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一级建造师《法规》考前必背知识点
2020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建筑工程法规复习资料
2020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建筑工程法规复习资料【篇一】2020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建筑工程法规》复习资料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规定:1、工伤保险与建筑意外伤害保险不同:工伤保险是法定的强制性社会保险,实行实名制,并按工资总额计提保险费,适用于企业的固定职工。
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是法定的非强制性商业保险,通常是按照施工合同额或建筑面积计提保险费,针对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特殊群体。
保险期限应涵盖工程项目开工之日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
提前竣工的,保险责任自行终止。
因延长工期的,应当办理保险顺延手续。
2、施工企业应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办理完投保手续:投保应实行不记名和不计人数的方式。
工程项目中有分包单位的由总承包施工企业统一办理,分包单位合理承担投保费用。
投保人办理投保手续后,应将投保有关信息以布告形式张贴于施工现场,告之被保险人。
【篇二】2020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建筑工程法规》复习资料延期开工、核验和重新办理批准的规定:一、申请延期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
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
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二、核验施工许可证的规定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
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三、重新办理批准手续的规定对于实行开工报告制度的建设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篇三】2020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建筑工程法规》复习资料施工许可证和开工报告的适用范围:一、施工许可证的适用范围(一)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2020年一建《法规》精华考点汇编
第一节建设工程代理制度1、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被代理人追认的,对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予以追认。
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第六节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制度1、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前6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①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②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③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2、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国务院专利行政主管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
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3、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注册商标可以无数次提出续展申请。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
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
4、著作权的保护期:(1)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后50年。
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受《著作权法》保护。
5、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3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9个月内作出决定。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
第七节建设工程担保制度2020年一建《法规》精华考点6、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确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2020最新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工程法规》必备考点梳理
【篇一】2020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工程法规》必备考点梳理:和解的规定一、和解的类型(一)诉讼前的和解(二)诉讼中的和解(1)诉讼阶段的和解没有法律效力。
当事人和解后,可以请求法院调解,制作调解书,经当事人签名盖章产生法律效力,从而结束全部或部分诉讼程序。
(三)执行中的和解(1)执行中的和解是在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后,法院在执行中,当事人互相协商,达成协议,解决双方的争执。
(2)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人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四)仲裁中的和解(1)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
和解是双方当事人的自愿行为,不需要仲裁庭的参与。
(2)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撤回仲裁申请后又反悔的,可以根据原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
二、和解的效力(1)和解协议不具有强制约束力,如果一方当事人不按照和解协议执行,另一方当事人不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2)法院或仲裁庭通过对和解协议的审查,对于意思真实而又不违反法律强制性或禁止性规定的和解协议予以支持,也可以支持遵守协议方要求违反协议方就不执行该和解协议承担违约责任的请求。
但是,对于一方非自愿作出的或违反法律强制性或禁止性规定的和解协议不予支持。
【篇二】2020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工程法规》必备考点梳理:行政强制及其种类、法定程序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2020年一建法规考前速记宝典
2020年一级建造师《法规》重要知识点汇总
2020年一级建造师《法规》重要知识点汇总1Z301000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一、法的形式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1.依法成立。
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可以分为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两大类。
非企业法人包括行政法人、事业法人、社团法人。
项目经理部不具备法人资格,受企业法人的委派,行为的法律后果将由企业法人承担。
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转托他人代理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建设工程承包不得委托代理。
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一)无权代理(1)自始未经授权。
(2)超越代理权。
(3)代理权已终止。
(二)表见代理1Z301040 建设工程物权制度物权特征支配、绝对、财产、排他性。
物权---所有权—占有、收益、使用、处分---用益物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役权(约定有偿)、相邻权(无偿法定)、土地分包经营权 ---担保物权—抵押权,不转移占有,约定动产、不动产—质权欠A扣B,约定动产、不动产—留置权欠A扣A,法定动产1Z301051 债的基本法律关系相对性(债权主体、债权内容、债权责任)建设工程债产生根据有合同(合同之债)、侵权、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侵权责任法》规定,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1)停止侵害;(2)排除妨碍;(3)消除危险;(4)返还财产;(5)恢复原状;(6)赔偿损失;(7)赔礼道歉;(8)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专利赔偿损失(四步)。
(1)实际损失(2)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3)参照该知识产权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4)人民法院确定给予一定数额的赔偿(建设工程专利权1万元-100万元;建设工程著作权,应当是50万元以下;侵犯的是建设工程商标权,300万元以下). 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020年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考前重点
2020年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前重点1.法的形式:各种形式的制定机关;法的效力层级。
2.法的效力层级一般规则:宪法至上;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2)特殊规则:制定机关裁决;共同上级机关裁决;人大与政府相互制约。
3.法人的分类:营利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成立);非营利法人(可以营利);特别法人(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4.项目经理部:非常设下属机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项目经理:项目管理者;委托代理人。
5.代理的种类:委托代理(建设工程代理就是委托代理);法定代理。
6.转托代理(复代理):经被代理人的同意或追认(例外:紧急情况下,为被代理人利益);转代理人是被代理人的代理人;代理人对转代理人的选任和指示负责。
7.表见代理(无权有效)情形:偷盖的公章;空白合同(委托书);员工辞职未告知;授权不明;明知无代理权不作否认表示。
8.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土地):设立范围(地表、地上、地下);设立方式(出让;划拨);流转方式(房随地走,地随房走):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续期:住宅建设用地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依法办理。
9.地役权:用益物权,一般为有偿取得;应采书面形式订立;自合同生效时设立,但未登记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经用益物权人同意才能设立地役权;与其他用益物权一并转让。
10.物权变动:不动产登记生效(国家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地役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不登记);动产交付生效(船舶、航空器、机动车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登记(交付)与合同效力:不登记(交付)不转移物权,但不影响合同的效力;拒绝登记(交付)要承担违约责任。
11.(侵权之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责任主体: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12.债的消灭(合同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消灭):已按约履行;合同解除;抵消;债务人提存;债权人免除;债权债务同归一人(合并)。
2024年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重点整理(可打印背诵)
2024年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重点整理(可打印背诵)第1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1.1建设工程法律基础考点1.民法商法:《民法典》、《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公司法》、《招标投标法》;经济法:《建筑法》、《标准化法》、《税收征收管理法》、《节约能源法》、《政府采购法》;行政法:《土地管理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城乡规划法》;社会法:《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保障法》、《矿山安全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考点2.我国法的形式是制定法,具体可分为七类: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国际条约。
尾巴是规定、办法的,有地名为地方政府规章,没地名为部门规章;尾巴是条例的,有地名为地方性法规,没地名为行政法规。
考点3.效力等级:(1)宪法至上;(2)上位法优于下位法;(3)特别法优于一般法;(4)新法优于旧法。
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制定机关裁决。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适用地方性法规的,适用地方性法规;认为适用部门规章的,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1.2建设工程物权制度考点4.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交付生效。
不动产物权,登记生效(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的,可以不登记)。
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1)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政府的征收决定,物权自法律文书或征收决定生效时生效。
(2)合法建造、拆除房屋,自事实行为成就时生效。
考点5.所有权是对自己的物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其中处分权是核心。
用益物权是对他人的物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居住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地役权。
2020一建《法规》学霸笔记
2020一级建造师学霸笔记《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1Z301000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1Z301010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法的效力层级】同一机关制订的法:1、新法与旧法的就同一事项规定冲突,无需裁决,按新法2、特别法与一般法的冲突,无需裁决,按特别法3、新的一般法与旧的特别法,不按新法也不按特别法,谁制定谁裁决不同机关制定的法:1、地方法规(人大制定)与部门规章(部委制定)冲突:①国务院认为应适用地方法规,国务院裁决②国务院认为应适用部门规章,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2、不同部委制定部门规章冲突,由国务院裁决3、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冲突,由国务院裁决学霸笔记:考试中,先判断考察冲突形式,是横向冲突还是纵向冲突;若为纵向冲突,则上位法优于下位法若为横向冲突,则考虑是否为同一机关制定,参考上文。
若为不同机关制定,则遵循避嫌原则。
1Z301020 建设工程法人制度【法人制度】1、具备法人的条件(1)依法成立;(2)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
法人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3)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4)有法定代表人2、法人的分类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
营利法人经依法登记成立。
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营利法人的成立日期。
学霸笔记:法人制度是每年的必考点,主要注意以下几点。
(1)法人和法定代表人的混淆判断。
(记住:法人是组织,不是人)(2)项目经理部不具有法人资格,无法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其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
1Z301030 建设工程代理制度【代理制度】1、无权代理表现形式:(1)自始未经授权(2)超越代理权(3)代理权已终止效力:代理行为是否有效,在于被代理人是否予以追认2、表见代理(无权、有效)构成要件:(1)客观要件:须存在足以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和理由;(2)须本人存在过失;(3)主观要件:须相对人为善意。
效力:无权代理、但对被代理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学霸笔记:无权代理是否有效看被代理人是否追认,记住八个字:无权代理,追认有效表见代理无权,但是有效,记住八个字:表见代理,无权有效1Z301040 建设工程物权制度【物权制度】所有权用益物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地役权。
一过网2020年一建法规必考知识点(1)
一过网2020年一建法规必考知识点(1)第一章前两节的内容,包括基本的法律体系、及法人制度,知识点比较简单,属于易得分考点,每年所占分值4分左右,反复练习加强记忆即可。
【1】法的形式概念:法的形式是指法律创制方式和外部表现形式。
包括4层含义:(1)法律规范创制机关的性质及级别(2)法律规范的外部表现形式(3)法律规范的效力等级法的形式创制机关具体表现形式宪法全国人大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xx法(主席令)行政法规国务院xx条例(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xx地xx条例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直属机构xx办法xx规定实施细则(部门首长令)地方政府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xx地xx办法xx地xx规定国际条约【2】法的效力层级1、宪法至上2、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纵向冲突)《安全生产法》优于《安全生产管理条例》3、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招标投标法》优于《合同法》4、新法优于旧法:《物权法》优于《担保法》5、需要由有关机关裁决适用的特殊情况(横向冲突)(1)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2)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3)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记忆口诀:制定机关裁决。
谁制定、谁负责。
【3】备案和审查【4】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5】法人的分类【练习】一、单选1、下列法规中,属于部门规章的是( )A、《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B、《北京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C、《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D、《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答案:D2、签署并公布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法律的是()。
A、人大主席团B、国务院总理C、最高人民法院院长D、国家主席答案:D3、关于法的效力层级的说法,正确的是()。
2020年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记忆口诀
2020年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记忆口诀谐音记忆找到背诵内容独有的字眼,编出自己熟悉的一句话1.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主要有《建筑法》;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主要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主要有《北京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国务院各部委制定的部门规章,主要有《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地方政府制定的地方政府规章,主要有《上海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记住行政法规即可,口诀:法拉利2.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依法成立;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经费;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法定代表人口诀:有责任的人成立机构,成名之后有钱有房。
3.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终止(单方取消委托和单方辞去委托,均不以对方同意为前提,通知即可):代理期间届满或代理事务完成;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口诀:满文小吃四十种4.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后50年。
发明从无到有比较难20年,口诀:2115.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投资额30万元以下;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省级政府调整并报国务院住建部备案);抢险救灾工程;临时性房屋建筑;农民自建低层住宅;已经办理了开工报告审批手续的;军用房屋建筑工程。
口诀:小林君开地枪6.建设单位应从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应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
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因故中止施工,建设单位应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1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2020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工程法规》必备复习资料
2020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工程法规》必备复习资料联合体投标的规定:一般适用于大型建设项目和结构复杂的建设项目。
《招标投标法》规定,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联合体各方均理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对应水平;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各方理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理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招标人理应在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载明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并实行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应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组成。
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联合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篇二】2020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工程法规》必备复习资料建设工程法定招标的范围、招标方式和交易场所:一、建设工程必须招标的范围(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二、建设工程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人民币200万元以上的;(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的;(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上的;(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1)、(2)、(3)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的。
三、能够不实行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法》规定,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实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能够不实行招标。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还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够不实行招标:(1)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2)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3)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4)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5)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一级建造师法规知识归纳(2020)
第一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第一节建设工程法律体系【考点】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我国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是由①宪法及宪法相关法、②民法商法、③行政法、④经济法、⑤社会法、⑥刑法、⑦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构成。
【考点】法的形式(1)宪法:全国人大;(2)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XX 法”)(3)行政法规:国务院;(“XX 条例”)(4)地方性法规:①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②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含省会城市、地级市、经济特区)(“xx 省(市)xx 条例”)(5)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XX 办法”、“XX 规定”)(6)地方政府规章:①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政府)和②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xx 省(市)xx 办法”、“xx 省(市)xx 规定”)(7)国际条约注:行政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考点】只能由法律制定的情形(1)国家主权的事项;(2)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4)犯罪和刑罚;(5)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6)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7)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8)民事基本制度;(9)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10)诉讼和仲裁制度;(11)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集齐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
【考点】法的效力等级(1)一般规则:宪法至上;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2)特殊规则:制定机关裁决;共同上级机关裁决;家长裁判制。
第二节建设工程法人制度【考点】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1)项目经理部不具有法人资格,是法人的非常设下属机构(2)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授权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上的管理者(3)项目经理是不是法定代表人(4)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第三节建设工程代理制度【考点】代理的法律特征1.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2.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3.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4.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归属于被代理人(有权代理和无权代理的本质区别)【考点】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终止【★★】《民法总则》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 (1)代理期间届满或代理事项完成;(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代理人辞去委托;(注:委托人和受托人都可以随时解除委托,但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外,应赔偿损失。
2020一建《工程法规》考点记忆口诀
2020年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点记忆口诀谐音记忆找到背诵内容独有的字眼,编出自己熟悉的一句话1.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主要有《建筑法》;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主要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主要有《北京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国务院各部委制定的部门规章,主要有《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地方政府制定的地方政府规章,主要有《上海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记住行政法规即可,口诀:法拉利2.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依法成立;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经费;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法定代表人口诀:有责任的人成立机构,成名之后有钱有房。
3.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终止(单方取消委托和单方辞去委托,均不以对方同意为前提,通知即可):代理期间届满或代理事务完成;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口诀:满文小吃四十种4.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后50年。
发明从无到有比较难20年,口诀:2115.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投资额30万元以下;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省级政府调整并报国务院住建部备案);抢险救灾工程;临时性房屋建筑;农民自建低层住宅;已经办理了开工报告审批手续的;军用房屋建筑工程。
口诀:小林君开地枪6.建设单位应从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应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
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因故中止施工,建设单位应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1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备考2020年一建《法规》考前必背知识点
新的一般与旧的特别不一致:谁制定谁裁决 1Z301000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1Z301010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1. 法的效力层级(P5-P6)(1)宪法至上(2)上位法优于下位法(3)特别法优于一般法(4)新法优于旧法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1Z301020 建设工程法人制度1. 法人的分类(P11)2. 项目经理部(P12)【项目经理部不是法人、企业法人担责】(1)项目经理部是施工企业为了完成某项建设工程施工任务而设立的组织。
(2)在每个施工项目上必须有一个经企业法人授权的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根据企业法人的授权,组织和领导本项目经理部的全面工作。
(3)项目经理部不具备法人资格,而是施工企业根据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而组建的非常设的下属机构。
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将由企业法人承担。
1Z301030 建设工程代理制度《民法通则》规定,委托代理人为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托他人代理的,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
事先没有取得被代理人同意的,应当在事后及时告诉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不同意,由代理人对自己所转托的人的行为负民事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转托他人代理的除外。
3. 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P16-P17)法人 企业法人——核准登记 非企业法人 行政法人——独立经费的机关法人: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 事业法人 社团法人 按法律规定:成立/登记 2020年一级建造师《法规》考前必背知识点4. 不当或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P17-P18)【一人责任,一人担责;两人责任,两人连带】(1)委托书授权不明——代理人和被代理人连带(2)损害被代理人利益——代理人不履行职责:代理人担责;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连带(3)第三人故意行为——第三人明知道无权代理:第三人和行为人连带(4)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知道对方违法——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连带1Z301040 建设工程物权制度1. 物权的种类(P19)【用益物权不包括处分权】2. 地役权(P21)(1)地役权的概念地役权,是指为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益而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
2020年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基础必备知识点
2020年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基础必备知识点建设工程债的发生根据一、合同在当事人之间因产生了合同法律关系,也就是产生了权利义务关系,便设立了债的关系。
享有权利的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是债务人。
合同产生的债被称为合同之债。
如施工合同的订立,会在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产生债。
对于完成施工任务来说,施工单位是债务人,建设单位是债权人。
它是债发生的最主要依据。
二、侵权侵权,是指公民或法人没有法律依据而侵害他人的财产权利或人身权利的行为。
侵权行为一经发生,即在侵权行为人和被侵权人之间形成债的关系。
侵权行为产生的债被称为侵权之债。
如施工现场的施工噪声对小区居民产生侵权之债。
三、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上或者合同上的依据,有损于他人利益而自身取得利益的行为。
由于不当得利造成他人利益的损害,因此在得利者与受害者之间形成债的关系。
不当得利产生的债被称为不当得利之债。
它可简单总结为“损人利己”。
四、无因管理无因管理,是指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没有法律上的特定义务,也没有受到他人委托,自觉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
无因管理在管理人员或服务人员与受益人之间形成了债的关系。
无因管理产生的债被称为无因管理之债。
它可与不当得利相反总结为“损己利人”。
考试时判断属于哪个债,有几个小技巧,在这里跟大家一起分享:1.没有合同关系的,首先考虑侵权之债;2.造成人身伤害的,肯定构成侵权之债;3.没有合同关系而造成财产损害的,首先考虑侵权之债。
讼时效的中止与中断1.诉讼时效的中止——时效继续计算内涵: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原因消除之日起,时效继续计算。
诉讼时效中止,应当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权利人客观上不能行使请求权;(2)发生在诉讼期的最后6个月。
2.诉讼时效的中断——时效重新计算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包括以下三种:(1)起诉①向法院;②向仲裁机构。
2020年一级建造师《法规》学霸笔记精华版
2020年一级建造师学霸笔记《精华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1Z301000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1Z301010建设工程法律体系【法的效力层级】1、法的纵向冲突(当两个法处于不同层级,一般无需裁决,适用上位法)全国人大和常委会《XXX 法》地方人大及常委《地方XXX 条例》地方人民政府《地方XXX 规定办法细则》3、备案和审查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30日内报有关机关备案。
(低的向高的备案)4、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
1Z301050建设工程债权制度债权的相对性可以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1)债权主体的相对性;(2)债权内容的相对性;(3)债权责任的相对性。
债权是相对权(施工合同债:完成施工任务和支付工程款的债权人和债务人不同),而物权是绝对权。
债产生的根据有合同(合同订立在前,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施工单位与材料设备供应单位)、侵权(施工噪音,建筑倒塌)、无因管理(多管闲事)和不当得利(路上捡钱)。
1Z301070建设工程担保制度一、主要担保方式比较2.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1Z301080建设工程保险制度保险与保险索赔(1)财产保险合同(如:建设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注:在保险合同的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解除合同。
(2)人身保险的保险费,不得用诉讼方式要求投保人支付。
(3)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
(4)一个项目由多家保险公司承保,应按照约定的比例分别向不同的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要求。
保证范围: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保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保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
因被保险人疏于管理而发生的损失(如设计错误、施工方法不当、材料不合格、停电断电造成的)不保。
保险期限:自保险工程在工地动工或用于保险工程的材料、设备运抵工地之时起始,至工程所有人对部分或全部工程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工程所有人实际占用或使用或接收该部分或全部工程之时终止,以先发生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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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一级建造师《法规》考前必背知识点以下内容根据历年考试真题考点频率情况分析整理,希望对参加2020年一级建造师考试的朋友有所帮助,以下红色标记部分必须背熟。
1Z301010建设工程法律体系(每年必考点)1.法的形式:宪法—全国人大。
法律--全国人大及常委会。
行政法规—国务院。
地方性法规—地方人大及常委会。
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
2.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1Z301020建设工程法人制度3.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4.具有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
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经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有独立经费的机关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
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
(每年必考点)1Z301030建设工程代理制度(每年必考点)5.代理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
代理违法事项: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不表示反对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1Z301040建设工程物权制度6.物权的特征:支配权、绝对权、财产权、排他权。
物权种类:所有权(占用、使用、收益、处分)、用益物权(①建设用地使用权、②土地承包经营权、③宅基地使用权、④地役权)、担保权(抵押、质押、留置)(每年必考点)7.①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③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
(每年必考点)8.不动产登记生效。
不登记不转移物权,但不影响合同的效力;拒绝登记要承担违约责任。
9.动产自交付生效。
例外情况:船舶、航空器、机动车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10.土地所有权是国家或农民集体依法对归其所有的土地所享有的具有支配性和绝对性的权利。
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因此国有土地使用者不享有土地所有权。
1Z301070建设工程担保制度11.保证合同的当事人:债权人与保证人。
保证的方式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人的资格条件:1)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2)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3)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保证期间: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6个月(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期间以后不再承担责任。
(每年必考点)12.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利率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每年必考点)13.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
14.抵押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
抵押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
不得抵押财产:1)土地所有权;2)集体土地使用权;(注:“四荒”土地可以抵押)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公益设施;4)权属不明或有争议的财产;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15.抵押权的产生1)不动产登记生效:在建建筑物;土地使用权;城市房地产;林木;2)动产登记对抗:航空器、船舶、车辆,未经登记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3)抵押权的产生与抵押合同效力的区分:抵押合同自签字盖章时生效;不动产抵押权自登记时产生。
16.抵押权的实现: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折价不需要通过法院;拍卖和变卖只能通过法院。
17.抵押清偿顺位:登记的优先于未登记;都未登记时,依合同成立先后;顺序相同时,按比例清偿。
(每年必考点)18.质押与抵押的区别:质押转移占有,抵押不转移占有。
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
19.留置权:法定权利。
只能是动产。
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留置期不能少于两个月(鲜活易腐的动产除外)。
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不得留置标的物。
20.定金罚则: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也无效。
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定金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每年必考点)1Z301080建设工程保险制度21.工伤保险强制险。
22.建筑工程一切险主体:投保人: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投保的,因投保产生的保险费和其他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范围: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突发性事件)。
期限:起点:动工日或抵运日,终点:验收合格日或实际占用日。
限制:在任何情况下,保险期限的起始或终止不得超出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生效日或终止日。
23.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1Z301090建设工程法律责任制度24.行政处罚: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行政拘留。
(每年必考点)25.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每年必考点)26.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27.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抄家)、驱逐出境。
28.串通投标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造成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责任事故罪(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强令冒险作业)、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安全生产设施、安全生产条件)1Z302010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29.不需办理施工许可证范围:1)限额以下小型工程:①工程投资额:30万元以下,或者②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
2)农民自建低层住宅。
3)抢险救灾工程。
4)临时性房屋建筑。
5)军用房屋建筑。
6)已获批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注意:办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每年必考点)30.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施工许可证有效期:1)一般有效期:3个月。
2)延期: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
32.1)中止施工:建设单位应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2)恢复施工: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3)中止施工满1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33.开工报告:1)有效期:6个月;2)超过6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1Z302020施工企业从业资格制度34.将“劳务分包”改为“施工劳务”,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类别与等级。
企业首次申请或增项申请资质,应当申请最低等级资。
35.1)无资质承包主体签订的专业分包合同或者劳务分包合同都是无效合同。
2)但是,当作为无资质的“实际施工人”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其可以向合同相对方(即转包方或违法分包方)主张权利,甚至可以向建设工程项目的发包方主张权利。
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3)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的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每年必考点)36.劳务分包不能再分包。
(每年必考点)1Z302030建造师注册执业制度37.初始注册: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有效期3年。
延续注册:有效期届满前30日前。
38.不予注册的情形: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注册;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因前款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申请人的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单位要求;年龄超过65周岁;39.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
除外情况:(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原则上不得更换。
除外情况:(1)发包方与注册建造师受聘企业已解除承包合同的;(2)发包方同意更换项目负责人的;(3)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必须更换项目负责人的。
(每年必考点)1Z203010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40.必须招标的项目范围: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每年必考点)41.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1)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3)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1.2.3项规定的标准。
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42.可以不招标的工程项目: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抢险救灾、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
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专有技术、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提供的。
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的。
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过程、货物或服务,否则影响施工或功能配套要求。
43.邀请招标:1)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
(每年必考点)44.两阶段招标:针对技术复杂或者无法精确拟定技术规格的项目。
第一阶段,技术招标;第二阶段,报价招标。
45.政府采购工程依法不进行招标的,应当依照政府采购法和本条例规定的竞争性谈判或者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