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卡管理办法
公务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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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卡管理办法公务卡是指用于机关事务和公共事业单位公务用途的银行卡,公务卡管理办法是为了加强公务卡的管理,维护公款安全,规范公务消费行为的流程和制度。
一、公务卡使用管理(一)开卡:公务卡账户应当在主管部门指定的金融机构进行开立,并应注明公务用途,限定卡内余额和办理业务的种类。
(二)制度:机关事务和公共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公务卡使用制度,明确公务卡的使用原则、范围、管理权限、业务流程和监督管理措施。
(三)使用范围:公务卡的使用范围应当明确,必须根据工作需要进行有关花销,不得违反相关规定。
二、公务卡使用管理办法(一)业务处理:公务卡的使用应当按照规定的业务流程进行办理,重要业务必须签署使用手续或授权书。
(二)性质确认:卡片现金消费系统应当对公务卡消费的性质进行确认,确保公务卡只能被用于公务消费,防止任意支出和荒废现象。
(三)受理流程:公务卡在进行消费或取款时,应当通过机具操作,同时应当确保取款和消费的时间、地点、金额等信息真实有效的登记记载。
(四)账务管理:公务卡应当建立一套完整的账务管理规范,包括收支管理、账单核对、账户管理等实用性操作。
(五)监督管理:公务卡使用存在漏洞时,主管部门、审计部门、检察机关、监察委等应及时介入,及时纠正相关违规行为。
三、公务卡使用风险管理(一)卡片保管:公务卡卡片和密码必须妥善保管和使用,防止卡片挂失、偷盗、弄丢等突发情况。
(二)商户风险:选择使用公务卡的商户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应避免选择财务状况不清、管理不善、诚信度不足等商户。
(三)风险审核:公务卡的使用范围、金额、时间、地点等应当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和实名制认证,避免存在安全隐患。
(四)报告公示:机关事务和公共事业单位应当定期统计公务卡的使用清单,并对开支情况进行公示和报告,有效制约公务消费。
四、公务卡管理运维(一)数据管理:机关事务和公共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公务卡的数据面板,包括卡片账户信息、交易信息、账单信息等数据清单,方便对公务卡进行统一管理。
学校公务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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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公务卡管理办法一、总则1. 为加强学校公务卡的管理,规范公务消费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 本办法所称学校公务卡,是指学校为便于教职工办理公务活动,提高工作效率,加强财务管理,规范报销程序,采取的一种便捷支付工具。
3. 学校公务卡的使用和管理应遵循合法性、合规性、安全性和效率性原则。
二、公务卡的管理4. 学校财务部门负责公务卡的申请、发放、使用、监督和管理等工作。
5. 学校公务卡仅限学校教职工在执行公务活动中使用,不得用于个人消费。
6. 学校公务卡持卡人须妥善保管公务卡,防止丢失、损坏或被盗用。
如发生公务卡丢失、损坏或被盗用,持卡人应及时向财务部门报告,并办理挂失手续。
7. 学校公务卡持卡人调离学校或退休时,须将公务卡交回财务部门,办理公务卡注销手续。
三、公务卡的使用8. 学校公务卡持卡人应根据工作需要,合理使用公务卡,确保公务消费的真实性、合规性和有效性。
9. 学校公务卡持卡人在使用公务卡时,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纪的消费行为。
10. 学校公务卡持卡人应在公务消费发生后及时办理报销手续,按照学校财务管理规定提交相关报销单据和公务卡消费记录。
四、公务卡的监督与检查11. 学校财务部门应加强对公务卡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公务卡使用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12. 学校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公务卡消费记录进行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公务卡滥用和挪用。
13. 学校审计部门应定期对公务卡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确保公务卡使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五、违规处理14. 学校公务卡持卡人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5. 学校公务卡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公务卡管理办法(2024两篇)
![公务卡管理办法(2024两篇)](https://img.taocdn.com/s3/m/ead2ddf1fc0a79563c1ec5da50e2524de518d00a.png)
公务卡管理办法(二)公务卡管理办法(二)一、引言公务卡作为一种便于公务支出管理的工具,在现代管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了更好地规范和管理公务卡的使用,提高财务管理的效率和透明度,本文将对公务卡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详细说明,以帮助大家更好地使用和管理公务卡。
二、公务卡的定义与种类公务卡是指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为了方便公务支出和财务管理而开设的银行账户。
根据不同的用途和管理需要,公务卡分为预付卡和贷记卡两种。
预付卡是指在设定的额度内,事先存入一定金额的资金,由持卡人在预付卡余额范围内使用。
贷记卡是指持卡人可以先进行消费,然后由贷记卡发卡机构与持卡人结算,形成贷记余额,在一定期限内还款。
三、公务卡的开卡与使用条件- 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 申请单位的介绍信;- 签署的公务卡管理协议;- 其他相关申请材料。
2. 公务卡的使用条件:- 具备合法身份和行使公务的资格;- 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严格按照规定的额度和范围使用公务卡。
四、公务卡的使用范围与限制- 差旅费用;- 流动资金支出;- 办公用品采购;- 其他公务支出。
2. 公务卡的使用限制:- 严禁将公务卡用于个人消费;- 严禁将公务卡用于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 需经过严格审批和报批的特殊支出需提前申请。
五、公务卡的资金管理1. 公务卡的预付卡款项应在指定的账户内存入,且必须保证账户余额充足,以便正常使用。
2. 公务卡的贷记卡款项应及时还款,避免发生逾期利息和费用。
3. 公务卡的资金管理应定期进行账务核对和资金清算,确保账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六、公务卡的使用记录与审计1. 公务卡的使用应有详细的记录,包括消费项目、金额、时间等信息。
2. 公务卡的使用记录应及时上传至相关财务系统,并保存备查。
3. 对公务卡的使用和管理进行定期审计,以确保公务卡的合规使用和管理。
七、公务卡的遗失和补办1. 一旦公务卡遗失,持卡人应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并进行封锁处理。
村镇公务卡使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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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公务卡使用管理办法
村镇公务卡使用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规范村镇公务卡的使用管理,保障公共财务安全,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涉及村镇公务卡的使用单位及相关人员。
三、村镇公务卡的申领和使用
1.村镇公务卡的申领统一由财务部门办理,申领人员需经过严
格审核审批。
2.申领村镇公务卡的人员需遵守相关规定进行正确使用,不得
私自挪用公款。
3.村镇公务卡的使用范围应符合公务需求,不得用于个人消费。
四、日常管理
1.村镇公务卡需定期进行资金结余核对,确保账务清晰准确。
2.公务卡的密码管理应安全可靠,不得将密码告知他人。
3.如村镇公务卡遗失或损坏,需及时向财务部门报备。
五、资金监督
1.定期对村镇公务卡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加强资金监督。
2.发现异常资金使用行为,应立即报告财务部门并进行处理。
六、违规处理
1.对私自挪用或滥用村镇公务卡的行为,将严格按照规定进行
处理。
2.对于违反公务卡管理规定的人员,将做出相应处理并追究责任。
七、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不明之处,可向相关部门咨询。
以上为村镇公务卡使用管理办法的详细规定,各单位及人员应
严格遵守,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处理。
请勿私自挪用公款,谨慎使用村镇公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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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卡结算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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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卡结算管理办法第一篇:公务卡结算管理办法公务卡结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务卡管理,规范公务卡使用、报销和转账手续,根据《山东省预算单位公务卡改革实施意见》(鲁财库〔2008〕26号)、《山东省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鲁财库[2008]27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办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务卡是指工作人员持有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信用卡,具有普通信用卡的功能,并享有一定透支额度和透支免息期。
第三条公务卡实行实名制,归持卡人个人所有,卡片及密码由持卡人自行保管,并承担信用卡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公务卡结算范围主要是原使用现金结算的零星公用经费支出。
《山东省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消费目录》包括:办公费指单位购买按财务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差旅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出差支付的住宿费、购买机票支出等。
维修(护)费指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修理和维护(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费用。
会议费指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房租费、伙食补助费以及文件资料的印刷费、会议场地租用费等。
培训费指各类培训支出。
专用材料费指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以上项目,凡能使用转账支票结算的,继续使用支票方式结算。
小额零星支出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一律不予现金报销。
第二章公务卡的申请与办理第五条公务卡统一使用银联标准卡,招商银行为本办公务卡的发卡行,具体负责免费办理公务卡的相关业务,包括免费开户、免收年费、免担保、免开存款帐户、到期免费换卡等。
第六条公务卡由财务部门统一组织向招商银行申办。
第七条公务卡申办完成后,经财务部门确认核实,由招商银行对持卡人姓名和卡号等信息进行统一管理和维护。
第八条公务卡遗失或损毁后的补办等事项,由持卡人自行到招商银行申请办理。
第九条公务卡分设2万元至5万元不同信用额度,由银行根据管理规定和业务需要确定。
公务卡怎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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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卡怎么管理制度一、公务卡的使用(一)公务卡的使用范围公务卡的使用范围应当明确规定,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差旅费用:包括出差期间的交通费用、住宿费用、膳食费用等;2. 办公费用:包括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办公用具等;3. 业务招待费用:包括公务活动中的宴请费用、礼品费用等;4. 其他公务费用:具体根据单位实际情况确定。
(二)公务卡的限额设定公务卡的限额设定应当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合理确定,一般包括每日限额、每月限额等。
同时,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需求适当提高或降低限额。
(三)公务卡的流转管理公务卡在单位内部应当按照一定的流转程序进行管理,包括申请、审批、使用、报销等环节。
一般应当按照“使用→报销→清算→管理”的顺序进行,确保公务卡的使用合规合法。
二、公务卡的发卡管理(一)公务卡的持卡人管理公务卡的持卡人应当为单位内部具有一定权限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查和审批程序才能获得发卡资格。
同时,持卡人应当定期进行资格审核,确保持卡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二)公务卡的发卡机构管理公务卡的发卡机构应当为合法的金融机构,拥有一定的信誉和资质。
在选择公务卡发卡机构时,应当注重信用卡的服务质量、手续费率以及风险控制能力等方面。
(三)公务卡的风险管理公务卡的发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制度,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方面。
同时,单位应当定期对公务卡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和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风险问题。
三、公务卡的报销认证(一)公务卡的报销流程公务卡的报销流程应当明确规定,一般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收集报销凭证:持卡人在使用公务卡时应当保留所有的购买凭证和发票等报销凭证;2. 编制报销清单:持卡人应当根据购买凭证编制报销清单,并按照规定提交给主管部门审核;3. 报销审核:主管部门应当对报销清单进行审核,确保报销凭证的真实性和合规性;4. 报销支付:审核通过的报销清单应当及时支付报销款项给持卡人。
公务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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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卡管理办法公务卡是一种特殊的金融工具,旨在方便政府机关和公共事业单位的日常经费支出和管理。
为了确保公务卡的正常运作和防范风险,制定和执行一项有效的公务卡管理办法至关重要。
本文将围绕公务卡的申领、使用、监督等方面进行论述,为公务卡管理提供参考依据。
一、公务卡的申领与归还1.1 申领条件公务卡的申领应符合一定条件,例如根据职务职级确定使用权限、有稳定的工资来源、未曾因违纪等原因被取消公务卡使用权等。
同时,个人信用状况和纪律记录也需要被综合考虑。
1.2 申领程序公务卡的申领程序应规范且透明。
申领者需要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并提供必要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
相关部门应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及时作出审批决定。
申领者一旦获批准,即可领取公务卡。
1.3 归还程序当公务卡持有人离职、被调离、终止合作关系等情况发生时,应及时办理公务卡的归还手续。
具体程序包括填写归还申请、销户申请等。
有关部门应及时处理归还申请,并确认公务卡账户的结清状况。
二、公务卡的使用与限制2.1 公务卡的使用范围公务卡主要用于日常办公、差旅、培训、公务招待等费用的支付。
在确保公共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前提下,公务卡还可以用于特殊支出,如应急救助、特殊药品购买等。
2.2 使用限制为有效控制公务卡的使用风险,应设定一些明确的使用限制。
例如,对公务卡的日常消费金额、每笔交易金额、每月交易次数等进行限制,确保公务卡持有人不会滥用职权或超出预算。
2.3 临时额度调整在特殊情况下,公务卡持有人可能会面临资金短缺的问题。
因此,应设立一种临时额度调整的机制,允许在紧急情况下调整公务卡的可用额度,确保工作的正常进行。
三、公务卡的监督与管理3.1 监督机构的责任监督机构应确保公务卡的使用符合规定,并对公务卡持有人行为进行监督。
监督机构应设立相应的监督流程,包括定期审计公务卡的使用情况、监控公务卡的消费记录等。
3.2 监督措施为加强对公务卡的监督,应采取一系列措施。
公务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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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卡管理办法一、引言公务卡是指用于公务支出的预付支付工具,旨在方便公务支出的管理和控制。
为了确保公务卡的有效使用和监督,制定一套完善的公务卡管理办法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对公务卡管理办法进行详细介绍。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使用公务卡进行公务支出的部门和人员。
三、公务卡的申请和发放1. 公务卡的申请应由相关部门提出,经有权审批机构批准后方可发放。
2. 公务卡的发放应由指定的机构或银行完成,收到公务卡后,持卡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激活并确认收到。
四、公务卡的使用1. 公务卡的使用应符合相关法规和政策,严禁用于个人消费或非法、违规行为。
2. 公务支出应通过公务卡进行,不得使用现金或其他支付方式。
3. 公务支出的使用范围应明确,并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进行消费。
4. 公务卡消费凭证和相关支出票据应妥善保管,用于后续的审核和核对。
五、公务卡的监督和管理1. 支出部门应定期对公务卡支出进行审查和核对,确保支出符合相关规定。
2. 监督部门应定期对公务卡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公务卡使用人员应定期向监督部门提交相关使用和支出情况报告。
六、公务卡的账务处理1. 支出部门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间向银行提交公务卡支出的结算申请。
2. 银行应按照规定的流程对公务卡支出进行审核、结算和核对。
七、公务卡的注销和归还1. 公务卡的注销应由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经有权审批机构批准后方可办理。
2. 公务卡的归还应由持卡人将未使用的余额和相关资料交还给指定的机构或银行。
八、公务卡的违规处理1. 对于滥用公务卡进行个人消费或其他非法、违规行为的,应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和经济赔偿。
2. 对于公务卡的丢失或被盗用的,应及时报案,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挂失和补办。
3. 对于公务卡管理和使用中的其他违规行为,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1. 制定公务卡管理办法的相关部门应负责协调和推进管理工作。
2. 公务卡申请、发放、使用、监督和管理等工作应由相关部门和机构共同负责。
公务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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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卡管理办法1.概述公务卡是一种特殊的银行卡,用于管理和监督公务支出。
为了规范公务卡的使用,提高公务支出的透明度和效率,制定和执行一套科学合理的公务卡管理办法是非常必要的。
2.公务卡的开办和使用2.1.公务卡的开办程序(1)单位申请:单位向相关金融机构提交公务卡开办申请,包括单位信息及申请人员的信息等。
(2)审批批准:相关金融机构对单位的申请进行审批,审批合格后批准开办公务卡,并发放给单位。
(3)领用使用:单位收到公务卡后,按照规定流程发放给相关人员,确保公务卡使用人员的身份真实和合法性。
2.2.公务卡的使用规定(1)限定范围:公务卡仅用于公务支出,不得用于私人消费。
(2)限定金额:公务卡每日、每月消费金额设有限额,不得超出限定范围。
(3)严谨记录:公务卡的使用必须详细记录,包括用途、金额、消费对象等信息,以便后续审计和监督。
(4)独立账户:公务卡的资金必须独立于个人账户,确保公务支出的资金来源和去向可追溯。
3.公务卡管理的责任与义务3.1.单位责任(1)制定制度:单位应根据公务卡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相应的内部制度和规章,明确公务卡的使用政策和流程。
(2)明确职责:单位应明确公务卡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并对其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3)监督检查:单位需要定期对公务卡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使用行为。
3.2.持卡人责任(1)遵守规章制度:持卡人必须遵守单位制定的公务卡使用制度和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要求使用公务卡。
(2)谨慎操作:持卡人要保管好自己的公务卡,不得将其借给他人使用,如有丢失或损坏应及时上报单位。
(3)正确记录:持卡人在每次使用公务卡时应当如实记录相关信息,确保公务支出情况完整、准确。
4.公务卡管理的监督和审计4.1.内部监督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由专人负责对公务卡的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
4.2.外部审计定期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公务卡的审计工作,对公务卡的开办和使用情况进行全面审计,确保公务支出的合规性和效益性。
公务卡使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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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卡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公务卡的使用管理,保障财务制度的规范性和公务开支的合理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该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公务卡的发放和管理2.1 公务卡的发放(1)单位应按照实际工作需要,由单位负责人审批,申请人签署《公务卡使用申请书》,并提交相关材料到财务部门办理公务卡发放手续。
(2)每名申请人只能拥有一张公务卡,申请人应当填写真实信息,并承诺卡片使用期间不得出现挂失、被冻结等不良信用记录。
申请人应当在申领公务卡前进行相关的信用背景审核,审核不通过的不得发放公务卡。
(3)单位应当建立公务卡发放台账,记录公务卡的领用、归还、挂失、冻结等相关信息,并做好存档备查。
2.2 公务卡的管理(1)公务卡应当妥善保管,申请人应当主动保管公务卡,并对卡片上的密码进行妥善设置。
单位应当加强对公务卡的监督管理,及时处理挂失、冻结等异常情况。
(2)公务卡的使用范围应当与单位工作需要相适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维护单位形象,做到公款不私用。
(3)公务卡的消费应当按照财务制度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
对于不符合规定的消费行为,应当予以追责和问责。
(4)单位应当建立公务卡使用监督机制,加强内部审计和监察,发现违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和处理,确保公款安全。
第三章公务卡使用的流程3.1 申请(1)申请人应当填写《公务卡使用申请书》,并提交相关材料。
(2)单位负责人审核通过后,将申请材料提交到财务部门进行审批和处理。
申请人应当在办理过程中积极配合,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信息。
3.2 发放(1)财务部门审批通过后,安排公务卡的发放。
申请人在领取公务卡时应当带齐相关证件和信息,并通过身份验证程序。
(2)公务卡发放后,财务部门应当向申请人作出说明,告知公务卡的使用规定和注意事项,并要求申请人承诺规范使用,遵守相关规定和政策。
单位公务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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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务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单位财务管理,规范公务支出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及所属各部门、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各部门”)的公务卡管理。
第三条公务卡是指由本单位统一办理,用于日常公务支出的信用卡或借记卡。
第四条公务卡的使用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性原则:公务卡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财务制度。
2. 规范性原则:公务卡的使用和管理应严格按照本办法执行。
3. 效率性原则:公务卡的使用应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率。
4. 安全性原则:确保公务卡资金安全,防止滥用和挪用。
第二章公务卡的申请与发放第五条各部门需使用公务卡时,应向财务部门提出申请,并说明使用目的、预计使用金额等信息。
第六条财务部门负责审核申请,对符合条件的部门发放公务卡,并进行登记管理。
第七条公务卡的发放应明确持卡人,持卡人应为部门负责人或其指定的财务管理人员。
第三章公务卡的使用第八条公务卡可用于以下公务支出:1. 办公用品购置;2. 差旅费用;3. 会议费用;4. 业务招待费用;5. 其他经批准的公务支出。
第九条持卡人使用公务卡时应遵循以下规定:1. 严格遵守国家及本单位的财务管理规定;2. 确保支出真实、合法、必要;3. 及时索取并保存发票和相关凭证;4. 避免大额现金交易,优先使用公务卡结算。
第四章公务卡的结算与报销第十条持卡人应在每月规定时间内,将上月公务卡支出情况进行结算,并提交财务部门。
第十一条财务部门负责对提交的结算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的支出进行报销。
第十二条报销时应提供以下资料:1. 公务卡消费明细;2. 发票原件;3. 相关证明材料;4. 其他财务部门要求提供的资料。
第五章公务卡的管理与监督第十三条财务部门负责公务卡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卡片的发放、挂失、补办、注销等。
第十四条各部门应加强对本部门公务卡使用的监督,确保公务卡合理、规范使用。
公务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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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卡管理办法公务卡是一种用于公务支出的特殊银行卡,它在提供便利的同时,也需要严格的管理。
为了规范公务卡的使用和管理,各级政府部门需要制定相应的公务卡管理办法。
本文将介绍公务卡管理的相关内容。
一、公务卡的开办和使用1. 公务卡的开办(1)公务卡的申请应由具备授权的单位或个人向相关银行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包括单位的证明文件、申请人身份证明以及公务卡使用的合法合规承诺等。
(2)银行应在审核通过后,发放给申请人一张公务卡,并提供相应的密码和使用说明。
2. 公务卡的使用(1)公务卡仅用于公务支出,不得用于个人消费或其他非法用途。
(2)公务卡的使用应遵循相关机构的财务制度和规定,并进行详细的记录。
(3)公务卡的使用金额应与支出事项相符,并在支出后及时进行账务核对。
二、公务卡的管理与监督1. 公务卡的管理责任(1)单位或个人申请公务卡的,应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包括制定和执行公务卡的使用规定、监督公务卡的使用情况等。
(2)单位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或负责人,负责公务卡的管理工作,包括公务卡的发放、收回与注销、使用记录的审核等。
2. 公务卡的监督(1)监督机构应对公务卡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核实,确保公务卡的使用符合要求。
(2)监督机构对发现的公务卡滥用、私用等违规行为应及时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应责任。
三、公务卡管理的问题与挑战1. 审批和控制问题(1)在公务卡申请和审批过程中,可能存在不严格的审批和控制,导致公务卡的滥用和误用。
(2)建立健全的审批和控制机制,对公务卡的开办和使用进行严格把关,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和挑战。
2. 账务管理问题(1)公务卡的账务管理需要严格按照相关财务规定进行,但在实际操作中,会存在记录不准确、支出不明确等问题。
(2)建立有效的账务管理机制,包括严格核对支出事项、完善账务记录等,对于解决公务卡管理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四、公务卡管理的改进建议1. 审批和控制方面的改进(1)建立公务卡申请、开办和使用的严格审批和控制机制,确保申请和使用的合规性和合法性。
公务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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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财务管理,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控制现金流量与现金风险,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等相关规定,结合单位财务管理和资金结算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务卡,是指单位工作人员持有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并纳入政府公务卡管理系统管理的信用卡(个人贷记卡)。
公务卡可以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是具有一定透支信用额度的银联标准信用卡。
第三条持有公务卡的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统称持卡人)应当妥善保管公务卡,规范使用公务卡办理公务支出的支付结算业务,并及时向财务申请办理报销手续。
第四条公务卡的发卡银行(以下简称发卡行)是指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代理银行,我单位公务卡的发卡行为***。
第二章公务卡日常管理第五条财务负责公务卡的管理,在公务卡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一)依据本办法规定,由财务向发卡行申办公务卡。
(二)公务卡申办成功后,经财务确认核实,由发卡行将持卡人姓名、卡号等信息统一录入公务卡支持系统,并将相关信息传输至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经财务再次确认后,正式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进行信息维护管理。
(三)各科室新增持卡人员或持卡人员调动、退休时,各科室应及时通知财务,由财务组织办理公务卡的申领或停止使用等手续,同时通知发卡行及时维护公务卡支持系统相关信息。
(四)财务应督促单位持卡人及时办理公务消费支出的财务报销手续,通过公务卡系统,审核持卡人提请报销的公务卡消费信息,及时办理公务卡报销业务,及时下载保存报销还款信息,做好相关账务处理工作,并按月与发卡行就报销还款情况进行对账。
(五)公务卡办理后,卡片和密码均由持卡人保管。
公务卡如有遗失或损毁的情况,持卡人应及时告知财务,由财务到发卡行申请挂失后,按照公务卡申办程序及公务卡信息维护的相关规定办理。
(六)财务应配合区财政局做好公务卡监督管理等有关工作。
第六条持卡人的主要职责是:(一)持卡人应妥善保管卡片和密码,并承担因个人保管不善或还款不及时等原因引起的相关费用。
单位公务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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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务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单位财务管理,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减少现金支付结算,加强财政监督,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单位公务卡,是指单位工作人员持有,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信用卡。
第三条单位公务卡管理遵循“规范使用、安全便捷、强化监督”的原则。
第二章公务卡的办理第四条单位公务卡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组织办理。
第五条办理公务卡的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为本单位正式在编人员;2、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第六条申请办理公务卡时,工作人员应填写《单位公务卡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复印件等。
第七条财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统一向发卡银行提交办卡申请。
第八条发卡银行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批和发卡,并将公务卡及相关信息反馈给单位财务部门。
第三章公务卡的使用范围第九条单位公务卡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办公用品、设备购置等公务支出;2、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费用支出;3、因公接待等支出;4、其他符合规定的公务支出。
第十条以下情况不得使用公务卡结算:1、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场所发生的单笔消费在 500 元以下的公务支出,但应提供不能刷卡的相关证明;2、按规定支付给个人的支出;3、签证费、快递费等目前只能使用现金结算的支出。
第四章公务卡的支付与报销第十一条工作人员在进行公务消费时,应优先选择具备刷卡条件的商户,并使用公务卡结算。
第十二条消费后,工作人员应取得发票、消费小票等相关凭证,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销手续。
第十三条报销时,工作人员应填写《公务卡消费报销审批单》,并附上发票、消费小票、公务卡交易明细等相关凭证,按照单位财务审批流程进行审批。
第十四条财务部门审核无误后,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报销款项转入公务卡账户。
第十五条因特殊原因导致无法在还款日前完成报销的,工作人员应先自行还款,以免产生逾期利息和滞纳金,待报销手续完成后,财务部门将报销款项转入其公务卡账户。
公务卡使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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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卡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务卡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财务管理透明度,促进公务消费的便捷性和规范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公务卡的申领、使用、报销、对账等相关管理活动。
第二章公务卡定义与适用范围第三条公务卡是指由单位统一组织申领,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并享受银行提供的相关服务的信用卡。
第四条公务卡适用于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公务出差、会议、培训、接待等公务活动的消费支出。
第三章公务卡申领与管理第五条公务卡的申领须由工作人员向财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批后由财务部门统一办理。
第六条公务卡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如有遗失或被盗,持卡人应立即通知银行和财务部门。
第四章公务卡使用规定第七条公务卡仅限于公务消费,不得用于个人消费。
第八条使用公务卡消费时,应保留完整的交易凭证,并确保交易信息真实、准确。
第五章公务卡支付与报销第九条公务卡消费后,持卡人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凭有效凭证到财务部门办理报销手续。
第十条报销金额须与公务卡消费金额一致,不得拆分或合并报销。
第六章公务卡信用额度管理第十一条公务卡的信用额度由银行根据持卡人的信用状况和工作需要核定。
第十二条持卡人应合理使用信用额度,不得超限消费。
第七章公务卡对账与查询第十三条持卡人应定期核对公务卡交易明细,确保账目准确。
第十四条持卡人可通过银行提供的渠道查询公务卡交易记录和对账单。
第八章公务卡安全与保密第十五条持卡人应妥善保管公务卡和密码,防止泄露和被盗用。
第十六条公务卡交易信息属于敏感信息,持卡人应予以保密,不得随意泄露。
第九章违规行为与责任追究第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使用公务卡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等处理。
第十八条因管理不善导致公务卡被盗刷或造成经济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办法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条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公务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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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卡管理办法公务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为了规范公务卡的使用管理,提高公务卡使用效率,保障公务卡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务卡是指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为履行其职责需要,通过发放给使用人员的预付费卡片。
公务卡用于支付公务相关费用,包括差旅费用、会议费用、采购费用等。
第三条公务卡使用人员是指被授权持有和使用公务卡的政府工作人员。
第四条公务卡的领用、使用、管理等工作应当遵循公正、公开、公平、公约的原则。
第五条公务卡的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加强监督,确保公务卡的正常使用和资金的安全。
第六条公务卡的领用、使用、结算和管理等细则由有权管理机构根据本办法制定。
第二章公务卡的领用与管理第一节公务卡的领用第七条具备领用公务卡资格的人员需经过严格的申请和审批程序,由管理机构授权领取公务卡。
第八条公务卡的使用人员应当对公务卡和密码进行保管,并妥善使用,不得私自借、转、抵押、挂失。
第九条公务卡丢失、损坏等情况应及时报告管理机构进行挂失或者更换。
第二节公务卡的使用管理第十条公务卡的使用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审批程序,不得超过预先规定的额度和用途。
第十一条公务卡的使用人员应当按照规定使用公务卡,如有违反规定的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二条公务卡的使用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办理公务卡费用报销手续,提交相关费用凭证和报销材料。
第三章公务卡的监督与检查第一节公务卡使用的监督第十三条监督部门应加强对公务卡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定期组织对公务卡的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二节公务卡的审查第十四条审查部门应对公务卡的使用、结算情况进行核查,发现违规行为应当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处理。
第十五条公务卡使用人员应对所涉及的费用和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确保符合相关规定。
第四章公务卡的违规处理第一节违规行为的认定第十六条违反公务卡管理办法的行为包括:超过预定额度使用公务卡、私自挪用公务卡资金、虚报公务卡费用等。
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卡使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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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卡使用管理办法一、基本概念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卡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非营利性机构在全国范围内使用的用于支付公务支出的专用信用卡,使用公务卡除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还应遵循公务卡使用管理办法。
二、公务卡发放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制定科学合理的公务卡使用规章制度,明确公务卡使用流程,明确使用权限和操作程序。
在经过公务卡领用人员的申请后,具有管理权限的领导应结合公务需求和预算计划,按需发放公务卡,并建立健全公务卡领用、使用信息核对机制。
三、公务卡的使用1.保证公务卡使用的合法性、合规性,切实减少不正常使用行为。
2.公务卡是用于支付公务费用的,所有公务支出应当合理、必要、真实,禁止将公款用于个人消费。
3.公务卡使用人员使用公务卡时,应当按照规定程序、使用权限进行使用,确保公务卡使用安全。
4.使用公务卡进行支出消费时,要及时保留购买凭证,准确记录支出情况,并按期归还银行信用卡账单。
5.公务卡使用人员应当养成便利查账的好习惯,定期对公务卡使用记录进行自查和公开公示。
四、公务卡管理责任1.行政事业单位相关领导对公务卡的领用、发放、使用、管理等各方面负有监督责任,自觉履行执法监管职责,发现问题要严肃处理,加强监督检查。
2.公务卡领用人员要依法依规、依章依纪使用公务卡,自觉维护公务卡安全使用,不得乱用、超支,不得在公务卡使用环节违反机关纪律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3.行政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公务卡使用、管理的内部控制机制,对公务卡领用、使用等全部环节进行全面、科学的监督管理。
五、公务卡使用监督1.公务卡使用是公款的支付渠道之一,必须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公开公示公务卡领用、使用情况,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2.公务卡使用的信息公开,应当坚持及时、全面、准确、方便为原则,公示公务卡领用、使用记录,及时与社会公开公示。
3.行政事业单位要科学使用公务卡,增强公务卡使用的透明度和公开性,防止不正当使用公款,让公共资源得到更加合理、高效使用。
(含多款)公务卡管理办法
![(含多款)公务卡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30437c4cbfd5b9f3f90f76c66137ee06eff94ef4.png)
公务卡管理办法目录一、总则1.1 编制目的1.2 适用范围1.3 术语和定义二、公务卡管理2.1 公务卡申领2.2 公务卡使用2.3 公务卡报销2.4 公务卡还款2.5 公务卡挂失、补办及注销三、违规处理3.1 违规行为的认定3.2 违规行为的处理3.3 违规行为的申诉四、附则4.1 解释权4.2 生效日期附件:公务卡使用申请表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规范公司员工公务消费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确保公务消费的真实性、合理性和效益性,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 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及其公务消费行为。
1.3 术语和定义(1)公务卡:指公司为员工办理的,用于公务消费的信用卡。
(2)持卡人:指持有公务卡的员工。
(3)公务消费:指公司员工在执行公务过程中产生的合理消费。
二、公务卡管理2.1 公务卡申领(1)公司为新入职员工统一办理公务卡。
(2)员工离职、调岗等原因需注销公务卡时,应及时办理注销手续。
2.2 公务卡使用(1)持卡人应严格遵守公司财务管理规定,确保公务消费的真实、合理、效益。
(2)持卡人不得将公务卡用于非公务消费。
2.3 公务卡报销(1)持卡人应在消费后及时向财务部门提交报销申请。
(2)财务部门审核报销事项,确保报销事项真实、合理、合规。
2.4 公务卡还款(1)公司财务部门定期对公务卡消费进行统计,并按时还款。
(2)持卡人应确保公务卡消费金额在公司财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还款。
2.5 公务卡挂失、补办及注销(1)公务卡丢失或损坏,持卡人应及时办理挂失、补办手续。
(2)持卡人离职、调岗等原因需注销公务卡时,应及时办理注销手续。
三、违规处理3.1 违规行为的认定(1)持卡人将公务卡用于非公务消费的,视为违规行为。
(2)持卡人未按时还款的,视为违规行为。
3.2 违规行为的处理(1)对违规行为,公司有权对持卡人进行通报批评、罚款等处理。
(2)情节严重的,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单位公务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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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务卡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在现代社会中,公务出行以及公务费用报销经常是单位工作中不可避免的一部分。
为了规范单位公务卡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文制定了一份单位公务卡管理办法,旨在帮助单位建立健全的公务卡使用制度。
二、公务卡的申请与发放1. 公务卡申请a. 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公务卡申请;b. 提出申请的部门需写明具体申请事由,并提交相关文件和报告;c. 申请事由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方可申请公务卡。
2. 公务卡发放a. 公务卡由财务部门统一办理,发放给符合资格的申请人;b. 完成公务卡发放后,相关信息将被记录。
三、公务卡的使用1. 使用范围a. 公务卡仅用于单位公务出行和相关费用支出;b. 公务卡不可用于私人用途,个人经费支出严禁使用公务卡支付。
2. 使用限制a. 公务卡使用时需遵循相关规定和限额,不得超额使用;b. 公务卡不得用于违法违规的活动和费用支出;c. 公务卡使用需保持票据完整性及真实性,不得涂改或伪造。
3. 使用记录a. 单位将对公务卡的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记录;b. 使用记录应包括时间、地点、费用明细等关键信息;c. 申请人应在公务卡使用后及时提交相应报销材料。
四、公务卡的管理与监督1. 日常管理a. 单位应设立专人负责公务卡的日常管理工作;b. 对公务卡的发放、使用、报销等流程进行严格审核与监督。
2. 监督机制a. 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公务卡监督机制,并定期进行检查与评估;b. 对发现的问题或违规行为应及时处理并追究相应人员责任。
五、公务卡的报销与核算1. 报销要求a. 申请报销应提供完整的票据和相关支出证明材料;b. 报销金额应符合相关政策规定。
2. 核算程序a. 财务部门负责对公务卡的报销进行审核;b. 核算程序要求对公务卡的使用记录进行核对。
六、处罚措施对单位内违反公务卡管理办法的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记大过、开除等。
七、附则本管理办法自XXX年XX月XX日起执行,届时原有的相关管理规定自动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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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卡管理办法
公务卡结算方式治理方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规范财政财务治理,操纵行政事业单位现金流量与现金风险,提升公务支出透亮度,按照《鄂州市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鄂州分行关于印发〈鄂州市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实施方案〉的通知》,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适用于鄂州市市直文体系统行政事业单位(含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公务卡的治理。
第三条各单位的财务部门负责本单位公务卡的治理与推广工作。
第四条公务卡结算方式的适用范畴:
(一)行政事业单位中原使用现金结算方式的零星商品服务支出,包括差旅费、招待费、培训费、手续费等费用;
(二)行政事业单位中原使用转账结算方式小额商品服务采购支出,包括设备购置费、办公费、会议费、咨询费、租赁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修理费等费用(以上均不含政府采规定的采购名目商品和服务支出)。
第五条在公务卡结算方式的适用范畴内,行政事业单位原则上只在具有刷卡条件的商户进行公务消费。
第二章代理银行的选择
第六条市财政局按照《鄂州市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实施方案》的要求,对市级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进行审核认定后,确定市级公务卡代理银行,与代理银行、银联公司签订三方合作协议。
第七条为保证国库集中支付的顺利清算和公务卡的有序运作,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行政事业单位必须选择本单位所在的零余额账户开户银行作为公务卡代理银行。
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可在省级公务卡代理银行范畴内自行选择一家银行作为公务卡代理银行。
第八条行政事业单位与公务卡代理银行要按照“持卡人员承担用卡经济责任、开卡银行承担挂失经济风险、行政事业单位承担公务还款责任、财政部门负责监督治理”的原则签订规范的代理服务协议,并报市财政局备案。
第三章公务卡的开立与治理
第九条行政事业单位的在职职工在本单位确定的代理银行范畴内,每人可开设一张个人公务卡(以下简称“个人卡”),个人卡开立的差不多程序:
(一)单位职工自行选择开卡银行,如实填写“公务卡申请表”,签订“领用合约”,连同有关证明资料一起交单位财务部门;
(二)单位财务部门对职工申请开卡的有关资料进行确认,将申请资料送代理银行;
(三)代理银行按本行规定程序审核职工开卡申请资料和办理个人卡;
(四)代理银行将办妥的个人卡连同必要的有关资料一并发给职工或托付单位财务部门发给职工。
第十条独立核算的行政事业单位可在本单位的零余额账户开户银行开立一张单位公务卡(以下简称“单位卡”)。
一张单位卡可办理一至三张附属卡。
单位卡以单位名义开设,按照行政事业单位专用存款账户进行治理。
单位卡开立的差不多程序:
(二)行政事业单位向人民银行出具市财政局的批文以及开立专用存款账户所需的其他开户资料申请开户,人民银行按规定审定后颁发“开户许可证”;
(三)单位财务部门填写“公务卡申请表”,连同市财政局、人民银行的审批文件及其他证明资料送代理银行;
(四)代理银行按本行规定程序审核单位卡开卡资料和办理单位卡,并与代理银行签订代理服务协议;
(五)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部门将单位卡账号报送市直文体系统财会服务中心、市财政局备案。
第十一条个人卡的透支额度为1至3万元(含3万元),具体额度由单位财务部门与代理银行商定。
单位卡的透支额度为3至20万元(含20
万元),具体额度由市财政局按照单位的申请并结合其部门预算确定。
代理银行按照公务卡持卡人的信用考核情形,视具体情形给予提升或降低透支额度的决定,但透支额度不得突破个人卡和单位卡的上限。
第十二条各单位要按照财务内部操纵规范的要求,严格公务卡的治理,并建立事前报批制度。
单位财务部门要分别指定一名单位卡的持卡人与一名单位卡的保管人,持卡人负责把握单位卡的密码,负责在刷卡消费时签名;保管人负责单位卡的日常保管,将其存放于指定的保险柜中。
单位财务部门要建立健全单位卡使用审批和治理制度,对需要使用单位卡进行结算的支出业务,应填写“单位公务卡使用申请表”,由业务部门经办人、负责人签字并报财务部门审批后,方可使用单位卡。
使用单位卡时必须有两人以上经办人员在场,原则上由持卡人进行刷卡消费,专门情形可由持卡人授权其他人员进行刷卡消费。
第十三条持卡人应妥善保管公务卡,遗失应及时挂失。
因公务卡遗失造成的其他经济缺失,按照持卡人与发卡银行的领用合约或服务协议中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章公务卡结算的程序
第十四条公务人员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后,在公务卡透支免息期内,持合规的报销凭证和经本人签名的消费交易凭条,按照现行财务治理制度的规定申请报销。
第十五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部门按规定对报销凭证进行审核后,对符合公务卡结算范畴和财务制度规定的支出予以报销。
(一)报销资金差不多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的,单位财务部门登录省级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的“公务卡”菜单,按照消费交易凭条录入“交易日期”、“卡号”和“系统跟踪号”,从银联提供的交易信息中提取相应的公务消费信息,核实后确定可报销金额,录入“金额”、“目级科目”、“支付摘要”等业务要素,在支付系统中确定对应的用款打算,生成《财政授权支付凭
证》或《财政直截了当支付用款申请》,通过国库集中支付资金清算系统向公务卡账户或其他个人账户转账结算,完成报销程序。
(二)报销资金没有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的,则登陆银联湖北分公司或开卡银行提供的公务卡信息系统,按照消费交易凭条录入“交易日期”、“卡号”和“系统跟踪号”核实相应的公务消费信息,确定可报销金额,通过有关账户向公务卡账户或其他个人账户转账结算,完成报销程序。
第十六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部门在收到支付凭证回单后,将报销凭证、消费交易凭条及支付凭证回单等原始凭证按照现行会计核算方法登记入账。
第五章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后的现金治理
第十七条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后,工资、津补贴、奖金等工资性支出通过个人工资卡结算,商品服务支出通过公务卡结算,职工在公务活动中垫付的现金通过个人工资卡报销还款,一样情形下单位不再使用现金结算。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经单位领导与财务部门审核同意后,能够连续使用现金结算:
(一)确需用现金发放的慰咨询费或其他抚恤救济性支出;
(二)确需用现金发放给非本单位职工、单笔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一次性费用;
(三)确需用现金支付给单位临时聘用人员(不含长期聘用人员)的费用;
(四)在个别确实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商业服务网点发生的、金额在30 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单笔金额在300元以下的职工差旅补助费;
(六)其他专门情形经省财政厅批准的支出项目。
第十八条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后,对行政事业单位大额现金提取实行财政审批制度。
单位单笔或当日累计取现金额超过5万元(含5万元)的,需提供省财政厅审核同意的“提取大额现金审批单”(附3),代理银行方可办理提现。
第十九条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后,原则上不再向职工个人办理借款。
专门情形需向职工个人借款的,经单位领导及单位财务部门同意后,财务部门将借款支付至借款人的工资卡,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
职工退还借款时,单位财务部门要填制银行进账单或现金缴款单,将款项退还单位原支付资金的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