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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税收收入划分
根据国务院关于实⾏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规定,我国的税收收⼊分为中央政府固定收⼊、地⽅政府固定收⼊和中央政府与地⽅政府共享收⼊。
1.中央政府固定收⼊:消费税(含进⼝环节海关代征的部分)、车辆购置税、关税、海关代征的进⼝环节增值税等。
2.地⽅政府固定收⼊:城镇⼟地使⽤税、耕地占⽤税、⼟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税、契税、屠宰税、筵席税。
3.中央政府与地⽅政府共享收⼊: (1)增值税(不含进⼝环节由海关代征的部分):中央政府分享75%,地⽅政府分享25%。
(2)营业税:铁道部、各银⾏总⾏、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部分归地⽅政府。
(3)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铁道部、各银⾏总⾏及海洋⽯油企业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部分中央与地⽅政府按60%与40%的⽐例分享。
(4)个⼈所得税:除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的个⼈所得税外,其余部分的分享⽐例与企业所得税相同。
(5)资源税:海洋⽯油企业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部分归地⽅政府。
(6)城市维护建设税:铁道部、各银⾏总⾏、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部分归地⽅政府。
(7)印花税:证券交易印花税收⼊的94%归中央政府,其余6%和其他印花税收⼊归地⽅政府。
【⽰例】 1.下列税种,全部属于中央政府固定收⼊的有( )。
/2002年CPA试题A.消费税B.增值税C.车辆购置税D.资源税 【答案】AC【解析】按分税制财政体制规定,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全部作为中央政府固定收⼊。
增值税和资源税为中央地⽅共享收⼊,故选AC两项。
2.下列税种中,属于中央、地⽅共享税的有( )。
A.营业税B.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C.契税D.城市房地产税 【答案】AB【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分税制体制的内容。
契税、城市房地产税全部为地⽅固定收⼊,营业税、外商投资企业投资所得税是中央地⽅共享收⼊,所以应选A、B。
浅谈税务部门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协调
浅谈税务部门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协调1. 引言1.1 概述税务部门与地方政府的关系税务部门和地方政府一直都是密不可分的关系,二者共同构成了国家税收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税务部门是负责征收和管理税收的部门,而地方政府则是负责管理本地区事务和发展经济的政府机构。
税务部门和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协调至关重要,不仅关系到税收管理的效率和公平性,也关系到地方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
税务部门和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通常体现在税收征管、财政收支和政策协调等方面。
税务部门负责征收和管理各类税收,包括个人所得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而地方政府则需要依靠税收来支持本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提供。
税务部门和地方政府之间的合作机制必须建立在信息共享、协调一致的基础上,只有通过有效的沟通和协调,才能实现税收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税务部门和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协调对于保障税收管理的良性发展和地方经济的稳定增长具有重要的意义。
只有加强税务部门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合作,提升税收管理效能,才能更好地实现税收管理的目标,促进地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1.2 为什么重要税务部门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协调是非常重要的,这不仅仅是因为税收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更是因为税务部门和地方政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税收是支撑国家经济运行的重要基础,同时也是地方政府实施政策和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保障。
税务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协作与协调,不仅可以提升税收管理效能,还可以促进地方经济的健康发展。
加强税务部门与地方政府的合作,建立有效的沟通与协调机制,对于实现税收稳定增长、推动地方经济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也是衡量政府治理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因此税务部门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协调是至关重要的。
税务部门的职责是征收税收,维护税收征管秩序,而地方政府则是实施税收政策的执行主体,负责向纳税人提供公共服务。
税收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同时也是地方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保障。
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税收的分类
2015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内部资料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知识点:税收的分类● 详细描述:1.按征税对象分类,可将全部税收划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资源税和行为税五种类型。
(1)流转税流转税是指以货物或劳务的流转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收。
我国现行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等都属于流转税类。
(2)所得税所得税也称收益税,是指以纳税人的各种所得额为课税对象的一类税收。
现阶段,我国所得税类主要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
(3)财产税财产税是以纳税人所拥有或支配的特定财产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收。
我国现行的房产税、契税、车船税等属于财产税类。
(4)资源税资源税是以自然资源和某些社会资源作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收。
我国现行的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属于此类。
(5)行为税行为税也称特定目的税,是指国家为了实现特定目的,以纳税人的某些特定行为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收。
车辆购置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属于此类税收。
2.按征收管理的分工体系分类,可分为工商税类、关税类。
(1)工商税类工商税类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是我国现行税制的主体部分。
(2)关税类关税类是国家授权海关对出入关境的货物和物品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收中央地方共享税。
(1)中央税中央税是指由中央政府征收和管理使用或者地方政府征税后全部划解中央,由中央所有和支配的税收。
消费税(含进口环节由海关代征的部分)、关税、车辆购置税、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等为中央税。
(2)地方税地方税是由地方政府征收、管理和支配的一类税收。
地方税主要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契税等。
(3)中央与地方共享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是指税收收入由中央和地方政府按比例分享的税收。
如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等。
4.按照计税标准不同分类,可分为从价税、从量税和复合税。
(1)从价税从价税是以课税对象的价格作为计税依据,一般实行比例税率和累进税率,税收负担比较合理。
浅谈税务部门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协调
浅谈税务部门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协调税务部门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而地方政府则是国家税收的执行主体之一,因此税务部门和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协调至关重要。
税务部门和地方政府是国家税收体系中的两大支柱,二者的良性互动关系直接影响着税收政策的贯彻和执行,对于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和增长具有重要意义。
税务部门与地方政府的协调关系,在税收政策的制定、税收征管的执行和财政收支的协调等方面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税收政策的制定方面,税务部门和地方政府需要密切配合,充分交换意见,合理探讨税收政策的制定方向和重点,以保证税收政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在税收征管的执行方面,税务部门和地方政府要充分合作,通过信息共享、资源整合等方式,确保税收的全面征收和有效管理。
在财政收支方面,税务部门和地方政府需要密切配合,合理协调财政收支关系,保证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和财政支出的合理运用。
税务部门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协调,不仅涉及政府机构之间的协调合作,也涉及税收征管和财政管理的完善,更是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只有税务部门和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协调得当,才能保证税收政策的有效实施,税收的公平公正征收以及国家财政收支的平衡。
税务部门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协调,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重点建设和推进。
一是加强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
税务部门和地方政府应加强信息共享,建立起健全的信息共享机制,确保税收征管的及时准确。
也需要加强资源整合,充分利用各方资源,提高税收征收的效率和质量。
二是强化协作合作机制。
税务部门和地方政府应建立起高效的协作合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和协作模式,确保税收政策的制定和执行的顺利进行。
也要加强沟通协商,解决税收管理中的矛盾和问题,共同推动税收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是加强监督与约束机制。
税务部门和地方政府应建立起健全的监督与约束机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的有效执行,同时也能够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违规行为,提高税收征管的效果和效率。
四是深化改革创新。
税务管理的管理办法
税务管理是指国家或地方政府对纳税人征收和管理税收的过程。
以下是一些常用的税务管理的管理办法,可帮助国家或地方政府有效管理税收、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财政稳定。
1. 税法和政策制定:建立健全的税法和政策框架,明确各类税种和税收规则。
根据国家或地方的经济发展需要,制定合理的税率和税收优惠政策,以促进投资和创造就业。
2. 纳税登记和征收管理:建立纳税登记制度,确保所有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加强征收管理,提高纳税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防止逃税和偷漏税行为。
3. 税收征管信息化:推动税务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建立现代化的税收征管系统。
通过电子申报、在线缴税和数据共享等技术手段,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和服务质量。
4. 稽查和风险管理:加强税务稽查工作,对纳税人的税务申报和缴税情况进行监督和核实。
通过风险评估和选择性稽查,提高对高风险行业和大额交易的重点监管。
5. 税收宣传和教育:加强税收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纳税人对税收政策和法规的了解和遵守。
开展税务咨询和培训活动,提供便捷的服务渠道和信息平台。
6. 税收合规性和执法:建立合规性评估和执法机制,鼓励纳税人自觉遵守税法和纳税义务。
加强对税收违法行为的打击和惩罚,维护税收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
7. 税收协调与合作:加强国际间的税收协调和合作,参与国际税收体系和多边税收组织。
推动税收信息交换和合作打击跨境税收逃避等非法行为。
8. 税收优惠和激励措施:针对特定产业或地区,制定税收优惠和激励政策,鼓励投资和创新。
通过减免税款、税收减免和研发奖励等方式,促进经济增长和产业升级。
9. 税务服务和便利化:优化税务服务流程,提供高效、便捷的纳税服务。
简化申报程序,提供电子缴税渠道,加强纳税咨询和协助,减少纳税人的负担和成本。
10. 监督与评估:建立有效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对税务管理的执行和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
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采取改进措施,提高税务管理的水平和质量。
通过采取这些税务管理的管理办法,国家或地方政府可以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和质量。
简述分税制的基本内容
简述分税制的基本内容分税制是指国家对税收的征收和分配进行不同程度的区分和划分的一种税收制度。
它是财政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调整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的重要手段。
分税制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税种划分、税收征收和分配权力划分、税收收入分配等几个方面。
首先,税种划分是分税制的基本内容之一。
根据我国税收法律的规定,税种划分主要包括中央税和地方税。
中央税是指由中央政府征收和管理的税收,如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等;地方税是指由地方政府征收和管理的税收,如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
税种划分的明确有利于明确中央和地方政府的税收职责和权力,有利于税收的征收和管理。
其次,税收征收和分配权力划分是分税制的核心内容之一。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法》的规定,中央政府有权制定征收和管理中央税的法律法规,地方政府有权制定征收和管理地方税的法律法规。
中央政府负责征收和管理中央税,地方政府负责征收和管理地方税。
此外,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税收的分配,以保障各级政府的财政收入。
再次,税收收入分配是分税制的重要内容之一。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法》的规定,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税收收入分配比例由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一般来说,中央政府可以根据国家的财政需求和地方政府的实际情况确定税收收入的分配比例,以保障国家的财政收入和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
总的来说,分税制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税种划分、税收征收和分配权力划分、税收收入分配等几个方面。
通过对这些内容的明确和规范,可以有效地调整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保障国家的财政收入,有利于我国财政体制的改革和完善。
希望通过分税制的建立和完善,可以更好地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地方税收与地方经济发展
地方税收与地方经济发展地方税收是地方政府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对于地方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讨论地方税收与地方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探讨税收对于地方经济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1. 地方税收对地方经济的重要性地方税收是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地方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地方税收,地方政府可以筹集资金用于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社会福利等方面,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和改善地方人民的生活水平。
2. 地方税收与地方经济发展的关系地方税收与地方经济发展密切相关。
首先,地方税收的增加可以提供更多的财政资源,用于投资基础设施、扶持企业、推动科技创新等,促进地方经济的增长。
其次,合理的地方税收政策可以引导资源的优化配置,激发地方经济的活力和竞争力。
再次,地方税收的增加可以增强地方政府的财政实力和独立性,提高地方政府的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从而吸引更多的投资和人才,推动地方经济的良性循环。
3. 地方税收政策的影响地方税收政策对地方经济的发展有着直接的影响。
不合理的税收政策可能会对地方企业和居民的发展产生负面影响,阻碍地方经济的增长。
因此,制定合理的地方税收政策至关重要。
税收政策应当兼顾公平和效率,避免过度压缩地方企业和居民的盈利空间,同时也要保证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
另外,税收政策应当与地方经济的特点相适应,注重因地制宜,促进经济结构的升级和转型。
4. 加强地方税收管理的建议为了更好地发挥地方税收对地方经济的促进作用,有必要加强地方税收的管理。
一方面,要加强对税收政策的研究和制定,确保税收政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另一方面,要加强地方税收的征管能力,完善征管制度和措施,提高地方税收收入的征收率和透明度。
同时,还应加强对地方税收的监督和评估,确保税收使用的效果和效益。
5. 地方税收与地方经济发展的案例分析以某地方税收政策改革为例,说明地方税收与地方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
某地方在税收政策上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包括降低企业所得税率、推出税收优惠措施等。
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
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
其次,中国古代的税赋制度主要包括地方税制和中央税制。
地方税制是指由地方政府征收的税收,主要包括地方货币税、地方农业税等。
地方税收主要用于地方政府的经费和公共设施的建设。
中央税制则是国家的税收制度,主要由中央政府征收,其中最重要的税种是田赋。
田赋是按照不同地区的土地种植面积和产量来征收的,主要是以农产品为征税对象。
税收被用于国家的军事、政治和文化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总结来说,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是一个相对完备和稳定的制度体系。
官田赋制度、税赋制度、军户制度和户口制度等各个方面相互配合,保证了国家的财政收入和社会的稳定发展。
同时,这一制度体系也为中国古代政治和社会的繁荣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地方所得税政策不同地区对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和税率
地方所得税政策不同地区对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和税率在中国的税收体系中,地方所得税是一种重要的税收形式。
由于地理、经济、社会等各种原因,不同地区对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和税率存在差异。
本文将对此进行详细探讨。
一、地方所得税的基本概念和作用地方所得税是指由地方政府根据中国税法规定,对居民个人和企业等主体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所得进行课税的一种税种。
地方所得税是地方政府的重要财政收入来源之一,也是实现地方税收自主权的重要手段。
地方所得税的征收范围通常包括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两部分。
个人所得税主要包括工资、薪金所得、稿酬所得、财产租赁所得等;企业所得税主要包括企业经营所得、资本利得等。
通过对这些所得进行征收,地方政府可以增加财政收入,用于地方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的建设,推动地方经济的发展。
二、地方所得税的征收方式不同地区对地方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存在较大的差异。
一般来说,地方所得税的征收方式主要有综合征收和分类征收两种。
综合征收是指将个人或企业所得的各项收入合并计算,并按一定比例进行征收。
这种征收方式相对简单明了,适用于收入来源较为单一的个人或企业。
在某些地区,综合征收的税率根据收入水平分为多个档次,高收入者税率较高,低收入者税率较低。
分类征收是指根据所得来源的不同,将个人或企业的所得分为不同类别,并根据不同类别的所得分别征收。
这种征收方式相对复杂,需要对不同类别的所得进行具体分类和计算。
分类征收适用于收入来源多样化的个人和企业,能更准确地反映不同收入来源的差异。
三、地方所得税的税率差异地方所得税的税率也存在较大的差异。
按照税法规定,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确定不同税率。
一般来说,地方所得税税率分为递进税率和比例税率两种形式。
递进税率是指税率随着所得水平的增加而逐渐递增。
这种税率形式适用于社会公平的考量,对高收入者进行较高税负的调节。
在某些地区,递进税率分为多个档次,高收入者税率较高,低收入者税率较低。
比例税率是指税率在一定范围内保持不变。
我国分税制的主要内容
我国分税制的主要内容我国分税制是指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税收方面的分工和协作关系。
它是财政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国财政体制改革的重要一环。
我国分税制的主要内容包括:一、税收权限的划分。
我国分税制首先体现在税收权限的划分上。
根据宪法规定和税法规定,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享有一定的税收权力。
中央政府主要征收的税种有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消费税等,而地方政府主要征收的税种有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
这种分税制的设立,有利于保障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有利于保障国家的财政收支平衡。
二、税收收入的划分。
我国分税制其次体现在税收收入的划分上。
根据税法规定,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享有一定比例的税收收入。
中央政府征收的税收收入主要用于国防、外交、中央行政机构等方面的支出,而地方政府征收的税收收入主要用于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这种分税制的设立,有利于保障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有利于保障国家的财政收支平衡。
三、税收政策的制定。
我国分税制还体现在税收政策的制定上。
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税收政策的制定上各有一定的自主权。
中央政府可以根据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和财政政策,制定相应的税收政策,以调节国民经济的运行和促进经济的发展。
地方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税收政策,以促进本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这种分税制的设立,有利于保障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有利于保障国家的财政收支平衡。
四、税收征管的协调。
我国分税制还体现在税收征管的协调上。
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税收征管方面各有一定的职责和权力。
中央政府负责统一的税收征管,地方政府负责地方的税收征管。
这种分税制的设立,有利于保障税收的公平、公正、公开,有利于保障国家的财政收支平衡。
综上所述,我国分税制的主要内容包括税收权限的划分、税收收入的划分、税收政策的制定、税收征管的协调。
这种分税制的设立,有利于保障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有利于保障国家的财政收支平衡,有利于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结构与税收政策调整
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结构与税收政策调整中国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结构与税收政策调整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结构与税收政策调整成为了一个关键的议题。
如何调整税收政策,优化财政收入结构,以适应经济发展的需求和提高财政可持续性,成为了地方政府亟需解决的问题。
本文将对中国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结构与税收政策调整进行探讨,以期找到一些有效的改革方案。
一、财政收入结构的现状目前,中国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主要依靠税收和非税收入。
税收包括直接税和间接税,直接税主要包括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间接税主要包括增值税、消费税等。
非税收入主要包括土地收入、财产收入等。
然而,由于中国地方政府税收收入结构过于依赖土地财政,导致其财政风险日益加大。
在土地财政的支撑下,一些地方政府过分依赖土地出让收入,对土地的过分追逐,甚至盲目拓展规模,导致了一些地方政府财政的不稳定性。
因此,调整财政收入结构是十分必要的。
二、税收政策调整的必要性税收是地方政府最主要的财政收入来源,调整税收政策成为优化财政收入结构的关键。
税收政策的调整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首先,应该加大直接税的比重,减少间接税的比重。
由于间接税征收更容易,许多地方政府更倾向于通过增值税等方式提高税收收入,此举可能牺牲了正常纳税人的利益。
因此,应在改革中逐步提高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的比重,以减轻中低收入人群的税负。
其次,应推进地方税体系改革,加强地方税的自主权。
中国地方政府在税收方面的自主权相对较弱,大部分税收收入均被中央政府占有,导致地方政府对财政收入的控制能力不足。
通过加强地方税体系改革,扩大地方政府税收自主权,可以增加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
此外,应加大对非税收入的监管力度。
非税收入在地方政府财政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然而由于非税收入的来源多样化,容易造成政府财务的不透明和滥用的问题。
因此,增加对非税收入的监管力度,加强财政透明度,可以提高政府的财政收入。
三、税收政策调整的具体措施要实现财政收入结构的优化,税收政策的调整需要有一些具体的措施。
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通俗易懂的语言
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通俗易懂的语言
分税制是指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对税收的分配方式。
在分税制下,中央政府收取部分税收,而地方政府也收取一部分税收。
这种模式可以确保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财政上都有相应的收入来源,以便开展各自的工作。
分税制的好处是,它可以有效地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传统上,地方政府的收入主要来自中央政府的转移支付。
但是,在分税制下,地方政府可以自主地决定如何收取和使用税收,这意味着他们可以更好地应对当地经济和社会的需求,并更好地投资于地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
此外,分税制也可以促进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更强的协作。
由于两级政府都需要收税,他们必须合作来确保税收的顺利征收和分配。
这种合作可以促进政府之间更紧密的联系,促进政策协调和资源共享。
总之,分税制是一种分配税收的方式,它可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加强政府之间的协作,并为中央和地方政府提供稳定的财政收入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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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与地方政府财政收支政策的比较分析
中央与地方政府财政收支政策的比较分析在中国政府的财政管理中,中央和地方政府都有着重要的角色。
中央财政管理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征税和国家债务等方面,而地方财政则涉及到土地财政、地方税收和政府出资等方面。
本文将从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财政收支政策入手,进行比较分析。
一、财政收入中央政府的财政收入主要来自于税收、国有资产收益和债务等方面。
而地方政府则主要依靠土地利用收益、地方税收和政府出资等方面。
可以看出,中央政府的财政收入来源相对较为稳定和多元化。
在税收方面,中央政策推出的各种税收政策会对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产生影响。
例如,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数增加,地方政府的个人所得税收入就会随之增加。
此外,中央政策维护国家经济稳定的能力也更强,通过宏观调控手段来稳定市场,进而实现经济繁荣,也为中央政府的财政收入提供了保障。
而对于地方政府而言,其财政收入素质的高低能否得到充分的发挥,更多地取决于地方政府的税收管理和政府出资情况。
就税收管理而言,地方政府需要开展预算管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和税收增长规划等工作,以确保税收收入的稳定和高效。
而政府出资则包括政府购买服务、政府采购、基础设施以及地方财政自有资金投入等,它是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增长的最大来源之一。
二、财政支出中央政府的财政支出包括政府采购、社会福利、对外援助、公共安全、军队建设等方面。
地方政府的财政支出则主要涉及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以及环保等方面。
可以看出,中央政府的财政支出更多地集中在国家级行政单位上,而地方政府则更多地关注本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
在政府采购方面,虽然中央政府的规模更大,但由于地方政府的自主权较高,地方政府也有较大的议案上传和议案公开的权利,因此在选定供应商、欠款追收、财务核对等方面,地方政府相对更加灵活和主动。
至于支出效率,则由于资金来源及用途不同而异。
在中央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国家层面的重大工程和项目得以顺利进行,而地方政府则由于金融条件有限,工程的进度和规模往往受到较大的制约。
税收政策对地方政府财务状况的影响与调整
税收政策对地方政府财务状况的影响与调整近年来,税收政策对地方政府财务状况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在税收政策的引导下,地方政府的财务状况发生了一系列调整。
本文将探讨税收政策对地方政府财务的影响及其相应的调整措施。
一、税收政策对地方政府财务状况的影响1.税收收入增加国家税收政策的调整往往会导致地方政府财务状况的变化。
当国家税收政策有利于地方税收的增加时,地方政府的财务状况会得到显著改善。
比如,减税降费政策的实施可以降低企业税负,刺激企业发展,从而带动地方税收的增加。
2.税收结构调整税收政策的调整还会对地方政府的税收结构产生影响。
国家可能会通过改变税收政策的方向和重点,使得某些税收项目的比重发生变化。
这不仅会改变地方政府税收的来源,也会改变地方政府收入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3.财政支出调整税收政策的调整会对地方政府的财政支出产生影响。
一方面,国家可能会通过调整税收政策来引导地方政府的财政支出,从而推动经济发展。
另一方面,税收政策的变化也可能导致地方政府财政支出的减少或增加。
这取决于税收政策的具体调整方向,以及地方政府对财政支出的调整能力。
二、调整税收政策对地方政府财务状况的影响1.加强财政监管税收政策的调整需要加强对地方政府财务状况的监管。
这包括加强对地方政府税收情况的监控,确保税收政策的落地实施,防止地方政府滥用财政权力,以及加强对地方政府财政支出的审计和监督。
2.优化税收结构为了适应税收政策的调整,地方政府需要优化税收结构,减少依赖单一税源的风险。
地方政府可以通过扩大税收征管范围,鼓励新兴产业的发展,提高地方税收的多样性和稳定性。
3.加强财政管理能力调整税收政策要求地方政府加强财政管理能力。
地方政府应加强财税政策的研究和分析,提高对税收政策的理解和运用能力。
同时,地方政府还应加强财政预算的编制和执行,提高财务状况的可持续性。
4.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当税收政策的调整对地方政府财务状况产生较大影响时,地方政府可以通过推进财政体制改革来适应新的形势。
我国分税制的主要内容
我国分税制的主要内容我国分税制是指国家税收在中央和地方之间按照一定比例分成两部分,分别由中央和地方政府管理和使用。
它是我国财政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我国分税制的主要内容包括税收划分、税收调剂、税收返还和税收协调等方面。
首先,税收划分是指中央和地方政府按照法定程序确定各自管理和使用的税种和税收收入份额。
我国的税收划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税收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了中央和地方政府分别管理和使用的税种和税收收入份额。
其中,中央政府主要管理和使用的税种包括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等,而地方政府主要管理和使用的税种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和资源税等。
通过税收划分,实现了中央和地方政府在税收管理和使用上的分工和协作,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财政效益。
其次,税收调剂是指中央政府根据地方财力实际情况,采取一定的方式和途径,将部分税收收入用于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税收调剂主要包括中央财政转移支付、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举债和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投资等形式。
通过税收调剂,可以弥补地方财力不足,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全国财政收支的均衡。
再次,税收返还是指中央政府根据地方财力实际情况,将部分税收收入返还给地方政府,用于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税收返还主要包括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和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税收返还等形式。
通过税收返还,可以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提高地方财政自主权,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最后,税收协调是指中央和地方政府在税收管理和使用上进行协调和合作,共同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税收协调主要包括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制定税收政策、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管理税收征管和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开展税收宣传等方面。
通过税收协调,可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财政效益,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总之,我国分税制的主要内容包括税收划分、税收调剂、税收返还和税收协调等方面,它是我国财政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地方税收与中央税收的关系
地方税收与中央税收的关系在地方税收和中央税收之间存在着紧密的关系。
地方税收是指各个地方政府为满足自身运行需求而征收的税款,包括地方政府自主征收和代收的税收;而中央税收则是指中央政府征收的税款。
两者之间的关系既有合作与互补,又有制约与协调。
一、合作与互补地方税收和中央税收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合作与互补的关系。
地方政府为了履行各项职责和提供公共服务,需要一定的财政收入来源。
而中央政府作为国家的经济管理者和公共服务提供者,也需要收取一定的税款来满足其运行需求。
地方税收和中央税收互相补充,合作共建了完善的税收制度,为国家经济发展和公共服务提供了必要的资金保障。
二、制约与协调虽然地方税收和中央税收在一定程度上合作与互补,但同时也存在相互制约与协调的关系。
一方面,地方税收受到中央税收政策的制约。
中央政府制定的税收政策、税收目录和税收比例等,直接影响了地方税收的征收范围和幅度。
另一方面,地方税收的征收也对中央税收政策产生一定的影响。
地方政府的税收状况和征收能力直接关系到中央政府的财政收入和经济运行。
地方税收和中央税收的关系还在于协调。
由于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在政府职能和财政责任方面存在差异,为了维护国家的整体利益和税收制度的稳定,需要通过协调来解决各方面的矛盾和问题。
地方税收征收管理的规范与中央税收政策的协调是保持地方税收和中央税收关系良好的重要因素。
地方税收与中央税收关系的稳定与良好是实现国家经济平稳发展和公共服务有效提供的重要前提。
只有通过合作、制约和协调的方式,地方税收和中央税收才能实现互利共赢、相得益彰的良好关系。
这对于构建和谐稳定的税收体系,推动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总结起来,地方税收与中央税收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
它们既有合作与互补的方面,也有制约与协调的一面。
这种关系体现了税收制度的完善与发展,对于维护国家的整体利益和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最终,地方税收和中央税收关系的稳定与良好需要依靠各级政府的积极合作和全面协调。
地方税收政策对地方经济的影响
地方税收政策对地方经济的影响随着全球化的发展,经济结构的转型以及国际竞争的加剧,各个地方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越发重要。
而地方政府作为各地经济发展的主要推动力量,他们的税收政策更是直接影响着当地经济的发展和繁荣。
地方税收政策对地方经济的影响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亦涉及众多的经济学理论和经验。
本篇文章将从税收政策的背景、税收政策与地方经济、税收政策的优化等方面逐一分析。
一、税收政策的背景如今,各国政府均需要实行纳税制度以提供公共产品及服务,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公共利益。
各国在税收政策的实践中,也引入了多样化的收税方式和筹措税收途径。
然而,不同地区和不同行业因经济结构和税负水平的不同而使得税收政策也因地制宜,因济而定,还出现了差别化的地方税收政策。
二、税收政策与地方经济对于地方公共财政来说,税收是最重要的收入来源,更是地方政府实现经济使命、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
税收政策与地方经济之间存在着相互依存的关系。
首先,税收政策对产业结构和地区经济的内生增长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
税收负担过高的地区,会限制本地企业的发展,进而阻碍当地经济的增长。
而降低税负水平,则能够刺激企业创新和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获得更高的经济增长。
例如:我国在西部大规模开展财税体制试验以及在东北振兴发展战略中推出了税收优惠政策,为当地经济的开发活动提供了重要的支持。
其次,不同地区之间的税收竞争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地方经济的发展。
为了吸引企业和资金流入,地方政府可能会采取更为优惠的税收政策,从而吸引企业的投资,但这有可能导致地方政府的财政赤字,不利于可持续发展。
而竞争过程中个别地区可能采取不道德的手段和卡脖子的措施,深化区域差距,对当地经济的健康发展带来威胁。
三、税收政策的优化优化税收政策是地方政府必须重视的问题。
如何合理设置税收政策,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和政府财政的可持续性?首先,税收政策需要符合当地经济结构和特色,以更具针对性地推动经济发展。
对于不同的地方,政府应根据当地经济特点和资源禀赋制定差异化的税收政策。
中国目前地方税制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方法
中国目前地方税制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方法引言地方税制是指地方政府依法征收并管理的与地方财政收入相关的税收体系。
在中国,地方税制起到了重要的财政调节作用,但由于历史和经济发展阶段的差异,地方税制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
本文将探讨中国目前地方税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一些完善方法。
问题一:收入分配不均中国的地方税制中存在着较为严重的收入分配不均现象。
一方面,地方税收在经济发展相对较好的地区征收较多,而相对落后的地区征收较少;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在税收使用上也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化,导致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不平衡。
这种不均衡的收入分配现象不利于地方经济的均衡发展,容易加剧区域间的差距。
解决方法:加强地方税收机构间的合作和协调为解决地方税收收入分配不均问题,可以加强地方税收机构间的合作和协调。
一方面,可以建立跨地区的联合税收征收机构,实施统一的地方税收标准,避免地方政府之间的竞争和差异化;另一方面,可以加强地方政府间的财政合作,共同推进区域间的收入分配均衡,促进地方经济的协调发展。
问题二:税收征收难度大目前中国地方税制中普遍存在税收征收难度大的问题。
一方面,由于税收征收政策复杂,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进行实施;另一方面,由于税收征收过程中存在一些制度和管理漏洞,导致一些税收征收工作难以完全实现。
解决方法:加强税收征收能力建设为解决税收征收难度大的问题,可以加强税收征收能力建设。
一方面,可以加大对税务征收人员的培训力度,提升他们的税收征收能力和水平;另一方面,可以加强税收征收机构的技术支持,推动税收征收工作的自动化和信息化,提高税收征收的效率和准确性。
问题三:地方税收结构单一中国地方税制中存在着地方税收结构单一的问题。
目前地方税收主要依靠城市土地使用税、契税和土地增值税等少数几种税种,导致地方税收结构单一,容易受到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财政收入的稳定性较差。
解决方法:多元化地方税种为解决地方税收结构单一的问题,可以推动地方税收的多元化。
地方政府的税收奖励承诺有效吗?
地方政府的税收奖励承诺有效吗?——宿迁市旌然物流有限公司与宿迁市宿豫区关庙镇人民政府税收奖励纠纷裁判要旨地方政府的税收奖励承诺属于行政允诺,虽无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但只要允诺内容及程序不违反法律、法规,且相对人已达到允诺的奖励条件,为了保护相对人的信赖利益,地方政府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承诺。
基本案情原告宿迁市旌然物流有限公司(下简称旌然公司)于2012年11月29日成立,入库税收为500万元以下物流企业。
2013年3月29日,中共宿迁市宿豫区关庙镇委员会经集体研究,就2013年度新引进企业入库税收奖励政策印发会议纪要,决定将2013年度物流企业入库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的80%奖励给企业。
2013年2月至2014年10月原告共计缴纳税款3645461元,其中增值税(营改增)3241081.31元、印花税14834.7元、城市维护建设税226889.55元、教育附加96830.44元、地方教育附加费65230.5元、企业所得税594.5元。
2013年3月6日至2014年9月18日,被告宿迁市宿豫区关庙镇人民政府(下简称关庙镇政府)共计支付原告税收奖励款1728100元。
原告于2015年12月向被告提出口头申请,要求被告支付该公司2013年2月至2014年10月税收奖励款1188268.84元,但被告拒绝再予奖励。
原告起诉要求被告立即支付原告2013年2月至2014年10月税收奖励款1188268.8元。
诉讼过程中,原告将诉讼请求明确为:要求被告按照原告所缴纳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的75%向原告支付税收奖励款,共计702710.98元。
另查明,2011年6月21日,中共宿迁市委、宿迁市人民政府联合出台《宿迁市鼓励投资优惠政策》(宿发﹝2011﹞10号),其中规定:“对年入库税收在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下物流企业,自投产年度起,由同级财政将企业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市以下留成部分前五年全部奖励给企业,后五年减半奖励给企业;三年内营业税市以下留成部分的75%奖励给企业,实行先征后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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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的税收: 现实与展望Richard M. Bird著.1. 介绍传统的联邦国库税收理论给地方政府规定了非常有限的课税基础。
地方政府唯一“良性”的税收据说应是(1)地方政府可以轻易加以管理的;(2)仅对(或主要对)当地居民征收的;(3)不会在地方政府之间或地方政府与联邦政府之间引起“一致”或“竞争”问题的税收。
通常,唯一能够通过严格审查而得到批准的地方政府的主要税收来源就是财产税,而对车辆上税次之,而使用者收费之外就没有太多别的了。
大多数中央政府不愿意地方政府更多地插手利润高的营业税和所得税,而上述结论又与这种不情愿十分符合,所以地方政府历来明智地利用这一税收就不足为奇了。
因此,各地的地方税务部门被敦促要更多地使用财产税。
如果他们没能积极执行的话,就会受到责罚。
对这种观点有很多可说。
但不幸的是,在许多国家,由于多种原因这一点还远不能达到地方政府所面临的任务。
首先,财产税的习用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缺陷。
实际上,这种税收投入大,而且难于管理。
如果税收负担加重的话,这些问题也就更显突出。
此外,在操作中,政治现实常常将财产税的增加主要放在非住宅财产上面,这使大多数财产税无端流失。
从而削弱了地方使用课税基础的主要论点之一的力度。
其次,即使是那些得到妥善管理的地方财产税也不能完全负担得起主要社会支出(教育,卫生,社会援助),或许那些最富有的(通常也是最大的)社区除外。
在某种程度上,政府很有必要从自己的税收中拿出资金,负担所提供的社会服务。
由财产税资助的地方政府仅限于提供地方服务(如打扫街道,清除垃圾等),或者不可避免地坐等上级政府拨款。
这在大多数发达国家是司空见惯的,但也包括一些为数不多的国家,财产税是他们当地财政的主要支柱。
大多数经合组织(OECD)的其他国家不依赖国家拨款。
地方政府直接收取大笔营业税,或者对国家所收的所得税征收附加税(Bird and Slack, 1991)第三,传统的论点并没有充分地注意到一些国家存在的重要的地方政府或中间层政府,他们在资助社会支出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
即使地方政府能够通过征收财产税和居民的使用者收费大量资助当地服务,通常负责提供社会服务的地区政府做不到。
传统的途径只坚定的注重私利,认为原则上地区政府最好由零售业营业税负担。
而通常认为这种营业税主要向居民收取。
此外,美国和加拿大长期以来向人们显示,能够在地区一级进行管理-尽管这一论点很明显在发展中国家是行不通的,发展中国家普遍发现在国家一级都管理不好这种税收。
考虑到目前在拉美国家的权力下放运动( IDB 1994),对政府间税收关系导致的压力的担忧,以及对一些地方政府可能实行的不负责任行为的担忧(Tanzi,1996),需要对地方政府的收入结构是否合适进行重新检查。
国际经验表明,地方政府越是负责收取更多的税金供其支出,他们也越是对发挥重要的支出功能负责。
当然,有一点很清楚,政府之间的税金调拨总是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尤其在那些地区经济存在很大差异的国家,在原则上讲不通为什么富裕地区(包括大城市)不能提高预算并将大部分自行消费。
因此,有充分的理由要加强地方政府的税收机制。
本文回顾了为达到此目的所提出的一些常规措施。
要说明的是,尽管很多措施有其长处,从整体上看都有不足之处,原因有两个。
第一,总体来说,许多国家通常分派给地方政府的税收跟不上所分派的日益增加的社会服务(教育,卫生,社会援助)。
第二,一些传统的建议既低估了从某些资源增加地方税收的困难,也高估了使用其他资源而会产生的问题(和不受欢迎的程度)。
在有些发展中国家,如巴西和阿根廷,存在着重要的地区级政府,目前的税收分派在有些方面是不够的。
第一个问题,也是在许多方面都最重要的问题,即在支出和收入之间存在严重纵向不平衡,隐含的后果是人们要求自治,要求高效率和要政府对税收交代明白。
第二个问题是,目前混乱不堪的体制导致了巨额成本--管理成本、执行成本、以及由税金诱发的、由稀有资源分配的低效率而导致的成本。
原则上讲,当税收和公共支出的利益紧密结合时,多级的政府最为有效,即,生活在特定政治辖区内的市民-选民消费者-支付他们从公共部门所得到的,并得到他们所支付(也就是说,从支出中受益,而这种支出是他们上缴的税费负担的)。
很明显,当人们生活在几个重叠的辖区内(地方-州-国家)时,这种所谓的“税收平等原则” (Olson, 1969)就意味着,人们应对每一级可以带给他们福利的政府缴纳税金。
在这种框架下,政府之间的款项调拨对于重建这种平等至关重要。
例如,当一些福利从一个地方区域流向另一个区域,或者,(消极地说)当一辖区所征税收实际上由另一辖区的居民缴纳时,就需要这种税款的调拨。
此外,出于管理效率和可行性的考虑,要求高一级(或低一级)政府收取某种税金或进行某种支出,即使根据公平原则不合适也要这样做。
就像支配大多数国家的政府之间的税收那样,纵向税收调拨主要是出于这种考虑,至少税金流向更富裕地区的情况是这样。
相反的是,如本书所指出的,如果可以获得更充足的地方税收,那么就不会存在这种关于税金调拨的“税收差距”。
这样,普遍的政府之间的税收调拨就不会产生了,因为在这种体制下,地方政府中最富有的单位应该主要是自给自足(Bird, 1993)。
在这种体制中,上级政府出于地区平等而做出的拨款应当清楚地超边际化。
从而,如马可录尔(McLure)所指出的,所有的地方政府要对自己所做的支出决定负责,所以不得不征收全额税金。
这样就会产生像一些作者如潭资(Tanzi)所强调的那样,政府要实施“严格的预算限制”。
合理的地方政府税收原则上应该能够满足两个主要标准。
第一个标准,他们应该向最富裕的地方政府提供足够收入,以满足税收上的自治。
第二个标准是应该在地方政府的税金余额上制定明确的财政责任。
达到这一目标最简单、也许也是最好的方法,是允许这些政府至少在一些主要税收上制定自己的税率。
大多数国家所面临的最重要的问题无疑是需要为地方政府制定一个令其满意的收入基数,政府对此要承担政治上的责任。
一种可能性是允许地方对个人所得税收取附加税。
还有一个可行的办法,就是征收地方性增值税。
长久以来存在着被认为将去除这类税收的问题,增值税不受这一问题的约束。
地方性增值税已经在加拿大存在并执行得很好。
而且,在那些税收管理机制并不是太发达的国家也可以实施这项税收。
许多国家还有一个需要解决的严重问题,就是要取消全部或部分不得人心的州和地方性营业税,代之以稍好一点形式的税收。
最近,为此推出了一种“营业增值税”—其本质是对收入增值征收的、税率比较低的统一税收。
前面所提到的那些主要是为了向地方政府提供更多的“自己的”税收,并因此鼓励地方政府承担更多的财政责任和义务,与之不同,这个建议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改善地方政府税收系统的征收效率。
因此,这项建议似乎在政治上不大受欢迎。
但是,对许多将来有可能实施这一税收的国家来说,它却为能获得巨大收益和日益扭曲的地方政府营业税提供了一个潜在的最佳选择方案。
作为这两项建议的准备,本文简要回顾了为发展中国家的地方政府提供的主要税收来源,按照优先顺序,检依次为使用者收费,财产税,消费税,个人所得税,工资税,一般营业税,以及营业税。
2.2. 使用者收费也许,在各级政府的收入结构方面,最明显而且在许多方面也是最明智的建议就是,只要时机合适,就适当收取使用者费用。
以经济的观点来看,地方政府和甚至一些地区政府被看成类似于向居民发送一揽子地方公共服务的公司。
对所有的公司来说,人们希望公司发送足够供他们购买的物品。
因此,从这一观点出发,地方政府财政的第一原则应该是:“在任何可能的地方进行收费”。
使用者收费似乎被官员们看成是唯一的潜在额外税收来源,他们主要的经济价值就是通过向公共设施的供应者提供指令性信息,来改善经济效率,以及确保公共设施所提供的东西至少以市民的(边际)成本来衡量。
由于地方政府首位的经济工作原则是改善效率,所以,这一效率的目标对地方政府至关重要。
只要有可能,地方的公共服务就应该收费—而不能免费--当然,价格要定得合适。
广意上说,几乎在任何地方都存在三种使用者收费的形式:(1)服务费,(2)公共价格,(3)特定福利费用。
服务费包括许可费(结婚登记,开业登记,养狗,车辆使用费)一类的收费,以及地方政府为可确认的个人或企业提供的特殊服务而收取的各种小额费用—注册一下这个,或者提供那个的复印件。
实际上,这些费用就构成了私人到公共部门的成本补偿。
根据法律的要求向人们收费并不总是明智之举。
例如,如果登记的好处很大,而成本是确定的—因为费用在整体上不能产生任何危害,所以就不会有太多收入,这样的话,能否偿付提供服务时所需费用就会成为一个问题。
相反,公共价格指的是地方政府从私人的货物和服务销售中征收的税收(不是象刚刚提到的费用报销那样)。
所有将当地提供的服务销售给私人代理都在这个范围内—从公共设施的收费到娱乐设施的入场收费。
原则上讲,此类价格可以在个人竞争性水平上设定。
这其中不应包含税收或补贴因素,除非这么做能最有效地达到公共政治的目的,不过即使这样,将税务补贴因素单独考虑仍然是最好的做法。
第三类税种可以被称为特殊收益税。
这种税收同服务收费和公共价格截然不同,因为它们并不是从向私人代理提供或销售特殊货物或服务中征收来的。
不象自愿支付费用那样—虽然像服务费那样是根据法律收取的--这种税收具有强迫对地方税收做贡献的意思。
但是,与普通收益税相比,如向道路使用者征收的一类燃油税或被看成是为获得地方集体产品而收取费用的地方普通营业税或财产税(见下文),特殊利益税(起码在理论上)在某些程度上和纳税人获取的利益有关。
地方财政中这些税种屡见不鲜:特殊评估税,土地价值增值税,改善税,前外立面税,与提供下水道或街灯有关的附加财产税,发展征税和费用,示意性收税,等等。
大多数这种收税不是施加在房地产的评估价值上,就是施加在一些财产的特性上—如面积,外立面,位置。
原则上,与大多数国家从那些五花八门的税收中得到的小额钱财相比,向使用者收取的费用的重要性要大得多。
适用政策很清楚表明,要收取合理的费用—简单说,就是边际成本。
只有这样,才能向正确的人们提供正确的服务类别和数量,既那些愿意付费获取服务的人。
效率要求在任何可行的地方收取使用者的费用。
然而,经常有人会建议要考虑平等,而反对征收使用者费。
原则上,尽管使用者收费的影响范围不会超过奶酪价格对人们的最大影响,但是,在不同国家的研究表明,为当地公共服务而收取费用的普及结果甚至是具有进步性的(Bird和Miller,1989年)。
在任何情况下,通过无效地对当地稀少资源进行定价,试图纠正基本的分配上的问题,几乎总是一个坏主意,以有效率的方式出高价购买任何平等是没什么效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