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银行单位大额存单会计业务操作规程
XX银行大额存单业务管理办法

XX银行大额存单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大额存单业务管理,丰富存款产品品种,保证业务健康、稳定、持续发展,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大额存单管理暂行办法》、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大额存单管理实施细则》、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清算所”)《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大额存单登记托管业务操作规程》相关制度的规定,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大额存单系指由本行面向非金融机构投资人(以下简称“投资人”)发行的、以人民币计价的记账式大额存款凭证,是银行存款类金融产品,属一般性存款。
大额存单的投资人包括个人、非金融机构、机构团体,以及保险公司、社保基金等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单位。
第三条大额存单按投资人不同分为个人大额存单和单位大额存单。
面向个人投资人发行的为个人大额存单;面向机构投资人发行的为单位大额存单。
第二章业务基本规定第四条额度管理大额存单发行实行额度管理。
本行应当于每年首期大额存单发行前,向人民银行备案年度发行计划。
如需调整年度发行计划,应当重新备案。
每期大额存单的计划发行量不得超过发行人当年可用额度。
当年可用额度=当年备案额度-已发行未到期的大额存单总额。
第五条发行方式大额存单发行采取电子化的方式按期发行,每期大额存单采用唯一有序编号和命名。
第六条发行渠道大额存单在本行的营业网点、移动终端、电子银行等自有渠道,第三方平台以及经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渠道发行。
第七条投资起点个人投资人认购大额存单起点金额不低于30万元,递增金额不低于1000元;机构投资人认购大额存单起点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递增金额不低于1万元。
起点金额随监管部门有关要求调整而调整。
第八条产品期限大额存单采用标准期限,包括1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1年、18个月、2年、3年和5年共9个品种。
第九条发行利率大额存单发行利率以市场化方式确定,分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两种。
固定利率存单采用票面年化收益率的形式计息,浮动利率存单以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Shibor)为浮动利率基准计息。
银行单位大额存单业务操作规程模版)

中国xx银行单位大额存单业务操作规程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额度控制第三章业务流程第四章相关账务处理第五章风险管理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单位大额存单业务操作,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大额存单管理暂行办法》、《中国xx银行单位大额存单管理办法》、《关于明确大额存单业务会计核算的通知》以及中国xx银行有关规章制度,特制订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称单位大额存单是指中国xx银行面向机构投资人发行的记账式大额存款凭证,是银行存款类金融产品,属于一般性存款。
机构投资人包括企业、机关、团体、部队、事业单位、保险公司、社保基金和中国人民银行认定的其他单位。
第三条本规程所称约定支取转入结算账户,是指客户在我行开立、并约定将其作为办理单位大额存单业务的结算账户,该结算账户应于办理单位大额存单业务前开立。
以临时结算账户作为约定支取转入结算账户办理的单位大额存单期限不得长于临时结算账户的有效期。
第四条本规程所称单位大额存单专用账户,是指我行为认购单位大额存单的客户开立的专用账户,即单位定期一本通。
第五条我行通过营业网点柜台或企业网银渠道为客户办理单位大额存单认购、提前支取、到期兑付、查询等业务。
第六条每期单位大额存单的发行要素由总行确定并在系统中统一设置参数。
每期单位大额存单发行要素包括计划发行量、币种、期限、利率、发行时间、投资人范围、起点金额、发行渠道、计息规则、付息频率、提前支取条款、本息兑付安排等(见附件1)。
第七条单位大额存单可根据客户需求出具“存款开户证实书”。
出具了“存款开户证实书”的单位大额存单到期不能自动兑付,客户须到网点柜台办理兑付业务。
第八条单位大额存单为我行合格金融押品,可用于办理质押授信业务。
第二章额度控制第九条总行制定单位大额存单年度发行计划, 并实施总量控制。
第十条总行确定每期单位大额存单的发行额度及分行额度分配方案,并统一在系统中设置参数。
第十一条每期产品发行期间,当期大额存单销售金额不得超过当期产品发行额度,当期额度用完即停止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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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xx银行单位大额存单业务操作规程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额度控制第三章业务流程第四章相关账务处理第五章风险管理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单位大额存单业务操作,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大额存单管理暂行办法》、《中国xx银行单位大额存单管理办法》、《关于明确大额存单业务会计核算的通知》以及中国xx银行有关规章制度,特制订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称单位大额存单是指中国xx银行面向机构投资人发行的记账式大额存款凭证,是银行存款类金融产品,属于一般性存款。
机构投资人包括企业、机关、团体、部队、事业单位、保险公司、社保基金和中国人民银行认定的其他单位。
第三条本规程所称约定支取转入结算账户,是指客户在我行开立、并约定将其作为办理单位大额存单业务的结算账户,该结算账户应于办理单位大额存单业务前开立。
以临时结算账户作为约定支取转入结算账户办理的单位大额存单期限不得长于临时结算账户的有效期。
第四条本规程所称单位大额存单专用账户,是指我行为认购单位大额存单的客户开立的专用账户,即单位定期一本通。
第五条我行通过营业网点柜台或企业网银渠道为客户办理单位大额存单认购、提前支取、到期兑付、查询等业务。
第六条每期单位大额存单的发行要素由总行确定并在系统中统一设置参数。
每期单位大额存单发行要素包括计划发行量、币种、期限、利率、发行时间、投资人范围、起点金额、发行渠道、计息规则、付息频率、提前支取条款、本息兑付安排等(见附件1)。
第七条单位大额存单可根据客户需求出具“存款开户证实书”。
出具了“存款开户证实书”的单位大额存单到期不能自动兑付,客户须到网点柜台办理兑付业务。
第八条单位大额存单为我行合格金融押品,可用于办理质押授信业务。
第二章额度控制第九条总行制定单位大额存单年度发行计划, 并实施总量控制。
第十条总行确定每期单位大额存单的发行额度及分行额度分配方案,并统一在系统中设置参数。
第十一条每期产品发行期间,当期大额存单销售金额不得超过当期产品发行额度,当期额度用完即停止销售。
银行大额存单业务管理办法模版

xx银行大额存单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大额存单业务发展,拓宽本行存款类负债产品市场化定价范围,有序推进本行利率市场化改革,根据《大额存单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5〕第13号)、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制定的《大额存单管理实施细则》及本行的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大额存单是指本行面向非金融机构投资人发行的、以人民币计价的记账式大额存款凭证,是银行存款类金融产品,属一般性存款。
本办法所称非金融机构投资人(以下简称“投资人”)包括个人、非金融企业、机关团体和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单位。
第三条开展大额存单业务,应当严格执行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的有关规定,防范利用大额存单业务进行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
第二章部门职责分工第四条大额存单业务由总行统一管理,总行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开展发行、信息报备、检查、监督执行等工作,罚则遵守本行的相关规定。
各部门应相互配合,综合考虑本行收益和成本,合理确定大额存单产品规则,以保证收益覆盖风险和成本。
第五条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职责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作为大额存单业务的审议部门具有以下职责:(一)对个人银行部和公司银行部拟定的大额存单年度发行计划进行审议;(二)对个人银行部和公司银行部提出的大额存单的产品需求及产品规则,包括发行规模、期限、利率、计息规则、赎回转让规则等进行审议;第六条大额存单业务产品设计和销售管理部门职责分工:(一)个人银行部职责:1、负责拟定个人大额存单年度发行计划,及时根据市场调整个人大额存单年度发行计划,并报送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审议;2、负责收集市场信息,研究客户需求,负责个人大额存单业务的产品设计,提出个人大额存单的产品需求及产品规则,包括发行规模、期限、利率、计息规则、赎回转让规则等,负责个人大额存单协议的拟定,并报送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审议;3、负责个人大额存单产品的宣传推广和销售管理,研究制定大额存单产品个人客户的销售规划和销售策略,制定销售培训计划并牵头落实;4、负责组织个人客户大额存单业务售前的人员培训,做好大额存单产品公告信息的发布与宣传;5、负责对分支行销售个人大额存单产品进行指导、监督,进行销售风险检查与管理。
银行对公大额存单业务管理办法

xx银行对公大额存单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行对公大额存单业务管理和操作,加强流动性管理,丰富主动负债业务品种,拓宽资金来源渠道,防范和控制业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大额存单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对公大额存单是指我行面向非金融类机构投资人发行的、以人民币计价的记账式大额存款凭证。
对公大额存单是存款类金融产品,计入一般性存款考核。
第三条对公大额存单发行的目标客户是在我行开立账户的非金融机构、机关团体以及保险公司、社保基金等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单位。
我行为投资人开立对公大额存单专用账户,投资人购买对公大额存单遵循实名制原则。
第四条计划财务部根据全行资源配置、流动性及市场情况,制定对公大额存单的发展策略及年度发行规模总体计划;公司业务部根据行内确定的总体计划,制定细化的具体发行计划并在市场组织发行。
各分行未经总行授权不得开展对公大额存单的发行、投资和交易业务。
第五条对公大额存单发行采用电子化的方式,在我行的营业网点、电子银行以及经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渠道发行。
对公大额存单在发行前、发行后需按要求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我行官网等平台进行信息披露。
第二章部门职责第六条对公大额存单业务的管理环节涉及发行、转让(或赎回)、资金清算和风险管理等内容。
职责部门涉及公司业务部、计划财务部、资金部、运营管理部、信息科技部、电子银行部、风险管理部等相关部门,以及分行相关管理部门及经营单位。
第七条公司业务部作为对公大额存单的产品主管部门,负责制订和修订对公大额存单业务相关管理办法;负责根据行内确定的总体计划,制定细化的具体发行计划并在市场组织发行;负责人民币对公大额存单的发行、转让(或赎回)等具体操作;负责对公大额存单业务的客户关系管理。
第八条计划财务部负责根据年度经营规划和资产负债配置方案,确定包括对公大额存单在内的大额存单年度发行规模;负责确定对公大额存单发行、提前支取或转让(或赎回)的报价;负责制订和修订对公大额存单业务会计核算办法;负责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备包括对公大额存单在内的全行大额存单年度发行计划和当年注册发行额度等;负责通过交易中心向人民银行报备我行通过自有渠道发行的产品信息(包括发行、提前支取、赎回、兑付等信息)。
XX银行个人大额存单会计业务操作规程

XX银行个人大额存单会计业务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个人大额存单柜面业务操作,防范业务风险,根据《XX银行大额存单业务管理办法》、《XX银行大额存单管理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操作规程所称个人大额存单(以下简称“大额存单”)是指由XX银行面向在本行开立结算账户的个人所发行的记账式大额存款凭证,是对私存款类金融产品,属一般性存款。
第三条本操作规程适用于XX银行各营业网点柜面办理的个人大额存单业务。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四条大额存单柜面业务包括:存单认购、冲账、支取、持有证明开立及更换关联借记卡。
第五条客户认购大额存单,需持账户状态正常的XX银行借记卡,在借记卡内开立大额存单账户。
第六条客户办理大额存单认购时,需客户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及借记卡办理,借记卡持卡人与大额存单认购人应为同一人。
如代理人代为办理的,需同时出具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第七条大额存单的认购起点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万元,期限包括1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1年、18个月、2年、3年和5年共9个品种。
第八条大额存单付息方式分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和定期付息到期还本两种方式,其本金和利息到账默认为绑定的借记卡结算账户。
第九条大额存单提前支取及付息方式规则在每期大额存单发行前约定,并在产品说明书中明确。
第十条大额存单按照产品发行规则设定,到期后系统自动将本息合计转入绑定的借记卡结算账户。
第十一条大额存单认购、提前支取及持有证明开立,可在全行任一营业网点办理。
第十二条大额存单到期前,营业网点可根据客户要求,随时打印大额存单持有证明,客户需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开立大额存单的借记卡,代理人代为办理的需同时出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打印内容为认购人姓名、存入日、起息日、到期日、利率、产品名称及编号、账号、卡号、存期、金额、账户状态、打印时间、打印次数等内容。
第十三条大额存单的查询、冻结、扣划及开立存款证明等业务,与其他个人存款业务相同。
大额存单登记托管业务操作规程

附件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大额存单登记托管业务操作规程第一条为规范开展大额存单登记托管业务,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清算所)依据《大额存单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5〕第13号)等相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上海清算所负责大额存单的登记托管业务。
对于在发行人营业网点、电子银行发行的大额存单,上海清算所对每期大额存单进行总量登记;对于通过第三方平台发行的大额存单,上海清算所为发行人提供登记托管和代理付息兑付服务,为持有人提供托管和交易的清算结算服务。
第三条大额存单发行人首次办理大额存单登记时,应在上海清算所开立发行人账户,与上海清算所签署《大额存单发行人服务协议》,提交相关开户资料。
已在上海清算所开立同业存单发行人账户的,可不重复开户,但需补充签署《大额存单发行人服务协议》。
第四条开立发行人账户需提交如下开户资料:(一)发行人账户开立申请表;(二)发行人服务协议;(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四)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五)授权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第五条对于通过发行人自有渠道发行的大额存单,发行人应按照规定向上海清算所提交每期大额存单日终余额信息。
发行人的报备应不晚于发行、提前支取、赎回、兑付等发生日的次一工作日日终。
第六条对于通过第三方平台发行的大额存单,参照《同业存单登记托管、清算结算业务操作规程》规定的相关业务流程办理。
符合中国人民银行要求的大额存单投资人,认购或交易通过第三方平台发行的大额存单,应提前在上海清算所开立大额存单托管账户,签署《结算成员服务协议》。
第七条上海清算所对通过第三方平台发行的大额存单发行人收取登记费及付息兑付服务费,收费方式及标准参照《同业存单登记托管、清算结算业务操作规程》执行。
第八条本规程由上海清算所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大额存单总量登记情况表附件大额存单总量登记情况表(数据时间:XX年XX月XX日)发行人全称:发行人账号:。
大额定期存单操作流程

大额定期存单质(抵)押担保操作流程如下:
一、贷款主体必须是合法存续的企业主体;
二、贷款主体提供以下资料:
1、六(四)证一卡
2、公司章程
3、股东会纪要(公司若有重大变动的所有纪要)
4、最近二至三年和近三个月的财报表
5、二至三年的审计报告
6、公司初始注册时的验资报告
7、法人代表资格证明
三、此大额定期存单质(抵)押担保业务主要针对项目建设贷款,其他类型贷款不做;
四、贷款主体提供所建项目政府所有批复文件,如发改委、环保局等部门的批复;
五、以上资料提交审核完毕后,进入以下程序:
1.贷款主体方先交总费用百分之二十(如:1000万为例,1000万x12%=120万,120万x20%=24万)的保证金于托管方;
2、资方到达贷款主体所在地后,首先按照双方约定的金额显帐,显帐完毕后,即由托管方付给资方往返及食宿费;
3、贷款主体在此时,出示其申请贷款的所有手续,经资方认可后,资方即开设以己方为名的临时帐户,并将资金汇入该临时帐户;
4、根据贷款主体贷款程序的进度,资方适时进行该临时户的转定并出定单;
5、持单人根据贷款主体与贷款行的要求,配合签署质(抵)押担保手续;
六、持单人仅限于一般保证人责任,不作其他保证责任人(本条不许做任何更改);
七、在贷款银行发放第一批贷款时,按双方约定的费用一次性把资方第一年的回报全部付给托管人;
八、资方或托管方对贷款主体的该笔全额贷款有绝对的监管权;九、在第一笔贷款到位的同时,贷款主体必须把自己公司项下的股权对资方进行反担保,待此手续完毕后,释放财务监管权(本条不许更改)。
银行制度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流程操作规程

XX 银行制度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流程操作规程文件编号:XXXXXXXXX-XXXX编制部门:合规管理部审核:批准:版次号:生效日期:年月日目录0修改记录 (2)1目的和范围 (3)2定义 (4)3基本规定 (4)4职责与权限 (5)4.1支行会计主管岗 (5)4.2合规管理部反洗钱管理岗 (6)5操作流程 (6)5.1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流程 (6)6规章制度索引 (7)6.1外部法律法规 (7)6.2相关制度文件 (7)7附录 (7)8记录 (8)记录一:反洗钱工作情况统计表 (9)0修改记录1目的和范围为规范XX 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行为,防止洗钱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和《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特制定本文件。
本文件适用于总行和支行相关反洗钱管理部门、岗位及全辖支行。
2定义1)大额交易,是指达到大额交易规定金额的交易;2)可疑交易,是指交易的金额、频率、流向、用途、性质等有异常情形的交易;3基本规定1)大额交易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a)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交易20万元以上的现金缴存、现金支取、现金结售汇、现钞兑换、现金汇款、现金票据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现金收支;b)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银行账户之间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200万元以上的款项划转;c)自然人银行账户之间,以及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银行账户之间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50万元以上的款项划转;d)交易一方为自然人、单笔或者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跨境交易。
2)可疑交易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a)短期内资金分散转入、集中转出或者集中转入、分散转出,与客户身份、财务状况、经营业务明显不符;b)短期内相同收付款人之间频繁发生资金收付,且交易金额接近大额交易标准;c)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短期内频繁收取与其经营业务明显无关的汇款,或者自然人客户短期内频繁收取法人、其他组织的汇款;d)长期闲置的账户原因不明地突然启用或者平常资金流量小的账户突然有异常资金流入,且短期内出现大量资金收付;e)与来自于贩毒、走私、恐怖活动、赌博严重地区或者避税型离岸金融中心的客户之间的资金往来活动在短期内明显增多,或者频繁发生大量资金收付;f)没有正常原因的多头开户、销户,且销户前发生大量资金收付;g)提前偿还贷款,与其财务状况明显不符;h)客户用于境外投资的购汇人民币资金大部分为现金或者从非同名银行账户转入;i)客户要求进行本外币间的掉期业务,而其资金的来源和用途可疑;j)客户经常存入境外开立的旅行支票或者外币汇票存款,与其经营状况不符;k)外商投资企业以外币现金方式进行投资或者在收到投资款后,在短期内将资金迅速转到境外,与其生产经营支付需求不符;l)外商投资企业外方投入资本金数额超过批准金额或者借入的直接外债,从无关联企业的第三国汇入;m)证券经营机构指令银行划出与证券交易、清算无关的资金,与其实际经营情况不符;n)证券经营机构通过银行频繁大量拆借外汇资金;o)保险机构通过银行频繁大量对同一家投保人发生赔付或者办理退保;p)自然人银行账户频繁进行现金收付且情形可疑,或者一次性大额存取现金且情形可疑;q)居民自然人频繁收到境外汇入的外汇后,要求银行开具旅行支票、汇票或者非居民自然人频繁存入外币现钞并要求银行开具旅行支票、汇票带出或者频繁订购、兑现大量旅行支票、汇票;r)多个境内居民接受一个离岸账户汇款,其资金的划转和结汇均由一人或者少数人操作。
XX银行单位大额存单会计业务操作规程

XX银行单位大额存单会计业务操作规程XX银行单位大额存单是指XX银行在经过合规审批后发行给单位客户的一种金融产品。
作为一项重要的金融业务,单位大额存单的会计业务操作规程具有重要的指导和规范作用。
下面将对XX银行单位大额存单的会计业务操作规程进行详细阐述。
一、单位大额存单的开立与计提1.开立大额存单的过程中,首先需要核对客户的身份信息,确认其单位资格和资信状况,并开展风险评估。
然后,按照客户的要求和实际情况,确定大额存单的基本信息,包括存单金额、存期、利率等,并签订相关协议。
2.在大额存单的开立过程中,需要向客户收取开户费用,并在账户中计提。
3.为保障单位大额存单的安全性,应当设立专门的存单资金账户,将存入的资金划入该账户。
二、单位大额存单的计息与结息1.单位大额存单的计息是以月为计息周期的,根据存单利率和存单金额计算当期的利息金额。
2.每月结息日,按照存单约定的利率计算当期的利息,并将结息金额划入客户的存款账户中。
三、单位大额存单到期与续存2.如客户选择续存的,应按照约定的利率和期限办理续存手续,并将续存金额划入客户的存款账户中。
3.如客户选择支取的,应按照存单面额支付本金及相应的利息,并办理支取手续。
四、单位大额存单的销户与清算1.在以下情况下,单位大额存单可以申请销户:单位解散、清算、破产等。
2.客户申请销户时,应提供相关的法定文件以及销户申请书。
银行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核查,确认无误后进行清算操作。
3.根据清算结果,将剩余本金和相应的利息划入客户的指定账户。
五、单位大额存单的资产管理1.XX银行应设立专门的团队进行单位大额存单的初始资产合理配置和日常资产管理。
2.银行应定期统计和分析单位大额存单的资产质量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并向上级报告。
3.银行应确保单位大额存单的资金不用于非法或违规的投资,保障投资安全性和稳健性。
六、单位大额存单的会计核算1.银行应建立完善的大额存单会计核算制度,按照相关会计准则和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大额存单登记托管业务操作规程

大额存单登记托管业务操作规程一、业务流程(一)客户与银行签署托管协议,明确双方权益和义务。
(二)客户提交大额存单登记申请,并提供相应的材料,如存单正本及复印件、申请表等。
(三)银行审核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如有问题需要与客户进行核实。
(四)银行对存单进行登记,包括登记存单的起息日、到期日、利率、本金金额等信息。
(五)银行将存单托管在指定的账户中,并通知客户存单的托管编号及账户信息。
(六)客户可以通过银行的电子银行或柜台服务查询存单的账户余额及相关交易记录。
(七)存单到期时,客户可以选择续存、转存或提取本金和利息。
(八)银行根据客户的选择进行相应的操作,并在存单到期时进行结息。
二、业务要求(一)客户资格要求:只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及其他经批准可投资大额存单的机构才能申请大额存单登记托管。
(二)存单要求:客户申请大额存单登记托管时,存单必须是商业银行或其他经批准的机构发行的,存单面额必须达到一定的金额,一般要求为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三)登记要求:银行对存单的登记要求包括登记存单的基本信息、有效期、本金金额、存款利率等信息,并将其录入系统进行管理。
同时,银行要保证存单的安全性,防止存单的丢失、损坏或伪造。
(四)账户管理要求:银行应为客户开立存单的托管账户,并对账户的资金进行日常管理,包括账户余额的查询、交易记录的记录等。
同时,银行还要提供客户对账单及交易明细等服务。
(五)提款要求:存单到期后,客户可以选择提取本金和利息,银行应根据客户的要求迅速办理提款手续,并将相应的存款转出到客户指定的账户。
(六)保密要求:银行在办理大额存单登记托管业务时,要严格遵守保密法规,确保客户的信息安全不被泄漏。
三、风险防控措施(一)审核审批:银行在办理大额存单登记托管业务时,要对客户的资质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相应的资格要求。
同时,对存单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核,防止虚假存单的登记。
(二)风险提示:银行在与客户签署托管协议时,要向客户进行风险提示,明确托管业务的风险和注意事项。
XX银行单位大额存单会计业务操作规程

XX银行单位大额存单会计业务操作规程
一、定义
本文约定的大额存单,是指XX银行向储户售卖,由其存入的定期存单,存期一般不少于三个月,金额一般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的储蓄产品。
二、关于大额存单购买申请的签署
1、存款人须按XX银行相关规定签署大额存单购买申请;
2、存款人签署后,XX银行会根据存款人要求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登记
并发放存单;
3、存款人应在填写有关申请单时,按照XX银行要求认真填写,填写
的内容要与实际情况完全相符,不得有任何虚假事实;
4、存款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改变存款金额,但每次改变金额均不
得低于50万元人民币。
三、关于大额存单可利用性的规定
1、存款人可以通过开立定期存款来使用大额存单;
2、在存款期限到期前,存款人有权自行决定是否将本金和收益一起
转换为活期存款;
3、若存款人选择将本金及收益一起转换为活期存款,XX银行将按照
当日活期存款利率支付收益;
4、在存款期限未到期的情况下,XX银行将按照客户购买定期存款的
利率支付收益。
四、关于大额存单逾期提前赎回的处理
1、对于存款期限到期后7日内的赎回,XX银行将按照客户购买定期存款的利率支付收益;
2、对于未提前赎回的存款。
XX银行个人大额存单会计业务操作规程

XX银行个人大额存单会计业务操作规程一、总则为了规范和规范XX银行个人大额存单的会计业务操作,保证会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特制定本规程。
二、会计核算处理1.个人大额存单的存入业务(2)操作员应按照客户指定的金额和期限,将存入的资金划转至相应的个人大额存单账户,并记录账户的存款金额、存入日期、期限等信息。
(3)操作员应及时向客户发放存单,并将存单编号与客户账户进行关联,以便日后进行查询和核对。
2.个人大额存单的支取业务(2)操作员应检查客户的支取申请单,确认支取金额和日期,并核对客户的存单信息和余额。
(3)操作员应按照客户的指令,将相应的存款金额从个人大额存单账户中划转至客户指定的银行账户,并记录账户的存款金额、支取日期、存单编号等信息。
(4)操作员应及时注销客户的个人大额存单,并将存单编号与客户账户解除关联。
3.个人大额存单的利息计算与分配(1)根据客户存入的金额和期限,计算个人大额存单的预计利息。
(2)将个人大额存单的预计利息划入相应的利息支出账户,并记录利息支出的金额和日期。
(3)将个人大额存单的预计利息分配给客户的银行账户,并记录分配的金额和日期。
同时,给客户发送电子存单或纸质存单以确认利息的到账情况。
4.个人大额存单的账务处理(1)操作员每日应该进行个人大额存单业务的账务处理,确保业务数据的及时入账和处理。
(2)对个人大额存单业务的存入、支取、利息计算和分配等进行记账处理。
(3)每月底进行个人大额存单账户的对账工作,核对账户余额和相关交易明细,确保账户的准确和完整。
5.个人大额存单的报表和报送(1)XX银行应按照相关规定,编制个人大额存单业务的报表。
(2)操作员应按时将个人大额存单业务的报表报送给上级部门,并保存相关报表和资料,以备核对和审计。
三、会计监督和检查1.XX银行内部会计部门应定期对个人大额存单的会计业务进行内部审计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纠正。
2.相关部门和监管机构对XX银行个人大额存单的会计业务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要求银行及时整改和报告。
大额存单柜面操作手册

大额存单操作手册一、单位大额存单产品认购(52110)本交易用于本网点单位客户购买单位大额存单产品,支持通过客户账和内部账购买。
本交易为单节点业务,由支行综合受理岗办理。
(一)业务受理1.客户提供资料(1)通过单位活期账户购买出具转账支票、清分机支票、进账单和开户申请书等;通过内部账购买出具汇入凭证。
若未在我行开户,还应按照结算账户开户要求提交相应开户资料。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他人办理的,需出具授权书,并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
2.业务申请单中信银行人民币单位大额存单开户申请书等开户资料3.审核要点按照监管及我行相关规章制度要求,对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如果证件为身份证的,应通过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核验身份证,审核其提供资料是否完整、准确。
内部账购买的大额存单需电话核实。
(二)业务操作1.交易处理(1)核实客户身份,如提供证件为身份证,使用高拍仪读取证件信息并进行联网核查。
(2)使用扫描仪扫描相应申请资料;录入账号、交易金额、业务凭证种类、业务凭证号码、凭证签发日期、产品名称、凭证种类、凭证号码、支付方式、共用印鉴标识等。
2.凭证打印处理交易成功后,柜员根据系统提示打印转账支票、进账单或特种转账凭证和大额存单开户证实书等;柜员审核凭证要素无误后,将大额存单开户证实书交由主管复核加盖业务公章,建立电子底卡。
转账支票、进账单或特种转账凭证加盖办讫章,和开户证实书第二联、开户申请书、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书等随当日传票装订;进账单回执联加盖办讫章和开户证实书第一联交客户收执。
3.注意事项(1)该交易支持使用“01345冲账”交易进行冲正。
(三)会计分录借:单位活期存款等贷:大额存单存款-单位大额存单存款付:重要空白凭证-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二、个人大额存单产品认购(52111)本交易用于本行任一网点的借记卡客户购买个人大额存单产品。
XX银行单位大额存单会计业务操作规程

XX银行单位大额存单会计业务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单位大额存单业务管理,规范单位大额存单会计业务操作,根据《大额存单管理暂行办法》、《XX银行大额存单业务管理办法(暂行)》、《XX银行单位大额存单业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称单位大额存单,是指由我行面向非金融企业、机关团体和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单位等非金融机构投资人发行的、以人民币计价的记账式大额存款凭证, 是银行存款类金融产品,属一般性存款。
第三条本规程适用于XX银行办理单位大额存单业务的营业机构。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四条单位大额存单发行采用电子化方式,我行可视情况和监管要求确定在营业网点、电子银行、第三方平台以及经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渠道发行。
第五条单位客户认购大额存单起点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我行可确定大额存单面值。
大额存单期限包括1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1年、18个月、2年、3年和5年共9个品种。
第六条单位大额存单实行账户管理,单位大额存单账户无需预留银行印鉴。
单位大额存单投资人应在我行开立人民币活期结算账户,认购、提前支取、兑付及赎回时的本息须经该账户办理。
第七条单位大额存单投资人通过我行营业网点、电子银行等自有渠道发行的大额存单,可在认购单位大额存单后,根据需要向我行申请为其开立大额存单持有证明;通过第三方平台发行的大额存单,由第三方平台可为其开立持有证明。
第八条允许提前支取的单位大额存单产品,提前支取次数、支取的起点金额需遵照《XX银行单位大额存单产品协议书》约定执行,但支取后的留存金额必须大于等于大额存单起点金额。
第九条单位大额存单到期后,按照《XX银行单位大额存单产品协议书》约定,可对单位大额存款进行系统自动兑付或手工兑付。
第十条在我行营业网点、电子银行等自有渠道发行的单位大额存单,暂不允许办理转让;对于通过第三方平台以及经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渠道发行的单位大额存单,可以通过第三方平台向非金融机构投资人转让。
XX银行单位大额存单会计业务操作规程

XX银行单位大额存单会计业务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银行单位大额存单的会计业务操作,提高工作效率,保证交易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XX银行单位大额存单的会计业务操作。
第三条全体从事单位大额存单业务的会计人员均应根据本规程执行。
第四条本规程的内容包括单位大额存单的账户开立、存款操作、付息派息、赎回兑付等相关业务的会计处理。
第二章账户开立第五条单位大额存单的账户开立必须符合XX银行的相关业务规定,并确保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第七条开立单位大额存单账户后,应登记《单位大额存单基本信息表》并备案。
第三章存款操作第八条单位大额存单的存款操作应符合银行的相关规定。
第九条存入单位大额存单的金额应以银行转账、现金存款等方式进行,存款人应填写《单位大额存单存款凭证》。
第十条存款人在存款时,应查验清楚存单编号、金额、存入日期等信息是否正确,并保留好自己的存根。
第十一条存款人应向银行提交存款凭证及相关资料后,由银行会计人员办理存款的登记和核对手续,并将资金划入单位大额存单专户。
第十二条存款操作完成后,银行会计人员应在《单位大额存单存款登记簿》中予以登记,并妥善保管相关凭证和账户资料。
第四章付息派息第十三条单位大额存单的付息派息按照年利率和利息计算周期进行。
第十四条按照约定的利息支付日期,银行会计人员应根据存单的利率和计息周期计算出应支付的利息金额,并填写《单位大额存单利息支付通知书》。
第十五条银行会计人员应核对存单持有人的账户信息,并在付息日当天将利息金额划入存单持有人的银行账户。
第十六条付息操作完成后,银行会计人员应在《单位大额存单利息支付登记簿》中予以登记,并妥善保管相关凭证和账户资料。
第五章赎回兑付第十七条单位大额存单赎回兑付按照存单的到期日进行。
第十八条存单持有人应在到期前提出赎回兑付申请,并填写《单位大额存单赎回兑付申请书》。
第十九条银行会计人员应核对存单持有人的身份信息以及赎回兑付申请书的真实性,经核实无误后,办理赎回手续。
银行单位大额存单业务操作规程模版)

银行单位大额存单业务操作规程模版)一、概述为规范我行大额存单业务操作,并确保该业务具有安全性、高效性和便利性,特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我行个人和企业客户大额存单的开户、销户、利息计算、赎回等各项操作。
二、大额存单的定义和业务范围1. 大额存单是指以面额为1万元或其整数倍的人民币定期存款凭证。
2. 大额存单业务范围:(1)开户:个人客户、企业客户均可在我行开户。
(2)存款:客户在我行存储一定金额的资金,存单期限有一年、三年、五年三种。
(3)赎回:客户在存款期限内可以申请赎回存单,并获得应得的利息收益。
(4)销户:存单到期后,根据客户的要求在我行进行销户。
三、大额存单的开户1. 开户对象(1)个人客户:持有我行开户证件(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银行卡、签署《大额存单协议书》的客户均可开户。
(2)企业客户:持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书、法人及股东身份证、企业银行卡、签署《大额存单协议书》的客户均可开户。
2. 开户流程及要求(1)个人客户:客户凭开户证件到柜台或网上银行提交开户申请,填写《大额存单申请表》并签署《大额存单协议书》。
(2)企业客户:客户凭开户证件到柜台或网上银行提交开户申请,填写《大额存单申请表》并签署《大额存单协议书》、法人授权书。
(3)申请受理:客户提交开户申请后,柜台工作人员进行审核,并填写《大额存单登记簿》和《大额存单账户管户登记卡》。
(4)存入资金:客户根据存单的面额和期限,存入所需的资金金额。
四、大额存单的销户1. 销户原因(1)存单到期:存单的期限届满,存款人领取本金、利息后销户。
(2)客户操作:存单的持有人可在到期之前将存单销户。
(3)他人代领:存单持有人因涉及投资理财、工作出差等原因无法前来领取本金和利息,可以委托他人到柜台办理销户手续。
2. 销户流程(1)存单持有人本人到柜台办理销户手续:持存单、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存单赎回申请表》和《户口本存单信息核对表》,并签署销户协议。
银行对公大额存单业务柜台操作规程模版

对公大额存单业务柜台操作规程为了规范对公大额存单业务的柜台操作,依据有关**人民银行《大额存单管理暂行办法》、《****银行对公大额存单业务管理办法》,特制订本规程。
一、业务介绍(一)基本规定1、对公大额存单(以下简称“对公存单”)是指我行面向目标客户发行的、以人民币计价的记账式大额存款凭证,是银行存款类金融产品,属一般性存款。
目标客户包括在我行开立账户的非银行等金融机构、机关团体以及保险公司、社保基金等**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单位。
2、对公存单单笔认购起点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
对公存单采用标准期限的产品形式,详细包括1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1年、18个月、2年、3年和5年共九个品种。
对公存单未能自动转存。
3、对公存单发行利率以*场化方式确定。
固定利率存单采用票面年化收益率的形式计息,浮动利率存单以**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ibor)为浮动利率基准计息。
对公存单自开始认购之日起计息,付息方式分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和定时付息、到期还本。
我行为每期对公存单编制唯一有序的编号和名称,并准确、连续记录投资人持有对公存单情形,并与其他产品的投资信息作严格区分。
4、对公存单发行采用电子化方式记录债权,我行为投资人开立对公存单专用账户。
认购对公存单时,客户需提交与我行签订的“对公大额存单协议书”,加盖公章和绑定结算账户的预留印鉴(下同)。
5、对公存单专用账户必须有同一客户号下的结算账户作为其入息、兑付账户。
因此客户认购我行对公存单时,需在我行开立对公结算账户。
如客户未在我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应先开立人民币结算账户。
客户在产品发行通知中规定的预约期内,可以预约增加或减少本产品的投资金额或撤销投资。
客户申请变更或撤销投资时,应提交“对公大额存单协议书”。
6、到期还本付息的产品,到期日我行系统自动将本息划回开户时绑定的对公结算账户。
定时付息、到期还本的产品,在商定的付息日及到期日,我行系统分别将利息、本金划入开户时绑定的对公结算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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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银行单位大额存单会计业务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单位大额存单业务管理,规范单位大额存单会计业务操作,根据《大额存单管理暂行办法》、《XX银行大额存单业务管理办法(暂行)》、《XX银行单位大额存单业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称单位大额存单,是指由我行面向非金融企业、机关团体和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单位等非金融机构投资人发行的、以人民币计价的记账式大额存款凭证, 是银行存款类金融产品,属一般性存款。
第三条本规程适用于XX银行办理单位大额存单业务的营业机构。
第二章基本规定
第四条单位大额存单发行采用电子化方式,我行可视情况和监管要求确定在营业网点、电子银行、第三方平台以及经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渠道发行。
第五条单位客户认购大额存单起点金额不低于10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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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我行可确定大额存单面值。
大额存单期限包括1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1年、18个月、2年、3年和5年共9个品种。
第六条单位大额存单实行账户管理,单位大额存单账户无需预留银行印鉴。
单位大额存单投资人应在我行开立人民币活期结算账户,认购、提前支取、兑付及赎回时的本息须经该账户办理。
第七条单位大额存单投资人通过我行营业网点、电子银行等自有渠道发行的大额存单,可在认购单位大额存单后,根据需要向我行申请为其开立大额存单持有证明;通过第三方平台发行的大额存单,由第三方平台可为其开立持有证明。
第八条允许提前支取的单位大额存单产品,提前支取次数、支取的起点金额需遵照《XX银行单位大额存单产品协议书》约定执行,但支取后的留存金额必须大于等于大额存单起点金额。
第九条单位大额存单到期后,按照《XX银行单位大额存单产品协议书》约定,可对单位大额存款进行系统自动兑付或手工兑付。
第十条在我行营业网点、电子银行等自有渠道发行的单位大额存单,暂不允许办理转让;对于通过第三方平台以及经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渠道发行的单位大额存单,可以通过第三方平台向非金融机构投资人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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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单位大额存单可以用于办理质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质押贷款、质押融资等。
办理单位大额存单质押业务时,须开立单位定期存单,已开立单位定期存单的大额存款不得办理支取业务。
第十二条已办理质押、司法冻结的单位大额存单未解除前系统不自动兑付,且不可提前支取。
第三章柜面操作流程
第十三条单位大额存单认购
(一)客户在柜台办理申请认购单位大额存单,应向银行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登记证书的正本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名章及预留银行印鉴。
5.授权他人办理的需出具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授权书。
6.《XX银行单位大额存单产品协议书》。
7.《XX银行单位大额存单业务申请书》。
8.《XX银行单位大额存单业务审批表》。
(二)营业机构对投资人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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