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药品购进
卫生所药品购进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卫生所药品管理,确保药品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卫生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卫生所药品的购进、验收、储存、养护、销售及使用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购进药品。
2. 质量第一:确保购进的药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3. 安全有效:保障药品使用安全,提高治疗效果。
4. 规范管理:建立健全药品管理制度,确保药品购进全过程可追溯。
第二章药品采购第四条药品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药品供应商。
第五条药品采购前,需进行市场调研,了解同类药品的市场价格和供应情况,确保采购价格合理。
第六条药品采购需签订正式的购销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药品采购应经卫生所负责人审批,并备案存档。
第三章药品验收第八条药品到货后,由专人负责验收,验收内容包括:1. 药品外观检查,确认药品包装完好无损。
2. 检查药品的批号、有效期、规格、数量等是否符合合同要求。
3. 验收药品的检验报告,确保药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第九条验收不合格的药品,应及时通知供应商退回或更换。
第十条验收合格的药品,应立即入库,并做好入库登记。
第四章药品储存与养护第十一条药品储存应按照药品性质分类存放,确保药品不受外界环境影响。
第十二条药品储存区域应保持清洁、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第十三条药品储存温度和湿度应符合药品说明书的要求。
第十四条定期对药品进行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处理。
第十五条药品养护人员应定期对药品进行养护,确保药品质量。
第五章药品销售与使用第十六条药品销售应严格按照处方或医嘱进行,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第十七条药品销售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能够为患者提供正确的用药指导。
第十八条药品销售记录应完整、准确,便于追溯。
第十九条药品使用前,应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批号等信息,确保无误。
药房财务管理制度
药房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药房的财务管理,规范药品的购进、销售、储存和核算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品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药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药房药品的购进、销售、储存和核算等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准确性。
第四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确保药房药品的合法、合规、安全、有效;提高药房的经济效益;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药品购进管理第五条药品购进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药品质量标准,确保药品质量。
第六条药品购进必须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购进,并与供应商签订购销合同。
第七条药品购进价格必须合理,购进价格不得高于国家规定的最高零售价。
第八条药品购进必须建立真实、完整的购进记录,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生产批号、有效期、生产企业等信息。
第三章药品销售管理第九条药品销售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药品质量标准,确保药品安全、有效。
第十条药品销售必须向患者提供真实、准确的药品信息,包括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等内容。
第十一条药品销售必须建立真实、完整的销售记录,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销售日期、患者姓名或名称等信息。
第十二条药品销售价格必须合理,销售价格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零售价。
第四章药品储存管理第十三条药品储存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药品质量标准,确保药品质量。
第十四条药品储存必须建立真实、完整的储存记录,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有效期、储存条件等信息。
第十五条药品储存必须按照药品的特性和储存要求进行储存,确保药品的安全、有效。
第十六条药品储存必须定期进行盘点,确保药品的实际库存与账面库存相符。
第五章财务核算管理第十七条财务核算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确保财务核算的真实、准确、完整。
药品购进的管理制度
药品购进的管理制度1. 引言药品购进的管理制度是指医疗机构为确保药品供应安全、优化药品采购流程与控制药品采购风险而制定的一整套规范和流程。
有效的药品购进管理制度有助于提高医疗机构的运作效率,并确保患者能够获得安全、合理的药物治疗。
2. 目的药品购进的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医疗机构在购买药品时能够遵守法律法规,合理选择供应商,并确保从采购到配送的全过程都符合标准化的操作要求。
同时,药品购进的管理制度也帮助医疗机构对药品采购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防止腐败及其他违规行为,维护医疗机构的声誉。
3. 购进程序3.1 采购需求确认在购进药品之前,医疗机构需确保药品的采购需求是真实存在的,并经过专业人员的审核和确认。
该过程包括对药品种类、数量、质量标准等因素的评估和确定。
3.2 供应商选择医疗机构在选择供应商时,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并依据采购规则和程序进行选择。
选择供应商的依据通常包括供应商的信誉度、生产能力、服务质量和价格等方面的考量。
3.3 采购合同签订一旦选择好供应商,医疗机构需要与供应商签订正式的采购合同。
采购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药品的型号、数量、价格、交货期限、支付方式等具体要求。
3.4 药品配送与验收供应商在按照合同约定将药品配送至医疗机构后,医疗机构需要对药品进行验收。
验收的内容主要包括身份验证、数量确认、包装完好性检查和质量抽检等。
只有通过验收的药品才能进入药房或药品仓库进行存放和使用。
3.5 采购记录与数据管理医疗机构需要建立完善的采购记录和数据管理系统,确保对所有采购行为进行记录和追踪。
采购记录应包括采购日期、药品名称、规格、数量、供应商信息、采购人员等详细信息,以便后续的审计和管理。
4. 内部控制措施为保障药品购进的合规性和透明性,医疗机构需要建立一系列内部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严格的授权制度:明确药品采购的责任人和权限,确保采购人员只能在授权范围内进行采购操作。
购进药品质量管理制度范文(4篇)
购进药品质量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药品质量管理工作,确保药品质量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涉及药品质量管理的工作。
第三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药品质量管理体系,负责全面监管本单位的药品质量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单位药品质量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公正、透明、高效的原则。
第五条本单位药品质量管理工作应与相关部门协作,共同推进。
第六条本制度的内容包括药品质量管理的目标、职责、权限、工作流程、监督检查等。
第二章目标与任务第七条本单位药品质量管理的目标是确保药品质量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
第八条本单位药品质量管理的任务包括:1. 制定、完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和规范;2. 负责药品质量监管,对进口、生产、经营、使用的药品进行监督检查;3. 组织开展药品质量安全培训、宣传和科普工作;4. 处理药品质量问题,及时回应并采取相应措施;5. 其他与药品质量管理相关的工作。
第九条本单位药品质量管理的重点工作是:1. 加强对生产企业的药品质量监管;2. 加强对流通环节的药品质量监管;3. 加强对医疗机构的药品质量监管;4. 开展药品质量安全宣传教育工作;5. 积极参与药品质量管理相关的国内外合作和交流;6. 做好药品质量监管的网络与信息化建设。
第三章药品质量管理职责与权限第十条药品质量管理职责:1. 制定、完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和规范;2. 负责药品质量监管,对进口、生产、经营、使用的药品进行监督检查;3. 组织开展药品质量安全培训、宣传和科普工作;4. 处理药品质量问题,及时回应并采取相应措施;5. 其他与药品质量管理相关的工作。
第十一条药品质量管理权限:1. 依法对进口、生产、经营、使用的药品进行监督检查;2. 紧急情况下可以采取控制、强制措施;3. 可以要求药品企业提供相关药品质量资料;4. 对药品质量问题可以作出处理、停产、撤销生产许可证等决定;5. 其他与药品质量管理相关的权限。
门店药品销售质量管理制度(三篇)
门店药品销售质量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门店药品销售行为,保障消费者的用药安全,提高服务质量,制定本制度。
二、药品购进1. 门店药品购进必须从合法合规的药品供应商购进,保证药品的质量安全。
2. 购进药品必须查验药品的有效期、生产日期、批号等相关信息,并记录在购货记录中。
3. 严禁购进过期、伪劣、假冒药品。
三、药品入库1. 门店药品入库必须由专人负责,核对药品的品名、规格、数量等信息,并记录在入库记录中。
2. 入库的药品必须按照药品特性进行分类存放,保证药品的存储环境符合要求。
3. 药品入库时必须对药品的有效期进行检查,严禁存放过期药品。
四、药品销售1. 门店药品销售必须由持有医药执业许可证的合格人员进行,且必须在开展医药销售业务的经营场所进行销售。
2. 在药品销售过程中,必须向顾客提供详细的药品说明书或者药品相关信息,保证顾客了解药品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和副作用等信息。
3. 药品销售时必须查验药品的有效期,严禁销售过期药品。
4. 药品销售时必须开具正规的销售票据,保留有效期为2年。
五、药品退换1. 门店对于销售的药品不接受退换,除非药品存在质量问题。
2. 发生药品质量问题的,须及时向供应商反馈,并保留相关证据和物品,以备日后追溯和处理。
3. 门店不得将退换的药品重新销售,必须采取合理措施将有问题的药品进行销毁。
六、药品管理1. 门店必须建立药品管理台账,记录每一批次药品的购进、入库、销售、退换等情况,保证药品的追溯能力。
2. 门店必须建立药品库存管理制度,合理控制药品库存量,防止过期药品滞销。
3. 对于长期不销售的药品,门店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如发现过期药品,要及时销毁。
七、处罚措施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根据违规程度采取不同的处罚措施,轻则警告、扣分,重则停业整顿、吊销执照。
八、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将进行及时修订,并进行内部培训。
门店药品销售质量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门店药品销售质量管理行为,保障消费者安全,保证药品质量,提升门店形象和信誉,特制定本制度。
第七章 药品管理法
6、药品经营应遵守的规定
(1)购进:购进药品必须建立执行进货检查 验收制度,不符合规定者不得购入 (2)购销记录 (3)销售 (4)调配处方:必须经过核对;拒绝调配有 配伍禁忌或超剂量者 (5)保管:制定和执行药品保管制度 (6)城、乡集贸市场不得出售中药材以外的 药品
(三)药品管理:23条
1、药品注册管理 新药的定义:未曾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 药品。 新药临床研究的审批和新药生产审批的规 定 新药需经SFDA批准,方可进行临床试验 新药需经SFDA批准,方可取得新药证书 GLP和GCP GLP ---《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 GCP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七)“法律责任”。药品管理法共29 条(73条—101条),实施条例共20条(第 63-82条),是药品管理法的法律责任的规 定。
1.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是指人们对自己违法行为所应 承担的带有强制性的否定性法律后果
2.法律责任的分类
₪ 行政责任:是指因违反行政法而承担的法律责任, 包括具有行政惩罚性的法律责任。
• 3.药事管理行政法规 由国务院制定、发 布的药事管理行政法规有:《药品管理法 实施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 条例》、《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 《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中药品种保 护条例》、《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 例》、《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制度的决定》等。
一、现行《药品管理法》的特点及 意义
• (10)禁止生产、销售假药 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假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 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 不符的; • 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 种药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 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 的 变质的 被污染的 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 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 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 围的
安全管理制度之药品购进的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2023-11-06CATALOGUE目录•药品购进概述•药品购进流程•药品购进的风险管理•药品购进的质量管理•药品购进的监督与考核•药品购进管理制度的实施与改进01药品购进概述药品购进是指医疗机构为满足医疗需求,从药品生产商或药品经销商处购买药品的行为。
药品购进是医疗机构开展诊疗活动过程中必不可少的环节,也是确保患者安全和医疗服务质量的重要保障。
药品购进的概念医疗机构应当从具有合法资质的药品生产商或经销商处购进药品,确保药品来源合法、正规。
合法性原则质量优先原则公开透明原则医疗机构在购进药品时应当注重药品质量,确保所购进的药品安全、有效、质量可控。
医疗机构应当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依法进行药品采购,避免出现腐败和不正当交易。
03药品购进的原则0201药品购进是医疗机构满足患者医疗需求的重要手段,也是开展诊疗活动的必要前提。
药品购进的重要性保障医疗需求通过合法渠道购进药品,可以避免假冒伪劣药品流入医疗机构,从而确保患者安全和医疗服务质量。
确保药品安全合理的药品购进可以降低医疗机构的采购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同时也有利于控制药品价格,减轻患者负担。
降低成本02药品购进流程供应商的选择与评估产品质量评估对供应商提供的药品进行质量评估,包括药品成分、包装、有效期等,确保符合企业和患者的需求。
合作历史考察了解供应商的合作历史和信誉,优先选择有良好合作记录的供应商。
供应商资质审核确保供应商具备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并核实其资质和信誉。
根据企业药品库存、销售情况以及患者需求等因素,制定合理的药品采购计划。
需求分析根据采购计划,编制相应的采购预算,确保采购过程的合理性和经济性。
预算编制经过相关部门审批,确保采购计划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审批流程采购计划的制定与审批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药品品种、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时间等关键条款。
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进行审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企业的利益。
合同审核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按量采购药品,确保药品供应的及时性和稳定性。
医院购进药品相关制度范本
医院购进药品相关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购进药品的行为,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购进药品的整个过程,包括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分发、退货等环节。
第三条医院购进药品应遵循合法、合规、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药品的来源合法、质量可靠、价格合理。
第二章采购管理第四条医院应设立药品采购部门,负责药品的采购工作。
药品采购部门应具备熟悉药品法律法规、药品知识的专业人员。
第五条医院采购药品应通过合法的渠道,选择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GMP证书等相关资质的企业作为供应商。
第六条医院应与供应商签订购销合同,明确药品的质量、价格、供应期限、售后服务等内容。
第七条医院采购药品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药品注册批件、药品质量标准等相关规定进行,确保药品的适应症、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等信息准确无误。
第八条医院采购药品的数量应根据实际需求确定,避免过多库存积压,造成药品过期、损耗等问题。
第三章验收管理第九条医院应设立药品验收部门,负责药品的验收工作。
药品验收部门应具备熟悉药品法律法规、药品知识的专业人员。
第十条医院验收药品应严格按照药品验收程序进行,对照随货单据,对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生产批号、有效期等进行逐一检查。
第十一条医院验收药品时,应抽取样品进行质量检验,确保药品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二条医院应建立药品验收记录,详细记录药品的名称、生产厂家、生产批号、有效期、数量、验收日期、验收人员等信息。
第四章储存管理第十三条医院应根据药品的特性,合理设置药库、药房,确保药品的储存条件符合药品说明书或包装上标注的条件及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医院应对库存药品进行定期养护,对过期、污染或变质等不合格产品应及时清理出库,避免影响患者用药安全。
第十五条医院应采取必要的冷藏、防冻、防潮、防虫、防鼠等措施,保证药品的质量。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药品采购管理,保证临床用药安全、合理、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药品的采购、储存、供应和管理。
第三条药品采购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药品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第二章药品采购部门和职责第四条医院药剂科是唯一授权从事医院药品采购业务的部门。
其他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从事药品采购业务。
第五条药剂科应设置药品采购员负责药品的采购工作。
药品采购人员必须具有药士以上职称,并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技术知识。
第六条药剂科应建立健全药品采购管理制度,对药品采购全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三章药品采购渠道和供应商管理第七条药品采购渠道必须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确定。
第八条医院药品网上采购必须经过《山西省药械采购平台》进行采购。
第九条所采购药品必须为医院正式引进的品种,临时急救药品除外。
新引进药品应符合医院新药引进规则。
第十条药剂科必须将供货单位的证照复印件、盖红章的销售人员单位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存档备查。
第十一条药剂科应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确保其具备良好的信誉和质量保障能力。
第四章药品采购计划和审批第十二条采购人员根据临床需要,依据医院基本用药目录科学地在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各项规定的情况下制定采购计划,交药剂科主任初审,主管院长审核同意后方能采购。
第十三条新品种必须由临床科室提出申请,药剂科初审,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通过后方可采购。
第十四条采购人员不得采购非药保健品及无批准文号、无厂牌、无注册商标的药品供临床使用。
第十五条采购计划应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产地、供应商等信息,并注明采购理由和预期用途。
第五章药品采购合同和验收第十六条药剂科与供应商签订药品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七条合同应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交货时间、质量标准、验收标准、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
药店药品购进管理制度
药店药品购进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药店药品购进管理,确保药品质量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本药店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药店药品购进的全过程管理,包括药品采购、验收、储存、销售等环节。
第三条本药店应建立健全药品购进管理制度,明确药品购进管理职责,加强药品购进环节的质量控制,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第二章药品采购第四条药品采购应遵循合法、合规、安全、有效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药品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药品来源合法、质量可靠。
第五条采购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药品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采购人员应定期接受药品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提高药品采购管理水平。
第六条药品采购应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药品生产企业和供应商,建立合格供应商档案,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和审核。
第七条药品采购应建立严格的采购记录制度,记录内容包括: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药品名称、规格、生产批号、有效期、批准文号,采购数量、采购价格、采购日期等。
采购记录应真实、完整、可追溯。
第八条采购药品时,应查验供应商的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注册证书等相关资质证明文件,确保供应商合法合规。
第九条采购进口药品时,应查验进口药品注册证书、检验报告、进口药品通关单等文件,确保进口药品合法合规。
第十条采购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时,应进行严格审核,确保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合法合规。
第三章药品验收第十一条药品验收应严格按照药品质量标准进行,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第十二条药品验收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药品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验收人员应定期接受药品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提高药品验收管理水平。
第十三条药品验收应建立严格的验收记录制度,记录内容包括:药品名称、规格、生产批号、有效期、批准文号,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验收数量、验收日期等。
验收记录应真实、完整、可追溯。
药店药品购进管理制度范本
药店药品购进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药店药品购进管理,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合理用药,提高服务质量和经济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药店内所有药品的购进管理,包括货品的选择、采购、验收、入库和库存管理等。
第三条药店应设立药品采购管理部门,具备相应的人员、设备和工具,保证购进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药品选购第四条药店应结合市场需求和药店经营特点,科学确定药品选购的范围和品种。
第五条药店应优先选择国家批准的、质量信誉好的药品供应商,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确保药品的质量和供应的可靠性。
第六条药店应根据经营范围和市场需求,建立合理的药品库存量和品种,保证药店的正常运营。
第三章药品采购第七条药店药品采购按照计划采购和临时采购两种方式进行。
第八条药店应根据经营需要,制定年度、季度和月度的采购计划,并及时进行调整和修订。
第九条药店应根据采购计划,向供应商发出正式的采购订单,并确保订单的准确和及时。
第十条采购人员应根据采购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的资质、信誉、价格和药品质量等进行评估,选择合格的供应商。
第四章药品验收第十一条药店应设立专门的验收区域,配备相应的设备和工具,保证药品验收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十二条药店应指定专人进行药品的验收工作,验收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十三条药店应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对采购的药品进行质量检验,确保药品的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四条药店应对每批次的药品进行详细记录,包括品名、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并保留相关检验报告。
第五章药品入库第十五条药店应设立专门的药品入库区域,按照药品的不同特点和要求,设置相应的存储设备和工具。
第十六条药店应制定科学的药品入库管理流程,确保药品的存储安全和有效期管理。
第十七条药店应对入库的药品进行核对,包括品名、规格、数量和质量等信息,确保采购的药品与验收的药品一致。
第十八条药店应及时将入库的药品进行分类、编码和标识,保证药品库存管理的准确性和实时性。
药店药品购进管理制度范文(3篇)
药店药品购进管理制度范文(一)药品进货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合同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购进。
(二)进货人员须经专业和有关药品法律法规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三)购进药品以质量为前提,从具有合法证照的供货单位进货。
(四)购进药品要有合法票据,并依据原始票据建立购进记录,购进记录载明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货日期、生产企业、药品通用名称、商品名称、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期等内容。
票据和购进记录应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五)购进进口药品要有加盖供货单位质管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随货同行,实行进口药品报关制度后,应附《进口药品通关单》。
(六)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的审核必须按照“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审制度”的规定执行,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和“首营品种审批表”,并进行相应的质量审查,经审批合格后方可经营。
(七)购进药品的合同要有明确的的质量条款内容。
(八)定期对时货情况进行质量评审,一年至少____次。
认真总结进货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加以分析改进。
药店药品购进管理制度范文(2)一、目的与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药店药品的购进管理程序,确保药店药品的质量、安全和合规性,维护药店经营的正常秩序。
本制度适用于药店所有药品的购进管理工作。
二、定义1. 药品:指符合国家药品管理法规要求的具有药理活性的物质,包括西药、中药、保健品等。
2. 药店:指持有合法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或者第三方药店经营药品。
3. 药品购进:指药店通过合法渠道采购药品,包括从药厂、批发商、代理商等处购买合规药品。
三、药品供应商的选择1. 药店应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要求选择合格的药品供应商。
2. 药店应定期对已选择的药品供应商进行评估,包括供应商的企业信用、产品质量、价格合理性等方面的考核。
3. 药店应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责和义务,规定药品的质量标准、退货、索赔等事项。
药品购进管理制度范文
药品购进管理制度范文1. 背景和目的药品购进是医疗机构药品管理的重要环节,对于保证医疗机构药品的质量、安全和合理使用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药品购进管理工作,提高药品管理水平,制定本药品购进管理制度,保障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行和病患的用药安全。
2. 适用范围本药品购进管理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各级药房、药库,包括统一采购的药品和委托采购的药品。
3. 购进流程3.1 提交申请:相关部门根据需求,填写药品购进申请表,并注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
3.2 审核批准:药品购进申请表由相关部门提交给药品管理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出具购进批准文件。
3.3 寻求供应商:根据购进批准文件,药品管理部门寻找合格的供应商,并与供应商进行谈判和比价。
3.4 签订合同:确定供应商后,药品管理部门与供应商签订购销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3.5 药品验收:供应商交付药品后,药品管理部门按照药品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包括药品的数量、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等。
3.6 入库验收:药品管理部门将验收合格的药品进行入库,入库时进行药品的核实和记录。
3.7 药品分发:药品管理部门按照医疗机构的需要,将入库的药品进行分类、标识和分发给各个药房、药库。
3.8 药品信息更新:药品管理部门将购进的药品信息及时更新到药品管理系统中,确保药品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 质量管理4.1 选定供应商:药品管理部门通过对供应商的审核,确保供应商具备合法经营资质和质量保证能力。
4.2 药品抽检:药品管理部门按照相关要求,对进货的药品进行抽检,确保药品的质量符合标准。
4.3 不合格品处理:如果药品抽检不合格,药品管理部门应及时通知供应商,并要求供应商进行返工或更换药品。
5. 库存管理5.1 定期盘点:药品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库存盘点,确认库存药品的数量和质量。
5.2 预警报告:药品管理部门根据库存情况,及时生成库存预警报告,提示相关部门及时采购和调整库存。
5.3 库存调配:药品管理部门根据医疗机构的需要,调配库存药品到各个药房、药库。
药品购进的管理制度
药品购进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药品购进行为,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等药品购进单位(以下简称购进单位)的药品购进管理。
第三条购进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药品购进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药品标准和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确保购进的药品质量安全。
第二章药品购进渠道管理第四条购进单位应当从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购进药品。
第五条购进单位应当对供货企业的资质进行审核,包括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GMP证书或者药品GSP证书等。
第六条购进单位应当建立供货企业档案,对供货企业的资质进行定期复核,确保供货企业的合法性和药品质量的稳定性。
第三章药品购进合同管理第七条购进单位与供货企业应当签订药品购进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药品购进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药品的名称、规格、剂型、产地、生产厂家、批号、有效期等;(二)药品的购进数量、价格、支付方式等;(三)药品的质量要求和质量保证措施;(四)药品的运输、储存、验收等要求;(五)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购进单位应当妥善保管药品购进合同及相关的证明文件,以备查验。
第四章药品购进验收管理第十条购进单位应当建立药品购进验收制度,对购进的药品进行验收。
第十一条药品验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核对药品的名称、规格、剂型、产地、生产厂家、批号、有效期等是否与购进合同相符;(二)检查药品的外观、包装、标签、说明书等是否符合规定;(三)对需要进行质量检验的药品,应当进行质量检验,并取得检验报告。
第十二条购进单位应当建立药品验收记录,记录药品的名称、规格、批号、生产厂家、验收日期、验收结果等内容。
第十三条购进单位应当对验收不合格的药品进行处理,不得销售或者使用。
第五章药品购进档案管理第十四条购进单位应当建立药品购进档案,对购进的药品进行记录和保管。
药品购进管理制度范本
药品购进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完善药品的购进管理,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保障医院患者的用药需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购进申请和审批第二条药品购进申请应由药库管理员或相关科室负责人提出,并按照规定的表格填写。
第三条药品购进申请表格应包括以下内容:1.药品名称、规格、产地和数量;2.采购原因和用途;3.预算金额。
第四条药品购进申请表格经药库管理员核实后,提交给相关领导和财务部门审核。
第五条领导和财务部门应根据经费情况和医院的用药需求,综合考虑申请药品的质量、价格等因素,对购进申请进行审批。
第六条若购进申请未被批准,相关科室负责人可以向上级领导提出申诉,经上级领导复核后决定是否购进。
第三章选择供应商第七条药品购进时,应优先选择正规合法的药品供应商,并签订合同和协议。
第八条药品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1.药品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2.良好的信誉和信用;3.提供相关药品的质量检验报告。
第九条药品供应商应提供药品的真实信息,并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条药品供应商应及时供应药品,并提供相关配套文件和说明书。
第四章药品验收和入库第十一条药品购进后,药库管理员应进行药品的验收和入库工作。
第十二条药品验收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包括外观检查、标签验证、包装完整性等。
第十三条药品验收合格后,药库管理员应将药品分类、编码,按照规定放置于药库。
第五章药品整理和储存第十四条药品整理和储存应符合以下要求:1.按照药品分类、编码进行整理放置,确保易查找和管理;2.采取防潮、防尘、防火等措施,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3.确保药品的有效期,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使用药品。
第十五条药库管理员应根据药品的储存情况和库存数量,定期进行盘点,确保库存准确性。
第六章药品使用和管理第十六条药品的使用应按照医院的规定和流程进行,包括开药、发药、使用记录等。
第十七条医院应建立药品使用的管理制度,确保药品的使用合理性和安全性。
第十八条在使用药品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按照药品的说明书和医嘱进行使用;2.不得随意更换药品;3.使用过期药品和损坏药品。
药品购进的管理制度范文
药品购进的管理制度范文一、引言药品购进是医疗机构药品管理的重要环节之一,合理的药品购进管理制度能够保证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药安全、有效和质量。
二、药品购进的目的和原则1. 目的药品购进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药需求,确保药品的质量、安全和有效。
2. 原则(1)合理用药原则:购进药品的种类、规格和数量应符合医疗机构的临床实际需要,以合理用药为目标。
(2)质量优先原则:购进的药品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备药品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药品生产企业生产。
(3)安全用药原则:购进的药品必须符合药监部门批准的适应症和用法用量,以及药品的贮存和使用要求,并且能够提供相应的质量保证文件。
(4)经济有效原则:在满足质量和安全使用的前提下,购进的药品应具有合理的价格,以实现资源的合理利用。
三、药品购进的程序和要求1. 确定采购需求(1)医疗机构应根据临床需要和药品用量情况,确定采购药品的种类、规格和数量。
(2)采购部门应根据医疗机构的需求情况,制定药品采购计划,并报告给医疗机构的决策者。
(3)医疗机构决策者应对采购计划进行审批,并确定采购的药品种类、规格和数量。
2. 选择供应商(1)医疗机构应根据供应商的资质、产品质量和价格等因素进行供应商的评估和选择。
(2)医疗机构可以通过公开招标、询价等方式选择供应商,并签订合同。
3. 药品采购(1)医疗机构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向供应商采购药品,并确保药品的质量和数量与合同一致。
(2)医疗机构应对药品的收货、验收和入库进行严格管理,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3)医疗机构应及时结算药品采购款项,并保存相应的发票和合同等资料。
4. 药品的贮存和使用(1)医疗机构应根据药品的特点和贮存要求,合理规划药品仓库的布局和管理。
(2)医疗机构应制定药品贮存管理制度,对药品的贮存条件、保质期等进行监督和管理。
(3)医疗机构应按照临床需要和药品贮存管理制度的要求,合理使用药品,并记录药品的使用情况。
药品购进管理制度范文
药品购进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药品购进管理,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合理配置医疗资源,提高药物治疗效果,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院范围内的药品采购工作。
第三条药品采购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依法依规进行,确保药品采购工作的质量和效益。
第四条药品采购的目标是实现合理用药,降低药品采购成本,提高药品供应的及时性和稳定性,确保药品供应的安全。
第二章采购管理的基本原则第五条药品采购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贯彻实施社会主义药品管理制度,加强对药品采购的监管,确保药品的合格供应。
第六条采购主体应严格按照采购合同要求执行物品购买计划,并加强与供应商的沟通与联系,及时解决购买过程中的问题和矛盾。
第七条药品采购程序应当公开、公正、公平,符合采购合同约定,不得损害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采购主体应当做好药品采购档案的建立和保存工作,不得出现虚假、伪造或者隐瞒重要信息等违法行为。
第九条采购主体应加强对药品采购环节的监督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采购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三章采购计划第十条采购主体应根据医疗机构工作需要和药品需求预测,制定年度采购计划。
第十一条采购计划应当按照药物分类、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和数量等要素进行编制,统筹安排采购事项。
第十二条采购计划的编制应当充分听取相关部门的意见,经采购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十三条采购计划应当明确药品的具体需求、采购数量、采购价格等重要信息,并予以公示。
第四章供应商的选择第十四条采购主体应当通过择优评审的方式,选择药品供应商。
第十五条供应商应本着市场经济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供应商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产能,有稳定的供应渠道和供应能力,能够满足药品采购的要求。
第十七条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信誉和商业道德,未曾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并具备良好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控制能力。
药品购进的管理制度范本(2篇)
药品购进的管理制度范本一、引言药品购进是医疗机构管理中的重要环节,为了保障医疗机构的药品质量安全和合理使用,制定科学有效的药品购进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本文旨在规范药品购进的流程,确保药品的合理采购和使用。
二、药品购进的基本原则1.公开透明原则:所有药品购进的活动必须公开透明,尊重市场规则,遵循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程序,确保药品的价格合理、质量有保障。
2.质量安全原则:药品购进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质量管理规定进行,确保药品符合药典要求,并进行必要的质量检测和验证,保证药品质量安全。
3.供应保障原则:药品购进的目的是为医疗机构提供所需的药品,必须保证供应的可靠性和稳定性,确保药品能够及时、足量地供应给各临床科室。
4.合理用药原则:药品购进必须贯彻合理用药原则,选择性价比高、疗效好的药品,避免盲目跟风采购和使用。
三、药品采购流程1.需求确认:各临床科室根据临床需要,提出药品采购申请,明确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并提交给药学部门。
2.药品招标:药学部门按照药品采购申请,组织制定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评标标准等,并发布到指定的招标平台上。
3.招标评标:药学部门组织召开招标评标会议,对各参与招标的供应商进行评审,综合考虑价格、质量、交期等因素,确定中标结果。
4.合同签订:药学部门根据招标结果,与中标供应商进行合同谈判和签订,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5.药品验收:药学部门负责对购进的药品进行验收,检查药品的质量、数量和有效期,如发现问题及时退货或调整。
6.库存管理:药学部门负责对药品的库存进行管理和监控,确保药品的安全、稳定和可供性。
7.信息反馈:药学部门及时将药品采购情况、价格变化等信息及时反馈给相关科室和管理层,提供参考和决策依据。
四、药品采购的控制措施1.采购预算:医疗机构应制定药品采购预算,根据临床需要和财务状况合理安排采购经费,确保药品采购的可持续性和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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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必须使用专用处方。 5. 医疗机构应当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进 行专册登记,加强管理。麻醉处方至少保存 3年,精神药品处方至少保存2年。
二、医疗用毒性药品
1、医疗用毒性药品的概念 医疗用毒性药品系指毒性剧烈、治疗剂量与中 毒剂量相近,使用不当会致人中毒和死亡的药 品。 (药品不良反应的监察范围)
2、医疗用毒性药品的分类
(1)毒性中药管理(27种) 吡石、砒霜、水银、生白附子、生附子、生 川乌、生草乌、斑蝥、青娘子、生马钱子、生 巴豆、生半夏、生狼毒、藤黄、生甘逐、洋金 花、闹羊花、生千金子、生天仙子、蟾酥、雪 上一枝蒿、轻粉、白降丹、雄黄
(2)毒性西药品种(13种)
去乙酰毛花苷、洋地黄毒苷、士的宁、阿托品 、三氧化二砷、氢溴酸后马托品、毛果芸香碱 、水杨酸毒扁豆碱、氯化汞(升汞)、氢溴酸 东莨胆碱、亚砷酸钾、亚砷酸钾注射液、A型 肉毒毒素及其制剂
麻醉药品和精神 药品区域性批发 企业
采购:向全国性批发企 业采购,如果向全国性 定点生产企业采购须经 过省食药监部门批准。
二类精神药品定 点批发企业
采购:相对应有资 质的生产和批发企 业
销售:一是向本省 区域内医疗机构销 售,。二是向外省 医疗机构销售时应 由所在省级食药监 部门报国家总局审 批。
销售:有资质的批 发企业、生产企业、 医疗机构、零售连 锁总部
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监管相关 依据4
终止妊娠药品
《广东省禁止非医学 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 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条 例》
《广东省终止妊娠药 品目录》
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购销要求
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批发企 业
• 采购,有相应资质的生产企业、批发企业即可 • 销售,有相应资质的生产企业,批发企业,医疗机构,除胰 岛素外不能销售给零售药店 • 采购,需先取得购用证明,从生产企业采购(包括原料 药),单方制剂 或小包装麻黄素可以从全国性麻精药品批 发企业采购,区域性批发企业之间不能互相采购。 • 销售,只能销售给有购用证明的单位,医疗机构应有印鉴 卡,其他同采购相关联。 采购:无特殊要求。 销售:批发环节如复方甘草片、复方地芬诺酯片系从批发企业 采购,不能再销售给批发企业,零售环节,含麻黄碱复方制剂 销售时需查验复份证,其他处方药按处方销售,非处方药不超 过2个最小包装。不能通过互联风销售。
• 批发企业均可采购,但零售药店不能采购,未具备终止妊娠手术资格的 医疗机构也不能采购。 • 批发企业间可互相销售,但批发企业不能销售给零售药店,也不能销售 给未获终止妊娠手术资格的医疗机构。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批发企业
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
终止妊娠药品
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储存与运 输
蛋白同化制剂、肽类 激素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 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 终止妊娠药品
关于加强含麻黄 碱类复方制剂管 理有关事宜的通 知2012260
关于进一步加强 含可待因复方口 服溶液、复方甘 草片和复方地芬 诺酯片购销管理 的通知 201333
食品药品监管总 局办公厅关于进 一步加强含麻醉 药品和曲马多口 服复方制剂购销 管理的通知 2014111
关于加强含可待 因复方口服液体 制剂管理的通知 201546
水路运输应有专人押 运。 邮寄、托运收货人只 能是单位,不能是个 人。
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定义与类 型。
定义:GSP附则178条第10项,国家对蛋白 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 等品种实施特殊监管措施的药品。 注意与特殊管理药品的区别,特殊管理药品 是国家制定法律制度,而此处没有表述制定 法律制度,仅表述为实施特殊监管措施,虽 然管控程度会比特殊药品松,但比普通药品 严。如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监管依据 来源于《反兴奋剂条例》。
特殊管理药品运输要求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 品
运输证明(一年有效, 正本和若干个副本, 副本随货同行);邮 寄证明(一次有效)。
第二类精神药品
不需运输证明,但邮
寄需邮寄证明。 其他与普通药品运 输一致。
邮寄、托运收货人只 能是单位,不能是个 人。
道路运输必须采用封 闭式车辆,有专人押 运,中途不应停车过 夜。
批发企业收货,验收, 出库与二类精神药品 一致
批发企业收货,验收, 出库与麻醉药品一致
批发企业收货,验收, 出库与普通药品一致, 零售药店需专柜存放, 不开架销售。
收货,验收,出库与 普通药品一致
运输与二类精神药品 一致
跨市运输需运输证明, 但定点企业购买麻黄 素片剂6万片以下、注 射剂l.5万支以下无需。
阿片类
阿片、阿片片、阿片粉、复方桔梗散、复方桔 梗片、阿片酊、吗啡、盐酸吗啡、吗啡注射液 、吗啡阿托品注射液、盐酸乙基吗啡、盐酸乙 基吗啡片、盐酸乙基吗啡注射液
可待因类
可待因、磷酸可待因、磷酸可待因注射液、磷 酸可待因片、磷酸可待因糖浆、福尔可定、福 尔可定片、
可卡因类
可卡因、盐酸可卡因、盐酸可卡因注射液
3、精神药品的概念
精神药品是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 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性的药品。 精神药品长期使用后所产生的药物依赖性是精 神依赖性
精神依赖性
① 为追求该药产生的欣快感,有一种连续使用 的要求,但不是非用不可。 ② 没有加大剂量的趋势或者趋势很小 ③ 停药后不出现戒断症状 ④ 所引起的危害主要是用药者本人
第二类精神药品
异戊巴比妥、格鲁米特、戊巴比妥、阿普唑仑 、地西泮(安定)、溴西泮、艾司唑仑(舒乐 安定)、氯硝安定、苯巴比妥、含可待因复方 口服液体制剂,曲马多、麦角胺咖啡因片,地 佐辛注射液
5、国家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行 定点经营制度
1. 药品经营企业不得经营麻醉药品原料药和第 一类精神药品原料药。(医疗、教学、科研 除外) 2.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不得零售。禁止 使用现金进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交易,但 是个人合法购买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除外 3. 全国性批发企业可以去区域性批发企业,或 者经批准可以向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 药品使用资料的医疗机构以及其他经批准的 单位销售
合成麻醉药类
哌替啶(杜冷丁)、哌替啶(杜冷丁)注射液 、哌替啶(杜冷丁)片、阿法罗定(安侬痛、 安那度)、安侬痛注射液、枸橼酸芬太尼注射 液、美散痛注射液、美散痛片、盐酸二氢埃托 啡、盐酸二氢埃托啡片、罂粟壳、罂粟杆浓缩 物(包括罂粟壳提取物、提取物粉)、地芬诺 酯、芬太尼、瑞芬太尼、舒芬太尼、美沙酮
3、医疗用毒性药品购销规定
一、生产、经营要求 1、毒性药品的收购和经营,由“药监部门”指定的 药品经营企业承担,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不得 从事毒性药品的收购,经营业务。 2、毒性药品年度生产、收购、供应和配制计划,由 “省级药监部门”根据医疗需要制定并下达 3、药厂必须由、医药专业人员负责生产、配制和质 量检验,并建立严格的管理质量 4、加工炮制毒性中药、必须按照国家药品标准进行 炮制;国家药品标准没有规定的,必须按照“省级 药监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进行炮制(药材符合药 用要求,方可供应,配方和用于中成药生产)
第七章 药品购进
学习目标
了解国家特殊管理药品的规定 熟悉首营企业的审核,首营品种确定的一般 程序、规定以及要求 熟悉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资质 熟悉购销合同的基本内容 掌握首营企业、首营品种的概念 掌握国家特殊管理药品的概念
第四节
特殊管理药品规定
一)定义: 国家制定法律制度,实行比一般药 品更严格管制的药品。 注意理解法律制度与管制。此处之法律制度 应该指法规以上,管制主要体现在经营许可、 采购、销售、运输、储存等方面比一般药品更 为严格。
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类型
蛋白同化制剂, 肽类激素 药品类易制毒 化学品 含特殊药品复 方制剂 终止妊娠药品
国家有专门管 理要求的药品
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监管相关 依据1
蛋白同化制剂、肽 类激素
反兴奋剂条例
《蛋白同化制剂和 肽类激素进出口管 理办法》
《2016年反兴奋 剂目录》
《福建省蛋白同化 制剂、肽类激素批 发企业验收标准》
4、精神药品的分类
根据精神药品使人体产生依赖性和危害人体健 康的程度,分为第一类精神药品和第二类精神 药品。 第一类精神药品比第二轮精神药品更易产生依 赖性,而且毒性和成瘾性较强。
第一类精神药品
咖啡因粉、枸橼酸咖啡因、安钠伽粉、安钠伽 片、安钠伽注射液、哌甲酯、盐酸哌甲酯片、 注射用盐酸哌酸甲酯,布桂嗪、强痛定片,强 痛定注射液、复方樟脑酊、司可巴比妥、司可 巴比妥片、盐酸丁丙诺啡片、氯胺酮、三唑仑 、马吲哚
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监管相关 依据2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 条例》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 品管理办法》
关于药品类易制毒化 学品定点生产、经营 企业重新实施许可的 通知
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监管相关 依据3
含特殊药品 复方制剂
《关于切实加强 部分含特殊药品 复方制剂销售管 理的通知》 2009503
批发企业运输至买方 时,买方需签回执单。 不收现金。
运输与普通药品一致
一、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1、麻醉药品的概念 麻醉药品是指连续使用后易产生身体依赖性 ,能成瘾的药品。 药物依赖性:药物与机体相互作用所造成的精 神状态和身体状态,表现为一种强迫性要求联 系和定期用药的行为和其他反应,目的是要去 感受它的精神状态,有时也是为了避免停药所 引起的不适。
7.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行政府定价、在制定 出厂和批发价格的基础上,逐步实习全国统 一零售价格。
6、医疗机构使用麻精药品的规定
① 医疗机构需要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 品的,应当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 生主管部门批准,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 神药品购用印鉴卡。 ② 执业医师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 处方资格后,方可在本机构开具麻醉药品和 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但不得为自己开具该 种处方(单张处方的最大量应符合国务院卫 生主管部门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