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关于做好我省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用户接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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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能源局•【公布日期】2021.01.21•【字号】•【施行日期】2021.01.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各发电企业、售电公司,有关企业:供暖季以来,我省经济发展持续向好,叠加寒潮天气影响,全省用电需求增长迅猛,全网冬季用电负荷13次刷新同期历史记录,最高达到8862万千瓦,同比增长22.4%。

全省电力供需呈紧平衡态势,如遇电煤供应短缺、雨雪冰冻或持续极寒天气,部分区域可能出现短时供电缺口。

为积极应对缓解电煤供应偏紧形势,坚持“开源节流并举”,现就做好电力需求侧管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做好电力供需平衡衔接全面压实电力企业电力生产供应主体责任。

发电企业要千方百计提高电煤库存,加强设备运维,提高机组出力。

电网企业要超前研判用电负荷走势和供需平衡形势,精心安排调度计划,优化电网运行方式,争取省外来电稳定送入。

各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要督促指导电力企业完善电力应急预案,围绕防范雨雪冰冻灾害和极端恶劣天气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全力保障全省电力生产供应形势总体稳定。

二、科学引导电力需求各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要密切跟踪关注电力供需平衡形势,科学统筹电力热力生产供应,通过各类媒体宣传引导用户节约用电、科学用电、合理用电,适当控制辖区内景观亮化工程等用电,鼓励有条件企业主动错避峰生产,最大限度控制不合理用电,确保居民生活和重要用户用电用暖需求。

三、提升需求响应能力《2020年全省电力需求响应工作方案》(鲁发改能源〔2020〕836号)(以下简称方案)有效期延至2021年需求响应方案出台,方案规定的“用户实际响应量低于中标容量的80%的,不享受电能量补偿费用”暂调整为“用户实际响应量低于中标容量的70%的,不享受电能量补偿费用”,启动紧急型需求响应时,应邀用户的实际响应量满足方案要求的,当月可获得容量补贴。

济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济南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4年电力需求

济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济南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4年电力需求

济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济南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4年电力需求侧管理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济经信财审字[2014]5号【发布部门】济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济南市财政局【发布日期】2014.09.30【实施日期】2014.09.3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济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济南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4年电力需求侧管理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济经信财审字〔2014〕5号)各县(市)区经信局、高新区科经局、财政局:按照《关于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2﹞70号)、《关于贯彻实施〈济南市电力管理条例〉的通知》(济政办发〔2012〕1号)文件精神和《济南市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济财建〔2014〕30号)要求,为积极推进我市电力需求侧管理示范项目建设,确定以财政补贴的方式推广电力需求侧管理项目,现就做好2014年电力需求侧管理示范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一是机制能力建设项目。

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能力建设,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宣传、培训、推广业务,支持建立固定的电力需求侧管理技术服务支撑机构。

二是电蓄能项目。

指利用蓄热电锅炉、蓄冷空调或地(水)源热泵等蓄能技术,将用电低谷时段(夜间)的电能通过媒介蓄积起来,在需要时(白天)释放的技术工程。

专项资金予以扶持的项目应为2014年8月31日前已建成的项目。

二、申报条件(一)项目单位在济南市区域内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和企业,且具有一定经营规模和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及发展前景,守法运营,管理规范,无违法违规记录。

(二)机制能力建设项目除满足条件(一)外,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服务的场地和必要的设备设施;具有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2、具有较为完善的。

《推进全区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建设的意见》

《推进全区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建设的意见》

附件推进全区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建设的意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建设和应用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4〕734号)和国家工信部《关于做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工产业政策〔2011〕5号)等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区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暨电能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探索推进“互联网+”能源的有效途径,优化工业用电结构,转变工业电能利用方式,提高电能利用效率,降低企业用电成本,促进我区工业转型升级,现就推进全区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建设的重要意义(一)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提高电能利用效率我区疆域辽阔,拥有丰富的能源资源和电力生产能力,是电力生产和用电消费大省。

建立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有利于对电网企业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的科学考核,有利于工业企业开展电能管理和有序用电工作的开展,有利于提高电能利用效率,节约电力和电量,促进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

(二)加强电力运行监测,提高经济分析决策能力电力运行指标是反映经济运行的“晴雨表”,对于正确判断分析经济运行情况至关重要。

建立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在实现电力运行管理的数字化、可视化、智能化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对行业、地区、产业链及主要工业产品用电情况进行“大数据”分析的优势,及时掌握经济运行态势,跟踪并预测产业发展轨迹,提高政府部门宏观经济调控能力,为地区经济协调稳定发展提供辅助决策支持。

(三)提高企业用电效率,优化电力资源配置电能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越来越高,是保障经济发展的重要生产要素。

通过实施电能在线监测,对企业用能情况进行实时分析,帮助企业挖掘节电潜力,优化用电方案,提高用电效率,降低用电成本,提升企业市场竞争能力。

在引导电力需求侧科学、经济、安全和高效利用电能的基础上,提升电力供应侧的区域负荷平衡能力,提高资源优化配置水平,为自治区经济持续发展提供能源保障。

(四)建立电能诊断评价体系,推动电能服务产业发展实现企业电能在线监测,建立科学的电能诊断评价体系,全面评估企业电能管理现状,推动企业提高电能管理水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建设和应用工作的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建设和应用工作的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建设和应用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4.04.08•【文号】发改办运行[2014]734号•【施行日期】2014.04.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建设和应用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14]734号)北京市、河北省、江西省、河南省、陕西省、西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经贸委、经委),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的部署,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推动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开展,有效发挥电力需求侧管理在保障电力供应、提高电能利用效率、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按照我委工作部署,我们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开发的国家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为加快建设进程,规范建设标准,提前做好平台应用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平台的重要作用国内外实践充分表明,电力需求侧管理是提高电能利用效率,促进电力资源优化配置,保障用电秩序,推动节能减排的重要举措。

平台是运用信息化手段促进电力需求侧管理广泛深入开展的重要技术支撑。

加快平台推广应用,有利于帮助用户实时、形象了解用电情况,提升管理水平,降低用电成本;有利于帮助电能服务企业拓展市场,持续深入开展电能服务;有利于引导电网企业从传统的能源供应商向现代能源供应服务商转变;有利于创新电力运行调节手段,加强信息引导服务和事中事后监管,强化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更好发挥政府的作用。

加快平台推广应用,既是适应信息化发展趋势,更好发挥电力需求侧管理作用的必然要求,也是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提升经济运行调节水平的重要途径。

各地经济运行调节部门要切实把握好当前加快平台建设的重要意义和有利时机,加强组织和协调,密切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营造好的环境与条件,促使平台建设顺利进行,并提前做好平台应用的开发与管理工作。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部门关于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部门关于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部门关于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0.31•【字号】鲁政办发[2012]70号•【施行日期】2012.10.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部门关于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12〕70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物价局、山东电监办《关于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2年10月31日关于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和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山东电监办)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财政部、国资委、电监会、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0〕2643号)要求,为全面深入做好全省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着力抓好电能管理信息化、能效电厂规模化、负荷管理智能化、电能服务产业化、能力建设常态化五项重点工作,综合运用经济、技术、管理、法律等手段和措施,不断提高企业和全社会科学用电水平,促进转方式、调结构和经济稳定较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政府主导和企业主体相结合。

省有关部门通过制定实施规划和方案,完善资金、电价等政策,引领、激励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开展;建立和完善电力需求侧管理长效机制,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使企业和社会广泛参与。

(二)坚持需求管理与经济转型相结合。

合理控制新增用电需求,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用电;优先保障战略性新兴产业等用电,大力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和产品,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稳定持续发展。

用电需求响应解读

用电需求响应解读

5
用户可自主参与需求响应,也可通过售电公司代 理参与。
需求响应
开展步骤
01 确定方案
每年3月15日 前,国网山东 省电力公司提 出年度需求响 应方案,报省 经济和信息化 委审核批复。
02 开展竞价
每年5月中上旬, 进行竞价交易, 按照补偿价格由 低到高、申报时 间由前到后的顺 序统一出清,确 定出清价格。
的补偿费用,最高暂定不超过30元(实时不超过60元)。响应量工业用户原则上不低于
500千瓦,非工业用户的约定响应能力原则上不低于200千瓦。
响应量申报按四种响应类型分别填报,补偿价格的填报不区分,实时响应按照申报价
格两倍计算。
响应量(千瓦)
价格(元)
削峰(约定)
1200
30
示例
削峰(实时)
500
60
06 结果评估
执行需求响应次 日,国网山东省 电力公司通过山 东省电力需求侧 管理平台自动记 录并判断需求响 应结果。
07 核发补偿
次年6月统计 需求响应结果 并测算补偿金 额,用户审核 确认后,完成 相关补偿资金 结算。
需求响应
申报要点
需求响应竞价交易需申报响应量和补偿价格,其中补偿价格为每响应1千瓦负荷需要
填谷(约定)
200
30
填谷(实时)
0
60
需求响应
补偿计算
参与需求响应的用户和售电公司每年至 少参与8次响应,响应不足8次的,按照响应 次数百分比获得补偿,响应不足一半的按违 约处理,不享受补偿。如因发布需求响应次 数少于4次而导致用户和售电公司响应不足, 则按照响应次数百分比(邀约次数不足8次 的,分母为实际邀约次数)获得补偿(表 1)。实时需求响应的补偿价格按照约定补 偿价的2倍计算。

山东省有序用电管理实施办法

山东省有序用电管理实施办法

附件:山东省有序用电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保证电力供需平衡,推进有序用电常态化、精细化开展,提高电力供应的安全可靠水平,确保社会生产生活秩序,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山东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有序用电管理办法》、《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发改经体〔2015〕2752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山东省境内有序用电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等相关活动。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有序用电,是指在电力供应不足、突发事件等情况下,通过行政措施、经济手段、技术方法,依法控制部分用电需求,维护供用电秩序平稳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 有序用电工作遵循安全稳定、有保有限、注重预防的原则。

第五条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全省有序用电管理工作,省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工作。

设区的市、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有序用电管理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工作。

第六条各级电网企业是有序用电工作的重要实施主体。

电力用户应支持配合实施有序用电。

第二章方案编制第七条每年1月中旬,根据全省年度电力供需平衡形势预测,结合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及近期电力运行走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组织指导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研究确定本年度全省有序用电调控目标,并分解下达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第八条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根据省里下达的有序用电调控指标,结合所辖县(市、区)电力需求走势和用电结构,组织指导当地供电公司分解下达各县(市、区)的调控指标。

第九条 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部门会同当地供电公司根据市里下达的有序用电调控指标,结合上年度有序用电执行情况及相关电力用户负荷变化,编制本辖区本年度有序用电方案建议,上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供电公司审核。

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

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各级价格主管部门推动并完善峰谷电价制度,鼓励低 谷蓄能,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实行季节电价、高可靠性电价、可中断负 荷电价等电价制度,支持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
第十二条各地区有关部门定期选择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 需求侧管理潜力较大的用户,组织有关单位为其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 提供咨询服务,并鼓励节能服务公司积极发挥作用。
第六条电力需求侧管理是实现节能减排目标的一项重要措施,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都应积极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开 展。
第七条电网企业是电力需求侧管理的重要实施主体,应自行开 展并引导用户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为其他各方开展相关工作提供便 利条件。
第八条电力用户是电力需求侧管理的直接参与者,国家鼓励其 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技术和措施。
第二十条各省级电力运行主管部门每年根据电力供需形势和 国家有关政策,组织编制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序用电方案,经本 级人民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并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
第二十一条有序用电方案实施过程中,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应组 织好信息发布、监督检查及相关统计工作,电网企业应做好配合,电力用户应按照有序用电方案采取相应措施。 第三章 激励措施
第十五条鼓励电网企业采用节能变压器,合理减少供电半径, 增强无功补偿,引导用户加强无功管理,实现分电压等级统计分析线 损等,稳步降低线损率。
第十六条鼓励用户采用符合国家有关要求的高效用电设备和 变频、热泵、电蓄冷、电蓄热等技术,合理配置无功补偿装置,加强 无功管理,优化用电方式,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和电网企业开展电力需 求侧管理。
第一章 总则
第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 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电力需求侧 管理工作。

关于印发《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的通知为加强电力市场调控,保障电力供应安全,提高电网运行质量,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需求侧管理的意见》和《全面推进电改方案》的要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联合制定了《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

现印发《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如下:一、总则本办法旨在加强对电力需求侧管理的规范和指导,促进电力市场的合理竞争和经济发展,推动能源资源的节约和环保减排,保障电能质量的稳定和安全供应。

二、管理体制电力需求侧管理机构应健全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标准,明确职责和权利,确保管理工作的顺畅运行。

电力需求管理机构应设置总部和分支机构,制定企业发展规划,组织管理、运行、保障等工作。

三、资质准入电力需求管理机构应当取得电力计量设备安装、维护资质,符合电力市场相关标准和规定,经过相关单位的认证和评定。

电力需求管理机构和相关从业人员应该接受专业培训和考核,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四、业务范围电力需求管理机构的业务范围包括能耗分析,企业能源管理,电力应急预案编制和实施,供电监测和调节,供能优化服务,电力储能和分布式电源接入管理等多个方面。

五、管理方法电力需求侧管理应当采取科学、系统、规范的手段和方法,从电用户的用电需求和能源结构角度出发,统计用电数据,分析用能质量和用电负荷等情况,提供用电建议和服务,测算能源使用效益,实现资源节约和环保减排的目标,促进用电需求的合理性和经济性。

六、服务举措电力需求侧管理机构应积极开展用户宣传教育,提高用户管理意识,组织用电安全检查和维修保养,建设和维护用户数据信息和能源监测平台等。

同时,要提供从初步咨询、方案设计到现场实施等全流程的一站式服务和支持,合理制定电力采购计划,提供供电管理和调节等服务。

七、监督管理电力需求侧管理机构应遵守市场游戏规则,遵循行业准则和法律法规,执行相关监督检查和备案手续,定期报告业务情况和能源利用状况,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领导指导和相关调研工作,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和评价,提高服务质量和形象。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电力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电力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电力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技术市场管理【发文字号】鲁经信电力[2017]93号【发布部门】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日期】2017.03.13【实施日期】2017.03.1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电力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鲁经信电力〔2017〕93号)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华能山东发电公司,华电集团山东公司,国电山东电力公司,大唐山东发电公司,华润电力华东大区,有关企业:为深入贯彻国家和省电力体制改革精神,加快推进我省电力市场建设,推进电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按照省政府工作部署,现就做好2017年我省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协同推进省内和跨省区交易统筹做好省内和跨省区交易,积极扩大跨省区交易电量规模,2017年全省市场交易总电量不低于1000亿千瓦时(用户侧)。

年初暂安排省内交易660亿千瓦时;跨省区交易220亿千瓦时,包括银东直流100亿千瓦时和锡盟特高压交易120亿千瓦时。

其余电量待华北联络线市场化比例确定后,及上海庙-山东、榆横-潍坊和扎鲁特-青州特高压线路投产后分别另行组织。

目前市场建设初期,由于交易规则和平台不同,省内交易用户、跨省区交易用户按类划分,两个市场不交叉开展交易。

我们将按照“公平合理、效益优先、相对稳定”的原则,对参与跨省区交易用户按年进行动态调整,并建立跨省区交易用户余缺电量考核机制,对于年度实际用电量小于申报电量、偏差超过10%的用户,下一年度由跨区交易调整至省内交易,且两年内不得再参与跨区交易。

针对跨省区交易环节多、市场成员复杂等实际,加强与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的沟通衔接,健全完善交易机制,逐步形成用户全电量参与交易、余缺电量考核、发用协同联动的市场机制。

二、引入售电公司参与市场在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工作的。

电力需求侧管理与服务的信息化平台建设

电力需求侧管理与服务的信息化平台建设
4 总结与成 效 分析 随着 电力需 求 侧 管理 与服 务平 台 的正式 运 行 , 供 电公 司在 客户 大户 的 管理 水平 、 不 断 增加 需求 侧 管理 的科 技 含 量 。建立 集 中监 控 系统 , 实 行 统一 的管 理 流程 , 及 时形 成相 关 的工 作 单 和报 表 , 转发 给 服 务 中心建 立 坐 席 监控 , 实行 2 4小 时监 控 , 一旦 发 现 异 常报 警 , 经 窃 电分析 后 , 对 窃 电行 为通 知 用 电检 查 班进 行 处 理 , 对 用 电异 常 的 相关 负责 部 门处理 , 大 幅提 高工 作效 率 , 节 省人 力物 力 资源 。
段不足 , 存在信息较为滞后 、 流程不够规范等问题 , 影响了供电公 司 发 展建 设 部负 责供 电公 司各项 工 作计 划 的审 批 , 负责 利 用用 电 的管 理效 果 和优质 服务 水 平 。对于 部分偷 窃 电和 违规 用 电行为 的发 M I S 系统和 G P R S需求侧管理系统监督线损是否正常 ,利用线损理
现 和查 处不 够 及 时 , 同时 在远 程 抄 表 、 线 损 统计 、 负荷控制、 计量 监 论值计算功能, 制定线损指标 , 管理 1 0 k V及 以上线路线损。信息中 察 和有 序用 电管 理 方 面 也存 在 不 足之 处 , 抄表及时性、 准 确 性 亟待 心 负 责维 护供 电公 司的 网络 安全 、 数据 库 安全 和各 项 信息 系 统 的维 提升, 线损 统 计 工作 需 要 进 一 步完 善 , 负荷 控 制 和有 序 用 电 管理 需 护 管 理 工作 , 包 括 电力需 求 侧 管 理 与服 务平 台 的数 据库 维护 、 主站 要 引进新 的技 术手 段 。 程 序 的安 装 与 维 护 , 前 置机 程 序 的安 装 与 维 护 , 能够 独 立 解 决各 种 供 电公 司按 照 “ 努 力 超越 , 追 求卓 越 ” 的工 作 思 路 , 不 断 加快 建 常见 问题 。调 度 中心 负责 本地 区 的 电网调 度工 作 , 提 供负 荷 控 制计 设 现代 公 司步 伐 , 为 响应 国家建 设 “ 智 能 数 字 化 电 网” 的号 召 , 稳 步 划 , 监 控典 型 用户 的 负荷 变化 情况 。供 电所 负 责监 督 所辖 客 户计 量 提升电网信息化管理水平 , 努力适应电网发展的形势要求 。使负荷 装 置及 用 电情况 。光 明电力 服务公 司负责终 端 、 多功 能表 、 系统 服务 器 和存 储设 备 的购置 。 控制 、 用 电监 测 更加 准 确 , 必 须 从 强化 需 求 侧 用 电现 场 管 理 与服 务 系统 的全 过 程 管理 上下 功夫 , 推 行精 细 化 、 信息 化 管理 , 提 高 对用 电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关于深入推进供给侧结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关于深入推进供给侧结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关于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好新形势下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通知(附: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修订版))【法规类别】电力工业管理【发文字号】发改运行规[2017]1690号【发布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发布日期】2017.09.20【实施日期】2017.09.2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好新形势下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规〔2017〕169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物价局、财政厅(局)、住建厅、国资委、能源局,北京市城管委,国家能源局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2010年《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印发以来,各有关部门和企业按照科学用电、节约用电、有序用电的理念,积极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在促进电力供需平衡和保障重点用户用电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电力供需形势相对宽松,电力需求侧管理面临的外部形势和内涵发生了较大变化,工作方向和重心需要及时调整。

为贯彻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关部署,促进供给侧与需求侧相互配合、协调推进,现就新形势下进一步做好电力需求侧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近年来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现行《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印发后,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各司其责、电网企业全力配合、电力用户积极参与,无论是紧张时期保平衡,还是宽松时期提能效,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都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一)有序用电不断规范,成为保障电力供需平衡的重要手段。

一是强化政策引领。

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有序用电管理办法》,明确了在电力供应不足、突发事件等情况下,政府部门、电网企业、电力用户保障电力供需平衡的责任分工,以及优先保障居民生活和公共设施用电原则,较好地贯彻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公布2017年电力市场交易用户名单的通知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公布2017年电力市场交易用户名单的通知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公布2017年电力市场交易用
户名单的通知
【法规类别】电力工业管理
【发文字号】鲁经信电力[2017]117号
【发布部门】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7.03.23
【实施日期】2017.03.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公布2017年电力市场交易用户名单的通知
(鲁经信电力〔2017〕117号)
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有关企业: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电力市场建设工作部署,我委组织各市以负面清单模式进行了用户申报和审核,并按照技改资金投入、纳税贡献等指标进行了排序,结合今年省内交易电量新增额度,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于3月9日-3月15日在山东经信网进行了公示。

现将各市提报的符合入选条件的原有用户及新增用户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入省内市场的用户今年全电量参与交易,附件中公布的2016年实际用电量仅作为交易参考。

直接参与交易的用户(即未由售电公司代理),要认真做好用电需求预
测,充分考虑下半年我省中长期交易规则出台后按月偏差考核的相关要求,安排下半年的分月电量,降低交易风险。

山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实施有序用电的紧急通知

山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实施有序用电的紧急通知

山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实施有序用
电的紧急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鲁经贸运字[2009]521号
【发布部门】山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9.12.14
【实施日期】2009.12.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山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实施有序用电的紧急通知
(鲁经贸运字〔2009〕521号)
各市经贸委(经委)、供电公司:
当前,我省经济和工业生产恢复较快,用电负荷持续攀升,电煤消耗量明显加大。

特别是进入11月份后,全省统调电厂煤炭消耗量由日均26万吨增加到30万吨以上。

由于11月份以来北方地区持续出现大风、大雾天气和暴雪灾害,电煤运输受到较大影响,我省电煤库存大幅下降, 12月5日库存已下降到277万吨,仅相当于8天的耗用量,部分电厂已跌至警戒线以下。

从目前情况分析,今后一段时期电煤供应紧张的局面有可能进一步加剧,电力供应保障形势异常严峻。

为提高电力系统运行的安全稳定性和电能利用效率,切实做好电力需求侧管理和有序用电工作,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保障有序用电重要性的认识
保障电力有序供应,关系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各市、各有关单位和企业要高度重视,认真分析、正确把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煤电运工作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强化大局意识,增强紧迫感、责任感,把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和实施有序用电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研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优化电能消费结构,提高电能利用效率,合理配置电力资源,把有限的电。

电力需求侧管理与服务的信息化平台建设

电力需求侧管理与服务的信息化平台建设

1电力需求侧管理和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以往的电力用户用电现场管理和服务过程中,相应的技术手段不足,存在信息较为滞后、流程不够规范等问题,影响了供电公司的管理效果和优质服务水平。

对于部分偷窃电和违规用电行为的发现和查处不够及时,同时在远程抄表、线损统计、负荷控制、计量监察和有序用电管理方面也存在不足之处,抄表及时性、准确性亟待提升,线损统计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负荷控制和有序用电管理需要引进新的技术手段。

供电公司按照“努力超越,追求卓越”的工作思路,不断加快建设现代公司步伐,为响应国家建设“智能数字化电网”的号召,稳步提升电网信息化管理水平,努力适应电网发展的形势要求。

使负荷控制、用电监测更加准确,必须从强化需求侧用电现场管理与服务系统的全过程管理上下功夫,推行精细化、信息化管理,提高对用电大户的管理水平、不断增加需求侧管理的科技含量。

建立集中监控系统,实行统一的管理流程,及时形成相关的工作单和报表,转发给相关负责部门处理,大幅提高工作效率,节省人力物力资源。

2电力需求侧管理与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的目标和意义根据《供电公司用电现场管理与服务系统通讯规约》、《电力需求侧管理规划》及《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的要求,电力需求侧管理与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的目的是为供电公司各级负荷人员提供完整且专业的电力负荷分析平台,为中长期的需求侧管理与电网规划,甚至负荷预测提供基础数据和分析服务。

认真做好用户用电管理、用户综合档案管理、客户服务管理、线损统计、负荷分析、负荷控制、信息报警、电压监测、购电控制、窃电分析、数据采集、远程抄表、电能计量终端管理和各种故障管理等工作的闭环控制,实现用户线损统计、客户服务、负荷控制、远程抄表和信息报警的智能化管理。

3电力需求侧管理与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的主要做法供电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是电力需求侧管理与服务平台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需求侧管理系统服务器安装与维护、系统主站的安装与维护、数据库的安装与维护、前置机程序的安装与维护、接口程序的安装与维护、制定负荷控制计划、核实用户负荷参数、监控大用户负荷变化情况、数据补召及系统故障处理等工作;负责监视系统的运行情况及数据传输的可靠性。

国家发改委要求做好国家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建设和应用工作

国家发改委要求做好国家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建设和应用工作

国家发改委要求做好国家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建设和应用工作李丽
【期刊名称】《电力需求侧管理》
【年(卷),期】2014(16)3
【摘要】2014年4月8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出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积极做好国家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建设和应用工作。

【总页数】1页(P6-6)
【关键词】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建设;国家发改委;应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
【作者】李丽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M715
【相关文献】
1.国家发改委要求:加强需求侧管理搞好电力迎峰度夏 [J],
2.加快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建设深入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 [J], 鲁俊岭
3.国家电力需求侧管理网络培训平台正式运行 [J], 杨凯
4.重视需求侧管理和研究谱写市场营销工作新篇章—国家电力公司市场营销会议纪实 [J], 王书保
5.国家发改委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主站将投运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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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开启需求响应市场试点 储能设施等参与调峰可获得补贴

山东开启需求响应市场试点 储能设施等参与调峰可获得补贴

山东开启需求响应市场试点储能设施等参
与调峰可获得补贴
7月13日,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会同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组织召开了电力需求响应市场试点宣贯电视会议,解读电力需求响应试点政策,安排部署今年试点工作。

为深入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探索用市场机制引导需求侧主动参与电网调峰,培育电力用户现货市场意识和辅助服务供应商,推动全省电网调节能力持续提升,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会同省物价局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电力需求响应市场试点工作的通知》(鲁经信电力〔2018〕244号),在全省组织开展电力需求响应市场试点工作。

我省需求响应试点工作正式启动,今年暂按150万千瓦(含50%响应储备)需求响应量组织实施,7月底前完成试点用户确认工作。

“十三五”以来,新能源快速发展,省外来电大幅增长,我省煤电比重持续降低,电力供应结构逐步向清洁化、受入型转变。

随着城镇化的快速发展,电网峰谷差也在逐年加大,电网调峰、新能源消纳和冬季民生供热保障矛盾凸显。

电力需求响应市场试点启动后,将通过经济激励政策,引导用户主动改变用电方式,采用负荷管控措施,调节电网峰谷负荷,缓解供需矛盾,这也为用户今后参与辅助服务市场和电力现货市场提前做好人才和技术储备。

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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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关于做好我省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用户接入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山东电力集团公司
•【公布日期】2014.07.28
•【字号】
•【施行日期】2014.07.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
正文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关于做好我省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用户接入工作的通知
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供电公司:
为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了《关于做好国家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建设和应用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14〕734号),国家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于6月底正式上线运行。

我省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作为国家平台的子站,经过前期建设,也于近日上线试运行。

为做好我省平台的建设与应用工作,按照建设进度安排,现就做好平台用户接入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是深化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技术支撑
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是运用信息化手段促进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广泛深入开展的技术支撑,可以搭建起电力用户、电能服务商、电网企业、政府部门之间的公共交流服务桥梁,向全社会提供最全面、最权威的电力需求侧管理信息,更好地发挥电力需求侧管理在保障电力供应、提高电能利用效率、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服务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

平台通过电网电力运行数据、用电需求
信息,能够准确反映电力供需形势,分析各行业和相关经济指标的运行情况及走势,便于政府部门及时制定电力需求响应、电力供应保障等政策措施;通过对接入用户的数据采集、整合、分析,支持电能服务商开展电能优化服务,提升用户电能精细化管理水平,降低用电成本,促进节约用电、科学用电,提高电网经济运行和供需平衡水平。

二、接入用户是平台建设应用的重点内容
用户电能优化管理是需求侧管理的重要工作,也是平台设计建设的主要功能之一。

目前,我省部分行业的用电管理仍较为粗放,用电精细化管理的技术、制度和手段还很不完善,平台为这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技术支撑。

通过在用户侧配电枢纽和重要用电设备上安装电力需求侧采集终端,采集电能、电力、温度等实时数据并传送至系统平台,由电能专家开展分析、诊断,为用户提供电能管理整套解决方案,帮助用户实时、形象的了解用电情况,并通过优化改造用电方式等一系列措施,达到降低电力负荷,节约用电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和管理水平的多重效果。

目前,平台基本功能已经建设完成,接入典型示范用户、积累电能优化管理经验,是当前平台建设应用的重点环节。

经研究,在平台试运行阶段,组织接入首批用户,由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免费安装电力需求侧采集终端,并组织电能服务企业免费进行用能诊断服务,提供诊断报告,企业根据报告自愿选择合作方式。

平台正式运行后,将对示范用户经验进行总结推广,后续各类用户采取同电能服务商合作等方式自行协商接入平台,不再统一要求和免费安装。

三、工作实施安排及要求
为便于工作组织、经验总结和推广应用,本批接入平台用户原则上少而精,突出示范作用。

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供电公司要积极衔接配合,共同做好用户筛选、接入平台工作。

1.精心筛选用户,优先选取不同行业、代表性强、负荷优化潜力较大的企业
推荐接入平台。

2.每市推荐企业原则上不多于5家,济南、潍坊因本市平台已在建设中,原则可放宽至10家。

3.已获得2013年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资金项目补贴的企业应积极接入平台,进行效果跟踪和后期管理。

有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做好项目的对接、申报工作。

4.请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供电公司研究确定本市推荐接入企业名单,填写申报表(附件),于8月7日前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电力处联系人:孙伟
联系电话:86062777 邮箱:****************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营销部联系人:王志梁
联系电话:80126229 邮箱:****************
附件:山东省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推荐接入企业申报汇总表(略)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2014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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