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 客户接待及业绩确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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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若客户指定的营销顾问不在现场或正在接待其他客户,由第一接待先负责接待,由末位接待通知当事人同组组员继续协助代为接待,如同组组员均有事在身不能够接待的,则由第一接待营销顾问负责接待完毕。若在接待过程中遇见原营销顾问须把客户交由原营销顾问继续接待,该营销顾问仍回到第一接待位。以上两种情况下同组营销顾问或第一接待营销顾问不得借故拒绝接待客户,否则按案场管理考核制度处理,并登记备案,若累计3次以上则作辞退处理。
公司 客户接待及业绩确认制度
一、目的:
为了规范各销售案场销售人员的业务接待顺序及明确销售人员业绩的界定特制定此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c1]所属各项目销售案场。
三、职责:wk.baidu.com
(一)集团营销中心[c2]:
1、制定案场业务接待原则及销售业绩确认原则,检查、监督各项目案场实际执行情况。
(二)地区销售部:
7、根据客户需求推荐户型并计算价格。在与客户洽谈过程中尽量避免其他事务或电话的打扰,若有紧急事务或电话时,应向客户表示“对不起,请您稍等一下,我马上回来”。在接待客户时须备齐销售工具,如:楼书、销讲、计算器、名片等,不得在洽谈过程中反复离开拿取销售工具。
8、销售现场所有营销顾问之间的任何内部谈话绝对禁止在有客户在场的情况下进行,以避免影响客户或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疑问。在洽谈区,各营销顾问谈客户时须注意控制对话声音高度,以免影响周边其他客户。
5、营销顾问带领客户参观样板间时应先为客户开门,闪身至门侧并示意让客户先行,然后详细为客户介绍户型情况及卖点。样板间内禁止吸烟、进食、照相及摄影,接待人在阻止客户的违规活动时须口气委婉,不得态度生硬粗暴。在接待过程中,遇到其他同事的客户时,也要面带微笑向其问候“您好”。
6、与客户至洽谈区,须请客户落座后方可入座,并及时让物业服务人员为客户上茶。在洽谈过程中应保持标准坐姿。与客户交换名片时应双手递上或双手接纳,并表示感谢。
20、若营销顾问被客户投诉服务质量差,经公司查证情况属实的,或者被上级主管发现接待客户态度冷淡不热情的,则被投诉人作辞退处理。
9、严禁营销顾问未经上级主管同意私自带领客户前往工地现场,如有发现,则按照案场管理考核制度处理,并登记备案,若累计2次以上则作辞退处理。
10、接待客户完毕后,应及时清理谈判桌上的物品。引导客户尽量详细地填写《来访客户信息表》,随后将送客户送至门外,并目送客户离开。
11、在前台接待位的营销顾问代表着公司的整体形象,必须时刻注意坐姿及站姿,不得在前台相互大声闲谈、聊天、化妆、吃零食,不得在前台翻阅书报杂志,不得玩手机游戏或接听与工作无关的私人电话,否则按案场管理考核制度处理,并登记备案,若累计3次以上则作辞退处理。
12、凡进入售楼处的客人均算作来访客户,前台负责接待的营销顾问必须热情接待。在接待客户过程中营销顾问须相互监督,不得插队,不得争抢客户,不得见到质量较差的客户借故回避。若有以上现象发生并经核实,则当事人按案场管理考核制度处理,并登记备案,若累计2次以上则作辞退处理。
13、营销顾问在陪同客户签约、接待老客户或公司客户来访时,轮空的接待权按接待次序表由同组营销顾问代替,该营销顾问接待完老客户后再后补接待权。公司客户除指定接待外,按照接待次序由当前接待负责接待,接待完毕后再补一次接待权,若客户下定,业绩由公司统一分配安排。
1、负责销售案场销售人员客户接待顺序的安排,保证现场客户接待流程有序合理进行;
2、负责对案场销售人员完成业绩的界定和统计。
四、制度内容:
(一)、客户接待细则:
1、各组营销顾问须根据《客户接待次序表》排定的接待顺序进行接待,第一接待须在指定区域站立等待来访客户。
2、营销顾问接待客户后,同组第二位组员按接待次序表立即补上该空位,已接待完毕的营销顾问自行排到组内的队尾,依次类推轮流接待客户-。若其中有人有事要离开,则必须先安排同组组员代替其接待位,若组内无人则由第二接待组的组员按照接待顺序表轮序代替其接待位,若未做安排擅自离岗,造成前台接待位出现空位,则按案场管理考核制度处理,并登记备案,若累计2次以上则作辞退处理。
3、来访客户至售楼处门外时,第一接待营销顾问应到门口迎接,面带微笑说“您好,欢迎光临”并委婉询问客户是否第一次来看房,是否已经与其他营销顾问联系过,以避免发生撞单现象。
4、营销顾问在接待客户时须面带微笑,大方得体、态度和蔼、不卑不亢,吐字清晰、措词文雅,声音平和、语速适中,并按照规定的接待流程完成接待。
16、若来访客户表示来访过但忘记原营销顾问姓名的,负责接待的营销顾问须热情接待并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在接待完毕后立即将该客户信息输入电脑营销系统查证是谁的客户。若电脑内没有登记,则接待人算做一次有效接待,若已经登记,则补偿一次接待权。
17、老客户或已成交客户介绍亲戚、熟人、朋友来访,若报明原营销顾问姓名的则由原营销顾问负责接待;若客户说明是通过介绍来但遗忘原营销顾问姓名的,则需询问介绍人的姓名等信息,并先正常接待。接待完毕后当日内将接待客户信息及介绍人信息输入电脑营销系统查询未登记的,则算作一次有效接待,该客户跟进及成交由接待营销顾问负责;若已经被登记则将客户交还原营销顾问,并将详细接待情况告知原营销顾问,经主管确认后,补一次接待权。
14、若来访客户为中介公司或同行市调,在进入售楼处后能立即表明自已身份并呈上名片的算作一次无效接待,接待人同样要热情接待,并在接待完毕后将客户名片交值班主管确认,候补一次接待权。若营销顾问在接待过程中察觉对方为中介公司或市调的,但对方未能表明身份并呈上名片的,则算作一次有效接待,不再另补接待权。若中介公司或同行投诉接待人服务质量差,经核查属实的则按案场管理考核制度处理,并登记备案,若累计2次以上则作辞退处理。
18、营销顾问在接待完其他同事的客户后,须及时将客户接待情况详细向原营销顾问说明,若为了私利或个人原因未及时通知当事人,则按案场管理考核制度处理,并登记备案,若累计3次以上则作辞退处理。
19、每位营销顾问必须将每一个来访客户的资料信息尽可能详细准确地登记在电脑营销系统中。每位营销顾问在接待完或者回访完客户之后,须及时将客户接待及回访情况记录在客户跟踪记录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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