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id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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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

2016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

2016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作者:来源:《设计》2017年第06期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推动工业设计产业加快发展,经中央批准,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开展2016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工作。

2016年7月27日,工信部办公厅发出《关于开展2016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评奖工作。

通知指出,通过评奖全面检验和展示中国工业设计实力和水平,营造产业发展良好氛围,推动工业设计成为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的重要桥梁。

2016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奖项名称为“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金奖”,分为产品设计奖和概念作品奖。

通知确定的产品征集范围为办公产品、家居产品、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纺织服饰、五金制品、文体休闲用品、交通工具(轻便型)、医疗保健产品、儿童及特殊人群用品、电子信息及通讯产品、智能机器人及智能可穿戴产品。

评奖工作在工信部的统筹领导下,由第三方机构、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协作开展。

工信部组建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部产业政策司。

成立以中国工业设计协会牵头,中国工业报社、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工信部工业文化发展中心和清华大学参加的评奖工作委员会,负责评奖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评奖工作委员会秘书处设在中国工业设计协会。

评奖工作委员会开展评奖工作在工信部产业政策司指导下,在评委会成员单位配合下,评委会秘书处开展7--系列评奖有关工作。

如编写、优化评奖文件、与赛迪网共同开发大奖官网、组建评审专家库、遴选评审专家、整理申报材料、组织初评、复评和终评、举办进入复评的优秀产品(作品)展示、策划和组织宣传工作、策划和组织颁奖典礼等。

完成初评、复评和终评10月17-19日,2016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在杭州良渚完成初评。

经过30位评审专家严格、公正的评审,从35个省、市参评的2000余件产品(作品)中,优选出进入复评的1012件产品(作品)。

2022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

2022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

2022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打开文本图片集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推动工业设计产业加快发展,经中央批准,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开展2022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工作。

2022年7月27日,工信部办公厅发出《关于开展2022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评奖工作。

通知指出,通过评奖全面检验和展示中国工业设计实力和水平,营造产业发展良好氛围,推动工业设计成为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的重要桥梁。

2022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奖项名称为“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金奖”,分为产品设计奖和概念作品奖。

通知确定的产品征集范围为办公产品、家居产品、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纺织服饰、五金制品、文体休闲用品、交通工具(轻便型)、医疗保健产品、儿童及特殊人群用品、电子信息及通讯产品、智能机器人及智能可穿戴产品。

评奖工作在工信部的统筹领导下,由第三方机构、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协作开展。

工信部组建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部产业政策司。

成立以中国工业设计协会牵头,中国工业报社、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工信部工业文化发展中心和清华大学参加的评奖工作委员会,负责评奖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评奖工作委员会秘书处设在中国工业设计协会。

评奖工作委员会开展评奖工作在工信部产业政策司指导下,在评委会成员单位配合下,评委会秘书处开展7--系列评奖有关工作。

如编写、优化评奖文件、与赛迪网共同开发大奖官网、组建评审专家库、遴选评审专家、整理申报材料、组织初评、复评和终评、举办进入复评的优秀产品(作品)展示、策划和组织宣传工作、策划和组织颁奖典礼等。

完成初评、复评和终评10月17-19日,2022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在杭州良渚完成初评。

经过30位评审专家严格、公正的评审,从35个省、市参评的2000余件产品(作品)中,优选出进入复评的1012件产品(作品)。

33个省、市的作品(产品)进入复评。

中国工业设计发展十年优秀工业设计论文评选活动方案

中国工业设计发展十年优秀工业设计论文评选活动方案

附件一:中国工业设计发展十年优秀工业设计论文评选活动方案一、活动的组织指导单位:中国工业设计协会主办单位:设计杂志社中国工业设计协会专家委员会承办:中国工业设计发展十年优秀工业设计论文评选活动组委会(一)评选组委会为了落实“中国工业设计发展十年优秀工业设计论文”评选活动的相关工作,特成立中国工业设计发展十年优秀工业设计论文评选活动组委会,组委会构成如下:主席:朱焘中国工业设计协会会长副主席:刘宁中国工业设计协会执行副会长秘书长李英杰设计杂志社社长邴旭卫设计杂志社执行社长委员(排序不分先后):柳冠中、何人可、鲁晓波、童慧明、汤重熹、马春东、杨向东、许平、陈汉清、范圣玺、何晓佑、程建新、李乐山、兰翠芹执行主席:兰翠芹设计杂志社执行副社长办公室主任:李杰设计杂志社市场总监工作人员:张韩刘杨龙蓝昊田红娜(二)奖项设置组委会将组织中国设计业内专家,凭借权威、准确、专业的实际评测能力,对所有参评论文进行评价,根据其为中国工业设计产业发展的贡献、自身的学术水平、影响力以及发展潜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最终由专业评审委员会在公开、公正、公平的评审基础上,从参评论文中评选出每个单项的获奖者。

1、优秀工业设计论文奖(奖励在工业设计学术研究方面的突出贡献的论文及作者)优秀工业设计论文会长奖 10名优秀工业设计论文金奖 10名优秀工业设计论文银奖 20名优秀工业设计论文铜奖 30名优秀工业设计论文优秀奖 100名优秀工业设计论文入围奖 300名2、优秀学术活动组织奖10个(奖励推动学术发展的单位)(三)评选对象1.优秀论文奖参评对象凡在国内参与工业设计专业服务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具有一定学术水平和影响力的、公开发表的论文均可参评,个人参评论文数量不限。

2.优秀学术活动组织奖凡在国内参与工业设计学术理论体系建设,组织和推动中国工业设计发展的单位均可参评。

(四)评选条件1.优秀工业设计论文奖评选标准所研究内容的行业前瞻性研究成果对现实发展的指导意义论证结构的清晰性论证方法的科学性引证数据的客观性2.优秀学术活动组织奖的评选标准组织相关学术活动的数量和质量合理开发设计资源,有效地推动工业设计的学术水平的提升本单位的学术作品的质量和数量本单位工业设计研究人员队伍规模理,拥有较强的设计研究和创新能力(五)评选机构由主办方组委会邀请中国工业设计行业专家、工业设计界知名学者等共同组成“中国工业设计发展十年优秀工业设计论文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评委会最低组成人数应不少于15人,同时采用网络征集意见和公示。

市获得中国(XX省)工业设计奖金奖、优秀奖奖励实施细则【模板】

市获得中国(XX省)工业设计奖金奖、优秀奖奖励实施细则【模板】

XX市获得中国(XX省)工业设计奖金奖、优秀奖奖励实施细则为加快建设环渤海地区新型工业化基地,鼓励企业争取国家(XX省)工业设计奖金奖、优秀奖,提高我市工业设计水平,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推进环渤海地区新型工业化基地建设40条支持政策(修订)》(唐办发〔2019〕1号,以下简称《政策》),制定本细则。

一、管理职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编制上报年度预算、项目申报、出具支持意见、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市财政局负责预算管理和资金拨付。

二、奖励范围我市新获得的中国(XX省)优秀工业设计奖金奖、优秀奖的企业。

同一单位同一事项符合两级以上奖励的,只给予较高奖励;先获得较低奖励,之后在政策实施期内又符合较高奖励的,按较高标准补差计奖。

同一单位同一事项符合《政策》中不同支持政策的,只择其中一项予以奖励,不重复享受奖励或补助。

三、奖补标准对获得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金奖、优秀奖的企业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

对获得省工业设计奖金奖的企业奖励20万元。

四、申报时间原则上每年度末或年初启动支持国家(XX省)工业设计奖金奖、优秀奖奖励资金申报工作,每年一次。

五、申报资料(一)材料真实性承诺书;(二)国家(XX省)工业设计奖金奖、优秀奖奖励项目申请表;(三)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四)获得中国(XX省)优秀工业设计奖金奖、优秀奖的证明材料。

六、申报和审核程序企业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报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初审通过后将申报材料一式2份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提出意见。

七、资金拨付市财政局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和资金拨付程序拨付资金。

八、监督支持资金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专款专用,对违反财经纪律,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挤占支持资金的行为,依照《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九、附则(一)本细则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具体解释。

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标准及程序

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标准及程序

一、概述工业设计是指为生产和制造产品而进行的一项创造性的活动,其目标是设计出既美观又实用的产品。

我国优秀工业设计奖是我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主办的一项评选活动,旨在推动我国工业设计的发展,提高产品的品质和竞争力。

本文将围绕我国优秀工业设计奖的评奖标准和程序展开探讨。

二、评奖标准1. 创新性评选标准之一是产品的创新性。

优秀的工业设计作品应当具有独特的设计理念和突破性的创新点。

这些创新点可以体现在产品的外观设计、功能设计、材料选择等方面。

评委会将根据设计作品的创新性来评判其是否符合评奖标准。

2. 实用性另一个评选标准是产品的实用性。

优秀的工业设计作品应当考虑到产品的实际使用场景和用户需求,注重产品的功能性和便利性。

而且,设计作品在生产制造时应当考虑到生产工艺和成本,确保产品具有良好的实用性。

3. 生产制造性工业设计作品的生产制造性是评选标准之一。

优秀的设计作品应当考虑到产品的生产制造工艺和技术,确保产品的生产过程能够实现并具有一定的可持续性。

还应当考虑到产品的环保性和可持续发展性。

4. 经济性产品的经济性同样是评选标准之一。

设计作品应当考虑到产品的成本和价格,确保产品在市场上具有竞争力,并能够为生产企业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

5. 美观性最后一个评选标准是产品的美观性。

设计作品应当注重产品外观的美观性和艺术性,并且考虑到产品与人的互动体验,确保产品在视觉上能够吸引用户。

三、评奖程序1. 提交作品参与评选的设计师或企业需要提交他们的设计作品。

设计作品可以是产品设计、包装设计、工业设备设计等各个方面的工业设计作品。

2. 初审提交的设计作品将经过评审委员会的初审。

初审将主要考察设计作品是否符合评奖标准,以及作品的创新性、实用性、生产制造性、经济性和美观性等方面。

3. 复审通过初审的设计作品将进入复审阶段。

在复审阶段,评委会将对设计作品进行深入评估,并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最终确定获奖作品。

复审阶段还将邀请一些设计领域的专家和学者参与评审,确保评选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中国轻工业优秀设计奖励办法

中国轻工业优秀设计奖励办法

中国轻工业优秀设计奖励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奖项设置及奖励范围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四章申报第五章评审第六章监督及异议处理第七章授奖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1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工业设计发展的若干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0]390号)精神,不断推动中国轻工业设计的发展,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轻工业联合会设立中国轻工业优秀设计奖(以下简称轻工设计奖),旨在创建中国轻工业设计品牌,促进轻工业设计产业发展,推动我国轻工业转型升级。

第三条为维护轻工设计奖的严肃性,轻工设计奖的申报、评审和授奖,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的干预。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轻工设计是指以轻工业产品为主要对象,综合运用科技成果和工学、美学、心理学、经济学等知识,对产品的功能、结构、形态及包装等进行整合优化的创新活动。

第五条轻工设计奖授予在中国轻工业领域综合运用科技成果和工学、美学、心理学、经济学等知识,对产品的功能、结构、形态及包装等方面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中国公民和组织。

第六条中国轻工业联合会负责轻工设计奖评审的组织工作。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优秀轻工业设计奖励委员会(以下简称奖励委员会)负责轻工设计奖的评审工作,奖励委员会下设轻工业设计奖励办公室(简称奖励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奖励办公室设在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技环保部。

第七条轻工设计奖励每年一次。

第二章奖励等级及奖励范围第八条轻工设计奖设“中国轻工业优秀设计至尊金奖”和“中国轻工业优秀设计金奖”两个等级。

第九条轻工设计奖受奖人应是在轻工业科学研究和生产技术活动中,综合运用科技成果和工学、美学、心理学、经济学等知识,对产品的功能、结构、形态及包装等进行整合优化,设计出具有较大市场价值的产品的中国公民,并对同一产品授奖的公民按照贡献大小排序,总数不超过5人。

CEID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规则

CEID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规则

CEID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为规范2012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工作委员会的评奖工作,根据《2012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办法》(以下简称《评奖办法》),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一章制定文件第一条 2012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奖工作委员会)根据《评奖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2012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专家遴选办法》(以下简称《专家遴选办法》),经评奖工作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后实施。

第二条按《评奖办法》的有关规定,起草《2012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工作细则》(以下简称《评奖工作细则》),邀请工业设计及其他相关领域专家修改完善,经评奖工作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后实施。

第三条按《评奖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2012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工作人员守则》和《2012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工作人员自律宣言》,经评奖工作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后实施。

第四条制定《2012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标识、奖杯征集方案》并组织实施。

标识、奖杯方案确定后,报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章整理申报材料第五条 2012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工作委员会秘书处(以下简称秘书处)整理《2012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及申报材料。

第六条秘书处对《申报书》及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申报材料不齐全的,要求申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补充。

第七条秘书处将申报产品、作品名单等申报情况报评奖工作委员会。

评奖工作委员会报评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三章建立评审专家库第八条秘书处整理《2012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专家推荐表》(以下简称《专家推荐表》),并进行形式审查,对材料不齐全的,要求推荐专家在规定时间内补充。

第九条按《专家遴选办法》的要求,对推荐专家逐一进行审核,确定评审专家名单。

第十条秘书处将评审专家按所在单位性质分为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生产企业、设计机构、其他等5类,建立评审专家库。

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办法

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办法

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办法附件12016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国发〔2015〕28号)、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批复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1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工业设计发展的若干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0〕390号)精神,做好2016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是经中央批准设立的国家级政府奖项。

第三条开展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工作,旨在打造国内最具权威的中国工业设计奖项,创建中国工业设计品牌,促进工业设计产业发展,推动我国工业转型升级。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工业设计是指以工业产品为主要对象,综合运用科技成果和工学、美学、心理学、经济学等知识,对产品的功能、结构、形态及包装等进行整合优化的创新活动。

第五条2016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工作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统筹领导下,建立第三方机构、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共同协作的工作机制。

其中第三方机构负责独立开展评审,地方主管部门全面支持并动员申报主体广泛参与。

第二章申报范围及奖项设置第六条申报范围产品类型:办公产品、家居产品、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纺织服饰、五金制品、文体休闲用品、交通工具(轻便型)、医疗保健产品、儿童及特殊人群用品、电子信息及通讯产品、智能机器人、智能可穿戴产品等。

概念作品:围绕上述类别产品,提出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和消费结构升级要求、具有前瞻性的设计作品。

第七条2016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共设奖项10个,分为产品设计奖和概念作品奖,其中概念作品奖不超过2个。

奖项名称为“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金奖”。

在各类参评产品中,每个品类至多1件产品获奖。

第三章申报条件第八条申报主体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

第九条申报基本条件(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有关技术、标准等规定;(二)不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违法违规情形;(三)申报单位须遵纪守法,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四)同一件产品(作品)只能由一个单位申报;(五)申报产品设计奖的产品须是上市两年内的产品。

2012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办法

2012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办法

附件12012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批复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1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工业设计发展的若干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0]390号)精神,做好2012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是经中央批准设立的国家级政府奖项。

第三条开展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工作,旨在打造国内最具权威的中国工业设计奖项,创建中国工业设计品牌,促进工业设计产业发展,推动我国工业转型升级。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工业设计是指以工业产品为主要对象,综合运用科技成果和工学、美学、心理学、经济学等知识,对产品的功能、结构、形态及包装等进行整合优化的创新活动。

第五条2012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工作坚持以政府为主导,第三方机构独立运作,企业广泛参与,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共同支持的工作机制;采取以展会为平台,由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在参展作品中择优评选作品,并通过权威媒体发布评选结果的工作方式。

第二章奖项设置及申报范围第六条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分设产品设计奖和概念作品奖,评奖总数设金奖10个左右,其中概念作品奖不超过2个。

奖项名称: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金奖。

第七条申报范围产品类型:电子信息产品、家用电器、家居用品、医疗保健用品、运动休闲用品、办公用品、儿童用品、轻便交通运输工具等八类。

概念作品:围绕上述八类产品,提出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和消费结构升级要求,具有前瞻性的设计作品。

第三章申报条件第八条申报主体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

第九条申报基本条件(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有关技术、标准等规定;(二)不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违法违规情形;(三)申报单位须遵纪守法,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四)同一件产品、作品只能由一个单位申报;(五)申报产品设计奖的产品须是上市两年内的产品。

申报概念作品奖的作品在功能、结构、技术、形态、材料、工艺、节能、环保等方面有较大创新。

CEID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

CEID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

CEID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简介奖项定位2012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是我国工业设计领域首个经中央批准设立的国家政府奖项,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主办。

奖项设立背景工业设计是以工业产品为主要对象,综合运用科技成果和工学、美学、心理学、经济学等知识,对产品的功能、结构、形态及包装等进行整合优化的创新活动。

工业设计是生产性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发展工业设计是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环节和有效手段,也是促进工业转型升级、实现工业由大变强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我国工业设计产业发展迅速,但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与我国制造业大国的地位还不相适应。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工业设计。

早在2007年,温家宝总理就做出“要高度重视工业设计”的重要批示。

《“十二五”规划纲要》将工业设计作为高技术服务业的重要内容,提出要“促进工业设计从外观设计向高端综合设计服务转变”。

为推动工业设计加快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工业设计发展的若干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0]390号),提出要建立优秀工业设计评奖制度,作为激励工业设计创新的重要手段。

报经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批准,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展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活动。

组织机构2012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工作,坚持以政府为主导,第三方机构独立运作,企业广泛参与,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共同支持的工作机制;采取以展会为平台,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在参展作品中择优评选优秀作品,并通过权威媒体发布评选结果的工作方式。

工业和信息化部组建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研究和部署评奖工作,审定评奖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部产业政策司。

成立以中国工业报社为主体,清华大学(美术学院)、西北工业大学、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中国工业设计协会参加的评奖工作委员会,负责评奖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参加2012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终评展示及颁奖活动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参加2012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终评展示及颁奖活动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参加2012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终评展示及颁奖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日期】2012.11.07•【文号】工信厅产业函[2012]841号•【施行日期】2012.11.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参加2012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终评展示及颁奖活动的通知(工信厅产业函〔2012〕84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2012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工作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2〕345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和评奖工作总体安排,2012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申报推荐及初评工作已经完成,评奖进入终评阶段。

终评将以展会为平台,由评奖工作委员会组织专家在获得终评资格的参展产品、作品中择优评选出10个左右金奖。

经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研究,定于11月27日至30日在厦门市举办终评展示及颁奖活动。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终评展示及颁奖活动安排(一)时间地点1.终评展示专家评审时间:2012年11月27日至29日(27日上午专家审阅材料;27日下午至28日现场封闭评审;29日答辩评审)社会公开展示时间:2012年11月29日至30日展览开幕仪式时间:2012年11月29日上午9:00地点:厦门市国际会议展览中心2.颁奖典礼时间:2012年11月30日晚19:30-21:30地点:厦门市国际会议中心(二)组织机构主办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支持单位:福建省人民政府承办单位:中国工业报社、厦门市人民政府、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协办单位:清华大学(美术学院)、西北工业大学、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中国工业设计协会(三)工作内容1.组织参展。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各地主管部门”)以地区为单位组织获得终评资格产品、作品的申报单位参加终评展示活动(参展名单及参展须知见附件,有关评奖工作文件见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网站),并于11月24日至26日期间将产品、作品实物运送至厦门市国际会议展览中心。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布日期】2022.08.05•【字号】吉工信产业〔2022〕254号•【施行日期】2022.08.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申报工作的通知吉工信产业〔2022〕254号各市(州)工信局、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梅河口市工信局:为展示推广工业设计优秀成果,营造工业设计良好发展氛围,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按照工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工作的通知》(工信厅政法函〔2022〕187号)要求,省工信厅将组织开展2022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奖项设置和工作组织2022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设金奖10个、银奖20个、铜奖30个,分为产品设计奖和概念作品奖,其中概念作品奖占比不超过20%。

工业和信息化部对获奖产品(作品)颁发奖杯,对获奖单位和设计者(团队)颁发证书。

工业和信息化部组建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研究和部署评奖工作,审定获奖名单及评奖过程中重大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

省工信厅和市(州)工信局负责动员申报主体广泛参与,组织全省申报项目初选推荐等工作。

二、申报要求(一)申报主体: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

(二)申报范围:包括机械装备、电子信息、消费品等大类。

鼓励推荐申报人工智能、5G设备、工业互联网、智能终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品,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海洋工程、先进轨道交通装备,新能源汽车,农机装备,工程机械,高端医疗装备及高性能医疗器械,新材料、新能源、新工艺、新消费以及乡村振兴、应急防护等领域产品。

概念作品: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和消费结构升级要求、具有前瞻性的设计作品。

湖北省经信委办公室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2012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经信委办公室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2012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经信委办公室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2012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2.07.25
•【字号】鄂经信办产业[2012]111号
•【施行日期】2012.07.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湖北省经信委办公室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2012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工作的通知
(鄂经信办产业〔2012〕111号)
各市、州、县(市、区)经信委(局),有关行业协会: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2012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工作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2〕345号)转发你们,请按照通知及《2012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办法》要求,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落实,尽快通知相关企业做好设计奖申报工作,并填写《2012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推荐有工业设计或相关领域丰富工作经验或较高学术造诣,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专家,参加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专家名额的竞选,并填写《2012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专家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

《推荐表》、《申报书》请于2012年7月30日、10月10日前报省经信委产业政策处。

联系人:徐朝晖
联系电话:************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2012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工作的通知(请在国家工信部产业政策司网站下载)(略)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工作的通知

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工作的通知

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布日期】2020.09.15•【字号】•【施行日期】2020.09.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其他规定,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正文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工作的通知各市/州工信主管部门、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省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产品类型:交通及机械装备、电子信息产品、日用消费品等大类,具体包括交通工具、机械装备、电子信息及智能终端、智能机器人、人工智能、航空航天、新材料及新工艺等领域产品,办公及文体用品、文创旅游产品、家电及家居产品、纺织服饰、五金制品、医疗健康产品、特殊人群用品及特种用品等。

概念作品:围绕上述产品类别,提出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和消费结构升级要求、具有前瞻性的设计作品。

二、申报条件各市/州工信主管部门、西开区管委会按照工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工作的通知》,网址/n1146285/n1146352/n3054355/n3057254/n3057260/c807 6067/content.html)有关要求,负责做好宣传动员,组织本地区申报主体参评,指导填写《2020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见同上网址),汇总本地区申报材料等工作。

申报主体必须是在青海省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

驻青央企、省属企业或其子公司按属地化原则申报。

三、提交材料各市/州工信主管部门、西开区管委会对审核合格的申报材料,择优提出推荐产品(作品)名单,在《申报书》上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于9月21日前正式行文报送省工信厅,随附推荐作品名单汇总表及相关申报材料(一式二份),同时提交电子版光盘。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0.09.08
•【字号】
•【施行日期】2020.09.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
正文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中国优秀工业
设计奖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经信局:
为推动工业设计加快发展,工信部决定开展2020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工作。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工作的通知》(工信厅政法函﹝2020﹞210号)转给你们。

请各单位切实落实工作责任,严格把关,广泛动员本地区各类依法注册独立法人机构积极申报(申报流程见网站说明),填写《2020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申报书》并附推荐文件及相关申报材料(均一式二份),择优报送省经信厅。

省经信厅将根据产品(作品)情况择优推荐参加国家评奖。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工作的通知
2.2020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申报书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20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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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ID
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工作细则
为规2012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工作,充分体现科学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2012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办法》(以下简称《评奖办法》),制定《2012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一章奖项设置及申报围
第一条 2012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分设产品设计奖和概念作品奖,评奖总数设金奖10个左右,其中概念作品获奖不超过2个。

奖项名称: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金奖。

第二条申报围:
产品类型:电子信息产品、家用电器、家居用品、医疗保健用品、运动休闲用品、办公用品、儿童用品、轻便交通运输工具等八类。

概念作品:围绕上述八类产品,提出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和消费结构升级要求,具有前瞻性的设计作品。

第二章评奖标准及权重
第三条 2012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产品设计奖和概念作品奖的评奖标准一致,具体分项权重有所区别。

第四条评奖标准包括:
(一)先导性
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有利于引领行业工业设计发展,促进工业转型升级。

(二)创新性
设计理念独特新颖,创新点突出。

(三)实用性
性能稳定,技术先进,功能合理,能满足使用、维护及安全方面的要求。

(四)美学效果
色彩搭配合理,形态体现科技与艺术的结合,与使用环境相协调。

(五)人机工学
具有良好的舒适性、便捷性,识别与操作简单、高效,人机关系协调。

(六)品质
材料运用合理,工艺品质精良,产品质量可靠。

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在制造、流通、使用、回收全过程注重节能、环保。

(八)经济性
工业设计因素对提高产品附加值和品牌价值贡献较大。

第五条评奖标准具体分项权重:
(一)先导性
产品设计奖类权重10%,概念作品奖类权重15%。

(二)创新性
产品设计奖类权重20%,概念作品奖类权重35%。

(三)实用性
产品设计奖类权重15%,概念作品奖类权重10%。

(四)美学效果
产品设计奖类权重10%,概念作品奖类权重10%。

(五)人机工学
产品设计奖类权重10%,概念作品奖类权重5%。

(六)品质
产品设计奖类权重10%,概念作品奖类权重10%。

产品设计奖类权重10%,概念作品奖类权重10%。

(八)经济性
产品设计奖类权重15%,概念作品奖类权重5%。

第三章初评
第六条 2012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奖工作委员会)按《2012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审专家遴选办法》(以下简称《专家遴选办法》)的有关规定抽选出45名初评专家。

第七条评奖工作委员会参考申报产品、作品数量,确定获得终评资格的产品、作品总数为400-600个。

参考八类产品类型和概念作品各自占申报产品、作品总数的比例,分别确定各类获得终评资格产品、作品的具体数量。

第八条评奖工作委员会组织初评专家在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
()进行网络投票。

第九条评奖工作委员会秘书处在评奖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下,整理初评专家的网络投票结果,报评奖工作委员会。

第十条对存在异议的产品、作品,由评奖工作委员会组织初评专家进行复议。

第十一条评奖工作委员会审议初评专家的评审结果,确定2012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终评,报工业和信息化部2012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十二条评奖工作委员会将终评及其相关信息在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等媒体上公示。

公示期间,对经核实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违规情形的产品、作品,取消其终评资格。

第四章终评
第十三条评奖工作委员会按《专家遴选办法》的有关规定,抽选出15名终评专家,组成终评专家组,指定其中1名担任终评专家组组长。

第十四条终评第一轮。

展示活动正式开幕前,评奖工作委员会组织终评专家组在展示活动现场进行第一轮评审,通过投票方式评选出150个以的产品、作品,作为2012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终评第一轮提名。

第十五条终评第二轮。

评奖工作委员会组织终评专家组在展示活动现场,对终评第一轮提名进行评审,通过投票方式评选出20个产品、作品,作为2012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终评第二轮提名。

第十六条评奖工作委员会秘书处通知终评第二轮提名中的申报单位准备答辩。

第十七条终评第三轮。

展示活动正式开幕后,终评专家组组织终评第二轮提名中的申报单位答辩。

终评专家结合答辩情况,通过百分制打分的方式进行第三轮评审。

第十八条评奖工作委员会秘书处在评奖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下,整理第三轮评审结果,按每个产品、作品的分值排出顺序。

对分值相同的产品、作品,由终评专家组组长组织终评专家进行复议,排出顺序。

第十九条终评专家组组长和评奖监督委员会人员在包含分值的终评第三轮评审结果排序表和2012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金奖建议上签字后,报评奖工作委员会。

第二十条评奖工作委员会根据终评第三轮评审结果和金奖建议,确定2012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金奖。

第二十一条评奖工作委员会将2012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金奖报工
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十二条评奖工作委员会对2012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金奖产品、作品进行专利查新。

对经核实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违规情形的,按《评奖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属评奖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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