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贷款拨备和分类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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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五级分类及贷款重组素材

贷款五级分类及贷款重组素材

其他重组措施
减免或全减利息罚息、减免部分本金、债转股、以物抵贷、追加担保品、 重新规定还款方式及每次还款金额等。
案例
客户王某,在昆明市经营服装生意,2015年5月7日在某商业银行获批保证类贷款10万元, 期限12个月,还款方式为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每月偿还的贷款本息总额为9168元), 2015年12月7日为王某第7次还款,发生贷款本息逾期,经银行客户经理考察,逾期原因 为客户下游应收款较去年同期拖欠时间长,导致客户用于经营生意的现金流吃紧,为了维 持生意的正常运转,客户占用了本该用于归还银行贷款的资金,客户表明,后续还款压力 较大,调查后发现,王某生意经营正常,且房租交至后五年,经营该生意约3年时间,各
条件
暂时资 金周转 困
申请
提前30 个工作
期限
不得低
于原贷 款条件

借新还旧
定义:贷款到期(含展期后到期)后不能按时收回,又重新发放贷款用于归还部分或全部原贷款
的行为。
本质
对借款期
限法律契 约上的延
优势
弱化即 期贷款 风险
劣势
推迟了 信贷风 险的暴 露时间

还旧借新
指借款人用自有资金偿还原贷款后,因生产经营需要,向金融机构重新办理借 款的行为。
贷款。
借款人 借款人无力偿还到期贷款 本息
01 04
成因
贷款银行 贷款银行出于保全资产的 动机
02
金融监管机构 部分金融监管行为导致贷 款重组
政府 政府对经济结构调整、 干预的保护行为
03
四、问题贷款的重组措施
04 03 02 01
贷款展期 借新还旧
减免或全减利息罚息 还旧借新
贷款展期

资产分类及拨备制度

资产分类及拨备制度

潍坊博远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资产分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及时反映我公司信贷资产的真实价值,监测信贷资产质量,规范我行信贷资产分类和认定工作,发现信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现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等有关法规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信贷资产分类,是指按照风险程度将信贷资产划分为不同档次的过程,并实现以下目标:(一)揭示信贷资产的真实价值和风险程度,真实、全面、动态地反映信贷资产的质量。

(二)发现信贷资产发放、管理、监控、催收及不良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全面提高信贷管理水平。

(三)为我公司计提贷款损失专项准备金提供依据。

第二章信贷资产分类标准第三条信贷资产分类采用以风险为基础的分类方法,把信贷资产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类;后三类合称为不良资产。

第四条五类资产的核心定义为:(一)正常:借款人(或主要债务人)各方面情况正常,不存在任何影响我公司债权本息及时全额偿还的消极因素且一直能够正常还本付息,我公司对借款人(或主要债务人)按时履约有充分把握,没有任何理由怀疑债权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

(二)关注:借款人(或主要债务人)目前偿还我公司债务没有问题,但有关方面包括借款人(或主要债务人)还款能力、还款意愿、担保能力、非财务因素等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这些因素继续存在下去将会影响债权的清偿。

(三)次级:借款人(或主要债务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经营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

(四)可疑:借款人(或主要债务人)无法足额偿还债务,即使执行担保,债权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只是因为存在借款人(或主要债务人)重组、兼并、合并、抵押(质)物处理或未决诉讼等待定因素使得损失金额还不能确定。

(五)损失: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经过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贷款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

贷款工作制度范本

贷款工作制度范本

贷款工作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贷款业务,加强贷款风险管理,保障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行贷款业务的开展,包括个人贷款、企业贷款、信用卡贷款等。

第三条本行贷款业务应遵循依法合规、公平公正、风险可控、效益优先的原则。

第四条本行贷款业务管理应实行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确保贷款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二、贷款申请与审批第五条贷款申请1. 借款人应向本行提交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

2. 借款人应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还款能力和借款用途。

第六条贷款审批1. 本行应设立贷款审批委员会,负责贷款审批工作。

2. 贷款审批委员会应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借款用途、担保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

3. 贷款审批委员会作出的贷款审批决定应为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

4. 贷款审批过程中,本行应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贷款利率、期限、还款方式等方面的规定。

三、贷款发放与支付第七条贷款发放1. 本行应与借款人签订书面贷款合同,明确贷款金额、利率、期限、还款方式、还款责任等内容。

2. 贷款合同签订后,本行应按照约定的贷款金额和期限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第八条贷款支付1. 本行应通过贷款专户将贷款资金支付给借款人指定的交易对象。

2. 贷款支付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贷款用途、支付方式等方面的规定。

四、贷款管理与还款第九条贷款管理1. 本行应建立贷款档案,记载借款人的还款情况、担保情况、贷款用途等信息。

2. 本行应定期对贷款风险进行评估,确保贷款安全。

第十条还款管理1. 借款人应按照贷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还款期限还款。

2. 本行应按照贷款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利息,并及时向借款人收取。

3. 本行应建立还款预警机制,对逾期还款的借款人进行催收。

第十一条贷款逾期与不良贷款处理1. 借款人逾期还款的,本行应依法收取逾期利息、罚息等。

贷款拨备和分类制度

贷款拨备和分类制度

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贷款拨备和分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范经营风险,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保障信贷资产的流动,安全和效益,防范和消除贷款风险,促进本公司经营稳建发展,建立审慎规范的资产分类制度和拨备制度,充分计提呆帐准备金,根据《制度》(财会【2001】49号)、《金融企业呆账准备金提取及呆账核销管理办法》(财金【2001】127号)、《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银发【2002】98号)、《金融企业呆账准备提取管理办法》(财金【2005】49号)、2001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下发《关于全面推行贷款质量五级分类管理的通知》(银发【2001】416号)《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贷款管理责任人第二条贷款管理责任人是指:1、小额贷款公司董事长2、小额贷款公司总经理3、小额贷款公司副总经理4、小额贷款公司信贷员5、小额贷款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等关联人6、其它参与贷审批决策的人员7、违法、违纪、违规办理贷款业务的非信贷人员第三章拨备金管理第三条拨备制度是指公司预先从当期损益中拨提相应准备金,用于弥补其各项资产面值与预计可收回金额之间的损失缺口。

利用这些财务资源,采用核销的手段,可以最终消化残留的不良资产。

第四条拨备金的范围:企业应承担风险的全部金融资产,包括贷款、坏账和投资等,还包括表外信贷资产或抵债资产等非信贷资产。

第五条拨备金种类和计提比例:1 一般准备金:对企业承担风险的所有金融资产,按不低于其期末余额的1%的比例,计提一般准备。

2 相关准备减值准备金分为:根据资产分类结果,按照风险程度和回收的可能性,按不同比例提取拨备。

种类:贷款损失准备和坏帐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贷款损失准备包括:专项准备和特种准备专项准备是指根据贷款的五级分类按各种比例计提的各项准备金。

金融企业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贷款(含抵押、质押、担保等贷款)、银行卡透支、贴现、信用垫款(含银行承兑汇票垫款、信用证垫款、担保垫款等)、进出口押汇、拆出资金、应收融资租赁款等。

贷款质量五级分类及减值准备计提管理办法(修改版)

贷款质量五级分类及减值准备计提管理办法(修改版)

贷款质量分类及减值筹办计提办理方法〔试行〕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加强消费金融业务资产质量办理,提高公司抵御风险能力,真实核算经营成果,按照中国银监会消费金融公司试点办理方法、贷款风险分类指引,中国人民银行银行贷款损掉筹办计提指引,财政部金融企业呆帐筹办提取办理方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贷款质量分类是评价贷款质量的一种方法,是全面防范贷款风险的重要手段。

这里的贷款是指本公司发放的耐用消费品贷款和一般用途消费贷款。

第三条依据贷款本金和利息收回的可能性,将贷款划分为正常、存眷、次级、可疑、损掉等五类,后三类合称为不良贷款。

第四条贷款减值损掉是指信贷资产预计未来可收回贷款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

第五条减值筹办是指在评估贷款减值损掉的根底上,按照必然尺度、方法和程序计提的,专门用于弥补信贷资产减值损掉的筹办金。

第六条按季进行贷款质量分类并提取拨备,月度进步履态调整。

第二章贷款分类尺度与分类程序第七条将贷款划分为五类,以达到风险控制办理的目的。

第八条正常类贷款。

指债务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疑心贷款本息和其他债务〔含或有债务〕不克不及按时足额偿还。

在消费金融业务中定义为:未逾期及逾期30天以内的贷款。

第九条存眷类贷款。

指尽管债务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和其他债务,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债务发生不利影响的因素。

在消费金融业务中定义为:逾期31——90天的贷款。

第十条次级类贷款。

指债务人的偿债能力呈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和其他债务。

在消费金融业务中定义为:逾期91——180天的贷款。

第十一条可疑类贷款。

指债务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和其他债务。

在消费金融业务中定义为:逾期181——360天的贷款。

第十二条损掉类贷款。

指在采纳所有可能的办法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贷款本息和其他债务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局部。

在消费金融业务中定义为:逾期361天以上的贷款。

第十三条五级分类程序。

贷款风险分类和损失拨备制度变革

贷款风险分类和损失拨备制度变革

贷款风险分类和损失拨备制度变革在银行监管理论框架中,资本的作用是抵补非预期损失(Unexpected Loss),资本充足的标准是银行所持有的资本足以覆盖各类非预期损失,而各类资产和表外项目的预期损失(Expected Loss)应由银行所提取的风险损失准备金抵补。

如果风险损失准备金不足,就要直接冲减资本。

因此,资本与拨备是密切相关的,拨备监管制度是整个资本监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严格计提拨备后计算的资本充足率才是真实可靠的。

在我国的监管实践中,拨备提取的主要依据是贷款风险分类结果,资本和拨备又与贷款风险分类制度密切相关,这也是银监会成立后,提出“准确分类—提足拨备—做实利润—资本充足”监管路线图的根本原因。

为了更为准确、全面地把握我国的资本监管制度,我们必须从全局的角度,系统性地梳理贷款风险分类制度、损失拨备制度与资本制度之间的关系,在知其然并知其所以然的基础上,探讨未来改革完善的方向和路径。

笔者将首先分析贷款风险分类、拨备和资本三者之间的区别与联系,确定制度变迁的主线,然后再分别阐述贷款风险分类制度和拨备制度的沿革历程,最后讨论当前面临的主要挑战和未来改革的方向。

贷款风险分类与拨备、资本的内在逻辑在标准的监管理论中,资本的作用是抵补非预期损失,而拨备的作用是抵补预期损失。

如果把全部风险比作一座冰山,预期损失就是已经能够看得到的“水上部分”,用拨备来覆盖;而看不见的“水下部分”就是非预期损失,用资本来覆盖。

而贷款风险分类制度就是刻度,是监管部门用来判断已提取的拨备与资本是否能够覆盖预期损失和非预期损失的依据。

其中衡量“水下部分”的刻度属于资本监管的范畴,本文不做重点讨论,我们将聚焦于“水上部分”的刻度,即与拨备对应的贷款风险分类制度。

该制度的作用在于用一个外部统一的标尺测量风险冰山“水上部分”的大小,确定应当计提拨备的具体数额。

如果商业银行实际计提的拨备低于应当计提的拨备,即不足以覆盖看得见的损失,就应当将两者之间的差额从资本中扣除,再计算资本充足率;反过来,如果商业银行实际计提的拨备高于应当计提的拨备,两者之间的盈余原则上允许计入附属资本或二级资本,保护商业银行更为审慎地计量风险和提取拨备的积极性。

资产分类及拨备制度

资产分类及拨备制度

******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资产分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及时反映我公司信贷资产的真实价值,监测信贷资产质量,规范我行信贷资产分类和认定工作,发现信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现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等有关法规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信贷资产分类,是指按照风险程度将信贷资产划分为不同档次的过程,并实现以下目标:(一)揭示信贷资产的真实价值和风险程度,真实、全面、动态地反映信贷资产的质量。

(二)发现信贷资产发放、管理、监控、催收及不良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全面提高信贷管理水平。

(三)为我公司计提贷款损失专项准备金提供依据。

第二章信贷资产分类标准第三条信贷资产分类采用以风险为基础的分类方法,把信贷资产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类;后三类合称为不良资产。

第四条五类资产的核心定义为:(一)正常:借款人(或主要债务人)各方面情况正常,不存在任何影响我公司债权本息及时全额偿还的消极因素且一直能够正常还本付息,我公司对借款人(或主要债务人)按时履约有充分把握,没有任何理由怀疑债权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

(二)关注:借款人(或主要债务人)目前偿还我公司债务没有问题,但有关方面包括借款人(或主要债务人)还款能力、还款意愿、担保能力、非财务因素等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这些因素继续存在下去将会影响债权的清偿。

(三)次级:借款人(或主要债务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经营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

(四)可疑:借款人(或主要债务人)无法足额偿还债务,即使执行担保,债权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只是因为存在借款人(或主要债务人)重组、兼并、合并、抵押(质)物处理或未决诉讼等待定因素使得损失金额还不能确定。

(五)损失: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经过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贷款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

贷款分级授权管理制度模板

贷款分级授权管理制度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行贷款业务的管理,规范贷款分级授权行为,提高贷款审批效率,防范信贷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等法律法规,结合本行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行所有贷款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个人贷款、企业贷款、项目贷款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风险控制原则:确保贷款风险可控,防范信贷风险;2. 效率原则:简化审批流程,提高贷款审批效率;3. 责任明确原则:明确各级审批人员职责,确保贷款审批责任落实;4. 分级授权原则:根据业务规模、风险程度和人员能力,合理划分各级审批权限。

第二章分级授权体系第四条本行贷款分级授权体系分为以下等级:1. 总行审批权限;2. 分行审批权限;3. 支行审批权限;4. 信贷员审批权限。

第五条各级审批权限如下:1. 总行审批权限:审批金额较大、风险较高的贷款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超过总行审批权限的贷款、国际贷款、集团贷款等;2. 分行审批权限:审批金额较大、风险较高的贷款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超过分行审批权限的贷款、跨区域贷款、特定行业贷款等;3. 支行审批权限:审批金额较小、风险较低的贷款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个人贷款、小型企业贷款等;4. 信贷员审批权限:审批金额较小、风险较低的贷款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小额贷款、消费贷款等。

第三章贷款审批流程第六条贷款审批流程分为以下步骤:1. 贷前调查:信贷员对借款人进行贷前调查,了解其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2. 贷款审查:信贷员根据贷前调查结果,对贷款申请进行审查,提出初步意见;3. 贷款审批:各级审批人员根据贷款申请和审查意见,按照分级授权体系进行审批;4. 贷款发放:审批通过后,信贷员与借款人签订贷款合同,发放贷款。

第四章责任与监督第七条各级审批人员应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履行职责,确保贷款审批质量。

第八条信贷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进行纠正。

第九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信贷风险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贷款分级授权管理制度范本

贷款分级授权管理制度范本

贷款分级授权管理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规范我行贷款业务的审批流程,明确各级审批权限,提高贷款审批效率和风险控制能力,根据《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贷款分级授权管理原则1. 贷款分级授权管理应遵循审贷分离、分级审批、授权有限的原则。

2. 各级审批权限的设定应充分考虑分支机构的业务量、管理水平和贷款风险度。

3. 贷款审批权限的调整应适时、灵活,以适应业务发展和风险控制的需要。

第三条贷款分级授权管理组织架构1. 总行设立贷款审批委员会,负责制定贷款审批政策和程序,监督贷款审批工作,审批超权限的贷款业务。

2. 各级分支机构设立贷款审批部门,负责本机构的贷款审批工作,按照授权权限审批贷款业务。

第四条贷款分级授权标准1. 贷款审批权限根据贷款种类、金额、期限、风险等级等因素进行分级。

2. 贷款审批权限的具体分级标准由总行贷款审批委员会制定,并根据业务发展情况进行调整。

3. 各级分支机构的审批权限由总行根据其业务量、管理水平和贷款风险度进行设定。

第五条贷款审批流程1. 贷款申请:借款人向分支机构提交贷款申请材料。

2. 贷款调查:分支机构贷款审批部门对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进行调查。

3. 贷款审查:分支机构贷款审批部门对贷款申请进行审查,包括借款人的信用记录、财务状况、贷款用途等。

4. 贷款审批:根据贷款分级授权标准,分支机构贷款审批部门进行审批。

5. 贷款发放:经批准的贷款由分支机构发放。

第六条贷款审批权限的调整1. 总行贷款审批委员会可根据分支机构业务发展、风险控制等情况,适时调整贷款审批权限。

2. 分支机构贷款审批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如发现授权不足或过度,可向总行贷款审批委员会提出调整建议。

3. 贷款审批权限的调整应遵循内部审批程序,确保审批效率和风险控制。

第七条贷款审批的监督与责任1. 总行贷款审批委员会对贷款审批工作进行监督,确保贷款审批政策的执行和风险控制。

最新贷款拨备和分类制度资料

最新贷款拨备和分类制度资料

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贷款拨备和分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范经营风险,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保障信贷资产的流动,安全和效益,防范和消除贷款风险,促进本公司经营稳建发展,建立审慎规范的资产分类制度和拨备制度,充分计提呆帐准备金,根据《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1】49号)、《金融企业呆账准备金提取及呆账核销管理办法》(财金【2001】127号)、《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银发【2002】98号)、《金融企业呆账准备提取管理办法》(财金【2005】49号)、2001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下发《关于全面推行贷款质量五级分类管理的通知》(银发【2001】416号)《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贷款管理责任人第二条贷款管理责任人是指:1、小额贷款公司董事长2、小额贷款公司总经理3、小额贷款公司副总经理4、小额贷款公司信贷员5、小额贷款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等关联人6、其它参与贷审批决策的人员7、违法、违纪、违规办理贷款业务的非信贷人员第三章拨备金管理第三条拨备制度是指公司预先从当期损益中拨提相应准备金,用于弥补其各项资产面值与预计可收回金额之间的损失缺口。

利用这些财务资源,采用核销的手段,可以最终消化残留的不良资产。

第四条拨备金的范围:企业应承担风险的全部金融资产,包括贷款、坏账和投资等,还包括表外信贷资产或抵债资产等非信贷资产。

第五条拨备金种类和计提比例:1 一般准备金:对企业承担风险的所有金融资产,按不低于其期末余额的1%的比例,计提一般准备。

2 相关准备减值准备金分为:根据资产分类结果,按照风险程度和回收的可能性,按不同比例提取拨备。

种类:贷款损失准备和坏帐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贷款损失准备包括:专项准备和特种准备专项准备是指根据贷款的五级分类按各种比例计提的各项准备金。

金融企业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贷款(含抵押、质押、担保等贷款)、银行卡透支、贴现、信用垫款(含银行承兑汇票垫款、信用证垫款、担保垫款等)、进出口押汇、拆出资金、应收融资租赁款等。

银行贷款的规章制度范本

银行贷款的规章制度范本

银行贷款的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银行贷款管理,规范贷款行为,保障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银行(以下简称银行)办理的各种贷款业务,包括个人贷款、企业贷款、信用卡透支等。

第三条银行贷款业务应遵循合法、合规、公平、诚信的原则,确保贷款资金的安全性和效益性。

第四条银行应建立健全贷款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加强对贷款业务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贷款申请与审批第五条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向银行提交以下材料:(一)借款人身份证明;(二)借款人信用状况证明;(三)贷款用途及还款来源说明;(四)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六条银行应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贷款用途等因素,对贷款申请进行审查。

第七条银行审查贷款申请,应在收到完整材料后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同意贷款的,与借款人签订贷款合同;不同意贷款的,向借款人说明原因。

第三章贷款合同与发放第八条贷款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借款人和银行的基本信息;(二)贷款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三)贷款用途;(四)还款责任及违约责任;(五)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贷款合同签订后,银行应按照约定将贷款资金划入借款人账户。

第十条银行应加强对贷款资金的监管,确保贷款资金用于约定的用途。

第四章贷款还款与监督第十一条借款人应按照贷款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还款。

第十二条银行应定期对借款人的还款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借款人按照约定履行还款义务。

第十三条借款人逾期还款的,银行有权采取以下措施:(一)催收贷款;(二)收取逾期利息;(三)解除贷款合同,收回贷款本金及利息;(四)依法追偿贷款损失。

第五章贷款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第十四条银行应建立健全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加强对贷款风险的识别、评估、监控和控制。

第十五条银行应设立贷款风险管理部门,负责贷款风险管理日常工作。

风险拨备制度

风险拨备制度

风险拨备制度一、为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维持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二、公司相关部门根据业务状况估计可能的贷款损失,根据贷款五级分类结果,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的要求,提取贷款损失准备。

三、贷款损失准备的计提范围为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具体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担保贷款。

四、公司按季计提贷款损失准备,贷款损失准备年末余额不得低于年末贷款余额的1%;公司参照以下比例按季计提专项准备:对于关注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对于次级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0%;对于可疑类贷款,计提比例为50%;对于损失类贷款,计提比例为100%的比例足额提取。

五、公司以贷款风险分类为基础,建立审慎的贷款损失准备制度。

1.建立贷款风险识别制度,按贷款风险分类的要求,定期对贷款进行分类,及时识别贷款风险,评估贷款的内在损失。

2.建立贷款损失准备的评估制度,在贷款分类的基础上,定期对贷款损失准备的充足性进行评估,及时计提贷款损失准备,使之与贷款的内在损失评估结果相适应,准确核算经营成果,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

3.建立贷款损失核销制度,及时对损失类贷款或贷款的损失部分进行核销。

贷款损失的核销要建立严格的审核、审批制度,对于已核销损失类贷款,公司继续保留对贷款的追索权。

贷款损失准备金完全撤出的期限按照贷款的风险程度。

如果没有足够的,对除税后利润分配不能启用。

六、贷款损失准备的财务会计和税收处理,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公司业务部门通过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对贷款风险分类及相应的损失准备提取情况进行监督,对贷款损失准备的充分性进行评估。

八、公司取消损失准备金的日期,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予以披露。

九、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资产分类及拨备新版制度

资产分类及拨备新版制度

******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资产分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及时反映我公司信贷资产旳真实价值,监测信贷资产质量,规范我行信贷资产分类和认定工作,发现信贷管理中存在旳问题,现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风险分类指引原则》、《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等有关法规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旳有关规定,制定本措施。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旳信贷资产分类,是指按照风险限度将信贷资产划分为不同档次旳过程,并实现如下目旳:(一)揭示信贷资产旳真实价值和风险限度,真实、全面、动态地反映信贷资产旳质量。

(二)发现信贷资产发放、管理、监控、催收及不良资产管理中存在旳问题,全面提高信贷管理水平。

(三)为我公司计提贷款损失专项准备金提供根据。

第二章信贷资产分类原则第三条信贷资产分类采用以风险为基本旳分类措施,把信贷资产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类;后三类合称为不良资产。

第四条五类资产旳核心定义为:(一)正常:借款人(或重要债务人)各方面状况正常,不存在任何影响我公司债权本息及时全额归还旳悲观因素且始终可以正常还本付息,我公司对借款人(或重要债务人)准时履约有充足把握,没有任何理由怀疑债权本息不能准时足额归还。

(二)关注:借款人(或重要债务人)目前归还我公司债务没有问题,但有关方面涉及借款人(或重要债务人)还款能力、还款意愿、担保能力、非财务因素等存在某些也许对归还产生不利影响旳因素,这些因素继续存在下去将会影响债权旳清偿。

(三)次级:借款人(或重要债务人)旳还款能力浮现明显问题,完全依托其正常经营收入无法足额归还贷款本息,虽然执行担保,也也许会导致一定损失。

(四)可疑:借款人(或重要债务人)无法足额归还债务,虽然执行担保,债权也肯定要导致较大损失,只是由于存在借款人(或重要债务人)重组、兼并、合并、抵押(质)物解决或未决诉讼等待定因素使得损失金额还不能拟定。

(五)损失:在采用所有也许旳措施或通过一切必要旳法律程序之后,贷款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很少部分。

贷款管理制度汇编

贷款管理制度汇编

贷款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贷款管理,保护金融机构及其客户的利益,促进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金融机构及其下属机构的贷款管理活动。

第三条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贷款管理制度和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贷款业务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资金安全和风险可控。

第四条金融机构负责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监管部门的规定,对贷款管理进行全面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贷款申请和审批第五条客户申请贷款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和资料,并按照金融机构规定的流程进行申请。

第六条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贷款审批制度,明确审批流程,加强风险识别和评估,严格审查客户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以及担保情况。

第七条金融机构应当对贷款申请进行综合评估,按照风险等级分类,制定贷款额度和利率,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批。

第八条各级金融机构应当加强内部沟通和合作,建立贷款审批的联合会议制度,加强对重大贷款业务的集体讨论和决策。

第三章贷款发放和管理第九条金融机构应当在贷款发放前,签订书面合同,明确贷款金额、利率、还款方式等具体条件,并向客户进行必要的风险提示和告知。

第十条贷款发放前,金融机构应当对客户的担保质押情况进行核实,并做好相应的登记和抵押手续。

第十一条金融机构应建立健全贷款管理和监测系统,对客户的还款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和监控。

第十二条金融机构应当根据客户的还款能力和信用情况,合理安排还款期限和方式,并及时调整还款计划,防范和化解风险。

第四章贷款追偿和风险管理第十三条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贷款追偿制度,及时催收逾期贷款,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进行追索。

第十四条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及时发布风险预警和风险提示,加强对风险事件的应急处理和处置。

第十五条金融机构应当对贷款业务进行定期的风险评估和分类,及时调整风险防控措施,确保贷款业务安全和稳定。

第五章法律责任和违规处理第十六条金融机构贷款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机构的相关规定,依法行使职权,不得滥用职权或者徇私舞弊。

XX贷款公司制度汇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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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贷款公司制度汇编精选资料长沙市天心区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制度及汇编第一篇贷款管理基本制度第一章贷款总则第二章贷款对象及条件第三章信贷业务种类第四章贷款期限和利率第二篇信贷业务操作流程第三篇业务审批及风险管理制度第一章贷款业务审批工作规则第二章贷款风险管理制度第三章责任追究制度第四篇公司管理制度第一章印章管理第一节总则第二节印章的领取和保管第三节印章的使用第四节责任第二章信贷档案管理第三章办公管理制度第四章财务管理制度第一节资产管理第二节费用管理第三节会计档案管理第五篇绩效考核办法第六篇部门及岗位职责第一章部门工作职责第一节贷款业务管理部第二节风险管理部第三节综合管理部第二章岗位工作职责第一节总经理岗位职责第二节副总经理岗位职责第三节风险总监岗位职责第四节贷款业务部经理岗位职责第五节贷款业务部业务经理岗位职责第六节风险管理部经理岗位职责第七节风险管理部法务经理岗位职责第八节综合管理部经理岗位职责第九节综合管理部综合文秘岗位职责第十节综合管理部会计岗位职责第十一节综合管理部出纳岗位职责第一篇贷款管理基本制度第一章贷款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 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信贷管理规范信贷行为防范信贷风险优化借款人结构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推进贷款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贷款通则》、《湖南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经济金融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是本公司建立信贷业务内部管理相互制约机制、实现对信贷业务规范运作及程序化管理的基本管理制度及操作程序。

第三条本公司开展信贷业务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应严格执行《湖南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暂行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以小额、流动、分散为信贷原则准确、高效、安全地运作信贷资金。

第四条本公司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制度。

全流程贷款管理制度汇编范文

全流程贷款管理制度汇编范文

全流程贷款管理制度汇编范文贷款管理制度汇编第一部分:贷款管理的目的和原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贷款管理,确保贷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维护银行和客户的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行向个人和企业提供的各类贷款业务。

第三条:本行贷款业务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法合规经营,并根据市场风险和内部控制要求,制定科学的贷款管理制度。

第二章:贷款管理的目的第四条:贷款管理的目的是为了确保贷款资金安全、提高贷款回收率、控制贷款风险、满足客户的资金需求,促进经济发展,并维护银行的声誉。

第五条:贷款管理的原则是审慎性、风险可控性、综合收益性、创新性和可持续性。

第二部分:贷款管理的流程第三章:贷款审核流程第六条:贷款审核的目的是对借款人的信用、偿还能力和担保条件进行评估,确保贷款安全。

第七条:贷款审核流程包括收集资料、评估风险、制定贷款方案、决策审批等环节。

第八条:借款人应提供真实、有效、完整的申请资料,包括个人或企业的基本信息、财务状况、担保物等。

第九条:贷款审核应根据借款人的信用记录、财务状况、信用评级等进行综合评估,确保贷款的风险可控。

第十条:贷款方案应根据借款人的资金需求、还款能力等因素制定,并经过风险评估、审批决策等环节。

第四章:贷款发放流程第十一条:贷款发放的目的是将贷款资金及时、准确地划入借款人的账户,确保贷款的有效使用。

第十二条:贷款发放流程包括资金划拨、签订合同、办理手续等环节。

第十三条:贷款发放前,借款人应提供担保物,并办理相关手续,包括签订贷款合同、办理抵押登记、缴纳相关费用等。

第十四条:贷款资金应按照贷款合同约定的用途划入借款人指定的账户,并建立贷款资金的监管机制,确保资金安全。

第五章:贷款回收流程第十五条:贷款回收的目的是保证贷款本金和利息的按时回收,减少坏账风险,提高贷款回收率。

第十六条:贷款回收流程包括还款提醒、催收、法律措施等环节。

第十七条:银行应定期提醒借款人按时还款,并对逾期还款的借款人进行催收。

全流程贷款管理制度汇编

全流程贷款管理制度汇编

全流程贷款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统一贷款管理工作,保障金融机构和借款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金融机构在贷款业务中的全流程管理,包括贷款申请、审批、发放、使用、偿还和管理等环节。

第三条贷款管理应当遵循依法合规、风险可控、服务实体经济、创造社会价值的原则。

第四条各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贷款管理制度,健全内部控制机制,落实贷款管理责任,确保贷款业务安全、稳健运行。

第五条贷款管理制度应当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行业惯例相一致,明确各环节的职责及权限。

第六条贷款管理制度应当建立健全业务流程,包括贷款申请、审批、发放、使用、偿还和管理等全流程环节。

第七条贷款管理制度应当建立有效的风险评估和控制机制,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抵押品价值等因素,科学评估贷款风险,合理定价并制定还款计划。

第八条贷款管理制度应当建立完善的内部审核和监管制度,加强对贷款业务的风险监控,及时发现并应对各类风险隐患。

第二章贷款申请第九条借款人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应当如实提供贷款申请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明、经营证照、财务报表、抵押担保等相关文件。

第十条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客户信息采集和核实机制,对贷款申请人的身份、经营状况、信用记录等进行调查核实。

第十一条对于刚性抵押物的贷款,金融机构应当对抵押物的价值和真实性进行评估,并拟定抵押方案。

第十二条对于无抵押担保的贷款,金融机构应当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和经营模式等因素,科学评估信用风险,制定相应的还款保障措施。

第十三条贷款申请的审查和审核工作应当由设有审贷委员会或者审贷部门进行,确保审批程序合规、公平。

第十四条金融机构应当根据贷款申请人的经营特点和融资需求,选择合适的贷款产品,并根据政策规定和风险评估结果,确定贷款申请的合理额度和期限。

第三章贷款发放第十五条贷款发放前,金融机构应当与借款人签订贷款合同,并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贷款用途、还款方式、罚息计算、提前还款等约定。

贷款拨备

贷款拨备

完善中国商业银行拨备制度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在2005年5月曾表示,中国银行业改革成功的标准是不良资产今后不会再大规模地产生,而建立良好的拨备(provisioning)制度对提高银行消化不良资产的能力具有关键性的作用。

建立健全稳定的拨备制度可能是决定中国银行业改革成败的关键之举。

周小川行长做了一个形象的比喻。

他认为,五级分类制度和其他一些制度对于商业银行而言,相当于诊断。

而完善的拨备制度相当于治疗。

如果拨备制度不健全,就等于看好病之后不准治疗和吃药,白白耽误了治病的机会。

一、建立稳健的拨备制度应该是金融改革的重要部分巴塞尔新资本协定明确指出,银行拨备用于防范预期损失。

根据定义,一般拨备用于弥补尚未识别的可能性损失的拨备;专项拨备是指根据《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对贷款进行风险分类后,按每笔贷款损失的程度计提的用于弥补专项损失的拨备。

中国银行界有时候也将一般拨备称为一般准备,将专项拨备称为专项准备,两者共同构成银行对于预期损失的抵抗能力和对银行持续稳健经营能力的保障,因此拨备计提水平和覆盖率是评价银行对于不良贷款风险的抵抗能力的最重要的指标之一。

在风险控制方面比较出色的汇丰银行其拨备总额覆盖率历年来也相当稳健,大都稳定在60%以上。

银行作为经营风险的企业,其生存发展与稳健经营的前提和关键就是,它所承担的全部风险损失能够被补偿或消化。

其中预期损失必须以审慎的拨备计提形式计入银行经营成本,并在金融产品价格或贷款定价中得到补偿,而非预期损失需要由银行资本金加以覆盖。

正因为这样,对贷款以及非信贷资产损失是否足额拨备、资本充足率是否满足监管要求,就成了衡量商业银行抵御金融风险能力的重要指标。

事实上,拨备的作用在于真实反映资产的公允价值。

拨备是利润还是费用的实质取决于拨备是否能够弥补未来贷款可能出现的损失,拨备不充足下的利润是高估的。

对于目前的商业银行而言,大多数银行的专项拨备不足以弥补未来贷款可能出现的损失,因此必须建立相应的制度来保证计提充足的拨备,以提高银行抵御不良贷款风险的能力,并确保真实的利润基础。

工商行建立个人消费贷款风险拨备制度

工商行建立个人消费贷款风险拨备制度

【行业分类】信贷【地区分类】中国【时间分类】20010724【文献出处】市场报【标题】中国工商银行建立个人消费贷款风险拨备制度(817字)【副标题】张未民中国工商银行近日宣布,工行对个人消费贷款实施新的风险拨备制度,严格按国际通行的五级分类标准提取和使用风险拨备。

据了解,拨备是国际银行界对呆账准备金的一种通称。

工商银行此次借鉴国际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经验实行的个人消费贷款风险拨备制度,其核心内容是按国际通行的五级分类标准,将个人消费贷款按质量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类,然后根据贷款质量形态的划分标准,分别按1%、2%、20%、50%、100%的比例足额提取呆账准备金并专门用于个人消费贷款损失的核销。

工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工商银行率先按国际银行业标准,对个人消费贷款实施风险拨备制度,是工商银行经营管理机制的一项重要改革,标志着工商银行对个人消费贷款的管理已经逐步同国际惯例接轨。

将提取风险拨备与贷款资产质量直接挂钩,以经济手段提高各分行加强贷款管理,提高资产质量的积极性,是对信贷管理体制的重大发展。

它对商业银行的效益真实性、经营稳健性、财务透明化能形成一种机制性的有效约束,促使银行在经营管理中兼顾效益与质量、加快发展与防范风险、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的关系。

据了解,工商银行自1999年开办个人消费信贷业务以来,十分注重风险管理,始终把贷款质量放在首位,坚持“业务发展,内控先行”的原则,强化制度管理,先后制定实施了几十个相关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建立了完善的风险控制机制和严格的个人消费贷款质量监测体系。

在业务流程、风险监测和档案管理等方面借助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予以规范,运用信贷综合管理系统进行实时监测,加快了业务操作与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电子化进程。

对全行已发放的个人消费贷款资产质量定期组织全面的检查和考核,对出现违约的贷款采取多种措施追收或其它资产保全措施,有力地保障了个人消费贷款的质量。

对个人消费贷款实行风险预警及整改制度,使个人消费贷款成为这个行高品质的信贷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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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贷款拨备和分类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防范经营风险,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保障信贷资产的流动,安全和效益,防范和消除贷款风险,促进本公司经营稳建发展,建立审慎规范的资产分类制度和拨备制度,充分计提呆帐准备金,根据《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1】49号)、《金融企业呆账准备金提取及呆账核销管理办法》(财金【2001】127号)、《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银发【2002】98号)、《金融企业呆账准备提取管理办法》(财金【2005】49号)、2001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下发《关于全面推行贷款质量五级分类管理的通知》(银发【2001】416号)《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贷款管理责任人
第二条贷款管理责任人是指:
1、小额贷款公司董事长
2、小额贷款公司总经理
3、小额贷款公司副总经理
4、小额贷款公司信贷员
5、小额贷款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等关联人
6、其它参与贷审批决策的人员
7、违法、违纪、违规办理贷款业务的非信贷人员
第三章拨备金管理
第三条拨备制度是指公司预先从当期损益中拨提相应准备金,用于弥补其各项资产面值与预计可收回金额之间的损失缺口。

利用这些财务资源,采用核销的手段,可以最终消化残留的不良资产。

第四条拨备金的范围:企业应承担风险的全部金融资产,包括贷款、坏账和投资等,还包括表外信贷资产或抵债资产等非信贷资产。

第五条拨备金种类和计提比例:
1 一般准备金:对企业承担风险的所有金融资产,按不低于其期末余额的1%的比例,计提一般准备。

2 相关准备减值准备金分为:根据资产分类结果,按照风险程度和回收的可能性,按不同比例提取拨备。

种类:贷款损失准备和坏帐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贷款损失准备包括:专项准备和特种准备
专项准备是指根据贷款的五级分类按各种比例计提的各项准备金。

金融企业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贷款(含抵押、质押、担保等贷款)、银行卡透支、贴现、信用垫款(含银行承兑汇票垫款、信用证垫款、担保垫款等)、进出口押汇、拆出资金、应收融资租赁款等。

关注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
次级类贷款计提比例25%;
可疑类贷款计提比例50%;
损失类贷款计提比例为100%;
特种准备金是对特定国家、地区或行业发放贷款计提的准备,具体比例由金融企业根据贷款资产的风险程度和收回的可能性合理确定。

坏帐准备是指存放同业款项、应收债券利息、应收股利、应收经营租赁款、其他应收款等各类应收款项,计提坏帐准备金一般为0.3%-0.5%。

长期减值准备是指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不含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法或公允价值法确定期末价值的证券投资和购买的国债本息部分的投资)在每个会计期末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法的原则计量,对于可收回金额小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计入当期的投资损益之中。

可收回金额大于长期投资的账面价值,一般不作账务处理,但若属于以前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其价值得以恢复的,则应在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的限度之内进行冲减。

所计提的准备金。

第四章资产分类管理
第六条贷款五级分类是根据内在风险程度将商业贷款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类。

这种分类方法是银行主要
依据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即最终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实际能力,确定贷款遭受损失的风险程度,其中后三类称为不良贷款。

此前的贷款四级分类制度是将贷款划分为正常、逾期、呆滞、损失四类。

建立贷款五级分类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促使信贷人员全面、准确、动态地了解各类贷款信息,及时采取有效的信贷管理措施。

第七条评估银行贷款质量,采用以风险为基础的分类方法(简称贷款风险分类法),即把贷款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后三类合称为不良贷款。

第八条五类贷款的定义分别为:
正常: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贷款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

关注: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

次级: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

可疑: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

损失: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

第九条使用贷款风险分类法对贷款质量进行分类,实际上是判断借款人及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的可能性,考虑的主要因素包括:(一)借款人的还款能力;
(二)借款人的还款记录;
(三)借款人的还款意愿;
(四)贷款的担保;
(五)贷款偿还的法律责任;
(六)银行的信贷管理。

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是一个综合概念,包括借款人现金流量、财务状况、影响还款能力的非财务因素等。

第十条对贷款进行分类时,要以评估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为核心,把借款人的正常营业收入作为贷款的主要还款来源,贷款的担保作为次要还款来源。

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是一个综合概念,包括借款人现金流量、财务状况、影响还款能力的非财务因素等。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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