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食品报检指南与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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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认监委公告2002年第15号——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申请国外卫生注册管理办法

国家认监委公告2002年第15号——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申请国外卫生注册管理办法

国家认监委公告2002年第15号——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申请国外卫生注册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02.12.19•【文号】国家认监委公告2002年第15号•【施行日期】2003.01.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2年第15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和《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注册登记管理规定》的规定,国家认监委制定了《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申请国外卫生注册管理办法》。

现予以公告,自2003年1月18日起施行。

附件: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申请国外卫生注册管理办法二00二年十二月十九日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申请国外卫生注册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申请国外卫生注册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注册登记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主管全国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国外卫生注册工作。

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下简称直属检验检疫局)负责所辖地区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申请国外卫生注册的评审和注册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向国外申请卫生注册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已获得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注册证书或者卫生登记证书;(二)卫生质量管理体系符合拟申请卫生注册的国家或者地区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三)产品的质量安全卫生稳定,最近一年内未出现安全卫生质量问题;(四)能够维护国家的声誉和企业的信誉。

第四条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申请国外卫生注册,应当向所在地直属检验检疫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能够证明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条件的有关资料以及厂区平面图、车间平面图、工艺流程图、卫生质量体系文件、主要生产工序的图片和国外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等。

第五条受理申请的直属检验检疫局,应当组成评审小组(评审人员至少3人,其中主任评审员不少于2人),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和有关资料的审查。

食品检疫检验管理

食品检疫检验管理

食品检疫检验管理一、出入境动植物检疫检验风险预警及快速反应管理为应对国际上越来越严重的疫情发生趋势,有效保障我国人民的生命健康,保证动植物的卫生安全,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护生态环境,促进我国对外贸易的健康发展,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检验总局制定了《出入境检疫检验风险预警及快速反应管理规定》及《出入境动植物检疫检验风险预警及快速反应管理规定实施细则》,适用于出入境(含过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及其他应检物的检疫检验风险预警。

(一)、出入境动植物检疫检验风险预警1、风险预警及其对象风险预警是指为使农、林、牧、渔业生产和人体健康免受出入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及其他应检物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而采取的预防性安全保障措施。

风险预警对象是指出入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应检物携带的可能对农、林、牧、渔业生产、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造成危害的病虫害、有害生物及有毒有害的物质。

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检验总局动植物检疫监管司统一管理出入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及其他应检物的风险预警工作。

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检验总局设在各地的检疫检验机构指定相应的部门负责所管辖地区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及其他应检物的风险预警工作。

2、风险预警信息收集(1)风险预警信息的内容风险预警信息是指与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植物病、虫、杂草和其他有害生物,化学物质残留、重金属、放射性物质、生物毒素等有毒有害物质(以下简称病虫害和有毒有害物质)有关的信息及检疫检验管理中发现的可能引起危害的相关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进出境检疫检验中检出的、境内外发生的病虫害和有毒有害物质。

B、截获非法入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等违规事件。

C、出口产品被输入方检出病虫害或有毒有害物质。

D、输入国或地区对进口动植物及其产品采取新的检疫检验政策。

E、与动植物检疫检验有关的可造成经济、社会和生态方面危害的信息。

(2)、风险预警信息的获得渠道A、各出入境检疫检验机构。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系统用户手册V2.2.0.3_审批端完整版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系统用户手册V2.2.0.3_审批端完整版

文档编号:版本号:V2.3.0.3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系统用户手册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文件资料享受著作权及其它专属权利,未经书面许可,不得将该文件资料(其全部或任何部分)披露予任何第三方,或进行修改后使用。

目录第 1 章 ........................................................................................................................前言11.1目的 (1)1.2适用范围 (1)1.3术语 (1)1.4参考资料 (1)第 2 章 ............................................................................................................... 系统概述12.1概述 (1)2.2系统业务流程图 (1)2.3系统功能图 (1)第 3 章 ............................................................................................... 管理员使用说明23.1系统管理 (2)3.1.1企业帐号管理23.1.2局端用户管理63.1.3评审员管理113.1.4指定业务办理人错误!未定义书签。

3.1.5调整流程节点时间错误!未定义书签。

3.2系统配置 (16)3.2.1备案申请附件配置163.2.2设置机构管辖行政区域193.2.3导入初始业务数据excel20第 4 章 .......................................................................................... 局端用户使用说明224.1备案受理 (22)4.1.1岗位内流转254.1.2予以受理254.1.3不予受理264.1.4补充补正274.1.5驳回错误!未定义书签。

国贸进出口流程

国贸进出口流程

办理海关进口手续流程图及简要说明1、一般情况下的从国外进口到国内备注:1、外贸公司是指经国家经贸部或省、市级经贸委批准其有进出口商品经营和代理权的企业。

2、所需通关单据:1)进口合同 2)进口发票 3)装箱单 4)海运提单 5)提货单(正本海运提单背书、传真空运单据换取) 6)各种进口许可证(根据海关商品编号上的规定)2、从国外视同进口到保税区备注:1、海关备案是指进口商将进口的货物如实向海关申报,而无需加税和进口许可证。

备案进区后的货物呈保税状态。

2、海关备案所需提供的单据:1)进口合同(如国外卖方是本公司系统可免去) 2)进口发票 3)装箱单 4)提货单(正本海运提单背书、空运提单换取) 5)海运、空运提单 6)保税仓储进库登记簿3、从保税区进口到国内备注:1、方法B是指在保税区内投资经营自身产品,且经保税区海关核准按月、季等核销期限的仓库和生产性企业,进口时可办理的方法。

特点是货物可先实现国内销售,后报关付税、付4、从国外通过保税区海关(一次性)进口到国内备注:1、这种方式是保税区内企业为了保证自己独立对海外经商的进口通关方法。

2、通关单据:1)进口合同(如国外卖方是本公司系统可免去) 2)进口发票 3)装箱单 4)提货单(正本海运提单背书、空运提单换取) 5)海运、空运提单 6)进口合同(保税区内企业与外贸公司) 7)进口发票(保税区内企业与外贸公司) 8)各种进口许可证(根据海关商品编号规定)进出口商品检验手续我国为加强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维护对外贸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和我国信誉,促进生产和对外贸易发展。

作出有关进出口商品检验的规定。

(一) 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的主管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是统一监督管理全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的主管机关。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及其分支机构监督管理本地区的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

(二) 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范围的划分我国规定:重要的进出口商品检验由商检机构负责检验。

进出口商检网上申报系统报检录入操作指南

进出口商检网上申报系统报检录入操作指南

退单。
转基因:转基因产品/非转基因产品
用途判定(该必类货填物)是否全国首次进口:动植物及产品
填写入境货物的使用范围货物或新旧目废的状态,,如同C种IQ用200、0 食用、
奶用、观赏或演艺、伴侣成套、设备实、验成套、设药备散用件、分批饲进用口使、用仅
用于工业用途等
进口原木/板材:注明是否带有树皮
特殊物品:血液、血清、微生物、人体组织、 腺体、病毒、细菌等使用。
HS编码(必填)
➢ 输入有效的10位数HS编码。HS编码应与货物相对应,并与海关报关时的 HS编码一致。
➢ 非法检货物带有木包装、集装箱的,按主体货物的编码输入,新造集装箱 和周转集装箱均按86章编码申报;新造木质包装和反复使用的木质包装 按照44章编码申报。
➢ 原按00章“木质包装”或“集装箱”品名申报无效,录入系统中已经取 消了00章编码。
跨直属海关关区时,不要填错。
关联报检号和关联理由(选填)
可以进行追溯,包括换证凭单/条超过有效期、进口复出口 ;出口复进口;出境预检、登检换证、与其它报检批拼箱、 保税出库、进口车辆换证。
使用人(选填)
填写入境货物销售、使用单位的信息。 如有,请据实填写。作为后续监督可用。
提货单号(D/O单号)(有条件必填) 填写入境货物的提货单或出库单号码。当运输方式为“航空 运输”时无需填写。
境外生产企业:填写入境货物的国外生产厂商名称 。系统默认为发货商。
贸易方式(必填)
➢ 境外与特殊监管区之间的进出境货物,需选择“23保税区进出 境,25出口加工区进出境”贸易方式;
➢ 原产中国从国外退运的货物报检时,需选择“27退运货物”;
➢ 进境或运出境维护修理的物品,需选择“35修理物品”;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建立的文件及记录.doc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建立的文件及记录.doc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建立的文件及记录一、文件部分(一)卫生质量体系文件:如果已经做过ISO系列的认证,可提供认证体系的文件。

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基本内容:1、卫生质量方针和目标2、组织机构及其职责(要同时附组织机构图)3、生产、质量管理人员的要求4、环境卫生的要求5、车间及设施卫生的要求6、原料、辅料卫生的要求7、生产、加工卫生的要求8、包装、储存、运输卫生的要求9、有毒有害物品的控制10、检验的要求11、保证卫生质量体系有效运行的要求(二)保证卫生质量体系有效运行的相关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基本内容:1、原料、辅料、添加剂安全卫生控制2、加工用水、食品接触表面、有毒有害物质、虫害防治等控制3、关键工序的操作和监控4、不合格品的控制(标识、记录评价、隔离、追溯等)5、产品标识、质量追踪和产品召回6、厂房、设施、设备维护保养7、计量、监控设备校准8、人员培训9、内部审核、管理评审10、文件和资料控制11、质量检验及实验室管理12、食品安全防护计划(三)保证卫生质量体系有效运行的相关空白记录:例如:原辅料、包装材料验收及检验记录;水质日常检验报告或记录;洗涤、消毒、杀虫及有毒化学品领用记录;消毒剂配制、浓度监测记录;人员日常卫生检查记录;食品运输工具、工器具清洗消毒记录;班前班后卫生清洁记录;半成品、成品检验记录;设备维修保养记录;计量、监控设备校准记录;检验设备校准记录;仓库温湿度记录;不合格品原因分析、纠正、处理记录;产品质量追踪、召回涉及的记录;职工培训记录;内部审核、管理评审记录及报告等。

(四)需评审HACCP体系的还要提交相应体系文件(五)产品相关资料:1、申请卫生注册登记产品的说明书和生产加工工艺资料2、分别列出原料、辅料、食品添加剂名录(种类、供应商、使用方法等)3、原料、辅料、食品添加剂供应商资质证明4、洗涤、消毒、杀虫及有毒化学品清单5、成品检验标准6、产品有特殊要求的还需提交相关材料二、图纸部分(一)厂区平面图(二)车间平面图(三)车间人流图(四)车间物流图(五)供、排水图(六)供、排气图(安装通风换气装置企业)(七)产品工艺流程图(标明关键工序)(八)除鼠图三、照片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各部分照片:1、公司大门;2、厂区全貌;3、更衣室照片;4、工人洗手消毒照片;5、各工序生产时的实际照片;6、工器具清洗消毒设施;7、内、外包装间生产动态照片;8、原料库、辅料库、成品库码垛照片;9、化学药品库;10、实验室照片。

出入境检验检疫范围及流程

出入境检验检疫范围及流程

出入境检验检疫范围及流程(一) 应实施检验检疫的范围:1.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必须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的。

(1)对列入检验检疫目录内货物的检验检疫。

(2)对列入检验检疫目录内货物的包装容器的检验。

(3)对检验检疫目录外的出境食品及入境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具及设备的卫生检验。

(4)对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的性能鉴定和使用鉴定。

(5)对装运出口易腐烂变质食品、冷冻品船舱、集装箱等运载工具的适载检验。

(6)入境废物原料的检验检疫。

(7)入境旧机电设备的检验。

(8)入境民用商品的验证。

(9)入境、出境的微生物、人体组织、尸体、骸骨、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等特殊物品的卫生检疫。

(10)外商投资财产价值鉴定(独资除外)。

(11)实行安全质量许可制度的出入境货物。

(12)对来自传染病疫区的货物的检疫。

(13)对装载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装载容器、包装物、铺垫材料以及来自动植物疫区的运输工具的检疫。

(14)出入境人员、交通工具和集装箱以及可能传播检疫传染病的行李、货物、邮包等的卫生检疫。

(15)有关文件规定须经检验检疫的。

2.输入国家或地区规定必须凭检验检疫机构出具证书方准入境的。

3.有关国际条约规定须经检验检疫的。

4.国际贸易关系人申请的其他检验检疫、鉴定工作。

5.申请签发原产地证明及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的。

(二)检验检疫流程图报检地点(一)一般商品报检地点本局共设10个报检窗口,原则上按局通关业务处的业务和地域分工受理报检。

1.审批、许可证等有关政府批文中规定检验检疫地点的,在规定的地点报检;2.大宗散装商品、易腐烂变质商品、可用作原料的废物及在卸货时发现包装破损、重数量短缺的商品,必须在卸货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3.需结合安装调试进行检验的成套设备、机电仪产品以及在口岸开件后难以恢复包装的商品,应在收货人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并检验;4.其他入境货物,应在入境前或入境时向报关地检验检疫机构报检;5.入境的运输工具及人员应在入境前或入境时向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申报。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注册登记管理规定20号令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注册登记管理规定20号令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20号)《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注册登记管理规定》已经2002年3月27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5月20日起施行。

原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1994年11月14日发布的《出口食品厂、库卫生注册细则》和《出口食品厂、库卫生要求》同时废止。

局长李长江二○○二年四月十九日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注册登记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保证出口食品的安全和卫生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对出口食品生产、加工、储存企业(以下简称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实施卫生注册、登记制度。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加工、储存出口食品的企业,必须取得卫生注册证书或者卫生登记证书后,方可生产、加工、储存出口食品。

第三条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主管全国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注册、登记工作。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下简称直属检验检疫局)负责所辖地区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卫生注册、登记工作。

未经卫生注册或者登记企业的出口食品,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疫机构)不予受理报检。

第四条国家认监委根据出口食品的风险程度,公布和调整《实施出口食品卫生注册、登记的产品目录》(以下简称《注册目录》,附件1)。

对《注册目录》内食品的生产企业,实施卫生注册管理;对《注册目录》以外食品的生产企业实施卫生登记管理。

第二章申请第五条申请卫生注册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要求》(附件2)建立卫生质量体系。

申请卫生登记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当根据产品特点并参照《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要求》建立卫生质量体系。

第六条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在新建、扩建或者改建前,应当向所在地的直属检验检疫局申请选址、设计的卫生审查,审查合格方能施工。

食品出口许可证--食品经营操作流程图(完整版)

食品出口许可证--食品经营操作流程图(完整版)

食品出口许可证--食品经营操作流程图(完整版)1. 申请阶段- 准备资料:申请单位需准备公司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复印件,并确保其有效性。

- 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资料寄送至相关食品出口许可证办公室,并填写申请表格。

- 缴纳费用:根据申请指南,按要求缴纳申请费用,并保留缴费凭证。

2. 许可审核阶段- 审核材料:食品出口许可证办公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估是否符合相应的法规、标准和要求。

- 现场检查:根据需要,食品出口许可证办公室可能对申请单位进行现场检查,以确保其生产经营环境符合规定标准。

- 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后,食品出口许可证办公室将发放食品出口许可证,并将结果通知申请单位。

若审核不通过,将告知申请单位具体原因,并提出改进意见。

3. 许可管理阶段- 证照管理:申请单位收到食品出口许可证后,需妥善保管并定期更新,确保证照的有效性。

- 合规经营:申请单位在食品生产和经营过程中,需遵守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确保生产安全和产品质量。

- 定期检查:食品出口许可证办公室将不定期对申请单位进行定期检查,以确认其在经营过程中的合规性。

- 变更申请:如需变更相关信息,申请单位需向食品出口许可证办公室提交变更申请,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 许可证注销:若申请单位决定停止食品出口业务,需向食品出口许可证办公室提出注销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

4. 处罚与申诉- 违规处罚:如申请单位在食品出口过程中发生违规行为,食品出口许可证办公室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并将相关信息记录在案。

- 申诉途径:如申请单位认为对处罚决定存在异议,可向食品出口许可证办公室提出申诉,提供相关证据并陈述理由。

- 申诉处理:食品出口许可证办公室将组织专业人员对申诉进行调查和处理,并根据调查结果做出相应决定。

以上是食品出口许可证申请和管理的操作流程图,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如果你有任何问题,请随时提问。

我国进出口检验检疫体系概述

我国进出口检验检疫体系概述

中国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体系概述目录一、概述 (3)二、我国进出口食品行政与技术管理部门及职能 (3)三、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流程 (4)§3.1入境货物检验检疫流程、鉴定流程图 (4)§3.2出口食品检验检疫流程 (5)§3.3进口食品报验须知 (7)四、进口污染食品流入市场的原因 (7)五、参考文献 (8)一、概述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随着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人们对食品的关注已不仅仅是品种和数量,更关心食品的安全和质量。

目前,食品安全已成为国际社会共同关注的一个焦点。

严把进口食品质量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是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根本宗旨的重要体现;力促我国食品质量提高,扩大食品出口,是调整外贸出口结构,转变外贸增长方式,实现外向型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抓好出口食品这条产业链,促进农业发展、农民致富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科学发展观“更快更好发展”深刻内涵的重要内容。

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分析形势,把握大局,是做好进出口食品安全工作的必然要求和重要前提。

为确保进出口食品的安全,我国政府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正逐渐建立和完善相关管理部门以及一整套适合国际通行做法和中国实际的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二、我国进出口食品行政与技术管理部门及职能因为行政与技术管理部门有所重叠,所以在此就统一概述主要有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及其分支机构(CIQ)、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1】、【2】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分析食品安全形势,研究部署、统筹指导食品安全工作;提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大政策措施;督促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同时,设立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具体承担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1年4月,国务院组建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英文简称AQSIQ)。

iso9001-HACCP一体化手册(DOC 91页)

iso9001-HACCP一体化手册(DOC 91页)

iso9001-HACCP一体化手册(DOC 91页)某速冻食品公司企业标准SDSP-SC-2002QMS-HACCP一体化管理手册2002年07月18发布 2003年08月01日实施某速冻食品公司目录章节文件名称页码标准条款对照0 前言 41 颁布令 52 引用标准 6 23 术语和缩写7 344.1 质量管理体系总要求8 4.1 4.24.2.1 文件要求总则9 4.2.14.2.2 一体化管理手册9 4.2.24.2.3 文件控制10 4.2.34.2.4 记录控制11 4.2.45 5.1管理职责管理承诺13 5.15.2 以顾客为关注焦点13 5.25.3 食品安全卫生质量方针13 5.35.4 策划15 5.4.1 5.4.25.5 职责、权限与沟通16 5.5.1 5.5.2 5.5.3 5.6 管理评审20 5.66 6.1资源管理资源提供23 6.1 6.2 人力资源23 6.2 6.3 基础设施26 6.3 6.4 作业环境28 6.477.1产品实现产品实现的策划29 7.17.2 与顾客有关的过程30 7.27.3 设计和开发34 7.3(删减)7.4 采购35 7.47.57.5.1 生产和服务提供生产和服务提供的控制37 7.5.17.5.2 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的确认38 7.5.2(删减)7.5.3 标识和可追溯性38 7.5.37.5.4 顾客财产40 7.5.47.5.5 产品防护41 7.5.57.6 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控制43 7.688.1测量分析和改进总则45 8.18.28.2.1 监视和测量顾客满意45 8.2.18.2.2 内部审核46 8.2.28.2.3 过程的测量和监视47 8.2.38.2.4 产品的测量和监视49 8.2.48.3 不合格品控制50 8.38.4 数据分析52 8.48.5 改进54 8.59 文件和记录管理程序57 4.2.3 4.2.410 内部审核程序62 8.2.211 不合格品管理程序66 8.312 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68 8.5.2 8.5.313 HACCP计划70 7.114 速冻食品加工卫生标准控制规范(SSOP)88附录1-6组织机构图、职能分配表、QMS过程控制图、支持性文件清单、记录清单、工艺流程图96第0章前言某速冻食品公司****年#月*日经某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是集农副产品种植、贮藏、保鲜、速冻加工、冷藏出口为主的综合性国有加工企业,已于二〇〇三年取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注册证书》,证书编号:####。

报检实务(1)

报检实务(1)

(15)运输工具名称及号码:填写运载货物出境的运输工 具的名称及号码。选择船舶、飞机、汽车、火车等(不 包括国内运输)。海运货物报检时录入运输工具号码, 格式为:交通工具名称/航次。若报检时未能确定运输 工具编号的,可只填写运输工具类别。 (16)贸易方式:填报货物的实际贸易方式,应与报关单 一致。如一般贸易、来料加工、进料加工、补偿贸易、 无偿援助等。如无对应的贸易方式,应填报“其他贸易 性货物”或“其他非贸易性货物”。
(17)货物存放地点:填写货物存放的具体地点、厂库。 需与货物实施现场采样或监督查验时的地址一致。 (18)合同号:填写外贸合同、订单编号的全部字头和号 码。 (19)信用证号:填写本批货物对应的信用证编号。对于 不以信用证方式结汇的,应该注明结汇方式,如 “T/T”。 (20)用途:填写货物出境后的实际用途。
(27)合同、信用证订立的检验检疫条款或特殊要求: 填写在外贸合同中特别订立的有关质量、卫生等条款或 报检单位对本批货物检验检疫的特别要求。对于展览品 回运出境,报检单位应在“特殊要求”栏内注明“展品 (国内展会)”的字样。 (28)标记及号码:标记唛码中除图形以外的文字、数 字,应与合同、发票等外贸单据保持一致。若没有标记 号码应录入“N/M”,该栏内不得填报任何无关内容。
(三)报检时间和应提供的单据 1.报检时间 最迟应于装运前10天向当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报验,对 于个别检验周期较长的出口机电产品,还要相应提前。 2.报检提供的单据 常规单据+型式试验报告(正本)
二、出口电池
(一)报检范围 H.S编码为8506、8507品目下的所有子目商品 (二)报检要求 1.国家对出口的电池产品实行备案制度 2.国家对出口电池产品实行汞含量专项检测制度
一、出境食品报检范围

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进出口食品的检验检疫工作,保障国家食品安全和消费者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进出口食品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进出口食品的检验检疫工作应当遵循科学、公正、高效、便利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进出口食品的检验检疫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进出口食品的检验检疫工作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国际组织的信息交流与合作,提高检验检疫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第六条进出口食品经检验检疫合格后,可以申请办理通关手续。

第二章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机构第七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立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机构,负责对进出口食品进行检验检疫。

第八条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设备、人员及技术条件,进行专业的检验检疫工作。

第九条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机构应当及时、准确地对进出口食品进行检验检疫报告和评估。

第十条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进出口食品的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和风险监控。

第三章进出口食品的检验检疫申报第十一条进出口食品的生产者、经营者或其代理人应当向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机构申报检验检疫。

第十二条进出口食品的检验检疫申报应当提供详细的食品信息和相关材料,并按规定缴纳相应的费用。

第十三条进出口食品的检验检疫申报应当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的检验检疫流程进行。

第四章进出口食品的检验检疫第十四条进出口食品的检验检疫应当依据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第十五条进出口食品的检验检疫应当包括进口食品的进口检验和出口食品的出口检验。

第十六条进出口食品的检验检疫机构应当对进口食品进行抽样检验和实验室检验,确保食品质量和安全。

第十七条进出口食品的检验检疫机构应当对出口食品进行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颁发。

第五章进出口食品的监督管理第十八条进出口食品的监督管理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食品来源追溯、风险分析和监测。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指南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指南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指南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核准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条:“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和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养殖场应当向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备案。

主办岗位:办公室、检验一科条件:蚌埠市境内出口食品生产、加工、储存企业,不包括出口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加工、储存企业。

获得或认证证书的企业,经协商相关认证机构,可在办理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时,向蚌埠局申请备案采信第三方认证结果。

(一)企业在通过“中国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系统”进行电子化申请的同时(详见本版块《出口食品企业备案电子化申请办事指南》),向办理机构提交以下纸质材料:、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采信第三方认证结果申请表(表格可从本版块下载)两份,申请表中企业承诺部分需法人签字、盖章,认证机构申明部分需认证机构法人签字、盖章;、认证证书及其附件(包含具体审核依据)的复印件两份;、最近一次认证审核和监督审核资料复印件两份,包括:认证机构审核计划、认证机构审核报告、不符合项报告、企业整改资料、认证机构跟踪确认报告;(二)企业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必要时组织对认证活动和生产企业进行检查),并于接到企业备案采信第三方认证结果申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依据“等效”原则做出是否采信决定;(三)被采信第三方认证结果的企业申请,由企业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通过“中国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系统”出具《申请受理书》予以受理,并报安徽检验检疫局认证监管处直接审批发放《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证明》,不再进行现场审核;未被采信第三方认证结果的企业申请,其申请受理和审核工作仍按照《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工作电子化申请办事指南》要求进行;(四)如在采信第三方认证结果工作中发现认证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安徽检验检疫局将取消相关企业的采信资格,并按照《认证认可条例》对相关企业和认证机构进行处理。

程序:(一)企业网上申请、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办理的网上申请地址为:中国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系统:。

中国电子检验检疫网上申报系统—报检操作指南2017-3-3醴陵(1)

中国电子检验检疫网上申报系统—报检操作指南2017-3-3醴陵(1)

出口烟花爆竹
注意事项:
1、出境检验检疫或预检 2、口岸机构为离境口岸。 3、施检地为醴陵办事处。 4、领证地为醴陵办事处。
5、申请单证为换证凭单。
练 习
请在测试环境中完成三单货物报检的申报。
(注意:货物名称自选,报检类别自选不能重复)
(报检类别:出境货物报检
出境包装报检
入境货物报检
场站划拨报检
集装箱适载申报 尸体棺柩报检)
6个注意事项
2
业务机构要具体
进出境报检的报检地、领证地、施检地、口岸机构、目的机构等等,一定要 清楚具体含义,录入具体的业务机构名称。
3
企业资质、产品资质、货物属性、贸易方式要准确
4
商品具体名称和CIQ代码的选择不偷懒
6个注意事项
5
企业信息有变动及时同步
6
个人账号定期清理
2个小建议
1
善用报检信息维护菜单
注意事项
数字及尖括号(<>)、分号(;)、逗号(,)、连接符(-)、冒号(:)等标点符号,填报
时都必须使用非中文状态下的半角字符。 日期格式统一为“年-月-日”,统一采用半角阿拉伯数据格式 。 法检货物和非法检货物属于同一报检批的,可合并申报。 货物顺序为法检货物在前,非法检货物在后;法检货物中的海关监管条件有“A”的在前, 没有“A”的在后;非法检货物有木质包装的在前,无木质包装的在后。(法A木在前)
6、Q:注册后左侧功能目录内无相应报检和签证功能? A:注册信息没有保存完整造成,请拨打服务支持电话解决。
7、Q:注册完成后如何增加个人账号?
A:在左侧功能目录树内点击用户管理—个人账号维护栏目内进行增加。 8、Q:打印时如何实现套打? A: IE—文件—页面设置内将‘打印背景颜色和图像’的勾取消即可。

报检步骤

报检步骤

检验检疫工作程序和业务操作一、检验检疫工作程序检验检疫程序是指:出入境货物、运输工具、集装箱、人员及其携带物,从报检/申报、采样/抽样、检验检疫、卫生除害处理、计/收费到签证放行的全过程。

下面对出入境货物的检验检疫程序进行简要阐述。

(一)报检(后面进行专门介绍)(二)抽样及制样凡需检验检疫并出具结果的出入境货物,均需检验检疫人员到现场按有关规定抽取样品。

凡需对所抽取样品经过加工方能进行检验的称为制样(样品制备)。

样品及制备的小样经检验检疫后重新封识,超过样品保存期后销毁;需留中间样品的按规定定期保存。

(三)检验检疫检验检疫是对出入境应检对象,通过感官的、物理的、化学的、微生物的方法进行检验检疫,以判定所检对象的各项指标,是否符合合同及买方所在国官方机构的有关规定。

(四)卫生除害处理按照《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食品卫生法》、《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检验检疫机构卫生除害处理的对象包括:出入境的货物、动植物、运输工具、交通工具的卫生除害处理以及公共场所、病源地和疫源地的卫生除害处理等。

(五)计/收费目前检验检疫机构执行的计/收费办法及计/收费标准的依据是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发改价格[2003]2357号文《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管理办法》。

检验检疫机构严格按照《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不得擅自变更收费项目、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

(六)签证与放行1,检验检疫的签证与放行(1)出境货物。

凡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或国际公约规定须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的出境货物,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签发“出境货物通关单”,作为海关核放货物的依据;同时,国外又要求签发有关检验检疫证书的,检验检疫机构根据对外贸易关系人的申请,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签发相应的检验检疫证书;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签发“出境货物不合格通知单”。

(2)入境货物。

凡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或国际公约规定须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机构接受报检后,先签发“入境货物通关单”,海关据以验放货物。

出境报检流程图

出境报检流程图

出境报检流程图导读:我根据大家的需要整理了一份关于《出境报检流程图》的内容,具体内容:出境货物的报检方式通常分为三类:出境一般报检、出境换证报检、出境预检报检。

申请出境一般报检和出境换证报检的货物,其特点是已生产完毕、包装完好、堆码整齐、相关单据齐全,已具备出口条件;申请...出境货物的报检方式通常分为三类:出境一般报检、出境换证报检、出境预检报检。

申请出境一般报检和出境换证报检的货物,其特点是已生产完毕、包装完好、堆码整齐、相关单据齐全,已具备出口条件;申请出境预检报检的货物,其特点是暂不具备出口条件。

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出境货物报检单填制规范报检单位应加盖公章,并准备填写本单位在检验检疫机构备案或注册登记的代码。

所列各项内容必须完整、准确、清晰,不得涂改。

1.编号:由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受理人员填写,前6位为检验检疫机构代码,第7位为报检类代码,第8、9位为年代码,第10至15位为流水号。

2.报检单位登记号:报检单位在检验检疫机构备案或注册登记的代码。

3.联系人:报检人员姓名。

4.电话:报检人员的联系电语。

5.报检白期:检验检疫机构实际受理报检的日期,由检验检疫机构受理报检人员填写。

6.发货人:按不同情况填写。

预检报检的,可填写生产单位;出口报检的,应填写外贸合同中的卖方或信用证受益人。

7.收货人:按合同、信用证中所列买方名称填写。

8.货物名称:按合同、信用证上所列名称及规格填写,如为废旧货物应注明。

9. HS编码:按《协调制度》中所列编码填写,以当年海关公布的商品税则编码分类为准。

10.产地:填写省、市、县名,填制时,一般应具体到县市行政区名称。

对于同一县市行政区内有超过一个检验检疫机构的,应根据当地检验检疫机构的要求对目的地进行进一步细化。

对于经过几个地区加工制造的货物,以最后一个对货物进行实质性加工的地区作为该货物的产地。

难以判定具体行政区名称的货物,如海洋资源,可填制为"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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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食品报检指南与流程图
一、深圳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1、食品生产企业须首先获得卫生注册登记资格,方可生产、加工、存储出口食品。

详情请向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认证监管处咨询,或登陆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站认证注册栏目查询; 2、生产过程中需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需在使用前到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检处办理《出口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书》,详情请登陆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站查询; 3、出口普通预包装食品,其生产企业/经销商可直接在产品生产企业所在辖区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无报检资格的单位可委托持有有效《代理报检单位注册登记证书》的代理报检单位报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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