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目录(试行)
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物目录
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物目录说明(2013)《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物目录》(简称《药物目录》)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药品费用的标准。
临床医师根据病情开具处方和参合人员购买与使用药品不受《药物目录》的限制。
“说明”是对《药物目录》中药品的分类与编号、名称与剂型、限定支付范围等内容的解释和说明,是《药物目录》的组成部分,其内容具有政策约束力。
一、目录构成(一)《药物目录》分西药、中成药和中药饮片3部分。
西药部分和中成药部分所列药品为新农合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药品。
其中,新农合基金均准予支付费用的西药品种1149个,中成药(含民族药)700个。
中药饮片部分所列中药饮片为新农合基金不予支付费用的中药饮片,包括中药饮片127种及1个类别。
其中,单方不予支付的有99种;单、复方均不予支付的有28种和1个类别。
(二)西药部分和中成药部分分甲、乙类。
西药部分甲类药品品种406个,乙类药品品种743个;中成药部分甲类药品品种250个,乙类药品品种450个。
二、编排与分类(三)西药、中成药(民族药)分别按药品品种编号,同一品种只编一个号,重复出现时标注“★”,并在括号内标注该品种编号。
药品编号的先后次序无特别含义。
(四)西药主要依据临床药理学和临床科室用药分类,中成药主要依据临床科室用药和功能主治分类。
临床各科医师依据病情用药,不受《药物目录》分类的限制。
三、名称与剂型(五)除在“备注”一栏标有“◇”的药品外,西药名称采用中文通用名和英文国际非专利药名(INN)中表达化学成分的部分,未包括命名中的盐基、酸根部分和“儿童”、“小儿”、“婴幼儿”、“儿童用”、“小儿用”或“婴幼儿用”等,剂型单列。
西药通用名称中表达化学成分的部分与《药物目录》中名称(《药物目录》中的药品必须为口服剂型)一致,且法定说明书中明确适用于儿童的,其剂型为能够提高儿童用药顺应性的口服液体剂型、颗粒剂、口服散剂、栓剂、滴鼻剂的,可以限定在儿童使用时支付。
门诊统筹管理办法
荥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管理规范为推动我市门诊统筹工作顺利实施,加强对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定期对门诊统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加快建立门诊统筹信息化管理系统,确保门诊统筹基金安全,使参合农民真正受益。
现制定门诊统筹各项管理制度如下:一、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诊疗规范1、严格核实身份。
接诊工作人员应严格核实患者身份与新农合IC卡、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的统一,并如实填写门诊日志,做到看病有登记,诊疗有资料,严防冒领新农合门诊补助资金。
2、规范诊疗行为。
定点医疗机构在门诊诊疗过程中,要严格依照临床诊疗技术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手册,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
严格执行病历、处方书写与管理规定,保证处方书写的真实性、规范性。
3、实行统一药品价格和收费标准。
定点医疗机构药品价格要实行统一限价标准,不得超过最高零售价。
门诊医疗服务收费要严格按照《河南省新型农村新农合基本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目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不得自立项目收费、超标准收费。
4、建立处方备查制度。
定点医疗机构要统一使用荥阳市新农合专用二联处方,处方书写要规范清晰;严禁分解或虚开处方,严禁把目录外药品转换成目录内药品;药品价格标识准确明了,处方上要有患者签字,不得代签;处方每日或每周装订成册,并统一制定处方封面,存档三年以上备查。
5、切实做好各种诊疗补助登记。
定点医疗机构要准确填写统一印制的新农合门诊统筹补偿登记表,医务人员和患者签字要真实有效,否则,视为虚假补助。
定点医疗机构要做到各种补助档案管理规范有序,以备核查。
6、普通门诊费用补偿不设起伏线。
乡、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费用补偿比例为40%,年度补偿个人封顶线为60元,家庭成员共享。
对单日门诊实行限额控制,村级定点医疗机构单次门诊费用不得超过30元;乡级定点医疗机构单次门诊费用不得超过50元。
在家庭账户向门诊统筹过度期间,以前年度参合农民家庭账户仍有结余的,可用于门诊统筹补偿后自付部分的结算。
河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
河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进一步健全全民医保体系,保障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需求,根据《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6〕173号)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立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原则:(一)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相适应;(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三)基金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四)各类医疗保障制度统筹兼顾、协调发展。
第三条市、县、乡级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乡居民参保组织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主管城乡居民医保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城乡居民医保基金预算管理和财政专户管理,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城乡居民医疗服务工作,公安部门负责参保人员户籍认定,民政部门负责享受参保补贴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和优抚对象身份认定。
发展改革、审计、教育等部门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协助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工作。
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医保经办机构)按照本办法负责城乡居民医保的经办工作。
第四条按照“统一标准、分县运行、风险调剂”原则,城乡居民医保实行市级统筹。
统一标准即在省辖市范围内统一筹资政策、待遇水平,在全省范围内统一经办规程和信息系统。
分县运行即以市本级(含市辖区,下同)、所辖县(市)为单位分别负责城乡居民医保相关工作。
风险调剂即省辖市建立风险调剂金制度。
风险调剂金从市本级、所辖县(市)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中提取,规模保持在当年住院统筹基金总额的10%,用于市本级、所辖县(市)之间的基金风险调剂。
鼓励有条件的省辖市探索建立基金统收统支的市级统筹模式。
第二章覆盖范围第五条统一覆盖范围。
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实施方案设计
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实施方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大病保险,是在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延伸和有益补充。
为加快推进我省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切实减轻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豫政办〔2013〕22号)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着力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为主线,以建立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提高农村居民健康水平为目标,从我省实际出发,全面开展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推动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减轻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提高新农合基金使用效益,提高大病保险运行效率,促进我省新农合基本医疗与大病保险工作健康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一)健全机制,统筹推进。
引入商业保险机构承办新农合大病保险,充分发挥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障与大病保险的协同互补作用,加强制度之间的衔接,完善新农合大病保障机制。
(二)统一方案,即时结报。
新农合大病保险实行省级统筹,全省统一资金管理,统一补偿政策,统一组织实施,在省级新农合管理信息系统统一增加大病保险补偿结算及补偿数据信息管理功能。
对符合补偿条件的参合患者,大病保险与新农合基本医疗同步实行即时结报和“一站式”服务。
(三)收支平衡,保本微利。
科学测算,规范运作,合理制定大病保险补偿方案,合理控制商业保险机构盈利率,最大限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控制资金风险,努力实现商业保险机构保本微利运作。
三、主要内容(一)统筹层次。
新农合大病保险实行省级统筹,以省为单位筹集、管理和使用大病保险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大病保险资金抗风险能力。
(二)资金筹集。
新农合大病保险资金由新农合基金支付,不再额外向农村居民收取费用,并根据新农合筹资水平提高及基金支付情况逐步提高大病保险筹资水平。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目录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目录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居民对医疗服务的需求也越来越高。
为了解决农村地区医疗服务不足而导致的就医难问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诊疗项目应运而生。
本文将介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诊疗项目以及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目录,以帮助农村居民更好地了解并使用这一医疗服务项目。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诊疗项目的定义和目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诊疗项目是指通过政府和社会力量合作,为农村居民提供医疗保障和诊疗服务的一项计划。
该项目旨在解决农村地区医疗服务不足的问题,帮助农民享受到优质的医疗服务,并承担一定的医疗费用。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诊疗项目的运行模式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诊疗项目的运行模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组织形式:该项目由政府和农民合作组成的农村合作医疗组织负责实施。
政府提供资金支持和政策指导,农民则缴纳一定的医疗保障费用。
2. 医疗保障范围:该项目涵盖了农村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包括住院费用、手术费用、门诊费用等。
保障范围可以根据不同地区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3. 医疗服务设施:为了方便农民就近就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项目会在农村地区设立医疗服务设施。
这些设施包括农村诊所、卫生院等,为农民提供基本的医疗服务。
三、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目录的制定原则为使农民能够享受到足够的医疗服务,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目录需要明确规定。
在制定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目录时,需要遵循以下原则:1. 明确需求:根据农村居民的实际需求,制定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目录,确保提供符合农民需求的医疗服务。
2. 区域布局:针对不同地区的医疗服务需求,合理规划医疗服务设施的布局,确保农民能够方便地获得医疗服务。
3. 提升服务质量:医疗服务设施应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和医护人员,并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满足农民的诊疗需求。
四、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目录的内容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目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诊所设施:农村诊所应设立在每个镇或村庄,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诊疗服务。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目录
山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晋卫〔2008〕55号)各市、县(市、区)卫生局:为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基本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加强新农合基金的支出管理,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和规定,我厅结合实际,组织制定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诊陪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西省卫生厅二00八年六月六日山西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管理暂行办法为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基本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加强新农合基金的支出管理,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新农合诊疗项目是指符合以下条件的各种医疗技术服务项目和采用医疗仪器、设备与医用材料进行的诊断、治疗项目:(一)临床诊疗必需、安全有效、费用适宜的诊疗项目;(二)省物价部门会同卫生部门已制定收费标准的诊疗项目;(三)由定点医疗机构为参合农民提供的定点医疗服务范围内的诊疗项目。
二、新农合医疗服务设施是指由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参合农民在接受诊断、治疗和护理过程中必须的生活服务设施。
三、新农合医疗服务设施费用主要包括住院床位费及门(急)诊留观床位费。
对已包含在住院床位费或门(急)诊留观床位费中的日常生活用品、院内运输用品和水、电等费用,新农合基金不另行支付,定点医疗机构也不得再向参合患者单独收费。
四、各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省新农合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不再进行增补或删减。
对于省新农合诊疗项目目录中所列的新农合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确定个人自付比例,并可结合区域卫生规划、医院级别与专科特点、临床适应症、医疗技术人员资格等限定使用和制定相应的审批办法。
未列入当地区域卫生规划和按国家、省有关质量管理规定技术检测不合格的大型医疗设备,不得纳入新农合基金支付范围。
五、新农合诊疗项目目录包括不予支付费用和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
2014版河南医疗服务价格汇总(含新农合报销比例0525).xlsx
现行 比例
修改 意见
0 0 85 0 85 0 0 0 0 85
限制
省医保 郑州市 比例 医保比
0 90 90 100 0 0 0 100 75 80 90 0 80 80 90 80 100 0 100 100 80 80 80 80 80 75 100
0 85 85 85 85
100
0 85 0 0 85 85 85 85 85 85 0 85
格 市
432 60 200 34 198 82 74 100 100 180 27 90 72 270 81 54 54 36 36 36 135 252 95 54 54 220 82 65 325 180
县
384 55 180 28 176 75 68 90 90 160 25 80 64 260 72 48 48 32 32 32 120 224 90 48 48 200 75 60 293
《河南省新农合基本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目录(2015年版)》修订部分内容
编码 项目名称 计价单位 价 省 市 格 县 现行 比例 修改 意见 限制
除特殊防护病房床位、层流洁净病房床位及层流洁净装置 病床加收外,其他床位费报销均实行最高限价。限价标 准:省级25元/床日,市级22元/床日,县级19元/床日, 精神病、烧伤、传染病医院或病区床位在此标准上上浮 床日 床日 日 科/次 日 次 260 240 50 80 10 6 240 220 43 72 10 6 220 200 35 64 8 5 100 100 100 0 0 85 0 精密输液器、非DEHP输液器、无针密闭输液接头、胰岛素 注射笔用针头、点连式一次性医用高分子止血绷带费用不 次 瓶(袋、包) 15 3 13 3 11 85 0 除特殊防护病房床位、层流洁净病房床位及层流洁净装置 病床加收外,其他床位费报销均实行最高限价。限价标 准:省级25元/床日,市级22元/床日,县级19元/床日, 精神病、烧伤、传染病医院或病区床位在此标准上上浮 精密输液器、非DEHP输液器、无针密闭输液接头、胰岛素 注射笔用针头、点连式一次性医用高分子止血绷带费用不 单侧 次 均按部位计价 均按部位计价 次 次 次 每个部位 单侧 次 次 次 次 80 600 75 540 70 480 100 85 0 以MRI场强1~3T基价为限价标准,超出部分不予报销 以16层~40层价格为限价标准,超出部分不予报销 300 500 800 10 10 30 40 15 85 300 500 800 10 10 30 34 15 80 300 500 800 10 10 30 28 15 75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85 100 85 0 限危重患者 85 85 85 85 85 杀菌型耦合剂、橡胶超声探头护套不予补偿 限危重患者 限危重患者 90 90 80 100 100 100 100 0 100 0 80 85 85 70 100 100 0 85 100 100 80 0 100 0 限血液科移植病房、ICU病房 限血液科移植病房、ICU病房 限血液科移植病房
河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
为了进一步健全全民医保体系,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需求,制定了河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并将于2017年正式实施,下面是办法的详细内容。
河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进一步健全全民医保体系,保障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需求,根据《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6〕173号)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立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原则:(一)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相适应;(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三)基金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四)各类医疗保障制度统筹兼顾、协调发展。
第三条市、县、乡级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乡居民参保组织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主管城乡居民医保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城乡居民医保基金预算管理和财政专户管理,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城乡居民医疗服务工作,公安部门负责参保人员户籍认定,民政部门负责享受参保补贴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和优抚对象身份认定。
发展改革、审计、教育等部门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协助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工作。
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医保经办机构)按照本办法负责城乡居民医保的经办工作。
第四条按照“统一标准、分县运行、风险调剂”原则,城乡居民医保实行市级统筹。
统一标准即在省辖市范围内统一筹资政策、待遇水平,在全省范围内统一经办规程和信息系统。
分县运行即以市本级(含市辖区,下同)、所辖县(市)为单位分别负责城乡居民医保相关工作。
风险调剂即省辖市建立风险调剂金制度。
风险调剂金从市本级、所辖县(市)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中提取,规模保持在当年住院统筹基金总额的10%,用于市本级、所辖县(市)之间的基金风险调剂。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目录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目录随着中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推进,农村地区的医疗保障问题逐渐受到关注。
为了满足农村居民对医疗服务的需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于2003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始实施。
为了更好地监管和规范农村医疗服务,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目录中,明确了新农合可报销的医疗项目和设施范围。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诊疗项目范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诊疗项目范围包括了农民可以享受的基本医疗服务。
这些服务分为药品费用、医疗费用以及临床检验费用三个方面。
药品费用方面,新农合可报销的药品包括了常规药品、中成药和部分西药。
除此之外,新农合还鼓励农民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经济药品,以降低农民的医疗支出负担。
医疗费用方面,新农合可以报销的项目有住院费用、手术费用、门诊费用等。
农民在得到合格医疗机构的诊断和治疗后,可以凭借费用票据向新农合报销相关的医疗费用。
临床检验费用方面,新农合可以报销的项目涵盖了常见的临床检验项目,如血液常规、尿液常规、血糖等,以帮助农民对自身健康状况有更清晰的认知。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疗服务设施范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疗服务设施范围主要指农村地区可以享受到的医疗服务设施。
这些设施包括了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站点和合作药店。
1. 医疗机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要求农村地区有合格的医疗机构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这些医疗机构可以是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或者定点医院。
农民可以在这些医疗机构中获得全科医生和专科医生的诊疗服务,以满足基本的医疗需求。
2. 医疗服务站点为了方便农民能够及时得到医疗服务,新农合在农村地区设立了医疗服务站点。
这些服务站点通常位于村委会或者社区中心,提供基本的医疗服务和常见疾病的诊断和治疗。
农民可以在医疗服务站点中获得免费的门诊诊疗服务,并且能够得到一定范围内的诊断和治疗费用报销。
3. 合作药店为了方便农民能够及时获得合格的药品,新农合合作药店的设置也十分重要。
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卫生厅关于核定部分新增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8]60号
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卫生厅关于核定部分新增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的通知正文:---------------------------------------------------------------------------------------------------------------------------------------------------- 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卫生厅关于核定部分新增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8]60号)各省辖市和巩义、邓州、永城、项城、固始、中牟县(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办)、卫生局:根据原国家计委、卫生部《关于改进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意见》和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厅《河南省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的开展情况,我们在认真调研和组织专家严格评审的基础上,确定了部分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核定了《部分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附后)。
现作如下通知,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本通知规定的价格为相应级别医疗机构的最高限价,下浮由各级医疗机构自行确定。
二、严格特殊医用材料费的加收管理。
凡项目规范“除处内容”未明确规定的材料费均不得向患者收取,明确规定可另外加收的特殊材料费,按进价顺加5%作价,并报同级价格、卫生主管部门备案后执行。
三、各级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规范的规定执行,认真落实价格公示制度和“一日清单”制度,严禁巧立名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分解项目、违规加收费用等。
各地、各医疗机构要认真完善和落实各项监督措施,加强管理,切实规范医疗机构的价格行为。
四、本通知自2008年1月20日起执行。
各医疗机构执行前,应按规定及时到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手续。
试行价格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反映。
二○○八年一月十日——结束——。
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目录
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目录一、引言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项目(以下简称“合作医疗项目”)旨在为农村地区提供基本医疗保障,保障农村居民获得合适的医疗服务。
为更好地实施合作医疗项目,我们制定了基本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目录,以明确范围和准则,确保农村居民享受到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二、基本诊疗项目范围及要求1.门诊服务范围(1)常见疾病的诊断和治疗:包括感冒、发烧、呼吸道感染等常见疾病的诊断、治疗和康复。
(2)慢性病管理:包括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等常见慢性疾病的管理和治疗。
(3)常见外伤的处理:包括轻微创伤、骨折、扭伤等急性外伤的急救和处理。
(4)基本的预防接种:包括儿童常规疫苗接种、成人疫苗接种等。
2.住院服务范围(1)常见疾病的诊断和治疗:包括肺炎、肠胃炎、肾炎等常见疾病的住院治疗。
(2)常见手术项目:包括阑尾切除术、扁桃体摘除术、剖腹产等常见手术项目。
(3)临床急诊:包括呼吸困难、心脏病急性发作等急性疾病的紧急住院治疗。
三、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要求1.基层医疗机构(1)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基层医疗机构应当符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并在合作医疗项目提供的范围内提供相应的医疗服务。
(2)日间手术中心:基层医疗机构应当配备相应的设施和专业人员,提供常见手术项目的日间手术服务。
2.县级综合医院(1)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县级综合医院应当具备较高的医疗技术水平,能够提供较复杂的诊疗服务。
(2)急诊科:县级综合医院应当设立急诊科,提供24小时不间断的急诊服务。
3.地市级综合医院(1)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地市级综合医院应当是地市范围内的医疗服务中心,具备较高的医疗技术和设备条件,能够提供较复杂的诊疗服务。
(2)重疾科:地市级综合医院应当设立重疾科,提供重疾的诊断和治疗服务。
4.三级综合医院(1)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三级综合医院应当是地区内医疗服务的顶级机构,具备最先进的医疗技术设备和专业人员,能够提供复杂疾病的诊疗服务。
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目录
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目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在农村地区为居民提供了重要的医疗保障。
为了规范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基本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河南省制定了相应的目录。
本文将重点介绍河南省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目录。
一、基本诊疗项目目录:1. 常见疾病的诊断和治疗项目:包括感冒、咳嗽、发热、腹痛、呼吸道感染等常见疾病的诊断和治疗项目。
这些项目是农村居民就医的基本需求,在基本诊疗项目目录中得到了明确的规定。
2. 慢性病管理项目:包括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等慢性病的管理项目。
慢性病管理项目的纳入,为农村患者提供了长期的病情监测和管理,有效控制病情发展,提高生活质量。
3. 基本医学检验项目:包括常见的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等基本医学检验项目。
这些检验项目对于疾病的早期诊断和治疗至关重要,能够为农村居民提供及时准确的诊断。
4. 基本医学影像学检查项目:包括常见的X光检查、B超检查等基本医学影像学检查项目。
这些检查项目是对疾病进行进一步诊断和评估的重要手段,能够为农村居民提供精准的医疗服务。
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目录:1. 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是农村地区最基本的医疗服务设施,提供基本的诊疗、检查和治疗服务。
乡镇卫生院是农村居民就医的首要选择,其纳入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目录,能够提供便捷的医疗服务。
2. 村卫生室:村卫生室是乡村居民就医的首个接触点,能够提供基本的诊疗和医学检查服务。
村卫生室的纳入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目录,能够让农村居民更加便捷地获得医疗服务。
3. 县级医院:县级医院是农村地区的综合医疗机构,能够提供较高水平的医疗服务。
县级医院的纳入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目录,能够让农村居民在需要时获得高水平的医疗服务。
4. 市级医院:市级医院是农村地区的医疗中心,能够提供更高水平的医疗服务。
市级医院的纳入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目录,能够让农村居民在疾病较为严重或需要进一步诊治时获得更专业的医疗服务。
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目录(试行
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目录(试行)
血浆纤维蛋白肽B BP15—42检测
其它病毒的血清学诊断
咀嚼功能检查
口腔内窥镜检查
模型计算机测量;2.模型诊断性排牙:含上下颌模型排牙;3.X线头
和X线投影测量)模型计算机测量;2.模型诊断性排牙:含上下颌模型排牙;3.X线头影测量:含手工或计算机X线测量分疗
指年青恒牙牙根继续形成;含拔髓
试戴、复查
体,试戴修改嵌体;包括嵌体、高嵌体、嵌体冠
X线头影测量, 研究模型设计与修整, 牙体预备, 转移面弓与上颌检查;包括普通弯制卡环塑料可摘局部义齿,无卡环塑料可摘局部义
记录,面弓转移,试排牙,总义齿包括覆盖义齿,无唇翼义齿
基托及颌位关系的印模,灌制新模型;6.技工制作中空阻塞器及义
治器II型或Activator功能矫治器;其他功能矫治器
不拔牙病例和简单拥挤拔牙病例
310522012恒牙期骨性安氏II类错合固
定矫治器拔牙治疗0
矫治器III型;其他功能矫治器
310522017恒牙期骨性安氏III类错合
固定矫治器拔牙治疗0
矫治器和固定矫治器
用活动矫治器或固定矫治器。
新农合知识
25种常见病种定额补偿
说明:洛阳市20相关政策
新农合定额病种及定额补偿参考标准
洛阳市新农合相关政策
说明:洛阳市2007年下发过一个补助报销范 围。
一、新农合补助报销范围
新农合补助报销适用范围 (一)参合农民因疾病(含生产、生活中造成的损 伤)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或经审批转往市外定点 医院)就医所支出的医疗服务费用,按新农合补助 报销范围、标准予以补助。 (二)参合农民外出期间,因突发疾病在当地新农 合定点医院或医保定点医院住院治疗,按规定程序 向县新农合管理部门备案的,其医疗费用,按新农 合补助报销范围、标准予以补助。
25种常见病种定额补偿
洛卫农卫[2014]18号文件
执行时间为2014年11月1日后入院的患者;
对实行定额补偿的患者,各级医疗机构要履行告知 义务,入院后填写参合患者住院定额补偿知情同意 书,并由医患双方签字;由于病情变化等原因导致 患者无法实行定额补偿,医疗机构要明确告知患者, 患者在住院定额补偿知情同意书上签字同意后可以 退出;
7、实行省外住院保底补偿
参合人员经转诊至省外各级医疗机构
住院治疗,实际补偿比例过低的,可将 住院医疗总费用去除起付线后,按不低 于30%的比例给予保底补偿。
8、提高重大疾病保障水平
对一次性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超过5万元
的参合患者,新农合实行分段补偿,5万元以 内(含5万元)部分按相应级别医疗机构规定 比例补偿,5万~8万元(含8万元)部分按 80%的比例给予补偿,8万元以上部分按90% 的比例给予补偿,切实减轻重大疾病患者医 药费用负担。
一、新农合补助报销范围
(2)各种注射费、封闭费、穿刺费、换药费、护理费、麻 醉费、医疗废弃物处置费; (3)一般处置费,如导尿费、吸痰费等; (4)五官科、眼科、耳鼻喉科、皮肤科、妇科、传染科、 精神科的专科处置费; (5)中医处置治疗中的一般治疗、针灸、整复、骨折石膏 固定、牵引等; (6)功能检查治疗中的超声检查(不包括彩超)、内窥镜 检查、功能测定检查、心电图、脑电图、肌电图及其它未被 特殊限制的大型仪器检查等; (7)放射诊疗中的透视、普通拍片、特殊拍片、造影等;
河南新农合药品目录
河南新农合药品目录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基本药物目录(适用于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一、西药部分"分类" "编号" 药品名称剂型限制使用范围中文英文1抗微生物药1.1抗生素类抗感染药1.1.1青霉素类1 青霉素 Benzylpenicillin 注射剂2 青霉素V Phenoxymethylpenicillin 片剂、颗粒剂3 苄星青霉素 Benzathine Benzylpenicillin 注射剂4 普鲁卡因青霉素 Procaine Benzylpenicillin 注射剂5 苯唑西林钠 Olxacillin Sodium 注射剂6 阿莫西林 Amoxicillin 片剂、胶囊剂、颗粒剂、注射剂7 氨苄西林 Ampicillin 注射剂8 哌拉西林 Piperacillin 注射剂9 阿洛西林 Azlocillin 注射剂10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 "Amoxicillin andClavulanate Potassium" 片剂、注射剂限产酶菌或怀疑产酶菌引起的中、重度感染11 氨苄西林舒巴坦 Ampicillin and Sulbactam 注射剂限产酶菌或怀疑产酶菌引起的中、重度感染12 氯唑西林 Cloxacillin 注射剂13 美洛西林 Mezlocillin 注射剂1.1.2头孢菌素14 头孢氨苄 Cefalexin 片剂、胶囊剂、颗粒剂15 头孢拉定 Cefradine 片剂、胶囊剂、颗粒剂16 头孢羟氨苄 Cefadroxil 片剂、胶囊剂、颗粒剂17 头孢唑林 Cefazolin 注射剂18 头孢克洛 Cefaclor 片剂、胶囊剂19 头孢替安 Cefotiam 注射剂20 头孢西丁 Cefoxitin 注射剂21 头孢孟多 Cefamandole 注射剂22 头孢地尼 Cefdinir "片剂、胶囊剂颗粒剂" 限序贯治疗23 头孢克肟 Cefixime "片剂、胶囊剂颗粒剂" 限序贯治疗24 头孢他美酯 Cefetame 片剂、胶囊剂限序贯治疗25 头孢泊肟酯 Cefpodoxime Proxetil 片剂、胶囊剂限耐药菌引起的重度感染26 头孢噻肟 Cefotaxime 注射剂限耐药菌引起的重度感染27 拉氧头孢 Latamoxef 注射剂限耐药菌引起的重度感染28 头孢米诺 Cefminox 注射剂限耐药菌引起的重度感染29 头孢哌酮 Cefoperazone 注射剂限耐药菌引起的重度感染30 头孢哌酮舒巴坦 "Cefoperazone andSulbactam" 注射剂限产酶菌或怀疑产酶菌引起的重度感染31 头孢曲松 Ceftriaxone 注射剂限耐药菌引起的重度感染32 头孢他啶 Ceftazidime 注射剂限耐药菌引起的重度感染33 头孢唑肟 Ceftizoxime 注射剂限耐药菌引起的重度感染34 头孢地嗪 Cefodizime 注射剂限耐药菌引起的重度感染1.1.3碳青霉烯类35 美罗培南 Meropenem 注射剂限产酶菌或怀疑产酶菌引起的重度感染的二线治疗36 亚胺培南西司他丁钠 "Imipenem andCilastatin Sodium" 注射剂限产酶菌或怀疑产酶菌引起的重度感染的二线治疗1.1.4氨基糖苷类37 阿米卡星 Amikacin 注射剂、外用液体剂38 庆大霉素 Gentamycin 片剂、胶囊剂、颗粒剂、注射剂39 大观霉素 Spectinomycin 注射剂限淋病二线用药40 奈替米星 Netilmicin 注射剂限肾功能有损害者41 妥布霉素 Tobramycin 注射剂42 新霉素 Neomycin 片剂、胶囊剂。
河南省卫生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河南省卫生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卫生厅,河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09.08.28•【字号】豫卫农卫[2009]5号•【施行日期】2009.08.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卫生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豫卫农卫〔2009〕5号)各省辖市卫生局、财政局,有关扩权县(市)卫生局、财政局:为指导和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工作的开展,根据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中医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2010年版)的通知》(豫卫农卫〔2009〕4号)有关精神,现将《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指导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八月二十八日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指导意见(试行)逐步实施普通门诊统筹,是发展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制度的重要举措,对进一步扩大新农合受益面,提高新农合基金使用效益和参合农民健康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2010年版)》精神,为推动新农合普通门诊统筹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基本原则新农合门诊统筹包括普通门诊统筹(以下简称门诊统筹)、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费用补偿。
2010年,各省辖市要在继续完善住院统筹、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补偿的基础上,选择乡村两级卫生服务网络比较健全、新农合管理比较规范的2-3个县(市、区)开展门诊统筹试点,鼓励各省辖市积极创造条件,整体推进,原则上省政府确定的医改试点县(市、区)要全面实行门诊统筹,以往实行门诊统筹与家庭账户相结合的县(市、区),2010年要全面过渡为门诊统筹模式。
2011年进一步扩大门诊统筹覆盖范围,力争到2012年全省所有开展新农合县(市、区)全部实行门诊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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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口腔护理、会阴冲洗、床上洗 发、擦浴、辱疮护理、引流管护理 1.有专门医生现场观察病情变化; 2.固定专门护理人员配合抢救,不 离开现场,严密观察病情变化,执 行特级护理常规;3.抢救涉及两科 以上时,及时请院内会诊 包括低流量给氧、中心给氧、氧气 创面治疗。 含一次性鼻导管、鼻塞、面罩等。 含一次性输液器、过滤器、采血器 、注射器等特殊性消耗材料;含用 药指导与观察、药物的配置。 包括静脉采血
100 100 限价标准:省级20元/床 日,市级17元/床日,县 级14元/床日 限价标准:省级20元/床 日,市级17元/床日,县 级14元/床日 限价标准:省级20元/床 日,市级17元/床日,县 级14元/床日
限价内100
110900302
单人间
限价内100
110900303
双人间 除普通病房要求外,加婴儿床和紫 外线消毒灯,婴儿床上配备床垫、 棉褥、棉被、枕头、床单等。
2.抢救费
120300001 1203000012 1204 120400001 120400002 1204000021 120400003 120400004 120400005 120400006 1204000060 1204000061 1204000062 120400007 1204000070 120400008 120400009 120400010 120400011 1204000111 120400012 120400013 1205 120500001 120500002 120500003 1206 120600001 120600002 120600003 120600004 120700001 1207000011 1208 120800001 1208000011
单人间 双人间 三人间及以上 10.会诊费 院际会诊 副主任医师 主任医师 计算机远程会诊 门诊输液费 门诊输液费 小儿门诊输液费 小儿门诊输液费 (二)一般检查治疗 1.护理费 重症监护
限价内100 100 100 院内会诊不收费 0 0 0 100 100 100 100
限价标准:省级20元/床 日,市级17元/床日,县 级14元/床日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包括抽气、抽液
16.导尿 一次性导尿 留置导尿 留置导尿 17.肛管排气 17.肛管排气 18.门诊麻醉费 包括检查、治疗、门诊手术类麻醉 门诊项目局部麻醉费 门诊手术室麻醉 (三)社区卫生服务及预防保 健项目 1.婴幼儿健康体检 2.儿童龋齿预防保健 含4岁至学令前儿童按齿科常规检查 含了解服务对象健康状况、指导疾 3.家庭巡诊 病治疗和康复、进行健康咨询 含出生至满月访视,对围产期保健 4.围产保健访视 进行指导,如母乳喂养、产后保健 等 含痢疾访视三次、肝炎访视五次、 5.传染病访视 指导家庭预防和疾病治疗、恢复 6.家庭病床 家庭病床建床费 含建立病历和病人全面检查 家庭病床巡诊 含定期查房和病情记录 7.出诊费 8.建立健康档案 9.疾病健康教育或咨询 健康咨询 指个体健康咨询 疾病健康教育 指群体健康教育 (四)其他医疗服务项目 指尸体常规清洁处理及包裹,不含 尸体料理 专业性尸体整容 指尸体常规清洁处理及包裹,不含 尸体料理(传染病人) 专业性尸体整容 专业性尸体整容 尸体存放 离体残肢处理 包括死婴处理 尸体转运费 (一)一般医疗服务
100
100 100
包括动脉采血 包括留置静脉输液 包括留置静脉输液 含储血、配血和输血材料
含配置
包括深静脉穿刺置管术 包括深静脉穿刺置管术+测压 含注射 含麻醉费用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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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病房空调降温 0 0 0 0 床位费附加项目 含诊查、护理、床位费 指核素内照射治疗病房 病房家俱:病床、床头柜、座椅(或 木凳)、床垫、棉褥、棉被(或毯)、 枕头、床单、病人服装、热水瓶、 洗脸盆、痰盂、拖鞋、废品袋(或 篓)、大小便器 0 10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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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00007 120100008 120100009 1201000090 120100010 120100011 120100012 120100013 120100014
新生儿护理 新生儿特殊护理 精神病护理 狂躁型精神病护理 气管切开护理 吸痰护理 造瘘护理 动静脉置管护理 一般专项护理
包括门诊拆线;包括外擦药物治疗 100 100 100 100 包括超声、高压泵、氧化雾化及蒸 气雾化吸入 指输出至下呼吸道的压缩泵雾化治 疗 100 100 100 100
包括注药
1208000012 120900001 121000001 1211 121100001 121100002 121200001 121300001 1214 121400001 1214000013 121400002 121400003 1215 121500001 121500002 1216 121600001 1216000010 1216000011 1217 121700001 1218 121800001 121800002 13 130100001 130200001 130300001 130400001 130500001 1306 130600001 130600002 130700001 130800001 1309 130900001 130900002 14 140100001 1401000010 140100002 140100003 140100004 140100005 s11
110900200
层流洁净病房床位费
110900201 110900300 110900301
层流洁净装置病床加收 干部病房 套间
1.指达到规定洁净级别、有层流装 置、风淋通道的层流洁净间;2.指 采用全封闭管理,有严格消毒隔离 措施及对外通话系统。 由空气净化、照明灭菌、操控系统 组成,净化等级为百级。 含取暖、降温
9.床位费 电动气垫床 (二)一般检查治疗 1.护理费 机械深度排痰 4.注射 静脉输注高氧液
0
使用振动排痰机排痰 含用药指导与观察、药物的配置 使用专用治疗仪连续溶氧。含输液 气体净化、一次性材料和氧气
限价内100
110900400
母婴同室病房
110900401 110900402 110900403 1110 1110 111000001 111000002 111000003 111100001 1111000010 111100002 1111000020 12 1201 120100001
含新生儿洗浴、脐部残端处理、口 腔、皮肤及会阴护理 包括新生儿干浴、扶触、肛管排气 、呼吸道清理、药浴、油浴等 不含重症监护 不含重症监护 含吸痰、药物滴入、定时消毒、更 换套管及纱布;包括气管插管护理 含叩背、吸痰。不含雾化吸入
0 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20200001
110900100
普通病房床位费
110900101 110900102 110900103 110900104 110900105
单人间 双人间 三人间 四人及以上 病房加床 对因病情需要急需加床的,在征得 病人同意后,按照本病区最低床位 费的70%收取
100 100 100 100 限价内100 限价标准:省级20元/床 日,市级17元/床日,县 级14元/床日
含占床(座)、观察 含占床(座)、观察 含占床(座)、观察 含占床(座)、观察
120100002
特级护理
120100003
Ⅰ级护理
120100004
20100006
特殊疾病护理
含24小时室内有专业护士监护,监 护医生、护士严密观察病情,监护 生命体征;随时记录病情,作好重 症监护记录及各种管道与生活护理 含24小时设专人护理,严密观察病 情,测量生命体征,记特护记录, 进行护理评估,制定护理计划,作 好各种管道及生活护理 含需要护士每15-30分钟巡视观察一 次,观察病情变化,根据病情测量 生命体征,进行护理评估及一般性 生活护理,作好卫生宣教及出院指 导 含需要护士1-2小时巡视一次,观察 病情变化及病人治疗、检查、用药 后反应,测量体温、脉搏、呼吸, 协助病人生活护理,作好卫生宣教 及出院指导 含需要护士每日巡视2-3次,观察、 了解病人一般情况,测量体温、脉 搏、呼吸,作好卫生宣教及出院指 导 指气性坏疽、破伤风、艾滋病等特 殊传染病,含严格消毒隔离及一级护 理内容
3.氧气吸入 呼吸机吸氧 4.注射 皮下、皮内、肌肉注射 静脉注射 颈或股静脉穿刺加收 心内注射 动脉加压注射 皮下输液 住院静脉输液 住院静脉输液 静脉输血 微量泵 住院小儿静脉输液 住院小儿静脉输液 静脉高营养治疗 静脉切开置管术 静脉穿刺置管术 中心静脉穿刺置管术 中心静脉穿刺置管术+测压 动脉穿刺置管术 抗肿瘤化学药物配置 5.清创缝合 大清创缝合 中清创缝合 小清创缝合 6.换药 大换药 中换药 小换药 特大换药 7.雾化吸入 压缩雾化吸入 8.鼻饲管置管 鼻饲管置管 鼻饲管注食
含一次性肛管 包括一般灌肠、保留灌肠、三通氧 气灌肠 包括经肛门清洁灌肠及经口全消化 道清洁洗肠 包尿一次性导尿和留置导尿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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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1109 s110900001 s12 s1201 s120100001 s1204 s120400001
肠内高营养治疗 胃肠减压 10.洗胃 11.物理降温 一般物理降温 特殊物理降温 12.坐浴 13.冷热湿敷 引流管冲洗 持续引流管冲洗 置管后注药 间断引流管冲洗 引流装置置管或更换 15.灌肠 灌肠 清洁灌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