爆炸极限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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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极限 标准

爆炸极限 标准

爆炸极限标准
爆炸极限指的是可燃性混合物能够发生爆炸的浓度范围,包括爆炸下限和爆炸上限,单位是体积百分比。

不同可燃物的爆炸极限是不同的。

例如,氢气的爆炸极限是4.0%~75.6%,意思是如果氢气在空气中的体积浓度在这个范围内,遇到火源就会爆炸。

而甲烷的爆炸极限是5.0%~15%,意味着甲烷在空气中体积浓度在这个范围内时,遇火源会爆炸,否则就不会爆炸。

可燃粉尘的爆炸极限概念与可燃气爆炸极限是一致的。

以上数据仅供参考,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查阅化学书籍或咨询化学专业人士。

1。

爆炸极限范围

爆炸极限范围

爆炸极限的意义可燃物质(、蒸气和)与空气(或)必须在一定的浓度范围内均匀混合,形成预混气,遇着火源才会发生爆炸,这个浓度范围称为爆炸极限,或。

例如与空气混合的爆炸极限为%~80%。

可燃性混合物能够发生爆炸的最低浓度和最高浓度,分别称为和爆炸上限,这两者有时亦称为着火下限和着火上限。

在低于爆炸下限时不爆炸也不着火;在高于爆炸上限同样不燃不爆。

这是由于前者的可燃物浓度不够,过量空气的冷却作用,阻止了火焰的蔓延;而后者则是空气不足,导致火焰不能蔓延的缘故。

当可燃物的浓度大致相当于反应当量浓度时,具有最大的爆炸威力(即根据完全燃烧反应方程式计算的浓度比例)。

影响爆炸极限的因素混合系的组分不同,爆炸极限也不同。

同一混合系,由于初始温度、系统压力、惰性介质含量、混合系存在空间及器壁材质以及点火能量的大小等的都能使爆炸极限发生变化。

一般规律是:混合系原始温度升高,则爆炸极限范围增大,即下限降低、上限升高。

因为系统温度升高,增加,使原来不燃的混合物成为可燃、可爆系统。

系统压力增大,爆炸极限范围也扩大,这是由于系统压力增高,使分子间距离更为接近,碰撞几率增高,使燃烧反应更易进行。

压力降低,则爆炸极限范围缩小;当压力降至一定值时,其上限与下限重合,此时对应的压力称为混合系的。

压力降至临界压力以下,系统便不成为爆炸系统(个别气体有反常现象)。

混合系中所含惰性气体量增加,爆炸极限范围缩小,惰性气体浓度提高到某一数值,混合系就不能爆炸。

容器、管子直径越小,则爆炸范围就越小。

当管径(火焰通道)小到一定程度时,单位体积火焰所对应的固体冷却表面散出的就会大于产生的热量,火焰便会中断熄灭。

火焰不能传播的最大管径称为该混合系的临界直径。

点火能的强度高、热表面的面积大、点火源与混合物的接触时间不等都会使爆炸极限扩大。

除上述因素外,混合系接触的封闭外壳的材质、机械杂质、光照、表面活性物质等都可能影响到爆炸极限范围。

与可燃物的危害可燃性混合物的爆炸极限范围越宽、爆炸下限越低和爆炸上限越高时,其爆炸危险性越大。

可燃气体的爆炸极限范围

可燃气体的爆炸极限范围

可燃气体的爆炸极限范围可燃气体的爆炸极限范围是指气体在空气中能够发生爆炸的浓度范围。

了解和掌握可燃气体的爆炸极限对于工业安全至关重要。

本文将深入探讨可燃气体的爆炸极限的概念、影响因素、测定方法,以及在工业生产中的应用和意义。

一、引言可燃气体在一定的气体浓度范围内与空气发生混合后,可能形成可燃气体的爆炸混合物。

了解可燃气体的爆炸极限范围对于预防火灾、保障工业安全至关重要。

二、可燃气体的爆炸极限概念定义:可燃气体的爆炸极限是指气体与空气混合后,能够发生燃烧或爆炸的气体浓度范围。

包括下限和上限两个值。

下限(LEL):最低爆炸浓度,即混合气体中可燃气体的最低百分比,低于该浓度气体无法燃烧。

上限(UEL):最高爆炸浓度,即混合气体中可燃气体的最高百分比,高于该浓度气体无法燃烧。

三、影响可燃气体爆炸极限的因素气体种类:不同种类的可燃气体具有不同的爆炸极限,因此对于具体气体需要进行独立测定。

温度和压力:温度和压力的变化会影响气体的密度,从而影响爆炸极限。

环境条件:空气中的含氧量和湿度等环境条件也会对爆炸极限产生影响。

四、可燃气体爆炸极限的测定方法实验室测定:通过实验室仪器,将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逐渐调整浓度,测定出下限和上限。

计算法:利用气体的物理性质,结合气体浓度与爆炸极限之间的关系进行计算。

五、工业生产中的应用和重要性安全生产设计:在工业生产中,了解可燃气体的爆炸极限范围可以帮助设计安全生产环境,避免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

危险源评估:在危险源评估中,对工作场所可能存在的可燃气体进行爆炸极限测定,有助于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防爆设备选择:根据可燃气体的爆炸极限范围,选择适用的防爆设备,确保设备在爆炸极限范围内能够安全运行。

事故应急处理:在事故发生时,了解可燃气体的爆炸极限范围有助于制定科学的应急处理方案,最大程度减小事故损失。

六、结论可燃气体的爆炸极限范围是工业生产中关键的安全参数,对于防范火灾和爆炸事故、确保工业生产安全至关重要。

爆炸极限范围

爆炸极限范围

爆炸极限范围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爆炸极限的意义可燃物质(、蒸气和)与空气(或)必须在一定的浓度范围内均匀混合,形成预混气,遇着火源才会发生爆炸,这个浓度范围称为爆炸极限,或。

例如与空气混合的爆炸极限为%~80%。

可燃性混合物能够发生爆炸的最低浓度和最高浓度,分别称为和爆炸上限,这两者有时亦称为着火下限和着火上限。

在低于爆炸下限时不爆炸也不着火;在高于爆炸上限同样不燃不爆。

这是由于前者的可燃物浓度不够,过量空气的冷却作用,阻止了火焰的蔓延;而后者则是空气不足,导致火焰不能蔓延的缘故。

当可燃物的浓度大致相当于反应当量浓度时,具有最大的爆炸威力(即根据完全燃烧反应方程式计算的浓度比例)。

影响爆炸极限的因素混合系的组分不同,爆炸极限也不同。

同一混合系,由于初始温度、系统压力、惰性介质含量、混合系存在空间及器壁材质以及点火能量的大小等的都能使爆炸极限发生变化。

一般规律是:混合系原始温度升高,则爆炸极限范围增大,即下限降低、上限升高。

因为系统温度升高,增加,使原来不燃的混合物成为可燃、可爆系统。

系统压力增大,爆炸极限范围也扩大,这是由于系统压力增高,使分子间距离更为接近,碰撞几率增高,使燃烧反应更易进行。

压力降低,则爆炸极限范围缩小;当压力降至一定值时,其上限与下限重合,此时对应的压力称为混合系的。

压力降至临界压力以下,系统便不成为爆炸系统(个别气体有反常现象)。

混合系中所含惰性气体量增加,爆炸极限范围缩小,惰性气体浓度提高到某一数值,混合系就不能爆炸。

容器、管子直径越小,则爆炸范围就越小。

当管径(火焰通道)小到一定程度时,单位体积火焰所对应的固体冷却表面散出的就会大于产生的热量,火焰便会中断熄灭。

火焰不能传播的最大管径称为该混合系的临界直径。

点火能的强度高、热表面的面积大、点火源与混合物的接触时间不等都会使爆炸极限扩大。

除上述因素外,混合系接触的封闭外壳的材质、机械杂质、光照、表面活性物质等都可能影响到爆炸极限范围。

爆炸极限范围

爆炸极限范围

爆炸极限得意义可燃物质(可燃气体、蒸气与粉尘)与空气(或氧气)必须在一定得浓度范围内均匀混合,形成预混气,遇着火源才会发生爆炸,这个浓度范围称为爆炸极限,或爆炸浓度极限。

例如一氧化碳与空气混合得爆炸极限为12.5%~80%。

可燃性混合物能够发生爆炸得最低浓度与最高浓度,分别称为爆炸下限与爆炸上限,这两者有时亦称为着火下限与着火上限。

在低于爆炸下限时不爆炸也不着火;在高于爆炸上限同样不燃不爆。

这就是由于前者得可燃物浓度不够,过量空气得冷却作用,阻止了火焰得蔓延;而后者则就是空气不足,导致火焰不能蔓延得缘故。

当可燃物得浓度大致相当于反应当量浓度时,具有最大得爆炸威力(即根据完全燃烧反应方程式计算得浓度比例)。

影响爆炸极限得因素混合系得组分不同,爆炸极限也不同。

同一混合系,由于初始温度、系统压力、惰性介质含量、混合系存在空间及器壁材质以及点火能量得大小等得都能使爆炸极限发生变化。

一般规律就是:混合系原始温度升高,则爆炸极限范围增大,即下限降低、上限升高。

因为系统温度升高,分子内能增加,使原来不燃得混合物成为可燃、可爆系统、系统压力增大,爆炸极限范围也扩大,这就是由于系统压力增高,使分子间距离更为接近,碰撞几率增高,使燃烧反应更易进行、压力降低,则爆炸极限范围缩小;当压力降至一定值时,其上限与下限重合,此时对应得压力称为混合系得临界压力、压力降至临界压力以下,系统便不成为爆炸系统(个别气体有反常现象)、混合系中所含惰性气体量增加,爆炸极限范围缩小,惰性气体浓度提高到某一数值,混合系就不能爆炸。

容器、管子直径越小,则爆炸范围就越小、当管径(火焰通道)小到一定程度时,单位体积火焰所对应得固体冷却表面散出得热量就会大于产生得热量,火焰便会中断熄灭。

火焰不能传播得最大管径称为该混合系得临界直径。

点火能得强度高、热表面得面积大、点火源与混合物得接触时间不等都会使爆炸极限扩大。

除上述因素外,混合系接触得封闭外壳得材质、机械杂质、光照、表面活性物质等都可能影响到爆炸极限范围。

丁烷的爆炸极限

丁烷的爆炸极限

丁烷的爆炸极限
丁烷的爆炸极限是指丁烷与空气混合时,形成可燃混合物的浓度范围。

爆炸极限通常用下限和上限来表示。

对于丁烷,其爆炸极限如下:
- 下限(LEL):约为1.5%,即当丁烷浓度低于1.5%时,混合物无法燃烧。

- 上限(UEL):约为8.4%,即当丁烷浓度高于8.4%时,混合物也无法燃烧。

在爆炸极限范围内,混合物具有足够的浓度和氧气以支持燃烧。

当混合物处于爆炸极限范围内,并且有足够的引发能量时,会发生爆炸。

因此,在处理和储存丁烷等可燃气体时要格外注意安全措施,以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各类粉体的爆炸极限及燃点汇总

各类粉体的爆炸极限及燃点汇总

各种粉体的爆炸极限浓度及燃点爆炸的概念:爆炸是指物质的状态和存在形式发生突变,在瞬间释放出大量的能量,形成空气冲击波,可使周围物质受到强烈的冲击,同时伴随有声或光效应的现象。

爆炸极限的概念:爆炸极限是可燃气体、蒸气或粉尘与空气混合后,遇火会产生爆炸的最高或最低浓度。

——国家标准《消防术语》最低浓度一爆炸下限(LEL)最高浓度一爆炸上限(UEL)1.粉尘本身是可燃粉尘,非燃性粉尘是不会发生爆炸的,燃粉尘除前述外,还有茶叶、中药材维、硫磺粉尘等。

2.粉尘必须悬浮在空中,并与空气混合达到一定浓度粉尘能否悬浮在空中要害在于粉尘微粒,只有直径小于lOum的粉尘其扩散作用才大干重力作爪,易形成爆炸“层云”。

粉尘爆炸下限一般为20〜60g/m3,爆炸上限为2〜6kg/m3。

3.火源必须具有一定能量粉尘爆炸需首先加热或熔融蒸发或热解出可燃气体,因此需较多的热量。

粉尘爆炸的最小引爆能达10毫焦以上,为气体爆炸的近百倍。

此外,空气中的湿度不能太大,否则也不会发生粉尘爆炸。

凡是颗粒极微小,粒径在1至76um范围内的固体物质称为粉尘。

粉尘包括易燃粉尘如:糖粉、淀粉、可可粉、硫粉、茶粉、橡胶粉等;可燃粉尘如:米粉、锯末屑、皮革屑、丝、虫胶等;难燃粉尘如:炭黑粉、木炭粉、石墨粉等。

固体物质被粉碎成粉尘以后,其燃烧特性有很大的变化。

原来是不燃的物质可能变成可燃物质,原来难燃的物质可能变成易燃物质。

在一定条件下就有可能发生爆炸,前提是必须达到在空气中的爆炸极限浓度。

粉尘爆炸前无任何征兆,起后果却都能使建筑物毁于一旦。

而且能导致粉尘爆炸的情况也很多:从农副产品的加工、储存和运输到药物、食品、有机物、无机物的生产等很多过程中,粉尘爆炸的事故时有发生,其危害极大。

粉尘包括的范围很广,各种粉尘都有其自身的特性,粉尘并非随时随地都能爆炸,要发生粉尘爆炸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首先,构成粉尘的物质必须是易燃或可燃的,其中包括有机粉尘和无机粉尘。

影响气体混合物爆炸极限的因素

影响气体混合物爆炸极限的因素

影响气体混合物爆炸极限的因素爆炸极限:可燃物质(可燃气体、蒸气和粉尘)与空气(或氧气)必须在一定的浓度范围内均匀混合,形成预混气,遇着火源才会发生爆炸,这个浓度范围称为爆炸极限,或爆炸浓度极限。

例如一氧化碳与空气混合的爆炸极限为12.5%~74%。

可燃性混合物能够发生爆炸的最低浓度和最高浓度,分别称为爆炸下限和爆炸上限,这两者有时亦称为着火下限和着火上限。

在低于爆炸下限时不爆炸也不着火;在高于爆炸上限同样不燃不爆。

这是由于前者的可燃物浓度不够,过量空气的冷却作用,阻止了火焰的蔓延;而后者则是空气不足,导致火焰不能蔓延的缘故。

当可燃物的浓度大致相当于反应当量浓度时,具有最大的爆炸威力(即根据完全燃烧反应方程式计算的浓度比例)。

影响气体混合物爆炸极限的因素:温度、氧含量、惰性介质、压力、容器或管道直径、着火源(点火能量)1)温度。

混合物的原始温度越高,则爆炸下限越低,上限提高,爆炸极限范围扩大,爆炸危险性增加。

这是因为混合物温度升高,其分子内能增加,引起燃烧速度的加快,而且,由于分子内能的增加和燃烧速度的加快,使原来含有的过量空气(低于爆炸下限)或可燃物高于爆炸上限,而不能使火焰蔓延的混合物浓度变成为可以使火焰蔓延的浓度,从而改变了爆炸极限范围。

(2)氧含量。

混合物中含氧量增加,爆炸极限范围扩大,尤其爆炸上限提高得更多。

例如氢与空气混合的爆炸极限为4%~75%,而氢与纯氧混合的爆炸极限为4%~95%。

(3)惰性介质。

如若在爆炸混合物中掺入不燃烧的惰性气体(如氮、二氧化碳、水蒸气、氩、氦等),随着惰性气体的百分数增加,爆炸极限范围则缩小,惰性气体的浓度提高到某一数值,亦可以使混合物变成不可爆炸。

一般情况下,惰性气体对混合物爆炸上限的影响较之对下限的影响更为显著,因为惰性气体浓度加大,表示氧的浓度相对减小,而在上限中氧的浓度本来已经很小,故惰性气体稍为增加一点,即产生很大影响,而使爆炸上限剧烈下降。

(4)压力。

可燃气体爆炸极限

可燃气体爆炸极限

可燃气体在空气中爆炸极限如下:甲烷在空气中爆炸范围为5%~15%;乙烷在空气中爆炸极限:3.0%-16.0%(vol);丙烷在空气中爆炸极限:2.1%-9.5%;甲醇在空气中爆炸极限:6.0~36.5%乙醇在空气中爆炸范围:3.3%~19.0%;乙烯在空气中爆炸范围:2.7%~36%;汽油在空气中爆炸极限:1.4%~7.6%;柴油在空气中爆炸极限:1.3%~6.0%;一氧化碳在空气中爆炸极限:12.5%~74%;氢气空气中爆炸极限:4.1%~74.8%;乙醇与甲醇混合物在空气中的爆炸极限:3-30%;丙烯腈在空气中爆炸极限:3.05%-17.0%;氯乙烯在空气中爆炸极限:4%~22%;苯在空气中爆炸极限:1.2%~7.8%不同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对人体的影响气体名称气体浓度(ppm)对人体的影响CO 50允许的暴露浓度,可暴露8小时(OSHA)。

200 2至3小时内可能会导致轻微的前额头痛。

400 1至2小时后前额头痛.2至3.5小时后眩晕。

800 45分钟内头痛、头晕、呕吐。

2小时内昏迷,可能死亡。

1,60020分钟内头痛、头晕、呕吐。

1小时内昏迷并死亡。

3,2005至10分钟内头痛、头晕。

30分钟无知觉,有死亡危险。

6,4001至2分钟内头痛、头晕。

10至15分钟无知觉,有死亡危险。

12,800马上无知觉。

1至3分钟内有死亡危险。

H2S0.13最小的可感觉到的臭气味浓度。

4.60xx察觉的有适度的臭味的浓度。

10开始刺激眼球,可允许的暴露浓度,可暴露8小时(OSHA、ACGIH)。

27强烈的不愉快的臭味,不能忍受。

100咳嗽、刺激眼球,2分钟后可能失去嗅觉。

200~300暴露1小时后,明显的结膜炎(眼睛发炎)呼吸道受刺激。

500~700失去知觉,呼吸停止(中止或暂停),以至于死亡。

1,000~2,000马上失去知觉,几分钟内呼吸停止并死亡,即使个别的马上搬到新鲜空气中,也可能死亡。

Cl20.533.51530100~150NO250~5060~150除200~700NO20.2~115~102050 30100~200SO2允许的暴露浓度(OSHA、ACGIH)。

(完整)爆炸极限的意义

(完整)爆炸极限的意义

爆炸极限的意义可燃物质(可燃气体、蒸气和粉尘)与空气(或氧气)必须在一定的浓度范围内均匀混合,形成预混气,遇着火源才会发生爆炸,这个浓度范围称为爆炸极限,或爆炸浓度极限。

例如一氧化碳与空气混合的爆炸极限为12。

5%~80%。

可燃性混合物能够发生爆炸的最低浓度和最高浓度,分别称为爆炸下限和爆炸上限,这两者有时亦称为着火下限和着火上限。

在低于爆炸下限时不爆炸也不着火;在高于爆炸上限不会发生爆炸,但会着火。

这是由于前者的可燃物浓度不够,过量空气的冷却作用,阻止了火焰的蔓延;而后者则是空气不足,导致火焰不能蔓延的缘故。

当可燃物的浓度大致相当于反应当量浓度时,具有最大的爆炸威力(即根据完全燃烧反应方程式计算的浓度比例)。

爆炸极限与可燃物的危害可燃性混合物的爆炸极限范围越宽、爆炸下限越低和爆炸上限越高时,其爆炸危险性越大。

这是因为爆炸极限越宽则出现爆炸条件的机会就多;爆炸下限越低则可燃物稍有泄漏就会形成爆炸条件;爆炸上限越高则有少量空气渗入容器,就能与容器内的可燃物混合形成爆炸条件。

应当指出,可燃性混合物的浓度高于爆炸上限时,虽然不会着火和爆炸,但当它从容器或管道里逸出,重新接触空气时却能燃烧,仍有发生着火的危险。

爆炸极限的表示爆炸极限的单位气体或蒸气的爆炸极限的单位,是以在混合物中所占体积的百分比(%)来表示的,如氢与空气混合物的爆炸极限为4%~75%。

可燃粉尘的爆炸极限是以混合物中所占体积的质量比g/m^3来表示的,例如铝粉的爆炸极限为40g/m^3。

可燃性蒸气的爆炸极限值是由可燃液体表面产生的蒸气浓度决定的。

对于可燃液体而言,爆炸下限浓度对应的闪点温度又可以称为爆炸下限温度;爆炸上限浓度对应的液体温度又可以称为爆炸上限温度。

可燃气体或蒸气分子式爆炸极限(%)下限上限氢气 H2 4。

0 75氨 NH3 15.5 27一氧化碳 CO 12。

5 74。

2甲烷 CH4 5.3 14乙烷 C2H6 3。

0 12.5乙烯 C2H4 3。

汽油蒸汽的爆炸极限范围

汽油蒸汽的爆炸极限范围

汽油蒸汽的爆炸极限范围
汽油蒸汽的爆炸极限范围是指能够形成可燃混合气体的浓度范围,即能够产生爆炸的最低浓度和最高浓度之间的范围。

对于汽油,其最低爆炸极限称为下爆限,通常为1.4%(体积
分数)左右。

低于1.4%的浓度下,汽油蒸汽与空气的混合物
无法形成可燃混合气体,无法燃烧和爆炸。

而最高爆炸极限称为上爆限,通常为7.6%(体积分数)左右。

高于7.6%的浓度下,汽油蒸汽与空气的混合物也无法形成可
燃混合气体,无法燃烧和爆炸。

因此,汽油蒸汽的爆炸极限范围一般在1.4% ~ 7.6%(体积分数)之间。

超过上下爆限的浓度范围,汽油蒸汽无法继续燃烧和爆炸。

需要注意的是,爆炸极限范围还受到压力、温度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会有一定的波动。

危险化学品爆炸极限范围

危险化学品爆炸极限范围

危险化学品爆炸极限范围1.引言1.1 概述危险化学品是指在储存、生产、运输和使用过程中具有较高危险性的化学物质。

这些物质具有较大的爆炸风险,在不当处理或意外情况下可能引发严重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环境污染以及财产损失。

爆炸极限范围是指危险化学品在空气中形成可爆炸混合物所需的最低和最高浓度范围。

超出该范围的浓度无法产生爆炸,而浓度在该范围内的混合物可能会发生爆炸。

爆炸极限范围的确定对于安全生产和事故防控具有重要意义。

爆炸极限范围的影响不可小觑。

在生产过程中,了解和掌握危险化学品的爆炸极限范围可以帮助我们合理设计和选择防爆措施,提高生产安全性。

对于仓储和运输过程,合理控制危险化学品的浓度范围可以有效降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保护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此外,在应急处理和事故调查中,准确了解爆炸极限范围可以帮助我们分析事故原因和危险等级,制定科学合理的防爆策略。

因此,深入了解和研究危险化学品的爆炸极限范围对于安全生产和事故防控具有重要意义。

仅仅依靠个人经验和简单估算是不够的,我们需要借助科学的方法和技术手段,准确测定和评估危险化学品的爆炸极限范围,以确保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

1.2文章结构文章结构指的是文章的整体组织形式和排列顺序。

它对于读者理解文章内容和逻辑思维的展开具有重要意义。

在本篇文章中,我将按照以下结构来展开论述。

首先,将在引言部分概述本文将要探讨的内容,简要介绍危险化学品爆炸极限范围的背景和意义,引起读者对该话题的关注。

接着,明确文章的结构,说明本文将分为引言、正文和结论三个部分。

这样有助于读者了解文章的组织架构和内容安排。

在正文部分2.1,首先将定义和分类危险化学品,介绍其广泛应用的领域和对人类生活的重要性。

然后,深入探讨危险化学品爆炸极限范围的意义和影响。

这包括爆炸极限范围的定义、测定方法和对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重要性。

在正文部分2.2,将进一步分析爆炸极限范围的意义和影响。

重点讨论其对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和处理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和事故预防的重要性,以及对环境污染和人身伤害的潜在危害。

爆炸极限

爆炸极限

爆炸极限爆炸极限爆炸极限的意义可燃物质(可燃气体、蒸气和粉尘)与空气(或氧气)必须在一定的浓度范围内均匀混合,形成预混气,遇着火源才会发生爆炸,这个浓度范围称为爆炸极限,或爆炸浓度极限。

例如一氧化碳与空气混合的爆炸极限为12.5%~80%。

可燃性混合物能够发生爆炸的最低浓度和最高浓度,分别称为爆炸下限和爆炸上限,这两者有时亦称为着火下限和着火上限。

在低于爆炸下限时不爆炸也不着火;在高于爆炸上限不会发生爆炸,但会着火。

这是由于前者的可燃物浓度不够,过量空气的冷却作用,阻止了火焰的蔓延;而后者则是空气不足,导致火焰不能蔓延的缘故。

当可燃物的浓度大致相当于反应当量浓度时,具有最大的爆炸威力(即根据完全燃烧反应方程式计算的浓度比例)。

影响爆炸极限的因素混合系的组分不同,爆炸极限也不同。

同一混合系,由于初始温度、系统压力、惰性介质含量、混合系存在空间及器壁材质以及点火能量的大小等的都能使爆炸极限发生变化。

一般规律是:混合系原始温度升高,则爆炸极限范围增大,即下限降低、上限升高。

因为系统温度升高,分子内能增加,使原来不燃的混合物成为可燃、可爆系统。

系统压力增大,爆炸极限范围也扩大,这是由于系统压力增高,使分子间距离更为接近,碰撞几率增高,使燃烧反应更易进行。

压力降低,则爆炸极限范围缩小;当压力降至一定值时,其上限与下限重合,此时对应的压力称为混合系的临界压力。

压力降至临界压力以下,系统便不成为爆炸系统(个别气体有反常现象)。

混合系中所含惰性气体量增加,爆炸极限范围缩小,惰性气体浓度提高到某一数值,混合系就不能爆炸。

容器、管子直径越小,则爆炸范围就越小。

当管径(火焰通道)小到一定程度时,单位体积火焰所对应的固体冷却表面散出的热量就会大于产生的热量,火焰便会中断熄灭。

火焰不能传播的最大管径称为该混合系的临界直径。

点火能的强度高、热表面的面积大、点火源与混合物的接触时间不等都会使爆炸极限扩大。

除上述因素外,混合系接触的封闭外壳的材质、机械杂质、光照、表面活性物质等都可能影响到爆炸极限范围。

乙醇爆炸极限范围

乙醇爆炸极限范围

乙醇的爆炸极限范围是指乙醇与空气混合气体在空气中爆炸或燃烧的浓度范围。

爆炸极限通常分为下限和上限。

对于乙醇(酒精):
•下限(最小爆炸浓度):约为3.3%,即当乙醇浓度低于3.3%时,空气中的乙醇无法燃烧或爆炸。

•上限(最大爆炸浓度):大约在19%到19.5%之间,高于这个浓度乙醇浓度时,混合气体中的乙醇与空气无法燃烧或爆炸。

需要注意的是,爆炸极限范围受到环境条件(如温度、压力等)的影响,并不是所有情况下都完全符合这些数值。

此外,酒精是易燃物质,请在使用过程中遵循安全操作规范,避免火源和高温环境,以防意外发生。

爆炸极限范围

爆炸极限范围

爆炸极限范围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爆炸极限的意义可燃物质(、蒸气和)与空气(或)必须在一定的浓度范围内均匀混合,形成预混气,遇着火源才会发生爆炸,这个浓度范围称为爆炸极限,或。

例如与空气混合的爆炸极限为%~80%。

可燃性混合物能够发生爆炸的最低浓度和最高浓度,分别称为和爆炸上限,这两者有时亦称为着火下限和着火上限。

在低于爆炸下限时不爆炸也不着火;在高于爆炸上限同样不燃不爆。

这是由于前者的可燃物浓度不够,过量空气的冷却作用,阻止了火焰的蔓延;而后者则是空气不足,导致火焰不能蔓延的缘故。

当可燃物的浓度大致相当于反应当量浓度时,具有最大的爆炸威力(即根据完全燃烧反应方程式计算的浓度比例)。

影响爆炸极限的因素混合系的组分不同,爆炸极限也不同。

同一混合系,由于初始温度、系统压力、惰性介质含量、混合系存在空间及器壁材质以及点火能量的大小等的都能使爆炸极限发生变化。

一般规律是:混合系原始温度升高,则爆炸极限范围增大,即下限降低、上限升高。

因为系统温度升高,增加,使原来不燃的混合物成为可燃、可爆系统。

系统压力增大,爆炸极限范围也扩大,这是由于系统压力增高,使分子间距离更为接近,碰撞几率增高,使燃烧反应更易进行。

压力降低,则爆炸极限范围缩小;当压力降至一定值时,其上限与下限重合,此时对应的压力称为混合系的。

压力降至临界压力以下,系统便不成为爆炸系统(个别气体有反常现象)。

混合系中所含惰性气体量增加,爆炸极限范围缩小,惰性气体浓度提高到某一数值,混合系就不能爆炸。

容器、管子直径越小,则爆炸范围就越小。

当管径(火焰通道)小到一定程度时,单位体积火焰所对应的固体冷却表面散出的就会大于产生的热量,火焰便会中断熄灭。

火焰不能传播的最大管径称为该混合系的临界直径。

点火能的强度高、热表面的面积大、点火源与混合物的接触时间不等都会使爆炸极限扩大。

除上述因素外,混合系接触的封闭外壳的材质、机械杂质、光照、表面活性物质等都可能影响到爆炸极限范围。

易燃气体的分级与常见气体液体的爆炸极限

易燃气体的分级与常见气体液体的爆炸极限

燃烧范围不小于12个百分点(爆炸浓
极限范围>=12个百分点
于等于10%的气体归于乙类物质
极限
在氧气中(%) 上限 49 85 82 53 55 63 93 80 66 94 60 94 79
I
II
易燃气体的分级
易燃气体定义:指在温度20,标准大气压101.3kPa,爆炸极限<=13%,或燃烧范围不小于12个百分点(爆炸浓 度的上、下限之差的气体) 分级 I级 (1)爆炸下限<10% (2)无论爆炸下限如何,爆炸极限范围>=12个百分点
II级
(1)10%<爆炸下限<13%且爆炸极限范围<12个百分点
通常情况下将爆炸下限<10%的气体归甲类火险物质,爆炸下限大于等于10%的物质名称 丁烷 二乙烯醚 乙醚 丙烯 丙烷 环丙烷 乙炔 乙烯 乙烷 氢气 甲烷 一氧化碳 氨 下限 1.5 1.7 1.9 2 2.1 2.4 2.5 2.75 3 4 5 12.5 15 在空气中(%) 上限 8.5 27 40 11 9.5 10.4 82 34 12.45 75 15 74 28 在氧气中(%) 下限 1.8 1.85 2.1 2.1 2.3 2.5 2.8 3 3 4.7 5.4 15.5 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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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极限的意义
可燃性混合物的爆炸极限范围越宽、爆炸下限越低和爆炸上限越高时,其爆炸危险性越大。

这是因为爆炸极限越宽则出现爆炸条件的机会就多;爆炸下限越低则可燃物稍有泄漏就会形成爆炸条件;爆炸上限越高则有少量空气渗入容器,就能与容器内的可燃物混合形成爆炸条件。

应当指出,可燃性混合物的浓度高于爆炸上限时,虽然不会着火和爆炸,但当它从容器或管道里逸出,重新接触空气时却能燃烧,仍有发生着火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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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极限的表示方法
补注
1.由于百度无法显示图片,因此请需要了解爆炸极限计算方法的同学根据参考资料来了解。

2.题图为“乙烷-氧气–氮气体系的爆炸极限范围”
3.爆炸极限范围以外,不会发生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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