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光裕与陈晓的恩怨情仇——公司的治理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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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领导学角度看国美陈晓与黄光裕之间的权力之争

从领导学角度看国美陈晓与黄光裕之间的权力之争

从领导学角度看国美陈晓与黄光裕之间的权力之争1.事件背景黄光裕是国美的创始人之一,1987年,黄光裕及哥哥在黄俊钦在北京挂出“国美电器店”的招牌,店面仅百多平方米。

在他的领导下,国美发展成为中国最大的家电连锁零售商,黄光裕被认为是个商业天才,他对国美的贡献以及在国美的地位是毋庸置疑的。

在国美电器当政时期,黄光裕是个威严的老板,据一位就职于国美的高管介绍,当黄光裕想好了一件事,或者是布置工作时,现场绝对安静,大家都无条件服从。

黄光裕对员工的管理严厉到了苛刻的地步,但是接受采访的高管表示理解,他们认为没有黄光裕的霸道,就不会有国美的盘子。

总体来讲,管理层及员工对黄光裕是信任的,而且他们觉得黄光裕很讲义气,一个突出的例子是黄光裕对于出走后又回归的老臣,不仅不会排斥,还可能会安排更高的职位。

2004年6月,黄光裕的鹏润集团以83亿港元的价格,收购其22个城市94家国美门店资产的65%股权,国美电器以借壳方式在香港上市。

黄光裕家族掌握33%左右股权,机构投资者占有33%的股权,其他投资者占34%。

国美电器股权相对稳定,作为大股东的黄光裕家族控制国美电器的日常运作。

2008年,曾经的中国首富,国美电器前主席,黄光裕因违规操作股票被拘。

法院一审判决黄光裕因犯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和单位行贿罪,三罪并罚,判有期徒刑14年,罚金6亿元,没收财产2亿元。

宣判后,黄光裕认为自己不构成内幕交易罪和非法经营罪以及罚金过重,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做出维持原判的裁定。

黄光裕出事对国美形成了较大冲击,业内对国美的资金链以及后期运营一度产生了怀疑。

黄光裕被拘后,传言四起,关于黄光裕如何犯罪、所犯何罪的版本林林总总,不胫而走,不仅相关人士在媒体上亮相发言,民间也有各种揣测,结论不外乎,年轻首富以贿赂的方式结成神秘关系网,在关系网的庇佑下,进行了超额贷款、内幕交易、瞒报税款等犯罪行为。

同时,他还将上市公司国美电器当成了取款机,历年累计套现135亿元,成为“胡润套现富豪榜”的冠军。

国美案 黄光裕

国美案  黄光裕

国美案黄光裕,陈晓之争(一)人物:黄光裕:创业22年,铺就零售网络。

2008年11月19日黄光裕以操纵股价罪被调查,2009年4月有消息称,因经济问题接受调查的国美电器前主席、中国前首富黄光裕因不堪压力,在北京的看守所内自杀,幸被警员及时发现,后康复。

2009胡润慈善榜(第60名)。

2010年5月18日,黄光裕案一审判决,法院认定黄光裕犯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单位行贿罪,三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罚金6亿元,没收财产2亿元。

2010年8月5日,国美电器控股有限公司公布,对黄光裕进行法律起诉。

2011年7月11日,黄光裕竞购英国退役航母,引发市场高度关注。

陈晓:陈晓于1985年开始从事家用电器销售,1992年担任某国营家电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1996年创建上海永乐家电,任董事长。

2005年率永乐在香港成功上市。

2006年7月,国美在香港宣布并购永乐家电,在合并正式落下帷幕的第12天,陈晓担任国美电器总裁。

2009年他又出任国美电器董事局主席。

2011年3月,陈晓将辞去董事局主席一职。

2011年4月底,陈晓称国美存在财务漏洞,其股价已经涨到顶端,而很多机构已经选择了撤出,这样的股票在投资价值上没有前途。

(二)国美案①18日凌晨,黄光裕发布国美大股东致全体员工的一封信1.陈晓乘人之危,阴谋窃取公司的控制权和国美人共同的历史成果和未来的事业发展平台,企图变“国美电器”为“美国电器”!2.联手贝恩资本,和他们签订了极为苛刻的融资协议;接着,又笼络了某些高管人员,意图控制整个公司;他不顾及国美的任何历史和感情,不顾一切地推行“去黄光裕化”。

3. “慷股东之慨”,不按业绩考核,盲目给部分管理人员期权,变相收买人心。

4.控制董事局后,他还想利用股东大会的信任,继续发行新股,联手国外资本,妄图使国美电器这个来之不易的民族品牌沦为外资品牌!5.做法却是为了满足其个人的野心。

为此,他不惜冒天下之大不韪,挑战职业经理人的基本职业道德!践踏中国传统最基本的道德底线!②2010年08月20日国美董事局昨发出近5000字的《致国美全体员工的公开信》1.关闭门店是粉饰业绩?回应:资金紧张迫不得已,当时应对因黄总个人行为导致公司资金紧张而迫不得已的有效止血措施之一。

国美股权之争—案例

国美股权之争—案例
公司治 理的问题
如二股东联手职业经理人控制董事会反对大股东资 产注入、大股东持股33%但在董事会中没有对应席 位、大股东提出的战略调整建议无法得到董事会采 纳、大股东和管理层之间无法有效沟通而发生商战 导致浪费大量公司资源影响经营业绩等。
(二)国美控制权争夺缘由探索
• 2010年10月、11月,双方继续谈判, 达成谅解备忘录 (邹黄打入董事会,陈 晓留任)
• 2011 年3 月10 日 ,陈晓正式退出国美 董事会。
三、案例评析
• (一)国美电器控制权更换的四个阶段 • (二)国美控制权争夺缘由探索 • (三)控制权之争折射的公司治理问题 • (四)民营企业公司治理法律规制的完善
所有战略和经营,由于其骠悍的管理魄力和骁勇 的战略眼光,以及国美独创的类金融发展模式, 国美迅速扩张为中国家电连锁零售业第一。
2、国美高速发展时期
黄光裕相对控股时期 仍表现为一股独大,出现的问题包括公众股东回报不
佳、董事会受控而通过不利公司的回购、未实施股权 激励而引发管理层多次动荡及出走。具体表现为黄减 持国美股票以套取资金投资地产业和归还赌债,其股 权不断稀释下降至33.98%,控制董事会通过公司回购 其股票超百亿元,将上市公司变成大股东的“提款 机”;张志铭、华天、何炬等力主股权激励的高管因 未获黄光裕支持离开国美,造成人才流失。
国美之争看似大股东和职业经理人之间的 控制权之争,实质上是传统家族式治理和现代 企业公司治理两种制度之间的博弈。而公司治 理制度的优劣直接影响着后危机时代民营企业 走出困境和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因此,后 危机时代的中国民营企业的公司治理到底应当 选择怎样的制度模式? 相关法律如何进行规制 和完善? 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亟待研究和 探讨的现实问题。

案例分析——国美电器控股权之争

案例分析——国美电器控股权之争

案例分析——国美电器控股权之争案例⼀:国美电器2010年8⽉5⽇宣布对公司间接持股股东及前任执⾏董事黄光裕进⾏法律起诉,针对其于2008年1⽉及2⽉前后回购公司股份中被指称的违反公司董事的信托责任及信任的⾏为寻求赔偿。

⽽黄光裕⽅⾯则呼吁投资者⽀持重组董事局。

2011年3⽉9⽇,国美电器宣布陈晓辞去公司主席、执⾏董事职务,⼤中电器创办⼈张⼤中出任公司主席及⾮执⾏董事。

⽭盾演变起因国美股东会之乱⼤股东否决贝恩董事在贝恩投资⼊股国美电器8个多⽉后,在国美电器正在⾛出危机恢复正增长的情况下,拥有31.6%股权的国美电器⼤股东在2010年5⽉11⽇的年度股东⼤会上突然发难,向贝恩投资提出的三位⾮执⾏董事投出了反对票。

国美⼤股东黄光裕与董事局主席陈晓冲突黄光裕狱中投票反对贝恩三股东依然连任由2008年中国⾸富黄光裕控制的两家控股公司,投票反对国美三位董事连任。

但董事会⼀致同意推翻股东⼤会结果,重新任命竺稼、雷彦(Ian Andrew Reynolds)、王励弘三⼈继续担任董事。

激化黄光裕要求罢免陈晓国美⼤战升级现任董事局主席陈晓2010年8⽉4⽇晚间7时30分收到黄光裕代表公司的要求信函,要求召开临时股东⼤会撤销陈晓董事局主席职务、撤销国美现任副总裁孙⼀丁执⾏董事职务。

⾄此,黄光裕与国美电器现任管理层的⽭盾⼤⽩天下。

反击国美宣战黄光裕2010年8⽉5⽇晚间,国美电器(00493)在港交所发布公告,宣布将对公司间接持股股东及前任执⾏董事黄光裕进⾏法律起诉,针对其于2008年1⽉及2⽉前后回购公司股份中被指称的违反公司董事的信托责任及信任的⾏为寻求赔偿。

格局改变美国私募股权公司贝恩资本(Bain Capital LLC)将所持国美电器控股有限公司(GOME Electrical Appliances Holdings Ltd.)的股权增⾄10%,稀释了⾝陷囹圄、⼒争控制公司的国美创始⼈黄光裕所持的股权。

据国美周三向⾹港交易所(Hong Kong Stock Exchange)提交的报告显⽰,贝恩通过将所持的国美电器债券转换为股票,从⽽增加了持股⽐例。

国美控制权之争

国美控制权之争

国美控制权之争,始于8月4日,黄光裕一封要求召开股东大会罢免陈晓等职位的信函。

国美董事局次日随即在香港起诉黄光裕,并要求索赔;之后国美电器定于9月28日召开特别股东大会,由股东投票表决黄光裕关于罢免陈晓职位等五项决议。

这场争夺战的实质是大股东与职业经理人之间对公司控制权的争夺。

现代企业具有股权分散化的趋势,股权分散虽然有利于防止“一股独大”问题的出现,但也为经理人阶层“造反”提供了可能。

从公司发展的历史来看,公司创始人被职业经理人夺取控制权的案例还不在少数。

在国美的股权结构中,黄光裕间接持有约3成的股份,是国美持股最大的股东,也远远超过法律规定“持股5%的主要股东”的规定,虽未绝对控股,但对公司的影响力十分巨大。

此外,黄光裕是国美的创始人,公司先后经历兼并重组、股份制改造、发行上市等阶段,虽然逐步稀释了黄光裕的持股比例,但黄光裕一直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直到其人身自由受到限制,控制权才逐渐旁落给以陈晓等职业经理人为首的董事会。

我国目前的公司法,在立法理念和技术上都足够先进,不输给任何一部国外的公司法。

但是,在现实中,公司法的理念却并没有深入人心。

在律师接触到的案例中,发现我国目前的股东们普遍缺乏现代公司法的知识,不懂得利用现代公司法的理念来管理公司,这些表现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公司设立之初,不懂得利用出资协议书和公司章程来分配股东权益,规范公司管理制度。

律师发现,很多投资者在决定设立一家公司时,往往只盯着经济利益,只想着如何把公司尽快做大,让公司赚钱,却忽视了从一开始就制定出一套完善的公司章程,用来规范股东之间、股东和公司管理层之间、股东和职工之间的关系。

具体表现就是出资协议书简单、笼统,缺乏可操作性,公司章程很多都是用的工商登记机关提供的样本,没有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添加内容,缺乏纠纷解决机制和风险管理意识,一旦股东之间出现纠纷,往往找不到解决的依据和办法,最后只能看着好好的公司断送掉。

二、在律师的办案过程中,已经遇到不只一个这样的案例:公司成立之初,股东齐心协力做业务,公司迅速发展壮大,等公司赢利巨大,牵扯到利益分配时,股东之间却出现纠纷,或者,随着时间的推移,股东之间在公司的发展方向、管理理念上发生争执,导致股东之间互相争斗,但是由于公司章程没有对纠纷解决机制做出明确约定,纠纷无法得到及时解决,对公司的发展造成严重的不利影响,有的甚至导致公司解散。

国美黄光裕陈晓恩怨

国美黄光裕陈晓恩怨

国美再发公开信回应指责:2004年就已外资化2010年08月20日据今日凌晨消息,国美董事局昨发出近5000字的《致国美全体员工的公开信》,除回应黄光裕方面多项指责外,还呼吁所有国美员工在攸关公司命运的关键时刻团结起来,“不传谣不信谣”。

这也是国美董事局向全体员工发布的第二封公开信,一共就6个问题进行了回答和说明。

关闭门店是粉饰业绩?回应:资金紧张迫不得已针对“关闭门店是粉饰业绩”一说,公开信称,关店是当时应对因黄总个人行为导致公司资金紧张而迫不得已的有效止血措施之一。

就“联手贝恩,签订苛刻的融资协议”一说,公开信称,在投资者的选择中,既解决资金困难问题,同时又保证大股东的权益成为当时谈判的焦点。

公司管理层跟贝恩、华平、KKR、黑石、TBG、凯雷等投资者逐一接触,只有贝恩接受了维持大股东股权基本不变的融资方案。

关于“慷股东之慨,不按业绩考核,盲目给部分管理人员发期权,变相收买人心”一说,公开信称,之所以采取这样的方案,是基于2009年当时公司并未完全走出危机的实际状况,同时竞争对手频繁地采取各种方式来动摇、吸引公司的各级高管,更基于相当一部分高管长期在公司服务以及在此次危机中的突出表现。

“国美”变成“美国”?回应:2004年就已外资化董事会、管理层的职责到底该向谁负责?公开信称,“在情、理、法之间只有将法、理排在前,才能建立符合市场及公众价值判断标准的情,那才是真正的大爱长情。

”关于将“国美”变成“美国”的外资论,公开信称,实质上国美电器本身就是一家在海外上市的外资企业,其大股东就是在百慕大注册的ShinningCrownHoldingsInc,“黄总在连续五年减持套现一百余亿的对象也几乎都是海外投资者,2005年进入国美的华平就是其中之一。

若说国美外资化,早在2004年上市初期已就成为现实了。

”关于国美的未来,公开信最后称,“未来五年我们相信在现有管理团队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以门店场地经营转变为商品经营,提升单店效益、优化网络为基础实现门店总数2000家、销售规模达1800亿的目标,将激励着我们在市场竞争中继续保持竞争优势!”以下是《致国美全体员工的公开信》全文:致国美全体员工的公开信各位国美同仁:大家好!2010年8月18日黄光裕先生全资控股的国美电器大股东Shinning Crown HoldingsInc公司发布了一封国美大股东致国美全体员工的一封信,指责陈晓董事长以关店来粉饰业绩,牺牲了市场份额,被苏宁全面超越;利用大股东的信任一步步掌舵国美,却在此后落棋三步,即以苛刻协议引入贝恩;“慷股东之慨,盲目给部分管理人员期权,变相收买人心”;企图发行新股将民族品牌沦为外资品牌等等。

国美之争实训总结报告范文

国美之争实训总结报告范文

一、引言国美之争,作为中国家电零售行业的经典案例,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我有幸参与了一次关于国美之争的实训,通过学习相关资料、案例分析以及小组讨论,我对国美之争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以下是我对本次实训的总结报告。

二、实训背景国美之争起源于2008年底,黄光裕因经济犯罪被调查,国美电器进入危机时刻。

在此背景下,陈晓作为国美电器总裁,开始掌握实权。

然而,随着黄光裕案件的明朗化,陈晓与黄光裕家族之间的矛盾逐渐激化,最终爆发了国美之争。

三、实训过程1. 学习相关资料实训过程中,我首先查阅了大量关于国美之争的资料,包括新闻报道、案例分析、学术论文等,对事件的发展脉络、人物关系、主要争议等方面有了初步了解。

2. 案例分析在分析国美之争的过程中,我重点关注了以下几个关键点:(1)黄光裕与陈晓之间的矛盾:黄光裕作为国美电器创始人,对陈晓的管理风格和决策产生了质疑;陈晓则认为黄光裕的家族势力过大,影响公司治理。

(2)国美电器的股权结构:国美电器的股权分散,黄光裕家族、陈晓等管理层以及贝恩资本等外部投资者都持有股份,股权结构的复杂性加剧了矛盾。

(3)外部环境的影响:2008年金融危机对家电零售行业造成了冲击,国美电器面临生存压力,内外部矛盾进一步激化。

3. 小组讨论在小组讨论环节,我们针对国美之争的原因、影响以及解决措施等方面展开了深入探讨。

以下是我们讨论的几个关键点:(1)国美之争的原因:黄光裕与陈晓之间的矛盾、股权结构的复杂性、外部环境的影响等。

(2)国美之争的影响:损害了国美电器的品牌形象、削弱了企业竞争力、影响了行业健康发展。

(3)解决措施:加强企业内部治理、优化股权结构、寻求外部合作、加强企业文化建设等。

四、实训总结1. 国美之争的原因分析(1)个人因素:黄光裕与陈晓之间的矛盾,源于他们不同的管理风格和价值观。

(2)企业因素:国美电器的股权结构复杂,缺乏有效的决策机制。

(3)外部环境:金融危机对家电零售行业造成了冲击,加剧了企业内部矛盾。

民营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问题探讨——基于国美控制权之争案例分析

民营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问题探讨——基于国美控制权之争案例分析
公司执行董事 。
心主义” 却是一把双刃剑 , 使用不好最终会伤及 自身。
其三, 未设立监事会 或监 事会 职能缺失 ,内部监督 机制不 完
善。 国美 电器 注 册 地 百 慕 大 及 上 市地 香港 均属 于英 美法 系 范 畴 , 而
英美法 系所崇 尚的是 自由价值原则 ,是一种依赖资本市场 的外部 治理结构 , 因而国美公 司只设立 董事 会而不设监事会 。 但是应 当注
为了保有对公 司的控制权 , 目前在美国的通用做法是创始股 东在公 司章程 中加入创始股东保护条款 。 然而在国内 , 由于并没有爆发 大 规模 的控制权之争 , 我们民营上市公司的创始股东往往缺乏防范于 未然 的意识 ,并没有将这种创始股东保护条款体现在公 司章程 中, 这就给经理人争夺公司控制权 留下了可趁之机。 此次的 国美控制权 之争, 正是 由于在 国美的公司章程中缺乏创始股东保护条款 , 导致 了原董事局主席黄光裕被带走调查后职业经理人 占领了董事会。
2 0 年 1) 9 黄光裕以操纵股价罪被 带走调查 。 0 8 11 日, 1 陈晓临危
受命 ,出任 国美总裁兼 任董事会代理 主席 。陈 晓掌控 国美后 , 于
20年 6 0 9 月引入 贝恩资本 ,融资不少于3 . 亿港 元 ,成功渡过危 23 6
机 。同月 ,陈晓主导了期 权激励计 划 , 5 国美管理层获得总计 1 位 0
实施 对 管 理 层 的 股权 激励 , 以及 回购 已发 行 股 份 。
其二 , 奉行“ 董事会中心 主义”将过多权利下放 到董事会 。0 4 , 20
年国美 电器在香港联交所上市 。 一直以来 , 香港奉行英美法 系的“ 董 事会中一 主义”董事会为上市公 司的实质上 的权 力机关 。 t k , , 国美“ 入 乡随俗 ”在公 司章程中体现 的正是“ , 董事会中心主义”更为关键的 。

黄陈之争

黄陈之争

黄陈之争2010年9月28日,国美黄陈之争落下帷幕。

陈晓将继续执掌国美董事会。

“黄陈之争”的最终结果,不仅受到国美内部、家电行业的关注,甚至也给国内的民营企业家敲响一记警钟,教会他们如何在今后的发展中,平衡与职业经理人的关系。

4年以前,2006年7月,国美电器在香港宣布并购永乐家电。

合并后的新国美公司,黄光裕担任董事长,陈晓担任CEO。

黄光裕在新公司的股权比例为51.2%,陈晓及其管理团队的持股比例为12.5%。

两个曾经在中国家电零售业界分庭抗礼的竞争对手,如今成为了大小股东、上下级别隶属关系。

“设身处地,换成我都很难做到这一步。

”黄光裕说道。

陈晓声称,“只要是合并,一定有利益差异,不过,我和黄光裕有着一个共同的未来发展愿景,基于此的未来利益,自然远远大于眼前利益。

”当时有经济界人士评价:以黄光裕为首的家族企业终于聘请了职业经理人陈晓,给公司的现代化公司治理做出了样板。

2008年11月28日,国美国美董事会委任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陈晓为代理主席;2009年1月18日晚,国美电器通过港交所网站公告,黄光裕辞去国美董事、主席职务于2009年1月16日生效;国美行政总裁陈晓获任集团主席。

陈晓这个职业经理人终于从一个国营家电公司的副经理变成了国内最大家电零售企业的掌门人。

黄光裕说:“此前多年,国美都在寻找CEO,不过一直没找到合适人选,陈晓是今后公司CEO的最佳人选。

”但是,世事难料,2008年11月黄光裕因为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单位行贿罪被逮捕,(和讯财黄光裕辞去国美电器董事职务,他作为国美董事局主席的身份同时自动终止。

(和2010年5月18日黄光裕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一审判决,法院认定黄光裕犯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单位行贿罪,三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罚金6亿元,没收财产2亿元。

(陈晓在黄光裕被捕后,迅速将美国的贝恩资本拉入国美电器。

陈晓以没有时间等借口,拒绝跟贝恩资本之外的企业进行谈判,其中不乏华平投资、摩根士丹利等老股东,只能与贝恩资本谈判。

从公司治理角度分析国美控制权的争夺案例

从公司治理角度分析国美控制权的争夺案例

从公司治理角度分析国美控制权的争夺案例摘要:以黄光裕和陈晓为主角的国美控制权之争,是我国民营企业发展史上的一个影响深远的事件。

国美事件涉及公司治理、经理选用、伦理道德等多方面的范畴,对现代企业制度的完善具有重大参考意义。

本文对国美控制权之争产生的原因进行了详细剖析,指出争夺董事局席位和股权比例是该事件的本质所在。

最后,本文从委托代理机制下建立企业创始人保护机制、控股权的安全边际设置、职业经理人在情理法之间的抉择等几个方面总结了国美控制权之争带给我们的启示。

关键词:国美公司治理委托代理自律国美控制权之争,震惊业内。

最后,黄氏保住了第一大股东地位并成功地削弱了国美董事局权力,而陈氏保住了职位和面子,黄氏得实,陈氏得名,各有斩获和遗憾,辩证地看结果还是很理想的。

更重要的是,抛开黄陈之争的恩恩怨怨、是是非非,国美控制权之争是研究公司治理实践的无比生动、鲜活和极具代表性的案例,涵盖公司治理、经营管理、资本运作、品牌管理、公共关系与危机管理、投资者关系、体系建设、人才选用、文化管理、伦理道德、经理人权利义务角色定位、商战博弈等企业管理和社会生活诸多方面的问题,特别是对我国公司治理的理论研究、操作实务等都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一、国美控制权之争始末(一)黄光裕时代(1987.1—2008.12)根据国美发展史,1987年,黄光裕怀揣仅有的4000元钱只身来京,艰难起步,在北京创立了第一家国美电器店,经营进口家电产品,由此揭开了国美辉煌的发展史。

1987年7月11日,国美率先在《北京晚报》刊登中缝报价广告,借助广告这一当时先进的创新营销手段引导顾客消费,走出了坐店经营的传统模式,国美也赢得了“中缝大王”的称号。

1993年,国美学习国外先进连锁经营模式,成立了总公司,各门店统一命名为国美电器,开始连锁经营、统一管理。

1999年,国美电器率先走出北京,在行业内首次迈出了异地连锁的步伐,吹响了发起全国性商业战争的号角,最早最成功地实现了跨区域连锁经营,并长期保持先发优势。

国美黄光裕与陈之争

国美黄光裕与陈之争

国美黄光裕与陈之争————————————————————————————————作者:————————————————————————————————日期:国美黄光裕与陈晓之争一.恩怨由来(1)争夺控制权黄光裕方面要求国美高层回应一、指责陈晓管理不当要求撤销陈晓执行董事及董事局主席职务黄光裕通过独资公司Shinning Crown发出信函:撤销公司今年股东周年大会通过的一般授权;撤销陈晓的公司执行董事及董事局主席职务;Shinning Crown称近一年来公司业绩下滑,并将此归咎于由陈晓领导的董事局管理不当。

国美主席陈晓:国美管理层将肩幷肩抗争国美主席陈晓表示:“在十九个月前的事件发生后,我们的员工肩幷肩地一起重建国美。

为员工保住就业机会,为客户能继续获得国美提供的服务,也更为了全体股东的投资能有持续增长,国美的管理层今天还将肩幷肩坚定地抗争。

”二、要求召集临时股东大会Shinning Crown已说明除非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内召集临时股东大会,Shinning Crown 会基于自己拥有公司已发行的普通股权10%以上的权力按公司的组织章程及百慕达公司法1981自行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动议。

国美总裁王俊洲:陈晓是值得信赖的同事(曾被视为黄光裕嫡系)国美总裁王俊洲表示:“这是一个非常令人失望之举。

我们将坚定地为全体股东、员工和合作伙伴的利益而努力。

陈晓先生一直以来都是一个出色的有感染力的领袖人物, 他也是我值得信赖的同事和亲密朋友。

”三、提出重组董事局Shinning Crown除要求撤销撤销陈晓的公司执行董事及董事局主席职务以外,还要求撤销孙一丁的公司执行董事的职务,但保留他为公司行政副总裁职务;提名邹晓春为公司执行董事;提名黄光裕的胞妹黄燕虹为公司执行董事。

贝恩董事总经理竺稼:相信陈晓能领导国美持续增长贝恩董事总经理竺稼说:“我们对国美是长期投资,幷有意持续支持现任管理层和公司为保障股东、员工和客户的利益的行动。

国美黄光裕与陈晓之争

国美黄光裕与陈晓之争

国美黄光裕与陈晓之争一.恩怨由来(1)争夺控制权(2)矛盾渐激化①黄光裕2008年被羁押之后,他曾通过其律师多次给国美董事会和管理层发出指令,通过强调其个人在国美的地位,希望国美将其个人的作用与企业生存发展相捆绑,要求国美采取有利其个人和减轻其罪责判罚的措施。

不过,方案没有被接纳。

②2009年7月,国美推出对全国总监级以上核心骨干105名高管团队的期权激励方案的实施,黄光裕得知期权激励方案后,再次表现出了对董事会的不满,并要求董事会采取措施,取消期权激励,但他的意见再次没有被采纳。

③2010年5月11日在国美电器的股东周年大会上,黄光裕在12项决议中连续投了五项否决票,包括委任贝恩投资董事总经理竺稼等三人为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但遭到国美董事会的否决。

黄光裕与国美董事会及管理层矛盾公开化。

四.事件反思黄光裕作为国美的创始人、大股东、中国首富和狱中人,与国美的小股东、董事局主席、职业经理人陈晓之间,在境内外多重法律框架内的公开对决,以及机构投资人、潜在控制人与国美的利益博弈,已经成为世界商业史、商法史上罕见的、广受国内外各界关注的重大事件。

这一事件对整个中国企业发展起到警示作用,企业界应对此深刻思考。

(1)职业经理人:推进管理变革更如履薄冰理性与情感恰似一枚硬币的两个面在国美事件中反复徘徊,就铺天盖地的舆论而言,陈晓常被戴上“阴谋者”的头衔,黄光裕则赢得了更多普通网民的支持。

业内普遍认为,受人之托,要忠人之事。

作为职业经理人,首先要维护股东的利益,其次是要承担信托责任。

虽然陈晓这次发难的由头都是“以现代公司治理机制取代家族制”,但是在旁人眼中,陈晓的所作所为与公司治理结构无关。

最终“道德”被推举至最高点,黄、陈之争对创业者们不仅是一种极为深刻的“风险教育”,也使正在成长的中国职业经理人阶层,背负道德审判的十字架,在推进企业管理变革时更加如履薄冰。

(2)家族企业:应借此反思公司治理结构国美内斗事件只是一个缩影,其对中国企业的发展有着更深层次的影响。

国美公司治理案例

国美公司治理案例

【公司治理案例】:国美控股权之争一、国美:我的公司谁作主(9月26日)国美将归属何处?9月28日国美内战,大股东与职业经理人对决。

一方从无到有的黄光裕一手创造了国美零售帝国;另一方临危受命的陈晓拼命将国美从死亡线上拉回。

曾经的黄金搭档,利益面前,如今反目成仇。

身陷囹圄的黄光裕,是在用法律捍卫合理私有财产,还是以大股东名义将国美把玩于掌心?四处游说的陈晓,是在为中小股东维权,还是借托孤之机将国美揽入自己的囊中?9月28日国美股东大会,谁将主舵上市公司国美的未来?CCTV2 9月26日晚19:30《商道特别制作·对手》,将用思辨为这场国美生死战热场。

嘉宾精彩观点主持人:国美陈黄之战,是中国企业公司治理的典型案例,它反射出中国企业创始人过渡到规范的职业经理人艰苦的路线图。

我们今天的节目不在于预判陈晓和黄光裕孰是孰非,其意义在于中国学术界、企业界与媒体人共同进行一场中国企业治理变革的深层思辩。

在中国企业的成长发展中,国美事件不会是第一战,也不会是最后一战。

嘉宾观点:水皮:支持黄光裕。

大股东的利益都得不到保护的话,中小股东的利益更得不到保护了。

陈晓他是可以做选择,我可以在这儿做,也可以不在这儿做,现在的大股东是没有选择的,更何况,黄先生现在在牢中,他是更没有办法选择的。

黄光裕事件之后,陈晓是没有任何选择的,他体现了一个职业经理人应该尽的职责,其实他也是一个小股东。

但是你知道,主人如果出事的话,一个保姆在家里承担起了一定的责任,把家打理好,是不是就意味着这个保姆要替代这个主人呢?黄光裕这个时候的确比较吃亏,我不知道黄光裕如果出狱的话,管理层还会站在哪一方面,这是一个问题。

石述思:从国美的根本利益,从中国民营企业的发展的整体方向来看,我选择站在陈晓这边。

我觉得这个比喻相当尖刻,他是利益关键人,他后面带来的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黄光裕他根据所有上市公司的要求,他无限制地赋于了董事会的权力,他是授予了陈晓的这个职位,就是授予了他带领所有的公司全体的管理层,带领公司走出危机的权力。

黄光裕与陈晓纷争

黄光裕与陈晓纷争

国美控制权之争的思考【摘要】中国家族企业转型上市后遭遇职业经理人与企业文化的匹配与聘用、家族企业创始人的保护等公司治理结构的诸多方面。

而加强对企业创始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是我国民营企业所迫切需要的也是我国民营企业未来的发展趋势。

“国美大战”就是上述问题的直接反映。

一、相关背景■2008年11月23日黄光裕被北京市公安局带走调查,陈晓任国美董事局代理主席。

■2009年1月16日黄光裕正式辞职,陈晓出任国美电器董事局主席,同时兼任总裁。

■2009年6月22日国美引入贝恩资本,融资不少于32.36亿港元,黄光裕股权被稀释。

■2010年5月11日黄光裕夫妇在国美电器股东周年大会上连投5项否决票,导致委任贝恩资本董事总经理竺稼等3名前任董事为非执行董事的议案未能通过。

黄陈矛盾公开化。

■8月4日黄光裕发函要求陈晓下课,国美在香港起诉黄光裕,双方关系彻底决裂。

■8月7日国美内部召开紧急会议,要求管理团队无条件支持董事会。

■8月18日黄光裕在狱中向国美员工发出公开信《为了我们国美更好的明天》,措词激烈地指责陈晓意图控制国美,将“国美电器”变成“美国电器”。

■8月19日陈晓为首的国美董事局发出公开信,呼吁国美员工团结起来。

■8月23日国美在香港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半年度业绩报告。

陈晓称黄光裕想控制国美;总裁王俊洲做规划,预计2014年底新开700家门店;财务代理首席财务官方巍指中期业绩创2008年以来最好纪录。

■8月25日黄光裕方面通过公开市场增持国美电器股票1.2亿多股,黄光裕夫妇持国美股份35.98%。

■8月30日黄光裕二审维持原判,其妻杜鹃改判缓刑,当庭释放。

黄光裕称将建议董事会优化和延展股权激励方案,让更多国美员工分享发展成果。

■9月5日黄光裕在狱中发表《我的道歉和感谢》,“感谢政府感谢国美”。

■9月15日黄光裕方发出了《致国美股东同仁公开函》,称“创始股东很高兴能有机会与贝恩合作”,并发布了国美电器发展的“新五年”计划,与8月23日国美电器董事会公布的计划相去甚远。

国美电器案例分析-股权结构变动、控制权争夺与公司治理

国美电器案例分析-股权结构变动、控制权争夺与公司治理

股权结构变动、控制权争夺与公司治理——以国美电器为例一、案例背景简介随着中国市场化的发展,中国家族企业普遍面临着治理方面转型的重要时期。

家族权威的延续存在这局限性,权威的重塑面临现实的考验。

与此同时,企业面临大股东侵蚀小股东行为的严峻挑战,家族企业的发展逐渐进入人们的视野。

随着民营企业上市,一系列的融资、收购、引进战略投资者等举措是公司扩大规模、提高经营业绩的前提,公司资本扩张必然会导致股权被稀释,形成分散的股权结构。

在这种情况下,单个股东获得的控制权收益更高,可以以更少的股权动用更多的属于其他股东的经济资源,因此股权分散的民营企业便出现许多控制权的争夺战。

国美电器,中国内地最大的家电零售连锁企业之一。

自 1987年成立以来,在其创始人黄光裕的领导下,迅速发展扩张。

2006年收购永乐,原永乐总裁兼董事陈晓出任国美CEO。

2008年黄光裕入狱并于2009年1月正式辞职,陈晓出任董事局主席。

陈晓上任后签订董事绑定条款引入贝恩资本,并推出“管理层股权激励计划”,这一系列行为引起了黄光裕的不满,黄光裕在 2010年5月的国美股东周年大会上就12项决议投了5项否决票,使得股东大会未能通过贝恩资本提出的三位董事人选。

但陈晓主导的董事会于当晚重新任命了这三名贝恩董事。

同年8月黄光裕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撤销陈晓等多名高管职务,黄陈控制权之争公开化。

2011年3月陈晓辞去国美董事会主席及执行董事职务,由张大中接任,至此国美控制权之争告一段落。

二、从国美股权争夺探究股权结构变动对公司治理的影响股权结构是公司治理结构的基础,股权结构的特征决定公司控制权的分布,因此股权结构的变动与公司治理密切相关。

其中,大股东股权的变动对公司治理的影响尤为重要。

(一)股权结构对控制权的影响股权结构反映的是企业所有者即股东之间所有权的安排。

企业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是所有权的实质,而所有者类型及出资比例的不同将导致不同的股权结构。

股权结构有三种类型:一是股权高度集中,绝对控股股东一般拥有50%以上的股份;二是公司拥有较大的相对控股股东,同时还有其他大股东;三是股权高度分散,所有权与经营权基本完全分离、单个股东持有10%以下的股份。

公司治理结构的法经济学分析

公司治理结构的法经济学分析

公司治理结构的法经济学分析[摘要]上市公司“国美电器”大股东黄光裕与职业经理人陈晓有关公司“控制权”的争战,被媒体称为“中国企业进化史上的经典案例”。

透过这一商战过程,文章运用法经济学的理论,以“国美之争”为研究对象对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问题所在进行比较分析,并运用委托——代理理论,总结出建立和健全经理人市场及引入激励相容机制等方法来完善我国公司治理结构。

[关键词]国美之争;公司治理结构;法经济学从黄光裕发函要求召开股东大会罢免陈晓等职位,正式拉开国美控制权之争。

到国美股东大会的落幕,陈晓以微弱的优势险胜,得以留守国美董事会。

国美之争虽至此告一段落,但却从中反映了当前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缺陷,已经成就了一个完整版本的中国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案例。

对于大多数中国企业而言,国美之争谁胜谁负已经变得不十分重要了,而从国美之争中汲取更多的法律风险教训,防止自身企业发生法律风险,以及完善我国公司治理结构可能才是最为重要的。

一、我国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缺陷——以国美案为研究对象(一)股东大会形式化股权结构是基础,它决定着公司的权力分配和剩余的归属。

我国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集中,国有股东是大多数上市公司的唯一大股东,国有股一股独大削弱了其他股东在公司治理结构安排中的权利,持有公司多数股份的大股东在公司中居于支配地位,通过股东大会的决议表决将自己的意志,上升为公司意志,这就对中小股东形成了约束,削弱了他们的管理权力。

我国公司法虽然规定股东在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时可以行使诉权,但并没有规定具体的操作程序,使股东难以行使这一重要的监督权。

为保证自身的利益而对经营者进行监督是必不可少的,但监督是要付出成本的,中小股东往往期望大股东或者其他股东而不是自己去完成这项监督任务,这样便可以坐享其成,分享由其他股东监督经营者而带来的好处。

在这种搭便车的心理下,没有人去实施监督,即使假设中小股东愿意认真地履行职责监督经营者的行为,并因此带来了公司利润的增加。

从公司治理角度看“国美争夺战”

从公司治理角度看“国美争夺战”

从公司治理角度看“国美争夺战”案例回忆:11月由于黄光裕涉嫌经济刑事案件接受调查而无法履行其职责, 董事会决定由公司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陈晓兼任董事会代理主席。

1月16日, 黄光裕正式辞去董事会职务。

1月18日, 陈晓正式被委任为董事会主席, 全面接掌国美公司。

陈晓执掌国美后, 按照自己旳经营思想和战略重新打造国美。

一方面将本来旳粗放型经营方式向精细化变化, 开始一场以提高单店效率为核心旳战略转型。

同步由于财务压力, 6月陈晓引进了贝恩资本, 并根据投资合同委任竺稼、雷彦、王励弘为非执行董事。

7月国美通过高管股权鼓励计划, 覆盖了公司10名高级管理人员, 但是没有黄光裕。

以上三项举措是陈晓与黄光裕之间分歧旳直接诱因。

黄光裕觉得, 贝恩资本旳引入有也许稀释自己旳控制权, 而股权鼓励则是为了收买老臣、笼络人心。

于与否决了在5月11日香港股东周年大会上旳5项议案, 涉及委任贝恩资本亚洲董事总经理竺稼等3人为执行董事和授权董事会拟定董事酬金旳议案等。

但根据合同, 若贝恩投资在国美董事会中失去董事席位, 将导致公司违约并须作出高达人民币24亿元旳补偿。

至此, 陈晓与黄光裕之间旳矛盾公开化。

当晚, 国美董事会召开紧急会议一致批准委任贝恩旳3人加入国美电器董事会。

根据国美章程, 董事会有权不通过股东批准任命非执行董事。

面对黄光裕家族旳压力, 国美董事会决定增发20%旳股权以稀释黄旳股份, 削弱其对国美电器旳控制权。

正是这一点触怒了黄光裕。

从8月起, 一系列角逐和争取股东支持旳做法拉开帷幕。

直到9月28日, 股东大会决定陈晓留任, 管理层临时获得了胜利, 黄光裕收回董事局增发权, 保存大股东地位。

而到了11月10日晚, 国美创始股东与董事会达到谅解备忘录, 并批准委任邹晓春为执行董事, 黄燕虹为非执行董事, 谋求特别股东大会批准。

1月12日, 此前传闻将离职旳国美电器董事局主席陈晓、总裁王俊洲, 以及刚刚加入国美电器董事会并出任副总裁旳邹晓春都到场, 旨在宣布旳内战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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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9日 年 月 日 国美电器宣布陈晓辞去公司主席、执行董事职务, 国美电器宣布陈晓辞去公司主席、执行董事职务, 大中电器创办人张大中出任公司主席及非执行董事。 大中电器创办人张大中出任公司主席及非执行董事。 黄家一提职业经理人就生气, 黄家一提职业经理人就生气,陈晓早一天下台他们 早一天开心。 早一天开心。大股东方面对于陈晓辞去董事局主席 一事声称: 一事声称:陈晓先生以私人理由辞去董事局主席一 职是一种理智的行为,也是国美股东的共同选择, 职是一种理智的行为,也是国美股东的共同选择, 只可惜走得太晚了。 只可惜走得太晚了。
2006年7月 年 月
国美收购陈晓的“永乐” 家电业“老大” 国美收购陈晓的“永乐”,家电业“老大” 老三”的结合, 和“老三”的结合,让陈晓和黄光裕走到一 陈晓担任“新国美”总裁。 起,陈晓担任“新国美”总裁。 黄光裕曾公开说, 黄光裕曾公开说,再也找不到更合适的总裁 人选。 人选。
2008年底 年底~2009年初 年初 年底
2006年,拥有国美电器高达75.6%股 年 拥有国美电器高达 股 权的黄光裕及其家族, 权的黄光裕及其家族,作为排他性实际控 制人,对国美电器的公司章程做了修改, 制人,对国美电器的公司章程做了修改, 授权董事会可以随时任命董事, 授权董事会可以随时任命董事,而不必受 制于股东大会设置的董事人数限制; 制于股东大会设置的董事人数限制;董事 会可以各种方式增发、回购股份、 会可以各种方式增发、回购股份、发行可 转债、实施对管理层的股权激励。 转债、实施对管理层的股权激励。
2010年9月15日,贝恩资本实施了 年 月 日 贝恩资本实施了15.9 亿元债转股, 亿元债转股,正式成为国美电器的第二大股 黄夫妇持股比例被稀释到32.47%。 东,黄夫妇持股比例被稀释到 %。 928之前双方都发表了公开信,黄指责陈晓 之前双方都发表了公开信, 之前双方都发表了公开信 和管理层背信弃义, 和管理层背信弃义,陈晓则表示会用业绩向 投资者证明站在管理层一方才是正确的选择, 投资者证明站在管理层一方才是正确的选择, 并否认黄的指责。 并否认黄的指责。
2008年11月23日,黄光裕因操纵股价等 年 月 日 经济犯罪被调查,陈晓被推至前台, 经济犯罪被调查,陈晓被推至前台,出任董 事局代理主席。但由于黄光裕案的不明朗, 事局代理主席。但由于黄光裕案的不明朗, 陈晓本人及国美管理团队, 陈晓本人及国美管理团队,依然保持着对黄 光裕的敬畏。不过,黄光裕被羁押之后, 光裕的敬畏。不过,黄光裕被羁押之后,多 次给国美管理层发出指令, 次给国美管理层发出指令,通过强调其个人 在国美的地位, 在国美的地位,要求国美采取有利其个人和 减轻其罪责判罚的措施。但方案没有被采纳。 减轻其罪责判罚的措施。但方案没有被采纳。 2009年1月16日黄正式辞职,陈出任主席, 日黄正式辞职, 年 月 日黄正式辞职 陈出任主席, 同时兼任总裁。 同时兼任总裁。
2010年8月4日,黄光裕一封要求召开股 年 月 日 东大会罢免陈晓等职位的函件, 东大会罢免陈晓等职位的函件,正式拉开国 美控制权之争的大幕。 美控制权之争的大幕。
2010年8月
黄光裕独资拥有的 Shinning Crown向国 向国 美电器发函要求召开股东大会并撤销陈晓、 美电器发函要求召开股东大会并撤销陈晓、 孙一丁的职务。 孙一丁的职务。 时隔一日, 时隔一日,国美董事局就驳回了黄光裕这一 要求, 要求,并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提起诉 控告黄光裕在2008年1月2月前后的 讼,控告黄光裕在 年 月 月前后的 违规行为。针对其于2008年1月及 月前 月及2月前 违规行为。针对其于 年 月及 后回购公司股份中被指称的违反公司董事的 信托责任及信任的行为寻求赔偿。 信托责任及信任的行为寻求赔偿。
知情人士称,“陈晓也清楚,到最后还是打 “陈晓也清楚, 做得好黄家受益, 工,做得好黄家受益,做不好都是他受责 备。” 在给财新《新世纪》记者的短信回复中, 在给财新《新世纪》记者的短信回复中,陈 晓强调: 人生最宝贵的东西是什么? 晓强调:“人生最宝贵的东西是什么?是生 我们的一切快乐,我们的一切幸福, 活!我们的一切快乐,我们的一切幸福,我 们的一切希望都和生活联系在一起。 们的一切希望都和生活联系在一起。祝幸福 快乐每一天。 快乐每一天。”
5.国美电器股东会决定:董事会可以各种方 国美电器股东会决定: 国美电器股东会决定 式增发、回购股份、发行可转债、 式增发、回购股份、发行可转债、实施对管 理层的股权激励。该授权是否有效?为什么? 理层的股权激励。该授权是否有效?为什么?
2009年7月包括陈晓在内,105位国美 年 月包括陈晓在内 月包括陈晓在内, 位国美 管理层获得总计3.83亿股的股票期权。 亿股的股票期权。 管理层获得总计 亿股的股票期权 黄光裕得知后对董事会很不满, 黄光裕得知后对董事会很不满,并要求取 消激励机制,但没有被采纳。 消激励机制,但没有被采纳。
2010年9月28日,国美特别股东大会在香港举行。 年 月 日 国美特别股东大会在香港举行。 大股东黄光裕方罢免陈晓董事会主席动议未获通过, 大股东黄光裕方罢免陈晓董事会主席动议未获通过, 黄光裕胞妹黄燕虹及私人律师邹晓春未能当选执行 董事,陈晓将继续掌舵国美。投票率高达81.23 董事,陈晓将继续掌舵国美。投票率高达 %。 国美电器的股权结构:黄光裕家族32.47%,贝 国美电器的股权结构:黄光裕家族 , 恩9.98%,大摩 ,大摩6.31%,摩根大通 ,摩根大通6%,永乐 , 高管5%,富达 高管 ,富达4.37%,陈晓 ,陈晓1.47%,其他 , 34.4%。在这里面只有黄光裕的股权超过了 。 10%,有权随时召开特别股东大会。 ,有权随时召开特别股东大会。
2009年6月陈晓成功引入贝恩资本,融资不少于 年 月陈晓成功引入贝恩资本 月陈晓成功引入贝恩资本, 32.36亿港元,让公司走出了因创始人案件引发 亿港元, 亿港元 的资金链断裂危机;变革了发展策略, 的资金链断裂危机;变革了发展策略,2009年, 年 公司落实了精简措施,收缩了许多门店, 公司落实了精简措施,收缩了许多门店,开始将重 心转向后台与单店获利能力提升方面; 心转向后台与单店获利能力提升方面;提升公司治 理结构,改变了过去创始人黄光裕时代一身多兼的 理结构, 局面,卸去总裁,交由王俊洲执掌; 局面,卸去总裁,交由王俊洲执掌;落实股权激励 计划。危机关头, 计划。危机关头,这一系列策略凝聚了国美高管的 士气。救了国美, 士气。救了国美,但部分措施引发创始人对自身权 益的焦虑,伤了黄光裕。 益的焦虑,伤了仇 ——公司的治理结构 公司的治理结构
黄光裕与陈晓之争始末
国美电器是一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 国美电器是一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在 海外自由岛百慕大注册的境外上市公司。 海外自由岛百慕大注册的境外上市公司。 早在2000年,已经迈开高速扩张脚步的 早在 年 国美开始摸索自己的“基本大法” 国美开始摸索自己的“基本大法”,并总 结所谓的“国美模式” 结所谓的“国美模式”。
讨论问题
1.国美之争是股东控制权之争还是股东与职 国美之争是股东控制权之争还是股东与职 业经理人之争? 业经理人之争? 2.如何看待双方的输赢? 如何看待双方的输赢? 如何看待双方的输赢 3.国美还是美国? 国美还是美国? 国美还是美国 4.国美董事会任命贝恩资本提议的三位非执 国美董事会任命贝恩资本提议的三位非执 行董事有效吗? 行董事有效吗?以陈晓为代表的国美董事会 能否否决股东会决议? 能否否决股东会决议?
2010年5月11日,在国美年度股东大会上拥有 年 月 日 在国美年度股东大会上拥有 31.6%股权的国美电器大股东黄光裕向贝恩投资 股权的国美电器大股东黄光裕向贝恩投资 提出的三位非执行董事投出了反对票(到场投票的 提出的三位非执行董事投出了反对票 到场投票的 股东比例为62.5%),使得三位非执行董事的任命 股东比例为 使得三位非执行董事的任命 没有获得通过。根据此前签署的协议, 没有获得通过。根据此前签署的协议,如果贝恩投 资在国美董事会中失去董事席位, 资在国美董事会中失去董事席位,将造成公司违约 并须作出赔偿,相关赔偿额高达人民币24亿元 亿元。 并须作出赔偿,相关赔偿额高达人民币 亿元。 以董事局主席陈晓为首的国美电器董事会以“ 以董事局主席陈晓为首的国美电器董事会以“投票 结果并没有真正反映大部分股东的意愿”为由,在 结果并没有真正反映大部分股东的意愿”为由 在 当晚董事局召开的紧急会议上一致否决了股东投票, 当晚董事局召开的紧急会议上一致否决了股东投票 重新委任贝恩的三名前任董事加入国美董事会, 重新委任贝恩的三名前任董事加入国美董事会,并 首次公开指责黄光裕夫妇将国美陷于重大危机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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