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住宅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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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工程安全监理专项实施细则(4篇)

住宅工程安全监理专项实施细则(4篇)

住宅工程安全监理专项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住宅工程安全监理工作,保障住宅工程施工的安全质量,根据《住宅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监理机构的监理职责第二条住宅工程安全监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对住宅工程施工过程及构件质量进行全过程监督、检验和验收。

第三条住宅工程安全监理机构的职责包括:(一)对住宅工程施工安全措施的编制与审查;(二)对施工单位的持续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过程符合安全质量要求;(三)参与住宅工程的隐蔽工程及关键节点的技术检验;(四)住宅工程施工质量的终验收。

第四条住宅工程安全监理机构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和执业许可证,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经验。

第三章安全措施的编制和审查第五条住宅工程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当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并提交住宅工程安全监理机构审查。

第六条住宅工程安全措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安全生产管理措施;(二)施工现场的布设和管理;(三)施工人员的安全保护;(四)材料和设备的选用和安装;(五)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六)临时设施和临时用电的设置;(七)其他应当采取的安全保护措施。

第七条住宅工程安全措施的编制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并经住宅工程安全监理机构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八条住宅工程安全监理机构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安全措施进行审核时,应当重点关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及其应对措施是否合理有效。

第四章施工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第九条住宅工程安全监理机构应当对住宅工程施工过程进行持续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过程符合安全质量要求。

第十条住宅工程安全监理机构应当按照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要求,组织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对现场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十一条住宅工程安全监理机构应当做好监理记录和监督检查材料的保存,确保施工过程的监督能够被追溯和查证。

第五章隐蔽工程和关键节点的技术检验第十二条住宅工程安全监理机构应当参与住宅工程的隐蔽工程和关键节点的技术检验。

住宅工程安全监理专项实施细则范文

住宅工程安全监理专项实施细则范文

住宅工程安全监理专项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住宅工程安全监理工作,规范住宅工程安全监理专项实施细则。

根据《住宅工程监理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住宅工程安全监理的各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要求、报告编制、工程验收等。

第三条住宅工程安全监理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参与、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住宅工程的安全、质量和进度。

第四条住宅工程安全监理应遵守法律法规,严格履行职责,保护自然环境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五条住宅工程安全监理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监理规范,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二章技术要求第六条住宅工程安全监理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设计规范、施工工艺规范、设备使用规范等。

第七条住宅工程安全监理应全面掌握住宅工程的施工进度、质量状况,及时发现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第八条住宅工程安全监理应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教育和督促,确保施工作业人员具备相关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三章报告编制第九条住宅工程安全监理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的时间节点编制监理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情况。

第十条监理报告应由住宅工程安全监理人员签字,并报送相关部门和业主委员会。

第十一条监理报告应客观、真实地反映住宅工程的整体情况,不得隐瞒或歪曲事实。

第四章工程验收第十二条住宅工程竣工前应进行工程验收,由住宅工程安全监理人员参与,并出具相应的验收报告。

第十三条工程验收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防水、电气设备等方面的检查。

第十四条如发现住宅工程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或不符合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的,住宅工程安全监理人员应立即停止工程施工,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业主委员会报告。

第五章监理建议第十五条住宅工程安全监理人员应及时提出监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帮助施工单位解决施工过程中的问题。

第十六条住宅工程安全监理人员应定期向业主委员会、相关管理部门等报告住宅工程的进度、质量和安全情况,并提出改进建议。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宁政发[2011]208号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宁政发[2011]208号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正文:----------------------------------------------------------------------------------------------------------------------------------------------------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宁政发[2011]208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南京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二○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南京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本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规范质量监督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从事房屋建筑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和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是本市房屋建筑工程(以下简称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其所属的市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负责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江宁、栖霞、雨花台、六合、浦口、高淳、溧水等区县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负责所在区县立项的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规划、消防、环保、技术监督、人防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协同做好工程质量相关管理工作。

第四条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鼓励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积极开展创优质工程活动,推行工程担保和工程保险,保证金集中监管的制度,提高工程质量。

第五条本规定所称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是指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工程实体质量和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下简称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实施执法检查的活动。

南京市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试行)

南京市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试行)

南京市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试行)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1986.03.19•【字号】•【施行日期】1986.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南京市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试行)(1986年3月19日)第一条为了强化政府对建筑安装工程的质量监督,提高建筑安装工程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督必须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坚持“消除隐患,预防为主”的原则,认真把好工程质量关。

第三条南京市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督站,是市人民政府对建筑安装工程质量实行质量监督的专职机构,归市建筑工程局领导,业务上接受市标准计量局指导。

各区、县和建筑构件行业要相应成立分站或监督网点,分别负责本辖区建筑安装工程和构件产品的质量监督工作,业务上接受市质量监督站的领导。

第四条市监督站负责贯彻上级有关建筑工程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和修改本地区的质量监督实施细则,协助组建质量监督分站和材料测试站,并指导开展工作,参加重点工程和大型骨干项目的质量监督工作。

各区、县和构件质量监督分站,负责本辖区或本行业的建筑安装工程、构件产品的质量监督工作。

第五条各级质量监督站须配备具有一定建筑安装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熟悉专业技术质量标准,责任心强,办事公正的工程技术人员为专职监督员。

同时,可根据任务情况,参照专职质量监督员的条件,在设计、施工、科研、教育、建设银行和工矿企事业单位中聘用部分兼职监督员,发给工作证书,与专职监督员具有同等监督权利。

第六条各建筑企事业要坚决执行“谁施工谁负素质量”的原则。

施工企业应按照职工总数的千分之五配齐质量管理和检验人员,建立健全保证质量的工作体系,切实搞好经常性的质量检查工作。

平时隐蔽工程的验收,由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中的质量监督人员负责。

第七条质量监督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坚持不合格的图纸不准施工,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不合格的构件产品不准出厂,不合格的工程不准验收和交付使用。

住宅小区监理实施细则

住宅小区监理实施细则

住宅小区监理实施细则1. 总则1.1 为了保证住宅小区的建设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实施细则。

1.2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住宅小区的建设监理工作,包括施工准备、施工、验收等各个阶段。

1.3 监理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全面履行监理职责,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目标的实现。

2. 监理组织结构2.1 监理单位应设立项目监理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监理工作。

2.2 监理机构应设立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对监理工作进行全面领导。

2.3 监理机构应设立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对施工过程中的专业问题进行处理。

2.4 监理机构应设立现场监理员,负责现场监理工作。

3. 监理工作内容3.1 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单位应审查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文件,并提出审查意见。

监理单位应检查施工现场的准备工作,包括施工场地、施工临时设施、施工人员等。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

3.2 施工阶段监理单位应检查施工单位的人员、设备、材料等资源配置情况。

监理单位应检查施工质量,包括施工工艺、施工材料、施工安全等。

监理单位应检查施工进度,确保工程按计划进行。

监理单位应检查投资控制情况,确保工程投资在预算范围内。

3.3 验收阶段监理单位应组织工程验收,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进行评估。

监理单位应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监督整改工作的实施。

4. 监理工作方法4.1 监理单位应通过现场巡查、检查、试验等方法,对施工过程进行全面监控。

4.2 监理单位应定期召开监理例会,协调解决施工中的问题。

4.3 监理单位应建立完整的监理记录,对监理工作进行记录和归档。

5. 监理工作制度5.1 监理单位应制定监理工作计划,明确监理工作的内容、方法和时间安排。

5.2 监理单位应制定监理工作制度,包括监理工作流程、监理工作纪律等。

5.3 监理单位应定期对监理工作进行总结,对监理效果进行评估。

南京市某住宅小区工程静压管桩工程监理细则_secret

南京市某住宅小区工程静压管桩工程监理细则_secret

C13****一期工程监理细则(桩基)内容提要:控制目标关键控制点控制措施其它项目监理部(章):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日期:江苏省建设厅建设监理处监制****花园城(一期)工程静压管桩监理实施细则一、编制依据1、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2、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94)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4、桩基设计图及施工说明等二、工程概况****花园城位于南京市****小区,北邻**大学,西靠**南京**学院,东侧为**路和南京**大学。

该工程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由南京市**建筑设计院设计,由21幢10~18层住宅楼和2幢2-4层附属建筑物组成,我项目监理部承担5标区**园5、6、7、8幢,共4幢11层建筑,4#地下车库及9标区农贸市场物管用房的工程监理,建筑面积约5.5万平方米,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担桩基施工。

桩基工程均采用预应力砼管桩,型号采用《先张法预应力砼管桩》苏GO3-2002图集PC-500 (100)A-C60-XX(开口桩)。

其中:LC-5、6、7、8幢共626根,均为摩擦端承桩,桩端持力层为7-1层(强风化),桩长约22M,设计要求单桩极限承载力3300KN,4#车库共292根桩,为抗拔桩,桩长约为15M,设计要求单桩抗拔极限承载力1000KN。

农贸市场共141根桩,桩长约19M,桩端持力层为5-2层粉质粘土层,设计要求单桩极限承载力3300KN。

桩的质量控制依据图纸会审以油压值为主,11层以上住宅楼最终油压值不低于24MPA,11层以下不低于22MPA.三、静压桩监理控制要点:1、预制桩进场时,质量检验验收;2、沉桩中的质量控制;3、接桩的质量控制;4、送桩的质量控制;5、截桩的质量控制;6、管桩的封顶质量控制;四、静压管桩监理工作流程(一)接桩就按设计补桩处理(二)合格五监理质量控制措施1.成桩前的质量控制(1)本工程采用的桩型号为PC-500(100)Aj-C60-11.11《先张法预应力砼管桩》(开口),桩长20~22M。

【细则】南京市某住宅小区工程建筑安装工程监理细则secret

【细则】南京市某住宅小区工程建筑安装工程监理细则secret

【关键字】细则****五、九标区工程建筑安装工程监理实施细则(Ⅰ)给水、消防水系统、排水安装工程一、预留孔洞及预埋铁件工程1、控制目标在砼楼板、梁、墙上预留孔洞、槽和预埋件时,施工方应有专人按设计图将管道及设备的位置、标高尺寸测定,标好孔洞,将预制好的模盒、预埋铁件在绑扎钢筋前按标记固定牢,模盒内塞入纸团、木屑等物。

在浇注砼过程中应有专人配合校对,以免模盒、埋件移位,从而使施工质量达不到优良标准。

2、关键控制点(1)由于穿楼板的套管应在适当部位焊好铁架,防止其倾斜,套管上端应高出地面,下端与楼面底面平。

预埋上下层套管时,中心线垂直,孔洞中心坐标允许偏差为。

凡有管道煤气的房间,所有套管与管道的缝隙均应按设计要求做填料严密处理。

(2)通风管道预留洞的尺寸应比风管实际截面每边尺寸大,孔洞中心允许偏差。

(3)配管段经可靠接地,焊接地线时钢管不得有穿孔现象。

焊接长度不得小于接地线长度的6倍。

焊接处应刷防锈漆。

3、控制措施监理对照施工图加强现场巡查核对,督促施工方按如下几点实施:(1)埋入地下或潮湿场所的电线管须用厚壁钢管,埋入砼内的电线管可用薄壁钢管。

(2)钢管下料应根据实际需要长度锯断,锯口锉平,内口应光滑。

(3)在砖墙内配暗管,应在砌墙时配合土建做好留洞、留槽、埋管的配合工作。

剔槽时选用专用机械进行,槽宽应大于管外径1.2倍,各种暗式箱盒应根据设计标高找正并用水泥砂浆固定,然后进行配管。

箱口与抹灰表面平齐。

(4)在现浇砼内配管,应配合土建管子预埋在底筋上部。

所有预埋管、卡具和箱盒等应固定牢,防止浇砼捣固时受震移位。

箱盒口必须紧贴模板,并用粗纸等物塞好,以防砂浆进入。

(5)配管需穿过现浇砼时,应预埋比管子外径略大的套管,套管两端伸出模板各,应将管口封堵以防止砂浆进入管内,如直埋短管,其凸出两端必须预先套好丝扣安上管箍保护丝扣,以便接管。

(6)暗配管弯曲半径不应小于外径6倍,埋设于地下或现浇砼楼板时不应小于外径的10倍,配管超过下列长度时,中间应加装线盒:①无弯曲;②一个弯;③两个弯;④三个弯。

住宅小区地基与基础工程监理细则

住宅小区地基与基础工程监理细则

住宅小区地基与基础工程监理细则水源居住宅小区B区工程监理细则(地基与基础)内容提要:监理目标关键操纵点监理措施其它项目监理部(章):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日期:江苏省建设厅建设监理处监制一、地基与基础专业概况苏源集团“水源居”住宅小区B区住宅楼位于江宁区天元东路南侧,成墟路西侧。

本工程为地上四幢11+1层住宅楼,地下为人防地下室,钢筋砼灌注桩基础,主体结构均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地下室总建筑面积15565平方米,人防地下室分为四个防护单元,人防地下室防护等级为六级,人员掩蔽部防化等级为丙级,为二等人员隐藏所,建筑耐火等级为一级。

混凝土等级为C35,抗渗等级为S8,地下室砖墙采纳标准砖,M5水泥砂浆砌筑。

本工程地下室底版、顶板及砼墙必须设置后浇带(贯穿设置),主楼与地下室之间的后浇带为沉降后浇带,其他后浇带为一样后浇带,后浇带宽度为1.2米。

后浇带混凝土采纳C40膨胀混凝土,沉降后浇带必须待主楼的主体结构全部完成后,方可浇灌后浇带,其它后浇带应在地下室混凝土浇筑60天后浇筑。

本工程是由华森建筑与工程设计顾咨询有限公司设计;勘察单位是:江苏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桩基由通州基础公司施工,土建由南通二建南京分公司施工。

二、本细则编制的依据1、“水源居”住宅小区B区监理规划;2、“水源区”住宅小区B区监理合同;3、“水源居”住宅小区B区施工合同;4、建筑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5、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6、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1)7、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0208-2002)8、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9、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收规范(GB50204-2002)10、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03)11、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12-2001)12、设计图纸等相关资料、文件三、本细则的监理目标工序质量操纵检查度达100%,材料、设备质量操纵检查度95%,隐藏工程100%现场验收,旁站100%按规定实施,巡视平行检查、见证每天不小于4小时,通过对各操纵点的操纵,能在巡视、验收中发觉咨询题,督促施工单位对存在的咨询题进行整改,使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质量符合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

南京市住宅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南京市住宅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B13工程监理实行细则(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内容提纲:专业工程特点监理工作流程监理工作控制目旳及控制要点监理工作措施及措施项目监理机构(章):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日期:江苏省建设厅监制实行“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监理细则1. 本细则编写依椐1.1本项目工程已批准旳监理规划。

1.2*****设计院旳******工程旳设计图纸1.3规范、规程:1.3.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1.3.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原则》1.3.3工程建设原则强制性条文1.3.4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如:(根据工程项目具体状况增长删减)《工程建设强制性原则条文》房屋建设部分《建筑地基基本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2-《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3-《混凝土构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钢构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5-《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7-《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8-《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原则》 GB50300-《建筑工程质量检查评估原则》 GB50301-**********1.3.5《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冶导则》1.3.6《有关加强建筑构造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旳若干规定(试行)》(宁建工字[]32号文献)***************1.4 ******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工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招投标文献2. 专业工程特点2.1 ******工程,位于****省******市****,总面积约****平方米,地上**层,地下**层,重要由*****构成。

地下是***,地上重要是***,建筑高度是米,构造形式为**,基本形式为****。

耐火级别是***,抗震设防烈度是****。

2.2 该工程建设单位是***,施工单位是***,设计单位是***(简朴描述)3.监理工作旳流程如下4. 监理目旳值*********工程********分部(分项),将严格按照规范规定规定,完善制度,做好控制,协调好各方关系,保证各分项工程所有符合设计及导则规定。

住宅工程安全监理专项实施细则范文(三篇)

住宅工程安全监理专项实施细则范文(三篇)

住宅工程安全监理专项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节监理范围本细则适用于住宅工程的安全监理,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第二节监理责任住宅工程安全监理的责任主体为监理机构,应负责监督施工单位的安全施工工作,确保项目的安全可靠。

第三节监理资质从事住宅工程安全监理的监理机构应具有相应的监理资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登记注册。

第四节监理人员住宅工程安全监理应由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背景和相关工作经验的监理人员承担,监理人员应定期接受培训以提升专业能力。

第五节监理合同住宅工程安全监理应与业主或施工单位签订监理合同,并明确合同约定的监理范围、监理期限、监理报告提交时间等。

第二章监理程序第一节准备阶段1. 监理机构应按照合同约定,对住宅工程的安全设施、施工方案等进行审查,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2. 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进行资质审查,确保施工人员具有相应的从业资格。

3. 监理机构应与施工单位进行初次会议,并明确双方的责任和工作要求。

第二节施工阶段1. 监理机构应按照合同约定,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巡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得到落实。

2. 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3. 监理机构应定期向业主提交监理报告,详细记录施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

第三节竣工阶段1. 监理机构应对住宅工程的安全设施进行验收,确保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2. 监理机构应对住宅工程的安全性能进行测试和评估,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 监理机构应向业主提交竣工报告,并明确住宅的安全使用范围和注意事项。

第三章监理要求第一节安全管理1. 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并落实到施工现场。

2. 施工单位应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3. 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处理安全隐患。

第二节施工质量1. 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相关要求。

住宅工程安全监理专项实施细则

住宅工程安全监理专项实施细则

住宅工程安全监理专项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一、为加强住宅工程的安全监理工作,确保住宅工程质量和安全,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本细则适用于住宅工程安全监理的全过程,包括前期准备、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等各阶段。

三、住宅工程安全监理应依法独立开展,监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执业资格。

四、施工单位应当配合监理人员的工作,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安全风险告知义务。

五、建设单位应当对住宅工程安全监理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配合,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住宅工程前期准备阶段安全监理一、住宅工程前期准备包括方案论证、设计编制、招投标等工作,监理人员应当参与其全过程,保障工程的安全可行性和质量。

二、方案论证阶段,监理人员应当审核工程方案,重点关注工程安全有关的因素,如结构安全、防火安全等。

三、设计编制阶段,监理人员应当审查设计图纸和施工图纸的安全性,确保其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

四、招投标阶段,监理人员应当参与招标文件的编制和评审工作,重点关注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能力和资质情况。

第三章住宅工程施工阶段安全监理一、住宅工程施工阶段是工程建设的关键阶段,监理人员应当全程跟踪监督施工过程,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二、施工单位应当按照监理人员的要求提供施工计划、技术措施等文件,并履行安全责任,确保施工期间的安全生产。

三、监理人员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踪整改情况。

四、监理人员应当对施工质量进行抽查和检验,确保住宅工程的安全性能和使用功能符合规定和标准。

第四章住宅工程竣工验收阶段安全监理一、住宅工程竣工验收是确认工程质量和安全性的重要环节,监理人员应当全程参与,并出具《竣工安全鉴定报告》。

二、竣工验收前,监理人员应当对工程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相关要求。

三、竣工验收过程中,监理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对相关资料进行核查,包括施工记录、检验报告、材料合格证明等。

四、竣工验收时,监理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安全鉴定,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监理意见和建议。

南京市某建筑工程安全控制监理细则

南京市某建筑工程安全控制监理细则

安全控制监理细则为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监理人员更好地进行安全控制,特制定本细则,望施工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对未涉及的内容及国家标准、规范、规程,以其为准。

第一章安全控制的特点众所周知,建筑生产的特点是产品固定、人员流动,而且多为露天、高处作业,施工环境和作业条件较差,不安全因素随着工程形象进度的变而化不断变化,且规律性差、隐患多。

因此,安全控制有如下特点:一、责任重大安全生产、安全控制,直接关系到人命关天、国家财产安全,是任何工作重中之重,任何疏漏和麻痹都会产生严重后果,可谓责任重于泰山。

二、变化大、规律性差、时间长,各施工阶段都有其安全生产要求,从开工到竣工都涉及到安全问题,各不同分项工程都注意不同生产安全要求和特点,变化大。

三、涉及各个专业各项施工均有安全生产要求标准和规程,故而要求监理人员专业知识广泛而有深度,熟悉安全规范、标准和规程。

四、人为因素、客观因素并存人的不安定因素、不安全行为是产生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但客观的生产条件、设备、环境也与安全密不可分,因而要“两手都要硬”。

五、负效益性安全生产、安全控制一般不能用正效益反映,而出现事故后,负效益才可量化,因而往往不被企业管理者所重视。

第二章安全控制的依据在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控制的依据可归纳为:“一个条例”、“两部法律”、“三大规程”和“五项规定”及其他。

1.“一个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两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3.“三大规程”:“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建筑安装安全技术规程”“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4.“五项规定”:①安全生产责任制。

②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③安全生产教育。

④安全生产检查。

⑤伤亡事故调查处理。

5.其他:《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第三章安全控制的监理流程及主要工作一、检查和督促施工企业:1,有无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监理细则

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监理细则

奥体新城A2地块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内容提要:●专业工程特点●监理工作流程●监理要点及工作方法、措施●监理手段●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值●监理现场检查用表项目监理机构(章):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日期:细则目录一、专业特点二、监理工作流程三、控制要点及监理工作方法1、卫生间等渗漏控制要点及方法2、外墙面渗漏控制要点及方法3、墙外裂缝控制要点及方法4、楼地面粉刷层空鼓、起砂控制要点及方法5、外墙门窗渗漏控制要点及方法6、房间几何尺寸和净高的监控要点及方法7、屋面渗漏控制的监控要点及方法8、地下人防渗漏要及和方法四、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值五、监理现场控制检查用表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监理细则一、专业工程特点:房建工程以下几个部位:楼地面、屋面渗漏、厕所、厨房渗漏、外墙面、外窗渗漏、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板开裂、房间几何尺寸准确度等是常见质量通病。

上述通病是现场监理部日常监理工作侧重点,也是本工程质量控制重点工作。

监理部依据强制性条文,参照《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要求,结合施工验收规范,根据本工程特点,编制以下实施细则以指导工作。

二、监理工作流程(见附表)三、监理控制要点及监理工作方法1、卫生间等渗漏控制要点及方法本项分部工程是各类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之一,也是质量监控关键点之一。

现场监理工程师在加强检查督促验收前提下,根据“导则”规定采取如下防治对策。

1.1卫生间及有防水要求的建筑楼地面屋面必须设置防水隔离层。

监控方法:按设计要求审查承包单位隔离层做法(如设计中没设置、通过建设单位请设计部门修改增设),并经过检验合格签署验收隐蔽验收记录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检查数量:每一单元,每一多水房间均检查验收。

1.2卫生间预留下上水管,应留成上口大,下口小的喇叭形洞口,其预留位置,偏差在规范允许的1cm内。

监控手段:巡回监理,现场观察留洞几何形状,尺量留洞中心位置,核对留洞直径、数量不遗漏每一留洞并签署隐蔽验收记录。

南京市某建筑工程安全控制监理细则

南京市某建筑工程安全控制监理细则

南京市某建筑工程安全控制监理细则一、引言建筑工程安全是建筑工程中最重要的问题之一,它不仅关系到工程本身的安全,还关系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南京市某建筑工程安全控制监理细则旨在保障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确保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

二、安全控制2.1 总体要求建筑工程安全控制必须具备以下要求:•保证施工现场人身安全。

•保证建筑物结构和设备的安全。

•保证邻近建筑、道路和管道等构筑物的安全。

•强调对各种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理。

2.2 安全控制单位建筑工程安全控制必须由专门的单位进行管理和控制,该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具有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相关专业知识。

•有足够的管理和监控人员。

•具有完整的安全管理体系。

•具备与建筑规模和工程量相适应的安全设备和安全措施。

2.3 安全控制制度建筑工程安全控制必须建立完整的安全控制制度,包括:•安全培训制度:对施工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流程的培训。

•安全文明施工制度:规范施工现场的组织和管理,确保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和工作秩序。

•安全检测制度:每个工序完成后,必须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测。

•安全防护制度:对危险源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管理,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安全应急预案制度:对施工中可能出现的各种事故进行预判,做好应急预案。

2.4 安全控制环节建筑工程安全控制需满足以下环节:•施工前:进行施工工艺和现场安全评估,确定安全责任人员、安全措施,制定安全控制计划。

•装饰施工中: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和环境卫生,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质量拓建阶段:针对质量问题进行检测和核查。

•竣工验收前:对建筑结构安全进行检测和评估。

三、安全监督3.1 监理机构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必须由专门的监理机构进行管理和监督,该机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具有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相关专业知识。

•有足够的监督人员。

•具有完整的安全监督管理体系。

•具备与建筑规模和工程量相适应的安全监督设备和安全监督措施。

3.2 监督责任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应对施工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管理,并对其安全操作进行监督,确保安全责任的落实。

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监督管理办法

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监督管理办法

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加强对我市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的监督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法律、法规、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涉及的施工阶段监理工作主要指监理企业派驻项目负责履行监理合同的组织机构(以下简称“项目监理机构”)对人员、设施的配备,以及对建设程序、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第三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监理相关活动,以及对施工阶段监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应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我市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机构(以下简称“监督机构”)依法对施工阶段监理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第五条项目监理机构人员、设施的配备应符合下列要求:(一)总监理工程师(以下简称“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以下简称“专监”)、监理员应为本企业人员,且持证挂牌上岗。

总监应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总监、专监应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江苏省监理工程师。

一级工程的总监应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注册专业与工程类别一致(工程类别和等级的划分见附表一)。

项目监理机构应设安全监理人员,并由取得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或通过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的监理人员担任。

(二)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数量不得低于附表二规定的最低标准,且应满足监理合同相关文件的约定。

项目开工前,项目监理机构应将经建设单位同意的监理人员配备名单和进退场计划报送监督机构。

(三)除离职、因年龄或疾病问题不能继续从业、建设单位要求等特殊原因外,自项目开工之日起半年内,监理合同中确定的总监和至少一名专监不得变更。

工期不超过两年的项目,总监变更最多一次;工期超过两年的项目,总监变更最多两次。

变更后的监理人员资格和专业应符合相应岗位要求。

总监和专监变更需经建设单位同意,并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后及时报送监督机构。

住宅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住宅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住宅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目录一、总则 (3)1. 监理工作目的 (4)2. 适用范围 (4)3. 基本原则 (5)二、监理组织与职责 (5)1. 监理组织结构 (6)2. 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7)3. 监理工程师职责 (9)4. 监理员职责 (10)三、监理工作程序 (11)1. 施工前准备阶段监理 (12)1.1 确认项目施工条件 (13)1.2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 (14)1.3 确定监理工作流程 (15)2. 施工过程阶段监理 (17)2.1 施工材料质量监控 (18)2.2 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19)2.3 工程变更管理 (20)3. 竣工验收阶段监理 (21)3.1 验收准备 (23)3.2 验收程序 (24)3.3 竣工结算与保修期管理 (25)四、监理工作方法 (26)1. 规范性文件审查 (27)2. 旁站监理 (28)3. 见证取样 (30)4. 平行检验 (31)5. 信息化监管 (32)五、监理工作标准 (33)1. 施工质量标准 (34)2. 施工安全标准 (35)3. 工期进度标准 (37)4. 文明施工标准 (38)六、监理工作记录与报告 (39)1. 监理日志 (41)2. 监理月报 (42)3. 监理专项报告 (42)七、监理工作整改与复查 (44)1. 整改通知单 (45)2. 整改反馈 (47)3. 复查确认 (48)一、总则为确保住宅修工程的质量、安全和进度,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住宅修工程的监理活动。

其他类型的房屋修工程可参照执行。

住宅修工程监理应当遵循科学、公正、诚信、科学的原则,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满足合同要求。

本细则所称住宅修工程,是指对住宅进行的结构改造、设施设备更新、装修装饰等维修工程。

本细则所称监理单位,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等级并从事住宅修工程监理业务的企业。

住宅小区工程土建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住宅小区工程土建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住宅小区工程土建专业监理实施细则一、工程概况本住宅小区工程位于_____,总占地面积为_____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

小区内包括_____栋住宅楼,层数为_____层,结构形式为_____。

此外,还配套有地下车库、物业管理用房、社区活动中心等设施。

二、监理工作依据1、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

2、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文件。

3、工程勘察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规范。

4、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三、监理工作范围及目标1、监理工作范围本工程土建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信息管理以及现场协调工作。

包括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土建施工内容。

2、监理工作目标质量目标: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进度目标: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督促施工单位按时完成工程施工任务。

投资目标:控制工程投资在批准的预算范围内,严格审核工程变更和索赔。

四、监理工作流程1、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流程审查施工单位的资质和施工组织设计。

参加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检查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审查施工测量放线成果。

审批工程开工报告。

2、施工阶段监理工作流程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检验。

隐蔽工程验收。

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工程进度款的审核与支付。

工程变更的审查与处理。

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

3、竣工验收阶段监理工作流程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资料。

组织工程预验收。

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

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五、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目标值1、地基与基础工程土方工程控制要点: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基底标高和边坡坡度的控制,防止超挖和扰动基底土。

目标值:基底标高允许偏差为-50mm,长度、宽度允许偏差为+200mm、-50mm,边坡坡度符合设计要求。

桩基础工程控制要点:桩位的测量放线,桩身的垂直度,桩的入土深度,桩的承载力和桩身质量检测。

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深基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细则2021

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深基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细则2021

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深基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细则2021关于印发《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深基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细则》通知(发稿时间:2021-07-26阅读次数:428)有关单位:为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深基坑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确保深基坑工程及其相邻建(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结合近年来的工程实践,我委制定了《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深基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南京市住宅建设和市政基础设施深基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细则二一二年六月六日南京市住宅建设与市政基础设施深基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理细则一般规定第一条为加强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深基坑工程质量管理,规范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和相关单位的质量行为,保证深基坑工程及其相邻建(构)筑物和地下管线、人员的安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南京市建设工程深基坑工程监理管理条例》和《深基坑工程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深基坑工程(以下简称深基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活动,应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深基坑,是指基坑开挖深度大于5m(含5m)的基坑。

本细则所称深基坑工程,包括基坑(含边坡)支护结构、支撑体系、地下水控制(降水、排水、截水、回灌)、土方开挖、检测和监测等内容。

第四条南京市房屋及城乡建设委员会委托有关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监理机构)对其深基坑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和抽查。

雨花、栖霞、江宁、浦口、六合(含沿江)等五区及溧水、高淳两县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分别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具体负责所监督深基坑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和抽查工作。

第二章监督程序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在深基坑工程开工前,持下列文件和资料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一)工程质量监督申请表;(二)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批准书);(三)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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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3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容提要:专业工程特点监理工作流程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及控制要点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项目监理机构(章):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日期:省建设厅监制实施“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监理细则1. 本细则编写依椐1.1本项目工程已批准的监理规划。

1.2*****设计院的******工程的设计图纸1.3规、规程:1.3.1《建设工程监理规》GB50319--20001.3.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1.3.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1.3.4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规如:(根据工程项目具体情况增加删减)《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房屋建设部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 GB50202-2002《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 GB50203-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 GB50204-2002《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 GB50205-2001《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 GB50207-2002《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 GB50208-200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 GB5021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GB50301-2002**********1.3.5《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冶导则》1.3.6《关于加强建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宁建工字[2007]32号文件)***************1.4 ******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工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招投标文件2. 专业工程特点2.1 ******工程,位于****省******市****,总面积约****平方米,地上**层,地下**层,主要由*****组成。

地下是***,地上主要是***,建筑高度是米,结构形式为**,基础形式为****。

耐火等级是***,抗震设防烈度是****。

2.2 该工程建设单位是***,施工单位是***,设计单位是***(简单描述)3.监理工作的流程如下4. 监理目标值*********工程********分部(分项),将严格按照规规定要求,完善制度,做好控制,协调好各方关系,确保各分项工程全部符合设计及导则要求。

5. 监理控制要点及方法措施5.1质量通病防治导则监理准备5.1.1土建、安装监理工程师必须熟悉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及本项目工程相关图纸、资料、关键部位的设计意图和要求,并设置相应质量控制点。

5.1.2土建监理工程师负责对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施工方案施工进行审核,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对其审批。

5.1.3土建、安装监理工程师负责项目通病防治的施工质量检查验收,并办理相关签证手续。

5.1.4对工程项目中质量通病防治必须提前做好了解工作,对疑点和有疑问之处应及时与设计单位和业主联系,尽可能地在该分项工程开始之前落实。

5.2裂缝防治的监控5.2.1墙体裂缝防治的监控5.2.1.1要求砌筑砂浆采用中粗砂,严禁采用山砂和混合砂。

5.2.1.2本工程中设计外墙采用多孔砖,墙采用加气混凝土砌块,要求加气砌块出厂停放时间在45d以上(不应小于28d),多孔砖上墙含水率宜为5%~8%。

5.2.1.3填充墙砌筑接近梁底、板底时,要留有一定空隙,填充墙砌筑完并间隔15d后,方可将其补砌挤紧;补砌时,对双侧竖缝要用高标号水泥砂浆嵌填密实。

5.2.1.4墙体砌筑完成后宜60d后开始抹灰,并不得小于30d。

5.2.1.5要求通长现浇钢筋混凝土板带一次浇筑完成。

5.2.1.6框架柱间填充墙拉结筋要求满足砖模数要求,不得折弯压入砖缝。

5.2.1.7填充墙与混凝土墙交接处,要求采用15*15mm木条预先留缝,在加贴网片前浇水湿润,再1:3水泥砂浆嵌实。

5.2.1.8砌体结构坡屋顶卧梁下口的砌体要求砌成踏步形。

5.2.1.9根据设计要求检查:每层填充墙墙高中部设置厚度120mm,宽度同墙厚的腰梁;顶层和底层设置通长现浇钢筋混凝土窗台梁,高度120mm,配筋4Φ10,Φ6200。

5.2.2钢筋混凝土现浇楼板裂缝防治监控5.2.2.1要求预拌混凝土厂家提供的混凝土采用中粗砂进行配置,并且含砂率要求控制在40%以,每立方米混凝土的粗骨料用量不少于1000kg,粉煤灰的掺量不宜大于15%,混凝土外加剂选用减水率高、分期性能好、对混凝土收缩影响较小的外加剂,减水率不应低于8%。

5.2.2.3检查现浇楼板在外墙转角处设置7Φ10的放射形状的钢筋,长度为1.5m。

5.2.2.4现浇板中的线管必须布置在钢筋网片之上(双层双配筋时,布置在下层钢筋之上),交叉面线处应采用线盒。

线管的直径应小于1/3楼板厚度,当线管的上表面未设置钢筋的部位或上筋间距›150 mm时,沿预埋管线方向应增设Φ6150、宽度不小于450mm的钢筋网带,严禁水管水平埋设在现浇板中。

5.2.2.5严格控制现浇板的厚度和现浇板中钢筋保护层厚度,阳台、雨蓬等悬挑现浇板的负弯矩钢筋下面,应设置间距不大于300 mm的钢筋保护层垫块,在浇筑混凝土时保证钢筋不位移。

混凝土浇筑时,铺设临时木跳板,减少踩踏,并派专职护筋人员负责及时修整踩踏变形的钢筋。

5.2.2.6预拌混凝土进场时按照检验批检查入模坍落度,坍落度控制在180 mm以。

5.2.2.7现浇板浇筑时,要求在混凝土初凝前应进行二次振捣,在混凝土终凝前进行两次压抹。

5.2.2.8现浇板浇筑后,要在12h进行覆盖和浇水养护,养护时间不得少于7h;对掺用缓凝型外加剂的混凝土,不得小于14d。

5.2.2.9现浇板养护期间,当混凝土强度小于1.2Mpa时,不得进行后续施工。

当混凝土强度小于10Mpa时,不得在现浇板上吊运、堆放重物。

吊运、堆放重物时应减轻对现浇板的冲击影响。

5.2.2.10现浇板的板底宜采用免粉刷措施。

5.3渗漏防治监控5.3.1楼地面渗漏防治监控5.3.1.1上下水管等预留洞口坐标位置要求正确,洞口形状为上大下小。

5.3.1.2管道安装前,楼板板厚围上下水管的光滑外壁要求先做毛化处理,再均匀涂一层401塑料胶,然后用筛洗的中粗砂喷洒均匀。

5.3.1.3现浇板预留洞口填塞前,要求将洞口清洗干净,毛化处理、涂刷加胶水泥浆作粘结层。

洞口填塞要求分二次浇筑,先用掺入抗裂防渗剂的微膨胀细石混凝土浇筑至楼板厚度的2/3处,待混凝土凝固后进行4h蓄水试验;无渗漏后,用掺入抗裂防渗剂的水泥砂浆填塞。

管道安装后,要求在洞口处进行24h 蓄水试验。

5.3.1.4防水层(设计采用聚氨酯防水层)施工前应先将楼板四周清理干净,地面采用砂浆找平、找坡后施工聚氨酯防水层,阴角处粉成小圆弧。

防水层的泛水高度不得小于300mm。

5.3.1.5地面找平层坡向地漏放坡1~1.5%,地漏口要比相邻地面低5mm。

5.3.1.6有防水要求的地面施工完毕后,要进行24h蓄水试验,蓄水高度为20~30mm。

5.3.1.7烟道根部向上300mm的围宜采用聚氨酯柔性防水层。

5.3.1.8要求厨卫间墙面四周除门洞外向上做一道高度不小于200mm的混凝土翻边。

5.3.1.9要求卫生间墙面防水砂浆应进行不少于2次的刮糙。

5.3.2外墙渗漏防治监控5.3.2.1要求外墙粉刷使用含泥量低于2%、细度模量不小于2.5的中粗砂,严禁使用石灰粉、混合粉。

5.3.2.2抹灰工程不得使用过期水泥,其凝结时间和安全性须合格。

5.3.2.3外墙洞眼应按规留置,采用半砖、防水砂浆二次堵砌,表面采用1:3防水砂浆,小圆孔宜采用微膨胀水泥砂浆二次填塞密实。

孔洞填塞应由专人负责,并及时办理专项隐蔽验收手续。

5.3.2.4外墙粉刷前基层要求喷界面剂进行毛化处理,并进行喷水养护。

基层平整度偏差超标时,要进行局部凿除(凿除时不得露出钢筋),再采用1:2水泥砂浆进行修补。

5.3.2.5两种不同基体墙面交接处按要求铺贴300mm宽的钢丝网。

5.3.2.6外墙抹灰必须分层进行,严禁一遍成活,施工时每层厚度宜控制在6~10mm。

外墙粉刷各层接缝位置应错开,并设置在混凝土梁、柱中部。

5.3.2.7外粉刷按要求设置分割缝,兼做保温层、面砖层伸缩缝。

5.3.2.8.外墙涂料找平腻子的厚度不应大于1mm。

5.3.2.9外墙面砖嵌缝必须采用勾缝条抽压出浆至密实。

5.3.2.10.窗台、窗眉、阳台、雨蓬、腰线和挑檐等处粉刷的排水坡度不应小于2%。

滴水线粉刷应密实、顺直,不得出现爬水和排水不畅的现象。

5.3.2.11.粘贴面砖的外墙面用防水砂浆刮糙时,门窗洞口四周墙面刮糙,底层与糙面层必须位置错开。

5.3.3门窗渗漏防治监控5.3.3.1门窗安装前要求进行三项性能的见证取样检测,安装完毕后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现场检验。

5.3.3.2门窗框安装固定前要对预留墙洞尺寸进行复核,有水泥砂浆刮糙处理,然后实施外框固定。

固定后的外框与墙体要根据饰面材料确定间隙。

5.3.3.3门窗安装应采用镀锌铁片连接固定,镀锌铁片厚度不小于1.5mm,固定件间距:转角处180mm,框边处不大于500mm,严禁用长脚膨胀螺栓穿透型材固定门框。

5.3.3.4门窗洞口应干净干燥后施工打发泡剂,发泡剂应连续施打、一次成型、充填饱满,溢出门窗框外的发泡剂应在结膜前塞入缝隙,防止发泡剂外膜破损。

5.3.3.5门窗框外侧应留5mm宽的打胶槽口;外墙面层为粉刷层时,宜贴“┻”型塑料条做槽口。

5.3.3.6打胶面应干净干燥后施打密封胶,且应采用中性硅硐密封胶,严禁在涂料面层上打密封胶。

5.3.4屋面渗透漏防治监控5.3.4.1屋面工程施工前,必须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经监理审查确认后方可组织施工。

5.3.4.2卷材防水层收头宜在女儿墙凹槽固定,收头处应用40*30防腐木条加盖40*30不锈钢U形槽固定,钉距不得大于450mm,并用密封材料将上下封严。

5.3.4.3在屋面各道防水层或隔气层施工时,伸出屋面管道、井(烟)道及高出屋面的结构处均应用柔性防水材料做泛水,其高度不中于250mm(管道泛水不小于300mm);最后一道泛水材料应采用卷材,并有管箍或压条将卷材上口压紧,再用密封材料封口。

5.3.4.4刚性细石混凝土防水层面施工除应符合相关规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钢筋网片应采用焊接型网片;·混凝土浇捣时,宜先铺三分之二厚度混凝土并摊平,再放置钢筋网片,后铺三分之一的混凝土,振捣并碾压密实,收水后分二次压光。

·分格缝应上下贯通,缝不得有水泥粘结。

在分格缝和周边缝隙干净干燥后,用与密封材料相匹配的基层处理剂粉刷,待其表面干燥后立即嵌填防水油膏,密封材料底层应填背衬泡沫棒,分格缝上粘贴不小于200mm宽的卷格保护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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