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病历书写规范重点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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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书写规范

病历书写规范

• 况、疾病史、传染病史、预防接种 史,手术外伤史、输血史、食物或 药物过敏史等。 • 5.个人史、婚育史、月经史、家族 史:略 • 6.体格检查应当按照系统循序进行 书写。(心脏叩诊用“三横两竖 表”) • 7.专科情况应当根据专科需要记录 专科特殊情况。 • 8.辅助检查指入院前所作的与本次 疾病相关的主要检查及其结果。应
二、住院病历首页
• (一)住院病历首页式样见附表1。 • (二)病历首页的填写说明 • 1.职业:须填写具体的工作类别, 如:公务员、公司职员、教师、记 者、煤矿工人、农民等,但不能笼 统填写工人。
• (2)身份证号:除无身份证号或 因其他特殊原因无法采集者外,住 院病人入院时要如实填写身份证号。 • 3.工作单位及地址:按户口所在地 填写。4.转科科别:如果超过一次 以上的转科,用“→”将各科连接 表示。 • 5.实际住院天数:入院日与出院日 只计算一天。 • 6.入院时情况:
• 病史。既往史、个人史、月经婚育 史、家族史、体格检查的书写要求 同入院记录,不能省略,也不能简 写“同第一次入院记录”。 • (三)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 • 患者入院不足24小时出院的可以 书写“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内 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职 业、入院时间、出院时间、主诉、 入院
• 情况、入院诊断、诊疗经过、出院 情况、出院诊断、出院医嘱、医师 签名等。 • 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后应有首次 病程记录危重病人应有上级医师查 房记录,进行抢救的患者应有抢救 记录。 • 【书写式样如下】
• ④病理报告未作诊断结论,但其描
述与出院诊断前三项诊断相关为不 肯定。 • 21.抢救:指对具有生命危险(生 命体征不平稳)病人的抢救,每一 次抢救都要有抢救记录。抢救成功 次数:如果病人有数次抢救,最后 一次抢救失败而死亡,则前几次抢 救计为抢救成功,最后一次为抢救 失败。

病历书写规范及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规范及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规范及管理制度病历是医生记录患者疾病情况和医疗过程的重要文件,对于医疗质量的评估和医学研究都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病历的书写规范和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本文将详细介绍病历书写的规范要求以及病历管理的制度。

一、病历书写规范要求1. 基本信息病历的开头应包含患者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

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对于医生的诊疗工作至关重要,因此在填写时要确保正确无误。

2. 主诉主诉是患者自述的疾病症状和主要问题,医生应具体记录患者的主诉内容,注意客观描述,避免主观臆断。

3. 现病史现病史是指患者目前所患疾病的诊断、治疗经过等详细信息。

医生应如实记录患者的症状、体征、体格检查结果等,确保信息准确完整。

4. 既往史既往史包括患者过去的疾病史、手术史、药物过敏史等。

医生应充分了解患者的既往史,并将其详细记录下来,以便为患者提供更加全面的医疗服务。

5. 辅助检查医生在进行各种辅助检查时,应将检查项目、结果和相关建议详细记录在病历中。

这对于患者的进一步治疗和诊断有着重要影响。

6. 诊断医生应根据患者的病情,进行准确的诊断,并将诊断结果清晰明了地记录在病历中。

诊断的准确性对于患者的治疗计划和预后有着重要影响。

7. 治疗方案医生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制定科学合理的治疗方案,并将治疗方案具体细致地记录在病历中,以便于患者和其他医生的查阅。

8. 医嘱医生对于患者的药物治疗、护理要求等应详细记录在病历中,并将医嘱内容写清楚,以免产生误解或者遗漏。

二、病历管理制度1. 病历登记医院应建立病历登记制度,负责记录患者基本信息和住院号,并确保登记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病历归档医院应建立病历归档制度,并根据患者的住院号和时间等标识,将病历整理归类。

归档后的病历要妥善保管,确保安全可靠。

3. 病历查阅医院应制定明确的病历查阅制度,明确查阅权限和程序,避免信息泄露和滥用。

4. 病历修订医生在发现病历有错误或者遗漏时,应及时进行修订,并签上姓名、日期和修改原因,确保修订的准确性和责任追溯。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管理制度病历书写是医务人员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项任务,准确、规范的病历书写不仅有助于医务人员之间的交流与沟通,更能提高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为了确保病历书写的准确性和一致性,医疗机构需要制定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管理制度,以保障医务人员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病历的书写。

一、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病历书写应当包含以下基本要素:患者基本信息、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与鉴别诊断、治疗方案、预后评估等。

1. 患者基本信息患者基本信息是病历的开篇,应当包括患者姓名、年龄、性别、住院号等信息。

2. 主诉主诉是患者的自述症状,应当描述患者的主要不适或症状,并记录患者的自述时间。

3. 现病史现病史是指患者当前的病情发展过程,应当包括疾病的起病时间、病史和治疗情况等。

4. 既往史既往史是指患者以往的疾病史、手术史、过敏史等,应当详细记录患者的疾病史和治疗情况。

5. 体格检查体格检查是医生对患者进行的疾病体征和生理功能检查,应当详细记录患者的体温、呼吸、脉搏、血压等生理指标。

6. 辅助检查辅助检查是医生通过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等手段获取的辅助诊断信息。

应当详细记录患者的检查项目、检查结果和诊断意见。

7. 诊断与鉴别诊断诊断与鉴别诊断是医生对患者疾病进行的判断和鉴别。

应当将诊断和鉴别诊断明确记录,确保准确性。

8. 治疗方案治疗方案是医生针对患者疾病的治疗方案和用药方案,应当详细记录治疗方法、药物剂量及用法等。

9. 预后评估预后评估是医生对患者疾病预后情况进行的评估,应当根据患者疾病情况进行预后判断。

二、病历书写管理制度为了规范病历的书写和管理,医疗机构需要建立病历书写的管理制度,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规范管理。

1. 规定书写格式医疗机构应当规定病历的书写格式和要求,限定字体、字号、行距等相关要求,确保病历的整洁美观。

2. 培训医务人员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病历书写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书写水平和专业知识,确保病历的准确性。

医院病历书写规范

医院病历书写规范
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重视病历书写,确保病历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未按照规定书写病历,或者未按规定保存病历资料,导致医疗纠纷发生时无法提供完整证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病历管理制度,加强对医务人员病历书写和管理的培训。
病史与体格检查
详细记录患者的病史、家族史、体格检查情况,如有必要可附图片或影像资料。
基本信息
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就诊时间与科室
记录患者就诊的时间、科室以及接诊医生的姓名。
病历应贯性和完整性。
按照时间顺序书写
病历书写应使用医学规范术语,避免使用不准确或易产生歧义的词汇。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与患者沟通,告知患者病历书写和管理的相关规定,提高患者对病历重要性的认识和保护意识。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病历质量评估和监督机制,定期对病历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医疗机构应当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整改问题,提高病历书写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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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在书写病历时应使用规范的医学术语,避免使用不准确或含糊不清的词语。
规范使用医学术语
收集相关资料
医生应全面收集患者的相关资料,如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等,以便全面了解患者病情。
完整记录诊疗过程
医生应详细记录患者的诊疗过程,包括诊断、治疗、用药等各方面的信息。
保持病历整洁
医生在书写病历时应保持整洁,避免涂改、遗漏或错别字等情况。
医生应随时记录患者的病情变化,以便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及时记录病情变化
医生在完成诊疗后应及时归档病历,确保病历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病历书写规范

病历书写规范

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知识(部分)1、入院记录、首次病程首记、申请会诊记录、转科记录、抢救记录、死亡记录、出院(死亡)小结、死亡病例讨论等重要记录应有主治医师或以上医师签名。

2、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

3、入院不足24小时出院的病人(包括死亡者)不能随意取消住院号,但可不书写入院记录,而应详细书写24小时入出院(死亡)记录。

病人未办入院手续在送病房途中或病房、手术室死亡,接诊或参加现场抢救的医务人员应参照上述要求在门诊或急诊病历上书写记录,病人按门诊或急诊死亡统计。

4、打印病历使用统一病历纸张、楷体小四号字,排版格式使用医院统一模板。

5、门(急)诊病历记录应当由接诊医师在患者就诊时及时完成。

记录要求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文字简炼、字迹清楚。

主诊医师要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发现法定传染病除在病历上注明外,必须按规定报告,药物过敏史必须填写在病历封面。

6、主诉:是指促使患者就诊的主要症状(或体征)及持续时间,字数一般不超过20个。

7、既往xx:是指患者过去的健康和疾病情况。

内容包括既往一般健康状况、疾病史、传染病史、预防接种史、手术外伤史、输血史、食物或药物过敏史等。

8、家族史:父母、兄弟、姐妹及子女的健康状况,死亡原因,应注意描述家族中两系三代有无与患者类似疾病,有无家族遗传性、免疫性和精神性疾病。

9、首次病程记录是指患者入院后由经治医师或值班医师书写的第一次病程记录,应当在患者入院8小时内完成。

首次病程记录的内容包括病例特点、拟诊讨论(诊断依据及鉴别诊断)、诊疗计划等。

10、新入院患者入院后前三天每天要有病程记录。

对病危患者应当根据病情变化随时书写病程记录,每天至少1次,记录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对病重患者,至少2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

对病情稳定的患者,至少3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

11、对疑难、危重病例至少每周有一次副主任医师以上技术职称医师的查房记录,内容包括查房时间、查房医师的姓名、专业技术职务、对病情的分析和诊疗意见。

病历书写规范和核心制度

病历书写规范和核心制度

病历书写规范和核心制度一、引言病历是医生记录患者就诊过程和诊疗结果的重要工具。

它不仅是医学科研和教学的依据,也是医患交流和医疗质量评估的重要依据。

本文将介绍病历书写的规范和核心制度,以提高病历质量和医疗服务水平。

二、病历书写规范1. 病历封面病历封面是病历的第一页,应包括患者基本信息、就诊科室、医生姓名、就诊日期等重要信息。

封面应简洁明了,字迹清晰,易于阅读。

2. 就诊主诉就诊主诉是患者自述的主要症状和就诊目的,医生应详细记录患者的主诉内容,包括症状起始时间、发展过程、伴随症状等信息。

3. 现病史现病史是患者当前就诊的病症描述,包括病程演变、治疗情况等。

医生应针对患者的主诉进行详细询问,并将患者的回答准确记录。

4. 既往史既往史包括患者过去的疾病史、手术史、药物过敏史等。

医生应仔细了解患者的既往史信息,并按照时间顺序记录。

5. 个人史个人史包括患者的生活习惯、饮食习惯、吸烟酗酒情况等。

医生应借助询问和观察方式获取患者的个人史信息,并记录清楚。

6. 家族史家族史包括患者近亲属的疾病史,如高血压、糖尿病等。

医生应询问患者家族病史,记录与当前疾病相关的家族史信息。

7. 体格检查体格检查是医生通过观察、询问和实验室检测等手段对患者身体状况进行客观评价。

医生应详细记录检查结果,包括体重、血压、心率等指标。

8. 辅助检查辅助检查是医生通过影像学、实验室检测等手段获取更多有关患者疾病的信息。

医生应将辅助检查结果详细记录,包括检查方法、结果及其分析。

9. 诊断诊断是医生对患者的疾病进行判断和定性的结果,应清晰准确表述。

医生可以根据患者的主诉、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结果,制定合理的诊断。

10. 治疗计划治疗计划是医生针对患者疾病制定的治疗方案和目标,应具体明确,包括药物治疗、手术治疗等。

11. 随访计划随访计划是医生对患者治疗效果的跟踪和评估计划,应包括随访时间、内容、相关指标等。

医生应在病历中记录随访计划,以便于后续随访工作。

病历书写规范归纳总结

病历书写规范归纳总结

病历书写规范有关要求及重点归纳总结目录一、基本要求1、一般要求2、对书写时间的要求3、对病历中签字的要求二、病历书写格式与内容要求1、入院记录2、病程记录3、有关下医嘱后病程记录书写要求1)下病危医嘱2)下特殊诊疗(即有创操作)医嘱3)下会诊医嘱4)下手术医嘱5)下输血医嘱6)下介入、导管置入等医嘱4、医嘱记录5、出院记录6、院感调查表7、其他内容要求三、首页填写要求四、病历排列顺序五、病历质量评定标准六、病历中需使用红笔处一、基本要求1、一般要求1)病历书写,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年、月、日和时间,时间采用24小时制记录。

2)各种记录开始皆应顶格书写。

3)包括上级医师审签均应用红笔,签名注明签修日期年月日时分.4)使用笔为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需复写的病历资料(麻醉记录单、出院记录、门诊病历)可用兰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

计算机打印的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

5)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

6)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

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用外文。

7)经治医师、值班医师是指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各级医师。

2、对书写时间的要求1)入院记录:24小时内完成2)首次病程录:8小时内完成3)入院诊断:48小时内完成4)抢救记录:抢救后6小时内完成5)修改病历:72小时内完成6)长期医嘱:有效时间24小时以上7)临时医嘱:有效时间24小时以内8)死亡病历讨论记录:死亡后一周内讨论9)阶段小结:每月一次,交(接)班记录、转科记录可代替阶段小结10)手术记录:术后24小时内完成11)术后首次病程记录:手术后即时书写12)麻醉后:对患者应进行随访,术后72小时内完成麻醉后随访记录和麻醉总结。

13)接班记录:接班后24小时内完成14)转入记录:接班后24小时内完成15)出院记录:出院后24小时内完成16)死亡记录: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记录死亡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17)医院感染调查记录:入院后24小时内将楣栏内容填写并签名,凡手术或操作或病原学检查或细菌室对药敏出报告均应在24小时内填写18)prn医嘱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上经治医师注明停止时间后失效,写在长期医嘱内19)临时备用医嘱(sos医嘱):仅在12小时内有效,过期尚未执行则失效20)普通会诊:24小时内完成(三甲标准)21)急会诊:应以最快速度赶到并及时会诊,不超过十分钟到场.22)有创诊疗操作记录:应当在操作完成后即刻书写23)主治医师首次查房记录:应当于患者入院48小时内完成(现要求主治24小时内首次查房,主任在48小时内首次查房)24)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应在患者出院后24小时内完成。

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病历书写规范和管理制度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必须遵守的,目的是确保病历记录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可读性,以保障医疗质量和法律责任。

病历书写规范主要包括以下要素:1. 基本信息: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

2. 病史与诊断:详细记录患者的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等与疾病诊断相关的信息。

3. 体格检查:包括检查患者的体温、血压、脉搏、呼吸、心音等生命体征,并对各系统进行详细的体格检查。

4. 检查与检验结果:记录患者进行的各项检查与实验室检验的结果,包括X光片、CT、MRI等影像学检查的描述、化验结果等。

5. 诊断和治疗计划:明确患者的临床诊断和治疗方案,并记录治疗过程和效果。

6. 手术记录(如果有):详细描述手术的过程、手术操作者和助手、手术时间等。

7. 出院记录:记录患者的出院日期、主要治疗及观察结果、建议和注意事项等。

8. 专科医生的会诊报告和跟进记录:如果患者需要专科医生的会诊,应记录会诊意见和建议,并在后续病程记录中追踪患者的治疗进展。

病历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 病历书写要求:规定病历的书写格式、字体、用词规范等,以确保病历的易读性和专业性。

2. 病历审阅和签字:规定病历审阅的时间、委托审阅人员的资格和责任,并要求医务人员在病历上签字确认,以表明其对病历的责任和承诺。

3. 病历归档和保存:要求将完整的病历归档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保存,确保病历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4. 病历查询和复印:规定病历查询和复印的流程和权限,保护患者的隐私和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

5. 病历质量管理:建立病历质量评审制度,定期对病历进行评审,并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以提高病历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总之,病历书写规范和管理制度是医疗机构的重要质量管理环节,可以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患双方的权益,并为医疗事故的处理提供有效的依据。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引言概述:病历书写是医疗工作中非常重要的环节,它直接关系到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

为了规范病历书写,提高医疗质量,各医疗机构都制定了相应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介绍这些规范与制度。

一、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1.1 书写规范:病历应使用规范的医学术语和词汇,字迹清晰、工整,不得使用涂改液或者划线修正。

1.2 完整性:病历应包括患者基本信息、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方案以及医师的签名和日期等内容。

1.3 时间记录:医生在病历中应准确记录患者就诊时间、检查时间、诊断时间等,以便追溯和评估疾病发展。

二、病历书写的注意事项2.1 患者隐私保护:医生在书写病历时要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不得泄露患者的个人信息。

2.2 诊断与治疗决策的合理性:医生在书写病历时应准确记录诊断和治疗决策的依据,如相关检查结果、专家意见等。

2.3 病情变化的记录:医生应及时记录患者病情的变化,包括症状的加重或者减轻、治疗效果等,以便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三、病历书写的风险与挑战3.1 记录不许确带来的风险:不许确的病历记录可能导致诊断错误、治疗延误等问题,增加患者的风险。

3.2 书写不规范带来的挑战:医生书写病历时如果不规范,可能给后续医疗工作带来困扰,如查阅不便、信息不完整等。

3.3 信息安全与隐私保护:病历中包含患者的个人信息,医疗机构应加强信息安全管理,防止信息泄露。

四、病历书写的管理制度4.1 培训与考核:医疗机构应定期组织病历书写培训,并对医生的书写质量进行考核和评估。

4.2 审核与质控:医疗机构应设立病历审核制度,对病历进行审核和质量控制,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4.3 电子病历的应用:医疗机构可以引入电子病历系统,提高病历的可读性和可管理性,减少纸质病历的使用。

五、病历书写的未来发展5.1 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病历书写可能会借助语音识别和自然语言处理等技术,提高效率和准确性。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2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基本要求
01
第十八条 各种表格内容应项认真填写,每张记录纸均应完整填写楣栏如病人姓名、住院号、科别、床号、页码。 第十九条 各医院病历应有统一规格,使用表格式的专科病历可以参照附录1的“表格式病历”进行设计。病历纸规格大小,以国家档案管理规定和要求为准。(旧)实习生及临床工作未满三年的医生不能使用表格病历。
02
主治医师应及时审阅进修医师及住院医师书写的各项记录(旧:每页修改5处以上或字迹潦草不可认的应令其重抄后才签名)。
03
正、副主任医师要经常督促检查病案质量,并对与自己的有关记录亲自修改并签名。
04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基本要求
入院记录、首次病程记录、申请会诊记录、转科记录、抢救记录、死亡记录、出院(死亡)小结、死亡病倒讨论记录等重要记录应有主治医师或以上医师签名。 第九条 病历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采用24小时制记录,各项记录必须有完整日期,按“年、月、日”方式书写,急诊、抢救要写时间,如2010年12月29日下午3时25分写成2010-12-29 15:30。(旧: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基本要求
第十二条各种记录结束时应签全名并清楚易认。 第十三条 凡药物过敏者应在病历的既往史中注明药物的名称。(不用红色) 第十四条 入院不足24小时出院的病人(包括死亡者)不能随意取消住院号,但可不书写入院记录,而应详细书写24小时入出院(死亡)记录。病人未办入院手续在送病房中或病房、手术室死亡,接诊或参加抢救的医务人员应参照上述要求在门诊或急诊病历上书写记录,病人按门诊急诊死亡统计。
02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病历书写规范:病历的内容及要求——住院病历

病历书写规范:病历的内容及要求——住院病历

一)入院病史的收集询问病史时要对患者热情、关心、认真负责,取得患者的信任和协作,询问时既要全面又要抓住重点;应实事求是,避免主观臆测和先入为主。

当病人叙述不清或为了获得必要的病历资料时,可进行启发,但切忌主观片面和暗示。

1.一般项目姓名,性别,年龄,婚姻,民族,职业,出生地,现住址,工作单位,身份证号,邮政编码,电话,入院时间,记录时间,病史叙述者(注明可靠程度)。

填写要求:(1)年龄要写明“岁”,婴幼儿应写“月”或“天”,不得写“成”、“孩”、“老”等。

(2)职业应写明具体工作类别,如车工、待业、教师、工会干部等,不能笼统地写为工人、干部。

(3)地址:农村要写到乡、村,城市要写到街道门牌号码;工厂写到;车间、班组,机关写明科室。

(4)入院时间、记录时间要注明几时几分。

(5)病史叙述者:成年患者由本人叙述;小儿或神志不清者要写明代诉人姓名及与患者的关系等 .2.主诉(1)主诉是指患者入院就诊的主要症状、体征及其发生时间、性质或程度、部位等,根据主诉能产生第一诊断。

主诉语言要简洁明了,一般以不超过20字为宜。

(2)不以诊断或检验结果为主诉内容(确无症状者例外)。

主诉多于一项时,可按主次或发生时间的先后分别列出。

3.现病史现病史是病史中的主体部分。

围绕主诉,按症状出现的先后,详细记录从起病到就诊时疾病的发生、发展及其变化的经过和诊疗情况。

其内容主要包括:(1)起病时间、缓急,可能的病因和诱因(必要时包括起病前的一些情况)。

(2)主要症状(或体征)出现的时间、部位、性质、程度及其演变过程。

(3)伴随症状的特点及变化,对具有鉴别诊断意义的重要阳性和阴性症状(或体征)亦应加以说明。

(4)对患有与本病有关的慢性病者或旧病复发者,应着重了解其初发时的情况和重大变化以及最近复发的情况。

(5)发病以来曾在何处做何种诊疗(包括诊疗日期,检查结果,用药名称及其剂量、用法,手术方式,疗效等)。

(6)与本科疾病无关的未愈仍需诊治的其他科重要伤病,应另段叙述。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管理制度病历书写是医务人员日常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项任务,它直接关系到医疗质量和医院的声誉。

为了确保病历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医院需要制定一套科学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管理制度。

本文将详细介绍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和管理制度,以期提高病历书写的质量和效率。

一、病历书写基本规范1. 病历封面病历封面是病历的第一页,应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入院日期等。

此外,还应标注患者的主要诊断和住院科室。

2. 病历主页病历主页是病历的第二页,主要包括主要诊断、入院情况、病程记录等内容。

主要诊断应准确、简明地描述患者的疾病名称和病情程度。

入院情况应详细描述患者的主诉、病史、体格检查结果等。

病程记录应按照时间顺序记录患者的治疗过程和病情变化。

3. 病历格式病历的格式应统一规范,包括字体、字号、行距等。

字体应选择常用的宋体或者楷体,字号普通为小四号,行距为1.5倍。

病历的标题、段落和表格应使用统一的格式。

4. 病历内容病历内容应准确、详细地记录患者的病情和治疗过程。

包括患者的主诉、病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方案、用药情况等。

每一项内容应按照时间顺序记录,避免遗漏或者重复。

5. 病历签名病历的每一页都应有医生的签名和日期。

签名应清晰可辨,日期应准确无误。

医生签名代表着对病历内容的认可和负责。

二、病历书写管理制度1. 病历书写培训医院应定期组织病历书写培训,包括病历书写规范、病历内容要求、病历书写技巧等方面的知识。

培训内容可以通过讲座、研讨会、在线教育等形式进行。

2. 病历审核医院应设立病历审核岗位,负责对病历进行审核和评估。

审核人员应具备丰富的临床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准确判断病历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审核结果应及时反馈给医生,并进行必要的纠正和指导。

3. 病历质量评估医院应定期进行病历质量评估,对医生的病历进行评分和排名。

评估结果可以作为医生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同时,医院应对病历质量较差的医生进行个别指导和培训,以提高病历质量。

病历书写规范归纳总结

病历书写规范归纳总结

病历书写规范有关要求及重点归纳总结目录一、基本要求1、一般要求2、对书写时间的要求3、对病历中签字的要求二、病历书写格式与内容要求1、入院记录2、病程记录3、有关下医嘱后病程记录书写要求1)下病危医嘱2)下特殊诊疗(即有创操作)医嘱3)下会诊医嘱4)下手术医嘱5)下输血医嘱6)下介入、导管置入等医嘱4、医嘱记录5、出院记录6、院感调查表7、其他内容要求三、首页填写要求四、病历排列顺序五、病历质量评定标准六、病历中需使用红笔处一、基本要求1、一般要求1)病历书写,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年、月、日和时间,时间采用24小时制记录。

2)各种记录开始皆应顶格书写。

3)包括上级医师审签均应用红笔,签名注明签修日期年月日时分。

4)使用笔为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需复写的病历资料(麻醉记录单、出院记录、门诊病历)可用兰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

计算机打印的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

5)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

6)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

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用外文。

7)经治医师、值班医师是指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各级医师。

2、对书写时间的要求1)入院记录:24小时内完成2)首次病程录:8小时内完成3)入院诊断:48小时内完成4)抢救记录:抢救后6小时内完成5)修改病历:72小时内完成6)长期医嘱:有效时间24小时以上7)临时医嘱:有效时间24小时以内8)死亡病历讨论记录:死亡后一周内讨论9)阶段小结:每月一次,交(接)班记录、转科记录可代替阶段小结10)手术记录:术后24小时内完成11)术后首次病程记录:手术后即时书写12)麻醉后:对患者应进行随访,术后72小时内完成麻醉后随访记录和麻醉总结。

13)接班记录:接班后24小时内完成14)转入记录:接班后24小时内完成15)出院记录:出院后24小时内完成16)死亡记录: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记录死亡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17)医院感染调查记录:入院后24小时内将楣栏内容填写并签名,凡手术或操作或病原学检查或细菌室对药敏出报告均应在24小时内填写18)prn医嘱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上经治医师注明停止时间后失效,写在长期医嘱内19)临时备用医嘱(sos医嘱):仅在12小时内有效,过期尚未执行则失效20)普通会诊:24小时内完成(三甲标准)21)急会诊:应以最快速度赶到并及时会诊,不超过十分钟到场。

诊断学病历书写规范

诊断学病历书写规范

诊断学病历书写规范病历是医生在患者就诊时所记录的重要文书,它既是医生诊断和治疗的依据,也是患者信息的重要载体。

为了保证病历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医生在书写病历时应遵循一定的规范。

下面是诊断学病历书写规范的详细介绍。

一、病历的基本信息每份病历应包括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婚姻状况和住址等基本信息。

这些信息应清晰、准确地填写在病历开头位置,以便于查阅。

二、主诉和现病史在病历中,主诉是患者对自己病情的简要陈述,应该准确地记录患者的主要症状、疼痛部位、发病时间和诱因等。

现病史则是对患者目前病情的详细描述,包括症状的起始时间、发展过程、变化情况等。

三、既往史与家族史既往史是指患者过去发生的与目前病情有关的疾病史、手术史、外伤史和药物过敏史等。

医生在书写时应精确记录患者的既往史,包括确诊时间、治疗经过和疗效等。

家族史是指患者直系亲属中是否有相似疾病史或遗传性疾病的情况。

四、体格检查体格检查是通过对患者各系统器官的观察、望诊、叩诊、听诊等手段,进行全面检查患者身体状况的过程。

医生在进行体格检查后,应在病历中准确记录患者的生命体征、症状体征、体格检查结果等。

五、辅助检查辅助检查是指辅助诊断疾病所采用的实验室检查或特殊检查。

医生在书写病历时,应准确记录患者的各项辅助检查结果,如血常规、尿常规、X线、CT、MRI等结果。

应注意将检查项目、结果和正常范围分别用表格或编号形式清晰地呈现。

六、诊断与治疗意见在病历中,医生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各项检查结果,给出准确的诊断与治疗意见。

诊断应遵循疾病诊断标准,准确描述患者病情,并应尽量避免使用模糊诊断或术语。

治疗意见应明确、具体,包括药物治疗方案、手术治疗意见等。

七、随访与病情观察医生在书写病历时,应记录患者的随访情况和病情观察结果。

随访内容包括患者的症状变化、药物疗效、副作用等,可以通过简要的文字描述或者检查结果的变化来呈现。

八、出院指导出院指导是指医生在患者出院时对其进行的健康指导和注意事项的说明。

病历书写重点要求

病历书写重点要求

病历书写重点要求根据《2014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详解(医政医管局编)》的要求,现将住院病案首页书写要求及病历书写重点下发各科室,请各科室结合各自特点,组织人员认真学习。

要求人人理解并掌握,医务部将对其进行专项考核。

(可将此次学习内容纳入到科室每月业务学习中。

)目录一、住院病案首页书写要求及格式 (2)二、耳鼻喉科病历书写的重点要求 (11)一、住院病案首页书写要求及格式一、病历首页书写要求1.病案首页是病案中信息最集中、最重要、最核心的部分,要求填写准确、完整、规范。

2.由经治医师于患者出院或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

3.病案首页可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患者的基本情况,由住院处依据患者提供的信息录入;第二部分是医疗情况部分,由经治执业医师填写;第三部分为住院费用等,由财务部门填写,已实现计算机管理能提供住院费用清单的,住院费用可以不填。

4.疾病诊断的填写:(1)疾病诊断的构成应包括病因+部位+病理+临床表现几个方面,但并不是每一个疾病诊断都必须含有这些成分。

一般的疾病诊断都含有部位+临床表现两个核心成分,如腹膜炎,脊柱前凸;有些诊断还包括了病因+部位+临床表现三个部分,如结核性胸膜炎。

一般的诊断不必含有病理诊断。

对于病因不清、部位不确定的诊断或者全身性的表现,有时单一的临床表现也可作为诊断名称,例如:腹痛,发热。

医师在填写诊断名称时,一定要尽量将上述的成分描述清楚,不能只写类似"心肌梗死"这样的诊断,因为"急性"、"慢性"、"透壁性"、"心内膜下"和具体的部位都直接影响编码的结果,从而影响资料利用时的价值。

(2)疾病诊断的填写顺序基本原则:①主要治疗的疾病在前,未治的疾病及陈旧性情况在后。

②严重的疾病在前,轻微的疾病在后。

③本科疾病在前,他科疾病在后。

④对于一个复杂的疾病诊断的填写,病因在前,症状在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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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书写规范重点知识1. 主要诊断的选择总则:主要诊断一般是患者住院的理由,原则上应选择本次住院对患者健康危害最大、消耗医疗资源最多、住院时间最长的疾病诊断。

一般原则:(1)病因诊断能包括疾病的临床表现,则选择病因诊断作为主要诊断。

(2)以手术治疗为住院目的的,则选择与手术治疗相一致的疾病作为主要诊断。

(3)以疑似诊断入院,出院时仍未确诊,则选择临床高度怀疑、倾向性最大的疾病诊断作为主要诊断。

(4)因某种症状、体征或检查结果异常入院,出院时诊断仍不明确,则以该症状、体征或异常的检查结果作为主要诊断。

(5)疾病在发生发展过程中出现不同危害程度的临床表现,且本次住院以某种临床表现为诊治目的,则选择该临床表现作为主要诊断。

疾病的临终状态原则上不能作为主要诊断。

(6)本次住院仅针对某种疾病的并发症进行治疗时,则该并发症作为主要诊断。

2. 肿瘤类疾病主要诊断的选择原则(1)本次住院针对肿瘤进行手术治疗或进行确诊的,选择肿瘤为主要诊断。

(2)本次住院针对继发肿瘤进行手术治疗或进行确诊的,即使原发肿瘤依然存在,选择继发肿瘤为主要诊断。

(3)本次住院仅对恶性肿瘤进行放疗或化疗时,选择恶性肿瘤放疗或化疗为主要诊断。

(4)本次住院针对肿瘤并发症或肿瘤以外的疾病进行治疗的,选择并发症或该疾病为主要诊断。

3. 首页填写时主要手术及操作填写原则(1)主要手术的选择原则;主要手术首先选择与主要诊断相对应的手术。

一般是技术难度最大、操作过程最复杂、风险最高的手术术式或操作。

一般选择手术级别最高的手术。

(2)手术操作的排序:主要手术排在首页手术操作栏第一行。

既有手术又有操作时,填写顺序为:①先填写手术后填写操作;②先填写有创治疗性操作后填写无创诊断性操作;③同一级别手术或操作按照时间先后顺序填写。

仅有操作时,首先填写与主要诊断相对应的、主要的治疗性操作(特别是有创的治疗性操作),后依时间顺序逐行填写其他操作。

4. 手术切口类别、切口愈合等级(1)0类切口:指经人体自然腔道进行的手术以及经皮腔镜手术,如经胃腹腔镜手术、经脐单孔腹腔镜手术等。

(2)I类切口:指无菌切口,即非创伤性、无感染的切口。

手术遵循无菌操作原则,未进入呼吸道、消化道、泌尿道、生殖腔道和咽喉部的手术切口。

(3)II类切口:指有可能被污染的手术切口。

如进入呼吸道、消化道、泌尿道、生殖腔道,但并无内容物溢出的手术切口,某些部位皮肤不易彻底灭菌的切口(阴囊、会阴部手术等)以及重新切开新近愈合的切口。

(4)III类切口:指污染切口。

即邻近感染区或组织直接暴露于感染物的切口。

包括新鲜开放性创伤的切口、有明显内容物溢出的消化道手术切口、与口腔通连的手术切口(如唇裂、腭裂手术等)。

注:①在判定切口类别有困难时,一般宜定下一类,如不能确定为“I”类者可定为II类。

②愈合等级“其他”:指出院时切口未达到拆线时间,切口未拆线或无需拆线,愈合情况尚未明确的状态。

5. 现病史围绕主诉进行描述。

主要内容应包括:(1)起病情况:患病时间、发病缓急、前驱症状、可能的病因和诱因。

(2)主要症状的特点:应包括主要症状的部位、性质、持续时间及程度。

(3)病情的发展与演变:包括起病后病情是持续性还是间歇性发作,是进行性加重还是逐渐好转,缓解或加重的因素等。

(4)伴随症状:各种伴随症状出现的时间、特点及其演变过程,各伴随症状之间,特别是与主要症状之间的相互关系。

(5)记录与鉴别诊断有关的阴性资料。

(6)诊疗经过:何时、何处就诊,作过何种检查,诊断何病,经过何种治疗,药物剂量及效果。

(7)一般情况:目前的食欲、大小便、精神、体力、睡眠等情况。

(8)凡与现病直接有关的病史,虽年代久远亦应包括在内。

(9)若患者存在两个以上不相关的未愈疾病时,虽与本次疾病无紧密关系,但仍需治疗的其他疾病情况,可在现病史后另起一段予以记录。

(10)凡意外事件或可能涉及法律责任的伤害事故,应详细客观记录,不得主观臆测。

6. 有创诊疗操作记录有创诊疗操作是指在临床诊疗活动过程中进行的各种诊断、治疗性操作术(如胸腔穿刺、腹腔穿刺、各种内镜诊疗操作等)的记录。

应当在操作完成后由操作者即刻书写。

内容包括:操作名称、操作时间、操作步骤、结果及患者一般情况,操作过程是否顺利,有无不良反应,术后注意事项及是否向患者说明,操作医师签名。

《江苏省手术分级管理目录》(最新版)所列为手术者,仍按照手术管理制度书写相关记录。

7. 首次病程记录首次病程记录系指患者入院后由经治医师或值班医师书写的第一次病程记录(不需列题),应当在患者入院后8小时内完成,注明书写时间(应注明年、月、日、时、分)。

首次病程记录的内容包括病例特点、拟诊讨论(入院诊断、诊断依据及鉴别诊断)、诊疗计划等。

(1)病例特点:应当在对主诉、病史、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进行全面分析、归纳和整理后罗列出本病例特征,包括阳性发现和具有鉴别诊断意义的阴性症状和体征等。

(2)拟诊讨论(初步/入院诊断、诊断依据及鉴别诊断):根据病例特点,针对初步/入院诊断逐一列出相关的诊断依据;对诊断不明的写出鉴别诊断并进分析;对下一步诊治措施进行分析。

(3)诊疗计划:病情评估,提出具体的检查及治疗措施安排。

诊疗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和对可能出现问题的防范措施。

诊疗计划要有针对性,要有具体的治疗方案。

对诊断明确,没有严重合并症,能够按医疗机构规定临床路径设计流程和预计时间完成诊疗项目的患者写明是否入组临床路径。

经治医师或值班医师完成首次病程记录书写后24小时内,须有主治及以上医师审阅并签名。

8. 术前讨论记录(1)术前讨论记录是指因患者病情较重或手术难度较大及新开展的手术,对拟实施手术方式和术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应对措施所作的讨论记录。

(2)由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医师主持,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3)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的姓名、职称,术前准备情况,手术指征,手术方式,手术体位、入路、切口,手术步骤,术中注意事项,预后估计,麻醉和术中及术后可能出现的意外及防范措施。

具体讨论意见及主持人小结意见。

(4)记录者签名,主持人审阅并签名。

(5)按照最新核心制度的要求,所有手术均需术前讨论。

9. 知情同意书及授权委托为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医疗规范,凡在临床诊治过程中,需行手术治疗、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实验性临床医疗和医疗美容的患者,应对其履行告知义务,并详尽填写相关知情同意书。

(1)经治医师或主要实施者必须亲自使用通俗语言向患者或其近亲属、法定代理人、关系人告知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目的、名称、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及医疗风险等,并及时解答其咨询。

(2)知情同意书必须经患者或其近亲属、法定代理人、关系人签字,医师签全名。

非患者本人签署的各类知情同意书,由患者近亲属或其法定代理人,关系人签字的,应提供授权人的授权委托书,有效身份证明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复印件,其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明的复印件随知情同意书归入病历中保存。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患者,由其近亲属、法定代理人、关系人签署的各类知情同意书,必须提供其近亲属、法定代理人、关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注明与患者的关系。

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由其法定监护人签署的各类知情同意书,必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注明与未成年患者的关系。

(4)知情同意书一式两份,医患双方各执一份。

医疗机构应将其归入病历中保存。

门诊的各类知情同意书交病案室存档,其保管期限同门诊病案。

10. 日常病程记录日常病程记录是指对患者住院期间诊疗过程的经常性、连续性记录。

书写日常病程记录时,首先标明记录时间,另起一行记录具体内容。

新入院病人应连续记录3天病程记录(含首次病程录)。

对病危患者应当根据病情变化随时书写病程记录,每天至少一次,记录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对病重患者,至少2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

对病情稳定的患者,至少3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

对精神科、康复科等专科病情稳定的患者,按照其专科管理相关规定的要求记录病程记录。

病程记录由经治医师书写为主,也可以由实习医务人员或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但应有经治医师签名,上级医师必须有计划地进行检查,作必要修改和补充并审阅签字。

病程记录内容应确切,重点突出,有分析、有综合、有判断。

具体内容如下:(1)患者自觉症状、心理活动、睡眠、饮食等情况的变化,新症状的出现及体征的改变,并发症的发生等。

(2)对现病史或其他方面的补充资料。

(3)对病情、预后、主要治疗反应和预见,今后(近、远期)的诊疗计划。

(4)实验室、器械检查的结果及分析判断,诊疗操作的经过情况,特殊治疗的效果及反应或疗程小结,重要医嘱的更改及事由。

(5)他科会诊意见和执行情况。

(6)患者或其近亲属及有关人员的反映及要求,向患者或其近亲属、代理人、关系人等介绍病情的谈话要点(必要时可请其签字)。

(7)诊断的确定、补充或原诊断的修正依据。

(8)对住院时间较长的患者,应每月作阶段小结。

阶段小结紧接记录,并在横行适中位置标明“阶段小结”。

阶段小结的内容包括小结日期、入院日期、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主诉、入院情况、入院诊断、诊治经过、目前阶段、目前情况、诊疗计划、医师签名。

交(接)班记录、转科记录可代替阶段小结。

对住院时间超过30天的患者,每隔30天应有科主任或副主任主持的以科室为单位的大查房,参加人员应为全科或全病区医师、护士长及相关人员,重点内容应对患者目前诊断、治疗效果、医疗风险及预后等进行分析,并评价治疗措施是否合理,以利于患者下一步治疗方案的修订。

记录方式可以在病程记录中续写,在病程记录居中位置写“科室大查房记录”,也可以在阶段小结的“诊治经过”中记录上述科室大查房相关内容,同时应在病程记录居中位置写明“阶段小结及科室大查房记录”,但阶段小结不可以替代以科室为单位的大查房。

11. 输血记录病人需要输血时,由经治医师告知患者或其近亲属、法定代理人、关系人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及医疗风险,与患方签署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

经治医师填写输血请单,交叉配血单粘贴在病历专用纸中归档。

应在病程记录中记录患者输血情况。

如输血指征、拟输血成分、输血前有关检査结果、输血风险及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记载有无输血反应,患者在手术中有输血者应在手术记录中注明已输血量等输血执行情况。

患者用血后应有输注效果评价的记录。

出院后门诊回访需要输血的患者必须记录其是否有院外输血及应用血液制品史。

输血相关的检查检验:血型,血常规,凝血功能,肝功能,乙肝标记物,丙肝标记物,梅毒,H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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