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浪涛刑法150题2013刑法
柏浪涛的刑法案例三
柏浪涛刑法案例整理(三)51案例:甲坐在公交车上,看到乙钱包外露在口袋,便趁乙不备,拔出来,然后向车窗外扔去,看到街边一群不认识的人,故意扔到人群中,人群中的丙捡到了,拿走了。
甲构成什么?解析:盗窃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区别在于非法占有目的中的利用意思。
盗窃罪要求的非法占有目的,包括为自己非法占有,也包括为第三人非法占有,也即为自己利用的意思,和为第三人利用的意思。
这里的第三人不是泛指任何第三人,而是指与行为人有关联的第三人,如亲友等,不包括毫不认识的第三人。
基于此,甲没有利用意思,没有非法占有目的,不构成盗窃罪,而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52案例:甲周一盗窃到一辆自行车,价值二百元,周二盗窃到一辆自行车,价值二百元,周三盗窃电瓶车(价值二千元),刚推走,被保安发现,保安抓,甲为抗拒抓捕,将保安打成轻伤。
对甲如何处理?解析:周三的盗窃用给后面的使用暴力,就构成转化抢劫,用给前面的两次盗窃,就构成多次盗窃。
由于不能重复评价,择一重,定转化抢劫。
前两次盗窃只能不作犯罪处理,而是治安处罚。
53案例:甲盗窃了乙的银行卡,由于没有密码,无法取钱,便找到乙,用刀将乙劫持到一个ATM机前,逼乙说出密码。
乙第一次故意说错,甲未取成功,打乙,乙第二次说对,取成功,便放了乙。
对甲如何处理?解析:本案不适用“盗窃信用卡并使用,一律定盗窃”,因为该款的使用指平和手段使用。
甲盗窃卡本身不重要。
甲构成抢劫罪。
54案例:甲入室盗窃,窃得财物,被主人乙发现,甲逃,乙追,甲逃至户外,看到朋友丙,喊道:我强奸了他家女儿,你帮我断后。
丙相信,答应照办,将乙打成轻伤。
甲顺利逃脱。
对甲丙如何处理?解析:甲先盗窃,后为抗拒抓捕而利用他人对主人使用暴力,构成事后转化抢劫的间接正犯,但不构成入户抢劫,因为暴力发生在户外。
丙不构成转化抢劫,因为不知道甲先前犯盗窃罪。
丙至少知道甲是犯罪分子,帮助其逃匿,构成窝藏罪。
丙又构成故意伤害罪,想象竞合,择一重论处。
法考柏浪涛刑法案例总结第二波
法考柏浪涛刑法案例总结第二波1、肖昌勇案:肖昌勇为逃离传销窝点,在遭受连续拘禁与暴力殴打时,持刀向对方乱捅,造成1 人死亡,1 人重伤得后果。
法院认为肖构成防卫过当。
如何评价法院判决?如何处理本案?解析:防卫行为就是否过当得判断标准有两个,一个就是必要性原则,只要就是制止不法侵害得必要手段,就不过当。
一个就是相当性原则,就就是比例原则,衡量不法侵害得程度与防卫行为得程度.必要性原则就是第一位得原则.肖昌勇被非法拘禁,被多人虐待暴力殴打,在此处境下,要想突围逃出去,只有实施严重得暴力行为。
这种手段就是逃亡出去得必要手段,因此并不过当.2、案例:日本实务案例:甲高速开小轿车不慎撞到行人丙,丙得身体被撞得翻滚到车顶,甲没有注意到丙在车顶,仍继续往前开,坐在后排得朋友乙瞧到了,伸手将丙拉下来。
对乙得行为,甲不知情。
十分钟后,交警赶到,发现丙已经死亡,但无法查明,丙被甲撞死得,还就是乙拉下来摔死得.如何处理本案?解析:针对无法查明得情形,只有两种可能情形。
第一就是甲撞死了丙.此时乙与丙得死亡没有因果关系。
第二就是乙拉下来摔死得丙。
乙与丙得死亡有因果关系.但还要考察此时甲与丙得死亡有无因果关系?这时候乙得行为就属于介入因素。
根据介入因素三标准,甲得行为对死亡作用很大;乙得行为很异常;乙得行为对死亡作用很大。
综合判断,甲得行为与丙得死亡没有因果关系。
将这两种可能得情形汇总以后,根据存疑时有利于被告原则,死亡结果都不能归属于甲与乙。
接下来探讨甲乙得罪名问题。
甲涉嫌得罪名就是交通肇事罪,由于死亡结果无法归属于甲,所以甲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乙涉嫌得罪名就是故意杀人罪与故意毁坏尸体罪。
如果乙有杀人得故意,根据上述存疑时有利于被告人,就认为乙当时在杀一具尸体,接下来得问题就就是对象不能犯还就是故意杀人罪得未遂,对此需要根据辩证得眼光来判断有没有侵犯丙得生命得危险性,即使丙当时在车顶已经死亡,但也就是属于刚刚死亡,所以有侵犯丙得生命得危险性、可能性,因此乙构成故意杀人罪得未遂。
必看!柏浪涛刑法案例汇总1~10
必看!柏浪涛刑法案例汇总1~101、抛尸案甲乙二人杀丙,将丙打成重伤昏迷,血肉模糊,以为其已经死亡。
二人开车将“尸体”拉到一口井边,准备将“尸体”扔下去。
这时候,“尸体”忽然睁开眼睛,对二人说:你们想干嘛?二人吓得魂飞魄散,将丙丢在井边,赶紧开车逃离。
丙呼救,被路人救活。
甲乙二人构成故意杀人罪,犯罪形态是怎样的?抛尸案解析:许多同学根据吓得魂飞魄散逃离来判断未遂或中止,然而,此时甲乙的行为不是故意杀人行为,而是过失行为,而过失行为是没有犯罪形态的。
这个点是个坑。
本题的答案其实比较清晰,就是杀人未遂,想杀人,因为意志以外原因,前面的故意杀人行为没有导致人死亡,未得逞。
2、熟睡案一男子看见一个女子在草坪上熟睡,感觉十分漂亮和喜欢,就把一个最新的苹果手机放在她包里给她,然后留上自己电话号码。
男子走后,甲把女子包里的手机拿走,当时女子仍熟睡。
甲是定盗窃还是侵占?熟睡案解析:本案的焦点问题是,女子是否占有手机。
一个人占有财物,原则上要求客观上具有占有事实,主观上具有占有意思。
男子将手机悄悄地放到女子包里,在客观上该手机处在女子的实际控制范围内,女子具有占有事实。
主观上由于女子睡着了,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没有占有意思。
但是占有意思是可以推定的,不要求有现实的占有意思。
例如送奶工将牛奶放在顾客家门口,顾客当时不在家,也不知道该牛奶的存在,但是仍然推定顾客有占有意思,顾客在占有牛奶。
同样的道理,男子将手机赠送给女子,并放进女子的包里,就可以推定该女子具有占有意思,该女子占有手机。
因此甲将他人占有的财物转移为自己占有,构成盗窃。
3、煤气中毒案一个长期受丈夫虐待的妻子想通过打开自家天然气的方式把丈夫杀死。
某天,她趁着房间里只有丈夫一个人睡觉,就打开了厨房的天然气,带着自己的儿子出了门。
过了一段时间后,等她带着儿子回到了房间,就以为躺在床上的丈夫已经被天然气给熏死了。
但儿子马上打开了房间的窗户,并哀求自己的母亲去救父亲。
2014-练习题史红岩-刑法柏浪涛
1. “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是:(1)禁止光溯及既往(的罪刑法定);(2)排斥习惯法(的罪刑法定);(3)禁止类推解释(的罪刑法定);(4)刑罚法规的适当(的罪刑法定)。
”下列哪一选项与题干空格内容相匹配?(2010年·卷二·1题·单选)A.事前—成文—确定—严格B.事前—确定—成文—严格C.事前—严格—成文—确定D.事前—成文—严格—确定2.关于刑法解释,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3年·卷二·3题·单选)A.学理解释中的类推解释结论,纳入司法解释后不属于类推解释B.将大型拖拉机解释为《刑法》地116条破坏交通工具罪的“汽车”,至少是扩大解释乃至是类推解释C.《刑法》分则有不少条文并列规定了,“伪造”与“变造”,但不排除在其他一些条文中将“变造”解释为“伪造”的一种表现形式D.《刑法》第65条规定,不满18周岁的人不成立累犯;《刑法》地356条规定,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
根据当然解释的原理,对不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刑法》第356条3. ①对于同一刑法条文中的同一概念,即可以进行文理解释也可以进行论理解释②一个解释者对于同一刑法条文的同一概念,不可能同时既作扩大解释又作缩小解释③刑法中类推解释被禁止,扩大解释被允许,但扩大解释的结论也可能是错误的④当然解释追求结论的合理性,但并不必然符合罪刑法定原则关于上述4句话的判断,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11年·卷二·51题·多选)A.第①句正确,第②③④句错误B.第①②句正确,地③④句错误C.第①③句正确,第②③句错误D.第①③④句正确,第②句错误4. ①立法解释是由立法机关作出的解释,既然立法机关在制定法律时可以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以抢劫罪论处,那么,立法解释也可以规定“携带凶器盗窃的,以抢劫罪论处”。
柏浪涛众多刑法问题判断标准总结
柏浪涛众多刑法问题判断标准总结刑法中的众多标准:1,犯罪构成采纳——两层次:危害行为正当防卫Ⅰ:客观要件危害结果———客观违法性阻却事由紧急避险被害人承诺等责任年龄Ⅱ:主观要件犯罪过失———主观有责性阻却事由责任能力违法性认识可能性期待可能性2,单位犯罪,要求为单位谋取非法利益。
为单位谋取合法利益,不构成犯罪。
3,不作为犯罪公式:应为→能为→而不为→具有等价性。
这是指具有作为可能性。
是否具有履行能力的判断标准:从行为人自身能力和客观条件两方面进行判断。
要求危害结果的发生和不履行义务具有因果关系。
除此还有个量上的要求,也即:要与相对应的作为犯具有等价性。
4,判断着手的标准:行为对法益是否造成现实而又紧迫的危险。
5,设立防卫装置问题。
①不能危害公共安全;②防卫手段与不法侵害要具有相当性。
6,防卫不适时分为事前防卫和事后防卫。
对此处理办法:第一,故意为之,成立故意犯罪。
第二,过失为之,成立过失犯罪。
第三,无故意过失,成立意外事件。
7,相互斗殴:注意①一方突然升高战斗级别;②一方退出8,防卫手段也要有最低限度,即相当于实行行为的程度,否则就不算是正当防卫。
9,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的区分①在认识因素上,直接故意是明知必然发生或可能发生;间接故意是明知可能发生。
如果明知必然发生,就只能是直接故意。
②在意志因素上,直接故意是希望发生,积极直接的追求;间接故意是放任发生,听之任之。
注意:行为人如果明知危害结果必然发生,但是又“放任”,仍是直接故意。
在对象认识错误的场合,行为人是直接故意而非间接故意。
10,间接故意和过于自信过失的区分①相同点:二者都已经预见到结果可能发生。
②区分标准:(1)主观上,间接故意,行为人持放任态度,结果的发生不违背行为人意志;过于自信过失,行为人持谨慎态度,结果的发生违背行为人的意愿。
(在对待结果发生的态度上,可以总结:直接故意投了赞成票,过于自信过失投了反对票,间接故意投了弃权票)。
(2)客观上,间接故意,行为人没有采取避免措施;过于自信过失,行为人采取了避免措施。
厚大法考刑法主讲老师柏浪涛老师的案例及解析
厚⼤法考刑法主讲⽼师柏浪涛⽼师的案例及解析厚⼤法考刑法主讲⽼师柏浪涛⽼师的案例及解析甲在⾷堂吃饭结账时刷饭卡,刚把卡靠上刷卡机,发现⼀个同班同学就和他说话去了,旁边等待的⼄发现了,就指着⾃⼰的菜对⾷堂阿姨说刷卡结账,阿姨以为这个刷卡机上显⽰的是⼄的卡,于是阿姨就扣掉了饭钱15元,然后⼄⾛掉了。
假设不考虑⾦额,问:⼄构成什么罪?这⾥主要的疑惑是⼄到底是构成三⾓诈骗还是盗窃罪的间接正犯三⾓诈骗和盗窃罪的间接正犯的区分标准是看受骗⼈有⽆处分⾏为。
三⾓诈骗与盗窃罪的间接正犯的区分。
区分标准:看是否具备诈骗罪的第三步,也即受骗⼈有⽆处分⾏为。
受骗⼈的举动要能评价为“处分⾏为”,就要求受骗⼈具有处分被害⼈财物的权利或地位,也即具有处分⼈的资格地位。
柏神的书P261页下⽅这个案例中受骗⼈是⾷堂阿姨,受害⼈是同学⼄,阿姨刷卡扣钱这⼀⾏为有处分意识,有处分⾏为,这⾥不清楚的⼀点就是阿姨对于刷卡机上显⽰的⾦额有没有处分权利呢?也即同学甲将卡靠在刷卡机上准备付钱的这⼀⾏为有没有赋予阿姨处分的权利呢?或者说同学甲是否处分了占有权?饭卡案解析:该案补充完整就是,甲指着卡说,这是我的卡,请在这卡⾥扣钱。
类似的,在商场收银台,甲指着柜台信⽤卡(顾客⼄的,⼄在旁边打电话),对收银员说,这是我的卡,请在这卡⾥扣钱。
这都属于冒⽤他⼈的卡,属于三⾓诈骗,作为收银员,有处分地位和处分⾏为及处分意识,是受骗⼈和处分⼈。
饭卡、银⾏卡都有明确主⼈,具有⾝份属性,记名,可挂失,所以收银员属于被骗。
如果甲指着柜台上⼄的购物卡(不记名、不挂失),对收银员说,这是我的卡,请扣钱,收银员不存在受骗⼀说,甲是盗窃。
如果甲捡到⼄的银⾏卡、饭卡在⾃动售货机⽤,是盗窃罪。
饭卡案设问2:甲捡到⼄的饭卡,对收银员丙说,这是我同学的饭卡,她借给我⽤。
丙扣钱了。
设问3:甲捡到⼄的饭卡,对收银员丙说,这是我捡来的⼄的饭卡,⼄不知道,我买饭,请扣钱。
丙照办。
甲丙如何处理?不考虑数额,设问2:甲欺骗收银员丙,是三⾓诈骗。
【指南针司考】刑法80题 (柏浪涛)
2014刑法冲刺80题柏浪涛【提示】80题背后的100个考点,请扎实掌握。
下列选择题均为不定项选择题。
1.王某(男)找了甲(卖淫女)、乙(卖淫男)、丙(某公司职员的妻子),四人在王某家的地下室,关起门来进行淫乱活动。
该活动被四邻发现,邻居们气愤不已,难以接受,遂报警。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为了构建和谐社会,为了维护和谐的小区环境,应追究王某的刑事责任B.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
为了平息群众们的愤慨,应追究王某的刑事责任C.虽然卖淫嫖娼、通奸不是犯罪行为,但因为王某等四人以聚众的方式进行,所以构成聚众淫乱罪。
这是一种扩大解释D.聚众淫乱罪侵犯的法益是公众的正常性感情,所以要求该淫乱活动具有公然性。
依此,王某等人不构成聚众淫乱罪2.李某(警察)在执勤时,所携带枪支被歹徒田某抢夺去。
李某担心被处分,没有向单位报告。
田某某天在楼顶喝酒时,不慎致枪支掉落,将一位行人砸成重伤。
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由于丢失枪支不报罪要求“丢失”枪支,而李某不是丢失枪支,基于此原因,不构成该罪B.丢失枪支不报罪中的“丢失”可以解释为“非自愿而导致枪支脱离控制”,这是一种扩大解释。
因此,李某的枪支属于丢失枪支C.丢失枪支不报罪的成立要求“造成严重后果”。
行人重伤的结果属于严重后果,所以李某构成该罪D.丢失枪支不报罪中的“造成严重后果”仅指不法分子用枪支作为违法犯罪工具而导致的严重后果。
这是一种缩小解释。
因此,李某不构成该罪3.关于扩大解释与类推解释的区分,有以下观点:1扩大解释得出的结论,没有超出国民的预测可能性;类推解释得出的结论,明显超出国民的预测可能性。
2扩大解释得出的结论,在词语文义的“射程”之内;类推解释得出的结论,在词语文义的“射程”之外。
3扩大解释没有提升概念的位阶;类推解释提升了概念的位阶。
4扩大解释是对规范的逻辑解释;类推解释是对类似事实的类比。
关于上述观点的正误,表述正确的是()A.第①句正确,第②③④句错误B.第①③句正确,第②④句错误C.第①②③句正确,第④句错误D.第①②③④句均正确4.①抢劫罪中的“胁迫”;②强奸罪中的“胁迫”;③敲诈勒索中的“胁迫”。
柏浪涛30个刑法案例()
柏浪涛30个刑法案例()一、【杀手案】案情:甲指使杀手乙杀死丙,给乙看了丙的多张照片和生活视频,并多次带乙近距离偷看丙,指认丙。
甲然后问乙:认识丙了吧?不会搞错对象吧?乙:丙烧成灰,我也认得。
甲遂放心,等乙好消息。
乙清晨藏在丙小区地下车库,看到丁出来,竟以为是丙,打死丁。
甲构成:A.对象错误,B.打击错误,C.杀人既遂,D.杀人未遂,E.过失致人死亡罪分析:甲构成打击错误。
依法定符合说构成杀人罪教唆犯既遂。
依具体符合说,内部两种观点,1、对丙构成杀人罪教唆犯未遂,对丁构成过失致死罪,想象竞合;2、对丙构成杀人罪教唆犯犯罪预备,因为乙对丙未着手,对丁构成过失致死,想象竞合。
若甲对乙没有交待很具体,则甲对乙杀错人便有概括故意,无认识错误二、【枪杀追捕者案】案情:甲乙丙欲共同入户盗窃,并约定:若有追捕者,要向其开枪,阻吓其追捕,以帮助自己及同伙逃跑。
三人窃得财物,出门逃离时,甲看到身后一个身影,由于是雾霾天,误以为是前来追捕的主人,实际是同伙丙,向其开枪,致其重伤。
甲乙:A.构成盗窃罪和故意伤害,并罚;B.构成事后转化抢劫致人重伤?丙:A.仅构成盗窃罪;B.构成盗窃罪和故意伤害罪,并罚;C.构成转化抢劫致人重伤?分析:甲乙构成抢劫致人重伤,对象错误也能转化抢劫。
甲不是偶然防卫。
偶然防卫是客观上制止了不法侵害,但主观上没意识到。
追捕行为不是不法侵害,何况丙未追捕。
在此不要与攻略上的案例搞混。
基于部分实行全部责任,丙也转化抢劫,但不构成抢劫致人重伤,因为这里的致人重伤不能包括被害人自己。
三、【跳楼案】案情:甲女因失恋,站在楼顶欲跳楼,楼下吃瓜群众围观,丙起哄:赶紧跳,我还等着上班呢!经此一激,甲向前迈了一步。
楼下的乙(暗恋甲已久)很气愤,捡起一块砖将丙拍晕(轻伤),丙消停了。
甲见状也停止了脚步。
丙:A.教唆他人自杀,构成犯罪;B.无罪。
乙:A.正当防卫;B.防卫过当;C.紧急避险;D.故意伤害罪——摘自《车浩的刑法题》北京大学出版社分析:一,丙不是教唆自杀,因为甲已有自杀念头,丙是心理性帮助自杀。
柏浪涛刑法分则 (2)
刑法分则1.法律拟制。
①刑讯逼供、暴力取证致人伤残、死亡的,按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论处。
分四种情形,一是在行为未构成刑讯逼供罪之前,致人伤残死亡的,直接认定为故意伤害、故意杀人;二是在为构成刑讯逼供罪之前,直接故意伤残杀人的,认定为故意伤害、故意杀人。
三是在构成了刑讯逼供罪后,致人伤残死亡的,拟制为故意伤害、故意杀人;四是构成了刑讯逼供罪后,故意伤残杀人的,要按照刑讯逼供罪和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
②虐待监管人致人伤残死亡的,拟制为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罪。
同上。
③非法拘禁罪致人伤残死亡的,拟制为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罪。
同上。
④聚众斗殴致人伤残死亡的,拟制为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罪。
同上。
⑤非法组织卖血、强迫卖血致人重伤的,按照故意伤害罪论处。
⑥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的,拟制为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罪。
⑦携带凶器抢夺的,拟制为抢劫罪。
⑧犯盗窃、抢夺、诈骗,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拟制为抢劫罪。
2.故意杀人罪。
法益是他人的生命权。
3.过失致人死亡罪,结果加重犯有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强奸致人死亡、绑架致人死亡、非法拘禁致人死亡、抢劫致人死亡、暴力干涉婚姻致人死亡;虐待致人死亡。
4.强奸罪:侵犯妇女的性自主权。
公式:使用暴力或胁迫或宣告威胁等强制手段,使妇女无法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
5.非法拘禁罪:侵犯的人身自由。
非法拘禁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是法定量刑情节。
非法拘禁致人重伤、死亡的,是结果加重犯,此处指的是拘禁本身的暴力过失致人重伤死亡。
如果非法拘禁使用暴力(拘禁之外的暴力)过失致人重伤死亡的,拟制为故意伤害、故意杀人。
上述两种情况下,如果是故意重伤、杀人的,直接认定为故意伤害、故意杀人。
6.绑架罪。
非法拘禁+敲诈勒索,以向第三人提出不法要求为目的(要求行为人主观上有利用第三人对人质的担忧),实力控制人质,向第三人提出不法要求。
只要非法拘禁了,也就是实力控制了被害人,绑架罪就既遂(间接目的犯),此外的间接目的犯还有拐卖妇女儿童罪、传播淫秽物品罪。
柏浪涛3-16刑法总则(二)
案例
北京机场小孩以石头砸正在飞行的飞机,有些孩 子已满16周岁。怎么定罪?
案例
德国一对恋人,某日女方对男友称自己怀孕了,男方称打胎。 女方不肯。男方偷偷投放堕胎药在女方的水杯中。女方无不 适反应。后女方发现了男友该行为。但事后查明女方本无怀 孕。该男方的行为应如何定罪?
案例
德国 一18岁年轻人的叔叔瑞士归来送其一块价值两万元的 手表,该年轻人以为叔叔一向吝啬不可能是两万元价值,内 心认定只值几十元。但以1万元价格买给自己同学。问:该 年轻人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案例:
德国 张小三家(三楼)发生了火灾,消防队员赶到后看到 张小三与其孩子在阳台上,对张小三喊快把孩子扔下来我 们接住,来不及铺好消防垫了。张小三看火势太凶自己跳 下去(没有带上孩子),结果孩子被烧死。问:孩子的死 亡与张小三的行为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答:存在。孩子现实的死亡结果是由火烧死的而不是摔死 的,张小三有避免孩子被火烧死的可能而没有采取措施, 存在因果关系。
案例:
张三欲害死李四。明知马航这架飞机杯恐怖分子装有炸弹。 结果李四在途中被炸死。 问:李四的死亡与张三的劝说有无因果关系? 答:有。
案例:
德国 一餐厅服务员(生物学博士)在上菜时发现菜上被毒 药放置了毒药。但置之不理依然将饭菜端给客人,结果客 人食之而亡。 问:服务员的行为和客人的死亡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答:有。有义务制止而没有。
因果关系的判断 1、条件说 2、相当因果关系说 新变化:客观归责
因果关系
因:危害行为 果:实害结果
案例:
张三欲害死李四,劝李四去跑步。心想李四被车 撞死就好了。问:张三劝说李四的行为与李四死 亡之间有无因果关系? 答案:无。(1、刑法上的危险行为;2、需对法 益产生危险:类型性)
2013年指南针系统强化班刑法讲义-柏浪涛
1目录第一讲 刑法论 (2)第二讲 犯罪构成 (2)第三讲 行为主体 (4)第四讲 作为与不作为 (4)第五讲 行为对象与危害结果 (4)第六讲 因果关系 (5)第七讲 客观阻却事由 (5)第八讲 主观要件 (7)第九讲 主管阻却事由 (11)第十讲 犯罪形态 (12)第十一讲 共同犯罪 (12)2刑法讲义第一讲 刑法论一、刑法概说(一)刑法的渊源(表现形式)1.刑法典。
注意:刑法典包括刑法修正案,至今为止修正案有八个。
2.单行刑法。
至今单行刑法只有一个:1998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外汇犯罪的规定》。
3.附属刑法。
二、刑法的解释(一)解释的理由1.文理解释。
这是指根据文法、语法等来论证解释后的含义是否属于刑法用语可能具有的含义。
2.体系解释。
这是指根据体系逻辑来论证解释后的含义能否在刑法体系中协调合理。
3.当然解释。
这是指根据形式逻辑来论证解释后的含义是否符合当然道理。
在论证出罪时举重以明轻(重的行为都无罪,轻的行为更应无罪),在论证入罪时举轻以明重(轻的行为都是犯罪,重的行为更应是犯罪)。
4.历史解释。
这是指根据历史的、发展的眼光从历史沿革的角度为解释的结论提供合理性。
(二)解释的技巧1.平义解释。
这是指按照该用语最平白的字面含义来解释含义,所谓的看山是山,看水是水。
2.扩大解释(又称扩张解释)。
这是指对用语解释后的含义大于字面含义,但该含义仍处在该用语可能的含义范围内。
例如,将自动取款机解释为“金融机构”,就是对“金融机构”的扩大解释。
3.缩小解释(又称限制解释)。
这是指对用语解释后的含义小于字面含义。
4.反对解释(又称反义解释)。
这是指根据用语的正面表述,推导出其反面含义。
5.补正解释。
这是指刑法条文用语表述有明显错误,只有通过修正、补正来阐明其真实含义。
6.类推解释。
这是指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解释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
例如,将强奸罪中的“妇女”解释为包括男子,就属于类推解释。
柏浪涛刑法案例汇总(二)
柏浪涛刑法案例汇总(二)221、购买假币案案情:甲对乙说,我有10万元假币,你要不要买?乙答应用一万元购买。
乙收到10万元假币后,发现不是假币,全部都是白纸。
甲收到1万元后,发现全部都是假币。
对甲乙该如何处理?请全面分析。
【解析】甲不构成出售假币罪,而构成诈骗罪,意图诈骗乙的1万元,但由于这1万元都是假币,所以甲的诈骗罪构成未遂。
乙不构成购买假币罪,而不是构成购买假币罪未遂,因为甲欺骗乙,根本不出售假币,乙的购买行为不可能购买到假币,没有侵犯货币公共信用的危险性。
不过乙的行为构成使用假币罪既遂和诈骗罪未遂,想象竞合,择一重罪论处。
乙构成诈骗罪未遂,是因为乙想通过假币,诈骗到甲的10万元假币,然而到手的却都是白纸。
案件的有趣地方在于,甲乙两人相互构成对对方的诈骗罪,而且都是未遂。
222、买摩托车案案情:甲将摩托车停在路边,进到商店去买东西。
乙在摩托车旁边抽烟。
丙以为乙是摩托车的主人,问乙,卖不卖这辆摩托车?乙明知摩托车不是自己的,仍然以5000块钱卖给丙。
对乙如何处理?【解析】乙的行为对甲构成盗窃罪,对丙按照主流观点,构成诈骗罪,因为丙存在财产损失,因为对盗赃物不能善意取得。
想象竞合,择一重罪论处。
这个案件的模型和卖掉邻居的树一案是一样的。
223、买摩托车第二案案情:甲将摩托车停在路边,进到商店去买东西。
乙在摩托车旁边抽烟。
丙以为乙是摩托车的主人,问乙,卖不卖这辆摩托车?乙明知摩托车不是自己的,仍然以5000块钱卖给丙。
丙推走摩托车,乙收到丙的5000元,发现全部都是假币,原来丙故意对乙使用假币。
对乙丙如何处理?【解析】乙对甲构成盗窃罪既遂,对丙构成诈骗罪(多数观点),由于想诈骗丙的钱财却得到的是假币,所以诈骗罪是未遂,两罪想象竞合,择一重罪论处。
丙构成使用假币罪既遂,同时构成诈骗罪未遂,构成诈骗罪未遂的原因是,丙想用假币骗到乙的财物,实际上不是乙的财物,而是赃物。
使用假币罪既遂与诈骗罪未遂想象竞合,择一重罪。
干货汇总丨柏浪涛刑法案例分析(案例解析福利)
⼲货汇总⼁柏浪涛刑法案例分析(案例解析福利)刑法观点展⽰柏浪涛1.甲欲伤害⼄,⽤⼑砍⼄,⼄反击致甲重伤倒地。
⼄不予救助,甲死亡。
⼄有⽆救助甲的义务?观点⼀:有。
理由:甲死亡,意味着⼄防卫过当。
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
因此,⼄有防⽌过当结果(甲死亡)发⽣的义务。
甲的死亡是由⼄的作为(先前防卫⾏为)和不作为(后⾯不救⼈)共同导致的,是作为与不作为的结合。
观点⼆:没有。
理由:已致甲重伤的防卫⾏为具有正当性,正当⾏为不应被附加作为义务。
如果甲后来死亡,认为⼄构成防卫过当,这个过当结果只是由作为⽅式(防卫⾏为)导致的。
⼄欲杀死丙,正要开枪时,被窗外的甲开枪打死。
甲没有认识到⼄正要杀⼈,甲只有杀害⼄的故意。
经事后查明,如果当时甲不将⼄打死,⼄就会将丙打死。
2.成⽴正当防卫,是否要求防卫⼈具有防卫认识?(1)传统观点:成⽴正当防卫要求具有防卫认识。
甲没有防卫认识,只有杀⼈故意,所以构成故意杀⼈罪,既遂。
(2)张明楷观点:成⽴正当防卫不要求防卫认识,甲成⽴正当防卫,⽆罪。
理由:⾏为是不是危害⾏为,应该从事后的结果来判断。
结果好,那么制造好结果的⾏为便是好⾏为,甲制造了好结果(救了丙),其⾏为便是好⾏为。
(3)周光权教授观点:成⽴正当防卫要求具有防卫认识。
甲没有防卫认识,所以不构成正当防卫。
甲的⾏为具有侵害合法法益的危险性和可能性。
甲的⾏为属于危害⾏为,所以甲成⽴故意杀⼈罪。
但是,坏⾏为偶尔会制造好结果,在结果上,甲救了丙,是个好结果。
所以甲不构成故意杀⼈罪既遂,因为既遂结果是个坏结果。
甲构成故意杀⼈罪未遂。
3.甲故意伤害⼄,⼄反击甲,情急之下捡起⼀块砖扔向甲,击中了甲,同时也击中了旁边的丙。
⼄对甲⽆疑构成正当防卫,但对丙构成什么,对此没有定论,有观点展⽰:观点⼀:⼄对丙也构成正当防卫。
理由:对⼀个⾏为只能认定同⼀个性质。
观点⼆:⼄对丙构成假想防卫。
问题是,假想防卫要求防卫⼈主观上以为存在不法侵害,也即假想存在不法侵害。
(海湾制作!柏浪涛!)《刑法攻略》牛刀小试完整答案
www.s非if凡a6考00资.cn
第二,罪刑法定原则禁止习惯法。这是基于罪刑法定原则的自由主义原理。自由主义,也称为 尊重人权主义,意指法律应当具有预测可能性,使国民知晓什么是犯罪,什么不是犯罪,以保障个 人的行动自由。这种思想也称为国民预测可能性原理。虽然习惯法体现民意,符合民主主义,但因 为缺乏明确性,违反了预测可能性原理,所以应当被禁止。
第二讲 犯罪构成(无) 第三讲 行为主体
关于单位犯罪,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 对单位犯罪的处罚,实行双罚制,既处罚单位,也处罚直接责任人员,不存在只处罚直接 责任人员、不处罚单位的情形 B. 单位犯罪在主观上可以是过失 C.我国刑法典中既存在自然人和单位都可以构成的犯罪,也存在只能由自然人构成的犯罪, 但不存在只能由单位构成的犯罪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刑法攻略》“牛刀小试”完整答案(重要案例!!!)
柏浪涛(出题人周光权弟子) 说明:/u/11/index.html 第一,这是经过修正后的完整答案。 第二,有些牛刀小试题是往年真题,由于关于真题解析的资料很多,所以没有附答案和解析。 第三,牛刀小试题涉及的都是很重要的考点,望认真练习。在做题时有何问题,可通过博客来提问。
2. 金某将方某的照片交给胡某,并将方某日常上班路线告诉胡某,让其杀死方某。结果胡某误 将夏某当作方某予以杀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金某属于打击错误,胡某属于对象认识错误 B. 金某属于对象认识错误,胡某属于打击错误 C. 金某属于教唆犯既遂,胡某属于实行犯既遂 D. 金某属于教唆犯未遂,胡某属于实行犯未遂 答案:C 解析:胡某是对象错误,但是金某不是打击错误,因为打击错误的手段要求具有实行行为性, 也即对法益要有现实紧迫威胁,而教唆行为不是打击错误的手段行为。胡某既遂,教唆犯金某也便 既遂。 (注:第一次公布是答案是 AC,错选了 A。)
2013年柏浪涛模拟80题
2013年柏浪涛80个考点、80道题说明:目前市面上流传我出的所谓的“50道题”(没附答案),该题不是我发布的,是有人将我以往的整理或修改了一下。
本年度我只出了两套题,一是150道题(此前在微博已公布并附答案),二是本套80道题,现在微博公布并附答案。
衷心祝大家取得好成绩!总则一、罪刑法定原则1. 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关系2. 与保障人权的关系3. 思想基础4. 具体内容【1】关于罪刑法定原则的说法,正确的有(BCD )A. 禁止处罚不当罚的行为,意味着民法、行政法与刑法是对立排斥关系B. 罪刑法定原则体现了权力制约,包括立法权、司法权的制约C. 保障人权是罪刑法定原则的思想基础,贯彻了预测可能性原理D. 罪刑法定原则不禁止有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和溯及既往二、刑法的效力1.空间效力:属地管辖2.时间效力:从旧兼从轻,修八前后。
【2】根据属地管辖原则,下列情形中我国有管辖权的有(AC )A.甲国人和乙国人在北京旅游,发生口角,甲国人杀死了乙国人B.从哈尔滨开出的国际列车进入俄罗斯境内,车上一位蒙古人杀死了一位俄罗斯人。
三个月后,这位蒙古人潜逃至内蒙古C.美国人甲欲杀死中国境内的中国人乙,向乙寄送炸弹,炸弹刚到中国海关便被发觉D.从法兰克福飞往中国的德国客机,飞到俄罗斯上空时,乘客甲抢劫乘客乙【3】关于刑法的时间效力,说法正确的有(ABCD )A. 司法解释实施前发生的行为,行为时有司法解释,依照行为时司法解释办理,如果适用新的司法解释对被告人有利,适用新的司法解释B. 对于有期徒刑的数罪并罚的案件,适用修八前的规定C. 对于死缓的案件,适用修八前的规定D. 对于坦白的案件,适用修八后的规定三、行为主体(单位犯罪)1. 构成身份与加减身份2. 貌似单位犯罪,实为个人犯罪的三种情形3. 单位犯罪的处罚4. 单位犯罪后,没了,追究个人犯罪。
5. 单位犯罪的三段论推导,不能颠倒大小前提。
【4】关于单位犯罪,下列说法错误的是(D )A.外国公司在我国领域内犯罪,适用我国单位犯罪的规定B.甲公司主要从事正当业务,后经公司股东集体讨论,以公司名义销售盗版光盘,所得收益公司全体成员均分。
刑法柏浪涛2013年150题(题目及答案)
柏浪涛2013年150道题编者按:本题均为不定项选择题,旨在提高多选题、不定项题的答题能力及综合运用能力。
一、刑法的解释1. 下列解释,属于扩大解释的有:()A. 遗弃罪中的“负有扶养义务的人”,解释为包括家庭成员之外的人。
B. 组织卖淫罪中的“卖淫”,解释为包含男性向不特定女性提供性服务。
C. 破坏军婚罪中的“同居”,解释为包含通奸。
D. 侮辱尸体罪中的“尸体”,解释为包含骨灰。
2. 关于类推解释,说法正确的有()A. 刑法不禁止有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所以法官解释条文时应朝有利于被告人的方向解释B. 类推解释违反罪刑法定原则,是因为违反了民主主义C. 行贿罪第3款规定:“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该款可类推适用于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D. 一般累犯中“不满十八周岁人不构成一般累犯”的规定,可类推适用于特别累犯。
二、罪刑法定原则3. 关于罪刑法定原则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说法,正确的有()A. 坚持罪刑法定原则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B. 坚持罪刑法定原则体现了权力制约,主要是对司法权的制约,而不包括对立法权的制约C. 人民民主是依法治国的政治基础,也是罪刑法定原则的思想基础D. 尊重和保障人权是依法治国的要求,也是罪刑法定原则的思想基础4. 关于罪刑法定原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 禁止习惯法,是因为罪刑法定原则要求成文法B. 禁止不均衡的刑罚,是基于自由主义(尊重人权主义)的要求C. 民法与刑法是对立排斥关系,民法上的不当得利与刑法上的财产犯罪也是对立排斥关系,成立前者便不可能成立后者D. 保护法益和保障人权是刑法的机能。
罪刑法定原则主要贯彻了刑法的保护法益机能三、刑法的效力5. 关于刑法的效力,说法正确的有()A. 保护管辖原则要求实行双重犯罪原则,属人管辖原则不实行双重犯罪原则B. 我国公民甲在日本与13周岁的日本女孩自愿发生性行为。
该行为在日本无罪(日本奸淫幼女犯罪中的幼女是指不满13周岁的女孩),但在我国有罪。
柏浪涛168题刑法
总论一、刑法的渊源【1】关于刑法渊源,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刑法修正案(八)属于立法解释B.我国目前只有一部单行刑法C.我国目前没有附属刑法D.立法解释可以类推解释二、刑法的解释缩小解释——平义解释——扩大解释——类推解释【2】下列说法错误的有()A. 将大型拖机解释为破坏交通罪中的“汽车”,是扩大解释B. 将男性向不特定男性提供性服务解释为组织卖淫罪中的“卖淫”,是类推解释C. 将自动取款机解释为盗窃罪中的“金融机构”,是扩大解释D. 财产性利益解释为抢劫罪中的“财物”,是扩大解释【3】下列说法错误的有()A. 将长期通奸解释为破坏军婚罪中的“同居”,是扩大解释B.将弹壳解释为走私弹药罪中的“弹药”,属于扩大解释C.刑法第261条遗弃罪中的“负有扶养义务”的人,解释为既包括家庭成员,也包括负有扶养义务的其他人,属于扩大解释D. 窝藏、包庇罪的对象只包括已决犯,破坏监管秩序罪的主体只包括已决犯,脱逃罪的主体只包括已决犯三、刑法的效力(一)空间效力1.属地原则(1)属地原则之“地”,既包括行为地,也包括结果地。
(2)犯罪行为,从犯罪形态上分,包括预备行为和实行行为。
从共同犯罪上分,包括实行行为、教唆行为和帮助行为。
(3)犯罪结果,从犯罪形态上分,包括既遂结果(即实害结果)和未遂结果(即危险结果)。
从共同犯罪上分,包括整体结果和部分人的结果,对此按照部分实行全部责任的原则认定。
2. 属人原则3.保护原则4.普遍原则【4】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 甲国公民汤姆教唆乙国公民约翰进入中国境内发展黑社会组织。
约翰进入中国境内实施犯罪行为,我国刑法对仅仅实施教唆行为的汤姆可以追究刑事责任B. 甲国公民朴某在中国留学期间利用暑期外出旅游,途中为勒索财物,将乙国在中国的留学生从北京绑架到丙国,我国刑法可以依据保护管辖原则对朴某追究刑事责任C. 韩国人A在菲律宾劫持了该国民用飞机飞往越南。
后A进入我国,我国对此案具有管辖权,适用普遍管辖权原则D. 我国公民王某在甲国的某个行为触犯我国刑法规定之罪,但甲国刑法不认为该行为是犯罪,我国刑法对王某不应追究刑事责任【5】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 某犯罪预备行为在国内,实行行为在国外,根据属地管辖,我国可以管辖B. 某犯罪实行行为在国外,预定的危害结果在国内,根据属地管辖,我国可以管辖C. 甲在国内犯罪,逃到国外,根据属人管辖,我国可以管辖D. 外国公民在其本国对我国公民犯罪,只要按照我国刑法应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我国就可以管辖(二)时间效力从旧兼从轻【6】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甲在2000年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在2011年8月被捕。
柏浪涛刑法小案例汇总(二)
柏浪涛刑法小案例汇总(二)整理自@柏浪涛的刑法观案例:甲因打架被派出所治安拘留十日。
五年后,甲找工作,应聘某单位,被录用,在办理入职手续时,单位要求甲提供无违法犯罪证明。
甲找派出所,派出所因其曾被治安拘留,拒绝提供该证明。
甲因失业已久,求职心切,便花二百元,从乙处购买了伪造的该证明。
甲事后被抓。
对甲如何处理?解析: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属于国家公文。
买卖国家公文罪中,买卖包括购买和贩卖,这里的国家公文包括虚假的公文。
因此甲构成此罪。
但考虑到曾经只是违法,长期失业,不具有期待可能性,或期待可能性降低,可免责或减轻责任。
古代案件:有个太子,担心被其他皇子暗杀,出门打猎时,让太监与自己互换衣服。
某皇子派的杀手将太监当作太子,向其射箭,但箭法太烂,射偏了,却未料射中附近的太子,太子死。
杀手以为没完成任务,逃遁。
对皇子和杀手如何处理?解析:杀手对太监是对象错误,该错误不重要,对太子是打击错误,法定符合说认为,杀手对太监是杀人未遂,对太子是杀人既遂,想象竞合定杀人既遂,依此,皇子是教唆犯既遂。
具体符合说认为,杀手对太监是杀人未遂,对太子是过失致人死亡,想象竞合定杀人未遂,依此,皇子是教唆犯未遂。
案例:甲因停车问题,与小区保安发生矛盾,保安乙丙将甲打成重伤,乙丙赶紧打电话向保安队长丁汇报,丁指示:乙送人去医院,丙负责将摄像头摄像记录消毁,因为打人场面有摄像头录下。
丙正在消毁时,警察赶到,丙已消毁一部分。
对乙丙丁如何处理?解析:乙丙构成故意伤害罪。
丁教唆本犯销毁证据,构成帮助毁灭证据罪,该罪的帮助包括教唆。
丁不构成包庇罪,该罪是向司法机关积极作假证明,帮助掩盖罪行。
丁,一没向司法机关,二没积极作假证明如伪造证据。
【案件:幼儿园补助案】案情:甲是民办幼儿园园长,根据政策条件,可申请到财政补助十万元。
申请人很多。
甲向教育局申请。
局长乙答应批给,但要求甲收到后返还四万元。
甲照办。
对甲乙如何处理?解析:由于甲得到十万元是合法所得,因此,不能算作与乙共同贪污所得。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柏浪涛2013年150道题编者按:本题均为不定项选择题,旨在提高多选题、不定项题的答题能力及综合运用能力。
一、刑法的解释1. 下列解释,属于扩大解释的有:()A. 遗弃罪中的“负有扶养义务的人”,解释为包括家庭成员之外的人。
B. 组织卖淫罪中的“卖淫”,解释为包含男性向不特定女性提供性服务。
C. 破坏军婚罪中的“同居”,解释为包含通奸。
D. 侮辱尸体罪中的“尸体”,解释为包含骨灰。
2. 关于类推解释,说法正确的有()A. 刑法不禁止有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所以法官解释条文时应朝有利于被告人的方向解释B. 类推解释违反罪刑法定原则,是因为违反了民主主义C. 行贿罪第3款规定:“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该款可类推适用于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D. 一般累犯中“不满十八周岁人不构成一般累犯”的规定,可类推适用于特别累犯。
二、罪刑法定原则3. 关于罪刑法定原则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说法,正确的有()A. 坚持罪刑法定原则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B. 坚持罪刑法定原则体现了权力制约,主要是对司法权的制约,而不包括对立法权的制约C. 人民民主是依法治国的政治基础,也是罪刑法定原则的思想基础D. 尊重和保障人权是依法治国的要求,也是罪刑法定原则的思想基础4. 关于罪刑法定原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 禁止习惯法,是因为罪刑法定原则要求成文法B. 禁止不均衡的刑罚,是基于自由主义(尊重人权主义)的要求C. 民法与刑法是对立排斥关系,民法上的不当得利与刑法上的财产犯罪也是对立排斥关系,成立前者便不可能成立后者D. 保护法益和保障人权是刑法的机能。
罪刑法定原则主要贯彻了刑法的保护法益机能三、刑法的效力5. 关于刑法的效力,说法正确的有()A. 保护管辖原则要求实行双重犯罪原则,属人管辖原则不实行双重犯罪原则B. 我国公民甲在日本与13周岁的日本女孩自愿发生性行为。
该行为在日本无罪(日本奸淫幼女犯罪中的幼女是指不满13周岁的女孩),但在我国有罪。
我国管辖此案时,可类推适用保护管辖的双重犯罪原则,对甲作无罪处理C. 普遍管辖针对的是国际条约规定的犯罪,即使我国刑法对此没有规定为犯罪,我国也可行使管辖权D. 我国公民在外国犯罪,我国在行使属人管辖时,即使其经过外国审判,我国仍可以判决并追究刑事责任6. 关于时间效力,说法正确的有()A.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适用行为时的法律B. 甲犯窝藏罪,并跨越新旧刑法,适用新刑法C. 司法解释实施前发生的行为,行为时没有相关司法解释,司法解释施行后尚未处理的案件,依照司法解释处理D. 甲犯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时不满18周岁,刑满释放后的第二年又犯诈骗罪(应被判有期徒刑),此时已满18周岁。
本案在2011年5月10日审理,应适用刑法修正案(八)之前的刑法规定四、行为主体7. 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 真正身份犯的身份要求犯罪开始时就具备。
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是构成身份B. 真正身份犯的共犯不要求有构成身份C. 真正身份犯的间接正犯要求有构成身份D. 妨害作证罪是不真正身份犯,其中的加减身份是司法工作人员8. 关于单位犯罪,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 对单位犯罪的处罚,实行双罚制,既处罚单位,也处罚直接责任人员,不存在只处罚直接责任人员、不处罚单位的情形B. 单位犯罪在主观上可以是过失C. 我国刑法典中既存在自然人和单位都可以构成的犯罪,也存在只能由自然人构成的犯罪,但不存在只能由单位构成的犯罪D. 单位涉嫌犯罪后,若被其主管部门宣告破产,此时直接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五、作为与不作为9. 下列说法错误的有:()A. 由于刑法条文并没有规定不真正不作为犯,所以处罚不真正不作为犯实际上违反了罪刑法定原则。
B. 道路设施、电力设施、矿井、广告牌等负责人对这些设施、设备负有管理义务。
C. 机动车的所有人对机动车的使用负有管理义务,如果无驾照者、醉酒者、小孩等欲驾驶,则负有阻止义务。
D. 父母对年幼子女的危险行为负有监督义务。
如果年幼子女伤害别人,父母有阻止和救助义务。
10. 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 某饭店的食物导致客人中毒,饭店管理人对客人有救助义务。
B. 甲在黑夜里将车停在高速路上,不采取措施防止后面车辆“追尾”,导致车辆相撞。
甲对受伤司机有救助义务。
C. 甲组织朋友攀登人迹罕见的险峻山峰。
一个朋友因自己不慎而遇险,甲没有救助义务。
D. 甲因紧急避险而致乙重伤,对乙有救助义务11. 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 六岁幼女甲看到邻居大叔乙在院子里洗澡,因为年幼无知,对乙身体实施了“猥亵”举动。
乙任其“猥亵”并不制止,时间很久。
乙构成不作为的猥亵儿童罪。
B. 甲开车不慎重伤乙,甲欲抢救,但乙的家属多人拿着凶器赶来要教训甲。
甲逃跑。
乙因未得到及时救助死亡。
甲不构成不作为犯罪。
C. 甲殴打家中保姆致其腿骨折,因担心被人发现,不带保姆就医,只是用家中药物止痛,最终导致死亡。
甲构成不作为故意杀人罪。
D. 故意的不作为犯存在未遂形态。
例如,甲欺骗患有小儿麻痹症的乙,在寒冷的夜晚,将其带到人迹罕见的山谷,抢走其钱财,不顾其返回困难和生命危险,独自离开。
后一个猎人偶然看到,将奄奄一息的乙救活。
甲的不作为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未遂。
六、因果关系12. 关于条件关系,下列说法错误的有:()A. 甲是饭店服务员,明知厨师在一道饭菜里投了毒药欲杀死三号桌的客人,仍端给该客人。
客人吃后中毒死亡。
客人的死亡与甲的行为有因果关系。
B. 乙很想让王某死亡,确切得知恐怖分子在某航班飞机上装有炸弹,力劝王某乘坐该航班。
王某便乘坐,被炸死。
乙的行为与王某死亡没有因果关系。
C.某机关职员甲因犯错误,跪在领导家门外负荆请罪。
领导看到屋外电闪雷鸣,仍不原谅甲。
甲便一直跪在屋外,被雷电击死。
领导的行为与甲的死亡有因果关系。
D. 丁欲杀死田某,得知田某毒瘾很大,便向田某赠送大量毒品。
田某第二天毒瘾发作,吸食过量死亡。
丁的行为与田某死亡没有因果关系。
13. 下列说法错误的有()A. 甲杀乙,乙仅受轻伤,但乙因迷信鬼神,而以香灰涂抹伤口,致毒菌侵入体内死亡。
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有因果关系B. 甲向乙食物投放毒药,乙重伤,因中毒疼痛难忍,便剖腹自杀身亡。
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有因果关系C. 张某带领手下持刀追杀甲乙,紧追不舍,甲乙无路可逃,甲跳入水库,溺水身亡。
乙见状,只好跳入高速公路,却被汽车撞死。
张某的行为与甲乙的死亡有因果关系D. 甲以伤害故意将王某打得重伤昏迷,离开现场时出于习惯随手扔掉烟头,未料到竟引起火灾,烧死了王某。
甲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14. 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 甲重伤乙,乙在治疗期间,没有遵照医嘱卧床充分休息,多次接打电话,导致伤情恶化死亡。
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有因果关系。
B. 在野外旅途中,甲重伤乙,乙为了得到更好治疗,要求回到宿营地,因路途上的时间,治疗延误导致伤情恶化死亡。
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有因果关系。
C. 甲将炸弹扔到乙身边,乙立即踢开,炸弹落到丙身边,丙被炸死。
甲的行为与丙的死亡有因果关系。
D. 甲将乙关进小黑屋暴力虐待,乙身受重伤,发觉逃亡机会,惊恐万分之余逃出小黑屋,迅速门外高速路上,不料被车撞死。
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有因果关系。
15. 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 甲乙没有意思联络,各自向丙水杯投放100%致死量毒药,丙喝后中毒死亡。
甲乙的行为与丙的死亡都有因果关系。
B. 甲先向丙水杯投放100%致死量毒药,丙喝后毒性发作。
此时不知情的乙又向丙水杯投放100%致死量毒药,丙喝后死亡。
只有乙的行为与丙的死亡有因果关系。
C. 甲乙没有意思联络,各自向丙水杯投放50%致死量毒药,丙喝后中毒死亡。
甲乙的行为与丙的死亡都有因果关系。
D. 甲先向丙水杯投放50%致死量毒药,丙喝后毒性发作。
此时不知情的乙又向丙水杯投放50%致死量毒药,丙喝后死亡。
甲与丙的死亡有因果关系。
七、客观阻却事由16. 下列说法错误的有()A. 张某误将一个小孩的身影当作野兔,准备开枪射击。
李某见此情景,情况紧急,朝张某大腿开一枪,救了小孩。
李某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B. 重婚罪属于不法侵害,因此可以对其进行正当防卫C. 对正当防卫不能正当防卫,但对紧急避险可以正当防卫D. 单位犯罪时,对单位可以正当防卫17. 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 消防队员面临火灾时、警察面临犯罪活动时,不能为了保护自己而放弃自己的职责,实施紧急避险B. 王某看到身后有人追杀自己,便赶紧闯入李某家。
实际上身后人只是跑步者。
王某的行为属于假想避险C. 张某欲砸毁江某的汽车,砸碎玻璃后,发现车内有个小孩快要窒息。
张某救了小孩。
张某的行为属于偶然避险D. 海啸来临前一星期,方某盗窃邻居的汽车,驾车逃离。
方某的行为不属于紧急避险18. 下列行为属于法令行为的有()A. 政府发行彩票B. 警察逮捕犯罪嫌疑人C. 公民扭送现行犯D. 医生对患者实施手术19. 甲乙共谋共同刺杀丙。
两人来到丙的身前身后,同时持刀刺向丙。
丙看到甲的刺刀,赶紧躲闪,导致甲的刺刀竟刺中乙,乙被刺身亡。
事后证明,如果甲没有刺死乙,则乙便会刺死丙。
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 如果认为成立正当防卫要求防卫意思,则甲刺死乙的行为不成立正当防卫,而可能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B. 如果认为成立正当防卫不要求防卫意思,只要求客观结果上制止了不法侵害,则甲刺死乙的行为成立正当防卫C. 如果认为甲刺向丙的行为对丙的生命具有危险性,则甲不可能成立正当防卫D. 如果认为甲不刺死乙,乙一定会刺死丙,那么甲因救了丙的生命,便不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八、主观要件20. 关于主客观相统一原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 甲不知道自己患上性病而去嫖娼,不构成传播性病罪B. 乙知道自己销售的物品是毒品,但不知道是鸦片还是海洛因,不构成贩卖毒品罪C. 丙的卡车被交警大队扣押,丙又偷回来。
因为丙不知道此时的车由交警大队合法占有,所以没有盗窃罪故意,不构成盗窃罪D. 丁作为警察丢失枪支后不报告,枪支被王某捡到用来犯罪。
由于丁无法知道枪支会被王某捡到并用来犯罪,所以不构成丢失枪支不报罪21. 张某涉嫌盗窃被派出所刑事拘留,由办案人员王某负责看守。
在看守时,王某接到朋友电话,便离开监室出去接电话,二十分钟后返回监室,发现张某竟自杀身亡。
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 王某对张某的死亡存在疏忽大意过失B. 王某对张某的死亡存在过于自信过失C. 张某的死亡对王某而言属于意外事件D. 王某构成玩忽职守罪22. 清洁工王某在机场卫生间门口发现一个行李箱,看到一分钟内无人认领,认为是他人遗忘物便拿回家。
实际上该行李箱是李某所有,李某进卫生间时将行李箱放在门口。
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 王某产生了具体的事实认识错误B. 王某产生了抽象的事实认识错误C. 王某构成侵占罪D. 王某构成盗窃罪23. 大学生王某因恋爱问题非常郁闷,室友李某劝其跳楼自杀以解脱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