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样板管理操作指引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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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样板管理操作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更深入贯彻落实“品质新城”的战略要求,规范贯彻“样板先行”管理制度,确保现场管理人员充分领会设计意图,熟悉设计材料,正确地管控施工方按图、按要求、按标准施工,避免返工浪费,使工程质量达到规定要求,特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术语解释
施工现场的样板工程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工艺工序样板、施工样板及交付样板:
1.工艺工序样板:工艺样板指总包单位为展示其整体工艺水平,进场后(一般在施工主入口附近)设置的全工艺样板展示区;工序样板指总包单位在实体部位(一般为标准层)实施,体现不同阶段不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工序、工艺(包括完成面及隐蔽工程),体现工序施工全过程结果。
2.施工样板:单位工程每个工序流水段开始前,施工班组展示其施工水平的第一施工段(一般为一个标准层),要求在该工序大面完成80%前不能进行隐蔽或拆除;
3.交付样板:指为确保交付效果、规避交付风险,指导收刹作业安排,而进行的交付状态样板间施工。
本指引主要针对施工工艺样板及交付样板房实施指引;
第三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住宅开发事业部所有操盘项目,包括合作项目(工程部分由我司负责)。
第四条角色分工
1.项目公司:负责样板实施方案及计划的编制、技术交底、样板施工的过程管理及内部检查评估、发起样板评审、整理评审资料、样板落地过程监督等;
2.城市公司:项目样板实施方案及计划的评审及汇总、项目样板先行执行情况督促检查、参与项目样板评审、项目大面施工样板落地情况过程监督检查等;
3.项目管理中心:样板评审制度的修订、标准化工艺工法修订、城市公司及项目部样板先行制度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第二章管理细则
第五条样板管理流程(施工样板)
第六条样板实施方案及计划
1.样板实施方案指项目在规划大纲评审通过后,应根据总部相关样板管理要求(本文)及标准化工艺工法要求,针对项目特点制定该项目样板实施方案,方案应包括应做样板清单、工艺工法要求、样板执行时间、样执行管理规定及相关保障、奖罚措施;
2.样板实施计划:指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及项目整体工期计划制定各阶段各分部分项工程样板实施计划;该计划应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进行月度更新,编制月度样板实施计划。该计划需在编制完成后,报备城市公司工程部及总部区域对接人处。
3.应执行样板制作项清单
第七条技术交底
1.在施工单位进场后,项目部应根据总部标准化工艺工法、样板实施方案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技术交底;确保样板实施符合公司技术及质量要求。
2.技术交底应准备技术交底资料,在完成交底后,被交底方应签字确认。
第八条样板施工
1.应根据上表要求及时进行样板施工;
2.对于同一标段不同分部分项工程,必须以施工班组为单位,每个施工班组均需制作施工样板;
3.样板制作应具有代表性,能反映此工序要求的关键性特点,如:外墙保温不能直接做在一个不能体现关键性部位操作要求的大面墙上,必须选在连接窗户和拐角的墙面上,让其能体现窗户和拐角的要求和操作工序;
4.样板制作应体现该分部分项工程各阶段做法;如:抹灰工程应包含七个小样板—基面处理(螺杆洞封堵、墙面高低差处理)、灰饼(墙面、外门窗口)、甩浆拉毛、挂网布设、阳角护角甩茬、底糙、面层施工。
第九条样板评审
1.施工样板制作完成后应先进行项目部内部评审与实测,评审方应包括项目部成员、监理及施工单位(样板实施方及后道工序单位/班组);合格后根据参评主体要求发起联合评审申请;
2.联合评审申请应至少提前一个星期通知,并以正式邮件形式发起评审通知;
3.城市公司(总部)联合评审时,项目部应准备如下资料:
1)样板评审单(样板工艺介绍);
2)技术交底资料;
3)主要原材料型式检测报告(检测委托单);
4)样板自检报告(评审单中项目填写完成);
5)实测实量数据(需参与实测实量的工艺样板,如砌筑、抹灰等)。
4.对于主要装饰材料(外墙、幕墙等)的施工样板评审,项目部需提前准备技术封样材料(签字确认版),以供进行现场比对。并详细罗列所用主材的合同、图纸所要求的相关技术参数及做法要求,作为现场评审的重要依据。
5.所有工程样板评审,相关评审部门需仔细填写样板评审单,项目部据此对工程样板进行逐条整改,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城市公司工程部复查合格后,封闭样板评审单,方可开展大面施工。
6.样板书面评审记录及整改复查记录由各项目负责存档,同时抄送城市公司工程部备案。
第十条样板应用
1.施工样板评审合格后,项目部方可据此组织承建商进行大面施工,并据此进行过程质量检查与控制。
2.如发现项目施工现场存在上述未经样板评审或评审不合格即大面开展施工作业的情况,城市公司及总部项目管理中心均有权要求项目停工整改,责令项目部督促承建商完成样板评审工作后方可复工。
3.材料样板与施工样板如无特殊情况,需保存至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验收合格。
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验收必须对照材料样板与施工样板,不满足样板要求即视为该分部分项工程专项验收不合格。
第十条交付样板
1.交付样板的执行时间:
1)毛坯项目:第一栋楼外架拆除完成后,不晚于项目竣工验收前6
个月;
2)精装修项目:第一栋楼湿作业完成后,不晚于项目竣工验收前6
个月。
2.交付样板的目的
1)对施工节点做法、材料选用、工艺工法是否满足设计、规范及合
约要求的一次重要检验;是对观感质量、工艺水准、品质水平的
一次综合评价;
2)指导项目进行最后收刹施工、统一交付标准、提升交付品质;
3)通过联合评审,提前发现并规避交付风险。
3.交付样板的施工标准及评审要点
交付样板至少应包括一个标准层套内、公共部位及楼梯间,按照交付标准全部施工完成,需体现全部交付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