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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工作细则

为规2012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工作,充分体现科学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2012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办法》(以下简称《评奖办法》),制定《2012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一章奖项设置及申报围

第一条 2012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分设产品设计奖和概念作品奖,评奖总数设金奖10个左右,其中概念作品获奖不超过2个。奖项名称: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金奖。

第二条申报围:

产品类型:电子信息产品、家用电器、家居用品、医疗保健用品、运动休闲用品、办公用品、儿童用品、轻便交通运输工具等八类。

概念作品:围绕上述八类产品,提出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和消费结构升级要求,具有前瞻性的设计作品。

第二章评奖标准及权重

第三条 2012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产品设计奖和概念作品奖的评奖标准一致,具体分项权重有所区别。

第四条评奖标准包括:

(一)先导性

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有利于引领行业工业设计发展,促进工业转型升级。

(二)创新性

设计理念独特新颖,创新点突出。

(三)实用性

性能稳定,技术先进,功能合理,能满足使用、维护及安全方面的要求。(四)美学效果

色彩搭配合理,形态体现科技与艺术的结合,与使用环境相协调。(五)人机工学

具有良好的舒适性、便捷性,识别与操作简单、高效,人机关系协调。(六)品质

材料运用合理,工艺品质精良,产品质量可靠。

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在制造、流通、使用、回收全过程注重节能、环保。

(八)经济性

工业设计因素对提高产品附加值和品牌价值贡献较大。

第五条评奖标准具体分项权重:

(一)先导性

产品设计奖类权重10%,概念作品奖类权重15%。

(二)创新性

产品设计奖类权重20%,概念作品奖类权重35%。

(三)实用性

产品设计奖类权重15%,概念作品奖类权重10%。

(四)美学效果

产品设计奖类权重10%,概念作品奖类权重10%。

(五)人机工学

产品设计奖类权重10%,概念作品奖类权重5%。

(六)品质

产品设计奖类权重10%,概念作品奖类权重10%。

产品设计奖类权重10%,概念作品奖类权重10%。

(八)经济性

产品设计奖类权重15%,概念作品奖类权重5%。

第三章初评

第六条 2012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奖工作委员会)按《2012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审专家遴选办法》(以下简称《专家遴选办法》)的有关规定抽选出45名初评专家。

第七条评奖工作委员会参考申报产品、作品数量,确定获得终评资格的产品、作品总数为400-600个。参考八类产品类型和概念作品各自占申报产品、作品总数的比例,分别确定各类获得终评资格产品、作品的具体数量。

第八条评奖工作委员会组织初评专家在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

()进行网络投票。

第九条评奖工作委员会秘书处在评奖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下,整理初评专家的网络投票结果,报评奖工作委员会。

第十条对存在异议的产品、作品,由评奖工作委员会组织初评专家进行复议。

第十一条评奖工作委员会审议初评专家的评审结果,确定2012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终评,报工业和信息化部2012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十二条评奖工作委员会将终评及其相关信息在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等媒体上公示。公示期间,对经核实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违规情形的产品、作品,取消其终评资格。

第四章终评

第十三条评奖工作委员会按《专家遴选办法》的有关规定,抽选出15名终评专家,组成终评专家组,指定其中1名担任终评专家组组长。第十四条终评第一轮。展示活动正式开幕前,评奖工作委员会组织终评专家组在展示活动现场进行第一轮评审,通过投票方式评选出150个以的产品、作品,作为2012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终评第一轮提名。第十五条终评第二轮。评奖工作委员会组织终评专家组在展示活动现场,对终评第一轮提名进行评审,通过投票方式评选出20个产品、作品,作为2012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终评第二轮提名。

第十六条评奖工作委员会秘书处通知终评第二轮提名中的申报单位准备答辩。

第十七条终评第三轮。展示活动正式开幕后,终评专家组组织终评第二轮提名中的申报单位答辩。终评专家结合答辩情况,通过百分制打分的方式进行第三轮评审。

第十八条评奖工作委员会秘书处在评奖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下,整理第三轮评审结果,按每个产品、作品的分值排出顺序。对分值相同的产品、作品,由终评专家组组长组织终评专家进行复议,排出顺序。

第十九条终评专家组组长和评奖监督委员会人员在包含分值的终评第三轮评审结果排序表和2012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金奖建议上签字后,报评奖工作委员会。

第二十条评奖工作委员会根据终评第三轮评审结果和金奖建议,确定2012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金奖。

第二十一条评奖工作委员会将2012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金奖报工

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十二条评奖工作委员会对2012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金奖产品、作品进行专利查新。对经核实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违规情形的,按《评奖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属评奖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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