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氢站爆炸应急预案

制氢站爆炸应急预案
制氢站爆炸应急预案

阳城国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Q/CDT-YCIPC Y A 0034-2009

制氢站爆炸应急预案

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1制氢站生产工艺流程中的制氢设备及储氢系统,由于氢气是一种易燃易爆气气,遇明火或静电等均存在物理着火和化学燃爆的可能。

1.2爆炸事故可能同时伴有人身伤亡、设备电缆燃烧、中断对发电机组供氢。

1.3爆炸事故类别及其危害程度

1.3.1运行、检修人员不按要求穿着防静电服装及鞋等。

1.3.2运行、检修人员违规操作,引起火花,造成氢气系统爆炸。主要表现为:使用非铜制工具或不符合要求的铜制工具进行操作。

1.3.3制氢系统及储氢罐大量漏氢。

1.3.4制氢站周围燃放烟花爆竹等引起火种进入氢站。

1.3.5电解槽内隔膜损坏造成氢气与氧气混合,制氢机氢氧液位或压力控制不好造成氢氧混合。

由于以上等原因引起制氢系统发生爆炸,爆炸发生可能引起人员伤亡或制氢设备损坏中断对发电机组供氢。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制氢站爆炸事故发生后,公司各部门在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领导下执行本预案。

坚持以人为本。以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程度地减少爆炸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设备财产损失,最大程度地减少爆炸事故对运行设备影响。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当发生制氢站爆炸事故后,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即宣告成立。

总指挥:总经理

副总指挥: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纪检书记、工会主席

成员:副总工程师及各部门行政正职。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3.2.1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即是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易爆、易燃等危险品灾害应急救援与处理的法规、规定。

(2)接受大唐集团公司山西分公司、国家电网公司和地方政府应急指挥部的领导,并在必要时请求应急援助。

(3)在氢站氢系统发生爆炸事故后,了解爆炸事故情况,职工伤亡及电力设施、设备受破坏情况,确定应急工作规模。分析应急资源需求立即按本预案规定的程序,组织有关力量赶赴现场进行事故处理,使损失降到最低限,迅速进行恢复和满足现场送氢的需要。。

(4)负责向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山西分公司报告本此事故情况和事故进展情况。。

(5)负责氢气系统爆炸发生后,涉及到临时封闭道路及其它影响到附近居民的解释和宣传工作。爆炸扑救后,负责组织对现场的恢复工作。

(6)组织各应急小组在氢气系统爆炸发生后,按职责分工,赶赴现场组织事故处理。首先,要按照保人身、保设备的原则,如现场发电机氢系统指标不符合要求,应考虑停止机组运行,避免重大设备损坏事故;尽快恢复氢系统运行。

(7)事故处理期间,要求各岗位尽职尽责,联络渠道要明确畅通,联络用语规范,认真做好有关情况的记录工作。

(8)事故应急处理的终止:制氢站送出合格、充足的氢气为氢系统爆炸事故应急处理的终止点。

(9)组织和提供事故恢复所需要的备品备件。组织事故恢复所必需的生产车辆。组织实施事故恢复所必须采取的临时性措施。

(10)完成制氢站氢系统爆炸事故(发生原因、处理经过、设备损坏和经济损失情况)调查报告的编写和上报工作。

3.2.2应急救援办公室及职责

主任:安监部部长

成员:策划部、行政部、安监部、发电部、机务部、仪电部、燃料部、供应部、同源公司有关人员

主要职责:

(1)及时了解制氢站发生爆炸事故造成人身伤亡与设备损坏情况、以及抢救情况。根据事故情况,提请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结束制氢站爆炸事故应急预案。

(2)落实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达的指令,协调搞好人员抢救的各项工作。

(3)负责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汇报。

(4)负责公司制氢站爆炸事故预防工作的日常管理,包括组织制定有关计划、措施、预案以及协调、监督、检查等。

(5)组织应急演练,进行应急工作总结。

3.2.3应急工作组及职责

(1)管理组

组长:安监部部长

成员:安监部、策划部、行政部、同源公司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事故预防、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善后处理综合协调及车辆安排、物资供应等后勤保障综合协调工作。

(2)技术保障组

组长:策划部经理

成员:策划部、机务部、仪电部、发电部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事故处理与事故调查技术支持。

(3)安全保卫警戒组

组长:安监部部长

成员:保卫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应急工作人员安全保卫安排及事故现场人员疏散等公共安全工作。

(4)救护后勤保障组

组长:行政部经理

成员:同源公司、急救站有关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事故情况下的人员紧急救护及相关协调工作。

(5)物资保障组

组长:供应部经理

成员:供应部有关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事故情况下的物资供应工作。

(6)设备抢修组

组长:机务设备部经理

成员:仪电及机务设备部有关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事故情况下的设备抢修工作。

(7)运行应急组

组长:化学主管

成员:综合班班长、运行主值、试验班班长

主要职责:负责事故情况下的设备运行工作。

(8)通讯保障组

组长:机务设备电气主管

成员:仪电设备部电气保护班有关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事故情况下通信保障工作。

4 预防和预警

4.1 危险源监控

4.1.1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危险场所管理制度、工作票、操作票、动火工作管理制度和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4.1.2加强对消防器材、设备的检查、维护,保证其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4.1.3认真执行热力机械工作票制度及危险点分析和预控措施。加强技术监督,制定完善规章制度。做好事故预想工作。

4.1.4引起制氢站氢系统爆炸的原因有很多,下列主要外界因素应坚决避免:

(1)运行、检修人员不按要求穿着防静电服装及鞋等。

(2)运行、检修人员违规操作,引起火花,造成氢气系统爆炸。主要表现为:使

用非铜制工具或不符合要求的铜制工具进行操作。

(3)外来人员携带火种和通信工具,穿不符合要求的服装及鞋等引起氢系统爆炸。

(4)制氢站周围燃放烟花爆竹等引起火种进入氢站。

4.1.5制氢设备中的氢气纯度和含氧量,在运行中必须按专用规程的要求进行分析化验。在制氢电解槽氢气出口管上应有带报警的氢中含氧量在线监测仪表。氢纯度和含氧量必须符合规定标准;制氢设备氢气系统中,气体含氢量不应低于99.5%,含氧量不应超过0.5%。如果达不到标准,应立即进行处理,直到合格为止。

4.1.6制氢装置必须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保持正常运行。值班员应注意对控制画面氢氧液位差的监视,氢氧液位差应控制在±20cm之内,并要注意对现场设备的巡视。制氢室内和其他装有氢气的设备附近,均必须严禁烟火,严禁放置易爆易燃物品,并应设“严禁烟火”的标示牌。在制氢室附近,应备有必要的消防设备。禁止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制氢室。

4.1.7禁止在制氢室中或储氢罐近旁进行明火作业或做能产生火花的工作。工作人员不准穿有钉子的鞋。如必须在氢气管道附近进行焊接或点火的工作,应事先经过氢量测定,证实工作区域内空气中含氢量小于1%并经厂主管生产的领导批准后方可工作。制氢室内的

管道、阀门或其他设备发生冻结时,应用蒸汽或热水解冻,禁止用火烤。为了检查各连接处有无漏氢的情况,可用仪器或肥皂水进行检查,禁止用火检查。

4.1.8储氢设备(包括管道系统)进行检修前,必须将检修部分与相连的部分隔断,加装严密的堵板,并将氢气置换为空气,方可进行工作。排出带有压力的氢气或向储氢罐输送氢气时,应均匀缓慢地打开设备上的阀门和节气门,使气体缓慢地放出或输送。禁止剧烈地排送,以防因摩擦引起自燃。

4.1.9气瓶应直立地固定在支架上,不要受热,并尽量避免直接受日光照射。储氢罐上应涂以白色。储氢罐上的安全门应定期校验,保证动作良好。进行制氢设备的维护工作时,手和衣服不应沾有油脂。制氢室着火时,应立即停止电气设备运行,切断电源,排除系统压力,并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由于漏氢而着火时,应用二氧化碳灭火并用石棉布密封漏氢处不使氢气逸出,或采用其他方法断绝气源。在电解装置上进行检修工作,应使用铜制的工具,以防发生火花;必须使用钢制工具时,应涂上黄油。

4.1.10制氢室应采用防爆型电气装置。门窗应向外开,室外还应装防雷装置。所有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以及检修工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应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的有关规定。

4.2预警行动

4.2.1事故分级

(1)爆炸引起制氢设备及储氢罐损坏严重,设备不能制氢对外供氢中断,或造成人员伤亡。

(2)爆炸引起制氢设备及储氢罐部分损坏,影响到对外供氢,或造成人员伤害。

(3)爆炸引起制氢设备及储氢罐轻微损坏,未影响对外供氢,造成人员轻微伤害。

4.2.2 预警级别

按照爆炸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对社会的影响,将氢站爆炸事故应急状态分为非常紧急状态、紧急状态、警戒状态三个等级。

非常紧急状态预警为Ⅰ级预警(红色):发生爆炸引起制氢设备及储氢罐损坏严重,设备不能制氢对外供氢中断,或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紧急状态预警为Ⅱ级预警(橙色):发生爆炸引起制氢设备及储氢罐部分损坏,影响到对外供氢,或造成人员伤害事故。

警戒状态预警为Ⅲ级预警(黄色):发生爆炸引起制氢设备及储氢罐轻微损坏,未影响对外供氢,造成人员轻微伤害。

4.2.3预警发布

事故发生后,化学运行值班人员立即汇报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应急救援办公室,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应急救援办公室并迅速通过电话、OA、广播等形式通知各部门进入相应预警期,启动预警预案,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汇报。

5信息报告程序

5.1信息报告与通知

(1)公司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

(2)制氢站发生爆炸事故后,发现人应立即通知当值值长(,值长向应急救援办公室和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汇报。

5.2信息上报

事故发生后,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人及时掌握事故情况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汇报。

6应急处置

6.1响应分级

Ⅰ级响应:启动条件是发生爆炸引起制氢设备及储氢罐损坏严重,设备不能制氢对外供氢中断,或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Ⅱ级响应:启动条件是发生爆炸引起制氢设备及储氢罐部分损坏,影响到对外供氢,或造成人员伤害事故。

Ⅲ级响应:启动条件是发生爆炸引起制氢设备及储氢罐轻微损坏,未影响对外供氢,造成人员轻微伤害。

6.2响应程序

6.2.1响应启动

发生Ⅰ、Ⅱ级响应,由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启动本预案,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人召开应急指挥部专题会议,了解信息,通报情况,分析预测可能出现的更大人员伤亡情况,部署人员救治、人员疏散、保卫工作,安排抢救任务,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汇报。

发生Ⅲ级响应,由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启动本预案,按本预案作出应急反应,迅速查明人员伤害情况,采取紧急措施抢救伤员,及时联系医疗部门救治,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汇报。

6.2.2 信息报送和处理

制氢站爆炸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将人员伤害情况,现场救援情况及采取的防止事故扩大

的措施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汇报。

6.2.3 指挥与控制

制氢站爆炸事故发生后,由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和协调公司系统的应急救援处理工作,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协调各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1)当救援队伍没有到达前,当值值长与化学主值负责调度指挥化学各岗位值班人员隔离制氢系统。

(2)各级有关领导、安监接到事故报警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运行和维护人员进行隔离。严重时向当地政府部门报警。

(3)事故现场必须统一指挥,统一行动,指挥员要及时明确地向到达事故现场的运行和维护人员下达隔离任务。根据事故情况合理地布置力量。

6.2.4 应急救援

(1)制氢站爆炸事故发生后应急处理期间,应急救援办公室指定专门值班人员加强值班。

(2)有关应急工作组按照事故性质及应急等级,立即开展工作,组织、指导人员救护、现场初步调查和处置。

(3)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接受应急办公室工作汇报,应急办公室主任接受应急工作组汇报,并做出处置决策,指挥、协调做好人员抢救所需的人、财、物工作。

6.2.5信息发布

(1)制氢站发生爆炸引起设备严重损坏或人身伤亡事故,在事故原因基本清楚、人员及现场情况基本稳定后,应急办公室应及时向主要公共媒体通报事故情况,发布事故信息,引导舆论导向,使公众对事故情况有客观的认识和了解。

(2)应急办公室负责汇总重特大人身伤亡事故情况,必要时根据情况决定采用适当方式发布新闻和信息报道,就事故影响范围、发展过程、抢救进度、预计恢复时间等内容及时向公众进行通报。

6.2.6应急结束

人员抢救及善后处理工作结束,制氢设备基本恢复运行,并恢复对机组供氢能力,由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宣布解除应急状态。

6.3处置措施

6.3.1事故应急处置

(1)爆炸发生后,氢站值班员应立即隔离氢源或用石棉布密封漏氢处,不使氢气逸出,并用二氧化碳或1211灭火器灭火。

(2)值班员无法采取有效措施扑救时,立即切断有关设备电源,报火警119,同时汇报班长、部门领导、值长,部门将爆炸情况报告厂领导。报告的主要内容:爆炸发生时间,爆炸情况,有无人员伤亡,设备有无损坏,需要救灾物资人员等。

(3)部门领导、班长等有关人员接到爆炸通知后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扑救,防止灾情扩大,停止向发电机补氢,关闭所有的补氢门。

(4)所有人员必须服从厂部统一指挥,统一高度,一切从保人身安全,保设备大局出发。

(5)在扑救爆炸过程中,如有人员烧伤,必须首先抢救受伤人员,以保人身安全为原则开展各项工作。

(6)爆炸处理期间,各岗位尽职尽责,通讯设备畅通,联络用语简单规范,认真做好有关情况的记录工作。

(7)爆炸扑灭后,应急办公室应组织恢复抢修,恢复制氢设备系统运行,保证发电机用氢工作。

(8)应急办公室应组织人员分析发生爆炸原因,抢救过程、损失、采取措施等汇报厂部有关单位。

6.3.1事故调查

发生制氢站爆炸事故后,除按照上级管理部门要求配合进行事故调查外,公司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事故调查处理应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客观、公正、准确、及时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措施和事故责任处理意见,做到“四不放过”。事故调查和处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国家电网公司《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6.3.2 改进措施

(1)制氢站爆炸事故发生之后,公司应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吸取事故教训,提出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应急处理预案。

(2)及时总结制氢站事故应急工作的经验和教训,进一步完善和改进重大人身事故应急救援、事故抢救与紧急处置体系。

7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7.1通信与信息保障

公司值班电话:

值长电话:

公司卫生站值班电话:

公司领导、部门经理、部门主管手机24小时开机。

急救电话:120、

火警电话:119、

7.2应急队伍保障

加强人员培训,定期组织各级应急管理、救援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及技能的培训,提高员工自防、自救、互救能力。培训、学习内容纳入常规安全培训计划。保证事故处理的准确性、及时性,保证人员对紧急救护、消防装置应用等项目的熟练程度。

7.3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1)公司车辆必须保持良好状态,制氢站发生爆炸事故时,应优先满足受伤人员救护需要;车辆值班室电话。

(2)加大公司卫生站资金投入,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和药品;卫生站值班室电话4853120。

(3)制氢设备备品备件要保证,发生设备爆炸事故时,应优先满足设备抢修需要。

7.4经费保障

保证安全设施资金的投入,安措费专款专用,使用合理、有效。

7.5其他保障

7.5.1 组织措施保障

7.5.1.1修订完善应急预案,认真进行应急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进行补充完善。

7.5.1.2认真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工作票、操作票制度。严格执行有关电力生产安全管理规定,落实安全责任制。工作开工前,要认真进行工作危险点的分析,制定全面、针对性强的安全措施,并认真执行,防止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7.5.1.3制定完善氢站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加强氢储罐压力容器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7.5.1.4做好人员安全管理。

(1)要作人员必须满足《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要求的基本条件,定期培训、体检合格。

(2)加强氢站值班人员及检修人员的管理,严格执行进出氢站制度。

(3)做好危险点告知。各类作业人员应被告知其作业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紧急处理措施。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

在采取可能的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并立即报告。

(4)严格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劳动保护防护用品,确保人身安全。

7.5.2技术措施保障

7.5.2.1提高氢站设备健康水平。加强设备缺陷管理,保证各类缺陷按期消除;加强设备监督管理,保障制氢设备运行在完好状态。根据设备健康状况,制定反事故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执行,定期进行设备大修检查,严格执行检修工艺,严格执行运行规程。

7.5.2.2定期检测制氢站设备间内氢气浓度,严格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严格执行操作票,实现操作程序化、标准化,实现安全措施标准化。

7.5.2.3定期校验制氢站在线仪表及其它关口仪表,保证仪表准确性。

7.5.3安全设施保障

7.5.3.1工作业现场应符合安全文明生产要求。

7.5.3.2制氢站动火工作要严格按制度进行,可能引起明火工作要严格按安规要求,使用合格工器具,工作完毕后要全面检查,杜绝明火隐患。

7.5.3.3规范使用检修电源和现场临时检修电源必须使用防爆型开关。

7.5.3.4安全用具必须配备充足的、经国家或电力检测检验中心检测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和防护用品,并按照要求定期检验,坚决淘汰不合格的工器具和防护用品。

7.5.3.5根据规程规定和现场实际情况配足消防器材,做好现场消防装置的定期检查、检验工作。

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器材明细表

应急联系单位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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