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北京市稳岗补贴政策

2021年北京市稳岗补贴政策
2021年北京市稳岗补贴政策

还在找北京市的稳岗补贴政策吗,下面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219年北京市稳岗补贴政策的全文内容,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本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每月人均将涨百元,所涨工资将从去年1月起开始补发,最晚明天,补发工资全部到账。这是市人保局有关负责人昨天做客北京城市管理广播“市民对话一把手”节目时透露的。此外,本市稳岗补贴政策将于8月出台,符合条件的企业不裁员,就可得到这笔由失业保险支付的补贴。

公务员工资每月人均涨百元

今年1月,国务院发布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方案。近日,人保部要求各地7月底前将这笔钱调整到位。

市人保局副局长张祖德表示,本市公务员与事业单位职工涨工资的测算工作已经完成,“最晚明天这笔钱就会打到大家的工资卡上。”

由于工资改革与养老保险并轨实施,今后公务员的工资条中会多出“养老保险”这项扣款,因此可能会出现一部分人的工资涨不抵缴的情况。为此,本市又拟定办法,确保每人工资不下降且略有提高,涨幅水平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每月人均涨1元,从去年1月起补发。

企业不裁员可获稳岗补贴

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城镇新增就业人数达2.1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1%,就业形势平稳。

国务院最近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其中最大的政策变化是将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补贴政策的实施范围,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并不限于原来的停产、破产、结构调整企业。

“稳岗补贴”是指为稳定企业用工岗位,鼓励困难企业尽量不裁员或少裁员而向企业发放的补贴。张祖德透露,预计8月份本市就会出台《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届时,只要符合条件的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就能享受稳岗补贴。实际上,本市从去年4月起已启动稳岗补贴试点工作,试点的47家企业涉及28万余名职工,补贴资金四千余万元。

今年留京指标压缩千人

据张祖德透露,今年本市人才常规引进规模将控制在九千人以内。去年常规引进规模为一万人,这意味着今年的留京指标将压缩千人。

根据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要求,本市部分企业、单位将逐步外迁,一部分职工会随之到外地工作定居。张祖德表示,从以往情况看,大部分外迁职工会倾向于把户籍留在北京,北京将面临人户异地分离增多的局面。为解决这个问题,本市首要任务是促进就业公共服务三地贯通,打破户籍划分的模式,实现人力资源市场统一运作。

据张祖德透露,本市和天津签署了加强人才工作合作的协议,目前两地已实现人才资质互认,建立了两地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资格互认机制,“专业技术人员可以互派挂职,互相支持紧缺急需人才培养。”同时,北京和天津互设人才工作站,共享高端人才资源。

官方澄清

“五百种非处方药退出医保”传言不实

近期,一则“5多种非处方药将退出医保目录”的消息疯传,昨天,张祖德对此予以澄清。

他表示,北京市医保目录的调整是根据人保部的要求进行的,目前本市还没有启动医保目录的调整,也从来没有从正规渠道得到“5多种非处方药将退出医保目录”这一消息。

生育保险费率1月起下调

结存量超过9个月待遇支付额的地区,其费率将调整到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5%以内;未超过合理结存的地区,无需降低相应费率本报讯(记者汪丹)人保部昨日发布《关于适当降低生育保险费率的通知》,提出自今年1月1日起,在生育保险基金结余超过合理结存的地区降低生育保险费率,即结存量超过9个月待遇支付额的地区,其费率将调整到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5%以内。未超过合理结存的地区,则无需降低相应费率。

《通知》中提到,生育保险基金结余超过合理结存的地区需降低生育保险费率。这个“合理结存量”相当于6至9个月待遇支付额。人保部表示,目前各地的生育保险基金结余存量并不均衡,有的当期收不抵支,有的仅存量就可支付一年半以上,因此降低费率不搞一刀切,只有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超过9个月的地区,才需将费率下调到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5%以内。

此次调整费率不会影响待遇支付。为了保证基金运行安全,《通知》规定生育保险基金结存留有6至9个月支付额的区间,并要求地方加强对生育保险基金的监测和管理,按月进行基金监测。当基金累计结余低于3个月支付额度时要制定预警方案,并向地区政府和省级人保部门、财政部门报告。在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余不足支付时,地区要采取加强支出管理、临时补贴、调整费率等方式确保基金收支平衡,确保参保职工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此次调整之后,部分地区筹资比例可下调.5个百分点,估计一年可减轻单位负担12亿元左右。

工伤保险费率1月起降低

行业工伤风险类别由原来的三类细分为八类;费率降低后,工伤职工待遇水平不受影响

本报讯(记者汪丹)人保部昨天下发《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的通知》,决定从今年1月1日起降低工伤保险费率,并将行业工伤风险类别由原来的三类细分为八类。费率降低后,工伤职工的待遇水平不受影响。

原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是219年制定的,将各行业划分为风险较小、中等风险、风险较大行业等三类,并分别执行.5%、1%、2%左右的行业差别基准费率。如今来看,这种划分比较粗且不够科学,需要进一步细化。

《通知》明确将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划分为八类,风险程度由低到高。各行业一类至八类工伤风险类别对应的基准费率,分别控制在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2%、.4%、.7%、.9%、1%、3%、6%、9%左右。不同行业也划分了档次。其中,一类行业分为三个档次,即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向上浮动至12%、15%;二类至八类行业分为五个档次,即在

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分别向上浮动至12%、15%或向下浮动至8%、5%。

人保部介绍,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将实现“总体降低”的目标。最低行业基准费率由.5%降至.2%,最高行业基准费率由2%降至9%。政策平均费率由1%左右降至.75%左右,降低.25个百分点,实际平均费率从目前的.9%左右降至.7%左右,降低.2个百分点。经初步测算,全国一年可减轻企业负担15亿元。在可比的86个行业中,有74个行业的基准费率标准降低。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费率调整后,工伤职工的待遇项目不会因此减少,待遇水平也不会降低。因为工伤职工的待遇是法定的,而且前期测算工作已综合考虑了基金结余水平等因素,今后每年还会随着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逐渐提高待遇。

【2017】京房改办字第078号关于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计...

【2017】京房改办字第078号关于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计... 篇一: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政策问答 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政策问答 1.职工领取住房补贴后住房问题如何解决? 答:职工可利用工资积累、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资金,并通过住房贷款,自行购买住房。 2.哪些职工可以申请住房补贴? 答:无房和住房未达标到规定的住房面积标准的职工,可以按规定申请住房补贴。 3.单位住房补贴发放的对象是谁? 答:单位住房补贴发放的对象是单位在职、在编(包括离退休)的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 4.什么是无房职工?什么是住房未达标职工? 答:无房职工是指夫妇双方均未以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售价承租或购建住房及未通过各种补偿购买住房的职工。职工个人出资侠客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并且未享受过其它福利房,也算无房户。 住房未达标职工是指职工夫妇双方以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和售价承租或购建的住房及通过各种补偿购买的住房(个人全额出资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除外)经核定后的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

5.市级机关单位职工住房补贴面积标准是多少?答:市级机关单位职工住房补贴面积标准(建筑面积) 按下列标准执行: 公务员:科级以下60平方米;正、副科级、25年(含)以上工龄的科员、办事员70平方米;副处级、25年(含)以上工龄的正、副科级80平方米;正处级90平方米;副局级105平方米;正局级120平方米。 机关工勤人员:技术工人中的初、中级工和25年以下工龄的普通工人60平方米;技术工人中的高级工、技师和25年(含)以上工龄的初中级工普通工人70平方米;技术工人中的市级技师80平方米。 6.事业单位职工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如何确定?答: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面积标准由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自选确定,财政部门核拨与财政有经费缴拨关系事业单位职工的住房补贴资金按统一面积标准执行,全额补助的事业单位由同级财政部门全额核拨,部分补助事业单位由同级财政部门按一定比例核拨。 核拨与财政有经费缴拨关系事业单位人员住房补贴面积标准:职员:三级120平方米;四级105平方米;五级90平方米;六级80平方米;七、八级、25年(含)以上工龄的九级、十级职工70平方米;九级、十级职工60平方米。 专业技术人员:正高105平方米;副高90平方米;中级70平方米;25年(含)以上工龄的初级师、士70平方米;25年以下工龄的初级师、士60平方米;

公共住房政策

题目:中国公共住房政策模式探究 姓名:邱冠钦 学院:公共事务学院 系:公共管理系 专业:行政管理年级:2010 学号:13920102200329 指导老师:魏丽艳 2011 年7 月18 日

中国公共住房政策模式探究 内容摘要 中国的公共住房政策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推行而不断演变,可以说,不同时期的公共住房政策既有优点,也有不足。现阶段中国的公共住房政策来源于住房制度改革的经验总结,其优点是综合运用财政手段和金融手段,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住房问题的解决;其不足之处相对于它的优点来说显得格外突出,特别表现在中国现行的公共住房政策目标不明确、政策手段单一、没有形成体系。本文在总结国外公共住房政策成功经验以及分析现行中国公共住房政策成功经验以及分析现行中国公共住房政策优缺点的基础上,设计中国公共住房政策的理想模式。 一、公共住房政策理想模式设计的理论基础 (一)共同富裕——社会主义原理 共同富裕原理是实施公共住房政策的理论基础。邓小平的伟大贡献之一是关于社会之一本质的精辟论述:“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这条原理是我们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发展市场经济的理论依据,是我们一切行动的准则,当然也是公共住房政策理想模式设计的准则。公共住房政策的实施是贯彻党的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公共住房政策理想模式的建立是贯彻江泽民“七一”讲话和“十六大”精神、实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具体体现,是新时期党的思想的具体体现。 (二)住房公平分配原理 许多西方学者认为,住房政策应当实现公平目标,这是实施公共住房政策的另一个理论依据。他们认为,,政府应该注重住房公平分配,通过对中低收入阶层的补助,缩小他们与其他阶层在居住水平上的差距,使他们能够达到政府规定的住房标准。例如,黑登提出了分析各国政策和计划目标的垂直公平和水平公平理论。所谓“垂直和水平公平理论”,是通过运用垂直公平和水平公平两个概念来共同评价各国政策、计划的基本目标和内容特征。垂直公平是指各家庭从计划中获得的收入分配程度

住房政策与住房保障

世界银行学院“可持续城市发展与管理”远程课程
住房政策与住房保障
刘洪玉 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 liuhy@https://www.360docs.net/doc/4c17353661.html,
提纲
? 一、为什么需要住房政策? ? 二、住房政策的目标 二 住房政策的目标 ? 三、住房政策工具与措施 ? 四、公共住房政策 ? 五、公共住房政策的设计准则 ? 六、国外公共住房相关经验 六 国外公共住房相关经验 ? 七、住房保障制度建设应注意的问题
1

一、为什么需要住房政策?
? 什么是住房政策?
? ?
是政府干预住房市场 政府 房市 的手段和形式。 是政府为了达到一定 的政策目标,设计和 实施的一系列与住房 有关的公共政策的总 和。
一、为什么需要住房政策?
? 住房具有重要的社
会属性
?
?
住房不仅是一种商 品,而且是居民家 庭赖以生存的生活 必需品。 居住是全体社会成 员的基本权力。
2

一、住房政策与住房政策目标
? 为什么需要住房政策?
?
住房具有重要的社会属性
? ?
住房不仅是一种商品,而且是居民家庭赖以生存的生活必需品。 居住是全体社会成员的基本权力。
一、为什么需要住房政策?
? 与住房相关的经济活动存在许多外部效应
(externalities)
?
房价大幅下降导致住房抵押贷款大量违约,有 可能会引发整个银行系统的金融风险,甚至拖 累宏观经济;
3

一、为什么需要住房政策?
? 与住房相关的经济活动
存在许多外部效应 (externalities)
?
破旧和不加维护的住宅, 会逐渐使整个街区走向衰 败;
一、为什么需要住房政策?
里约热内卢的超大贫民窟
4

住房补贴常见问题解答

附件一:住房补贴常见问题解答 一、住房补贴发放标准和计算 购房补贴资金是在京中央单位按照《方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建设部等单位关于<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厅字[1999]10号)的有关规定,向无房或住房未达到规定面积标准的职工发放一次性补贴、 按月补贴、差额补贴和级差补贴的专项资金。通常被称为住房补贴。 北京大学医学部住房补贴发放的对象是具有北京大学医学部编制的无房和住房面积未 达标的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其中,无房老职工计发一次性住房补贴和月住房补贴,无 房新职工发放月住房补贴,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差额补贴。有房教职工在对未达标、超标处 理后,职务、职称或技术等级晋升的,一次性计发级差补贴。 1.住房补贴面积标准 行政职务专业技术职务技术工人普通工人住房补贴面积标准(m2) 科员初级初、中级工25年以下工龄60 正副科级及25年(含25年)以上工龄科员中级高级工、技师 25年(含25年)以 上工龄 70 副处级高级技师80 正处级副高级90 副司(局)级105 正司(局)级正高级120 副部级院士190 2.无房教职工月住房补贴发放标准 行政职务专业技术职务工人月住房补贴标准 (元/月) 科级以下初级初级工, 15年以下工龄的普通 工人 800 副科级15年(含)以上、25年 以下工龄的初级 中级工, 15年(含)以上、 25 年以下工龄的普通工人 900 正科级中级, 25年(含) 以上 工龄的初级 高级工,技师和 25年(含) 以 上工龄的普通工人 1000 副处级高级技师1100 正处级副高级1200

住房补贴相关政策问答参考

住房补贴相关政策问答(参考) 1.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后哪些职工可以申请住房补贴? 答:无房和住房未达到规定的住房面积标准的职工,可以按规定申请住房补贴。那些在实物分配住房体制下已经以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售价承租或购建住房及通过各种补偿购买住房,面积达到了规定面积标准的职工,不能再申请住房补贴。 2.什么是无房职工,什么是住房未达标职工? 答:无房职工是指夫妇双方均未以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售价承租或购建住房及未通过各种补偿购买住房的职工。职工个人出资全额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并且未享受过其它福利房,也算无房户。 住房未达标职工是指职工夫妇双方以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和售价承租或购建的住房及通过各种补偿购买的住房(个人全额出资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除外)经核定后的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 3.职工住房补贴面积标准是多少? 答:科级(营级)以下60平方米;正、副科级(正、副营级)70平方米;副处级(副团级)80平方米;正处级(正团级)90平方米;副局级(副师级)105平方米;正局级(正师级)120平方米。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住房补贴面积标准参照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标准执行。 4.哪些住房面积核定为职工的住房面积? 答:(1)职工及其配偶按规定的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承租的公有住房,或以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含标准价优惠)购买或集资购建的公有住房均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 (2)职工及其配偶按高于当年房改成本价集资购建住房或购买安居(康居)住房的,其购建住房面积减去扣除面积部分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扣除面积=(职工购建房款-职工按当年房改成本价规定购房实付

房价款)÷与所购住房同地段经济适用住房价款×集资购建住房面积。 例如某职工为副局级,有两套住房,一套60平方米,按房改成本价购买,另一套按每平方米3200元集资建房100平方米,夫妇工龄和为50,同地段经济适用房价为每平方米4000元,扣除面积=(3200×100-按房改成本价购房房价款)÷(4000×100)×100=57.5平方米,则该职工的核定面积=100+60-57.5=102.5平方米。 (3)职工承租公房(含标准租私房)危改回迁的,其回迁住房中按房改成本价购得的面积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 例如:某职工原承租2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公有住房。后该地区危改拆迁。按照回迁协议,分配其二居室一套,建筑面积70平方米。按照京政办发〔2000〕19号文规定,原建筑面积部分(即:20平方米)按房改成本价购买,并享受规定的优惠政策;超出原面积部分,但未超过人均15平方米以内的部分,(即:15平方米×3人-20平方米=25平方米),按房改成本价购买,但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超出人均15平方米以外部分(即:70平方米-15平方米×3=25平方米),按经济适用房价购买。 核定面积时,该职工按房改成本价购买的前两部分面积,即:20平方米+25平方米=45平方米,核定为其住房面积。 (4)两个(含)以上家庭承租或按房改价格购买公有住房的,住房面积按职工居住的居室面积和应分摊的面积之和核定。 (5)公房承租人夫妇双方去世后,同住人经房屋产权单位同意并按规定办理租赁变更手续成为承租人的,核定为变更后承租人及其配偶的住房面积。 (6)职工及其配偶申请承租或购买一套以上公有住房的,住房面积合并计算。 (7)职工及其配偶分得的一套住房,因交纳供暖费等原因现承租人

中外住房保障政策的对比及启示

中外住房保障政策的对比及启示 3月13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记者会。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人民大会堂三楼金色大厅会见采访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中外记者并回答记者提出的问题。有记者问,房地产问题一直是社会持续关注的问题,今年两会上也有代表委员提了很多的建议和意见。请问总理,政府在这方面有没有什么新的思路和新的举措? 李克强说,房地产问题是个大问题,它直接关系到居民住房问题。让人民群众住有所居,这应该是政府奋斗的目标。我们需要根据不同人群的需求,不同城市的情况,分类施策、分城施策。 李克强表示,政府还是要用更多的精力、更大的力度来解决好群众的基本住房需求问题。现在我们国家城镇集中连片的棚户区还居住着上亿人,可以说不具备基本的生存条件。几百个人一个旱厕,特别是北方,到了冬天居民入睡要带着棉帽、穿着棉衣,这可以说是政府心头之痛。所以今年我们要继续加大棚户区改造的力度,至少要再改造470万套以上。 先说说我国住房保障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1.住房保障体系建设严重滞后。我国住房制度改革以来,房地产行业显得过度市场化,有些地方政府在提供经济适用住房上根本没有积极性,使得本应占市场主体的保障性住房逐渐边缘化,商品房成了解决居民住房的基本模式。一方面,经济适用房投入回报低,因而不受地方政府重视,难以发展起来;另一方面,商品房可以拉动GDP,增加税收。所以房地产拉动国民经济的作用在地方政府“政绩观”的引导下发挥到了极致,地方政府通过多种方式,利用房地产投资来刺激当地的GDP增长,但地方政府对于廉租房政策落实很不到位。 2.缺乏稳定的廉租房源和资金来源渠道。在廉租住房制度的具体实施过程中,房源主要来自房管部门的自有房源和市场收购。而购房资金来源于房管局上交的统筹财力、事业费收入、历年房产重置基金等。而仅靠政府房管部门的财力,难以长期支撑以市场价购置廉租住房和租金补贴的资金支出,并且与众多需要政府

稳岗补贴政策2020

一、政策主要内容 (一)申请条件 1.符合本市和区域城市功能定位的科技创新、城市运行保障、生活性服务业等重点行业中小微参保企业; 2.受疫情影响,2020年2-4月生产经营收入同比下降80%(含)以上。 (二)补贴标准 5月6日至7月31日, 每名职工参加培训时长累计不低于20课时的,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以训稳岗补贴,在此基础上每增加20课时,补贴金额增加500元,培训补贴最高不超过120课时3000元,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列支; 每名参加失业保险职工按照154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临时性岗位补贴,从本市失业保险基金列支。 (三)申请流程 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按条件对企业进行认定,并将企业名单按行业分别报市科委、市经信局、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市商务局等相关市级部门确认后,于5月6日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符合条件的企业参照《关于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组织开展培训和补贴申报,参保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按程序审核后将补贴拨付至企业。 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要求开展职工培训的同时,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法人办事”或“就业超市”-“临时性岗位补贴”提出申请(https://www.360docs.net/doc/4c17353661.html,)。在线做出相关承诺,并申报企业和相关人员信息,将申请材料提交参保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区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后,提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审核情况进行汇总,将临时性岗位补贴资金按照社保基金缴拨流程拨付至申请企业。 以训稳岗和临时性岗位补贴申请时间截止2020年8月31日。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财政局要充分认识精准支持重点中小微企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 (二)优化经办服务。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要遵循“一网通核”原则,强化信息共享,提高经办服务质量和效率。落实补贴申报程序,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网上申报。 (三)严格监督管理。各区要履行企业认定、审核拨付和监管的主体责任,做好经费申报工作的指导服务,严防冒领、骗取现象。 (四)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对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推动信息公开,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扩大政策知晓度,大力宣传解读最新政策,使企业了解办理程序。

二、住房补贴发放范围、对象和补贴标准

附件2: 住房补贴发放范围、对象和补贴标准 (一)福州市区的省、市、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均属实施范围:(二)对象: 1、1998年12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编在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 (1)没有享受过实物分配公有住房的。 ①无房户; ②居住自有私房者。即:居住祖传、馈赠、自费购买的商品房或经济适用住房,以及私有住房拆迁所安置的住房。但不含解困房和公房拆迁所安置的住房。 (2)虽已享受过实物分配公有住房,但未享受购买公有住房优惠政策,本人愿意并经批准退出现租住公有住房的。 (3)虽已购公有住房或参加集资建房,但住房面积未达到本人住房控制面积标准的。 (4)购买公有住房时将私房面积合并计算的,其合并计算的私房面积部分以及合并后仍未达标的部分予以补贴。 以上对象凡本人及配偶在本地、外地、本单位、外单位分配公有住房、房管部门直管房以及参加过集资建房等,均属享受过实物分配公有住房。 2、1998年12月1日起参加工作的职工。

(三)职工享受住房面积以省政府闽政〔1995〕40号文件规定的控制标准上限为准。即:一般干部和职工为70平方米;科级干部或正式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干部为85平方米;县处级干部或正式聘任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及1983年8月31日前评定确认为中级职称的干部为100平方米;地厅级干部或正式聘任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及1983年8月31日前评定确认为高级职称的干部为130平方米。 职工住房补贴额由职工住房面积补贴额与工龄补贴额构成。 职工住房面积补贴额=每平方米住房面积补贴额×职工住房补贴面积 工龄补贴额=951(市政府公布的1998年出售公有住房框架结构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0.6%×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以前的工龄×职工住房补贴面积 (四)1998年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平均价格为1900元/平方米,1999年我市住房补贴按1998年经济适用住房平均价格进行计算,每平方米住房面积补贴额430元。工龄补贴额5.7元/平方米·年。今后根据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和职工工资的变化,对住房补贴标准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时间和幅度,由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意见,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住房保障职责

保障性住房工作职责 拟订住房保障政策,制定睢阳区内棚户区改造、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项目的建设规划、申报工作并组织实施。负责城镇居民住房保障对象的调查与审核;负责保障性住房住宅户型面积的审核。 工作程序: 一、廉租住房申请前置条件: 1、具有本市区非农业常住户口: 2、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或经民政部门认定为城市低收入的家庭。 二、商丘市廉租住房补贴资金申请发放流程 1、申请:申请廉租住房补贴资金家庭(居民)持身份证户口薄纸保证向市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提出书面申请。 2、登记受理:工作人员对符合条件的,受理登记,发放《审批表》;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不予受理登记。 3、初审:申请人交《审批表》和相关材料到本人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进行初审,单位或办事处应在15个工作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完成初审,并签署意见。 4、报批:申请人持初审所有有效材料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报批。(验原件、留复印件、收件人在申请表

上签字) 5、复核:市住房保障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对报表材料会同民政部门提出审核意见。 6、公示:住房保障部门对初审符合条件的每月集中在住建局网站公示一次,接受社会监督,并对举报进行查处。公示期15天,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 7、审批:经公示无异议的保障对象,汇总后按程序报主管局长、局长审批。 8、发放:保障中心按规定和程序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发放《廉租住房补贴领取证》和活期存款折。 9、动态管理:已领取租赁住房补贴资金的家庭应按年度分别向工作单位或本人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市住房保障部门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及住房变动情况,经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续签协议,按政府确定的标准继续发放,不符合条件的停止发放。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收入标准,住房困难标准及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注: 2011年我市廉租住房补贴的发放范围为市区低保家庭中人均居住面积不足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者,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人均18平方米。租金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每平米5.5元,家庭最低每月补贴为100元,最高每月补贴

2017年稳岗补贴通知

关于做好2017年度企业稳岗补贴审核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人社局,高新区、文昌湖区人社局,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市就业办,各有关企业: 根据市人社局等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转发<进一步明确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淄人社发…2015?61号)、市人社局联合市财政局下发的《关于转发<进一步明确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淄人社发…2015?91号)、市财政局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转发<山东省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实施意见>的通知》(淄人社发…2016?65号)和《关于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的通知》(淄人社发…2018?41号)要求,结合往年稳岗补贴审核发放有关工作的经验,对2017年度企业稳岗补贴审核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规范企业申报和材料审核 (一)企业申报材料。符合条件企业需在规定时限内报送如下材料:1.申请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企业基本情况、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情况、企业所属类型、补贴项目、上年度期初期末职工人数、裁员人数和原因、稳定岗位采取的主要措施及效果、劳动合同签订履行情况、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和缴费情况等);2.稳定就业岗位补贴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3.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上年度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证明(需企业到社保处办理);4.全年社保增员减员表;5.解除劳动合同证明;6.企业营业执照副本;7.企业完税证明;8.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证明等。以上证明材料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申报化解产能严重过剩、淘汰落后产能、节能减排、主辅分离、兼并重组5类企业(简称困难企业)稳岗补贴的,除具备上述材料外,应当提供企业本年度化解产能严重过剩、淘汰落后产能、节能减排、主辅分离、兼并重组的文件;申报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稳岗补贴的企业,应当提供相应化解产能文件。 (二)材料审核。1.市级符合条件企业申请稳岗补贴,由市就业办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后,报市人社局,由市人社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并按规定在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 2.区县属符合条件企业由本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后,报区县人社局,区县人社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并在区县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或区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完成后,根据要求将审核情况报市人社局备案,将企业申请材料归档保存以备市人社局检查。备案同时,各区县人社部门向市人社局、市就业办上报资金申请报告。 (三)审核重点:1.申报单位是否为企业;2.申报单位是否依法参加失业保险,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3.申报单位裁员率是否低于2017年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2.9%。 (四)区县人社局上报备案程序。各区县向市人社局提供以下材料进行备案:1.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上年度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证明复印件(加盖区县人社局公章,一式一份);2.稳定就业岗位补贴申请审批表复印件(一式一份);3.稳岗补贴审核企业汇总表(一式两份、见附件6)。

2020年住房保障政策解读

2020年住房保障政策解读 一、城镇住房保障的概念 城镇住房保障是指政府或企业通过出租、出售保障性住房及发放租赁补贴和给予政策支持等方式,向符合条件的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及新就业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等提供救助和扶持,以保障其享有基本的居住条件。 二、住房保障的范围 我市住房保障范围主要包括:城镇低保、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城镇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引进人才,以及其他需要住房救助的特殊困难家庭等七大类保障群体。 三、住房保障对象的具体条件 住房保障对象的具体条件由市县政府制定。市区2020年住房保障对象的具体条件: (一)城镇低保、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1、申请人须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其他共同申请住房保障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在本市实际居住且取得本市《居住证》。 2、收入限制标准。 低保家庭:全体申请住房保障的家庭成员均享受城镇低保; 低收入家庭:人均年收入在10800元(含)以下; 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人均年收入在27000元(含)以下。 3、住房限制标准:低保、低收入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含)以下;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在本市无住房且租房居住。 4、家庭成员不得拥有机动车辆(两轮、三轮摩托车和残疾车除外)和经办企业(能证明实际收入少于限制标准除外)。 (二)城镇新就业无房职工 1、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在本市实际居住且取得本市《居住证》; 2、具有全日制大中专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五年; 3、申请人年收入在31400元(含)以下;

4、在本市无住房,或父母有住房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租房居住; 5、在市区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保1年及以上; 6、申请人不得拥有机动车辆(两轮、三轮摩托车和残疾车除外)和经办企业(能证明实际收入少于限制标准除外)。 (三)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 1、年满18周岁,在本市实际居住且取得本市《居住证》的非本市城镇户籍人员; 2、家庭人均年收入在27000元(含)以下; 3、申请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在本市无住房,且租房居住; 4、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申请时剩余合同期限满1年),且在本市城镇连续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3年及以上; 5、申请人不得拥有机动车辆(两轮、三轮摩托车和残疾车除外)和经办企业(能证明实际收入少于限制标准除外)。 (四)引进人才 1、具有市人社局出具的引进人才证明; 2、申请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在本市无住房; 3、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一年(含)以上,且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含)以上。 (五)需要住房救助的特殊困难家庭 1、申请人须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其他共同申请住房保障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在本市实际居住且取得本市《居住证》。 2、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或家庭遭遇重大变故,致使家庭实际收入低于人均27000元。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含)以下。 4、家庭成员不得拥有机动车辆(两轮、三轮摩托车和残疾车除外)和经办企业(能证明实际收入少于限制标准除外)。 需要住房救助的特殊困难家庭根据核定后的实际收入不同,分别比照低保、低收入、中

关于北京市住房补贴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03)京房改办字第079号

关于北京市住房补贴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03)京房改办字第079 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京发[1999]21号)、《关于印发<北京市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住房制度改革加快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京国土房管方字[2001]1027号)、《关于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计发及有关纪律规定等问题的通知》(京房改办字[2003]第078号)等文件的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北京市住房补贴资金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范围内的市属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或经济组织职工住房补贴资金的管理。 二、本通知所称住房补贴资金是指单位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后,采取货币分配方式,向职工发放的用于住房消费的专项资金。 三、单位发给职工的住房补贴资金,归职工个人所有,比照住房公积金进行管理。 四、单位发给职工的住房补贴,委托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进行管理,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为职工建立住房补贴个人帐户。 五、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应凭房改部门核准的货币化方案等相关文件为职工开立住房补贴资金帐户,北京市住房补贴资金归集使用具体操作流程由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负责制定。 六、职工住房补贴可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支付按市场租金租房的房租和所购住房的物业管理费、供暖费等住房消费支出,个人凭消费凭据支取个人帐户内的住房补贴资金时,住房补贴帐户内应至少保留十元的余额。 七、缴存住房补贴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申请政策性个人住房贷款,具体办法由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制定。 八、职工住房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办法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1997)144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企业发给职工的住房分配货币化资金财务处理方式按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企业住房制度改革中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京财经二[2001]22号)、《转发财政部关于企业住房制度改革中有关财务处理问题补充规定的通知》(京财经二[2001]161号)及《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金融企业住房制度改革若干财务问题的规定〉的通知》(京财金融[2001]290号)等文件的规定执行。 九、职工离退休、调离本市或出国定居时,其个人住房补贴帐户资金本息一次退还职工本人。职工在职期间死亡,其个人住房补贴帐户资金本息由其法定继承人按规定办理支取手续。 十、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企业稳岗补贴政策解读.doc

2018年企业稳岗补贴政策解读【最新】 2018年企业稳岗补贴政策解读【最新】 企业稳岗补贴政策有哪些内容?对我们有什么影响?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了相关信息对最新的企业稳岗补贴政策进行了解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政策依据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四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5〕45号) 二、实施范围 对采取多种措施稳定就业岗位、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岗补贴。补贴政策主要适用以下企业: (一)实施兼并重组企业。指按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国发〔2014〕14号)和市政府《关于推动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渝府发〔2012〕118号)等相关规定,在日常经营活动之外发生法律结构或经济结构重大改变的交易,并使企业经营管理控制权发生转移,包括实施兼并、收购、合并、分立、债务重组等经济行为的企业。 (二)化解产能严重过剩企业。指按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和市政府《关于化解产能过剩矛盾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4〕3号)等相关规定,对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淘

汰过剩产能的企业。 (三)淘汰落后产能企业。指按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等规定,对电力、煤炭、钢铁、水泥、有色金属、焦炭、造纸、制革、印染等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 (四)经国务院、市政府批准的其他行业、企业。 三、基本条件 企业申请稳岗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及我市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 (二)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上年度失业保险费; (三)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重庆市城镇登记失业率; (四)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 四、补贴标准 对符合上述政策范围和基本条件的企业,稳岗补贴额度为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 五、申报时间 每年5月30日前申报上年度稳岗补贴,每年6月30日前完成当年稳岗补贴工作。 六、申报程序 (一)认定与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向行业主管部门申请类型认定。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进行类型认定,并出具《企业类型认定证明》。企业持证明向参保地所在区县(自治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同时提交《重庆市稳定就业岗位补贴申报审核表》。 (二)受理与审核。区县(自治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受理意见,并提交同级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

2021年住房补贴最新政策解答

2021年住房补贴最新政策解答 一、无房、住房未达标职工的界定 一无房职工是指夫妇双方均未以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售价承租或购建住房及未通过各种补偿购买住房个人全额出资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除外的职工。 二住房未达标职工是指夫妇双方以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和售价承租或购建的住房及通过各种补偿购买的住房个人全额出资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除外经核定后的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本通知所称规定标准是指职工的住房面积标准,其中,行政机关公务员、工勤人员的住房面积标准按规定的职工住房补贴面积标准执行。 三行政机关公务员住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为:科级以下60平方米,正、副科级、25年含25年以上工龄的科员、办事员70平方米,副处级、25年含25年以上工龄的正、副科级80平方米,正处级90平方米,副局级105平方米,正局级120平方米。 行政机关工勤人员住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技术工人中的初、中级工和25年以下工龄的普通工人60平方米,技术工人中的高级工、技师和25年含25年以上工龄的初中级工普通工人70平方米,技术工人中的高级技师80平方米。 四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面积标准由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自行确定,财政部门核拨与财政有经费缴拨关系事业单位职工的住房补贴资金按统一面积标准执行见附表一,全额补助的事业单位由同级财政部门全额核拨,部分补助事业单位由同级财政部门按一定比例核拨。 二、职工住房面积的核定 五下列住房的面积均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 1、职工及其配偶按规定的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承租的公有住房,或以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含标准价优惠购买或集资购建的公有住房均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 2、职工及其配偶按高于当年房改成本价集资购建住房的,其购建住房面积减去扣除面积部分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 扣除面积=职工购建房款-职工按当年房改成本价规定购房实付房价款÷与所购住房同地段经济适用住房价款×集资购建住房面积。 3、职工承租公房含标准租私房危改回迁的,其回迁住房中按房改成本价购得的面积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

天津市基本住房保障管理办法-津政令54号

天津市基本住房保障管理办法-津政令54号天津市基本住房保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本市基本住房保障制度,满足城镇中等偏下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及 外地来津就业人员的基本住房需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住房保障的规划建设、经营管理、申请准入、使用退出和监督管理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基本住房保障,是指通过出租和出售保障性住房、发放住房租赁补贴等方式,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及外地来津就业人员提供帮助和扶持,以保障其享有基本的居住条件。 本办法所称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给予政策支持,规定面积、租金标准和销售价格, 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出租、出售的住房,包括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等。 本办法所称住房租赁补贴,是指政府向符合条件的家庭提供的用于租赁住房的货币补助。 第三条住房保障工作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满足基本住房需求;坚持政 府主导、政策扶持,引导社会参与;坚持分层补贴、租补分离、租售结合;坚持规范管理,分配过程公开透明,分配结果公平公正。 - 1 -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住房保障工作的领导,组织推动区县人民政府和各有 关部门做好住房保障工作,负责对区县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区县人民政府负 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保障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市国土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住房保障工作的指导、推动、监督和协调。区县房 屋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住房保障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保障工 作的具体实施和监督管理。 发展改革、建设、规划、财政、税务、民政、人力社保、公安、工商、监察等管理部 门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住房保障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本市设立的市级住房保障实施机构,按照其职责对全市住房保障事务性工作 实施管理,对区县住房保障实施机构负有指导、监督职责。

中国公共住房政策概览

中国公共住房政策概览 陈杰 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复旦大学住房政策研究中心副教授 中国在1978年由邓小平直接发起的住房制度改革,历经20年的曲折探索,终于在1998年完成了从福利分房制度到商品住房制度的根本性转变。住房不再由政府无偿分配后,因为有利可图,投资热情被空前激发,住房供应不再成为中国城市的老大难题,如1978年之前我国城镇年均住宅竣工面积仅有0.18亿平方米,1978-1987年间年均为1.3亿平方米,1988-1998年间年均为2.9亿平方米,1999年-2009年中则达到6.13亿平方米(含非商品住宅),达到历史最高水平。这10年间光由开发商提供的商品住宅就累计达到3900万套,解决了1亿多人的居住问题。住房总体上不再短缺,2009年底城镇住宅存量面积达到131亿平方米,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过28平方米,是1978年的4.2倍。 然而住房成为商品化后,也随之带来一系列问题。作为一个新兴的市场,住宅价格难以抑制的持续高涨,远远高于同期收入增幅。自1998年之后,中国城市房价收入比居高不下,始终在10以上(90平方米商品住宅总价与城镇家庭年可支配收入的比值),中低收入家庭对商品住宅的承受能力更加脆弱。事实上,中国政府在90年代的房改当中就意识到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是不能完全用市场来解决,也采取了多种办法去力图缓解这部分人群的住房困难。然而由于中国政府对经济增长的需求非常强烈,把住宅房地产看作一个产业和经济增长来源的考量往往压过实现“居者有其屋”的社会民生政策诉求,住房保障在大多数时间是被忽视或远排在经济发展政策之后。 尽管这样,中国还是初步建立起一套覆盖一定城镇居民范围公共住房政策体系。中国公共住房政策总体上可以分为三个组成部分:一、经济适用房;二、廉租房;三、公共租赁房。 一、经济适用房 1991 年国务院在《关于继续积极稳妥地进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通知》中提出要“大力发展的商品房,优先解决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的住房问题”,是第一次在政府文件中出现跟经济适用房相似的字眼,也确立下了日后经济适用房的基本内涵。到了1994年,由建设部、国务院房改领导小组、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城镇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提出,要“建立以中低收入家庭为对象,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经济适用住房供应体系”。该《办法》要求,经济适用房的价格按建设成本确定,以微利价出售,只售不租。其成本价由7项因素(征地拆迁费、勘察设计费、配套费、建安费、管理费、贷款利息、5%以内的利润)构成。出售经济适用房实行政府指导价,其售价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以上几项因素综合确定,并定期公布。这些要求成了日后建设经济适用房的基本原则。但当时开发商还没兴起,经济适用房基本都由政府行政部门出资和组织建设[1]。 1998年7月标志性房改文件(《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文)中提出“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房为主的住房供应体系”,但这个“供应主体”除了个别地区热情很高,绝大多数地方从来就没有实现过。

京房改办字第078号关于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计...

【2017】京房改办字第 078 号关于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计... 篇一: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政策问答 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政策问答 1.职工领取住房补贴后住房问题如何解决? 答:职工可利用工资积累、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资金,并通过住房贷款,自行购买住 房。 2.哪些职工可以申请住房补贴? 答:无房和住房未达标到规定的住房面积标准的职工,可以按规定申请住房补贴。 3.单位住房补贴发放的对象是谁? 答:单位住房补贴发放的对象是单位在职、在编(包括离退休)的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 工。 4.什么是无房职工?什么是住房未达标职工? 答:无房职工是指夫妇双方均未以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售价承租或购建住房及 未通过各种补偿购买住房的职工。职工个人出资侠客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并且未享受过其它福 利房,也算无房户。 住房未达标职工是指职工夫妇双方以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和售价承租或购建的住 房及通过各种补偿购买的住房(个人全额出资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除外)经核定后的面积未达 到规定标准的职工。 5.市级机关单位职工住房补贴面积标准是多少? 答:市级机关单位职工住房补贴面积 标准(建筑面积) 按下列标准执行: 公务员:科级以下 60 平方米;正、副科级、25 年(含)以上工龄的科员、办事员 70 平 方米;副处级、25 年(含)以上工龄的正、副科级 80 平方米;正处级 90 平方米;副局级 105 平方米;正局级 120 平方米。 机关工勤人员:技术工人中的初、中级工和 25 年以下工龄的普通工人 60 平方米;技术 工人中的高级工、技师和 25 年(含)以上工龄的初中级工普通工人 70 平方米;技术工人中的 市级技师 80 平方米。 6.事业单位职工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如何确定? 答: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面积标准 由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自选确定, 财政部门核拨与财政有经费缴拨关系事业单位职工的 住房补贴资金按统一面积标准执行,全额补助的事业单位由同级财政部门全额核拨,部分补助 事业单位由同级财政部门按一定比例核拨。 核拨与财政有经费缴拨关系事业单位人员住房补贴面积标准:职员:三级 120 平方米; 四级 105 平方米;五级 90 平方米;六级 80 平方米;七、八级、25 年(含)以上工龄的九级、 十级职工 70 平方米;九级、十级职工 60 平方米。 1 / 6

稳岗补贴政策2020

稳岗补贴政策2020 部分企业稳岗补贴提至40% 近日,济南市人社局、财政局印发《关于转发鲁人社发[2019]55号文件做好企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的通知》,提高稳岗补贴标准。其中,化解产能过剩、淘汰落后产能、节能减排、主辅分离、兼并重组5类困难企业,执行50%的发放标准。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依法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其他企业,将发放标准由省确定的30%提高到40%。 与原有政策相比较,这次企业稳岗补贴政策适用范围也有所扩大。企业稳岗补贴范围由原来的化解产能过剩、淘汰落后产能、节能减排、主辅分离、兼并重组5类企业(简称困难企业),扩大到所有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依法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企业(简称其他企业)。 符合条件的企业于每年度5月底前,将稳岗补贴申请材料报送参保缴费地的县(市)区或市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县(市)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企业申报材料后,于10个工作日内报送市社保局失业保险处(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社保服务大厅29号窗口)。度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19年12月31日前申报。其中,未取得上年度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证明的企业,上报材料时只报送稽核申请。 某地稳岗补贴扩范围降门槛不裁员企业都可申请 昨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稳定岗位补贴政策出台新规,

以加大稳岗补贴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力度。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保持就业岗位稳定的企业,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拿出资金给予补贴。而过去,只要企业有裁员的,不能申请稳岗补贴。 稳岗补贴新规扩大了补贴对象范围。稳定岗位补贴由实施兼并重组、化解产能过剩、淘汰落后产能企业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企业只要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上一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当地失业率、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均能申请稳岗补贴。 同时,新规降低了政策享受门槛。对符合补贴条件的企业,上一年度未裁员的,按其上一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额的50%给予补贴;上一年度有裁员但裁员率低于当地登记失业率的,按其上一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额的40%给予补贴。 新规还指出,同一企业每年只能申请一次稳岗补贴。稳岗补贴必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支出。 珠海出台“稳岗”政策企业裁员少可获政府补贴 11月30日,羊城晚报记者从珠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获悉,珠海市近日出台《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的通知》,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给予稳定就业岗位补贴,补贴标准为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据测算,珠海符合稳岗补贴条件的企业约33155户,预计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近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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