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第一高级中学十佳教师;评选方案(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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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市第一高级中学“十佳教师”评选方案(草案)

为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教师队伍素质的全面提高,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有科研意识”的教师队伍,加快学校名师工程建设,弘扬一中师风师德,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选原则

1.坚持考核与评审相结合,注重工作实绩。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群众监督。

二、参评对象

在聘在岗教师。

三、评选条件

1.思想品德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有高度的

工作责任心和使命感;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能够充分体现新时期人民教师的光荣形象;热爱学校、关心集体,善于团结协作,自觉服从组织工作安排,具有全局观念;严于律己,作风正派,品德品行堪为师生表率。

2.教学工作

任课教师要熟悉本学科知识结构体系,熟悉掌握教育科学知识,有效地运

用教育理论指导教育实践。教育理念先进,具有扎实的教学基本功,教学业绩突出。

(1)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满工作量,在学校各项工作中模范作用突出。

(2)学生、家长、同学科教师满意率90%以上。(各年级学生问卷调查应根据年级特点及时进行)(3)积极参加各类教学评优活动,主动开设校级(含校级)以上的公开课、展示课。

(4)所任学科教学质量在同一层次班级中始终保持前列。

(5)各类竞赛中积极指导学生,并获得较高质量的奖项。

(6)有循环教学经历。

3.科研工作

(1)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能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教科研活动,研究成效突出。

(2)在校级以上范围内学科教学、教改和科研中起引领和示范作用,并不断取得新的教育、教学成果。

(3)积极撰写科研论文,参与课题研究。一学年内至少有1篇论文在省市级以上刊物上发表。

四、“十佳教师”名额分配

语文组 3人

数学组 3人

英语组 3人

理化生组 2人

政史地组 2人

音体美组 1人

信息通用组1人

15人中选出10人为“十佳教师”,其余5人获“十佳教师”提名奖。

五、评选办法和程序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分管教学副校长工会主席

成员:校各年级分管领导教务处主任各年级部主任各年级部分管教学工作部委员学生会主

(二)评选程序

1.宣传、发动。通过教职工大会,组织学习评选方案,明确评选条件与办法,在校园内营造“树立

典型,争当先进,赶超模范”的良好氛围。

2.推荐报名

评选采取年级部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法组织报名,要求参评者提交以下相关资料:

(1)《靖江市第一高级中学“十佳教师”推荐表》;

(2)十佳教师事迹材料,主要介绍自己教育教学工作特色;

(3)教育教学方面的研究课题证明材料;

(4)获得荣誉相关证明材料;

(5)其它有关材料。

3.资格审核

教务处根据评选条件和要求对参评者的资格进行审核。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评选资格

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的;有向家长索要现象的;有有偿家教行为的;近两年受过警告以上行政处分的;近两年出现教学事故被追究责任的;各处室、各部门、各年级交办任务未能按时完成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在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的、有拉票行为的。

4.组织评选

通过问卷方式征求参评者所任教班级学生意见;通过学校网络平台、广播站、公示栏等形式进行公布,广泛征求师生意见;综合参评者在以上各个环节的评议情况,由教务处初步拟定“十佳”名单,提交领导小组审议确定;当选名单在学校公示栏公示一周,接受师生监督。

六、其他事项

1.“十佳教师”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发文公告,当年教师节进行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当选者先进事迹在校园网、校园电视台、橱窗、广播站等进行大力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2.“十佳教师”审批表复印件存入个人业务档案,作为考核、晋升、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等的重要依据

之一;

3. 获得校十佳教师荣誉称号者方具备报送上一级优秀教师条件。

5. 每学年度七月中旬进行“十佳”评比,各年级学生问卷调查应根据年级特点及时进行。

6. 评审工作由教务处负责具体实施。

靖江市第一高级中学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日

靖江市第一高级中学“十佳教师”推荐表

备注:本表一式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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