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承包单位劳务管理员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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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承包单位劳务管理员职责
1、总承包单位劳务管理员必须持证上岗,并监督个劳务及各分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持证上岗。
2、认真履行<<2009年朝阳区施工项目劳务管理及劳动用工规范工作方案》各项规定:在本项目“劳务管理工作小组”领导下开展各项管理工作,确保不出现劳务群体性事件,维护行业社会稳定。
3、领导施工现场各分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开展日常工作。
4、对本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各《劳务(专业)分包合同》进行项目部备案。
5、农民工进场三日,监督劳务分包单位依法与全部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签订后三日内,要求劳务分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提交《劳动合同》原件一份并在项目部备案;农民工进场一周内,实现《劳动合同》签订,备案率100%。
6、《劳务分包合同》签订10 日内,监督劳务分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将《劳务分包合同》、《农民工花名册》进行市建委备案,并要求其提供备案手续复印件;15日内,总包劳动力管理员携本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及劳务分包单位市建委备案手续(复印件)到区建委施工管理科完成二次备案。
7、《劳务分包合同》签订10日内,要求劳务分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提交劳务队长《授权委托书》。
8、每月定期要求劳务及专业分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提交真实、有效的《工资发放表》,《考勤表>在项目部备案。
9、每周定期要求劳务及专业分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提交真实,有效的《人员变更情况周报表》、新进场农民工《劳动合同》并在项目部备案;每月3日前向工程属地办事处城建科报上月《施工管理台账》。
10、监督劳务及专业分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在农民工进场10日内,完成“实名制卡”办理工作,并要求其提交相关办卡证明资料;监督“实名制卡”使用工作。每月定期使用“实名制机具”打印《出勤记录表》。。
11、开工10日内,完成本单位“劳务费专用账户”、“工资保证金账户”建立工作;《劳务分包合同》签定10日内,监督劳务分包单位完成其“劳务费专用账户”、“工资专用账户”/、“工资保证金账户”建立工作;在项目部备案个参建单位“三个账户”相关办理资料。12、定期参与项目劳务费结算、支付工作;实时掌握“劳务分包合同”履约情况;定期监督劳务分包单位发放农民工工资。
13、与各分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密切配合,开展项目劳务管理及纠纷排查各项工作;每月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提交“劳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在“项目劳务管理工作例会”上讨论。14、每月召开“项目劳务管理工作例会”,负责会议签到,记录会议内容并在项目部留存备查。
二、劳务及专业分包单位劳务管理员职责。
1、劳务及专业分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须持证上岗。
2、认真履行<<2009年朝阳区施工项目劳务管理及劳动用工规范工作方案》各项规定:在本项目“劳务管理工作小组”领导下开展各项管理工作,确保不出现劳务群体性事件,维护行业社会稳定。
3、服从施工总承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领导,认真开展各项日常工作。
4、农民工进场3日内,依法与全部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合同签订3日内完成本单位备案工作,并向施工总承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提交《劳动合同》原件一份;农民工进场一周内,实现《劳动合同》签订,备案率100%。
5、《劳务分包合同》签订10日内,将《劳务分包合同》,《农民工花名册》进行市建委备案,并向施工总承包劳动力管理员提交备案手续复印件。
6、每月定期将工资发放到农民工手中,严格记录考勤,并向施工总承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提交真实,有效的《工资发放表》、《考勤表》。
7、《劳务分包合同》签订10日内,向施工总承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提交劳务队长《授权委托书》。
8、实时掌握本单位农民工流动情况;施工过程中,农民工进场3日内完成《劳动合同》签订工作;每周定期向施工总承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提交《人员变更情况周报表》,新进场农民工《劳动合同》。
9、本单位农民工进场10日内,完成“实名制卡”办理工作;并认真落实“实名制卡”使用工作;每月定期向施工总承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提交办卡证明资料。
10、《劳务分包合同》签订10日内,完成本单位“劳务费专用账户”\“工资专用账户”、“工资保证金账户”建立工作,并向施工总承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提交“三个账户”相关办理资料。
11、定期参与项目劳务费结算、支付工作;实时掌握《劳务分包合同》履约情况。
12、与各施工总承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密切配合,开展项目劳务管理及纠纷排查各项工作;每月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提交“劳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在“项目劳务管理工作例会”上讨论。
13、除《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表》、《考勤表》、《人员变更情况周报表》、《授权委托书》须向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交原件外,其余各项均可提供复印件,但需加盖企业公章并由劳务队长签字确认。
14、专业分包单位(含甲指,甲直)如采取劳务发包,劳动力管理员各项职责按施工总承包单位要求执行;如直接用工,按劳务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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