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濑中心小学学校德育工作三年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洪濑中心小学学校德育工作三年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2011—2013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和《南安市中小学德育工作三年提升行动计划》以及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和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入推进实施素质教育,全面加强和创新学校德育工作,全力打造我校学校德育工作新亮点,实现学校德育工作新提升,特制定本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遵循学生身心特点和成长规律,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主题,加强理想信念、民族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公民意识和行为规范教育,创新德育形式,丰富德育内容,增强德育合力,着力提高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进一步提升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开创我校学校德育工作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

经过三年努力,学校的德育工作吸引力和感染力进一步增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更加普及深入,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育人网络更加健全完善,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更加丰富生动,心理健康、文明礼仪和法纪教育更加有效,德育队伍更加有力,校园文化更加繁荣,德育特色更加彰显,努力推动我校学校德育工作继续走在全市前列。

遵循学生身心特点和成长规律,整体规划学校德育工作,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道德品质和健全人格,促进学生成人成才,为学生终生发展和幸福生活打好基础。小学阶段德育目标是:教育帮助学生初步培养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

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情感;树立基本的是非观念、法律意识和集体意识;懂得做人做事基本道理和社会生活基本常识教育,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德育为首。牢固确立德育在教书育人中的首要地位,立德树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学校教育的全过程,把德育渗透于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贯穿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各个方面,着力培养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

2.坚持贴近实际。遵循教育规律,遵循不同学段学生身心特点和成长规律,尊重学

生的主体地位和主动精神,广泛开展各类丰富多彩、适合学生特点的德育活动,切实增强德育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3.坚持知行合一。注重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思想品德修养与文明行为规范的统一,突出体验教育和养成教育,增强德育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引导学生自觉遵守道德规范,养成文明生活的良好行为习惯。

4.坚持改革创新。充分体现时代发展对德育工作和学生素质的根本要求,创新德育内容形式,优化德育活动载体,拓展德育工作途径,努力构建与时俱进、开放有效的德育工作新机制,不断增强德育工作的动力与活力。

四、工作重点

2011年至2013年重点推进和实施10个行动项目:

(一)养成教育提升行动

1.强化日常行为规范管理。把行为规范养成教育作为学校德育工作的基础工程,进一步强化学生日常行为管理,切实抓好以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和基本道德素质为主要内容的养成教育。重点开展讲文明、讲礼貌、爱劳动、爱集体的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初步的道德判断能力。深化、强化“学生行为规范养成

训练月”(每学期的第一个月)活动,制定行为规范教育规划和工作目标,狠抓学生一日常规管理与教育,开展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量化考评,把考评结果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共青团、少先队在学生行为规范教育中的作用,积极探索以学生为主体的自主管理模式,建立有利于培养学生自主、自理能力的运行机制。把行为规范养成教育延伸到家庭和社会,引导学生做到在校是个好学生、在家是个好孩子、在社会是个好公民。

2.大力开展文明礼仪教育。认真贯彻《中小学文明礼仪教育指导纲要》,将文明礼仪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全过程。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认知水平确定文明礼仪教育的目标和内容,结合学校日常管理,引导学生从身边小事做起,注重文明礼仪,养成良好行为习惯。重点让学生掌握基本的礼貌、礼节规范,在学习、生活实践中初步养成讲文明、讲卫生、讲秩序、讲公德的良好习惯。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抓好文明学校创建活动,提高各级文明学校的创建水平,力争五年内中心小学创建南安市、泉州市文明学校,第二小学、东林小学西林小学等学校创建南安市文明学校,註礼小学创建泉州市文明学校。

(二)生命安全教育提升行动

3.加强生命教育。把生命教育贯穿到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中,根据不同年龄段确定

生命教育的内容,推进生命教育内容进课堂,将生命教育融入各学科教学。把生命教育与各种主题教育活动有机结合,与综合实践活动结合,与学校日常生活管理相结合。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开展灵活、有效、多样的生命教育活动。加强感恩教育,从每一个细节开始,通过日常生活的点滴,让学生学会感恩,培养学生的感恩品质。加强对学校生命教育的引领指导,经常性组织关工委“报告员”深入学校作专题报告。

4.加强安全教育。举办安全讲座、开展知识竞赛等活动,全面系统地加强学生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火防震、防拥挤踩踏、防食物中毒、用电安全等教育。加强学生安全自救技能训练,形成学校安全演练的长效机制,提高学生自我保护的能力。进一步加强对学校特别是民办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规定和工作措施,不断推进日常安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加强校园保卫力量,加强门卫值班和校内治安巡逻,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特别是校车的管理,严防安全事故发生。认真落实《南安市教育系统开展落实安全教育和管理“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南教执【2011】22号)、《关于开展“平安先行学校”创建活动的通知》(南教综【2011】46号)文件精神,认真对照各自考评体系贯彻执行,扎实推进“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暨“平安先行学校”创建活动。2011年12月31日前,在“第一轮三年行动”中(下同)安全级别为A级的学校,必须达到标准化三级以上标准;2012年12月31日前,安全级别为B级的学校,必须达到标准化三级以上标准;2013年12月31日前,安全级别为C级的学校,必须达到标准化三级以上标准。

(三)法纪教育提升行动

5.加强法纪教育。全面开展“法纪进校园”和“法纪进课堂”活动,抓好每学期第一个月的“遵纪守法专题教育月”活动,形成制度并全面覆盖。学校普遍开展遵纪守法、团结友爱教育,增强学生明辨是非、自我约束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引导学生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稳步推行全员育人的“成长导师”制度,让所有教师都负责到班,责任到人,担当部分行为有偏差学生的“成长导师”,或分担部分班级管理工作,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强学校法制副校长的选聘、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和校外辅导员的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系列法纪教育活动,培养学生从小树立法制观念。加强对校园暴力、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