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学院重新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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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学院重新洗牌

今年4月,教育部专门发文指出:二级学院要与母体脱钩,把二级学院建成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对独立办学条件、独立招生、独立颁发文凭、拥有独立校园、财务独立核算的国有民办的高校。二级学院这次改革最关键的是不再颁发原来所依托的母体高校的毕业文凭,而是颁发标明民办二级学院的文凭。

近段时间,各二级学院负责人的案头都堆放着《独立学院重新报批表》、《暂缓报批的民办二级学院登记表》、《停办的民办二级学院登记表》这样三张表格,他们在2003年10月底之前必须按照教育部《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要求,对普通高校设立的民办二级学院进行整顿和规范。至此,二级学院将面临重新洗牌的局势。

浙江省从1999年开始,陆续在各公办高校中设立国有民办二级学院。“二级学院”在这几年的高考中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成为一个耳熟能详的词汇。国有民办二级学院是专指在公立普通高等院校中设立的、以民办机制进行管理运作的学院。它在经营管理形式上与独立设置的民办高等院校相近但不相同,是介于公立高校与私立高校之间的一种新的办学模式。这种二级学院是由普通高校创办或附属于普通高校、具有制度创新(包括学院的办学体制、管理体制、筹资体制等)和新的运行机制的二级学院。它与目前高校内部的专业性二级学院(如文学院、理学院、法学院、医学院)不同,虽然它也可能是一个专业性学院,但并不因为其是专业学院而成为二级学院,即它不受学科专业限制,以办学、管理和筹资体制等区别于传统的校内专业性二级学院,传统按专业划分的二级学院的人财物由学校实施统一管理,实行统收统支。有专家指出,这类二级学院最大的特征可以归结为“一校两制”,即普通公立高校创办的、具有民办运行机制,或以混合所有制为基础的非传统型的二级学院。

今年4月,教育部专门发文指出:二级学院要与母体脱钩,把二级学院建成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对独立办学条件、独立招生、独立颁发文凭、拥有独立校园、财务独立核算的国有民办的高校。二级学院这次改革最关键的是不再颁发原来所依托的母体高校的毕业文凭,而是颁发标明民办二级学院的文凭。

据了解,浙江省目前积极按照教育部上述发文的要求,对已批准的22所(含筹建1所)独立学院即将检查清理,规范管理,确保独立学院健康有序稳定发展。浙江省教育厅要求各高校按要求设置的独立学院一律按民办机制运作,建立董事会,并进一步加强收费和财务管理。

起因:来自多方面的压力

国有民办二级学院的出现是解决高等教育结构失衡,资源及投入不足的一个有效平台,对于提高国民素质起到了很大的作用。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以后,二级学院如雨后春笋般地出现,但是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一些体制上的问题未能得到及时解决。

二级学院被认为是浙江、江苏等经济发达省份率先多渠道筹集资金发展高等教育的典范。浙江省于1999年在浙江大学、浙江工业大学、宁波大学、杭州商学院、浙江财经学院等高校先后设置了城市学院、之江学院、科技学院、国际经贸学院、东方学院等多个二级学院。其中城市学院是由浙江大学、杭州市人民政府、浙江省电信实业集团三方共同设立的国有民办二级学院。这些二级学院一般都是依托其母体的国有公办大学,在师资、设备等方面实行

部分有偿共享;除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在原址)、杭州师范学院钱江学院等具有独立的校园,大部分二级学院没有独立的校园环境,往往是和母体大学融为一体,相互之间的关系交错复杂,在国有资产产权方面也存在着一些纠缠不清的问题。

由于历史原因,浙江省的高等教育发展并不顺利。杭州商学院国际经贸学院院长王传维教授认为,这不仅表现在高等教育“供求关系”不和谐及毛入学率偏低等方面,而且也与浙江作为文化大省的地位极不相称。高校数量以及财政支持力度的不足,反而使浙江创造性地提出了创办二级学院的模式。利用原有公办高校的资源,结合民办教育的管理方式办学,成为高等教育发展中颇有特色的创举。到今年为止,浙江省在校的二级学院学生大约为8万6千人,约占本科生比例的34%。

民办教育问题专家、浙江树人大学校办主任毛建明教授认为,此次二级学院改革确实是基于近年来所面临的巨大压力的结果。首先是来自独立设置的民办高校的压力,按照原来《社会力量办学条理》创办的一些独立设置的民办高校,很多还是专科,全国仅有9所全日制独立设置的民办本科高校,如郑州黄河科技学院、浙江树人大学等,而更多的民办高校还在为“升本”努力,而“升本”对他们而言依然还是遥不可及。而国有民办的二级学院虽然说也是民办的,但却有着先天的优势,不仅本身具有了本科层次,而且发的文凭大都又与公办高校一样,这样的情况下就造成了一种不公平的竞争,原来这些独立设置的民办高校当然会有意见;其次是来自公办高校学生的压力。公办高校的学生都是按照重点线和一般本科线(即所谓的“一本”、“二本”)招收进来的,而二级学院的学生是第三批本科线(即所谓的“三本”,其中1999年招生时是按照专科分数线招收的),两者的成绩差异比较大,在知识结构、综合素质等方面客观存在的差距也不容忽视。如果在毕业时大家发的是同样的文凭,就会使不少公办高校的学生认为自己学历贬值,而且还往往会认为自己与二级学院学生之间惟一的不同就是对方多交了几万块的学费,有一种“花钱就可以买文凭”的感觉。因此对二级学院的体制也有不同的看法;最后是来自公办高校教师的不满。因为不少二级学院在师资方面是共享的,其学生与作为其母体的公办高校学生一起上课,部分老师在授课时感到学生水平参差不齐,而且差距过大,出现了“上课难”的问题,影响了教学质量。更有些老师担心在高校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二级学院与其母体的公办高校混合办学,会影响到原公办高校的声誉。

质疑:难以理顺的体制

目前,我国的高等教育办学体制,符合国家规范的可分两大类:一类为国有高校;另一类为民办高校。前者的创办者是国家,是国家作为单一投资主体,利用国有资产依法设立的。显而易见,国有高校投资主体中不包含任何其他非国有成份。后者系指“除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组织以外的各种社会组织以及公民个人,自筹资金,依照有关规定设立的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教育机构”,它不包含国有成份。

有专家认为,办学体制里引入所谓的国有民办二级学院,首先是概念上的含混不清,逻辑上难以成立;其次由此揭示的深层次问题则是体制不顺。“国有民办二级学院”,说它国有,却拖着民办尾巴;说它民办,却又挂牌国有。国有民办二级学院,在学校性质上应该明确,体制上应该理顺。另外,办学体制上,对于独立法人而言,地位应该是平等的,无所谓一、二级学院之分,本不属“母体”高校中的二级学院,理应独立办学,不应该依附“母体”。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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