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社会学第八讲 关于犯罪的社会过程解释共28页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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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社会学

犯罪社会学

关于犯罪类型的划分呈现出多样化的状态。

归纳起来说,大致可以分为三种:1、根据犯罪违反的规范性质不同,分为自然犯罪与法定犯罪。

所谓自然犯罪,就是指那些违反人类道德、具有反社会性的行为。

这种行为,由于从根本上说违反了人的本性,所以无论在任何社会,任何政治制度之下,自然犯罪都被认为是犯罪行为。

例如杀人、盗窃等。

所谓法定犯罪,就是指行为本身并不一定具有反社会性、反道德性,只是因为法律上规定这种行为应受到一定的处罚,因而成为犯罪。

这种行为往往由于国家行政管理上的需要而被规定为犯罪。

因此,这类犯罪通常没有固定的标准,而是依照国家政治形势的变动而变更,或者依照国家政策的变更而改变。

例如一些政治性的犯罪。

2、根据犯罪主体不同,分为自然人犯罪和单位犯罪自然人犯罪主体指的是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达到应负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所为的刑事违法性的行为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危害社会的行为。

单位犯罪自首是以单位犯罪为前提的,没有单位犯罪,就不可能有自首问题的研究。

3根据犯罪有无组织形式分为有组织犯罪和无组织犯罪。

刑法上说的犯罪集团是最典型的有组织的犯罪,犯罪集团就是三人以上为了实施共同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组织。

有组织的犯罪中参与犯罪的人,发挥着不同的作用,按照分工来分的话有实行犯(就是用具体行为来实施犯罪的人),帮助犯(从字面意思上理解就知道这种犯罪分子就是为共同犯罪的其他犯罪分子提供犯罪便利犯罪条件如提供犯罪工具)组织犯(可以把这种人比作指挥、分派职工工作的老板)还有就是教唆犯(唆使本身没有犯罪意图的人去犯罪)4依犯罪行为所侵害的法定权益不同,可以将犯罪分为侵犯个人法定权益的犯罪、侵害社会法益的犯罪及侵害国家权益的犯罪。

所谓侵犯个人法定权益的犯罪,是指杀人、伤害等对个人生命、身体、名誉、个人财产等造成侵害的犯罪所谓侵害社会法益的犯罪是指侵犯公共危险、社会风气、公共信用等方面的犯罪。

犯罪的社会原因

犯罪的社会原因

(2)贵州湄潭县抄乐乡小五年级二班 的班主任罗远寿宣布过一个规定,谁上 课时转头看后面的同学,就要令后面的 同学吐10口唾沫给他吞下。1999年12月 13日,学生冯航上课时向后张望,被罗 老师厉声呵斥,当即吓得发抖。尽管如 此,后排的同学还是被强令向冯强吐口 水。吐到第三口时,冯航受不了,回吐 了一口唾沫。
◆ 中国当前学校教育中的弊端
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表现: 其一,片面追求升学率,忽视素质教育;
其二,基础教育不够普及;
其三,教育方式陈旧 。
案例Leabharlann (1)2000年5月22日星期一上午,陕西澄 城县庄头乡柳池小学某班级上第三节数学 课,班主任李某检查作业时发现,她星期 五中午布置的56道数学应用题,班上有8 名同学未完成,于是,这些同学被老师叫 上讲台站成一排,让做完作业的18名同学 上去,每人打这8名同学10个耳光。挨了 180记耳光之后,这8名二年级的小学生都 哭了,脸也被打得肿起来。
家住湖南涟源市伏口镇的吴某已跑了近30年的 运输。地下六合彩蔓延到这里时,他也慢慢参与 买码(买六合彩),最后不但花光全部积蓄,甚 至还将自己新盖的房子也抵押给了码庄(庄家)。 2006年4月,他与同一条街上的其他生意人一样, 在特码(中奖号码)连出8期“双号”之后包“单” (包单:把1-49个数中的奇数全买下,以提高中 奖概率),结果一条街的人都赔傻了:“在听到 开出10号特码之后,街上顿时哭声骂声一片。” 那次开码,整个村子一下就流出了68万元资金。
凶手其人: 1. 23岁韩国学生赵承熙; 2. 1992年从底特律入境; 3. 性格孤僻独来独往; 4. 老师曾发现其文字描述暴力; 5. 曾被送入精神病院; 6. 3月份花571美元购买手枪及子弹。 作案动机: 1. 不满有钱人作风,宣言报复快乐主义; 2. 案发前在宿舍与女友发生争吵,怀疑女 友有外遇。

犯罪学(全套课件252P)

犯罪学(全套课件252P)

一、名词解释1、广义犯罪学:P2指在研究犯罪现象的基础上,探求犯罪发生的原因及防控犯罪对策的科学。

2、犯罪学:P4是一门研究犯罪现象的产生及发展、变化的规律,探求犯罪原因及防控犯罪对策的科学。

3、犯罪现象:P4指在一定时空条件下所发生的全部犯罪行为的总和。

4、犯罪原因:P5指引起和影响犯罪产生的各种现象。

5、犯罪对策:P5指运用多种手段,消除和减少犯罪原因,由有效地防止、遏制、减少犯罪的方针、原则、措施及其体系。

6、犯罪组织形式:P84指犯罪群体实施犯罪时人员的构成形式。

7、犯罪方式:P84指犯罪人实施犯罪的具体方法和手段。

8、犯罪类型结构:P89指按一定标准对犯罪进行分类的各种有机结合,是整体犯罪现象中不同犯罪类型的比例关系。

9、犯罪后果:P89指犯罪行为所引起的客观事物的变化,一般是指造成的具有危害性的结果。

10、犯罪动态:P90指犯罪现象在一定时期内的变化情况,一般是指犯罪数量、犯罪率、犯罪结构等方面的变化。

11、犯罪的起伏率:P113指无论犯罪发展的总趋势如何,其在特定社会发展阶段上会出现时起时伏、波浪式发展变化。

12、犯罪的消长率:P114指犯罪的升降主要取决于社会各种积极因素与消极因素彼此消长。

13、犯罪的辐射率:P116指犯罪的诱因、手段、方式通过各种信息载体的传播而被扩散。

14、犯罪人:P117指实施了危害社会行为,危害程度达到了刑事法律规定的事实标准的一切人。

15、犯罪行为的发生机制:P136是产生犯罪的源泉,它由犯罪人的需要。

欲望和客观环境的诱发及刺激因素等构成。

16、犯罪行为的抑制机制:P138它同犯罪行为发生机制、运作机制对犯罪行为的作用方向相反,具有抑制、约束作用。

17、犯罪条件:P147指有利于犯罪产生和发展的因素。

18、犯罪诱因:P148指引发、影响和刺激犯罪人产生犯罪决意的因素,是客观外在的现象。

19、犯罪动力:P156即犯罪发生的内趋力、外诱力及与它们相对应的内控力和外控力等的差力关系的称谓。

犯罪社会学整理

犯罪社会学整理

犯罪社会学第一章导论一.犯罪与社会1.何为社会?社会是在一定的地域内进行的以物质生产活动为基础的相互作用的人群。

这个定义包括了三层意思:一是在一定的地域内;二是以物质生产活动为基础;三是有相互作用的人群。

2.何为社会学?(1)“社会学是对于人类社会和社会互动进行系统、客观研究的一门学科。

”(波普诺,2007,p6)(2)“确实,每一个人都或多或少的是一位业余的社会学家,用他所喜欢的力量去解释什么使得世界运转。

” (波普诺,2007,p7)3.何为犯罪?(1)刑法学中的犯罪(2)犯罪学中的犯罪(3)社会学中的犯罪4.迪尔凯姆认为犯罪对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有特殊的功能,社会也需要犯罪来稳定、促进社会发展。

犯罪的两个最主要的功能:(1)犯罪可以增强和重新增强社会的集体意识。

因为犯罪是对社会集体意识的触犯,一旦一种行为对我们共同的信仰、习惯或权威等造成了沉重的打击时,一种共同的愤恨情绪就会表现出来,这些情感一旦发生作用,就会把每个人所有的全部力量释放出来。

(2)增进社会发展。

没有犯罪,法律就不能进步。

集体意识构成道德的边界,但道德的边界不能太僵化,需要突破。

有些犯罪就是对社会限制的突破,使社会限制减少从而使社会更有活力。

并可以帮助社会形成新的集体意识。

二.犯罪学与犯罪学派1.犯罪学派(1)古典犯罪学派(2)实证犯罪学派(3)犯罪社会学派(4)芝加哥学派2.犯罪学(英语:Criminology)是一门学科,专门寻找犯罪行为出现的实际原因,以提供一个方法减轻犯罪行为对社会的影响。

相关的犯罪研究也会发表社会与政府对犯罪标准和反应。

犯罪学属于行为科学,特别着重于社会学和心理学层面上的研究,和法律著作一样。

三.犯罪社会学1.概念(1)“除非认为犯罪是特定生理和心理构成在特定自然和社会环境中作用的结果,不能对犯罪做出任何其他科学解释。

”p47(2)“人之所以成为罪犯,并不是因为他要犯罪,而是由于他处于一定的物质和社会条件之下,罪恶的种子得以在这种条件下发芽、生长。

犯罪社会学

犯罪社会学

犯罪社会学犯罪社会学:亦称“刑事社会学”。

用社会学观点和方法研究犯罪现象及其与社会的相互作用的社会学分支学科。

主要研究:现实犯罪状况、犯罪率、犯罪类型、犯罪的地域分布;犯罪的社会环境因素和个人因素,社会制度和犯罪现象的关系;犯罪集团类型及其内部关系;犯罪集团的文化;犯罪的社会控制、社会预测和预防;违法行为和其他反社会行为及其防止对策等。

由犯罪统计学派的代表人物,比利时统计学家凯特勒和法国的盖利开拓,19世纪末20世纪初由费利首先提出,20世纪20年代开始成为独立的学科。

犯罪:触犯刑法、危害社会、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犯罪的本质特征是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法律特征是违反刑法,法律后果是应受刑罚处罚。

在不同性质的社会中,犯罪概念具有不同的内容。

在我国,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犯罪率:用数字来计算某一地区或人口集团犯罪的记录与人口总数的比例。

以十万人为单位,记录其中的犯罪人数,为粗犯罪率;以达到犯罪年龄的十万人为单位,记录其中的犯罪人数,为细犯罪率;记录其中某个年龄段的犯罪人数,为特殊犯罪率。

计算犯罪率的方法很多,尚无统一的模式。

犯罪地区:亦称“越轨行为区”。

一个城市中犯罪或越轨行为的比例高于该城市中同面积和人口相仿的其他地区的地区。

通常位于该城市与相邻城市之间的过渡或边缘地带,往往是工业建筑物和铁路集中、居住条件恶劣、卫生状况较差的地区。

一般说来,该区域居民的文化素质较低。

犯罪类型:根据犯罪的行为方式、特征和犯罪主体的属性加以区分的不同的犯罪种类。

根据犯罪主体不同,可分为成年犯罪与青少年犯罪,男性犯罪与女性犯罪等。

社会学概论第八章 犯罪与越轨行为

社会学概论第八章 犯罪与越轨行为

控制理论
破窗理论认为,秩序混乱的表象与真实犯罪之 间有直接联系。一个地区只要有一扇破窗一直 没有修理,就等于给潜在的罪犯发出了信号: 即无论是警察还是当地居民都不承担维护社区 的责任。
破窗理论是零容忍管制政策的基础,它强调减 少犯罪的关键是一直进行秩序的维持。零容忍 管制的目标是小的犯罪和破坏性的行为方式, 例如破坏公物、闲荡、为赚钱而拉客、公开酗 酒等。警方对低层次越轨的打击被认为会对减 少更为严重的犯罪形式产生积极的影响。
当代中国社会转型与犯罪的特点
我国自1978年以来经济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但社 会治安形势相对严峻,犯罪问题日趋严重。
我国社会转型期犯罪问题的基本特点表现为:1978年 以来我国犯罪问题日益严重,犯罪和犯罪率都呈上升 的发展态势,治安案件更加频繁,上升幅度也很快; 犯罪与经济增长几乎同步发展,特别严重的是1980年 末以来犯罪增长速度总体上超过经济增长速度;侵财 犯罪是最主要的犯罪类型,并且越来越严重,同时暴 力犯罪也相对严重;青少年犯罪一度相当严重,流动 人口犯罪问题一方面比较严重,另一方面也有被夸大 的倾向。
涂尔干关于犯罪和失范的观点很有影响,有助于人们把注意 力从对个人的研究转移到对社会力量的研究上。美国社会学 家罗伯特•默顿应用了他的失范概念,构建了一个非常有影响 的越轨行为理论,在美国社会结构内找到犯罪的根源。
罗伯特•默顿:抱负与压力
罗伯特•默顿修改了失范概念,用以表明当个体接受的 社会规范与社会现实相冲突时个体行为所承受的压力。 在美国社会——从某种程度上说在其他工业社会中也 一样,人们普遍接受的价值观强调物质上的成功,认 为获取成功的手段是自律和努力工作。所以,无论生 活中的起点在何处,真正努力工作的人就能取得成功。 而事实上,这种观点并无根据,因为大多数地位低下 的人,得到的仅仅是有限的常规的进步机会,或者根 本就没有任何机会。然而,没有“成功”的人却发现, 他们被指责为显然没有能力取得物质上的成就。在这 种情况下,人们承受着巨大的压力,试图采取各种手 段——无论是否合法——来获得成功。因此,根据默 顿的观点,越轨行为是经济不平等和机会不平等产生 的一种副产品。

犯罪学讲义 第八章 犯罪现象发生论_群体犯罪现象发生的一般原理

犯罪学讲义 第八章 犯罪现象发生论_群体犯罪现象发生的一般原理

第八章群体犯罪现象发生的一般原理第一节群体犯罪现象发生概述一、群体犯罪现象的概念群体就是一定数量个体的集合。

群体犯罪现象就是一定数量的个体犯罪现象的集合体。

“群体犯罪现象”的概念实际上相当于“总体犯罪现象”的概念。

但从理论研究的角度看,采用“群体犯罪现象”要比“总体犯罪现象”更合适一些:——对于实际发生的犯罪现象来说,事实上永远存在着犯罪黑数,没有可能掌握和研究实际上的总犯罪数;——与个体相对的概念是“群体”而不是“总体”。

群体犯罪现象与个体犯罪现象的关系:群体犯罪现象概念是作为与“个体犯罪现象”和“个体犯罪行为”相对的概念而存在的,它们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与个体犯罪现象比较,群体犯罪现象突出表现出量的属性,也就是具有群体性、普遍性;而个体犯罪现象则具有个别性(或单一性)、特殊性。

它们的社会危害性也不同,前者的社会危害性大于后者。

群体犯罪现象由个体犯罪现象所构成,个体犯罪现象包括在群体犯罪现象之中。

它们之间是整体与部分、一般与个别的关系。

但是,整体不是部分的简单相加,而是一种结构性的有机组合,具有了不同于部分相加为总体的新属性。

二、群体犯罪现象的基本特征根据马克思主义的观点进行分析,犯罪现象具有以下基本特征:犯罪现象具有阶级性。

犯罪现象具有相对性。

犯罪现象具有暂时性。

犯罪现象具有社会性。

三、研究群体犯罪现象发生的意义在犯罪学中,研究群体犯罪现象的发生,也就是以群体犯罪现象(而不是个体犯罪现象)作为犯罪学的研究对象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首先,这样确定犯罪学的研究对象,有利于认识犯罪现象的本质。

其次,这样确定犯罪学的研究对象,有利于揭示犯罪现象产生的根源。

第三,这样确定犯罪学的研究对象,才有可能为科学犯罪学的健康发展提供充分条件,有利于犯罪学学科的发展。

第二节犯罪现象根源犯罪根源回答犯罪的最终产生,关系到寻找犯罪原因和预防犯罪的方向,犯罪根源不仅是犯罪原因论同时也是犯罪学的基本问题之一。

犯罪根源是从犯罪现象产生的认识论和方法论两个方面上进行解释犯罪现象产生的范畴和方法的基本范畴之一。

犯罪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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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这就是一种故意犯罪行为。故意犯罪可分为直接故意 和间接故意两种。(P179案例)



犯罪的故意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 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 态度。 间接故意-------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 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 态度。
为,依法应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 位。 第四,犯罪主观方面:它是指犯罪主 体对自己所实施犯罪行为及其危害结 果的心理态度,包括罪过、犯罪的动 机和目的等因素。

从主观方面看犯罪分为:犯罪的
故意和犯罪的过失

犯罪的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 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 发生的心理态度。
关系 共同点
一般违法
犯罪
不 对社会的危 同 害程度不同 点 应承担法律 责任不同 处罚的机关 不同 联系
关系 共同点
一般违法 犯罪 都是违法行为 都具有社会危害性 都应承担法律责任
不 对社会的危 同 害程度不同 点 应承担法律 责任不同 处罚的机关 不同 联系
关系 共同点
一般违法 犯罪 都是违法行为 都具有社会危害性 都应承担法律责任
案情:

2004年11月1日晚10时许, 张某、范某、柴某等人到舞厅蹦迪。 在蹦迪的过程中,范某突然去摸领舞 小姐的腿,舞厅工作人员欲将范某推 出舞池,双方发生冲突。张某、柴某 等人对舞厅服务员进行殴打,张某掏 出匕首对着一服务员猛刺过去,没想 到在张某旁边的柴某正用脚去踹该服 务员,张某的刀正好捅进柴某的腿内。 因伤及动脉,柴某经抢救无效于次日 死亡。

犯罪和社会学的关系

犯罪和社会学的关系

犯罪和社会学的关系犯罪是人类社会中不可避免的问题。

在不同的社会和历史时期,犯罪的类型和数量各不相同。

虽然犯罪是人类社会的一种普遍现象,但是社会学家们认为,犯罪不是个体行为,而是社会结构和文化环境的产物。

因此,只有深入研究犯罪与社会学的关系,才能更好地理解和预防犯罪。

第一节:犯罪与社会结构的关系社会学家认为,犯罪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与社会结构密切相关。

一方面,社会结构的不合理和不公正会增加一些人的物质和心理压力,推动他们采取非法手段解决问题。

另一方面,社会结构的失调和混乱也容易产生犯罪行为。

例如,在一些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和社会中,因为缺乏就业机会和基本资源,一些人只能通过犯罪手段来谋生。

同时,在不同的社会结构中,犯罪行为的类型和数量也存在着显著的差别。

在农业社会中,主要的犯罪行为是土地、牲畜、粮食等财产的盗窃和偷袭。

在工业社会中,犯罪行为的类型逐渐增多,如货物运输、失窃和其它物品的盗窃、骗保和假币等。

在现代社会中,高科技犯罪也成为一个日益严重的问题,如计算机犯罪、网络诈骗等。

因此,与社会结构的变化相应地改变犯罪预防和打击的策略也应随之调整。

第二节:犯罪与社会文化的关系除了社会结构,犯罪的发生还与社会文化息息相关。

文化是一种观念和价值的体系,是对社会生活中的行为、情感和思想的规范。

一个社会的文化背景和价值观念会影响人们的行为和态度,从而形成特定的犯罪类型。

例如,对金钱的追求、崇拜权力和追求享乐等价值观在某些社会中非常强烈,这就容易产生经济犯罪、腐败行为和不当性行为。

而在某些可能存在歧视和排斥的文化背景下,一些群体可能更容易受到剥削和压迫,从而更可能进行非法集会或者社会暴力。

文化因素还会影响犯罪的检举和处理方式。

在一些社会文化背景中,家庭荣誉和面子等观念比法律更重要。

此时,犯罪者更可能得到包庇和逃脱法律制裁,长期导致法律权威的削弱。

第三节:社会学在犯罪预防和打击中的作用社会学研究的一个重要目标是帮助制定犯罪预防和打击政策。

犯罪社会学第八讲 关于犯罪的社会过程解释

犯罪社会学第八讲 关于犯罪的社会过程解释

反这些规范。他们从罪犯同步和周围环境,也可能从大 众媒体中,学会了这些越轨的规范和价值。 犯罪的学习理论(learning theories)将犯罪行为看作是我 们都经历过的社会化过程的产物。
模仿灰太狼烤羊 男童烧伤两同伴
二、差异接触理论
差异接触理论(Differential Association Theory,又称不同连结
差异接触理论的评价
它是最为著名的犯罪学理论之一,有助于解释在经历相似
结构性条件的人之中的犯罪差异。相当多的研究支持了它 有关违法中学习和同伴影响重要性的强调。 对差异接触理论的批评:
一是设计因果顺序问题,是犯罪先发生,还是与罪犯同伴的
接触? 讨论朋友倾向于违法的定义或态度时,忽视了这些朋友行为 的其他影响。 该理论暗含着犯罪是在群体中实施,或者说如果是单个实施 的,仍然是为“亲密的个人群体”所影响。 有批评涉及萨氏有关大众媒体对于犯罪影响微弱的主张。 萨氏的焦点是针对男性犯罪,并没有考虑到差异接触是否对 于女性一样起作用。
什么违法是正确的合理化或中立化来消除任何内疚。这 些合理化先于犯罪,并构成了被差异接触理论强调的“ 违法有利”的重要部分。
中立化技术:否认责任;否认伤害;否认受害者;非难
遣责者;诉之于更高的忠诚。 马茨阿后来用他的犯罪漂移(drift)理论扩展了中立化思 想,认为罪犯并非持续的罪犯,相反是犯罪行为漂移进 来和出去。
通过与罪犯的接触,学习犯罪经验和反犯罪模式,其机
制和其他任何种类的学习并无不同。
尽管犯罪行为是一种普遍的需求和价值的表现,但它并
不能由这些普遍的需求和价值来解释,因为非犯罪行为 也是这些相同需求和价值的一种表现。
资料:孟母三迁

第8讲 刑法中的认识错误、排除社会危害性的行为

第8讲 刑法中的认识错误、排除社会危害性的行为
(1)误甲对象为乙对象, 而两者体现的合法权益相同
弟弟 故意杀人罪
第二,行为对象的认识错误
(2)误甲对象为乙对象, 而两者体现的合法权益不相同
排除 盗窃枪支罪
第二,行为对象的认识错误
(3)误将非犯罪对象 当作犯罪对象甲加以侵害
这个小偷除了构成盗窃罪之外, 是否还构成强奸罪?
在案件中根本不存在妇女,而强奸罪 侵害的客体是妇女性的权利,没有妇 女又怎么会有妇女性的权利呢? 犯罪客体 强奸罪 未遂 对象不能犯
这个妇女的行为算不算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
特殊防卫
正当防卫中的特殊防卫 无限 第二十条第三款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 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 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 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 任。
对于并非暴力的“杀人、抢劫、强奸、 绑架”能否适用特殊防卫呢? 不一定是暴力的 不能特殊防卫
紧急避险 准备献出生命
第三节 紧急避险
二、紧急避险的要件
(六)限度要件
生命 PK 财产
<
我们能不能以牺牲他人的人身权利来保 存自己的人身权利呢? 不能构成紧急避险,也不存在避险过当
男子和老太太属于什么样的认识错误? 对象认识错误
她的这个行为是什么性质?算不算紧急 避险?如果属于紧急避险,是否属于避 险过当? 不能构成紧急避险
(1)对行为性质的认识错误 行为人把不存在的侵害行为误认为是 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实行防卫,致 人死伤。
第三,行为的认识错误
(2)对行为方法的认识错误 其一,行为人所使用的手段本来会 发生危害结果,但行为人误认为不会 发生危害结果。
砒霜
过失犯罪
白糖
(2)对行为方法的认识错误 其二,本欲使用会产生危害结果的手 段,但由于认识错误却使用了不会发 生危害结果的手段。

犯罪社会学)

犯罪社会学)

1犯罪社会学(复习提纲)第一章绪论一、选择题或填空1、犯罪现象与人类社会的相互关系就是犯罪社会学的研究对象2、犯罪社会学研究犯罪现象与人类社会的相互关系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犯罪现象及基本特征、犯罪现象对人类社会的影响、人类社会对犯罪现象的作用与影响、社会变迁。

3、犯罪社会学研究的方法论要坚持以下几点:唯物的观点、辩证的观点、系统的观点4、犯罪社会学研究的基本程序分为四个阶段:选题阶段、计划阶段、实施阶段,分析、总结阶段5、犯罪研究的一般资料:关于犯罪人的社会特征资料、生活环境资料、受教育资料、研究所必须的社会宏观资料。

6、犯罪社会学的具体研究方法:调查法、观察法、文献法。

7、调查法的方式很多:普查、抽样调查、个案调查、典型调查、其中问卷调查和个案调查最为普遍8、犯罪社会学研究资料的统计分析有:单变量的描述分析、多变量的描述分析、犯罪动态分析二、名词1、犯罪社会学:是运用社会学的理论和方法研究犯罪现象与人类社会相互关系的一门社会学分支学科。

犯罪现象与人类社会的相互关系就是犯罪社会学的研究对象。

2、相关分析:对客观事物间具有的相关关系进行分析。

三、问答1、犯罪社会学的研究任务 P5答:犯罪社会学研究人类社会的犯罪现象,根本目的是为了消除、抑制和减少社会犯罪。

(1)研究犯罪现象产生的社会历史根源,就是犯罪社会学的主要研究任务。

(2)研究和发现犯罪现象与相关社会现象、社会问题之间的相互作用的规律性,是犯罪社会学研究的重要任务。

(3)研究预防、控制和消除犯罪现象的社会机制与途径。

2、犯罪社会学与临近学科的关系。

P10答:与犯罪社会学联系较为密切的学科主要有刑法学和犯罪人类学、犯罪心理学。

此外、它与越轨社会学、家庭社会学、教育社会学、青年社会学、劳动社会学、闲暇社会学、劳改学等学科也有很密切的关系。

a、犯罪社会学与刑法学:刑法学与犯罪社会学都把犯罪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

但是,犯罪社会学与刑法学还有基本的区别:刑法学作为一门规范性法律科学,在研究犯罪时是以刑法作为法律前提的,它研究的是犯罪,主要研究犯罪事实。

犯罪社会学

犯罪社会学
我们平常在电视上所见到的就是犯罪心理学。
对中国的意义
中国在 20世纪 30年代就开办过犯罪社会学课程。社会学家亲自体验铁窗生活,深入犯人之中,搜集犯罪问 题的第一手资料,对犯罪现象作了深入的调查研究。其代表作有《北京犯罪之社会分析》(1928)、《中国的犯 罪问题与社会变迁的关系》(1934)等。80年代以来,社会学家们努力从社会学的角度,通过调查青少年犯罪与 家庭、学校、环境、交往、待业、文化生活等因素的相关程度,寻找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社会原因和综合治理方案, 并在教育、感化失足青少年方面摸索出了一些经验。这对于发展中国的犯罪社会学是个良好的开端。
发展历史
19世纪30年代,比利时统计学家首先运用统计学方法,研究资本主义社会的犯罪现象与犯罪者的年龄、性别、 种族、职业,及其所在社会的经济、地理位置和季节、气候等条件的关系,指出犯罪的发生和消灭、增加和减少 以及犯罪的类型均受社会环境影响,提出犯罪的社会原因说。他认为,社会本身孕育着犯罪的胚胎,任何社会都 必然会产生一定数量的犯罪行为。受这种观点影响,一批持犯罪社会原因说的学者,如德国刑法学家F.von李斯 特、意大利犯罪学家E.费里等,于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形成了在刑法思想史上占有重要地位的刑事社会学派,创 立和发展了犯罪社会学。1884年费里发表了《犯罪社会学》一书,标志着犯罪社会学的形成。19世纪90年代,刑 事社会学派成立了国际刑法学会。
注意事项
研究重心的转变
一、在研究重心上应注重逐渐从“罪后”研究向“罪前”研究转变
中国犯罪学理论认为:犯罪学是研究犯罪现象、犯罪原因与犯罪对策的一门学科。正是基于这种认识,犯罪 学一直主要坚持犯罪现象论-犯罪原因论-犯罪对策论三段论体系,其核心是以犯罪原因论为中心的。这是由于 犯罪原因是对犯罪现象的更为深入的认识,同时又是犯罪对策的基础,其核心的作用自然成为犯罪学理论体系的 中心地位,甚至有学者干脆认为犯罪学就是研究犯罪原因的科学。在这种犯罪学理论体系的支配下,中国学者对 于犯罪问题的研究一直奉行一种单线型的研究模式,即在三段论的框架下对于犯罪问题的思考。这种研究模式最 大的不足表现于:一是对于社会现实中的社会问题缺乏敏感性。由于在三段论的体系中,犯罪原因论是核心的地 位,因而,对于犯罪问题的探讨主要力量基本上就是对于犯罪原因的分析,至于犯罪现象的研究只不过是其为犯 罪原因服务的,而犯罪对策的研究也只不过是犯罪原因探讨的简单延伸。由于犯罪原因的研究是对犯罪现象出现 后的一种因果机制的探讨,因此,对于犯罪现象出现前的征兆以及其演变的病理机制却缺乏富有洞察力的和分析。 其结果是使犯罪学成为一种对犯罪现象应对性的事后研究,有时甚至出现这样的情景:在一种新型的犯罪现象大 量涌现后的很常一段时间,犯罪学才作出反应。二是对于社会中的犯罪现象缺乏科学的预测。在三段论的体系中, 犯罪预测问题没有给予应有的重视,有时甚至处于被忽视的境地。

犯罪学名词解释(自己整理)

犯罪学名词解释(自己整理)

犯罪被害现象:是指在特定时空条件下犯罪被害人、被害事件所表现出的与犯罪发生有关的外部形态和联系。

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指由犯罪行为所导致的被害人直接或间接的财产损失。

被害人的精神创伤:是指由犯罪行为所造成的被害人的精神障碍以及社会功能障碍。

犯罪数量:是指一定时间和地点的犯罪总和。

犯罪率:是指一定时空内犯罪数与人口总数之比。

明数:即官方统计数,是指实际发生并被纳入统计的犯罪数量。

犯罪率:是指一定时空内犯罪数与人口总数之比。

犯罪原因:是指引起和影响犯罪产生的各种现象。

刑事政策学:是一门以打击和预防犯罪为目的,研究现行的刑罚及有关制度,探讨如何改善和运用刑罚及有关制度的科学犯罪研究方法论:是指对犯罪研究的思想指导原则和根本看法。

它对具体研究犯罪起指导作用。

定性研究:是指对于事物的质的方面的研究。

定量研究:是指对事物的量的方面的研究方法论:是指指导科学研究的思想体系和研究的哲学基础,其中包括基本的理论假设、原则、研究逻辑和思路等研究方法:是指基于一定的价值判断和目的追求而采用的发现真实和求证真实的手段和方式·加洛法洛:意大利法学家、犯罪学家龙勃罗梭的学生,实证派犯罪学的代表人物之一,1885 年发表代表作《犯罪学》,提出自然犯罪的概念及与之相适应的犯罪预防观。

·实证研究:指研究者亲自收集观察资料,为提出理论假设或检验理论假设而展开的研究。

探索性研究:对所研究的现象或问题进行初步了解,获得初步印象和感性认识,为今后的深入研究提供基础和方向描述性研究:通过科学方法发现并叙述研究对象的总体特征和具体情况。

思辩研究:是人们用自觉进行辩证思维的逻辑手段犯罪测量:是指为把握犯罪现状·结构和变化趋势而采取的借助专门的方法和手段对犯罪现象量化调查和分析的方法。

犯罪统计:是一种定期地·有计划地收集·比较·汇编关于犯罪数字材料的活动。

官方统计:是以机构的名义进行对某些需要知道的数据的统计文献研究法:主要指搜集、鉴别、整理文献,并通过对文献的研究形成对事实的科学认识的方法研究设计:是指为了科学收集资料和研究问题而确定研究思路·制定研究计划的过程横向研究:也叫横断研究,是对相匹配的实验组和对照组在同一时间内就有关变量进行分析比较研究纵向研究:也叫追踪研究,是指在一段相对长的时间内对同一个或同一批被试进行重复的研究。

《犯罪学》PPT课件

《犯罪学》PPT课件
社会标签论基本观点:
犯罪是政治现象 犯罪是刑事司法制度制造出来的 要改造的不是犯罪,而是社会关系
犯罪学两个关键词——犯罪;科学
——犯罪是什么? 科学 ——研究犯罪是科学吗?
狭义犯罪学 (犯罪原因学)
犯罪生物学
犯罪社会学
犯罪人类学
犯罪心理学
犯罪精神病学 狭义犯罪生物学 犯罪社会心理学
犯罪地理学
犯罪统计学
其他犯罪社会学
广义犯罪学分支学科体系
犯罪现象学
广义犯罪学
犯罪原因学 (狭义犯罪学)
犯罪对策学
问:下列哪些行为属于犯罪学研究范畴? 哪些行为属于刑法学研究范畴?
1.婚内强奸
2.吸食毒品
3.同性恋
4.安乐死
(二)犯罪学与社会学的关系
犯罪学和社会学的联系:
1、犯罪学和社会学的联系 有着很深的历史渊源。
2、犯罪学和社会学在研究 内容上有交叉。
3、犯罪学与社会学在研究 方法上有相同之处。
(二)研究方式
研究方式 是指贯穿于研究全过程的程序和操作方式,一般包括调 查研究、实验研究、实地研究和文献研究。
(三)具体方法和技术
具体方法和技术 指在研究过程中所使用的各种资料搜集方法、资 料分析方法以及各种特定的操作系统和技术。
二、犯罪学具体研究方法
三种具体的研究方法: (一)思辨的研究方法 (二)实证的研究方法 (三)思辨研究与实证研究的融合
2、精神特征:痛觉缺失,视觉敏锐;性别特征 不明显;极度懒惰,没有羞耻感和怜悯心,病态的虚 荣心和易被激怒;迷信,喜欢纹身,惯于用手势表达 意思等。
意大利‚犯罪学三驾马车‛
菲利《犯罪社会学》 (1884年)及其犯罪学思想
加罗法洛《犯罪学》 (1885年)及其犯罪学

犯罪社会学由来与发展21页PPT

犯罪社会学由来与发展21页PPT
犯罪社会学由来与发展
16、人民应该为法律而战斗,就像为 了城墙 而战斗 一样。 ——赫 拉克利 特 17、人类对于不公正的行为加以指责 ,并非 因为他 们愿意 做出这 种行为 ,而是 惟恐自 己会成 为这种 行为的 牺牲者 。—— 柏拉图 18、制定法律法令,就是为了不让强 者做什 么事都 横行霸 道。— —奥维 德 19、法律是社会的习惯和思想的结晶 。—— 托·伍·威尔逊 20、人们嘴上挂着的法律,其真实含 义是财 富。— —爱献 生

26、要使整个人生都过得舒适、愉快,这是不可能的,因为人类必须具备一种能应付逆境的上进的力量,才是成功的保证。——罗曼·罗兰

28、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孔子

29、勇猛、大胆和坚定的决心能够抵得上武器的精良。——达·芬奇

30、意志是一个强壮的盲人,倚靠在明眼的跛子肩上。——叔本华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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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概念课件及论文

犯罪概念课件及论文

第二专题:犯罪概念(课件)杨丽蓉2007级民事诉讼法学研究生一、犯罪概念的不同提法(一)社会学上的犯罪概念和刑法学上的犯罪概念1、社会学意义上的犯罪概念是将犯罪界定为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其表现形式是违反社会规范,其实质是威胁到社会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损害了社会的公共利益。

2、刑法学将犯罪认定为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触犯了刑法并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处罚性便成为刑法学意义上犯罪的三个不可或缺的特征。

☞社会学意义上的概念便被称作犯罪的事实概念,而刑法学意义上的犯罪概念则被称为犯罪功能概念。

☞推荐阅读:李明琪:《对犯罪概念的再认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2005年第6期(二)应然犯罪概念与实然犯罪概念应然犯罪是指那些具有社会危害性的、应当列入犯罪的行为实然犯罪是指国家已经规定的犯罪,包括已经列入刑法的犯罪以及司法实践中通过诉讼认定的具体犯罪(三)立法犯罪概念与司法犯罪概念立法的犯罪概念是指刑法典规定的犯罪概念,是罪刑法定主义的产物,法律没有规定为犯罪,不得定罪处罚司法犯罪概念是指经过法定机关认定为犯罪的行为,具体包括不起诉的犯罪、宣告有罪并予以处罚的犯罪和有罪但免于刑事处分的犯罪☞推荐阅读:王宗林:《犯罪概念的诉讼法角度辨析》《理论探索》2007年第2期(四)形式犯罪概念、实质犯罪概念与混合犯罪概念(大陆法系刑法学中犯罪概念) 犯罪的形式概念,是从犯罪的法律特征上描述犯罪而形成的犯罪概念,也就是将犯罪表述为触犯刑律,具有刑事违法性的行为。

“最精确、最明显的犯罪定义是,把犯罪定义为刑法典所禁止的行为。

”犯罪具有刑事违法性被有的西方国家特别强调。

犯罪的实质概念,是从犯罪的社会内容上描述犯罪而形成的犯罪概念,也就是将犯罪表述为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

犯罪的实质概念不满足于对犯罪的法律界定,而力图揭示隐藏在法律背后的社会政治内容。

☞陈兴良著:《本体刑法学》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陈兴良刘树德:《犯罪概念的形式化与实质化辨正》《法律科学》,1999年第6期犯罪的混合概念,是指犯罪的实质概念和形式概念合二为一,既指犯罪的本质特征,又指犯罪的法律特征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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