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线路技术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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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前言 (2)
1 范围 (3)
2 总则 (3)
3 电缆管道 (3)
3.1 一般规定 (3)
3.2 管材 (3)
3.3 设计要求 (3)
4 直埋电缆 (4)
4.1 概述 (4)
4.2 设计要求 (4)
5 电缆桥架 (6)
6 配管敷设 (6)
6.1 暗配线路 (6)
6.2 明配管线路 (6)
6.3 配管线路管材的选用 (7)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关于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标准研究与编制项目启动会议纪要》(集团公司[2006]第1号)编制的。

本标准共分7章。

本标准主要内容有:
电缆管道、直埋电缆、电缆桥架、配管敷设。

主编单位: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
参编单位:中国石化集团洛阳石油化工工程公司
中国石化集团上海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集团宁波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集团南京设计院
主要起草人:张 欢 于文迅 黄步余
本标准于2008年首次发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信线路设计的原则、内容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石化新建石油炼制、石油化工建设项目中电信线路的设计和施工。

2 总则
3.1 电话线路的用户配线与计算机网络布线宜采用综合布线方式,其他各系统的线路均各自独立组成网络。

3.2 电话线路网可包括行政管理电话系统、调度电话系统和接至厂内的市内电话等电话线路。

传输电平不超过7.8dB的低电平信号传输线亦可组合在电话线路网的同一条电缆中。

3.3 电话线路可采用交接配线和直接配线。

3.4 电话电缆线路的容量应根据近期用户数及电缆芯线使用率确定。

电缆芯线的使用率宜采用表3.4规定的数据。

表3.4 电缆芯线的使用率
电话电缆敷设路由 电缆芯线的使用率,%
电话站至电话站 85~95
电话站至交接设备 85~95
电话站或交接箱至不复接的分线设备 60~80
电话站或交接箱至复接的分线设备 70~90
3.5 电信线路宜采用电缆桥架敷设和管道敷设方式,局部可采用穿管沿工艺管架架空敷设和直埋敷设等方式。

3.6 电信线路设计应做到经济合理、使用维护方便,并避开易使电缆损伤的地方,减少与其它管线等障碍物的交叉和跨越。

3 电缆管道
3.1 一般规定
在要求线路隐蔽又不宜直埋的区域(如厂前区)内,电信线路宜采用电缆管道敷设方式。

电缆管道方式主要用于主干电缆或电缆容量大、条数多的重要配线电缆的路由上。

3.2 管材
电缆管道宜采用双壁波纹管和栅格管材质可为混凝土管、水泥管、钢管、塑料管等。

3.3 设计要求
3.3.1 电缆管道敷设应有一定的倾斜度,以利于渗入管内的地下水流向人孔,管道的坡度以2.5‰~4‰为宜,可利用地势获得坡度。

3.3.2 管道段长应根据人孔位置而定,在直线路由上,不宜超过200m。

3.3.3 管道的位置应便于施工和维护。

3.3.4 管道位置不宜穿越其他地下管线的检查设施,不宜在人孔或手孔中穿越其他地下管线。

3.3.5 管道与其他地下管线的最小净距应符合表3.3.5的规定。

表3.3.5 电信管道与其它管线或建筑物基础的最小净距 单位:mm 名称
平行净距 垂直净距 电力电缆35KV 以下
500 500 给水管 1500 150 排水管 1000 150 热力管 1000 250 建筑物基础 1500 - 煤气管 2000 150 道路边石 1000 - 电力线电杆
1000
-
3.3.6 电缆管道占地的最小宽度应以人孔建筑的可能为依据,最小宽度不宜小于2m。

3.3.7 管道的埋深宜为0.8m~1.2m。

除采取特殊技术措施外,管顶至车行道路面的最小间隔不应小于0.7m;管顶至铁路路面的最小间隔不应小于1.5m。

3.3.8 人孔处的管道顶与人孔上覆内表面与人孔基础内表面间不应小于0.3m。

3.3.9 管孔数应根据远期发展的需要来确定,适当考虑备用管孔。

3.3.10 电缆管道的管孔孔径与电缆外径的大小,应符合下式的要求:
65
.0≤A a
…………………………………………(3.3.10) 式中:
a —— 电缆的截面积,mm 2; A —— 管孔总截面积,mm 2。

8.0≤D d
(2)
式中:
d —— 电缆直径,mm; D —— 管孔直径,mm。

4 直埋电缆
4.1 概述
当要求电缆线路安全、隐蔽,电缆容量不大,且用户点比较稳定时,宜采用直埋电缆线路。

4.2 设计要求
4.2.1 直埋敷设的电缆,应按下列规定选用:
a) 在地形平坦或坡度小于等于30°,土壤比较干燥的地段,宜采用钢带铠装电缆; b) 在坡度大于30°的地段,或由于局部地基不稳有可能使电缆受到较大张力时,宜采
用钢丝铠装电缆,并应采取加固措施;
c) 敷设在大段落强腐蚀性地区的电缆,应采用二级防腐护层电缆。

4.2.2 确定直埋电缆线路路由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应符合总平面设计对地下管线断面分配的要求,并满足表4.2.2中直埋电缆与其它管线和建筑物的间距要求;
表4.2.2 直埋电缆与其它管线和建筑物的最小净距 单位:mm 其它管线和建筑物 平行净距,mm 垂直净距,mm
电力电缆35kV以下 500 500 给水管(直径300mm~500mm) 1000 500
排水管 1000 500
热力管 1000 500
建筑物散水边缘 500 -
建筑物(无散水) 1000 - 煤气管(压力≤300kPa) 1000 500
排水沟 800 500
绿化树木 750 - 注:如按直埋电缆按表中最小净距布置困难时,经采取防护措施后,可适当缩小其净距。

b) 应尽量埋在靠近主要用户一边道路的边侧,不应往返穿越道路;
c) 应尽量短直,安全稳定,便于施工和维护;
d) 应尽量避开易使电缆损伤的地方,并减少与其它管线等障碍物的交叉跨越;
e) 不应敷设在预留用地或规划未定的场所;
f) 应尽量避开含有强腐蚀介质的地段。

4.2.3 直埋电缆的埋深,厂区内不宜小于0.7m;厂外田野地区不宜小于1.2m;岩石地段不宜小于0.5m。

当埋深不足0.5m时,应采用钢管保护。

4.2.4 直埋电缆的保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电缆上下应各铺0.1m厚的细砂或细土;
b) 电缆上方应加红砖或混凝土板覆盖,且所用覆盖物宜与邻近电力电缆上的覆盖物相 区别;
c) 电缆与其它管线、铁路、道路、装置内检修道、排水沟及各种地下管沟、电缆沟 交叉时,宜穿钢管保护;与热力管交叉时宜穿石棉水泥管保护。

保护管长度在交叉处两侧宜各
伸出不小于1m;
d) 电缆埋设于冰冻层时,电缆上下应铺设粗砂;
e) 电缆引上地面时,应采用钢管或角钢保护,其保护长度宜为地面下0.3m;地面上在 厂区内不宜小于2.0m;生活区不宜小于2.5m。

4.2.5 直埋电缆的接头应加套管保护,宜将保护套管两端堵塞,以防压和防潮。

保护套管宜采用硬塑料套管、钢套管,管长为0.6m~0.8m,管内径宜不小于电缆接续套管外径的1.3倍,管上应覆盖红砖保护;
4.2.6 直埋电缆线路在下列地点应设标志:
a) 直线段每隔200m~300m处;
b) 电缆接续点、分歧点、盘留处;
c) 电缆路由改变方向处;
d) 与其它管线交叉处;
e) 穿越铁路、公路、厂内道路等处的两侧,以及个别特殊需标志的地点。

5.2.7 电缆标志宜采用混凝土桩埋设在电缆路由上;在电缆路由拟设标志处的附近有可利用的永久性目标物(如建、构筑物、管墩、管架、立柱等)时,可在其上标明电缆位置作为标志。

5 电缆桥架
5.1 室内桥架宜敷设在吊顶内或沿建筑物的墙、梁、楼板架设;室外桥架,宜在工艺管架一侧或上方平行架设,如无管架可用时,需自设立柱支撑。

5.2 两组电缆桥架在同一高度平行敷设时,其间净距不宜小于0.6m。

5.3 电缆桥架(槽)应接地,其接地线与电气接地网连接。

6 配管敷设
6.1 暗配线路
6.1.1 一般规定
电信线路在下列情况下,应采用暗管配线方式:
a) 建筑物要求管线隐蔽;
b) 采用明管配线不易敷设或绕道太远。

6.1.2 暗配线路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a) 主干电缆的位置宜接近配线中心。

建筑物沉降缝或伸缩缝两侧的用户宜分别由本侧的电缆配线;
b) 暗配保护管的设计, 应满足配线电缆的要求。

上升管路应进入每层的电缆暗线箱。

每隔若干楼层宜设置电缆暗线箱间的联络管。

主要上升管路宜设置备用管;
c) 用户线不宜与配线电缆穿放在同一根管内。

穿放用户线管路的管径,不宜超过25mm;
d) 穿放电缆的暗管管径利用率宜为50%~60%,弯管路的管径利用率宜为40%~50%;
e) 穿放绞合导线的暗管管子截面利用率宜为20%~25%,穿放平行导线时,管子截面利用率宜为25%~30%。

6.1.3 暗配线路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暗管直线敷设长度不宜超过30m,超过时,应加装接头盒等装置;
b) 暗配管线路需要在施工时同时设置壁龛、接线盒、出线盒等;
c) 暗配线应尽量避免穿越建筑物的沉降缝或伸缩缝,如必须穿过建筑物的沉降缝或伸缩缝时,管线应作伸缩或沉降处理;
d) 弯管路的中心夹角不应小于90°,如有两次弯曲,其弯曲处应分别靠近管子两端,暗线箱或检查箱间的距离不应超过15m,并不得有S弯;
e) 在无垫层的地坪内埋设用户管路时,宜利用板缝、管孔布管。

f) 暗配管线路需采用暗式附件,塑料管配线的附件用塑料制品,金属管的配件应尽量 采用金属制品。

6.2 明配管线路
6.2.1 一般规定
电信线路在下列情况下,应采用明管配线方式:
a) 沿建筑物或管架敷设的易受外界损伤的线路;
b) 在线路路由上,其它明敷管线及障碍物较多,不宜直接敷设的线路;
c) 装置内沿工艺管架单独敷设的线路;
d) 在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内敷设的线路;
e) 易受电磁干扰和危险影响的线路。

6.2.2 明配管线路技术要求应符合下列要求:
a) 选择明管配线的路由,宜避免接近高温、高压、潮湿及强烈机械震动的地段。

b) 明配管线的敷设高度应根据具体条件而定,宜为3m~5m,分线设备的安装高度宜为2m~3m;
c) 线路直线敷设时,每隔30m加装接线盒等装置;
d) 明配管路的弯曲角度不得小于90°,穿放导线的管子弯曲半径一般为其外径的6倍;穿放电缆时,管子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其外径的10倍;
e) 明配管线用吊架、支架敷设或沿墙安装时,固定点间最大允许距离(m)应符合表6.2.2-1的规定。

表6.2.2-1 明配管线固定间距
配管类别
管直径,mm
钢管 硬塑料管
水平或垂直间距,mm水平,mm垂直,mm 15~20 2.0 0.8 1.0
25~32 2.5 1.2 1.5
40~50 6.0 1.5 2.0 h) 明配电信管线与其它管线的最小净距应符合表6.2.2-2规定。

表6.2.2-2 明配管线与其它管线的最小净距
名称 平行净距,mm交叉净距,mm
电力线 150 50
给水管 150 20
压缩空气管 150 20
热力管(不保温) 500 500
热力管(保温) 300 300
煤气管 300 20
输油管(保温) 300 300 输油管(常温不保温) 150 20
输油管(高温不保温) 500 500 注:电信管线在热力管或高温输油管下方或旁边平行敷设时的净距。

电信管线不宜在这些管线的上方平行敷设。

6.3 配管线路管材的选用
6.3.1 暗配管线路,在下宜采用普通水煤气输送钢管或塑料管。

在易受重压的地段或底层地坪下敷设时,
宜采用管壁较厚的水煤气输送钢管。

在有腐蚀性土壤的地段,且不承受较大重压时,宜采用塑料管(硬聚氯乙烯管、聚丙烯电线管)。

6.3.2 在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明配管宜采用管壁较厚的镀锌钢管(镀锌水煤气输送钢管)并应隔离密封;在有腐蚀性气体的环境宜采用硬塑料管。

6.3.3 在易受电磁干扰和危险影响的场合,应采用钢管并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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