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光德《社会保障概论》(第4版)配套题库【章节题库(12-21章)】【圣才出品】
孙光德《社会保障概论》(第4版)配套题库【章节题库(6-11章)】【圣才出品】
第6章社会保障水平一、判断题1.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余额可以由法定继承人全部继承。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04年研]【答案】×【解析】法定继承人可以继承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部分余额,社会统筹部分不能继承。
因历史原因,曾有一段时间企业将缴纳的一部分费用划入个人账户。
现在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如下: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
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如此道题目为2013年考研题,则判别为对。
2.绝对金额制的计算基数是被保险人的缴费工资收入。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04、2003、2002年研]【答案】×【解析】绝对金额制这种计算方法是将被保险人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按不同标准划分为若干种类,每一种类的人按同一绝对额发给养老金。
这种计算方法与被保险人退休前工资的多少无关,多用于普通国民保险或家庭补贴的给付,属于较大范围的养老金范畴。
二、概念题1.社会保障水平答:社会保障水平是一个质与量统一的概念。
从量上讲,社会保障水平有“高”、“低”之分。
(1)在微观层次上,社会保障水平是指受益人的受益水平(或保障水平),它是在劳动生产要素分配层次上的收入再分配项目及其程度的表达方式;(2)在中观层次上,社会保障水平是指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它是社会保障在政府公共财政支出中地位的表达方式,它是测量和表达政府对社会保障投入状况的指标;(3)在宏观层次上,社会保障水平是指社会保障支出占GDP的比重,它是反映一国或地区的经济资源用于居民社会保障支出的表达方式,它是测量和表达社会整体社会保障水平的指标,它是国际上通用的测量社会保障水平的主要指标。
2.社会保障水平指标[南开大学2012年研]答:社会保障水平是指在特定时期一国或地区社会成员享受社会保障待遇的高低程度。
社会保障水平指标是指为了衡量社会保障水平而选取的变量。
通常,西方国家把社会保障总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作为衡量社会保障水平的主要指标。
孙光德《社会保障概论》配套题库-章节题库(社会保障的定义、体系结构及其功能)
第1章社会保障的定义、体系结构及其功能一、判断说明题1.社会保障的责任主体是政府。
[电子科技大学2011年研]答:这种说法是正确的,具体分析如下:(1)国家是对社会进行管理的最高权力机关,政府是具体执行国家权力的行政机构,唯有政府才有能力担当社会保障的主体,唯有政府才能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对全社会实行生活保障。
(2)社会稳定和经济增长是社会的基本目标,政府有运用社会保障寻求稳定和参与发展的内在动因。
2.从保险上看,社会保险是一种经济补偿制度,有预防各种风险,权利与义务的对等性、交费的合理性、返还待遇的差别性等特点。
[华中农大2007年研]答: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具体分析如下:社会保险(Social Insurance)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
社会保险与经济补偿金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具有不同的性质和作用。
社会保险是一种缴费制的社会保障,它实行权利与义务相关的原则,必须尽到缴纳保险费的义务,才有享受收入补偿的权利。
其特点是强制性、互济性、储备性和补偿性。
它所承担的风险最多,包括劳动者在整个生命周期中发生的使他们失去工资收入的生、老、病、伤、残、失业等所有风险。
3.社会救助是保障社会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
[电子科技大学2011年研]答:这种说法是正确的,具体分析如下:因为社会救助的对象是社会保险这道安全网保护不了的人群,社会保险需要缴费,而无收入和低收入的人是没有能力缴费的,社会救助具有扶贫济困的功能,能够保障贫困人群的最基本生活,所以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必要组成部分,是保障社会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
二、概念题1.家庭保障[人大2005年研]答:家庭保障是指人们为了达到生活目的一种自我保障、自我帮助的手段。
社会成员获得的劳动报酬、风险收入或其他合法收入,不仅需要维持本人及家庭当前的生活,而且需要拿出一部分用于养老、医疗保险、防备失业或可能的丧失劳动能力等风险。
孙光德《社会保障概论》配套题库-课后习题(社会保障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第2章社会保障制度的产生和发展一、名词解释1.市场经济(market-directed economy)答:市场经济是指与计划经济相对应的一种经济体系,在这种体系下产品和服务的生产及销售完全由自由市场的自由价格机制所引导,而不是像计划经济一般由国家所引导,在市场经济里并没有一个中央协调的体制来指引其运作,但是在理论上,市场将会透过产品和服务的供给和需求产生复杂的相互作用,进而达成自我组织的效果。
2.济贫法(Poor Law)答:济贫法是指英国1601年颁布的《济贫法》和1834年英国议会通过的《济贫法修正案》,前者被称为“旧济贫法”,在历史上首次由政府以立法形式规范济贫事业;后者首次明确对穷人的援助是政府的责任,在社会保障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旧济贫法的主要内容有:建立地方行政和征税机构;为有劳动能力的人提供劳动场所;资助老人、盲人等丧失劳动能力的人,为他们建立收容场所;组织穷人和儿童学艺;提倡父母和子女的社会责任;从比较富裕的地区征税补贴贫困地区。
新《济贫法》的主要原则是:保障公民生存的义务,认为救济不是消极行动,而是一项积极的福利举措,并由经过专门训练的社会工作人员从事此类工作。
3.互助组织(mutual—aid organization)答:互助组织是指多种多样的群众自发、自愿建立起来互助合作的组织。
组织成员在自愿基础上,通过按规定缴费的方式聚集资金,以使参加者在遭遇各种风险处于危难时得到救助。
互助组织产生于17世纪末,是产业工人为抵御劳动风险而创立的互助互济基金会组织,它聚集会员的力量,组织会员之间的扶危济困。
这种以抵御劳动风险为目的的互助组织,从制度属性、管理形式、项目设置、责任承担等方面,为后来的社会保险制度的产生和形成提供了组织经验和基础。
4.商业保险(commercial insurance)答:商业保险是指通过订立保险合同运营,以营利为目的的保险形式,由专门的保险企业经营。
孙光德《社会保障概论》配套题库-章节题库(医疗社会保障)
第12章医疗社会保障一、判断题按住院日和门诊人次费用标准定额支付方式能鼓励医院降低成本,缩短住院日,有利于医疗费用控制。
( )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07年研]【答案】×【解析】按住院日和门诊人次费用标准定额支付方式不能鼓励医院降低成本、不能缩短住院日,不利于医疗费控制。
按病种付费可以激励医院为获得利润而主动降低成本,缩短平均住院日。
二、概念题1.医疗保险[天津财大2006年研]答:医疗保险是指由国家立法,通过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和方法筹集医疗资金,保障人们平等地获得适当的医疗服务的一种制度。
医疗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其他社会保险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社会医疗保险保障公民的身体健康,与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其他保险一起,共同对劳动者的生、老、病、死、残起着保障作用。
但由于疾病风险的特征和医疗保健服务需求与供给的特殊性,又使得医疗社会保险与其他社会保险险种有着明显的区别,具有自己的特点。
2.有管理的保健组织[华中农大2008年研]答:有管理的保健组织是指集卫生服务提供和卫生筹资于一体的保健组织形式,其最重要的形式是健康维护组织(HMO)和优惠服务提供者组织(PPO)。
到l998年年初,美国已有1.6亿人以不同形式参加各类“管理式保健组织”。
这是当前国际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趋势之一。
“管理式保健”的迅速发展,关键在于其费用节省机制。
据研究,美国由于“管理式保健”组织的发展,1996年节省的医疗费用在238亿~374亿美元之间。
3.合作医疗[人大2002年研;南开大学2005年研]答:合作医疗是指在群众自愿互助的基础上,依靠集体经济,在防病治病上实行互济互助的一种福利性质的医疗制度。
合作医疗是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它为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所普遍存在的问题提供了一个范本,不仅在国内受到农民群众的欢迎,而且在国际上得到好评。
孙光德《社会保障概论》配套题库-章节题库(社会保障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第2章社会保障制度的产生和发展一、多项选择题贝弗里奇报告在英国被称为“贝弗里奇革命”,他提出的六条原则包括()。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07、2005年研]A.保险费标准一致B.不能区别对待C.基本生活资料补贴标准一致D.管理责任统一【答案】ABCD【解析】贝弗里奇报告的“六原则”,在有些文献中又被说成“四原则”,是指:普遍性原则,即社会保障应该满足全体居民不同的社会保障需求;保障基本生活原则,即社会保障只能确保每一个公民最基本的生活需求;统一原则,即社会保险的缴费标准、待遇支付和行政管理必须统一;权利和义务对等原则,即享受社会保障必须以劳动和缴纳保险费为条件。
这些原则的提出和实施使社会保障理论更加丰富和趋于成熟。
二、判断说明题1.从历史上看,商业保险的产生历史要远远早于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发源于商业保险。
[华中农大2007年研]答: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具体分析如下:(1)从历史上看,商业保险的产生历史要远远早于社会保险。
没有商业保险的发展,就不可能有社会保险的产生,商业保险是社会保险的技术基础。
(2)但是商业保险并非社会保险的起源。
社会保险以国家干预主义、福利经济学、凯恩斯主义等思想理论为基础,经历了从民间慈善事业到政府立法济贫等发展阶段,伴随着工业革命后生产社会化的发展和市场经济的建立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
(3)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二者的关系是,社会保险的建立借助了商业保险提供的原则和技术。
2.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第93条明确规定:“人民政府应逐步实行劳动保险制度的目标”。
[华中农大2007年研]答: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具体分析如下:1954年《宪法》第93条的内容实为:“劳动者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时候,有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国家举办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群众卫生事业,并且逐步扩大这些设施,以保证劳动者享受这种权利。
”三、概念题1.社会保障制度[天津财大2008年研]答:社会保障制度是指以政府为责任主体,依据法律规定,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对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由于各种原因而生活发生困难的国民给予物质帮助的制度。
孙光德《社会保障概论》配套题库-课后习题(社会保障的定义、体系结构及其功能)
第1章社会保障的定义、体系结构及其功能一、名词解释1.社会保障(social security)答:社会保障是以政府为责任主体,依据法律规定,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对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由于各种原因而生活发生困难的国民给予物质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制度。
这一定义包含以下四个要点:①社会保障的责任主体是政府;②社会保障得以实施的依据和保证是相应的社会立法;③社会保障的资金来源是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形成的社会基金,用它来支付保障费用;④社会保障的目标是满足公民的基本生活需要。
2.社会保险(social insurance)答:社会保险是指以国家为责任主体,对有工资收入的劳动者在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有劳动能力却因失去工作丧失生活来源的情况下,通过立法手段,运用社会力量,给予一定程度的收入损失补偿,保证其基本生活的制度。
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部分。
它所承担的风险最多,所占用的资金也是社会保障基金中的最大部分。
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互济性、储备性和补偿性等特点。
3.社会救助(social succour)答:社会救助是指依据法律规定,政府和社会对因自然灾害或其他原因而无法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无收入和低收入的个人或家庭给予帮助,满足其生存需要的制度,是保障社会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
因为社会救助的对象是社会保险这道安全网保护不了的人群——社会保险是需要缴费的,而无收入和低收入的人是没有能力缴费的,所以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必要组成部分,在贫困现象比较普遍的社会中,发挥其扶贫济困的功能尤为必要。
4.社会福利(social welfare)答:社会福利是指政府和社会组织通过建立文化、教育、卫生等设施免费或优惠提供服务和以实物发放、货币补贴等形式,向全体社会成员或特定人群给予帮助,以保证和改善其物质文化生活的制度。
5.社会功能(social function)答:社会保障的基本功能包括:①人民生活的“安全网”;②经济发展的“推动器”;③社会矛盾的“调节器”;④社会政治的“稳定剂”。
孙光德《社会保障概论》(第4版)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就业社会保障【圣才出品】
第11章就业社会保障11.1复习笔记一、失业保险1.失业、失业率、失业保险(1)失业国际劳工组织认为,一定年龄范围之内的劳动人口,同时满足下述三个条件的视为失业:①本人无工作,没有从事有报酬的职业或自营职业;②本人当前具有劳动能力,可以工作;③本人正在采取各种方式寻找工作。
我国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为,失业是指劳动者在有劳动能力并确实在寻找工作的情况下不能得到适当职业而失去收入的状态。
(2)失业率失业率是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失业状况的主要指标。
国际上通行以失业人数同在业人数与失业人数之和的比例反映失业率,计算公式为:失业率=失业人数÷(在业人数+失业人数)×100%。
我国使用的城镇登记失业率,是计算城镇登记失业人数同城镇在业人数与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之和的比例,计算公式为:城镇登记失业率=城镇登记失业人数÷(城镇在业人数+城镇登记失业人数)×100%,以此反映失业率。
(3)失业保险及其制度类型①失业保险的概念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对非因本人原因失去工作、中断收入的劳动者,提供限定时期的物质帮助以及再就业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失业保险具有保障基本生活和促进再就业的双重职能。
②世界各国的失业保险制度的基本类型a.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的失业保险制度强制失业保险由政府直接管理或政府委托一个机构负责管理,凡属失业保险法覆盖范围的用工单位及劳动者都必须依法参加,雇主和个人没有选择的自由。
b.非强制性的失业保险制度这种模式是允许劳动者自愿选择是否参加失业保险,失业保险由工会组织建立,政府提供大量资金,失业保险的管理一般由失业基金会负责。
c.失业救济制度这一制度的具体方式有:第一,由政府或雇主支付一次性失业救济金或一次性解雇费;第二,对不具备享受失业保险条件的失业者提供标准较低的失业救济;第三,不具备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津贴)条件的失业者可以申请失业救济,但要接受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符合救济条件者才可以领取。
社会保障概论孙光德第4版教材下载及考研视频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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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定义包含以下四个要点:(1)社会保障的责任主体是政府(国家是主体)国家是对社会进行管理的最高权力机关,政府是具体执行国家权力的行政机构,唯有政府才能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对全社会实行生活保障。
社会稳定和经济增长是社会的基本目标,政府有运用社会保障寻求稳定和参与发展的内在动因。
(2)社会保障得以实施的依据和保证是相应的社会立法(依据是法律)现代社会是法制社会,社会保障制度必须以健全、完备的法律体系为支撑,使社会保障制度的运作制度化、规范化。
(3)社会保障的资金来源是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形成的社会基金,用它来支付保障费用(手段是再分配)(4)社会保障的目标是满足公民的基本生活需要(目标是保基本)社会保障对那些由于各种原因处于生活困难或面临生存危机的社会成员给予生活保障,社会保障应能使社会的每个成员达到维持生存所需的生活标准。
2.社会保障体系基本结构(1)社会保障体系组成部分①基本组成部分(三种保障形式):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②三种保障混合的形式和补充保障形式:企业员工福利、慈善事业、互助保障等。
(2)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在我国,由于不同时期强调的重点不同,对社会保障体系的表述虽互有差别,但三个基本组成部分不变。
孙光德《社会保障概论》(第4版)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社会保障水平【圣才出品】
第6章社会保障水平6.1复习笔记一、社会保障水平的概念、特点及意义1.社会保障水平及其指标(1)社会保障水平的概念社会保障水平是指在特定时期一国或地区社会成员享受社会保障的高低程度。
社会保障水平指标是指为了衡量、表现社会保障水平而选取的变量。
(2)衡量社会保障水平的主要指标西方国家一般把社会保障总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作为衡量社会保障水平的主要指标,其计算公式为:社会保障水平=社会保障支出总额÷国内生产总值×100%其中,社会保障支出总额是指在特定时期一国或地区实际支出的各种社会保障费用的总和。
(3)社会保障水平指标的重要性一般来说,国内生产总值能较准确地反映一国或地区经济活动的总体规模。
社会保障支出总额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集中反映了一国或地区为了提高居民社会保障福利所动用的经济资源。
而且,以比例形式来体现的指标,消除了量纲的不同可能带来的不可比性,有利于不同国家或地区之间进行比较分析,已经成为衡量社会保障水平的主指标。
2.社会保障水平的制约因素及其特点(1)社会保障水平的制约因素①经济规模与经济发展水平经济与社会保障的相互关系是十分复杂的,经济因素决定社会保障制度与水平;而社会保障制度一旦产生发展,也会反过来影响经济,二者是相互影响的关系。
②政治、社会结构政治因素对于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及社会保障水平都会产生影响。
西方国家多党竞争的政治制度,使得各党派为了争取选民的支持而承诺较高的社会保障福利,容易导致社会保障水平攀升的“登台阶”效应。
社会结构对社会保障也会产生影响,如城乡二元社会结构。
③制度年龄和人口结构制度年龄是指社会保障制度建立的时间长度。
通常,制度年龄越长,社会保障水平越高;反之,社会保障水平越低。
社会保障水平与一国的人口结构有着密切的关系,尤其是伴随着全球人口老龄化的推进,社会保障水平呈现出明显的抬升趋势。
④历史、人文等特殊因素社会保障水平的高低受到本国独特的历史、人文等因素的影响。
孙光德《社会保障概论》配套题库-课后习题(席卷全球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第3章席卷全球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一、名词解释1.社会保障制度改革(social security system reform)答: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是指当社会保障制度不能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时,就需要对其进行一定的改进和革新。
各国对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存在两种不同的思路:①较为平缓的渐进式改革;②较为彻底的结构性改革。
渐进式改革又称社会保障的参数改革,即在保持原有制度结构,内容基本不变的情况下,对一些关键影响因素,如给付条件、缴费水平、给付水平等指标进行调整,提高社会保障制度的财务可持续性。
彻底的结构性改革不再局限于调整若干影响因素,而是从社会保障制度的保障理念、财务安排、给付方式、管理运营方式等影响重大的领域进行改革,从而彻底消除现有制度存在的弊端。
2.养老保险制度改革(pension insurance system reform)答: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指当养老保险制度不能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时,就需要对其进行一定的改进和革新。
近年来,发达国家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过程中,多层次(支柱)的养老保障制度成为主流,职业年金、个人储蓄型养老保险在养老金体系中的作用逐渐增强;越来越多的私营机构也参与到养老金运营管理中,居民在养老金管理中的决策权增加;同时,政府也加强了对养老金运营的监督,以确保资金运营的安全性;养老金的可携带性提高。
有些发展中国家根据自己的国情,对养老保险制度进行了大胆的改革。
3.医疗保险制度改革(medical insurance system reform)答: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是指当医疗保障制度不能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时,就需要对其进行一定的改进和革新。
医疗市场是信息不对称最为严重的市场之一,因而更易产生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行为。
近年来,随着医疗科技水平的提高,医疗费用也随之不断攀升,以至于连发达国家也不堪高昂医疗费用的重负。
日益膨胀的医疗费用,使发达国家开始重新审视其医疗保险政策。
发达国家医疗保障更加注重医疗的公平性,通过引入竞争和加强成本控制提高医疗保障的可及性。
孙光德《社会保障概论》(第4版)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社会保障管理【圣才出品】
第5章社会保障管理5.1复习笔记一、社会保障管理的内容社会保障管理是由国家或政府制定和实施有关社会保障的法律、政策,以及实现社会保障任务目标的行政工作过程。
社会保障管理可以归纳为以下各项内容:1.社会保障政策法规管理社会保障政策法规管理是指政府制定社会保障的政策法规和运用政策法规实行管理和监督的过程,是社会保障管理的首要环节。
这些法律、法规和政策对社会保障的实施范围与对象、享受保障的基本条件、资金来源、待遇支付标准与方式,对国家、单位、个人的责任、权利、义务等方面做出规定,规范社会保障活动,保证社会保障事业的顺利开展。
社会保障基本法律是由国家直接颁布的;具体法规和政策由政府主管部门颁布。
2.社会保障资金管理(1)社会保障资金管理的内容①筹集社会保障资金,一般为国家、单位、个人按一定比例缴纳,私人和社会团体捐助等;②支付社会保障待遇,即对享受者支付养老保险金、医疗补助、工伤保险金、失业期间社会保险补助、各种救济金、困难补助金等;③管理、运用社会保障资金,即妥善地保管社会保障基金,安全可靠地运用这笔资金,使其保值、增值;④建立社会保障预算,即国家用来反映各项社会保障资金,包括政府一般性税收收入安排的各项社会保障资金和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及住房等各项基金收支活动的计划。
(2)对社会保障资金进行三方管理的理由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构应由国家、单位、享受者的代表组成;保障资金一般由政府、单位、享受者承担,管理作为资金所有权的自然延伸,三方均具有当然的管理权。
理由是:①社会保障作为现代文明国家的一项社会制度,政府具有不可推卸的管理责任和义务;②享受者所在单位,是社会保障管理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承担主要的资金来源和上缴资金责任;③享受者不仅拥有享受社会保障的权利,而且具有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义务和管理监督资金的责任,由保障对象参与社会保障管理工作,有利于公民树立社会保障意识,也有利于社会保障资金的安全运行。
孙光德《社会保障概论》(第4版)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第16~21章【圣才出品】
第16章残疾人社会保障16.1 复习笔记一、残疾人社会保障概述1.残疾人社会保障的概念(1)残疾人的定义残疾人是指身体、智力或者精神状况违反常规和偏离正常状态(即相对于当时相同年龄的正常健康状况而言),并非暂时的功能减退,而使其参与社会的能力受到影响的人。
(2)残疾人社会保障残疾人社会保障是指国家保证有残疾的公民在年老、疾病、缺乏劳动能力及退休、失业、失学等情况下获得基本的物质帮助,并根据社会的经济、文化发展水平,给予残疾人相应的康复、医疗、教育、劳动就业、文化生活、环境等方面的权益保障,以实现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的社会保障制度。
2.残疾人社会保障的原则(1)机会均等原则机会均等是指使社会各系统和环境诸如服务、活动、信息和文件得以为所有人特别是残疾人享受利用的过程。
机会均等原则体现在:①立法上的平等国家在制定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的时候,要注意避免对残疾人行使公民的各项权利和自由产生不利影响,消除对残疾人的任何歧视,确保残疾人获得与其他公民平等的机会。
②就业机会的平等绝大多数残疾人具有劳动能力,只要有适当的评估、训练、安置和扶助,都能按照现行的工作标准从事多种工作。
保证残疾人平等地参与就业,可以增强残疾人的自主能力,而经济地位上的独立是获得其他方面平等机会的基础。
③平等地享有环境残疾人应该和其他公民一样享有物质环境。
国家应当制定政策,确保残疾人能够进出和享用所有新建的公共建筑和设施、公共住房和公共交通工具。
④教育和培训机会的平等残疾人有权与其他公民一样接受教育和培训。
残疾人由于自身的缺陷而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应建立专门的教育机构,保证他们平等地接受教育和培训。
⑤平等地履行义务由于残疾人享有同等的权利,他们也应承担同等的义务。
国家与社会应为残疾人创造条件,使他们能够承担其作为社会成员的责任。
(2)特别扶助原则国际公约和国外法律在重申残疾人享有与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和同等机会的同时,普遍规定通过辅助方法、优惠政策和保护措施,给残疾人以特别扶助,以弥补其残疾带来的不利影响,保证其平等权利的实现。
第十二章 医疗社会保障
21世纪劳动与社会保障系列教材
社会保障概论(第四版)
主编:孙光德 董克用 副主编 :唐昭
“丈夫拒签孕妇致死”事件讨论
事件是怎样发生的? 夫妻二人的背景信息如何? 孕妇究竟为什么会致死? 这一事件透视出医保中的哪些问题?
社会保障概论(第四版)
21世纪劳动与社会保障系列教材
21世纪劳动与社会保障系列教材
12.2 医疗社会保险筹资机制
12.2.3 筹资方式
医疗社会保险缴费率(CR)的计算公式为:
CR=支付待遇+管理费+必要节余储备金被保险人
工资总额
社会保障概论(第四版)
21世纪劳动与社会保障系列教材
12.3 医疗社会保险的给付项目
12.3.1 医疗社会保险的给付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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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概论(第四版)
21世纪劳动与社会保障系列教材
12.6 中国医疗保障制度及其改革发展
12.6.6 医疗卫生制度改革和发展方向
我国医疗卫生制度的发展目标
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包括普遍建立 比较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比较 健全的、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体系,以及药品供应 体系,还有比较科学的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 制,是我国医疗卫生制度的发展目标。
第三节 中国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1998年《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007年《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2003年《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意见的通知》)
社会保障概论(第四版)
三、医疗保险支付方式 1.含义 医疗保险支付方式就是医保机构对医院的结算方 法,分为“事先付费”和“事后付费”。
孙光德《社会保障概论》配套题库-课后习题(社会保障基金)
第4章社会保障基金一、名词解释1.社会保障基金(social security fund)答:社会保障基金是国家和社会从已有的社会财富中提存、积累并用以援助或补偿社会保障对象的资金,是社会保障制度得以确立并能够解决特定社会问题的物质基础。
2.养老保险基金(pension fund)答:养老保险基金是为了应付未来不测事件,为了应付未来支付养老金的需要,确保养老保险项目顺利实施而有计划地积累、储备的资金及其利息。
养老保险基金是为兴办、维护和发展养老保险事业而储备的专项基金,主要用于退出社会劳动后的老年人的基本生活。
养老保险基金是一个综合的概念,它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和个人储蓄养老保险基金,是社会保险基金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确保基本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近年来中国政府努力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统筹层次,逐步实行省级统筹,不断加大基本财政投入。
3.现收现付(pay as you go)答:现收现付又称统筹分摊方式,这种方式以“横向平衡”原则为依据,先作出近年内需支付的保险费用的测算,然后以支定收,将这笔费用按一定的提取比例分摊到参加保险的各个单位。
这种方式体现了社会保险互助互济的调剂职能,可避免物价上涨后基金贬值的危险。
但由于只以现实收支为基础,对被保险者的权利义务关系缺乏数量上的长期规划,因此,当保险费用逐年增加,提取比例不断上升之后,可能出现企业、国家负担过重的困境。
4.完全积累(fully funded)答:完全积累又称预提分摊方式,这种方式以“纵向平衡”原则为依据,在对一些有关的人口健康和社会经济发展指标进行宏观上的长期测算之后,将被保险者在享受保险待遇期间的费用总和按一定的提取比例分摊到整个投保期间,并对已提取但尚未支付的保险基金进行有计划的管理和运营。
优点在于可以用长期积累的基金对付可预见的和未能预见到的风险,缺点在于积累的基金要承担保值增值的风险。
5.债券(bond)答:债券是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机构直接向社会借债筹措资金时,向投资者发行,并且承诺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
孙光德《社会保障概论》(第4版)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军人社会保障【圣才出品】
第15章军人社会保障15.1复习笔记一、军人社会保障概述1.军人社会保障概念军人社会保障是指国家通过立法程序做出相应的制度安排,保障军人及其家庭成员享有国家和社会提供的各种优待、抚恤、社会保险及退役安置等待遇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这一定义主要包括以下几层含义:(1)军人社会保障的对象是军人及其家庭军人社会保障的对象主要是军人,同时也包括军人家庭成员。
目前主要包括五种特定对象:现役军人和武警官兵;革命伤残军人;复员退伍军人;军人家属;离退休军人。
(2)军人社会保障的保障主体是政府军人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政府在分担军人职业风险上须承担主要责任,国家财政拨款是军人社会保障资金的主要来源。
(3)军人社会保障分担军人职业风险建立军人社会保障制度,可以有效地分担军人的职业风险与职业连带风险。
(4)军人社会保障保障军人基本生活军人社会保障的水平不能超越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
2.军人社会保障的特征(1)保障对象的特定性军人社会保障的对象是:为社会做出特殊贡献、受尊敬且有光荣身份的群体。
(2)保障待遇的从优性在同等条件下,军人社会保障的水平应在一般社会成员的水平之上,军人的生活水平应稍高于当时当地群众的平均生活水平。
(3)保障体制的相对独立性我国军人社会保障有相对独立的管理体制,从中央到地方直至基层均设有专门的管理机构和比较完善的服务网络,实行的是国家、社会、群众相结合以及军队和地方分工负责的体制。
3.军人社会保障的职能作用(1)补偿与恢复作用①军人社会保障的补偿作用是指军人社会保障为遭遇风险的军人收入损失提供适当的物质补偿。
②军人社会保障的恢复作用是恢复遭遇风险军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正常生活秩序,使军人及其家庭得以生息繁衍。
(2)激励与促进作用①军人社会保障对军人的激励作用军人社会保障不仅可以及时补偿军人在收入方面的损失,安定军人及其家庭生活,而且能够提高军人的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使军人的劳动得到社会承认和尊重,增强军队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激发军人的事业心,激励军人安心服役,从而促进军队的全面建设。
孙光德《社会保障概论》配套题库-课后习题(医疗社会保障)
第12章医疗社会保障一、名词解释1.医疗社会保险(medical social insurance)答:医疗社会保险是指通过国家立法,按照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和方法筹集、运用医疗资金,保证人们公平地获得适当的医疗服务的一种制度。
它与其他社会保险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医疗社会保险保障公民的身体健康,与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其他保险一起,共同对劳动者的生、老、病、死、残起着保障作用。
医疗社会保险是涉及面最广、内部关系最复杂的一项保险,它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
2.给付项目(benefit package)答:医疗社会保险的给付是指被保险人生病后,医疗社会保险机构按照事先规定的条件和待遇标准,向被保险人提供医疗服务或为其报销医疗费用。
医疗社会保险的给付主要采取医疗服务给付的形式。
一般来说,各国的医疗社会保险的给付项目,包括各种治疗性服务、辅助性服务和基本药物等。
为达到个人安逸的医疗服务、美容性质的医疗服务、特殊需求的医疗服务、滋补药品等,都不在医疗社会保险给付项目之列。
3.预付制(pre-payment)答:预付制又称前瞻性付费,具体包括总额预算包干、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等方式。
预付制有利于改变医疗社会保险机构作为第三方局外人的被动局面,并通过预付约束,强迫医疗服务提供者承担经济风险,自觉规范医疗行为。
同时,医疗社会保险机构通过预付制,使医疗服务提供者获得了一笔相对稳定并可预见的周转资金。
由于把这部分资金的使用、管理权交给了医院和医生,可以调动供方合理使用医疗社会保险资源的积极性,从而能达到既控制费用又保证医疗服务质量的目的。
4.后付制(post-payment)答:后付制又称事后报销制,是第三方支付方式之一,它是相对于预付制而言的。
后付制不利于医疗费用的控制,成本较高。
5.按服务项目付费(fee-for-service(FFS))答:按服务项目收费是指医疗保险机构根据医疗机构或医生定期上报的医疗服务记录,按服务项目(如诊断、治疗、化验、药品、麻醉、护理等)向其支付费用。
孙光德《社会保障概论》(第4版)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社会保障法【圣才出品】
第7章社会保障法7.1复习笔记一、社会保障法的概念及特征1.法律与社会保障关系社会保障关系是国家、社会保险经办组织、社会保障参保人和受益人之间的社会关系。
在现代民主国家中,社会保障是政府与公民关系的基本问题。
社会保障关系源于民事关系。
社会保障关系的立法被视为现代法制建设的里程碑,因为它创造了更广泛的社会权利,即公民平等分享社会财富和得到社会保护的权利。
2.社会保障法的概念社会保障法是指调整社会保障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具体是指调整国家、社会和全体社会成员之间,在保障社会成员基本生活需要并不断提高生活水平的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保障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1)现代社会保障法的实质现代社会保障法实质上既是社会成员生存权利保护法和社会安全法,同时也是社会稳定法和社会和谐法。
(2)社会保障立法独立性要求的依据①它具有独立的调整对象。
当今,人们已经认识到社会保障法律关系的综合性和复杂性;同时,随着保障模式和制度在全世界范围的改革,将有更多新的调整对象及法律关系需要被认识。
②它需要特定的调整原则。
修订已经形成的社会保险立法的原则,创造适应知识经济时代的新原则。
③它已经形成专门的内容体系。
基于国际劳工组织102号公约,社会保险立法的基本内容体系已经形成,21世纪社会保险制度将沿着多支柱的道路发展,内容将更加丰富。
④它具有跨部门发展的趋势。
社会保险始终在公法范围内发展,多支柱发展趋势决定它向私法领域延伸,成为跨领域的新兴法律部门。
社会保障法也独立于劳动法。
3.社会保障法的特征(1)社会性主要表现为社会保障法的权利和义务广泛涉及全体社会成员。
①在权利方面,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地、平等地享有社会保障的权利,从公民的出生到死亡,从特定的劳动者到不同身份的人都是社会保障的受益人;②在义务方面,社会保障的义务与责任也是全社会承担。
(2)强制性社会保障由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
国家为了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需要而强制规定的一系列准则,明确规定国家(各级政府)、社会、个人及有关各方在社会保障中必须履行的义务,以及社会保障的具体项目、实施范围、资金筹集、待遇标准计算方式等。
孙光德《社会保障概论》配套题库-课后习题(法律援助)
第21章法律援助一、名词解释1.法律援助(legal assistance)答:法律援助,亦称法律救助、法律扶助,是指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一种司法救济制度,其基本含义是国家以制度化、法律化的形式,在司法制度运行的各个环节、各个层次上,对因经济困难及其他因素导致的难以通过一般意义上的法律手段保障自身基本权利的社会弱者,通过减免法律服务费用、提供法律帮助等手段,实现其司法权益的一项法律保障。
法律援助主要包括诉讼费减免、免费提供律师服务、公证和法律咨询服务等内容。
法律援助具有国家行为性、社会公益性和司法救济性特征。
2.法律服务答:法律服务是指国家对某些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给予减、免费用提供法律帮助的法律制度之一。
法律服务又称广义的法律援助,它既是一项国家责任,又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既包括在整个法律程序的各个环节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也包括法院对诉讼费用的减免等。
受援对象涵盖全社会需要法津帮助的所有公民,援助范围涉及法律事务的各个领域,包括诉讼和非诉讼的方方面面。
法律服务的机构范围,主要包括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和基层法律服务所。
3.专项基金(appropriate fund)答:专项基金是指企业除生产、经营资金来源以外的,从特定来源形成并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来源。
中国专项基金的来源渠道,根据财会制度可分为:企业内部形成;国家拨入,国家拨给企业具有专门用途的专项拨款,包括新产品试制费、中间试验费、主要科学研究费;专项借款,企业为了完成某项专门工程,在专用资金不足时向银行申请的各项专项借款,包括大修理借款,更新改造借款;专项应付款,在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临时占用的各种应付款项。
企业使用专项基金必须遵守专款专用、先存后用、量入为出、节约使用等原则,努力提高专项基金的使用效果。
法律援助专项基金,是为了弥补政府经费投入的不足而采取的方式。
基金的主要来源是律师信用基金的利息、受援人胜诉后依费用分担原则偿还的资金、从败诉方追偿的费用等。
孙光德《社会保障概论》配套题库-章节题库(法律援助)
第21章法律援助一、概念题法律援助[人大2010年研]答:法律援助又称法律救助、法律扶助,是指国家以制度化、法律化的形式,在司法制度运行的各个环节、各个层次上,对因经济困难及其他因素导致的难以通过一般意义上的法律手段保障自身基本权利的社会弱者,通过减免法律服务费用,提供法律帮助等手段,实现其司法权益的一项法律保障。
二、简答题法律援助资金由哪些部分组成?应当如何保障法律援助资金的充足性?答:法律援助作为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一种司法救济,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精神,有利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有利于社会的安定团结,有利于保障司法人权和实现社会正义,是社会进步和文明的标志。
法律援助资金作为法律援助中重要的一部分,是法律援助工作得以顺利进行的重要因素。
(1)目前世界各国法律援助资金来源的投入模式①直接投入模式。
直接投入模式是指从不同的渠道向法律援助机构直接提供资金。
主要渠道有:a.政府财政拨款。
法律援助是一种国家职责,政府有义务为法律援助提供资金,以满足贫困者的法律需求。
b.设立法律援助专项基金。
这是为了弥补政府经费投入的不足而采取的方式。
基金的主要来源是律师信用基金的利息、受援人胜诉后依费用分担原则偿还的资金、从败诉方追偿的费用等。
c.社会捐赠。
法律援助具有司法救济的性质。
世界各国都允许吸收社会的、民间的捐赠资金作为其资金来源的重要补充。
②间接投入模式。
法律援助资金间接投入的主要方式是法院免费诉讼制度,即免除当事人的诉讼费。
这种方式的优点是投入成本较低,且实效明显。
(2)我国的法律援助的资金来源我国法律援助的资金来源遵循“以政府财政拨款为主,以社会捐赠为辅”的原则。
政府财政拨款,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我国法律援助中心是司法行政部门设立的政府性质的援助机构,其经费由国务院财政预算拨付,各“分中心”的经费则要由各省政府提供或筹集。
国家支持和鼓励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社会组织利用自身资源为经济困难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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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医疗社会保障一、判断题按住院日和门诊人次费用标准定额支付方式能鼓励医院降低成本,缩短住院日,有利于医疗费用控制。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07年研]【答案】×【解析】按住院日和门诊人次费用标准定额支付方式不能鼓励医院降低成本、不能缩短住院日,不利于医疗费控制。
按病种付费可以激励医院为获得利润而主动降低成本,缩短平均住院日。
二、概念题1.医疗保险[天津财大2006年研]答:医疗保险是指由国家立法,通过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和方法筹集医疗资金,保障人们平等地获得适当的医疗服务的一种制度。
医疗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其他社会保险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社会医疗保险保障公民的身体健康,与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其他保险一起,共同对劳动者的生、老、病、死、残起着保障作用。
但由于疾病风险的特征和医疗保健服务需求与供给的特殊性,又使得医疗社会保险与其他社会保险险种有着明显的区别,具有自己的特点。
2.有管理的保健组织[华中农大2008年研]答:有管理的保健组织是指集卫生服务提供和卫生筹资于一体的保健组织形式,其最重要的形式是健康维护组织(HMO)和优惠服务提供者组织(PPO)。
到l998年年初,美国已有1.6亿人以不同形式参加各类“管理式保健组织”。
这是当前国际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趋势之一。
“管理式保健”的迅速发展,关键在于其费用节省机制。
据研究,美国由于“管理式保健”组织的发展,1996年节省的医疗费用在238亿~374亿美元之间。
3.合作医疗[人大2002年研;南开大学2005年研]答:合作医疗是指在群众自愿互助的基础上,依靠集体经济,在防病治病上实行互济互助的一种福利性质的医疗制度。
合作医疗是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它为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所普遍存在的问题提供了一个范本,不仅在国内受到农民群众的欢迎,而且在国际上得到好评。
4.农村合作医疗[人大2007年研;华中农大2007年研]答:农村合作医疗是指农民群众依靠集体力量在自愿和互济的原则下建立起来的一种医疗互助组织。
它的基本特点是,农民个人和农村集体经济在一定范围内共同筹集合作医疗基金。
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患病时所需的医疗费用由合作医疗基金组织和个人按一定比例共同负担。
我国农村合作医疗的产生和发展较早,20世纪50年代兴起,60年代后期在全国逐步推开。
到20世纪80年代初,合作医疗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基本解体。
5.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华中农大2010年研;南开大学2006年研]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
2003年,国务院又转发了卫生部、财政部等部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意见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有关目标原则、组织管理、筹资标准、资金管理、医疗服务管理等基本政策。
自此,我国农村合作医疗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
其制度特征为:实行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以“补大”为主,与“补小”结合;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管理体制;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在国有商业银行设立专用账户。
6.医疗救助与医疗福利[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0年研]答:医疗救助与医疗福利的解释与比较如下:(1)医疗救助与医疗福利的解释医疗救助是社会救助体系的一个分支,主要是针对生活贫困的低收入或遭遇灾难性的重症及突发事故的人群,其资金来源于财政的转移支付和社会捐赠,属于非缴费性项目。
医疗福利包括公共卫生服务、补充医疗保险和职工医疗互助三个项目。
其功能组合是:公共卫生服务覆盖全民,费用主要来源于政府财政,由卫生部门向需要者以免费或低收费的方式提供;补充医疗保险实质上是一种用人单位福利,旨在谋取基本医疗保险以外的医疗条件和待遇;职工医疗互助具有职工自助与他助相结合的性质,一般由用人单位的工会加以组织和推进。
(2)医疗救助与医疗福利的比较①从保障对象来看医疗救助是社会救助体系的一个分支,主要针对的是低收入或遭遇灾难性的重症及突发事故的人群;而医疗福利属于社会福利的一部分,其涉及的公共服务项目覆盖全民。
②从保障水平来看医疗救助从属于社会救助体系,因而其保障水平较低,仅提供贫困人群的基本医疗救助;而医疗福利包括公共卫生服务、补充医疗保险和职工医疗互助三个项目,为城市职工及居民提供更全面及更高水平的医疗保障。
③从资金来源来看医疗救助资金来源于财政的转移支付和社会捐赠,属于非缴费性项目;而医疗福利中公共卫生服务资金来源于政府财政,补充医疗保险资金来自于企业,职工医疗互助实质是一种员工自助与他助相结合的活动。
三、简答题1.相对其他社会保险制度而言,医疗保险制度的复杂性表现在哪里?[人大2012年研]相关试题:为什么说医疗保险是复杂的?[人大2009年研]答:医疗保险制度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按照保险原则为解决居民防病治病问题而筹集、分配和使用医疗保险基金的制度。
它是居民医疗保健事业的有效筹资机制,是构成社会保险制度的一种比较进步的制度,也是目前世界上应用相当普遍的一种卫生费用管理模式。
相对其他社会保险制度而言,医疗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险制度有着共同的特征,它们一起对劳动者的生老病死及意外事故承担保障责任。
但由于疾病风险和医疗服务需求的特殊性,又使医疗保险在实践中表现出自身固有的一些特征,表现出一定的复杂性。
(1)待遇支付形式为非定额的费用补偿。
相对于养老保险发放现金,工伤保险既发放现金也提供医疗服务,失业保险既发放现金还提供诸如培训等服务而言,医疗保险表现为一种医疗费用补偿机制,而费用补偿待遇与缴费多寡无关而与医疗费用直接相关,即患者获得的费用补偿不是取决于其缴过多少医疗保险费,而是取决于病情、疾病发生的频率以及实际需要。
因此,它是依据每个患者疾病的实际情况确定补偿,而不是进行定额支付。
(2)补偿期短但受益时间长。
由于疾病的发生具有随机和不可预测性,医疗保险提供的补偿也具有不确定性,一次疾病的时间通常不会太长,从而每次的补偿期也较短;不过,由于人的一生中不可避免地要生病,医疗保险也就会伴随参加保险人员的一生,也就是说医疗保险不仅会惠及所有参加保险的人员,而且自其参加保险之日起将伴随一生,可以说是受益时间最长的社会保障项目。
(3)涉及关系非常复杂。
医疗保险涉及到政府、用人单位、医疗机构、社会保险机构、医药机构和患者个人等多方之间复杂的权利义务关系,要处理好这样复杂的关系,必然需要兼顾各方主体的权益并对各利益主体形成一种制衡机制。
(4)医疗服务消费具有不确定性和被动性。
由于疾病发生的不确定性,使得医疗保险的管理也就有别于养老、失业等其他社会保险,它不仅需要对医疗保险基金的收支进行管理,而且需要对医疗服务提供者以及医药服务的项目、内容等进行管理。
这些复杂性不仅是医疗保险作为一个独立的社会保险项目的本源特性,也是它区别于其他社会保险项目的基本标志。
2.简述医疗保险的支付方式。
[华中农大2011、2007年研]答:医疗社会保险费用的支付也称为医疗保险费用偿付或结算,是指医疗社会保险机构作为付款人,代替被保险人支付他们接受的医疗服务所花去的医疗费用,对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服务所消耗的经济资源进行补偿。
从第三方支付和需方支付两个角度可对支付方式进行分类:(1)第三方支付方式(医疗保险机构向医疗机构支付费用)第三方即医疗保险机构,其向医疗机构的费用支付从总体上可以分为后付制和预付制或前瞻性付费。
前者有按服务项目付费,后者有总额预算包干制、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等方式。
医疗保险的支付方式还可以分为对医院和对医生的支付方式。
不同的支付方式对费用控制、服务质量以及管理要求均有所不同。
具体包括以下方式:①按服务项目付费。
按服务项目付费是指医疗保险机构根据医疗机构或医生定期向保险机构上报的医疗服务记录,按服务项目(如诊断、治疗、化验、药品、麻醉、护理等)向服务提供者支付费用。
②按人头定额付费。
按人头定额付费即由医疗社会保险机构根据医院或医生服务的被保险者人数,定期向医院或医生支付一笔固定的费用。
在此期间,医方要负责提供合同规定的一切医疗服务,不再另行收费。
③总额预算。
总额预算制又称总额预付制,即由医疗社会保险机构根据与医院协商确定的年度预算总额进行支付。
④定额付费。
定额付费即按照预先确定的住院日费用标准支付住院病人每天的费用,按预定的每次费用标准支付门诊病人的费用。
⑤按病种付费。
按病种付费即根据国际疾病分类法,将住院病人疾病分为若干组,每组又根据疾病的轻重程度及有无合并症、并发症分为9级,对每一组、不同级别分别制定价格,按这种价格对该组某级疾病治疗的全过程进行一次性支付。
⑥工资制。
按工资标准偿付,也称薪金制,即由社会保险机构根据医生或其他卫生人员提供的服务向他们发工资。
⑦“以资源为基础的相对价值标准”支付制。
这是近年来在美国老年医疗保险中采取的一种新的医生服务费用支付办法。
其基本思路和方法是:通过比较各专科医生服务中投入的各类资源要素成本的高低,来计算每项服务的相对价值,以此作为确定各项服务费用的依据。
医疗社会保险的费用支付有多种形式,各种形式各有各的积极因素,对医疗保险机构、医疗服务提供者以及被保险人各有不同的影响,也各有利弊。
医疗社会保险机构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和需要,选择不同的费用支付方式或其组合。
(2)需方支付方式(被保险人向医疗机构支付费用)需方支付也称医疗社会保险费用分担,是社会保险机构为了防止被保险人在免费医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