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纠纷调解处理工作制度
2024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3篇)
2024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化的指导意见》(中办发____号)的精神,结合本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
此举旨在深化对社会矛盾和纠纷的预防与处理,确保群众切身利益得到妥善保护,及时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以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避免矛盾升级和事态扩大,从而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以下是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具体原则和要求:一、排查化解工作的原则1. 属地管理,源头化解。
各乡镇和部门负责对各自区域和职责范围内的社会矛盾纠纷和隐患进行排查和化解,确保排查全面,化解及时。
2. 区别情况,分类指导。
根据各乡镇和部门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部署排查化解工作,对不同类型的矛盾纠纷采取适宜的处理措施。
3. 方式多样,积极协调。
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综合运用多种调解方式,协调各方利益。
4. 齐抓共管,各方协调。
发挥党的领导和组织优势,整合社会各界力量,形成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合力。
二、排查化解工作的具体要求1. 建立预警机制。
完善纠纷信息报送制度,实行“零报告”制度,对重大矛盾纠纷即时报告,确保信息畅通无阻。
2. 健全排查机制。
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对各类矛盾纠纷进行滚动式排查,并做好分类登记。
3. 加强基层基础。
工作重心下移,增强基层化解矛盾的能力,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探索建立高效便捷的工作机制。
4. 完善考核奖惩机制。
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职责,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进行问责。
通过上述措施,旨在实现矛盾纠纷的及时发现、有效化解,确保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2024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二)为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本文特制定以下制度条例:一、联席会议机制本单位将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联席会议机制,定期召集成员单位举行会议,旨在研究解决存在的关键问题,探讨矛盾纠纷的调解策略,并分析当前的矛盾纠纷形势。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五篇)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1、排查的重点是。
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治安问题;有可能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矛盾纠纷;有可能发生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苗头、隐患;群众比较____、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2、定期排查。
每月排查一次,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及时汇总,遇有重大紧急情况随时上报。
3、调委会每月____日前要对辖区内的矛盾纠纷进行排查一次,做到抓小防扩大、抓早防激化;4、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要认真进行分类和登记、统计,做到情况清、底数明;5、及时调处纠纷化解矛盾,严防矛盾纠纷积压,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6、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要及时上报,做到上下沟通,研究调处策略,防止矛盾激化。
7、辖区内要达到无因纠纷引发的自杀、无民事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无群众性械斗、无群体性____的“四无”。
8、纠纷重点户,纠纷苗头及时排查;9、针对排查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二)是一种组织和管理矛盾纠纷处理工作的规章制度,旨在解决和化解组织内外各种纠纷和矛盾,维护组织的稳定和和谐。
该工作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责任分工:规定相关部门或岗位的责任和权限,明确各级组织在矛盾纠纷处理工作中的责任。
2.矛盾纠纷排查程序:规定矛盾纠纷排查的一般程序和具体的处理方式,如收集相关证据、听取各方意见、调解协商等。
3.矛盾纠纷处理机制:建立一套矛盾纠纷处理的机制和渠道,如设立专门的矛盾纠纷处理部门或委员会,明确处理工作的组织和流程。
4.调解协商规定:明确调解协商的原则和方法,如公正、公平、公开、协商一致原则,以及调解员的选拔和培训等。
5.信息收集和分析:规定矛盾纠纷的信息收集、整理和分析的方法和步骤,以及信息的保密和使用。
6.记录和档案管理:规定矛盾纠纷处理工作的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包括案件登记、档案归档、存储和保密等规定。
7.督导和评估:建立督导和评估机制,对矛盾纠纷处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改进。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6篇)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㈠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原则:属地管理、归口管理、预防为主、依法调处、综合治理。
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总体目标:尽最大努力预防、减少矛盾纠纷;尽最大努力化解、缓解矛盾纠纷;尽最大努力防止激化矛盾纠纷。
㈢排查方式:⑴日常排查。
结合日常工作,随时发现、掌握各种矛盾纠纷。
⑵定期排查。
按照规定每半月开展一次排查。
⑶专项排查。
针对本公司带倾向性的矛盾纠纷开展排查。
⑷重点排查。
在临近重大活动、重要节庆日、社会敏感期,集中力量组织开展重点排查。
㈣矛盾纠纷调处:⑴实行部门责任制和经理包干负责制;⑵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按照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个班子、一套方案的要求限期调处;⑶落实防范矛盾纠纷激化的工作措施,协调有关单位依法妥善解决问题,消除隐患;㈤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受理、交办、承办、督办、销帐制度:⑴受理。
公司有关科室负责对矛盾纠纷进行受理。
⑵交办。
公司除直接进行调处工作外,可向公司有关科室下发交办通知书,将矛盾纠纷交公司有关科室调处。
⑶承办、督办。
各责任主体对公司交办调处的矛盾纠纷要认真调处、合法、合理解决,并向公司书面报告办理情况和结果,公司根据掌握的情况,对突出的矛盾纠纷实行挂牌督办,限期解决。
⑷销帐。
矛盾纠纷解决后,受理科室应及时销帐并向公司书面报告情况。
㈥责任主体:⑴各科室负责人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首要负责人,分管综治工作的的公司经理为具体负责人。
⑵公司综治办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按照驻地综治委的要求,具体组织、指导、督促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并实施检查考核。
⑶对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不力,导致矛盾纠纷激化,引发群体性事件等影响社会稳定重大问题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二)一、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矛盾纠纷调解方案,分析当前矛盾纠纷形势。
二、排查制度坚持执行每半月排查一次____纠纷,重要时期,实行每日排查和“零报告”制度,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突出问题,及时____开展集中排查和研判,提出工作建议,制定调处方案。
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制度(三篇)
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解决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本工作制度适用于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在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中的组织和实施。
第三条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是指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通过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工作。
第四条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应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坚持调解优先、法律保障的原则,加强多元化调处力量的建设,提高工作效率,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各级政府应加强对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及时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确保矛盾纠纷得到有效解决。
第二章职责第六条各级政府机关应加强对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统筹协调各方面力量,推动各类矛盾纠纷的调解与解决。
第七条各级政府部门负责矛盾纠纷的调查、调解、裁决等工作,依法对矛盾纠纷进行有针对性的解决,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人民调解组织是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基础和主渠道,应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员队伍,提高调解工作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法援机构、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应积极参与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确保法律在矛盾纠纷解决中的应用。
第三章原则第十条公正原则。
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应保证各方利益的公正,不偏不倚地进行调处,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第十一条公开原则。
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应及时向公众公开调处过程和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二条公平原则。
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应坚持公平原则,确保调解、仲裁等程序的公平性,实现公平正义。
第十三条调解优先原则。
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应优先采取调解方式进行解决,促进双方当事人和解。
第十四条法律保障原则。
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应坚守法律底线,依法进行调处,保证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多元化原则。
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应加强多元化调处力量的建设,提供多样化的解决途径。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三篇)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内部矛盾纠纷的排查和化解工作,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促进单位和谐稳定发展,维护广大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本工作制度适用于我单位与干部职工之间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第三条坚持依法依纪依规,既正确处理矛盾纠纷,又依法保障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既以宽容、和谐的态度对待矛盾纠纷,又以规范、公正的态度解决矛盾纠纷,着力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有序进行。
第四条各级领导干部要引起高度重视,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摆上突出位置,抓好组织实施。
各级机关和单位要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领导,努力营造稳定和谐、干事创业的工作环境。
第五条本工作制度的实施,必须与党风廉政建设、民主集中制、干部队伍建设等相结合,相互促进,相互配合。
第二章工作任务第六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及时发现矛盾纠纷,正确判断性质,科学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化解,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第七条单位内部各类矛盾纠纷中,产生较大而尚无解决办法的或不易解决的问题,必须引起重视,及时排查化解,确保职工利益不受侵害,保证单位稳定和谐运行。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八条此次工作由单位办公室牵头,下设办公室矛盾纠纷协调小组,具体负责指导、审核、督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第九条矛盾纠纷协调小组成员由办公室主任任组长,办公室其他成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小组各成员要经过必要的培训和学习,提高组织化解矛盾纠纷工作能力。
第十条矛盾纠纷协调小组要定期研究和制定有关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具体措施,对矛盾纠纷展开调研,审核排查化解报告,提出解决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十一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要坚持分类处置、逐级上报、集中处理的原则,构建工作流程合理、覆盖面广的工作机制。
第十二条矛盾纠纷的排查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一)经济利益方面的矛盾纠纷。
包括工资福利待遇、奖金激励、补贴发放等问题。
矛盾纠纷调解处理工作制度
矛盾纠纷调解处理工作制度一、前言矛盾纠纷是社会生活中无法避免的问题,处理好矛盾纠纷是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
作为一种基础工作,矛盾纠纷调解处理工作是政府、社区和法律机构必不可少的职责之一。
在各个行业和领域中,调解机构的职能愈发重要。
在日常工作中,应建立矛盾纠纷调解处理工作制度,以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有效解决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以下从完善机构、流程、法规、宣传等方面阐述矛盾纠纷调解处理工作制度。
二、机构建设设立矛盾纠纷调解机构,是社会化解矛盾的有力手段。
在机构建设上,应建立多个层次、多方面的机构,从而能够覆盖全社会的矛盾纠纷。
如为大型企业和公司设立和管理内部调解机构,针对小规模问题和民间纠纷设置区、县、市级层面的调解机构等,以应对不同层次的问题。
同时,完善该机构的人员结构,应有资深法律人士、市民、权威代表等人组成,在具备丰富经验和权威性基础上,通过调解达成维护双方利益的共识。
三、流程管理由于矛盾纠纷的种类众多,调解处理工作流程的规范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
在流程管理上,可以依据不同矛盾纠纷类型分别处理。
首先,各类矛盾纠纷的双方需申请调解,调解申请人应携带必要的证据材料。
接着,机构应对申请流程和资格审核进行严格评估。
评估过程应考虑双方意见并及时通知结果。
当机构认为矛盾缺乏调解条件时,应及时告知当事人,同时给出专业意见。
在确定调解程序后,应对双方展开沟通、调解,寻求达成协议。
如果调解方便达成共识,应及时为双方起草相关法律文件,正式解决纠纷。
如果协商过程失败,机构应积极配合双方去往法院审理。
最后,机构应定期进行跟踪检验,以确定调解协议是否得到成功执行。
四、法律制度作为一项基本政府服务,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应该遵循法律原则和程序。
为了防止不法分子和不良社会团体的干扰,应该建立完善的调解法律制度。
在制度建设上,应制定出更为详细的规则,如调解员的资格认证、矛盾纠纷受理流程、调解协议的公正性等,对于不同类型的矛盾纠纷以及纠纷的各个阶段,都应详细规定应采取的措施和要求。
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制度(5篇)
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制度根据“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处理矛盾纠纷的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从稳定一方平安,创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维护单位的政治稳定和社会稳定,依照集团公司综治办的指示,制定本制度:一、矛盾纠纷排查制度1、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及时收集排查情况和信息,并对所收集的情况进行受理、登记。
2、每个月末对本月矛盾纠纷进行一次总结排查,及时掌握特点、难点问题和带倾向性的问题。
3、对排查出来的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有可能引发____、越级____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信访问题,要及时研究处置方法并报有关领导和通报有关单位、部门。
4、重大节假日或敏感时期,要及时排查矛盾纠纷,明确责任,落实责任,重大活动制定处置方案,确保节假日、敏感时期辖区社会稳定。
5、要坚持边排查边调处,对于集中排查出来的各类矛盾纠纷,各责任单位要结合实际,依法调处,能够当场调处的简单矛盾纠纷要当地解决,及时调解,一般纠纷按程序进行,重大、疑难纠纷或易激化的矛盾纠纷,要____力量集中进行调处。
二、抄告督办制度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及时发出抄告单,限期改进;对在规定期限内问题未解决的,发出督办单予以督办,督促加大力度解决;经督办仍未解决问题的,发出黄牌警告书予以警示,并责成负责领导认真解决问题;问题仍未解决的,予以一票否决。
对抄告督办的矛盾纠纷,要按时报送办理结果,年终要检查落实情况,并列入年终考评项目。
三、信息报送制度每月____日前,向集团公司综治办报送上月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月报表和分析报告,实行“零报告”制度,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
分析报告主要包括四个部分:1、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作定性、定量分析;2、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特点、趋势及对策;3、正在调处和尚未调处的矛盾纠纷情况;4、典型矛盾纠纷的处理情况。
四、台账制度对矛盾纠纷内容进行客观、真实、详细的登记,对登记的纠纷,分门别类归档,妥善保存,以备复查。
要把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作为重要任务,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建立台帐,落实责任人,把排查出来的问题分类整理,及时采取措施化解,明确化解时限,化解一个,销号一个。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四篇)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矛盾纠纷是社会生活中常见的问题,解决矛盾纠纷需要有一套科学、规范的工作制度来进行排查和调处。
本文将阐述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的基本原则、组织架构、工作流程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以期为相关从业人员提供参考。
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的基本原则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正公平原则:对待矛盾纠纷要坚持公正公平,不偏袒任何一方,根据事实、法律和政策进行客观分析和判断。
2. 协商一致原则:矛盾纠纷的调处应以协商一致为目标,尽量实现双方和解,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争端。
3. 快捷高效原则:矛盾纠纷的排查和调处应尽快解决,减少诉讼和仲裁过程,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 法律依据原则:矛盾纠纷的排查和调处应基于法律法规,依法进行,遵守法律程序,保证调处结果的合法性。
5. 保密原则:矛盾纠纷的调处过程应保护当事人的隐私,保守秘密,确保工作的专业性和机密性。
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的组织架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的组织架构应包括以下岗位或部门:1. 矛盾纠纷调查员:负责对矛盾纠纷进行初步调查收集证据,并提供调处建议。
2. 矛盾纠纷调处员:负责矛盾纠纷的具体调查和排查工作,通过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争端。
3. 矛盾纠纷调处主任:负责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制定调处工作计划和策略。
4. 法律顾问:为矛盾纠纷调处员提供法律咨询和指导,确保调处过程的合法性和程序的正确性。
5. 矛盾纠纷调处委员会:由相关部门、单位的代表组成,负责矛盾纠纷的审理和决策,对涉及复杂或重大矛盾纠纷进行研究和决策。
6. 矛盾纠纷调处办公室:负责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包括案件登记、档案管理、文书制作等工作。
三、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的工作流程在确定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组织架构后,应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工作流程:1. 接收投诉:当事人向矛盾纠纷调处办公室提交书面或口头投诉后,办公室应及时接收并登记案件。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组职责及工作制度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组职责及工作制度1. 背景介绍矛盾纠纷是社会生活中不可避免的问题,对于矛盾纠纷的解决,需要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进行调解和解决。
为了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需要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组,并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
2.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组职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组是负责统筹和指导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领导机构。
其主要职责如下:2.1 研究制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规划和方案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组应当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计划和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和任务,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2.2 组织协调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组应当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协调各相关部门、单位之间的合作,推进工作的有序开展。
2.3 督促检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组应当督促各相关部门、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和工作要求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
2.4 宣传推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宣传推广,提高社会公众的对该工作的认识和支持度。
3.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为了规范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效果,需要制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3.1 机构设置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构应当由配备有相应专业人员的中层以上领导和工作人员组成,定期进行培训和业务知识的更新和提高。
3.2 工作程序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程序应当遵循“调处优先、调解为主”的原则。
在处理矛盾纠纷时,必须根据客观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协助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纠纷。
3.3 工作制度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构应当按照工作特点管理流程、文书报表、档案管理等事项,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
4. 结束语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是解决社会矛盾的重要途径之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组起着重要的统筹、协调和推广作用。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标准版本(5篇)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标准版本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
二、要定期排查辖区内的矛盾纠纷,确定办法,制定预案,做到“底数清楚,防范到位”。
三、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要及时进行调处,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初期,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小矛盾纠纷不出村,大矛盾纠纷不出乡镇。
四、对排查出的重大矛盾纠纷,要积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联合调处,落实责任,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制订预案,做到排查一件,调处一件,教育一片。
五、对上级组织领导批办、督办的重大矛盾纠纷,要限时调处,未能如期办结,也不说明情况而造成群众越级上访,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和主要领导人的责任。
二矛盾纠纷登记制度一、人民调解委员会应设立专门的民间纠纷登记薄。
人民调解委员会下设的调解小组也应设立登记薄。
二、每半月或一个月各小组将受理的纠纷,综合填入人民调解委员会登记薄内。
三、对于当事人的申请,调解人员应认真进行登记。
四、当事人如果是口头申请,调解人员听取当事人对纠纷情况的陈述,并按纠纷当事人陈述的内容进行登记。
五、在进行纠纷登记时,要严肃认真,尽量记当事人的原话。
六、对于濒临激化的纠纷或当即可以调解的简单纠纷,可以在稳定事态发展的基础上先行调解后补办纠纷登记手续。
七、纠纷登记后,应当分门别类归档,妥善保存,以便将来复查。
三纠纷案件收结制度一、统一收案。
所内工作人员要按照司法部门关于基层工作的业务范围、工作原则和服务程序的规定,遇到当事人申请调解的纠纷案件,要先进行登记,统一收案不容许个人私自收案。
二、统一委派。
对所内已登记的纠纷案件,非属重大疑难纠纷案件,由所长统筹考虑,统一进行委派,被委派人员要按照要求认真主持进行调解。
三、集体讨论。
遇有重大及疑难法律事务,须提交所务会议进行集体研究讨论决定,所内无法作出决定的,必要时向县局或乡镇党委报告。
四、统一收费。
所内公开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收费管理制度,不允许个人私自收费办理纠纷案件。
矛盾调处中心各种工作制度
矛盾调处中心工作制度一、矛盾调处中心工作原则1. 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2. 坚持调解为主,法治为本的原则,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3. 坚持专业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工作方向,提高矛盾调处工作水平。
二、矛盾调处中心工作制度1. 矛盾排查制度:定期对辖区内的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化解。
2. 矛盾调解制度: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及时进行调解,采取灵活多样的调解方式,促进矛盾双方达成共识。
3. 矛盾协调制度:对重大、复杂的矛盾纠纷,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参与调解,形成合力。
4. 矛盾回访制度:对已调解的矛盾纠纷进行回访,了解协议履行情况,预防矛盾复发。
5. 培训制度:定期对矛盾调处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调解能力。
6. 考核制度:对矛盾调处中心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激励工作人员提高工作效率。
7. 保密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保护当事人隐私。
8.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针对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确保迅速妥善处理。
三、矛盾调处中心工作流程1. 接收线索:通过各种渠道接收矛盾纠纷线索,包括当事人投诉、上级交办、排查发现等。
2. 初步核实:对接收到的线索进行初步核实,确定是否属于矛盾纠纷。
3. 分流处理:根据矛盾纠纷的性质和大小,分流到相应的调解员进行处理。
4. 调解处理:调解员与当事人沟通,了解矛盾原因,引导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5. 协议履行:监督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确保调解结果得到落实。
6. 回访反馈:对已调解的矛盾纠纷进行回访,了解协议履行情况,收集当事人意见和建议。
7. 资料归档:将矛盾纠纷调解过程中的相关资料进行归档,备查。
四、矛盾调处中心工作人员职责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矛盾调处中心工作制度。
2. 负责矛盾纠纷的排查、调解、协调等工作。
3. 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4. 及时报告重大、紧急矛盾纠纷,并提出处理建议。
5. 参加业务培训,提高调解能力和业务水平。
矛盾纠纷工作制度范文(3篇)
矛盾纠纷工作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解决机构内部矛盾纠纷,保证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机构内部各类矛盾纠纷的处理工作。
第三条机构内部矛盾纠纷包括但不限于:劳动纠纷、合同纠纷、薪酬纠纷、职权纠纷等。
第四条机构内部矛盾纠纷处理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互利、解决问题。
第五条矛盾纠纷双方可以自愿协商解决,也可以依法申请上级机构调解或仲裁。
第六条矛盾纠纷的处理结果应当依法合理公正,并及时向双方通报。
第七条机构领导对矛盾纠纷处理工作负有监督责任,必须及时安排人员处理矛盾纠纷。
第八条机构应当建立矛盾纠纷的档案记录,对各类矛盾纠纷进行归档管理。
第二章矛盾纠纷的处理程序第九条矛盾纠纷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向机构进行书面申诉,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第十条机构收到矛盾纠纷申诉后,应当及时召集双方进行调解。
第十一条调解过程中,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并进行公正中立的调查,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抗辩。
第十二条调解结果应当经矛盾纠纷当事人双方签字确认,并按照调解结果履行。
第十三条如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结果,可申请上级机构或相关部门进行调解、仲裁或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机构应当及时办理调解结果的执行工作,并记录相关进展情况。
第三章矛盾纠纷处理的工作职责第十五条机构内部矛盾纠纷处理工作由机构领导负责,并指派专人具体负责。
第十六条矛盾纠纷处理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专业知识和处理纠纷的技能。
第十七条矛盾纠纷处理工作人员应当保守矛盾纠纷当事人的隐私,不得泄露相关信息。
第十八条机构领导应当加强对矛盾纠纷处理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专业素养。
第四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由机构负责解释。
矛盾纠纷工作制度范文(2)矛盾纠纷工作制度是为了有效化解和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纠纷而制定的一项重要制度,它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矛盾纠纷工作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对这些问题和挑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
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工作制度(3篇)
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工作制度一、目的和依据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工作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有效解决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保护群众合法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矛盾纠纷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法》等法律法规。
二、工作范围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工作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领域:劳动纠纷、邻里纠纷、住房纠纷、婚姻家庭纠纷、恶意欠债等。
三、工作机构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工作的机构包括: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公安机关、法院、人民调解委员会等。
四、工作程序1. 排查矛盾纠纷:利用群众举报、舆情监测等方式,及时排查社会上存在的各类矛盾纠纷。
2. 案件立案:对于发现的矛盾纠纷,依法维护当事人的申诉权益,并根据具体情况开展案件立案。
3. 调查取证:对于立案的矛盾纠纷,调查人员应对相关当事人进行调查取证,收集证据材料。
4. 调解协商:调解人员应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和协商,解决矛盾纠纷。
在调解过程中,应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5. 制定调解方案:在调解过程中,各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调解方案,对于双方意见不一致的问题,可以进行讨论和修改。
6. 确认调解结果:在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调解人员应将调解结果书面确认,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
7. 执行调解协议: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后,应按照协议内容进行履行,各方应配合执行,并定期进行协议履行情况的检查。
8. 结案和总结:经调解人员确认调解协议已履行完毕后,对矛盾纠纷案件进行结案,并对工作进行总结和归档。
五、责任和权益保障1. 调解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调解经验,并保证调解工作的独立性和中立性。
2. 当事人有权参与调解过程,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解决方案,并有权知悉案件的调解进展和结果。
3. 调解人员应对当事人的个人信息和案件资料进行保密,确保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
六、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本工作制度规定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记大过等处分,并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制度(4篇)
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制度切实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加速推进“平安城市”建设步伐,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快速排查调处机制,完善制度、落实责任,确保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取得实效。
经研究,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会议制度1、定期会议。
街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年初或年终须召开中心工作会议,总结工作,调整和充实排调队伍,制定继续排查调处工作年度方案,安排部署排调工作,确定排调重点,分解排调任务。
并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及时掌握本街道矛盾纠纷的发展趋势、发生情况以及各级排查____排查矛盾纠纷的情况,查找原因,分析特点,加强指导,研究制定复杂疑难矛盾纠纷的调处措施。
2、不定期会议。
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____召开矛盾纠纷调处协调分析会议,对难以解决的矛盾纠纷进行认真地分析研究,共同提出解决办法,并落实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协调会议由街道调解中心主任或副主任负责____实施,调解中心各成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不准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
3、定期会议由街道调处中心主任或副主任____召开;不定期会议由主任或副主任根据实际需要____召开,也可由其成员建议,由主任或副主任____召开。
调解中心各成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不准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
二、矛盾纠纷受理排查登记制度1、街道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应受理由村调委会、社区调委会未能调解成功的矛盾纠纷。
2、中心工作人员、调解人员受理纠纷时要认真做好接待服务。
如果是口头申请,接待人员应认真听取当事人对纠纷情况的陈述,并做好接待笔录。
接待笔录要严肃认真,体现当事人原话原意,不得添加任何水分。
笔录原则上要有当事人的签名或手印确认。
3、受理排查纠纷登记,要使用统一的《受理纠纷登记簿》和《排查纠纷登记簿》,受理纠纷登记的内容包括:受理时间、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姓名、性别、民族、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址或电话、纠纷的性质、起因和简单过程等。
排查登记的内容包括:排查时间、地点、排查人姓名、被排查的纠纷种类、性质、起因苗头、当事方基本情况、责任方等,要逐项认真填写,不得遗漏。
矛盾纠纷调解制度范文
矛盾纠纷调解制度范文在社会生活中,矛盾纠纷是不可避免的现象。
无论是在家庭、工作场所还是社会关系中,都可能出现各种各样的矛盾和纠纷。
如何有效地处理这些矛盾纠纷,是一项重要的社会问题。
为了避免矛盾激化,保持社会的和谐稳定,我国建立了矛盾纠纷调解制度。
一、矛盾纠纷调解制度的基本内容1、调解组织矛盾纠纷调解制度是由政府机构、社会组织、企业等组织共同参与的,其主要包括政府设立的矛盾纠纷调解机构、社会组织设立的矛盾纠纷调解机构以及企业自身设立的矛盾纠纷调解机构等。
2、调解程序矛盾纠纷调解的程序主要包括接待、调查、协商、调解、协议签署等步骤。
在这个过程中,调解员发挥着关键作用,主要负责引导当事人解决问题,维护公平正义。
3、调解原则矛盾纠纷调解制度遵循的原则主要包括自愿原则、公平原则、合法原则、公开原则等。
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必须遵守这些原则,确保调解结果公正公平。
二、矛盾纠纷调解制度的运作机制1、政府机构的角色政府机构在矛盾纠纷调解中起着核心作用。
政府应建立健全的矛盾纠纷调解机构,提供专业化的调解服务,为当事人提供权威的指导和支持。
2、社会组织的作用社会组织在矛盾纠纷调解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他们可以依托专业化团队,为当事人提供咨询和指导,帮助他们协商解决问题。
3、企业的责任企业作为社会成员之一,应当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矛盾纠纷调解。
企业可以建立自己的调解机构,为员工提供调解服务,保障员工的权益。
三、矛盾纠纷调解制度的优势1、促进和谐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制度能够及时解决矛盾纠纷,避免矛盾激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提倡和平解决调解制度能够倡导和平解决矛盾,让双方当事人在公正的环境下协商解决问题,避免诉讼的复杂性。
3、提升调解水平通过矛盾纠纷调解制度,调解员能够不断提升自身的调解水平,提高专业素养,为当事人提供更好的服务。
四、矛盾纠纷调解制度的不足1、调解资源不足目前,我国的矛盾纠纷调解机构存在调解资源不足的问题,导致无法及时、有效调解纠纷。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5篇)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
二、要定期排查公司内的矛盾纠纷,确定办法,制定预案,做到“底数清楚,防范到位”。
三、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要及时进行调处,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初期,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小矛盾纠纷不出班组,大矛盾纠纷不出公司。
四、对排查出的重大矛盾纠纷,要积极____协调有关部门联合调处,落实责任,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制订预案,做到排查一件,调处一件,教育一片。
五、对上级____领导批办、督办的重大矛盾纠纷,要限时调处,未能如期办结,也不说明情况而造成群众越级____,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和主要领导人的责任。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2)是一个组织或机构建立的一套规章制度,用于解决内部成员之间或与外部相关方之间的矛盾纠纷。
这个制度旨在通过合理、公正、高效的方式处理和解决各种矛盾纠纷,确保组织的稳定运行和良好的人际关系。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的主要目的是:1. 排查和调查矛盾纠纷的起因、原因和相关证据,确保问题的真实性和客观性。
2. 确定合适的调处方案和措施,以达到双方或多方的公平、合理和满意的解决结果。
3. 进行调处过程的监督和记录,以确保程序的合法性和透明度。
4. 提供专门的人员和机构,负责处理和调处矛盾纠纷,保证专业和专业机构能够及时、有效地介入。
5. 定期评估和改进制度,以满足不同矛盾纠纷的处理需求,确保制度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公平、公正、客观、互利互谅、一事一议、依法依规等。
同时,制度还应考虑事前咨询、调解、仲裁、诉讼等多种解决方式,为不同情况下的矛盾纠纷提供多种选择。
此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还应具备保密性、协调性和教育性的特点,以避免冲突的恶化和溃疡同时提高内部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总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是一个组织或机构必备的制度,它可以帮助解决各种矛盾纠纷,维护良好的内部秩序和外部关系,促进组织的发展和稳定。
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制度
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职工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内部发生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对外围保密。
第三条矛盾纠纷处理应本着公平、公正、客观、及时、人性化原则。
第四条各级部门的矛盾纠纷由直接上级协调解决,上级部门调处不了的,可向人力资源部门申诉。
第五条各部门应配备专职纠纷调处员,定期接受相关调处培训。
第六条申请纠纷调处的一方对于调处人员的意见有异议的,可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更换调处人员的要求。
第二章纠纷申报和受理第七条一方在发生矛盾纠纷后应及时向直接上级或人力资源部门申报。
第八条申报纠纷必须注明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双方主要情况及调处意见等核心内容。
第九条人力资源部门收到申报后,应当立即进行受理,做好相关记录,并派遣专人进行调查了解。
第十条在受理后,人力资源部门应当根据需要组织相关当事人进行协商,听取双方的诉求和意见,积极寻求解决方案。
第十一条在双方一致同意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矛盾纠纷,达成协议。
第三章纠纷调处方式第十二条纠纷调处方式包括调解、协商、仲裁等多种形式。
第十三条调解是一种自愿和友好的方式,调处员应当以中立、公正的态度,促进双方协商达成一致。
第十四条协商是指在调解的基础上,双方就矛盾纠纷的具体细节进行磋商,达成最终解决方案。
第十五条仲裁是指在调解和协商无法解决矛盾纠纷时,由专业仲裁员进行公正判断并做出裁决。
第十六条纠纷调处结果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相关当事人,并保密调处过程和结果。
第四章调处员的职责第十七条调处员应当熟悉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应对能力和独立思考能力。
第十八条调处员应当维护调处的公正和公平,不得向任何一方偏袒。
第十九条调处员应当保守职业秘密,绝对保密当事人的个人信息。
第二十条调处员应当对纠纷调处的结果负责,确保双方达成协议并得到执行。
第五章调处后的监督第二十一条调处过程应当留有详细记录,进行归档管理,以备日后追溯。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范本(3篇)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本工作制度适用于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机构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第三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目标是早发现、早解决、早化解矛盾纠纷,建立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第四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应当坚持合法、公正、公开、高效的原则,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第五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应当注重宣传教育引导、调处调解、法律维权等多种方式的综合应用,积极寻求矛盾纠纷的和解。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应当由相关机构或部门负责具体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第七条相关机构或部门应当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包括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办公室等。
第八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由相关机构或部门的领导担任组长,其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法律机构、社会组织等组成。
第九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办公室由专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并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和工作经费。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十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负责研究制定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方案,并监督落实。
第十一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办公室的职责是收集、整理矛盾纠纷的相关信息,组织矛盾纠纷的排查和化解工作,协调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矛盾纠纷的化解。
第十二条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矛盾纠纷的调查研究工作,并为矛盾纠纷的调处调解提供专业支持。
第十三条矛盾纠纷的当事人有权利向相关机构或部门申请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并享受相应的法律援助。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十四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流程包括矛盾纠纷的收集、排查、调查、研究、调解和跟踪处理。
第十五条矛盾纠纷的收集应当及时、全面、准确,可以通过网络、热线、媒体等方式进行。
第十六条矛盾纠纷的排查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排查的对象和范围,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包括实地走访、调查问卷、座谈会等。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范文(5篇)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依法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权益,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本工作制度适用于本县/市/区范围内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第三条本工作制度的目的是规范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程序和要求,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的贯彻执行。
第四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原则包括依法原则、公正公平原则、及时高效原则、协商一致原则、舆论引导原则、依法处理原则等。
第二章工作机构第五条建立完善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构,由政府主管部门牵头,多部门协作参与。
第六条主管部门负责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组织协调、政策制定、制度建设、信息管理等工作。
第七条政府主管部门负责牵头组织矛盾纠纷的调查、处理,协调各相关部门的工作,并监督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
第八条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法履行依法调解纠纷的职责,负责组织矛盾双方进行协商和调解工作。
第九条公安机关负责维护社会稳定,及时介入处理暴力矛盾纠纷事件,确保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
第十条司法部门依法行使司法权力,对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法律效果和结果进行监督和审查。
第十一条媒体机构承担矛盾纠纷的舆论引导工作,及时宣传化解成果和经验,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十二条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由政府主管部门牵头进行,根据不同矛盾纠纷的性质和情况,可以组织多部门协作排查。
第十三条矛盾纠纷的排查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一)收集矛盾纠纷相关信息,建立矛盾纠纷数据库,包括当事人信息、矛盾纠纷情况、现场照片、证据材料等;(二)核实矛盾纠纷情况,查明各方主张和事实依据,了解背景和原因;(三)分析矛盾纠纷的性质和趋势,评估矛盾纠纷的可能影响和危害,做出综合评判;(四)制定矛盾纠纷的排查方案,明确责任和任务,确定工作的时间节点和工作路径;(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实地勘察和调查,听取各方当事人的陈述和意见;(六)整理矛盾纠纷的排查资料,形成报告并上报主管部门;(七)根据排查结果,制定化解方案,协商各方当事人参与;(八)协助矛盾纠纷当事人等各方签订化解协议,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九)对矛盾纠纷的化解成果进行评估和监督,确保协议的履行;(十)及时总结矛盾纠纷的化解经验,形成工作报告和案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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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纠纷调解处理中心制度
第一条对全区各类可调性矛盾纠纷坚持以调解为基础,实行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对接联动。
第二条调解过程中注意工作方法和策略,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手段,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初发阶段,防止激化、扩大。
第三条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调解责任,加强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确保信息收集、情况报告、指挥处置等各个环节紧密衔接,在最短时间内化解矛盾。
第四条将法制宣传、教育疏导的工作贯穿于调解的整个过程,引导群众通过正常渠道反映诉求,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各乡镇(街道)要以和谐平安联创中心为工作平台,以联调工作机制为载体,组织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法庭、信访办等职能部门及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同参与社会矛盾纠纷联防联调。
第六条中心负责指导管理本辖区内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对于重大矛盾纠纷的调处进行分流指派;协调各职能部
门共同参与矛盾纠纷调处;组织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矛盾纠纷的协调调处;对调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考核验收评比,总结推广经验;对调处单位提出奖惩建议。
第七条各乡镇(街道)和区有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做好本部门、本系统、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与相关部门的“三调联动”工作;积极调处上级部门交办、督办的案件,积极参与调处跨区域、跨行业、跨部门的矛盾纠纷及其他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及时汇报本部门、本系统开展联调工作情况,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联动工作机制
1、行政调解案件受理来源为:行政职能部门在排查或接待来电来信来访案件及日常工作中掌握到的;公安派出所或人民法庭人民调解联络员移交的;乡镇(街道)和谐平安联创中心受理的。
2、根据行政部门的职能和矛盾纠纷的性质,先行归口调处。
对归口办理单位调解确有困难或分工不明确的矛盾纠纷,交中心协调有关部门调处。
3、根据矛盾纠纷的大小,明确不同的调处期限。
对于
切实难以达成调解协议的,引导当事人进入法律程序。
第九条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联动工作机制
1、法院(庭)对各类起诉案件先审查分类,对适应调解的案件,进入诉前调解程序;对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将案件移至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2、对于可调解的民事纠纷,由法院(庭)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暂缓立案,移至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经调解,双方达不成协议,由人民法院审查立案。
3、民事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对部门有可能通过调解解决的,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移至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经调解,双方达不成协议,由人民法院依法审判。
4、对经调解形成《人民调解协议书》后又起诉的案件,人民法院要及时受理,依法确认其法律效力;对当事人不主动履行协议的,人民法院要依法执行。
第十条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联动工作机制
1、各行政职能部门统一受理涉及本部门的矛盾纠纷。
信访部门可受理其他行政职能部门的纠纷。
2、行政职能部门和信访部门对于受理的一般矛盾纠纷,由其指令下属部门按程序调处;经调解达不成协议的,
引导当事人进入司法程序。
3、人民法院对可以行政调解的案件,在立案前,应主动告知当事人,可以先行行政调解。
4、对经行政调解已达成协议的诉讼案件,人民法院应优先审执。
5、对不服司法部门处理结果而引发的涉法涉诉上访案件,各相关部门应及时主动采取联动行动,积极配合司法部门做好息诉罢访工作,共同维护社会稳定。
第十一条跟踪回访机制
无论各部门受理并调解的本地本部门矛盾纠纷,或是通过“三调联动”联调的矛盾纠纷,均应按法律、政策和规定程序要求受理、分流、移交、调解,并在调处完毕一个月内进行跟踪回访,确保调解效果。
第十二条对因组织不力、保障不到位,导致调解工作无法正常开展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对因排查调解不力而导致矛盾激化,诱发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单位和个人,实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我们华人音乐有着悠久的历史,有着独特的风格,在世界上,希腊的悲剧和喜剧,印度的梵剧和中国的京剧,被称为【世界三大古老戏剧】,而京剧则是国之瑰宝,是我们华人的骄傲,亦是世界上最璀璨的一颗明珠。
你可知道高山流水遇知音的故事?你可知道诸葛亮身居空城,面对敌兵压境,饮酒抚琴的故事?
列宁曾经说过:我简直每天都想听奇妙而非凡的音乐,我常常自豪的,也许是幼稚的心情想,人类怎么会创造出这样的奇迹?一个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为什么对音乐如此痴狂?音乐究竟能给我们带来什么?
泰戈尔说:我举目漫望着各处,尽情的感受美的世界,在我视力所及的地方,充满了弥漫在天地之间的乐曲。
【二】
音乐,就是灵魂的漫步,是心事的诉说,是情愫的流淌,是生命在徜徉,它可以让寂寞绽放成一朵花,可以让时光婉约成一首诗,可以让岁月凝聚成一条河,流过山涧,流过小溪,流入你我的麦田……
我相信所有的人,都曾被一首歌感动过,或为其旋律,或某句歌词,或没有缘由,只是感动,有的时候,我们喜欢一首歌,并不是这首歌有多么好听,歌词写的多么好,而是歌词写的像自己,我们开心的时候听的是音乐,伤心的时候,慢慢懂得了歌词,而真正打动你的不是歌词,而是在你的生命中,关于那首歌的故事……
或许,在我们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藏着一段如烟的往事,不经阳光,不经雨露,任岁月的青苔覆盖,而突然间,在某个拐角,或者某间咖啡厅,你突然听到了一首歌,或是你熟悉的旋律,刹那间,你泪如雨下,即使你不愿意去回忆,可是瞬间便触碰了你心中最柔软的地方,荡起了心灵最深处的涟漪,这就是音乐的神奇,音乐的魅力!
【三】
德国作曲家,维也纳古典音乐代表人贝多芬,49岁时已经完全失聪,然而,他的成名曲【命运交响曲】却是震惊世界,震撼我们的心灵,在他的音乐世界里,你能感受到生命的悲怆,岁月的波澜,和与命运的抗衡,这就是音乐赋予的力量!
贝多芬说:音乐是比一切智慧、一切哲学更高的启示,谁能渗透我音乐的意义,便能超脱寻常人无以自拔的苦难。
其实,人生就是一次漫长的旅行,一场艰难的跋涉,无论遇见怎样的风景,繁华过后,终归平淡,无论遇见还是告别,相聚亦是别离,我们都应该怀着感恩的心,善待生命,善待自己……
每一首歌都是一个故事,每一段音乐都是一段过往,不知哪首歌里写满了你的故事?哪段音乐有你最美的回忆?想念一个人的时候,是否在安静的夜晚?悲伤的时候,是否单曲循环?高兴时分,是否在音乐里手舞足蹈?
我喜欢音乐,没有任何理由,音乐是我灵魂的伴侣,是我生活的知己,它能懂我的喜,伴我的忧,伴随着淡淡的旋律,它便融入我的生命,浸透我的灵魂。
我喜欢音乐,音乐不仅仅是一种艺术享受,还能丰富我的生活,给我带来创作灵感,一首歌,或一句歌词,都是我写作的素材,都是我灵感的源泉,它犹如涓涓细流,汩汩流淌,令我思绪翩翩,令我意象浓浓……
当我忧伤的时候,我喜欢在音乐里漫步,当我快乐的的时候,我喜欢在音乐里起舞,当我迷茫困惑的时候,唯有音乐,才是我最好的陪伴……
【四】
红尘喧嚣,世事沧桑,三千烟火,韶光迷离,我们在尘世间行走,凡尘琐事总会困扰于心,我已经习惯了,将浅浅的心事蕴藏在文字里,将淡淡的忧伤释怀在音乐中,委婉的旋律,环绕于耳,凄美的歌词,萦绕于心,当我累了,倦了,我只想置身于音乐的海洋,忘记凡尘,忘记喧嚣,安静的去听一首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