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会计网校税法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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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中国广大学员聚集的地方,提供了各种能够帮助学员提升职业技能的课程。
其中,税法知识点是会计和财务从业人员必备的知识之一。
税法的复杂性和重要性使得学习税法知识点成为一项关键任务。
在本文中,我们将探讨一些重要的税法知识点,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税法。
税法是指规定纳税人应当遵守的纳税义务,以及税务主管机关对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的制度性规定。
税法的核心思想是确保公平、合理的税收征收和管理,以实现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首先,我们来讨论税法的基本原则。
税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公平原则、正确计税原则、便利纳税原则和合法规避原则。
公平原则要求税务机关在征收和管理税收过程中要平等对待所有纳税人,确保纳税人在税款征收方面享有公平的待遇。
正确计税原则要求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计算和申报纳税义务,确保纳税人的税款计算准确无误。
便利纳税原则要求税务机关提供便利的纳税服务,简化纳税程序,提高纳税人的满意度。
合法规避原则则允许纳税人通过合法的手段降低纳税负担,但不能以逃税的方式违背税法规定。
其次,我们来探讨一些常见的税法知识点。
首先是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纳税人从各种经济活动中取得的所得按规定征收的一种税收。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主要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财产转让所得等多种形式。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复杂,涉及到税率、免税额和扣除项目等。
另一个重要的税法知识点是增值税。
增值税是一种按照商品和劳务的增值额征收的消费税。
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主要由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担。
增值税的计算方法涉及到税率、税额计算和申报等方面。
纳税人需要了解增值税的核心概念和计税方法,以确保准确地计算和申报税款。
除了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还有企业所得税、消费税、土地增值税等其他税种也是会计和财务从业人员需要掌握的税法知识点。
除了了解税法的基本原则和税法知识点外,也需要了解税法的变动和更新。
中华会计网校2013年贵州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习题班讲义第三章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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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
第一节 税收概述
【考点回顾】
1.税收的特征
2.税收的分类
3.税法的分类
4.税法的11个构成要素
【典型例题】
【例题·单选题】下列税种中,属于地方税的是( )。
A.关税
B.增值税
C.房产税
D.营业税
[答疑编号6252030101]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税收的分类。
【例题·多选题】某大型超市在缴纳的下列税种中,属于地方税务局征收的有( )。
A.增值税
B.房产税
C.营业税
D.车船税
[答疑编号6252030102]
『正确答案』 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税收的分类。
增值税属于中央地方共享税。
【例题·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税法核心要素的是( )。
A.征税人
B.纳税义务人
C.征税对象
D.税率
[答疑编号6252030103]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基本要素包括: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率。
【例题·多选题】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执行从价定率与从量定额相结合的复合征收方式的有( )。
A.卷烟
B.雪茄
C.烟丝
D.药酒
[答疑编号6252030104]
『正确答案』BCD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税收程序法的有( )。
税务师第一章税法基本原理讲义
第一章税法基本原理第一节税法概述一、税法和税收二、税法原则三、税法的效力1.空间效力全国范围有效(个别特殊地区除外)地方范围有效2.时间效力3.对人的效力属人、属地、属地兼属人原则。
我国采用的是属地兼属人原则。
四、税法的解释1.法定解释的特性(1)专属性应严格按照法定的解释权限进行,任何有权机关都不能超越权限进行解释。
(2)权威性与被解释的法律法规规章有相同效力(3)针对性其效力不限于具体的法律事件或事实2.税法法定解释分类(1)按解释权限分(2)按解释尺度分(2)按解释尺度分类第二节税收法律关系一、税收法律关系的特点1.主体的一方只能是国家:征税主体固定2.体现国家单方面的意志3.权利义务关系具有不对等性:但法律地位平等4.具有财产所有权或支配权单向转移的性质二、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权利义务三、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消灭税收法律事实会导致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消灭。
法律关系变更情形:1.纳税人自身的组织状况发生变化2.纳税人的经营或财产情况发生变化3.税务机关组织结构或管理方式的变化4.税法的修订或调整5.因不可抗力造成破坏法律关系消灭情形:1.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2.纳税义务因超过期限而消灭3.纳税义务的免除4.某些税法的废止5.纳税主体的消失第三节税收实体法与程序法一、税收实体法谁来交税?------纳税人对什么征税?----课税对象、税目怎么算税?------计税依据、税率怎么交税?------纳税时间、期限、地点有没有减免?----税收优惠(一)纳税义务人比较:纳税人与负税人比较: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1.代扣代缴义务人:支付款项时扣留税款如工薪个税由发放单位从员工工资中代扣2.代收代缴义务人:收取款项时代收税款如受托加工消费品时从委托方代收消费税款3.代征代缴义务人:受托代征税款(二)课税对象(三)税率边际与平均税率平均税率:全部税额/全部收入边际税率:增量税额/增量收入比例税率下:边际税率=平均税率累进税率下:边际税率≥平均税率边际税率上升幅度越大,平均税率提高就越多(四)减税免税税收附加与税收加成——加重税负1.税收附加(地方附加)如教育费附加。
注会考试《税法》讲义_022_0302_j
第三章消费税法(二)第二节税目与税率二、消费税的税率消费税采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基本形式。
税率中最高比例税率为56%,最低为1%;定额税率最高为每征税单位250元。
(一)消费税税率的基本形式税率形式适用应税项目定额税率啤酒;黄酒;成品油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复合计税白酒;生产、进口、委托加工卷烟比例税率批发卷烟;除啤酒、黄酒、成品油、卷烟、白酒以外的其他各项应税消费品(二)按照最高税率征税的特殊情况【归纳】有两种情况消费税税率从高:一是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的;二是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
【例题·计算问答题】某啤酒厂既生产甲类啤酒又生产乙类啤酒,五一节促销期间,直接销售甲类啤酒200吨取得收入80万元,直接销售乙类啤酒300吨,取得收入75万元,销售甲类啤酒和乙类啤酒礼品盒取得收入12万元(内含甲类啤酒和乙类啤酒各18吨),上述收入均不含增值税。
该厂应纳的消费税为多少。
【答案及解析】应纳消费税=(200+18×2)×250+300×220=5.9+6.6=12.5(万元)。
(三)卷烟的适用税率1.2009年5月1日以后的卷烟税目税率状况:税目税率烟1.卷烟工业(1)甲类卷烟—调拨价70元(不含增值税,含70元)/条以上56%加0.003元/支(2)乙类卷烟—调拨价70元(不含增值税)/条以下36%加0.003元/支商业批发5%2.雪茄烟36%3.烟丝30%【特别提示】第一,注意甲类、乙类卷烟税目复合税率的换算和运用:定额税率税目比例税率每支每标准条(200支)每标准箱(5万支)甲类56%0.003元/支0.6元/条150元/箱乙类36%0.003元/支0.6元/条150元/箱第二,只有卷烟在商业批发环节缴纳消费税,雪茄烟、烟丝以及其他应税消费品在商业批发环节只缴纳增值税,不缴纳消费税。
第三,卷烟批发环节纳税的三个要点:(1)税率5%;(2)环节内不征收——批发商之间销售卷烟不缴纳消费税;(3)不能抵扣以前环节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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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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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 税额的计算(back)
1、定义: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 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 税消费品。
2、划分的重要性: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且 受托方就其加工劳务缴纳增值税,所以划分不 清,容易造成偷税漏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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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计算办法
(back)
2、从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定额计算办法
应纳税额=销售量X单位税额 (黄酒、啤酒、汽油、柴油四种) 例:某啤酒厂7月份销售啤酒100吨,每吨
税额220元。
应纳税额=100X220=2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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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代收代缴税款:在受托方向委托方交货时代 收代缴消费税。但委托个体经营者加工应税消 费品的,一律于委托方收回后在委托方所在地 缴纳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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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 税额的计算(back)
4、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 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 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
饰及珠宝玉石、鞭炮 焰火、汽油、柴油、 汽车轮胎、小汽车、 摩托车等税目。
税改为零售环节征税)2、税率: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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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3月改革:调整的内容
1、新增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 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税目。增列成品油 税目,原汽油、柴油税目作为该税目的两个子 目,同时新增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 油、航空煤油五个子目。
CPA《税法》讲义_025_0305_j
第三章消费税法(五)第四节应纳税额的计算四、已纳消费税扣除的计算(二)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税额的扣除1.可抵税的项目有9项,P147与外购应税消费品的抵扣范围相同。
2.计算公式为:当期准予扣除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期初库存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收回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期末库存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例题•计算问答题】2015年1月,甲实木地板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业生产者手中收购一批原木,税务机关认可的收购凭证上注明收购价款20万元,支付收购运费,取得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运费金额2万元,将该批材料委托乙实木地板厂加工成素板(实木地板的一种),乙厂收取加工费和辅料费不含增值税价款3万元,甲实木地板厂收回素板后,将其中80%继续加工成实木地板成品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35万元,则:(1)甲厂被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是多少?(2)甲厂销售实木地板成品应纳的消费税是多少?(成本利润率5%;消费税率5%)【答案及解析】(1)甲厂被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材料成本=20×(1-13%)+2=19.40(万元)组价:(19.40+3)/(1-5%)=23.58(万元)代收代缴消费税=23.58×5%=1.18(万元)(2)甲厂销售成品应纳的消费税=35×5%-1.18×80%=1.75-0.94=0.81(万元)。
【归纳】五、消费税出口退税的计算(了解)增值税出口退税消费税出口退税 退税比率退税率、征税率、征收率 征税率 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 采用免抵退税政策 运用免抵退税的公式和规定退税 免税但不退税政策 不计算退税外贸企业收购货物出口 采用免退税政策 用退税计税依据和规定的退税率计算退税免税并退上一环节已征消费税用退税计税依据和规定征税率计算退税消费税应退税额=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的退税计税依据×比例税率+从量定额计征消费税的退税计税依据×定额税率 【提示】1.出口货物的消费税应退税额的计税依据,按购进出口货物的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和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确定。
2024年cpa税法讲义
2024年cpa税法讲义今天咱们来唠唠2024年CPA税法讲义的那些事儿。
CPA税法啊,就像是一个神秘的大宝藏,里面装满了各种各样的税务知识小秘密。
咱们先来说说这税法的框架吧。
税法这个学科啊,它有好多不同的税种,就像一个大家庭里有好多性格各异的小成员。
比如说增值税,这可是个超级重要的家伙。
它就像一个无处不在的小精灵,在经济活动的各个角落都能看到它的身影。
企业的货物销售、服务提供,只要有增值额,增值税就会冒出来。
学习增值税的时候啊,那税率可得记清楚了,不同的行业、不同的业务,可能税率就不一样。
就像给不同的小宝贝穿不同颜色的衣服,不能搞混哦。
再说说企业所得税。
这个税种可有点像一个严厉的家长,企业的各种收入、成本、费用等都要在它的眼皮子底下过一遍。
哪些能扣除,哪些不能扣除,这里面的门道可多了去了。
像企业招待客户的费用,可不是想扣多少就扣多少的,得按照规定来。
要是不注意啊,到时候算出来的应纳税额可就差之毫厘谬以千里了。
还有个人所得税呢。
这个就和咱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啦。
咱们每个月领工资的时候,可能就会发现工资条上有扣个人所得税这一项。
现在的个人所得税可复杂了,有综合所得,还有分类所得。
不同的收入类型,计算方法都不一样。
比如说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这些都属于综合所得,要汇总起来计算应纳税额。
而且啊,还有各种扣除项目,像专项附加扣除,什么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这些,国家考虑得可周到了,这都是为了让咱们纳税人能减轻点负担呢。
除了这些大的税种,还有像消费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等等小税种。
消费税就像是给一些特殊的消费品贴上的小标签,比如说高档化妆品、烟酒这些,消费的时候就要多交点税,这也是一种调节消费的手段呢。
印花税呢,虽然税率可能不高,但是它涉及的合同种类可不少,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等都要交印花税,就像一个小小的税费精灵,悄悄地趴在各种合同上。
土地增值税就比较复杂了,涉及到房地产企业的土地增值情况,要经过一系列复杂的计算才能确定应纳税额。
中华会计网校2013年河北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基础班讲义第三章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1页 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第一节 税收概述一、税收的概念与分类(一)税收概念与作用1.税收的概念税收,是指以国家为主体,为实现国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定标准,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特定分配方式。
它体现了国家与纳税人在征税、纳税的利益分配上的一种特殊关系,是一定社会制度下的一种特定分配关系。
(1)税收与国家存在直接联系,两者密不可分,是政府机器赖以生存并实现其职能的物质基础。
(2)税收是一个分配范畴,是国家参与并调节国民收入分配的一种手段,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
(3)税收是国家在征税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特殊分配关系,即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关系,因而税收的性质取决于社会经济制度的性质。
2.税收的作用(1)税收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2)税收是国家调控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3)税收具有维护国家政权的作用;(4)税收是国际经济交往中维护国家利益的可靠保证。
(二)税收的特征税收三性: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三个特征1.强制性——税收是国家以社会管理者身份,凭借政治权利,通过颁布法律或政令来进行强制征收。
2.无偿性——国家取得税收收入既不需偿还,也不需对纳税人付出任何对价。
【提示】税收的无偿性是税收“三性”的核心。
3.固定性——包括时间上的连续性和征收比例的固定性。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税收的特征的有( )。
A.强制性B.灵活性C.无偿性D.固定性[答疑编号3067030101]『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税收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相比,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三个特征。
cpa2024税法讲义
cpa2024税法讲义今天咱们来聊一聊一个有点特别的东西,就像我们做游戏有规则一样,大人们赚钱呀、做买卖呀也有一些规则,这就是税法啦。
想象一下,你在学校里有一个小摊位,你在卖自己画的小画片。
你每卖出去一张画片,就得给老师交一点点东西,这个东西就有点像税哦。
比如说,你卖一张画片能赚5角钱,老师规定你要交5分钱给班级,这5分钱就好比是你交的税。
这是为了让班级更好,就像国家收税是为了让整个国家更好一样。
如果叔叔卖的是从国外进口来的超级酷的变形金刚,那可能交的税就会多一点。
因为这些变形金刚来到咱们国家,是要经过很多的手续,国家帮着检查这些玩具安不安全呀,是不是真的好玩呀,所以叔叔要多交点税。
就好像你从别的小朋友那借了一个特别难借到的漫画书,你得给人家一点特别的小礼物表示感谢一样。
再比如说,有个阿姨开了一个面包店。
她每天烤出香喷喷的面包来卖。
面包店用到的面粉呀、糖呀,这些东西的价格也会影响到阿姨要交多少税呢。
要是面粉很便宜,阿姨能赚的钱就可能多一点,那交给国家的税可能也会按照一定的方法多一点。
就像你种了一棵小果树,果树结的果子越多,你可能要分给家人的果子也就越多。
这个税法呀,就是这样一个很公平的规则。
它让每一个做生意的人都按照规则来交钱,这样国家就有足够的钱来做很多很多的事情。
比如说,建漂亮的公园,让小朋友们可以在里面玩耍;修宽敞的马路,这样爸爸妈妈开车就不会太堵啦;还可以给那些贫困地区的小朋友们送去书本和文具呢。
而且呀,就像我们在学校里,如果有人不遵守规则就会受到批评一样。
大人们如果不按照税法交税,也会受到惩罚的。
所以这个税法讲义就像是一个指南,告诉大人们正确的道路。
希望小朋友们现在对这个有点神秘的税法有了一点点的了解啦。
等你们长大了,要是也开始做生意,就会知道这个规则是多么的重要啦。
CPA《税法》讲义_048_0905_j
第三节印花税法三、应纳税额的计算(掌握,能力等级2)(二)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1.上述凭证以“金额”、“收入”、“费用”作为计税依据的,应当全额计税,不得做任何扣除。
2.同一凭证记载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税率经济事项的,分别记载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加总贴花;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
【例题·单选题】某电厂与某水运公司签订一份运输保管合同,合同载明的费用为500000元(运费和保管费未分别记载)。
该项合同双方各应缴纳的印花税额为()。
A.500元B.250元C.375元D.1000元【答案】A【解析】双方各应纳印花税=500000×1‰=500(元)。
3.未标明金额、按金额比例贴花的应税凭证,按凭证所载数量及国家牌价(无国家牌价的按市场牌价)计算金额,然后按规定税率计税贴花。
4.外币折算人民币金额的汇率采用凭证书立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汇率。
5.应纳税额不足1角的免纳印花税;1角以上的分位四舍五入。
6.签订时无法确定计税金额的合同先定额贴花5元,待结算实际金额时补贴印花税票。
7.订立的合同不论是否兑现或是否按期兑现,均应依合同金额贴花。
8.事业单位视其预算管理方式确定贴花账簿范围。
跨区域经营的分支机构与上级单位对记载资金的账簿不必重复贴花。
9.商品购销中以货易货,交易双方既购又销,均应按其购、销合计金额贴花。
【例题·单选题】甲公司与乙公司分别签订了两份合同:一是以货换货合同,甲公司的货物价值200万元,乙公司的货物价值150万元,乙公司支付补价50万元;二是采购合同,甲公司购买乙公司50万元的货物,但因故合同未能兑现。
甲公司应缴纳印花税()。
A.150元B.600元C.1050元D.1200元【答案】D【解析】甲以货易货合同按购、销合计金额计算贴花,应纳印花税=(200+150)×0.3‰×10000=1050(元)。
甲采购合同应贴花=50×0.3‰×10000=150(元)。
中华会计网校税法讲义
中华会计网校税法讲义考情分析本章总共分为了6节,本章内容也比较多,但历年考试的分数所占的比重是专门小的,一样为1分,个别年份有2分。
第一节税法的概念一、税法的定义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税方面的权益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
二、税收法律关系(一)税收法律的构成税收法律关系由三个方面构成:权益主体、权益客体以及法律关系的内容。
1.权益主体。
税收法律关系的权益主体包括征收机关和纳税人两个方面,而不是只有其中一方。
权益主体一方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国家税务机关,包括国家各级税务机关、海关和财政机关,另一方面是履行纳税义务的人,包括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在华的外国国企、组织、外籍人、无国籍人,以及在华尽管没有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外国企业或组织。
这种对税收法律关系中权益主体另一方的确定,在我国采取的是属地兼属人的原则。
税收法律主体尽管是双主体,然而,它们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
法律地位的平等并不意味着权益义务的对等。
2.权益客体是指征税的对象,要紧包括商流转额、所得额和财产额三种。
3.法律关系的内容确实是权益主体双方具有的权益义务关系,即要紧是指征收机关和纳税人在税收法律应该具有的权益与应承担的义务,征纳双方在权益与义务上是不平等的,然而在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因此税法应爱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取决于税收法律事实。
(三)税收法律关系的爱护1.税收法律爱护不能只爱护一方,要双爱护。
2.税收法律关系的爱护形式和方法是专门多的,也是不同的。
三、税法的构成要素(一)税法的要素书上一共有11个要素,其中第一个总则和最后一个附则为形式要素。
是作为一个法律条文形式上所具有的。
第2个到第10个为实质上的要素。
2.纳税人纳税人要紧是指一切履行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包括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3.征税对象征税对象确实是客体,要紧有流转、所得和财产三种。
《税法》第三章第56节讲义
第五节计税依据本节教材结构:从价计征消费税的计税依据从量计征从价从量复合计税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一、从价计征(掌握,能力等级2)(一)销售额的确定1.销售额的基本内容销售额是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消费税但不包括增值税。
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补贴、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和手续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但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代垫运费不包括在内。
同时符合条件的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行政事业收费也不包括在销售额内。
2.包装物的计税问题包装物计税规则见下图:(二)含增值税销售额的换算计算消费税的价格中如含有增值税税额时,应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换算公式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以及价外费用)÷(1+增值税的税率或征收率)如果消费税纳税人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就按17%的增值税税率使用上述换算公式计算;如果属于小规模纳税人,按规定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就要按征收率使用换算公式。
征收率2009年起为3%。
【初步结论】一般情况下,从价计算消费税的销售额与计算增值税销项税的销售额是同一个数字。
二、从量计征(掌握,能力等级2)销售数量的确定1.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
4.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税数量。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符合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规定的有()。
(2007年)A.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B.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生产数量C.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D.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税数量【答案】ACD【特别提示】黄酒、啤酒以吨为单位规定单位税额;成品油以升为单位规定单位税额;在确定计税数量时要注意使用的数据单位要与固定税额的计量单位口径一致,不一致的要换算成一致的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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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会计网校税法讲义考情分析本章总共分为了6 节,本章内容也比较多,但历年考试的分数所占的比重是专门小的,一样为1 分,个别年份有2分。
第一节税法的概念一、税法的定义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税方面的权益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
二、税收法律关系(一)税收法律的构成税收法律关系由三个方面构成:权益主体、权益客体以及法律关系的内容。
1.权益主体。
税收法律关系的权益主体包括征收机关和纳税人两个方面,而不是只有其中一方。
权益主体一方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国家税务机关,包括国家各级税务机关、海关和财政机关,另一方面是履行纳税义务的人,包括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在华的外国国企、组织、外籍人、无国籍人,以及在华尽管没有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外国企业或组织。
这种对税收法律关系中权益主体另一方的确定,在我国采取的是属地兼属人的原则。
税收法律主体尽管是双主体,然而,它们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
法律地位的平等并不意味着权益义务的对等。
2.权益客体是指征税的对象,要紧包括商流转额、所得额和财产额三种。
3.法律关系的内容确实是权益主体双方具有的权益义务关系,即要紧是指征收机关和纳税人在税收法律应该具有的权益与应承担的义务,征纳双方在权益与义务上是不平等的,然而在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因此税法应爱 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取决于税收法律事实。
(三)税收法律关系的爱护1. 税收法律爱护不能只爱护一方,要双爱护。
2. 税收法律关系的爱护形式和方法是专门多的,也是不同的。
三、税法的构成要素(一)税法的要素书上一共有 11 个要素,其中第一个总则和最后一个附则为形式要素。
是作为一个法律条文形式上所具有的。
第 2 个到第 10个为实质上的要素2.纳税人 纳税人要紧是指一切履行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包括法人、自然人 和其他组织。
3. 征税对象 征税对象确实是客体,要紧有流转、所得和财产三种4. 税目是类别化的征税对象。
5. 税率。
是对征税对象的征收比例或征收额度。
我国现行的税率要紧有:(1)比例税率。
(2)超额累进税率。
它的税率随着征税对象的大小依次逐步提升的税 率。
我国采纳的超额累进税率的有个人所得税。
)定额税率。
按照实物单位固定的数额,从量征税。
我国采纳定额 征税对象的数额的相对率划分若干级距,依据 地 使比率的高低征收税。
我国采纳超率累进税率的有土地增值税 4税率的有资源税、有一些四、税法分类税法体系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志,能够划分为不同类型的税法。
(一)第一个分类 按照税法的差不多内容和效力的不同。
分为差不多 法和一般法差不多法是母法,有关税收方面的所有的法,涉及到税收方面统领的 一个法,我国现在还没有差不多法。
我国现行的所有的税法全部属于一般 法。
(二)第二个分类 按照税法的职能作用的不同。
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 1.实体法要紧针对 3 个咨询题: “对谁征税?”――纳税人的咨询题 “对什么征税”――纳税对象的咨询题 “征多少税”――征税税率的咨询题2.程序税法如何征收?纳税人如何交?如何交?什么时刻交?不交如何办?用什 么方法交 ?这些确实是程序税法的规定。
(三)第三个分类 按照税法征收对象不同可划分为: 对流转额课税的税法。
对所得税额课税的税法。
对财产、行为课税的税法。
对自然资源课税的税法。
(四)第四个分类 按照主权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的不同。
分为国内税、 国际税、外国税法等。
6. 纳税环节。
不是独立的课税要素,它能够包括到纳税范畴之内7. 纳税期限 纳税期限有三种:9.减税免(五)第五个分类按照税收收入归属和征收管辖权限的不同,分为中央税、地点税和中央与地点共享税。
从考试的角度来讲大伙儿应把握好中央税。
五、税法的作用第二节税法的地位及与其他法律的关系一、税法的地位税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税法的地位是由税收在国家经济活动中的重要性决定的。
我国近几年税收的收入增长飞速。
讲明税法在我国十分重要。
二、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一)税法与《宪法》的关系《宪法》是我国的全然大法,它是制定所有法律、法规的依据和章程。
税法是国家法律的组成部分,所以也是依据《宪法》的原则制定的。
《宪法》决定了税法。
《宪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按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宪法》还规定,国家要爱护公民合法收入、财产所有权、爱护公民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等。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二)税法与民法的关系两者之间有联系又有区别。
两者的区别为:税法是一种带有公法某中意义上是调整公共部门跟私人之间的利益关系的法律。
民法是调整私人之间的权益义务关系的法律。
两者的联系为:税法与民法的规范有交叉,因此当税法的一些规范与民法的规范差不 多相同的时候,税法就不再单独的制定,只是把民法当中的有关条款引用 过来,然而一旦涉及到税务咨询题,一样是以税法为准。
(三)税法与刑法的关系两者的共同点为:两者都对违反法律的规定进行惩处。
两者区别在于:税法的惩处不涉及到人身自由,而刑法的惩处既包括对经济的惩处、 还包括人身甚至对人身生命权的剥夺。
第三节 我国税收的立法原则从实际动身的原则公平原则民主决策的原则原则性与灵活性的原则法律的稳固性、连续性与废、改、立相结合的原则第四节 我国税法的制定与实施我国的税收立法机关我们称为 3 级 6 个层次的税法制定体系:第一级 法律全国人大(正式) 国务院(全国人大授权) 第二级 法规 全国性:实定的 摸索是如来制 税法 制定的?税法?定体系施条例地点性:海南及少数民族自治地区第三级规章部门:财政主管部门地点:地点各级人民政府二、税法的实施税法的实施分为执法和守法两个方面执法的原则:一是层次高的法律优于层次低的法律;二是同一层次的法律当中,专门法由于一般法;三是国际法由于国内法;四是实体法从旧,程序法从新。
我国现行税法体系二、税收制度的沿革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0 多年来,我国的税制经历了三个重要的历史时期,进行过5 次重大的改革,改革的总体方向是将原先具有浓厚打算经济色彩的税制改变为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展规律的税收制度。
1.三个历史时期(1)新中国税制的建立与巩固时期:1949~1957 年。
(2)税制曲折进展时期:1958~1978 年。
(3)税制建设全面加大时期:1978 年以来。
2.重大税制改革:(1)1950 年新中国税制的建立和统一。
(2)1978 年~1982年的税制改革。
(3)1983 年~1991年的税制改革。
(4)1992 年~1994年的税制改革。
(5)2006年1月1日废止农业税条例。
(6)2008年1月1日合并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第六节我国税收治理体制一、税收治理体制的概念税收治理体制简单的讲确实是税权划分的体制。
税收权限如何样在中央和地点之间以及在同一政府在立法、执法和司法之间进行划分的咨询题二、税收立法权的划分(一)税收立法全划分的种类第一,能够按照税种类型的不同来划分第二,能够按照任何税种的差不多要素来划分。
第三,能够按照税收执法的级次来划分。
我国现在采纳的是按照级次来划分。
(二)我国税收立法权划分的现状我国的立法权高度集中在中央,个别地点有地点税的立法权。
地区性地点税收的立法权应只限于省级立法机关或经省级立法机关授权同级政府,不能层层下放。
所立税法可在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畴内执行,也可只在部分地区执行。
三、税收执法权的划分◆民族自治地点能够有一些专门的治理权限。
◆除了少数民族自治区和经济特区外,各地均不得擅自停征全国性的地点税种。
◆涉外税收必须执行国家的统一税法,地点不能自作主张。
四、税务机构设置和税收征管范畴划分(一)税务机构设置省级国家税务局受国家税务总局的垂直领导。
省级地点税务局受地点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双重领导。
(二)税收征收治理范畴的划分国家税务总局负责征收和治理的项目地点税务局系统负责征收和治理的项目要紧以地点税务局负责治理的税种。
其中有一些例外的规定。
2002年8号文件(1)2001年12月31日往常国家税务局、地点税务局征收治理局征收治理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包括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仍由原先征管机关征收治理,不作变动。
意味着2002 年之前的征管范畴不变,目的是为了爱护既得利益。
(2)自2002年1 月1 日起,按国家工商行政治理总局的有关规定,在各级工商行政治理部门办理设置(开业)登记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治理。
但下列办理设置(开业)登记的企业仍由地点税务局负责征收治理:①两个以上企业合并设置一个新的企业,合并各方解散,但合并各方原均为地点税务局征收治理的;②因分立而新设置的企业,但原企业由地点税务局负责征收治理的;③原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失业单位改制为企业办理设置登记,但原事业单位由地点税务局负责征收治理的;④在工商行政治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仍由原征收机关负责征收治理。
(3)自2002年1 月1日起,在其他行政治理部门新登记注册、领取许可证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律师事务所、医院、学校等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其他组织,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
(4)2001年12月31日前已在工商行政治理部门和其他行政治理部门登记注册,但未进行税务登记的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在2002年1月1 日后进行税务登记的,其企业所得税按原规定的征管范畴,由国家税务局、地点税务局分别征收治理。
(三)中央政府与地点政府税收收入划分1.中央政府固定收入包括消费税(含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的部分)、车辆购置税、关税、海关代征税的进口环节增值税等。
2.地点政府固定收入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契税。
3.中央政府与地点政府共享收入(1)增值税(不含进口环节由海关代征的部分):中央政府分享75%,地点政府分享25%。
(2)营业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公司集中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部分归地点政府。
(3)企业所得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及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部分中央与地点政府按60%与40%的比例分享。
(4)个人所得税:除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外,其余部分的分享比例与企业所得税相同。
(5)资源税: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部分归地点政府。
(6)都市爱护建设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公司集中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部分归地点政府。
(7)印花税:证券交易印花税收入94%归中央政府,其余6%和其他印花税收入归地点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