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采石技术管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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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规范大全(中铁建技术中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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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线路1、无缝线路铺设及养护维修方法(TB/T 2098-2007)2、铁路线路设计规范(GB 50090-2006)3、工务作业标准大型养路机械道床换碴作业(TB/T2658.20-2004)4、铁路线路设计规范(GB50090-99)5、快速铁路线路维修规则6、铁路线路设备大修规则7、铁路线路维修规则二、地质1、铁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TB 10012-2007 J124)2、铁路工程地质勘察监理规程(TB/T10403-2005)3、地下铁道、轻轨交通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307-1999)4、铁路工程水文地质勘察规程(TB10049-2004)5、铁路工程地质遥感技术规程(TB10041-2003)6、铁路工程特殊岩土勘察规程(TB10038-2001)7、铁路工程地质风沙勘测规则(TB10053-98)8、铁路工程地质黄土地区勘测规程(TB10055-98)9、铁路工程水文地质勘测规范(TB10049-96)10、铁路工程地基土旁压试验规则(TB10046-96)11、铁路工程地质盐渍土勘测规则(TB10045-96)12、铁路工程地质膨胀土勘测规则(TB10042-95)13、铁路工程地质遥感技术规程(TB10041-95)14、铁路工程地质软土勘测规则(TBJ38-93)15、静力触探技术规则(TBJ37-93)16、铁路工程地质岩溶勘测规则(TBJ28-91)17、铁路工程地质泥石流勘测规则(TBJ27-91)18、动力触探技术规定(TBJ18-87)19、铁路工程物理勘探规程(TB10013-98)20、铁路工程地质技术规范(TBJ12-96)21、铁路工程地质钻探规程(TB10014-98)22、铁路供水水文地质勘测规则(96年局部修订版)(TBJ15-96)23、铁路工程不良地质勘察规程(TB10027-2001)24、铁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TB10012-2001)三、机车1、机车车辆电气设备电磁兼容性试验及其限值(TB/T 3034-2002)2、铁道动力装置用柴油机认证试验实施细则(TB/T 3098-2004)3、机车车辆油压减振器试验台技术条件(TB/T 2229-2004)4、机车车辆油压减振器技术条件(TB/T 1491-2004)5、铁路内燃机车机务设备设计规范(TB10021-2000)6、铁路机车车辆修理厂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四、高速1、客运专线无砟轨道铁路工程施工技术指南(ZT216-2007)2、客运专线无碴轨道铁路工程测量暂行规定(铁建设[2007]48号)3、新建时速300~350公里客运专线铁路设计暂行规定(铁建设[2006]189号)4、客运专线铁路轨道工程施工技术指南(TZ 211-2005)5、客运专线铁路桥涵工程施工技术指南(TZ 213-2005)6、客运专线铁路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7、客运专线无碴轨道铁路设计指南(铁建设函[2005]754号)8、客运专线铁路隧道工程施工技术指南(TZ 214-2005)9、客运专线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10、客运专线铁路轨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11、客运专线铁路路基工程施工技术指南(TZ 212-2005)12、新建时速200-250公里客运专线铁路设计暂行规定(上\下)(铁建设[2005]140号)13、客运专线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14、京沪高速铁路设计暂行规定(上\下)(铁建设函[2004]157号)15、新建时速200公里客货共线铁路设计暂行规定(铁建设函[2005]285号)16、京沪高速铁路工程地质勘察暂行规定(铁建设[2003]13号)17、京沪高速铁路测量暂行规定(铁建设[2003]13号)18、京沪高速铁路设计暂行规定(上册)(铁建设[2003]13号)19、京沪高速铁路设计暂行规定(下册)(铁建设[2003]13号)五、其它1、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TB 10402-2007 J269)2、铁路工程设计防火规范(TB 10063-2007 J774)3、铁路路基抗震设计规范(GB 50111-2006)4、铁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标准(TB10503-2005)5、铁路给水排水施工规范(TB10209-2002)6、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03)7、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TB10402-2003)8、铁路工程水质分析规程(TB10104-2003)9、铁路工程基本术语(GB/T50262)10、铁路组合钢模板技术规则(TBJ211-86)11、粉体喷搅法加固软弱土层技术规范(TB10113-96)12、铁路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TB10501-98)13、铁路工程设计节能技术规定(TBJ16-86)14、铁路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标准(TB10502-93)15、铁路工程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216-94)16、铁路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J111-87)17、工业企业标准轨距铁路设计规范(GBJ12-87)18、铁路工程劳动安全卫生设计规范(TB10061-98)19、铁路工程制图图形符号标准(TBT10059-98)20、铁路工程制图标准(TBT10058-98)21、铁路工程CAD技术规范(B10044-98)22、铁路工程水文勘测设计规范(TB10017-99)23、铁路工程设计防火规范(TB10063-99)24、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规范(TB10210-2001)25、铁路采石管理规则26、铁路林业技术管理规则27、铁路工程岩土分类标准(TB10077-2001)28、铁路工程节能设计规范(TB10016-2002)29、铁路生产污水处理设计规范(TB10079-2002)六、路基1、铁路路基土工合成材料应用设计规范(TB 10118-2006 J532)2、铁路特殊路基设计规范(TB 10035-2006 J 158)3、铁路路基支挡结构设计规范(TB 10025-2006 J 127)4、铁路路基设计规范(TB10001-2005)5、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4-2003)6、铁路路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TB10414-98)7、铁路路基设计规范(TB10001-99)8、铁路路基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TB10118-99)9、铁路路基施工规范(TB10202-2002)10、铁路路基支挡结构设计规范(TB10025-2001)七、桥涵1、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静载弯曲试验方法及评定标准(TB/T2092-2003)2、预制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T梁技术条件(TB/T 3043-2005)3、预制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T梁技术条件(TB/T 2484-2005)4、铁路桥梁盆式橡胶支座(TB/T 2331-2004)5、铁路钢桥保护涂装(TB/T 1527-2004)6、铁路桥涵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TB10002.3-2005)7、铁路桥涵设计基本规范(TB10002.1-2005)8、铁路桥涵混凝土和砌体结构设计规范(TB10002.4-2005)9、铁路桥梁钢结构设计规范(TB10002.2-2005)10、铁路桥涵地基和基础设计规范(TB10002.5-2005)11、铁路桥梁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5-2003)12、铁路桥隧建筑物大修维修规则13、铁路桥隧建筑物大修维修规则条文说明14、铁路部分预应力混凝土梁设计及验收规定(TBJ106-91)15、铁路桥涵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TB10415-98)16、铁路钢桥高强度螺栓连接施工规定(TBJ214-92)17、铁路装配式小桥涵技术规则(TBJ107-92)18、铁路结合梁设计规定(TBJ24-89)19、桥梁抗震鉴定与加固技术规范(TB10116-99)20、桥涵地基和基础设计规范(TB10002.5-99)21、铁路桥梁混凝土和砌体结构设计规范(TB10002.4-99)22、铁路桥涵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TB10002.3-99)23、铁路桥梁钢结构设计规范(TB10002.2-99)24、铁路桥涵设计基本规范(TB10002.1-99)25、铁路柔性墩桥技术规范(TB10052-97)26、铁路架桥机架梁规程(TB10213-99)27、铁路钢桥制造规范(TB10212-98)28、铁路桥涵施工规范(TB10203-2002)八、轨道1、城市轨道交通通信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382-2006)2、城市轨道交通直流牵引供电系统(GB/T 10411-2005)3、轨枕螺栓机动扳手通用技术条件(TB/T 3099-2004)4、混凝土枕用轨下调高垫板技术条件(TB/T 1781-2004)5、高锰刚辙叉技术条件(TB/T 447-2004)6、标准轨距铁路道岔技术条件(TB/T 412-2004)7、铁路轨道设计规范(TB10082-2005)8、铁路轨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3-2003)9、铁路轨道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TB10413-98)10、铁路轨道施工及验收规范(TB10302-96)11、轨道车管理规则12、铁路混凝土岔枕技术条件(2003年)九、隧道1、铁路隧道全断面岩石掘进机法技术指南(铁建设[2007]106号)2、铁路隧道风险评估与管理暂行规定(铁建设[2007]200号)3、铁路隧道设计规范(TB10003-2005)4、铁路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7-2003)5、铁路隧道衬砌质量无损检测规程(TB10223-2004)6、铁路瓦斯隧道技术规范(TB10120-2002)7、铁路隧道喷锚构筑法技术规范(TB10108-2002)8、铁路隧道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TB10417-98)9、铁路隧道辅助坑道技术规范(TB10109-95)10、铁路隧道喷锚构筑法技术规则(TBJ108-92)11、铁路隧道运营通风设计规范(TB10068-2000)12、铁路隧道施工规范(TB10204-2002)13、铁路隧道设计规范十、电力1、铁路电力牵引供电设计规范(TB10009-2005)2、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1-2003)3、铁路电力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0-2003)4、铁路电力牵引供电施工规范(TB10208-98)5、铁路电力牵引供电设计规范(TB10009-98)6、铁路电力牵引变电所所用电系统设计规范(TB10080-2002)7、铁路电力远动系统工程设计规范(TB10064-2000)8、铁路电力变、配电所设计规范(TB10065-2000)9、铁路电力牵引供电远动系统技术规范(TB10117-98)10、铁路电力设计规范(TB10008-99)11、铁路电力施工规范(TB10207-99)12、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TB10421-2000)13、铁路电力机车机务设备设计规范(TB10022-2000)十一、测量1、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GB 50308-2008)2、铁路混凝土用骨料碱活性试验方法快速砂浆棒法(TB/T2922.5-2002)3、吸水式锚固包技术条件(TB/T2093-2002)4、混凝土岔枕技术条件(TB/T 3080-2003)5、铁路混凝土工程预防碱--骨料反应技术条件(TB/T 3054-2002)6、预应力混凝土枕静载抗裂试验方法(TB/T 1879-2002)7、预应力混凝土枕疲劳试验方法(TB/T 1878-2002)8、地下铁道、轻轨交通工程测量规范(GB50308-1999)9、工程测量基本术语标准(GB/T50228-96)10、铁路工程结构混凝土强度检测规程(TB10426-2004)11、铁路工程土工试验规程(TB10102-2004)12、铁路工程地质原位测试规程(TB10041-2003)13、铁路工程物理勘探规程(TB10013-2004)14、铁路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TB10425-94)15、填土密度湿度核子仪测试规程(TB/T10217-96)16、铁路工程岩石试验规程(TB10115-98)17、铁路工程水质分析方法(TBJ104-87)18、铁路工程岩土化学分析方法(TBJ103-87)19、铁路工程土工试验方法(TBJ102-96)20、铁路工程地基土十字板剪切试验规程(TB10051-97)21、既有铁路测量技术规则(TBJ105-88)22、新建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0101-99)23、新建铁路摄影测量规范(TB10050-97)24、全球定位系统(GPS)铁路测量规程(TB10054-97)25、铁路工程基桩无损检测规程(TB10218-99)十二、安全规则1、铁路沿线斜坡柔性安全防护网(TB/T 3089-2004)2、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上册)(TB10401.1-2003)3、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下册)(TB10401.1-2003)4、铁路行车线上施工技术安全规则(TBJ412-87)5、铁路临时工程附属辅助生产工程施工技术安全规则(TBJ411-87)6、铁路房屋建筑施工技术安全规则(TBJ410-87)7、铁路给水排水施工技术安全规则(TBJ409-87)8、铁路隧道施工技术安全规则(TBJ404-87)9、铁路桥涵施工技术安全规则(TBJ403-87)10、铁路路基施工技术安全规则(TBJ402-87)11、铁路轨道施工技术安全规则(TBJ401-87)12、铁路工务安全规则十三、通信1、铁路数字信号电缆第5部分:内屏蔽铁路数字信号电缆(TB/T3100.5-2004)2、铁路数字信号电缆第4部分:铝护套铁路数字信号电缆(TB/T3100.4-2004)3、铁路数字信号电缆第3部分:综合护套铁路数字信号电缆(TB/T3100.3-2004)4、铁路数字信号电缆第2部分:塑料护套铁路数字信号电缆(TB/T3100.2-2004)5、铁路数字信号电缆第1部分:一般规定(TB/T3100.1-2004)6、铁路无人值守机房环境远程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TB10034-2005)7、铁路光伏发电系统技术规范(TB10112-2005)8、铁路运输通信设计规范(TB10006-2005)9、铁路运输通信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8-2003)10、铁路通信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TB10418-2000)11、铁路信号施工规范(TB10206-99)12、铁路通信施工规范(TB10205-99)13、铁路数字微波通信工程设计规范(TB10060-99)14、铁路光缆PHD通信工程施工规范(TB10215-2000)15、铁路信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TB10419-2000)16、铁路驼峰信号施工规范(TB10221-2000)17、铁路通信光纤用户接入网工程施工规范(TB10222-2002)18、铁路通信设计规范(TB10006-99)十四、站场1、铁路旅客车站建筑设计规范(GB 50226-2007)2、铁路车站及枢纽设计规范(GB 500091-2006)3、铁路旅客车站建筑设计规范(GB 50226-95)4、铁路旅客车站无障碍设计规范(TB10083-2005)5、铁路站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3-2003)6、铁路给水排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2-2003)7、铁路给水排水施工规范(TBJ209-96)8、铁路车站及枢纽设计规范(GB50091-99)9、铁路单层砖房抗震设计规范(TB10040-93)10、铁路集装箱货场设计规则(TBJ19-88)11、铁路房屋建筑设计标准(TB10011-98)12、铁路给水排水设计规范(TB10010-98)13、铁路给水排水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TB10422-98)14、铁路站场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TB10423-98)15、铁路驼峰及调车场设计规范(TB10062-99)16、铁路房屋暖通空调设计标准(TB10056-98)17、铁路房屋增层和纠倾技术规范(TB10114-97)18、铁路房屋建筑物大修维修规则19、铁路站场道路和排水设计规范(TB10066-2000)20、铁路工业站港湾站设计规范(TB10078-2001)21、铁路给水排水施工规范(2002年)。

采石厂安监规章制度

采石厂安监规章制度

采石厂安监规章制度一、安全生产管理机构1. 采石厂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实施和管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证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2.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包括以下职能部门:安全监督部、安全技术部、安全教育部和安全应急救援部。

3.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二、作业安全规范1. 采石厂应建立作业安全规范,规范工人的作业行为,防止发生事故。

2. 作业安全规范应包括对岗位作业流程、作业环境、作业设备等方面的规定,确保作业过程中的安全。

3. 作业安全规范应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对不符合规范的作业进行整改。

三、安全生产设施1. 采石厂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设施,包括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安全标识等。

2. 安全生产设施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设置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3. 安全生产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其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发挥作用。

四、危险源管理1. 采石厂应针对各类危险源,建立危险源清单,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2. 对于高风险的危险源,采石厂应采取控制措施,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

3. 采石厂应定期对危险源进行评估和改善,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五、安全生产责任1. 采石厂的领导者应对安全生产负有最重要的责任,要求全员遵守规章制度,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

2. 员工应按照规章制度进行工作,严禁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

3. 安全生产责任应包括相关部门和个人的责任,确保每个人都能意识到安全的重要性。

综上所述,采石厂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是保障员工安全和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只有严格执行规章制度,贯彻安全生产理念,才能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身心健康,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希望采石厂能够重视安全生产管理,加强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

铁道部关于发布《国家铁路劳动用工管理办法》的通知

铁道部关于发布《国家铁路劳动用工管理办法》的通知

铁道部关于发布《国家铁路劳动用工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文字号】铁劳〔1997〕94号【发布部门】铁道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97.05.26【实施日期】1997.05.2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章铁道部关于发布《国家铁路劳动用工管理办法》的通知(1997年5月26日铁劳(1997)94号)部属各单位:《国家铁路劳动用工管理办法》现予发布,请按照执行。

附件:一、铁路临时工工作证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三、铁路劳务工务工证国家铁路劳动用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家铁路(以下简称铁路)用工行为,加强用工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铁路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铁路企业(以下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及通过签订劳务协议所使用的人员。

铁道部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可参照本办法有关内容执行。

第三条铁路用工(不含公务员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工作人员,以及公、检、法人员,下同)分为劳动合同制职工、临时工及劳务工。

劳动合同制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通过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包括农民劳动合同制职工)。

临时工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人员。

劳务工是指由用人单位与劳务输出单位通过签订劳务协议所使用的人员。

第四条铁路用工坚持总量控制、规范工资支出、依法管理的原则,以建立用工新机制,降低人工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

第二章录(使)用第五条用人单位录用劳动合同制职工(以下简称职工)时,应在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录用计划指标以内,按照面向社会,自愿报名,坚持条件,严格考核的原则,择优录用,并报当地劳动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用人单位应与录用职工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不含施工企业)因缺员和生产任务需要使用临时工、劳务工时,必须在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劳动计划以内和“其他人员”比上年减少的前提下,严格条件,择优录用。

铁路某段勘探技术要求

铁路某段勘探技术要求

新建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工程隰县至洪洞段定测勘探、试验技术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铁道部计划安排和“先进、成熟、经济、适用、可靠”的要求,优质高效地完成新建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工程隰县至洪洞段地质勘察任务,按照铁建设函[2004]644号文《关于加强铁路工程地质勘察工作的通知》;及相关规范规定,特制定本段勘探技术要求一、勘察依据的标准、规范、规程《铁路工程岩土分类标准》TB 10077-2001《铁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TB 10012-2007《铁路工程不良地质勘察规程》TB 10027-2001《铁路工程特殊岩土勘察规程》TB 10038-2001《铁路工程水文地质勘察规程》TB 10049-2004《铁路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 B50111-2006《铁路天然建筑材料工程地质勘察规程》TB 10084-2007《铁路工程地质原位测试规程》TB 10041-2003《铁路采石管理规则》铁运(1999)146号《铁路碎石道砟》T B2140-90 《铁路碎石道床底砟》T B/T2897-1998 《铁路工程地质遥感技术规程》T B10041-2003 《铁路工程地质钻探规程》T B10014-98 《铁路工程物理勘探规程》T B10013-2004 《铁路工程土工试验规程》T B10102-2004 《铁路工程水质分析规程》T B10104-2003 《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暂行规定》等两项铁路工程建设标准局部修订条文的通知铁建设[2007]140《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规范》T B10210-2001 《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 B50025-2004 《铁路瓦斯隧道技术规范》T B10120-2002、J160-2002 《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铁路路基设计规范》TB10001-2005《建筑抗震设计规范》(2008年版)GB50011-2001二、勘探有关要求(一)钻探1.各种勘探设备必须经过检验、校核或标定,确保设备状态良好,符合有关技术标准,保证勘探质量。

铁路规范大全(中铁建技术中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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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线路1、无缝线路铺设及养护维修方法(TB/T 2098-2007)2、铁路线路设计规范(GB 50090-2006)3、工务作业标准大型养路机械道床换碴作业(TB/T2658.20-2004)4、铁路线路设计规范(GB50090-99)5、快速铁路线路维修规则6、铁路线路设备大修规则7、铁路线路维修规则二、地质1、铁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TB 10012-2007 J124)2、铁路工程地质勘察监理规程(TB/T10403-2005)3、地下铁道、轻轨交通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307-1999)4、铁路工程水文地质勘察规程(TB10049-2004)5、铁路工程地质遥感技术规程(TB10041-2003)6、铁路工程特殊岩土勘察规程(TB10038-2001)7、铁路工程地质风沙勘测规则(TB10053-98)8、铁路工程地质黄土地区勘测规程(TB10055-98)9、铁路工程水文地质勘测规范(TB10049-96)10、铁路工程地基土旁压试验规则(TB10046-96)11、铁路工程地质盐渍土勘测规则(TB10045-96)12、铁路工程地质膨胀土勘测规则(TB10042-95)13、铁路工程地质遥感技术规程(TB10041-95)14、铁路工程地质软土勘测规则(TBJ38-93)15、静力触探技术规则(TBJ37-93)16、铁路工程地质岩溶勘测规则(TBJ28-91)17、铁路工程地质泥石流勘测规则(TBJ27-91)18、动力触探技术规定(TBJ18-87)19、铁路工程物理勘探规程(TB10013-98)20、铁路工程地质技术规范(TBJ12-96)21、铁路工程地质钻探规程(TB10014-98)22、铁路供水水文地质勘测规则(96年局部修订版)(TBJ15-96)23、铁路工程不良地质勘察规程(TB10027-2001)24、铁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TB10012-2001)三、机车1、机车车辆电气设备电磁兼容性试验及其限值(TB/T 3034-2002)2、铁道动力装置用柴油机认证试验实施细则(TB/T 3098-2004)3、机车车辆油压减振器试验台技术条件(TB/T 2229-2004)4、机车车辆油压减振器技术条件(TB/T 1491-2004)5、铁路内燃机车机务设备设计规范(TB10021-2000)6、铁路机车车辆修理厂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四、高速1、客运专线无砟轨道铁路工程施工技术指南(ZT216-2007)2、客运专线无碴轨道铁路工程测量暂行规定(铁建设[2007]48号)3、新建时速300~350公里客运专线铁路设计暂行规定(铁建设[2006]189号)4、客运专线铁路轨道工程施工技术指南(TZ 211-2005)5、客运专线铁路桥涵工程施工技术指南(TZ 213-2005)6、客运专线铁路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7、客运专线无碴轨道铁路设计指南(铁建设函[2005]754号)8、客运专线铁路隧道工程施工技术指南(TZ 214-2005)9、客运专线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10、客运专线铁路轨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11、客运专线铁路路基工程施工技术指南(TZ 212-2005)12、新建时速200-250公里客运专线铁路设计暂行规定(上\下)(铁建设[2005]140号)13、客运专线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14、京沪高速铁路设计暂行规定(上\下)(铁建设函[2004]157号)15、新建时速200公里客货共线铁路设计暂行规定(铁建设函[2005]285号)16、京沪高速铁路工程地质勘察暂行规定(铁建设[2003]13号)17、京沪高速铁路测量暂行规定(铁建设[2003]13号)18、京沪高速铁路设计暂行规定(上册)(铁建设[2003]13号)19、京沪高速铁路设计暂行规定(下册)(铁建设[2003]13号)五、其它1、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TB 10402-2007 J269)2、铁路工程设计防火规范(TB 10063-2007 J774)3、铁路路基抗震设计规范(GB 50111-2006)4、铁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标准(TB10503-2005)5、铁路给水排水施工规范(TB10209-2002)6、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03)7、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TB10402-2003)8、铁路工程水质分析规程(TB10104-2003)9、铁路工程基本术语(GB/T50262)10、铁路组合钢模板技术规则(TBJ211-86)11、粉体喷搅法加固软弱土层技术规范(TB10113-96)12、铁路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TB10501-98)13、铁路工程设计节能技术规定(TBJ16-86)14、铁路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标准(TB10502-93)15、铁路工程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216-94)16、铁路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J111-87)17、工业企业标准轨距铁路设计规范(GBJ12-87)18、铁路工程劳动安全卫生设计规范(TB10061-98)19、铁路工程制图图形符号标准(TBT10059-98)20、铁路工程制图标准(TBT10058-98)21、铁路工程CAD技术规范(B10044-98)22、铁路工程水文勘测设计规范(TB10017-99)23、铁路工程设计防火规范(TB10063-99)24、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规范(TB10210-2001)25、铁路采石管理规则26、铁路林业技术管理规则27、铁路工程岩土分类标准(TB10077-2001)28、铁路工程节能设计规范(TB10016-2002)29、铁路生产污水处理设计规范(TB10079-2002)六、路基1、铁路路基土工合成材料应用设计规范(TB 10118-2006 J532)2、铁路特殊路基设计规范(TB 10035-2006 J 158)3、铁路路基支挡结构设计规范(TB 10025-2006 J 127)4、铁路路基设计规范(TB10001-2005)5、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4-2003)6、铁路路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TB10414-98)7、铁路路基设计规范(TB10001-99)8、铁路路基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TB10118-99)9、铁路路基施工规范(TB10202-2002)10、铁路路基支挡结构设计规范(TB10025-2001)七、桥涵1、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静载弯曲试验方法及评定标准(TB/T2092-2003)2、预制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T梁技术条件(TB/T 3043-2005)3、预制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T梁技术条件(TB/T 2484-2005)4、铁路桥梁盆式橡胶支座(TB/T 2331-2004)5、铁路钢桥保护涂装(TB/T 1527-2004)6、铁路桥涵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TB10002.3-2005)7、铁路桥涵设计基本规范(TB10002.1-2005)8、铁路桥涵混凝土和砌体结构设计规范(TB10002.4-2005)9、铁路桥梁钢结构设计规范(TB10002.2-2005)10、铁路桥涵地基和基础设计规范(TB10002.5-2005)11、铁路桥梁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5-2003)12、铁路桥隧建筑物大修维修规则13、铁路桥隧建筑物大修维修规则条文说明14、铁路部分预应力混凝土梁设计及验收规定(TBJ106-91)15、铁路桥涵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TB10415-98)16、铁路钢桥高强度螺栓连接施工规定(TBJ214-92)17、铁路装配式小桥涵技术规则(TBJ107-92)18、铁路结合梁设计规定(TBJ24-89)19、桥梁抗震鉴定与加固技术规范(TB10116-99)20、桥涵地基和基础设计规范(TB10002.5-99)21、铁路桥梁混凝土和砌体结构设计规范(TB10002.4-99)22、铁路桥涵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TB10002.3-99)23、铁路桥梁钢结构设计规范(TB10002.2-99)24、铁路桥涵设计基本规范(TB10002.1-99)25、铁路柔性墩桥技术规范(TB10052-97)26、铁路架桥机架梁规程(TB10213-99)27、铁路钢桥制造规范(TB10212-98)28、铁路桥涵施工规范(TB10203-2002)八、轨道1、城市轨道交通通信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382-2006)2、城市轨道交通直流牵引供电系统(GB/T 10411-2005)3、轨枕螺栓机动扳手通用技术条件(TB/T 3099-2004)4、混凝土枕用轨下调高垫板技术条件(TB/T 1781-2004)5、高锰刚辙叉技术条件(TB/T 447-2004)6、标准轨距铁路道岔技术条件(TB/T 412-2004)7、铁路轨道设计规范(TB10082-2005)8、铁路轨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3-2003)9、铁路轨道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TB10413-98)10、铁路轨道施工及验收规范(TB10302-96)11、轨道车管理规则12、铁路混凝土岔枕技术条件(2003年)九、隧道1、铁路隧道全断面岩石掘进机法技术指南(铁建设[2007]106号)2、铁路隧道风险评估与管理暂行规定(铁建设[2007]200号)3、铁路隧道设计规范(TB10003-2005)4、铁路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7-2003)5、铁路隧道衬砌质量无损检测规程(TB10223-2004)6、铁路瓦斯隧道技术规范(TB10120-2002)7、铁路隧道喷锚构筑法技术规范(TB10108-2002)8、铁路隧道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TB10417-98)9、铁路隧道辅助坑道技术规范(TB10109-95)10、铁路隧道喷锚构筑法技术规则(TBJ108-92)11、铁路隧道运营通风设计规范(TB10068-2000)12、铁路隧道施工规范(TB10204-2002)13、铁路隧道设计规范十、电力1、铁路电力牵引供电设计规范(TB10009-2005)2、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1-2003)3、铁路电力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0-2003)4、铁路电力牵引供电施工规范(TB10208-98)5、铁路电力牵引供电设计规范(TB10009-98)6、铁路电力牵引变电所所用电系统设计规范(TB10080-2002)7、铁路电力远动系统工程设计规范(TB10064-2000)8、铁路电力变、配电所设计规范(TB10065-2000)9、铁路电力牵引供电远动系统技术规范(TB10117-98)10、铁路电力设计规范(TB10008-99)11、铁路电力施工规范(TB10207-99)12、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TB10421-2000)13、铁路电力机车机务设备设计规范(TB10022-2000)十一、测量1、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GB 50308-2008)2、铁路混凝土用骨料碱活性试验方法快速砂浆棒法(TB/T2922.5-2002)3、吸水式锚固包技术条件(TB/T2093-2002)4、混凝土岔枕技术条件(TB/T 3080-2003)5、铁路混凝土工程预防碱--骨料反应技术条件(TB/T 3054-2002)6、预应力混凝土枕静载抗裂试验方法(TB/T 1879-2002)7、预应力混凝土枕疲劳试验方法(TB/T 1878-2002)8、地下铁道、轻轨交通工程测量规范(GB50308-1999)9、工程测量基本术语标准(GB/T50228-96)10、铁路工程结构混凝土强度检测规程(TB10426-2004)11、铁路工程土工试验规程(TB10102-2004)12、铁路工程地质原位测试规程(TB10041-2003)13、铁路工程物理勘探规程(TB10013-2004)14、铁路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TB10425-94)15、填土密度湿度核子仪测试规程(TB/T10217-96)16、铁路工程岩石试验规程(TB10115-98)17、铁路工程水质分析方法(TBJ104-87)18、铁路工程岩土化学分析方法(TBJ103-87)19、铁路工程土工试验方法(TBJ102-96)20、铁路工程地基土十字板剪切试验规程(TB10051-97)21、既有铁路测量技术规则(TBJ105-88)22、新建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0101-99)23、新建铁路摄影测量规范(TB10050-97)24、全球定位系统(GPS)铁路测量规程(TB10054-97)25、铁路工程基桩无损检测规程(TB10218-99)十二、安全规则1、铁路沿线斜坡柔性安全防护网(TB/T 3089-2004)2、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上册)(TB10401.1-2003)3、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下册)(TB10401.1-2003)4、铁路行车线上施工技术安全规则(TBJ412-87)5、铁路临时工程附属辅助生产工程施工技术安全规则(TBJ411-87)6、铁路房屋建筑施工技术安全规则(TBJ410-87)7、铁路给水排水施工技术安全规则(TBJ409-87)8、铁路隧道施工技术安全规则(TBJ404-87)9、铁路桥涵施工技术安全规则(TBJ403-87)10、铁路路基施工技术安全规则(TBJ402-87)11、铁路轨道施工技术安全规则(TBJ401-87)12、铁路工务安全规则十三、通信1、铁路数字信号电缆第5部分:内屏蔽铁路数字信号电缆(TB/T3100.5-2004)2、铁路数字信号电缆第4部分:铝护套铁路数字信号电缆(TB/T3100.4-2004)3、铁路数字信号电缆第3部分:综合护套铁路数字信号电缆(TB/T3100.3-2004)4、铁路数字信号电缆第2部分:塑料护套铁路数字信号电缆(TB/T3100.2-2004)5、铁路数字信号电缆第1部分:一般规定(TB/T3100.1-2004)6、铁路无人值守机房环境远程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TB10034-2005)7、铁路光伏发电系统技术规范(TB10112-2005)8、铁路运输通信设计规范(TB10006-2005)9、铁路运输通信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8-2003)10、铁路通信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TB10418-2000)11、铁路信号施工规范(TB10206-99)12、铁路通信施工规范(TB10205-99)13、铁路数字微波通信工程设计规范(TB10060-99)14、铁路光缆PHD通信工程施工规范(TB10215-2000)15、铁路信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TB10419-2000)16、铁路驼峰信号施工规范(TB10221-2000)17、铁路通信光纤用户接入网工程施工规范(TB10222-2002)18、铁路通信设计规范(TB10006-99)十四、站场1、铁路旅客车站建筑设计规范(GB 50226-2007)2、铁路车站及枢纽设计规范(GB 500091-2006)3、铁路旅客车站建筑设计规范(GB 50226-95)4、铁路旅客车站无障碍设计规范(TB10083-2005)5、铁路站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3-2003)6、铁路给水排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2-2003)7、铁路给水排水施工规范(TBJ209-96)8、铁路车站及枢纽设计规范(GB50091-99)9、铁路单层砖房抗震设计规范(TB10040-93)10、铁路集装箱货场设计规则(TBJ19-88)11、铁路房屋建筑设计标准(TB10011-98)12、铁路给水排水设计规范(TB10010-98)13、铁路给水排水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TB10422-98)14、铁路站场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TB10423-98)15、铁路驼峰及调车场设计规范(TB10062-99)16、铁路房屋暖通空调设计标准(TB10056-98)17、铁路房屋增层和纠倾技术规范(TB10114-97)18、铁路房屋建筑物大修维修规则19、铁路站场道路和排水设计规范(TB10066-2000)20、铁路工业站港湾站设计规范(TB10078-2001)21、铁路给水排水施工规范(2002年)一辈子时光在匆忙中流逝,谁都无法挽留。

采石场规章制度

采石场规章制度

采石场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采石场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保障生产安全、人身财产安全以及环境保护,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采石场内的工作人员,在采石场内从事生产、经营、管理等各类工作的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等。

第三条采石场应当依法设立并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第四条采石场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不断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第五条采石场应当密切关注环境保护工作,积极采取措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保护生态环境,实行可持续发展。

第六条采石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市场规则,加强对内部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职业道德。

第七条本规章制度由采石场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并监督执行,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人员将给予相应的处理。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八条采石场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规范,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九条采石场应当保证设备设施正常运转,做好巡检、维护和保养工作,及时更换老化设备,确保设备完好。

第十条采石场应当按照相关要求,配备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做好岗前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防护意识。

第十一条采石场应当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做好各类应急演练工作,提高员工应急处理能力,确保生产活动的安全进行。

第十二条采石场应当严格执行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定期体检,检测职业病情况,确保员工健康。

第十三条采石场应当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做好整改工作,确保生产活动的安全进行。

第三章环境保护管理第十四条采石场应当遵守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环保审批、管理和监测,确保生产活动对环境的影响符合标准。

第十五条采石场应当建立环保责任制,强化环境管理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废水、废气、废渣等的排放,保护环境。

第十六条采石场应当定期进行环境监测,及时发现环境污染情况,做好治理工作,确保环境质量符合标准。

风动卸砟车管理细则

风动卸砟车管理细则

4.4.3.2 双方确定卸车方案后,由施工(用 碴)单位派人接令、领车,必要时派人值 乘列车尾部担当试风、防护工作。
4.4.3.3 卸车前用碴单位必须将线路整修达 到放行列车条件,保证风动卸碴车以规定 的卸碴速度安全卸车。
4.4.3.4 用碴单位应绘制“卸碴区段线路卸 碴示意图”,该图应标注卸车地段里程位 置、卸碴数量、卸碴要求、禁卸处所起终 点里程位置,并由施工负责人向卸车负责 人详细说明。
4.4.3.5 用碴单位应在卸碴区段内的卸碴起 终点、禁卸处所起终点做出明显标志,设 专人监控,并有可行的监控措施。
4.4.3.6 施工(用碴)单位应在卸车过程中 安排足够的清道沿人员。
4.4.3.7 施工(用碴)单位应在卸车地段内 的公路和人行道立交桥下设置防护,防止 卸车时道碴飞溅伤及车辆行人。
4.4.5.5 不允许开中间卸碴底门卸碴。特殊 情况需开中间卸碴底门卸碴时,双方应协 商制订“开中门卸车安全措施”,由铁路 局有关部门批准。
4.4.5.6 下列处所和情况严禁卸碴
⑴ 道岔及道岔咽喉区。
⑵ 明桥面上。
⑶ 道口。
⑷ 无底碴的新线、有底碴但未经压道试车的线路。 (在换碴地段卸碴,应制订“换碴施工卸车安全 措施”,由铁路局有关部门批准)
4.4.5.8 线路一侧有站台等建筑物时,用碴 单位应提前将道床清理达到满足堆放新碴 的条件,卸车时要严格控制道碴流量,防 止道碴侵限或偏载。
4.4.5.9 改建或新建线路工程用碴不得在相 邻的既有线上利用风动卸碴车卸碴。必须 利用风动卸碴车在邻线卸碴时,需将卸车 方案及安全措施报铁路局工务处批准,并 在卸碴前清理既有线原道床,达到满足堆 放新碴的条件。
4.4.9 卸车前各车辆必须充足风。风压不足 400kPa时,应用手动装置配合操纵。卸车 时禁止开放主管塞门充风。

采石厂管理规章制度

采石厂管理规章制度

采石厂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采石厂的管理,保障生产安全和维护员工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采石厂的人员,包括员工、访客、供应商等。

第三条采石厂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和完善。

第二章生产安全第四条采石厂生产必须严格按照相关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严禁违章操作。

第五条采石厂需要制定完善的生产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生产安全责任人,并定期进行安全演练和教育培训。

第六条采石厂内所有作业人员必须佩戴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如安全帽、护目镜、安全鞋等,严禁擅自脱掉或未佩戴。

第七条每位员工必须具备一定的安全操作知识和技能,不能擅自操作危险设备和机器。

第八条采石厂应建立健全的风险评估机制,确保生产过程中风险可控。

第三章环境保护第九条采石厂生产必须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防止污染环境。

第十条采石厂应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制定环境保护措施,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和评估。

第十一条采石厂应加强对废水、废气、废渣等排放的监控和处理,确保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第十二条除了法律法规规定的环保要求外,采石厂还应主动采取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第四章员工管理第十三条采石厂应建立健全的员工管理制度,明确员工的权责,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采石厂应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确保员工的身心健康。

第十五条员工必须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和安排。

第十六条采石厂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和工作素质。

第五章惩戒和奖励第十七条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采石厂有权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包括扣发工资、停职、开除等。

第十八条采石厂应建立奖惩制度,对表现优异的员工给予奖励,激励员工积极工作。

第六章其他第十九条采石厂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和经验,定期接受管理培训。

第二十条采石厂应建立健全的管理运行机制,提高管理效率和工作质量。

第二十一条采石厂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合作,共同维护生产安全和环境保护。

采石厂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采石厂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采石厂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采石厂的管理行为,加强安全生产,保障员工权益,提高生产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采石厂生产管理全过程,员工在工作中必须遵守。

第二章生产安全管理第三条采石厂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生产教育,确保生产过程安全。

第四条员工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穿戴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具,严禁擅自更改设备和工具。

第五条采石厂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设备和场地的安全生产。

第六条在遇到突发事故时,员工应迅速采取应急措施,保障自身安全,同时向管理人员报告并协助处理。

第七条采石厂应建立安全生产记录档案,记录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事故和处理过程,做到查找原因,及时整改。

第三章管理制度第八条采石厂应建立完善的生产管理制度,包括生产计划制定、人员分工、设备维护等内容。

第九条员工应按照生产计划进行作业,严格执行工作任务,确保生产进度和质量。

第十条采石厂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生产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十一条员工应积极参加生产管理培训,提高管理水平和业务技能。

第十二条采石厂应建立员工考核机制,对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评定,奖惩分明。

第四章劳动保护管理第十三条采石厂应建立健全的劳动保护制度,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

第十四条员工在作业过程中严禁疲劳操作和酗酒醉酒,健康状况不良时应主动请假。

第十五条采石厂应定期开展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对存在的危害因素进行清除和治理。

第十六条员工在作业过程中必须穿戴劳动防护用具,严禁裸露身体进行作业。

第五章纪律管理第十七条采石厂应建立纪律管理制度,对员工的违纪行为进行处罚。

第十八条员工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岗。

第十九条采石厂应对员工进行纪律教育,加强员工的纪律意识。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规章制度由采石厂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采石厂的管理规章制度范本,希望采石厂能够按照规章制度进行管理,确保生产安全和员工权益。

采石安全操作规程范本

采石安全操作规程范本

采石安全操作规程范本1. 介绍本规程旨在确保采石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性,并规范操作流程,以减少事故的发生。

所有从事采石作业的人员都应严格遵守本规程的要求,并负有安全保障的责任。

2. 作业准备2.1 在采石场进行作业前,应先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并确保设备、机器及工具的正常运行。

2.2 确定采石作业的区域,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防止未授权人员进入。

2.3 安排专门负责安全的工作人员,监督和指导作业过程,确保规程的执行。

3. 个人防护3.1 所有从事采石作业的人员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安全鞋等。

对于特殊情况,如噪音、尘埃、高温等,还需佩戴相应的防护设备。

3.2 确保所有的个人防护装备符合安全标准,并及时更换损坏或过期的装备。

4. 机械设备操作4.1 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机械设备的使用方法,严禁未经培训或未授权的人员操作设备。

4.2 在操作机械设备前,必须检查设备的正常运行状况,尤其是刹车、驾驶室、防护装置等关键部件。

4.3 确保机械设备的稳定性,避免在不稳定的地面上操作,严禁一人同时操作多台机械设备。

4.4 在操作机械设备时,注意周围环境的情况,避免与其他设备或人员发生碰撞。

5. 火灾防范5.1 严禁在易燃易爆区域吸烟或使用明火。

5.2 定期检查消防设备的有效性,并确保在作业场地上设置足够的灭火器。

5.3 教育作业人员正确使用灭火器,并熟悉紧急逃生通道和应急计划。

6. 水体作业安全6.1 在进行水体作业前,必须对水质进行检测,并保证水体无毒害物质存在。

6.2 确保进行水体作业的人员都了解水中的安全要求和自救方法。

6.3 对于潜水作业,必须定期检查潜水设备的有效性,并确保潜水人员具备相关技能和经验。

7. 爆破作业安全7.1 进行爆破作业前,必须制定详细的爆破计划,并由专业人员负责实施和监督。

7.2 所有从事爆破作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爆破操作程序,避免误操作或超负荷操作。

7.3 对于爆破作业的现场,必须进行周围环境的评估,确保没有人员或设备处于危险区域。

采石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

采石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

采石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一、总则1. 为保障采石场安全生产,维护员工身体健康和企业的正常运营,制定本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

2. 本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适用于采石场的全体工作人员。

3. 采石场的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不得擅自行事。

二、安全教育和培训1. 采石场必须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在员工入职时进行安全操作培训,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复训。

2. 安全教育和培训内容包括采石场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流程和应急处置方案等。

3. 在进行危险作业前,必须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持证上岗。

三、作业安全规范1. 在进行采石作业前,必须关注天气情况,避免在恶劣天气条件下进行作业。

2. 作业人员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防护鞋、护目镜、防护手套等。

3. 在进行机械设备操作时,必须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

4. 禁止擅自开设、关闭或改变机械设备的操作模式或参数。

5. 作业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不得超载或超速操作。

四、防火安全措施1. 采石场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2. 严禁在易燃易爆品仓库附近吸烟、明火作业。

3. 作业区域必须保持通风良好,防止积聚可燃气体。

4. 发现火情时,应立即采取灭火措施,并及时报警。

五、事故应急预案1. 采石场必须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相关培训。

2. 在事故发生时,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进行事故报告。

3. 在事故发生后,必须设立事故现场警戒区,并限制人员进入。

六、健康安全措施1. 采石场必须定期组织职业健康体检,对岗位作业人员进行职业病防治工作。

2. 对岩石破碎、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和噪音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护。

3. 使用有害化学品时,必须戴着防护口罩、手套等个人防护装备。

4. 安排合理工作时间和适当的休息时间,避免过度劳累。

七、安全事件报告与处理1. 发生任何一起安全事件,相关人员必须立即进行报告,详细记录事件经过和处理情况。

2024年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管理办法(3篇)

2024年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管理办法(3篇)

2024年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露天采石场的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露天采石场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

第三条露天采石场应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促进安全生产和生产经营协同发展。

第四条露天采石场应当依法取得生产经营资质,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注册备案。

第五条露天采石场应当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水平,确保所有从业人员具备安全岗位的工作能力。

第六条露天采石场应当制定健全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组织体系,严格按照预案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章露天采石场的安全管理要求第七条露天采石场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

第八条露天采石场应当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和权限。

第九条露天采石场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档案,对设备设施、安全技术措施、事故隐患排查情况等进行记录和保存。

第十条露天采石场应当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设备设施、安全措施、操作规程等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处理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露天采石场应当加强设备管理,建立健全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及时进行设备检修,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第十二条露天采石场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依法制定岗位操作规程,加强从业人员的岗前培训和持续教育。

第十三条露天采石场应当加强作业现场管理,设置警示标志并合理布置作业区域,保证从业人员的安全。

第十四条露天采石场应当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和爆炸物品的管理,建立健全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保证安全生产。

第十五条露天采石场应当建立事故报告和调查制度,及时报告事故和隐患,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第十六条露天采石场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救援职责和措施,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章监督检查与处罚第十七条监督检查机构应当依法对露天采石场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铁道部技术规章目录(截至2009年12月31日)

铁道部技术规章目录(截至200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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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DF8 型内燃机车大修规程 东风 8B 型内燃机车大修规程 北京型内燃机车大修规程
文件名称
文件编号
铁运〔2008〕215 号 铁运〔2008〕215 号 铁科技[1998]65 号 铁运〔2008〕215 号 铁运〔2008〕215 号 铁运[1999]79 号 铁机[1990]187 号 铁机[1993]44 号 铁机[1994]107 号 铁运[1999]169 号 铁运[2002]83 号 铁运[2000]85 号 铁运[2005]132 号 铁运[2000]91 号 铁运[2004]137 号
文件名称
文件编号
铁道部令第 29 号 铁科技〔2008〕205 号 铁科技〔2008〕222 号 铁科技〔2009〕116 号 铁科技〔2009〕212 号
起草部门
科技司,运输局 科技司,运输局 科技司,运输局 科技司,运输局 科技司,运输局
技术规章编号
TG/01-2006 TG/01A-2008 TG/02-2008 TG/03-2009 TG/04-2009
二,专业系统规章目录(137 个) 专业系统规章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车务
1 2 3 列车运行图编制管理规则 货物列车编组计划规则 铁路运输调度规则 铁运〔2008〕206 号 铁运[2002]85 号 铁运〔2008〕235 号 运输局调度部 运输局调度部 运输局调度部 TG/CW101-2008 TG/CW102-2002 TG/CW103-2008
文件编号
铁运[2004]137 号 铁运〔2008〕215 号 铁运〔2008〕215 号 铁运〔2008〕213 号 铁运〔2008〕215 号 铁运〔2008〕212 号 铁运〔2008〕214 号 铁运〔2009〕146 号 铁运〔2009〕146 号 铁运〔2009〕146 号 铁运〔2008〕229 号 铁机函〔1993〕436 号 铁机函〔1996〕156 号

18 铁工务[1999]146号铁路采石管理规则

18 铁工务[1999]146号铁路采石管理规则
(3)确认操作阀均置于“停位”,方可送风;
(5)为了保证采掘、运输正常进行,最小工作平台宽度为:
台阶高度<12m平台宽度35~40m;
台阶高度12~15m 平台宽度45~50m。
(6)单台挖掘机最小工作面长度:
一般爆破为90m左右;
微差和挤压爆破为60m左右。
为了保证作业安全进行,采区应有2~3个工作面。
2.外部运输公路不宜设在开采区范围内,公路的标准应符合矿山公路的要求,并设置安全路标。
第1.0.7条 本规则适用于铁路局采石管理工作,其他生产路用石料的管理部门可参照执行。
第1.0.8条 铁路局可根据本规则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章 管 理
第一节生产管理
第2.1.1条铁路局应根据需求,下达年度石料指导性生产计划。
第2.1.2条铁路采石场的生产活动,应根据上级下达的指导性生产计划,路内外市场的需要及开采规划组织生产。
第2.3.2条 铁路采石场的设备应分类建立台账、技术档案,并指定专人进行管理。
第2.3.3条 铁路采石场对设备实行两定(定人,定设备)三包(包使用,包保养,包保管)制度。
第2.3.4条 铁路采石场设备的使用,必须严格执行铁道部《机械动力设备操作规程》的规定。设备操作人员应定期考核并持有《操作许可证》。
7.工作面爆破后,应确认无残、盲炮,清理完活石、危石,并指派专人监视坡面落石,方可进行采装作业。
第3.3.2条 平面开采作业
1.采区开采要素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采用小爆破一次推进的采区,阶段高度不宜过高,以30~40m为宜,且应分成若干分段,分段高度不宜少于4m。
采用深孔爆破的采区,应根据采掘、凿岩设备类型而定,其阶段高度一般8~15m。
第2.5.3条 地方采石场的道碴石料材质应符合(铁路碎石道碴》标准,并办理《采石场开采资格证书》。

采矿人规章制度有哪些

采矿人规章制度有哪些

采矿人规章制度有哪些一、工作纪律1、出勤制度:采矿人员应按时按点参加工作,不能早退、迟到或缺勤。

2、着装要求:采矿人员应按照规定的制服来穿着,不得擅自修改或更换。

3、工作时间:采矿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得擅自加班或早退。

4、工作态度:采矿人员应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地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怠慢职守或玩忽职守。

5、纪律处分:对于违反工作纪律的采矿人员,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批评教育、警告、处分甚至开除。

二、安全规定1、安全意识:采矿人员应具备较强的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安全规定,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2、安全防护:采矿人员应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如安全帽、安全鞋、防护眼镜等,避免事故发生。

3、火灾预防:采矿人员应对火灾安全有所了解,如何预防火灾、如何扑灭火灾等,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

4、应急处理:采矿人员应熟悉应急处理程序,能够在突发情况下迅速做出正确的决策,保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5、定期演练:采矿人员应定期参加安全演练,提高自身的应对能力和逃生技能。

6、安全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考核,对采矿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进行评估,提高其安全防范能力。

三、岗位责任1、岗位要求:采矿人员应根据自己的岗位职责,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2、合作沟通:采矿人员应与同事和上级保持良好的沟通合作,协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3、工作效率:采矿人员应提高工作效率,不断学习提升自己的专业技能,为企业创造更大的价值。

4、岗位轮换:采矿人员应定期进行岗位轮换,提高自身的综合能力和适应能力。

四、奖惩措施1、奖励制度:对于表现突出的采矿人员,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表彰,激励其继续努力。

2、处罚制度: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采矿人员,将给予相应的处罚,严肃查处,维护企业的正常秩序。

3、绩效考核:采矿人员的奖惩将与其绩效挂钩,提高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

综上所述,采矿人规章制度是一项重要的管理制度,对于规范采矿人员的行为,维护工作秩序,确保生产安全和生产效率具有重要的意义。

采石场里规章制度

采石场里规章制度

采石场里规章制度
一、入场规定
1、所有员工必须经过严格的入场检查,包括身体健康和工作资质等。

2、未经批准,禁止擅自进入采石场内部。

3、携带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物品的人员禁止入场。

二、安全规定
1、所有员工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格遵守现场安全指导。

2、携带安全防护用具,包括安全帽、手套、口罩等。

3、严禁酗酒、抽烟、弄虚作假等行为。

三、生产规定
1、严格按照生产计划执行,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

2、保持生产设备的正常运行,定期检查维护。

3、严格控制石料的质量,确保符合标准。

四、环境保护
1、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严格遵守环保法规。

2、减少废弃物的排放,加强污水处理和排放管理。

3、加强植被恢复,保护周边生态环境。

五、消防安全
1、加强消防设施建设,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员工的消防意识和应急能力。

3、加强消防监测,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

六、员工管理
1、建立健全的员工档案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劳动法规。

2、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技能和素质。

3、激励员工积极参与生产活动,提高生产效率。

以上就是采石场里常见的规章制度,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在采石场工作,遵守规章制度是非常重要的,只有这样才能够确保生产的顺利进行,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愿大家都能够在一个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中努力工作,共同推动企业发展。

铁道部关于铁路采石技术管理规则

铁道部关于铁路采石技术管理规则

铁道部关于铁路采石技术管理规则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铁道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89.07.27•【文号】铁工务[1989]93号•【施行日期】1989.07.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铁道部关于公布铁道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发布日期:2003年6月17日实施日期:2003年6月17日)废止铁道部铁路采石技术管理规则(1989年7月27日铁工务(1989)93号)第一章总则第1.0.1条铁路采石场是铁路运输生产的组成部分,其主要任务是生产铁路道碴和其它建筑石料,及时供应线桥大修、中修、维修、防洪抢险和整治病害所需石料,同时也供应既有铁路设备更新改造和基建工程所需的石料,以保证铁路运输需要。

第1.0.2条铁路采石管理工作,应由工务部门归口负责。

采石管理机构的设置,人员的配备,要根据采石场数量、年生产量的多少,由铁路局酌情确定。

第1.0.3条铁路采石场是铁路运输基层生产单位,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其级别由铁路局确定。

第1.0.4条铁路采石场应积极发展机械化生产,不断提高劳动生产效率,加强经营管理,开展技术革新和增产节约活动,搞好安全生产,提高产量,保证质量,降低成本,发展综合经营,提高经济效益。

第1.0.5条本规则适用于运营铁路采石场,其它生产铁路碎石道碴的采石场亦应参照执行。

铁路局可根据本规则的规定,制定细则。

第二章管理第一节生产管理第2.1.1条铁路采石场的生产活动,必须在长远规划指导下,实行有计划的生产。

合理安排资源利用、剥离、采掘、运输、破碎、筛分、储运、弃土、供电、供水、供风、机修等各环节,做到综合平衡,确保稳定生产。

第2.1.2条铁路采石场年生产能力,每三年由铁路局根据生产条件变化情况核定一次,作为安排考核生产活动的依据。

第2.1.3条铁路采石场年度生产计划,应按铁路局下达的任务执行。

第2.1.4条铁路采石场的产品销售,必须体现为运输服务的原则,先路内,后路外,优先保证线桥大、中、维修及防洪用料供应。

关于客运专线道碴技术要求和调查情况汇报

关于客运专线道碴技术要求和调查情况汇报

关于客运专线道砟技术要求和调查情况的汇报一、目前铁道部、南广公司及中铁咨询设计院对新建客运专线道砟的技术要求和标准;1、根据TB/T2140-2008中的技术要求,在新建高速铁路和客运专线必须使用特级道砟;2、道砟必须要经水洗;3、其它技术要求3.1道砟原料碎石道砟应选用开山块石破碎、筛选加工生产,且颗粒表面全部为破碎面。

3.2道砟材质指标各级碎石道砟材质性能应符合表1的相应规定。

3.3道砟加工指标3.3.1粒径级配3.3.1.1特级碎石道砟粒径级配应符合表2的规定,如图1所示。

表1 道砟材质性能4.3.1.2新建铁路用一级碎石道砟粒径级配应符合表3的规定,如图2所示。

表3 新建铁路用一级碎石道砟粒径级配4.3.2颗粒形状和清洁度4.3.2.1道砟的针状指数不大于20%,片状指数不大于20%。

4.3.2.2特级道砟中风化颗粒和其它杂石含量不应大于2%,一级道砟中风化颗粒和其他杂石含量不应大于5%。

4.3.2.3道砟产品须水洗,其颗粒表面洁净度不应大于0.17%。

4.3.2.4未经水洗的一级道砟中粒径0.1mm以下粉末的含量不应大于1%。

5 检验规则5.1检验分类道砟应进行资源性材质检验、生产检验和出厂检验。

5.2资源性材质检验5.2.1新建采石场及既有采石场转移开采面或工作面岩层材质、种类有明显变化时,应按表1规定的各项内容进行检验,并划分其材质等级。

5.2.2由具有固体矿产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受委托单位,在每一个开采面(开采面岩层较多时按岩层)取一组有代表性的试样,附试验委托单送交检验。

5.2.3一组试样中包括:碎石试样:粒径(方孔筛)30mm~70mm,质量240kg.块石试样:200 m m×160 m m×140 m m,2块,不应有裂纹。

5.3生产检验5.3.1采石场每生产道砟1.5×10-5m3(年产量少于1.5×10-5m3的采石场,时间不超过一年),应按表1规定的各项内容进行一次生产检验。

07铁路技术管理规程

07铁路技术管理规程

一.适应跨越式发展、和谐发展的要求。

突出适应消防、环保要求。

充分体现铁路运输“以人为本”的原则。

1、适应铁路机构改革的变化。

考虑铁路机构改革的变化,《技规》中涉及机构的名称、业务范围、管理模式做了相应修改;明确了合资铁路、进入国家铁路作业的地方铁路及专用铁道的有关技术管理规定。

2、注重劳保、道口安全、消防、环保要求。

3、新建或改造的铁路设施、设备的责权利提出了具体要求,本次《技规》修改增加了对这些设备、设施的耐久性要求。

4、明确《技规》是根据依法行政的要求,在总则中明确了《技规》依据《铁路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制定基本规章。

二.适应提速、新技术、新设备的发展。

1、引入动车组、信息系统、行车安全设备等。

对自轮运转特种设备的管理、维修、运用等做了基本规定。

2、增加自动站间闭塞、修改相对方向同时接发车。

3、调整《技规》中机车车辆限界,补充铁路建筑接近限界。

4、修改了主要机车车辆重量、长度、换算闸瓦压力和制动限速表,并规定新技术设备的运用条件和检修容许限度。

增加接近信号机。

5、增加特定引导施工,对列车分类和等级重新做了规定,增加了单司机执乘的内容,对《技规》中规定由乘务组承担的工作进行了调整,并修改了机车与车辆连挂、摘解作业的有关规定;不派运转车长执乘的旅客列车,对《技规》中规定由运转车长承担的工作进行了调整。

6、调整以120km/h、160km/h、200km/h划分线路速度等级,取消原140km/h。

7、取消蒸机车相关内容,取消钥匙路签等规定。

8、增加调度集中,列车调度指挥系统,取消调监与遥信。

9、重新定意列车超速防护系统。

新增列车运行控制系统。

三.规范管理、统一用语,用语更准确,涵意更广泛。

1、修改表示数量汉字为数字。

2、少于改为小于。

3、取消混合列车,改客运列车为旅客列车。

4、改制动软管为软管。

5、改列车无线调度电话为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

7、手制动机(含脚踏式)改为人力制动机。

8、改机车、车辆为机车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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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采石技术管理规则第一章总则第1.0.1条铁路采石场是铁路运输生产的组成部分,其主要任务是生产铁路道碴和其它建筑石料,及时供应线桥大修、中修、维修、防洪抢险和整治病害所需石料,同时也供应既有铁路设备更新改造和基建工程所需的石料,以保证铁路运输需要。

第1.0.2条铁路采石管理工作,应由工务部门归口负责。

采石管理机构的设置,人员的配备,要根据采石场数量、年生产量的多少,由铁路局酌情确定。

第1.0.3条铁路采石场是铁路运输基层生产单位,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其级别由铁路局确定。

第1.0.4条铁路采石场应积极发展机械化生产,不断提高劳动生产效率,加强经营管理,开展技术革新和增产节约活动,搞好安全生产,提高产量,保证质量,降低成本,发展综合经营,提高经济效益。

第1.0.5条本规则适用于运营铁路采石场,其它生产铁路碎石道碴的采石场亦应参照执行。

铁路局可根据本规则的规定,制定细则。

第二章管理第一节生产管理第2.1.1条铁路采石场的生产活动,必须在长远规划指导下,实行有计划的生产。

合理安排资源利用、剥离、采掘、运输、破碎、筛分、储运、弃土、供电、供水、供风、机修等各环节,做到综合平衡,确保稳定生产。

第2.1.2条铁路采石场年生产能力,每三年由铁路局根据生产条件变化情况核定一次,作为安排考核生产活动的依据。

第2.1.3条铁路采石场年度生产计划,应按铁路局下达的任务执行。

第2.1.4条铁路采石场的产品销售,必须体现为运输服务的原则,先路内,后路外,优先保证线桥大、中、维修及防洪用料供应。

第2.1.5条路用石料运输计划由工务部门归口申请,运输部门纳入运输方案计划,优先承运。

路用石料运输不受流向、分界口限制。

第2.1.6条配属铁路局的风动卸碴车(含宿营车),统一由工务部门管理,固定给各铁路采石场使用,不得拆散或移作它用。

第2.1.7条风动卸碴车(含宿营车)的运用和检修,按运用车办理。

第2.1.8条铁路采石场向路局、分局每月上报石料生产、运销情况,每季上报产量、质量、利润、安全等主要指标完成情况,每年向分局、路局、铁道部填报采石(砂)场登记簿。

第二节质量管理第2.2.1条铁路碎石道碴质量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行业标准《铁路碎石道碴》的规定,其它石料产品标准由铁路局制定。

石料材质不符合铁道行业标准的采石场,应逐步转产或关闭。

第2.2.2条路内路外采石场生产的铁路碎石道碴,都必须按铁道行业标准适时进行建场检验、生产检验和出场检验,领取《采石场开采资格证书》后方准生产。

第2.2.3条碎石道碴年用量60万立方米以上的铁路局,应建立道碴材质试验室,承担年度碎石道碴材质检验工作。

无试验室的铁路局应委托铁道部科学研究院或其它铁路局,按期进行碎石道碴材质试验。

第2.2.4条采石场设专职产品质量检查员,并经上级主管单位承认。

其主要职责是:1.按规定检验道碴加工参数,签发产品合格证;2.统计分析试验资料,组织开展全面质量管理活动;3.帮助生产班组提出改进产品质量措施,督促实施;4.控制装载数量和不合格产品出场。

第2.2.5条道碴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必须做到:1.覆盖土、风化层应与合格岩石分采,严禁用风化岩石生产道碴、片石;2.防止石屑、泥土混入,人工装运荒料不得使用铁锹;机械装运时,应在破碎机口前增加预先筛分设施;3.控制道碴粒径,采用闭路破碎筛分工艺,不得使用磨耗超限的齿板和筛板;4.采用湿法生产道碴时,要合理掌握用水量;5.道碴储仓、低站台的积土、碎屑,应定期清除,不得与成品混装出场;6.储存在非硬面化低站台上的道碴,不得使用推土机装车,人工装车时不得使用铁锹。

第2.2.6条新线建设、旧线改造和线路大、中、维修使用的碎石道碴,必须有“碎石道碴产品合格证”作为竣工验收评定道床质量的依据。

第三节设备管理第2.3.1条铁路采石场的设备管理,应按《铁道部机械动力设备管理规定》和《铁路运输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2.3.2条铁路采石场的固定资产设备,应分类建立台帐、技术档案,指定专人管理。

第2.3.3条采石设备实行两定(定人、定设备)、三包(包使用、包养修、包保管)制度。

操作人员应定期考核,必须持有考试合格的操作证。

第2.3.4条采石设备的使用操作,必须执行《铁道部机械动力设备操作规程》的规定。

第2.3.5条采石场应配备相应的检修设备和人员,负责本场全部设备周期性项修和小修工作。

设备大修按周期外委修理,有条件的可自修。

第四节经营管理第2.4.1条铁路采石场的生产经营方式,应以有利于调动生产积极性,有利于增强企业自我发展活力为原则,要不断改善生产条件和提高生产能力。

第2.4.2条采石场产品销售,对路内本着保本、低利、优先的原则,由铁路局统一确定价格;对路外按物价政策实行随行就市的原则制定价格。

第2.4.3条石料装卸费率,按铁路局货运规定办理。

第2.4.4条采石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石屑、石粉、弃土等废料,应积极进行综合利用。

其组织形式和收入支配,由主管部门酌定。

第2.4.5条铁路采石场的设备更新改造、大修基金按下列办法解决:1.按应提折旧费的固定资产总值,提取基本折旧费和大修折旧费,由采石场自提自用,以解决中小型机械设备的更新和设备大修使用;2.为保证采石正常生产,解决折旧基金不足,可比照矿山延伸基金办法,按石料售价10%留作采石生产开发基金,上交分局统一安排采石场维持生产投资使用;3.采石场节能、环保、劳保、扩大生产能力、大型采石机械装备的投资,由铁路局解决;4.采石设备的变价收入,可留作本场设备更新改造和大修基金的补充。

第2.4.6条铁路采石场应全面加强经营管理,充分挖掘内部潜力,实行定额管理,改进生产工艺,采用新技术,降低能耗,修旧利废,开展技术革新和增产节约活动,降低成本,不断提高经济效益。

第三章安全第一节基本要求第3.1.1条采石场各级领导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规章制度,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靠全体职工,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制度和措施,预防各种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

第3.1.2条采石场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规定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制度,除定期进行安全教育、考试外,在新工人上岗、转移工种、使用新设备、采用新工艺之前,均应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除每年春秋两次全面安全大检查外,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3.1.3条抓好事故预防工作,特别抓好坡面作业、爆炸品管理使用、风动卸碴车使用等多发性事故的预防。

一旦发生事故应做到: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第二节坡面作业第3.2.1条坡面作业人员,应进行体格检查,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及其他不适宜坡面作业的病患者,不得担任坡面作业。

第3.2.2条坡面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穿防滑鞋。

点炮、拉电爆线不便用安全带时,应手持安全绳。

第3.2.3条坡面作业应修建上山道路,宽度不少于1m。

作业前应将作业地点平整好,上下活石清理干净。

第3.2.4条浓雾、雨、雪、六级以上大风天气,夜间照明不足,酒后禁止上山作业。

第3.2.5条坡面严禁双层、多层、空心掏挖作业。

第3.2.6条坡面作业安全桩、安全绳的设置使用应符合下列要求:1.安全桩要安设稳固,并加设防止绳索脱落的装置。

设在山顶上的安全桩,与开采边缘的距离应不少于3m,打入地层深度,坚实土层不少于1m,石层不少于0.5m;设在斜坡上的安全桩,应适当加深,土坡上另加附桩。

2.安全绳直径应不少于25mm;安全带绳直径应不少于16mm。

在安全桩上拴好后的剩余绳头应不短于1m,不长于3m。

3.一个安全桩只准拴一根安全绳,一根安全绳只准一人使用。

4.使用安全绳(包括安全桩)前应认真进行检查,并确认完好,使用时左右移动距离不得大于绳长的1/5,亦不得超过5m。

第三节凿岩作业第3.3.1条凿岩前应对炮眼周围进行检查,处理危险处所,清理好炮台。

第3.3.2条炮口不准指向爆破危险区内的建筑物。

第3.3.3条禁止悬空凿岩,不许立足危石,严禁打残眼。

凿岩工具应放在安全处所,不许乱扔乱放。

第3.3.4条风动凿岩机操作注意事项:1.使用前对凿岩机螺栓、卡套、弹簧、润滑、风管进行检查、试风,操作人员应戴护目镜;2.胶皮管不得缠绕打结,禁止用折叠风管方法停风;3.开始凿岩应先开半风,以防止开风过猛而碰伤手足,吹石粉时,脸部避开打眼方向,防止碎碴伤脸;4.手持凿岩机应用力均匀,保持正直,随时防止纤子掉头和折断;5.禁用弯钢钎,换钎、检查、润滑时应先关风门;6.使用新钢钎应先开半风,待钢钎发热后再开全风;钢钎淬火不宜过长。

第3.3.5条使用潜孔钻机操作注意事项:1.潜孔钻机距平台边缘不得少于3m;2.钻机使用前应检查,使用中监视运转情况,修理或排除故障必须停机;3.接卸钻杆、开孔位必须按操作程序进行;回转变速箱不得反转,以免钻杆脱扣;4.操作钻机不得推进过快,防止卡钻;5.钻杆弯曲、钻头损伤,应及时修理,以免损坏钻机。

第四节爆破作业第3.4.1条爆破作业应在领工员(领工员不在时由场长指派专人)统一指挥下进行。

爆破人员须持有经县(市)公安局考试合格后发给的“爆破员作业证”。

第3.4.2条装药按下列规定进行:1.爆破材料定期作性能试验,不合格禁止使用;2.严禁边打眼、边装药、边放炮,装药时其他人员全部离开装药地点;3.装药前清除炮眼内的岩浆和石粉,装药只准用木竹制炮棍捣实;4.连续扩底爆破,应确认炮眼内的温度已降到40℃以下,方可装药;5.导火索插入雷管口应正直,用专用钳子夹紧;不得用口吹或硬物掏挖雷管内杂物;6.导火索长度应根据点炮人员躲避时间而定,在任何情况下不得短于1.2m,二次爆破不短于0.5m;7.雷雨天气禁止装药;8.炮眼的装药量应根据岩石情况计算确定,不得盲目装药;9.爆破材料应按实际需要,随用随领,剩余部分指定专人当时送回药库保管。

第3.4.3条爆破指挥人员确认做好下列工作后,方可发出点炮命令:1.爆破危险区边缘交通路口已设立防护人员;2.爆破危险区内,所有与爆破无关人员、机械设备、工具全部撤至安全处所;3.处于爆破危险区内的铁路,应事先与车站联系,确认无列车通过,并在铁路两端设停车防护信号和防护人员;4.指派专人点炮,两人以上查对炮响数。

第3.4.4条爆破指挥人员,应按规定执行预报、警戒、解除三种信号,防护人员应按规定执行警戒任务,不得擅离职守。

第3.4.5条人工点炮时,按先远后近,先长后短顺序进行。

山壁点炮,每人每次原则上不超过二个,平地每人每次不超过五个。

一个点炮,炮位之间距离不得大于5m。

第3.4.6条电力起爆应遵守下列规定:1.电力起爆应设有专用的电爆网路,电爆网路的电线应保证绝缘良好,主线的断面积不得小于0.8平方毫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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