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优质建设工程奖评选办法
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
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诚信守约,追求卓越”的质量方针,鼓励公司所属各单位树立精品意识,争创优质工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优质工程奖,是公司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是申报评选集团股份公司、国家、部、省级优质工程奖的重要依据,获奖项目的施工质量应反映出公司最好最新的施工技术、质量水平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并达到或超过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第三条各单位应根据各自的施工特点和具体情况制订创优计划,开展创优活动。
第二章评选范围第四条凡公司独立承建或作为总承包单位承建的工程项目,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都可申报参加评选。
第五条土建工程:建筑安装投资金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枢纽工程或单项工程,一个枢纽工程可作为一个项目申报,也可按大坝工程、电站厂房工程和通航建筑物单独申报,但同一个枢纽工程每次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基础处理及堤防工程投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
第六条机电、金结安装工程:一个枢纽工程的机电安装或永久性的单项金结制作、安装工程投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
第七条交通工程:投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独立大桥、特大桥、互通立交及其它大型交通工程;道路工程投资金额在2000万元以上。
第八条输变电、给排水、工业与民用建筑等工程;投资金额在500万元以上。
第九条未列出具体规模标准但科技含量较高、建安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其它工程。
第三章评选条件第十条工程开工后制定了质量计划和创优质工程计划,三个月内将其报送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的质量保证体系健全,并严格按质量体系文件、规程规范要求组织施工。
第十二条质量管理、检验、试验、测量机构健全,人员配置合理,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实行“三检制”,实施质量否决权和质量奖惩,质检记录齐全、真实。
第十三条每月能及时、真实、全面地向公司反馈工程质量信息、项目创优计划的具体实施情况。
第十四条评选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水利水电或其他行业工程质量评定和验收规程进行质量评定和竣工验收。
江西省优质建设工程奖申报资料要求
江西省优质建设工程奖申报资料要求
江西省优质建设工程奖分杜鹃花奖、百花奖、优良工程奖三大类。
杜鹃花奖和百花奖为江西省建设工程质量最高荣誉奖。
杜鹃花奖和百花奖从优良工程奖中择优产生。
那么江西省优质建设工程奖的申报资料有哪些要求呢?以下是本店铺整理的关于江西省优质建设工程奖申报资料要求的具体内容。
申报资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申报表》由省建设厅统一印制。
《申报表》内签署意见的各栏,必须写明对工程质量的具体评价意见,对未签署具体评价意见的,视为无效。
(二)申报资料中提供的文件、证明和印章等必须清晰,容易辨认。
(三)申报资料为复印件时,必须注明原件存放处,并加盖原件存放单位公章。
(四)申报资料必须准确、真实,并涵盖所申报工程的全部内容,资料中涉及建设地点、投资规模、建筑面积、结构类型、质量评价、工程性质和用途等数据必须与工程实物一致。
如有差异,要有相应的变更手续和文件说明。
(五)工程照片及声像资料的内容应包括:工程全貌、工程各主要功能部位、工程施工中的基坑开挖、基础施工、结构施工、门窗安
装、屋面防水、管线敷设、设备安装、室内外装修的质量水平介绍以及能反映主要施工方法和体现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画面等。
(六)建筑幕墙工程的申报材料还应将所使用的材料的合格证明、隐蔽工程的性能检验记录、幕墙计算书、幕墙构件出厂合格证等内业资料复印件一并报送,单独成册。
(七)申报资料统一使用A4规格纸张,并与《申报表》一起装订成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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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优质建设工程奖评选与管理办法
赣州市优质建设工程奖评选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市优质建设工程奖评选活动,鼓励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多创“精品”工程,以点带面,提高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整体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江西省建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参照《江西省优质建设工程奖评选与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仅适用于赣州市范围内优质建设工程奖的评选与管理。
第三条赣州市优质建设工程奖分结构优良工程奖和优良工程奖两大类。
第四条结构优良工程奖的评选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设施工程,优良工程奖的评选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设施工程、建筑装饰工程和园林绿化工程。
申报优良工程奖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设施工程,必须先申报结构优良工程奖,获得优良结构工程奖的工程,才具备参加优良工程奖的评选资格。
第五条优质建设工程奖由企业自愿申报,各县(市)辖区内的工程项目须经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审核后择优推荐。
第六条赣州市城市规划建设局成立赣州市优质建设工程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负责优良结构工程奖和优良工程奖的评审工作以及江西省优质建设工程奖的推荐申报工作。
评委会下设办公室,并委托赣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第七条优质建设工程奖每年评选一次,获奖项目由赣州市城市规划建设局审批表彰。
第二章评选范围第八条参加优质工程奖评选的工程项目,必须是我市范围内符合基本建设程序,且已建成投产或使用的新建工程,其建设规模应达到以下标准:1、单位工程建筑面积赣州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含章贡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在3000平方米以上,县(市)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各类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风景园林等特殊建筑工程规模可适当降低。
2、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800平方米以上或工程造价在40万元以上的建筑装饰工程;幕墙面积在600平方米以上或工程造价在40万元以上的各类幕墙工程。
房屋建筑和政公用设施工程申报优质建设工程奖的办事流程
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设施工程市优质建设工程奖办事流程一、申报步骤:1、施工单位下载《宜春市优质建设工程奖申报表》,按照填写说明填写好表格,并将其中有关表格提交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签字证明并盖章。
2、按《评选办法》以及当年市优工程评选通知的要求准备好其他所需的申报材料,3、将申报表、各种证明材料和申报材料交当地县(市)质量监督机构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4、县级质量监督机构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将所有申报材料送交市建设工程安质管理站审核盖章。
二、下列工程不得申报1、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和有关规定,手续不齐全的工程;2、竣工后被隐蔽难以检查的工程,主体工程未经核验和核验未通过的工程;3、未达到竣工验收时限和未办理竣工备案的工程;4、有质量隐患和工程建设中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的工程;5、已经参加过优质建设工程奖评选未评选上的工程;6、用户不满意,有质量问题投诉并经查属实的工程。
三、申报材料1、《宜春市市级优良工程奖申报表》;2、工程竣工备案表;3、勘察设计文件审查表;4、工程基础、主体和竣工验收资料;5、桩基础检测报告认证表;6、建筑物沉降观测记录。
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设施工程申报省优质建设工程奖办事流程一、申报步骤:1、施工单位下载《江西省优质建设工程奖申报表》,按照填写说明填写好表格,并将其中有关表格提交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签字证明并盖章。
2、按《评选办法》以及当年省优工程评选通知的要求准备好其他所需的申报材料,3、将申报表、各种证明材料和申报材料交当地县(市)质量监督机构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4、县级质量监督机构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将所有申报材料送交设区市质量监督机构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5、设区市审核质量监督机构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各申报单位在设区市质量监督机构指导下,登陆省优质工程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二、申报材料1、申报资料总目录2、《江西省优质建设工程奖申报表》3、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4、总承包合同和分包合同(有分包工程时)5、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的评价意见和住户签名的质量回访记录6、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7、获设区市优质结构奖证书(含结构主体非破损检测资料)8、工程进行公示有关记录9、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证明文件(可由设区市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文件)10、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的项目经理资格证书11、反映工程竣工概貌和工程各细部质量的彩照10张(含主体结构部分),并附文字说明。
建设工程奖(省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建设工程奖(省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质量兴省”的方针,引导和激励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推动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水平持续提升。
根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相关文件,参照《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2017年修订)》,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AA省建设工程“AA杯”奖(以下简称“AA杯”奖),是AA省建设工程质量最高荣誉奖,工程质量应达到省内领先水平。
评选工作在AA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下简称“省住建厅”)指导下由AA省建筑业协会(以下简称“省建协”)组织实施,评选结果报省住建厅。
第三条“AA杯”奖由建筑业施工企业自愿申报,经工程所在地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推荐,由省建协组织“AA杯”奖评选委员会进行评选,最终以投票方式评出入选“AA杯”奖工程。
第四条“AA杯”奖评选工作坚持“优中选优”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每年评选一次,获奖工程数额,按参评的工程质量和数量从严控制,每次不超过40项。
获奖单位为获奖工程的主要承建单位和主要参建单位。
第二章评选机构第五条评选机构按下列要求设立:1、在省建协秘书处设立“AA杯”奖评选办公室(以下简称“评选办”),负责受理、审核申报资料及评选的组织工作;2、组建复查小组,负责“AA杯”奖的复核检查评价工作;3、成立“AA杯”奖评选委员会,负责“AA杯”奖的评审工作。
评委会成员由我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专家组成,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代表监督指导。
第六条复查小组按下列要求组建:根据评选工作需要,从省建协专家库中按专业抽取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专家,组成若干复查小组,复查小组由3~5名专家组成,其中设组长1名。
复查专家每年更换三分之一以上,原则上每位复查专家连续参加复查工作不超过三年。
第三章申报条件第七条“AA杯”奖评选对象为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或本省建筑施工企业在省外承建的,已建成投入使用一年以上,质量达到省内领先水平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等各类新(扩)建工程。
全国各省优质工程奖项评选办法
陕西省
长安杯
省建筑业联合会
陕西省建设工程长安杯奖(省优质工程)评选暂行办法
21
甘肃省
飞天奖
飞天奖评审委员会
甘肃省建设工程飞天奖评选办法
21
贵州省
黄果树杯
省建设厅成立黄果树杯评选委员会。
评选委员会主任委员由省建设厅分管厅领导担任,副主任委员由省建筑业协会、省建设厅施工处和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负责人担任,成员由省建设厅施工处、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部分大中型建筑施工企业和有关单位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建筑业协会。
杜鹃花奖、百花奖
房屋建筑工程由建管处和省质监总站评审;市政公用设施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由城建处和省质监总站评审;建筑装饰工程由建管处、省装饰装修管理站和省质监总站评审。
江西省优质建设工程奖评选与管理办法
18
湖南省
湖南省建筑业协会
湖南省优质工程评审办法
19
山西省
汾水杯
山西省建筑业协会
汾水杯质量奖评审办法
河南省建设工程“中州杯”奖(省优质工程)评审管理办法
8
湖北省
楚天杯
省厅有关部门领导和工程类专家若干名组成的省“楚天杯”评审委员会,评委会下设评审工作办公室,评审办设在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负责评委会的日常工作。
湖北省建筑优质工程(楚天杯奖)评审办法
9
宁夏
西夏杯
评审由自治区建设厅并成立“西夏杯”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重庆市建筑业协会
重庆市巴渝杯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
5
江苏省
扬子杯
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省市行业(专业)协会
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
南昌市建设工程项目创优流程(2018版)
三、评优程序
二、申报流程
创建南昌市建筑工程优质结构工程、江西省结构示范工程流程(范例)
工程开工一个月内 申报立项计划表(南昌市优质结构工程) 申报申请表(江西省结构示范工程) 工程主体完成80% 提交初评申请表(南昌市优质结构工程)
县(区)质监站组织专家初评 初评通过
工程主体验收后5日内 提交申报表(南昌市优质结构工程) 及相关验收资料
施工单位将市安全文明示范工地申报 资料,省标化工地申报资料(包括申 请表、自评分表和图片资料),递交 给属地安监机构同意推荐后,交给市 安监站。
推荐为市安全文明示范工 地,在市建委网站公示
施工单位将申报资料递 交给省安质监局
申报成功,省建 设厅发文公示
三、评优程序
三、评优程序
三、评优程序
江西省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程序: 1、填写《创建江西省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立项计划表》(见附件3) 2、主体工程量完成到70%时,施工单位自评达80分及以上的,施工单位应填写《 江西省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申请表》(见附件3)及自评分表和有关 图片,递交给工程所在地建筑安全监督站;属地建筑安全监督站收到申请材料 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考核评价,凡考核评价总分达80分及以上的,属地 建筑安全监督站提出推荐意见,并将《申请表》及评分表递交给设区市建筑安 全监督站; 3、设区市建筑安全监督站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考核评价。填 写意见并报省安全质量管理局 4、省安全质量管理局组织专家到现场评审,并给出意见。 江西省安质监局 /ztzl_8/zlaq/
注:申报AAA及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应是AA级或省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
三、评优程序
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申报范围 申请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评价的建筑业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相应 的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评价的工地,应当已被评 为AA级或省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其主体工程形象进度应达到70%以上,并应符合 下列条件之一: (一)房屋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上; (二)工业、交通、水利工程的大中型项目; (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在5000万元以上。 提示:申报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须多关注中国建筑业协会安全分会网站, 网址:/ 内含申报系统界面
江西省水利工程优质(赣鄱)奖评选暂行办法
江西省水利工程优质(赣鄱)奖评选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科技部关于进一步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指导意见》(国科发奖〔2017〕196号)相关规定,为贯彻落实质量强省战略,提高江西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和质量,规范江西省水利工程优质(赣鄱)奖(以下简称“赣鄱工程奖”)评选活动,结合江西水利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赣鄱工程奖是江西省水利行业优质工程的最高奖项。
获奖工程应是建设规范、设计优秀、施工先进、质量优良、运行可靠、效益显著的工程。
第三条赣鄱工程奖评选在江西省水利厅指导下,由江西省水利学会(以下简称水利学会)组织实施,每年评选一次。
第四条鼓励江西省境内符合申报条件的水利工程开展赣鄱工程奖创建活动。
第五条获得赣鄱工程奖的工程,择优推荐申报中国水利工程协会优质工程(大禹)奖、江西省井冈质量奖,并作为参建单位年度信用评价及市场行为评价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二章评选范围第六条赣鄱工程奖评选对象为江西省境内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水利新建、改建、扩建和加固工程,原则上以一个批准的初步设计工程进行申报,对于大型水利工程也可以按具有相对独立功能的单位工程进行申报。
第七条申报赣鄱工程奖的工程,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工程规模在中型及以上,或工程初设批复的投资规模在2000万元以上,或具有独立使用功能且投资规模800万元以上的单位工程;(二)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等级经质量监督机构核备为优良;(三)工程为近三年通过竣工验收。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程不得申报:(一)工程设计有明显质量缺陷的,或者因工程质量问题导致工程效益不能满足设计要求的;(二)实施过程中发生过质量事故或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三)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等方面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四)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项目法人,含代建机构,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和主要参建单位因质量安全问题被省级及以上通报批评一次或被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二次及以上,或受到水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五)主体工程为隐蔽工程的且其投资总额超过合同总价的70%;(六)涉及保密;(七)申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八)曾参评过本奖项但未入选。
省优工程实施细则
省优工程实施细则引言概述:省优工程是指在省级范围内实施的一项优秀工程评选活动,其目的是通过评选出一批在技术、管理、创新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工程项目,推动工程建设质量的提升和技术创新的发展。
为了确保省优工程的顺利实施,制定了一系列的细则和规定。
本文将从五个大点出发,详细阐述省优工程实施细则。
正文内容:1. 评选范围1.1 工程类型:省优工程评选范围涵盖了各个行业的工程项目,包括建造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能源工程等。
1.2 工程规模:省优工程评选不限制工程项目的规模,既包括大型重点工程,也包括中小型工程,关键是工程项目在技术、管理、创新等方面的表现突出。
2. 评选标准2.1 技术创新:评选省优工程需要考虑工程项目在技术创新方面的表现,包括采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等方面的创新。
2.2 工程质量:评选省优工程需要考虑工程项目的质量水平,包括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的质量控制。
2.3 管理水平:评选省优工程需要考虑工程项目的管理水平,包括项目管理、进度控制、成本控制等方面的表现。
2.4 安全环保:评选省优工程需要考虑工程项目在安全和环保方面的表现,包括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的执行情况。
3. 评选程序3.1 提名阶段:在评选省优工程时,首先需要进行工程项目的提名,由相关单位或者个人提出。
3.2 审核评审:提名的工程项目需要经过审核评审,评审专家组对工程项目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候选项目。
3.3 公示投票:候选项目将进行公示,并开展投票活动,让社会公众参预评选过程。
3.4 评选结果发布:最终评选结果将在特定的时间和场合发布,对评选出的省优工程予以表彰和奖励。
4. 奖励措施4.1 荣誉称号:评选出的省优工程将获得相应的荣誉称号,如“省优工程”、“优秀工程”等。
4.2 奖金激励:评选出的省优工程将获得一定的奖金激励,作为对其优秀表现的认可和鼓励。
4.3 推广应用:评选出的省优工程将得到广泛的推广应用,为其他工程项目提供借鉴和参考。
《江西省优质建设工程奖申报表》和填表说明及申报材料准备
附件1江西省优质建设工程奖申报表(适用于公共建筑、住宅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类)工程名称:申报单位:(章)申报日期: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一、工程概况及申报单位意见总承包单位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工程类别竣工验收时间验收备案时间建筑面积m2工程造价万元(园林工程填报建设面积)申报奖项□杜鹃花奖□省优良工程工程质量特色简介(500字以内):申报意见:申报单位负责人(盖章):年月日二、参建分包施工单位1单位名称建造师分包工程造价占比%申报意见:参建分包施工单位负责人(盖章):年月日2单位名称建造师分包工程造价占比%申报意见:参建分包施工单位负责人(盖章):年月日三、监理单位意见单位名称项目总监申报意见:监理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年月日四、建设(使用)单位意见单位名称申报意见:建设(开发)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年月日五、申报材料核查记录表序号材料内容核查记录1江西省优质建设工程奖申报表2工程概况和施工质量情况的文字资料3总承包施工合同4总承包建造师注册证书5主要参建分包施工合同6主要参建分包建造师注册证书7监理合同8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9施工许可证10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文件11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工程(省结构示范工程)证明文件12建筑业新技术应用证明13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14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表15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检查记录16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17工程照片18申报杜鹃花奖DVD光盘19其它审查意见:审查人:审查部门(盖章):年月日备注:《五、申报材料核查记录表》中11-16项目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不需提供,但需增加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中标通知书、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总平面图和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决算书3项内容。
六、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推荐意见推荐意见:工程所在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盖章):年月日推荐意见:工程所在地住建主管部门(盖章):年月日推荐意见: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盖章):年月日推荐意见:设区市、省直管县(市)住建主管部门(盖章):年月日填表说明及申报材料准备(适用于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类)一、填表说明1.申报单位填写《江西省优质建设工程奖申报表》,加盖公章,填表统一使用A4(210㎜×297㎜)规格的纸打印装订一式两份,一份上报省城镇发展服务中心,一份留在推荐地住建主管部门。
南昌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工程奖评选实施细则
南昌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工程奖评选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明确我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工程评选程序,规范评选工作行为,促进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提升,根据《南昌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工程奖评选办法》及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市范围内新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参加南昌市优质结构工程奖的评选活动。
凡未获得优质结构工程奖的工程,市、县、区质量监督机构不予推荐参评市级及以上工程质量奖。
第三条市优质结构工程奖由工程承建单位自愿申报;评选工作由南昌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技术科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申报条件和范围第四条申报市优质结构工程奖的工程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符合基本建设程序,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二)工程开工前,制定了优质结构工程质量目标和创优计划,进行质量策划,有具体的创优措施;(三)严格按图施工,施工过程控制严格有效,施工工艺、实体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和有关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无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四)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工程质量验收合格;(五)质量控制资料齐全、真实、有效。
第五条申报市优质结构工程奖的工程应是本细则第二条规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且规模达到以下要求:(一)房屋建筑工程1、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建筑工程。
2、累计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单体建筑面积小、数量大的群体建筑工程。
(二)市政公用工程1、工程造价20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桥梁(含高架道路)、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净配水厂等工程。
2、工程造价5000万元以上的轨道交通、隧道等工程。
第六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程不得申报:(一)存在影响结构安全或正常使用功能质量缺陷、或存在加固补强的工程;(二)施工中发生质量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造成永久性质量缺陷的;(三)因施工质量问题有投诉、举报属实的工程:(四)受到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
南昌市优质建设工程奖评选办法
南昌市优质建设工程奖评选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优质建设工程奖评选活动,鼓励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南昌市优质建设工程奖评选范围为我市行政区域内新(扩)建的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建筑装饰装修和城市园林绿化等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按照《南昌市轨道交通建设优良工程奖评选办法》另行评选。
第三条南昌市优质建设工程奖每年评选一次,评选工作由南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负责,由南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质量安全处(以下简称市建委质安处)具体组织实施。
第四条申报南昌市优质建设工程奖的工程规模应当达到以下要求:(一)房屋建筑工程⒈群体公共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积应达到2万平方米及以上,单体公共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积应达到5000平方米及以上。
⒉住宅小区同期开发同一标段的工程应整体申报,且建筑面积应达到3万平方米及以上;非住宅小区内的单体住宅工程建筑面积应达到5000平方米及以上。
⒊工业厂房工程建筑面积应达到3万平方米及以上。
(二)市政公用工程⒈城市立交桥、跨河桥单座桥长度应达到500米及以上或单跨50米及以上,且工程造价达到3000万元及以上。
⒉城市隧道、综合管廊长度应达到1000米及以上或工程造价1亿元及以上。
⒊城市道路面积应达到10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工程造价5000万元及以上。
⒋城市广场面积应达到2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工程造价5000万元及以上。
⒌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应达到日处理200吨及以上或工程造价5000万元及以上。
⒍污水处理厂应达到日处理2万吨及以上、供水厂日供水应达到3万吨及以上,或工程造价达到5000万元及以上。
(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造价应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
(四)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的绿化面积应达到2万平方米及以上或造价达到1500万元及以上。
第五条申报南昌市优质建设工程奖的工程,应符合基本建设程序,质量达到南昌市先进水平,并且具备以下条件:(一)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⒈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⒉施工方法、工艺先进,应是南昌市优质结构工程;⒊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的工程优先考虑入选;⒋工程已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并投入正常使用。
省优工程实施细则
省优工程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省优工程是指在全省范围内对优秀的企业、项目或者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的一项重要活动。
为了确保省优工程的顺利实施,制定本细则,明确实施的具体要求和程序。
二、实施范围本细则适合于全省范围内的省优工程评选和奖励活动。
三、评选标准1. 企业类评选标准:(1) 企业综合实力:包括企业规模、经济效益、创新能力等指标。
(2) 社会责任:企业在社会公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表现。
(3) 行业地位:企业在所属行业中的地位和影响力。
(4) 品牌形象:企业在市场中的知名度和声誉。
(5) 其他附加条件:根据具体评选要求确定。
2. 项目类评选标准:(1) 项目创新性:项目在技术、管理等方面的创新。
(2) 经济效益:项目的投资回报率、利润率等指标。
(3) 社会效益:项目对当地经济、就业等方面的贡献。
(4) 可持续发展: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及可持续发展能力。
(5) 其他附加条件:根据具体评选要求确定。
3. 个人类评选标准:(1) 个人成就:个人在所从事领域的成就和贡献。
(2) 社会影响力:个人在社会中的影响力和声誉。
(3) 创新能力:个人在创新方面的表现和成果。
(4) 教育背景:个人的学历、学术成果等方面的背景。
(5) 其他附加条件:根据具体评选要求确定。
四、评选程序1. 提名阶段:(1) 各级政府、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等可以提名符合评选条件的企业、项目或者个人。
(2) 提名材料包括提名表、申报书、相关证明材料等。
2. 评审阶段:(1) 评审委员会由相关专家、学者、行业领域代表等组成。
(2) 评审委员会对提名材料进行评审,按照评选标准进行打分和排名。
3. 公示阶段:(1) 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和意见。
(2) 公示期间,对评选结果有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可以提出申诉。
4. 审定阶段:(1) 根据评审结果和公示期间的意见,最终确定省优工程的获奖名单。
(2) 获奖名单经主管部门审定后发布。
五、奖励措施1. 企业类奖励:(1) 赋予荣誉称号和奖牌。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9年江西省优质建设工程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9年江西省优质建设工程奖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9.03.26•【字号】赣建质〔2019〕5号•【施行日期】2019.03.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城乡建设其他规定正文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9年江西省优质建设工程奖申报工作的通知各设区市和省直管试点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南昌市城乡建设局,赣江新区城乡统筹局:根据《江西省优质建设工程奖评选办法》(赣建字〔2017〕3号,以下简称《评选办法》)规定,现就做好2019年江西省优质建设工程奖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工程范围和工程规模1、2018年7月1日前已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并经过一年以上使用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
2、2018年7月1日前竣工验收合格,并经过一年以上使用的建筑装饰装修和城市园林绿化工程。
3、工程规模应符合《评选办法》第六条、第七条要求。
二、申报和推荐要求1、按自愿申报的原则,申报工程的承建单位向工程所在地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报《江西省优质建设工程奖申报表》并附相关申报材料(附件1),逐级上报。
2、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申报、推荐由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申报、推荐由工程所在地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
3、各设区市主管部门要按《工程实体质量核查量化评分表》(附件2)对申报工程进行评定,并按工程类别排序填写《江西省优质建设工程奖推荐工程一览表》(附件3),向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局提交推荐工程的申报材料和附件2、3。
4、各推荐单位要按照《评选办法》规定,严格把关;对不符合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的竣工备案时间及住宅、公共建筑工程整体申报要求,不予推荐。
三、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1、申报截止日期:2019年6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2、联系方式: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联系人: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局查勤电话:0791—88100251邮箱:******************.cn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联系人:厅城市建设处陈林电话:*************邮箱:************.cn附件1江西省优质建设工程奖申报表附件2工程实体质量核查量化评分表附件3江西省优质建设工程奖推荐工程一览表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年3月26日附件1江西省优质建设工程奖申报表江西省优质建设工程奖申报表工程名称:申报单位:(章)申报日期:江西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局制四、工程质量情况五、监理单位意见注:申报材料内容按工程类别申报要求填报。
吉安市优良工程奖评选办法
吉安市优质建设工程奖评选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市优质建设工程奖评选活动,鼓励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加强质量管理,提升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整体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江西省建筑管理条例》等规定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吉安市优质建设工程奖分为市级优良结构工程奖、市级优良工程奖和映山红奖三大类。
映山红奖是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最高荣誉奖,从市级优良工程奖中择优评选。
第三条优质建设工程奖的评选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设施工程、建筑装饰工程和园林绿化工程;第四条优质建设工程奖由企业自愿申报,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择优推荐。
第五条市建筑协会受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委托,组织成立吉安市优质建设工程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负责优质建设工程奖评审工作。
获奖项目由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和市建筑协会共同表彰。
评选日常管理工作由吉安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
第六条优质建设工程奖每年评选一次。
第二章评选范围第七条参加优质建设工程奖评选的工程项目,必须是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办理了各项建设手续,并达到以下规模的工程:(一)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3千平方米以上的各类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二)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住宅小区组团。
(三)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千平方米以上或工程造价在100万元以上的建筑装饰工程;(四)工程造价在8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工程;用地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公共广场工程;(五)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用地面积在50亩以上;城市公园6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绿地;绿化总用地面积35%以上的居住小区和单位庭院区总用地面积6000平方米以上;(六)参加映山红奖评选的工程项目,其工程规模应为上述规定的两倍以上。
第八条下列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一)保密工程;(二)我市企业在市外施工的工程;第三章申报条件第九条申报优良结构工程奖的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工程质量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质量水平达到市级同类型工程领先水平;(二)工程项目符合国家技术标准、规范和城市规划建设的要求;(三)采用国家建设部推广应用的科技成果或新产品项目三项以上;(四)工程结构主体工程完工,符合结构设计要求,且主体分部工程验收合格,不存在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问题。
杜鹃花奖申报条件.doc
杜鹃花奖申报条件
江西省优质建设工程奖分杜鹃花奖、百花奖、优良工程奖三大类。
杜鹃花奖和百花奖为江西省建设工程质量最高荣誉奖。
杜鹃花奖和百花奖从优良工程奖中择优产生。
那么申报江西省杜鹃花奖需要申报条件呢?以下是整理的关于江西省杜鹃花奖申报条件的具体内容。
工程质量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质量水平达到省内同类型工程先进水平;
工程项目符合城市规划建设要求和国家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
从国外引进技术装备的或中外合资建设的工业安装工程,其国外设计部分需经项目主管部门审定,确定其达到了先进水平;
主体结构获得设区市级结构优良工程奖;
采用部省近三年以来推广的科技成果或新产品项目三项以上;
工程竣工后,经过一年以上使用检验,未发现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问题,工业安装工程、市政公用设施工程经一年使用后,达到设计生产能力;
竣工住宅工程应达到入住条件,入住率在60%以上;
住宅小区工程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公共配套设施齐全且已交付使用;
2、小区内各单位工程的质量必须全部达到符合国家有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要求,其中90%以上的单位工程的质量达到优良工程评选标准要求。
工业安装和市政公用设施工程项目,如系多个单项工程组成的一个单位工程,所含单项工程质量必须全部符合国家有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要求,其中60%以上的单项工程的质量达到优良工程奖评选标准要求。
工程所有分部工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要求,且工程质量水平名列省优良工程奖前列;
工程设计先进,获得省级以上城乡建设优秀勘察设计奖;
新科技成果应通过省级新技术应用认可;
住宅小区所有单位工程质量必须全部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且工程质量水平名列省优良工程奖前列。
江西省优质建设工程奖评选与管理办法
江西省优质建设工程奖评选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我省优质建设工程奖评选活动,鼓励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加强质量管理,提升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整体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江西省建筑管理条例》、《江西省园林绿化管理办法》和《江西省建设厅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优质建设工程奖分杜鹃花奖、百花奖、优良工程奖三大类。
杜鹃花奖和百花奖为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最高荣誉奖。
杜鹃花奖和百花奖从优良工程奖中择优产生。
第三条杜鹃花奖的评选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设施工程;百花奖的评选范围为园林绿化工程;优良工程奖的评选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设施工程、建筑装饰工程和园林绿化工程。
第四条优质建设工程奖由企业自愿申报,经县(市)、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厅局审核后,择优推荐。
第五条省建设厅成立江西省优质建设工程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负责杜鹃花奖和百花奖评审工作。
获奖项目由省建设厅审批表彰。
第六条优良工程奖实行分类评审.房屋建筑工程由建管处和省质监总站评审;市政公用设施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由城建处和省质监总站评审;建筑装饰工程由建管处、省装饰装修管理站和省质监总站评审。
获奖项目报省建设厅批准后,授权省质监总站表彰。
第七条优质建设工程奖每年评选一次.第二章评选范围第八条参加优良工程奖评选的工程项目,必须是我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办理了各项建设手续,且已建成投产或使用的新建工程,并达到以下规模:(一)单位工程建筑面积省会城市在5千平方米以上、设区市在4千平方米以上、县(市)在3千平方米以上的各类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二)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1千平方米以上或工程造价在50万元以上的建筑装饰工程;幕墙面积在1千平方米以上或工程造价在50万元以上的各类幕墙工程。
(三)安装造价在300万元以上(不包括设备价值)的工业安装工程.(四)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工程;单跨跨度在20米以上的城市桥梁工程;日供水能力2万立方米以上的供水工程;日供气能力1万立方米以上的燃气工程;日处理能力1万立方米以上的污水处理工程;日处理能力100吨以上的垃圾处理工程;用地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公共广场工程;工程造价100万元以上的城市照明工程。
江西省优质建设工工程奖现场复查内容及要求
江西省优质建设工程奖现场复查内容及要求
江西省优质建设工程杜鹃花奖工程
是没有影响安全及使用功能缺陷, 是没有影响安全及使用功能缺陷,符合规 范和强标要求的精品工程. 范和强标要求的精品工程. 是在多处部位均能反映其精致细腻特色, 是在多处部位均能反映其精致细腻特色, 工程质量整体到达我省领先水平的精品工 程. 是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工艺创新, 是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工艺创新,经得 其时间考验和微观检查的精品工程. 其时间考验和微观检查的精品工程. 是用户非常满意, 是用户非常满意,社会高度认可的优中选 优的精品工程. 优的精品工程.
江西省优质建设工程奖现场复查内容及要求
各种孔口收边,收口做法和材质同意, 各种孔口收边,收口做法和材质同意, 其颜色与吊顶饰面板相适应. 其颜色与吊顶饰面板相适应. 纸面石膏板等吊顶板面应平整,洁净, 纸面石膏板等吊顶板面应平整,洁净, 无污染. 无污染. 曲面应顺畅,无死弯, 曲面应顺畅,无死弯,跌级造型表面 及棱角应平直方正. 及棱角应平直方正. 压条应顺直,宽窄一致,无翘曲, 压条应顺直,宽窄一致,无翘曲,接 缝严密,阴阳角方正. 缝严密,阴阳角方正.
江西省优质建设工程奖现场复查内容及要求
2,结构工程 查看建筑物裸露部分结构是否存在影响 结构安全的裂缝,变形等隐患及结构外 结构安全的裂缝, 观缺陷. 观缺陷. 查看地下室墙体, 查看地下室墙体,地面及顶板有无结构 裂缝和渗水情况. 裂缝和渗水情况. 查看钢结构焊缝,表面涂层, 查看钢结构焊缝,表面涂层,防火涂料 表面及压型钢板等的外观质量. 表面及压型钢板等的外观质量. 听取有关建设各方对主体工程质量的反 应.
江西省优质建设工程奖现场复查内容及要求
还要听取使用单位(建设或开发单位) 还要听取使用单位(建设或开发单位)对 工程使用方面的情况, 工程使用方面的情况,对工程施工质量的 满意程度. 满意程度. 实地查看工程质量状况. 实地查看工程质量状况. 查阅有关工程技术资料. 查阅有关工程技术资料. 专家对工程现场复查情况进行讲评. 专家对工程现场复查情况进行讲评. 每个申报工程现场复查的时间大致是1 每个申报工程现场复查的时间大致是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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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优质建设工程奖评选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省优质建设工程奖评选活动,鼓励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优质建设工程奖分为省优质建设工程杜鹃花奖(以下简称杜鹃花奖)和省优良工程奖两大类。
杜鹃花奖为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最高荣誉奖。
我省参评国家级工程质量奖的工程从获杜鹃花奖工程中择优推荐。
第三条省优质建设工程奖评选范围为我省行政区域内新(扩)建的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建筑装饰装修和城市园林绿化等工程。
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在境外承建的工程根据本办法制定
方案,参评省优质建设工程奖。
第四条省优质建设工程奖评选周期为三年。
第五条省优质建设工程奖评选工作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由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安质监局)组织实施。
第六条申报省优良工程奖的工程规模应当达到以下要求:
(一)房屋建筑工程
1、群体公共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积应达到20000平方米及以上,单体公共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积应达到6000平方米及以上。
2、住宅小区同期开发同一标段的工程应整体申报,且建筑面积应达到35000平方米及以上;非住宅小区内的单体住宅工程建筑面积应达到6000平方米及以上。
3、工业厂房工程建筑面积应达到50000平方米及以上。
(二)市政公用工程
1、城市立交桥、跨河桥桥面面积应达到15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单跨100米及以上。
2、城市隧道、综合管廊长度应达到1000米及以上或工程造价10000万元及以上。
3、城市道路、广场面积应达到10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工程造价5000万元及以上。
4、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应达到日处理200吨及以上或工程造价5000万元及以上。
5、污水处理厂应达到日处理20000吨及以上、供水厂日供水应达到30000吨及以上,或工程造价达到5000万元及以上。
6、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有首末站的整条线;一站一区间以上的施工标段;车辆段、停车场及基地工程;具有独立功能的轨道、信号、供电、通信、综合监控等工程。
(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造价应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
(四)城市园林绿化工程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的绿化面积应达到2万平方米及以上或造价达到1500万元及以上。
第七条申报杜鹃花奖的工程规模应为申报省优良工程奖工程规模的两倍以上或达到鲁班奖申报规模要求。
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安全标准化和应用BIM技术的工程优先参加评选。
第八条申报省优质建设工程奖的工程,应符合城乡规划和基本建设程序,其质量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并且具备以下条件:
(一)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
1、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标准化施工,施工方法、工艺先进,应是省建筑结构示范工程;
3、工程已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并经过一年以上使用;
4、申报杜鹃花奖的工程应是省建筑业10项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
(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1、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工程设计合理,使用功能完善、效果良好;
3、消防、室内环境验收符合要求,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且经过一年以上使用。
(三)城市园林绿化工程
1、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
2、工程整体景色优美、植物丰富、功能健全、养护良好,积极采用海绵城市建设技术;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投入使用一年以上。
第九条下列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
(一)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受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工程;
(二)施工过程中发生过质量事故、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以及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其他事件的工程;
(三)已经参加过省优质建设工程奖评选的工程。
第十条申报工程的承建、参建单位和监理单位及参建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承建单位应是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工程施工许可中列明的总承包施工企业或施工单位联合体。
(二)参建单位应是合法分包并签订分包合同的分包施工企业,其完成的建安工作量应占10%以上。
(三)监理单位应是与建设单位签订监理合同的监理企业。
(四)参建人员应是申报工程的合同、施工许可中列明的承建、参建单位的注册建造师和监理单位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五)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法依规办理了进赣备案手续。
第十一条省优质建设工程奖申报程序:
(一)申报工程的承建单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各单位的申报材料由承建单位统一汇总,填报《江西省优质建设工程奖申报表》并附相关材料;
(二)设区市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签署意见,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确定推荐申报工程项目;
(三)省直有关部门的申报工程材料由相关厅(局)主管部门签署意见,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确定推荐申报工程项目;
(四)各设区市主管部门、省直有关部门汇总后正式行文推荐,并随文向省安质监局提交推荐工程的申报材料。
第十二条申报工程的现场复查:
(一)省安质监局组织专家组对申报的工程进行现场复查。
现场复查专家组由施工、监理、设计、科研、院校、质量监督等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二)复查专家小组对现场复查情况做好记录,形成书面复查意见,对复查工程进行排序并提交推荐候选工程名单。
第十三条省优质建设工程奖评选程序:
(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成立省优质建设工程奖评选委员会,评选委员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施工、监理、设计、科研、院校、质量监督等单位的专家组成。
(二)评选委员会召开评选会议,对复查专家组提出的推荐候选工程进行综合评议、投票表决,票数超过参会评委数量三分之二的工程进入推荐获奖工程名单。
(三)推荐获奖工程名单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上公示。
公示时间为十五日,公示期间受到举报投诉的,由省安质监局组织专家进行调查核实。
(四)公示期满后,将公示无异议的推荐获奖工程名单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务会审定。
审定后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每年公告获奖工程入选名单。
第十四条省优质建设工程奖每年入选工程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00项。
杜鹃花奖数量不超过当年入选工程数量的30%。
第十五条获得省优质建设工程奖的工程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授予证书,每三年予以通报表彰。
第十六条申报单位应当实事求是,不得隐瞒事实真相,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谋取获奖。
对违反相关规定者取消申报资格。
第十七条现场复查专家、评选委员以及有关工作人员应当坚持质量第一、公平公正的原则,秉公办事,严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对违反相关规定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直至撤消专家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第十八条省优质建设工程奖现场复查实行回避制度,复查专家不得参与本单位申报工程的复查工作。
第十九条获奖工程出现较大质量问题或者质量隐患,或者发现申报单位和参建单位弄虚作假骗取奖项的,撤销其已获奖项,收回证书,并予以全省通报批评。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江西省优质建设工程奖评选办法(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赣建字[2014]1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