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谈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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摊到“阳光”下,尊严才灿烂—知名新闻人谈职业尊严
时代周报评论记者韩洪刚2010-03-18 00:34:58第70期
“热”的东西一定是稀缺的。“尊严”如今成了一个热词,说明我们时代的尊严多么匮乏。那么,尊严是什么?个体的尊严与权利和自由相关,而保障权利与自由,则与信息通畅、信息对称息息相关。
一个人从出生到死亡,一生必然会有一个并无争议的事实相伴随,即作为个体的自我的脆弱性和易受伤害性,以及时时刻刻对于不确定性的恐惧。人们希望脆弱的自我免受侮辱,不被伤害,寻求消除不确定感。在信息论的创始人香农看来,“信息即是能够用来消除不确定性的东西”。
可以说,人的尊严与信息的自由交流是一体的,构成了人类社会文明得以演进的一幅图景,而免于恐惧的自由,则与获得信息的自由相关联,成为现代社会政治文明的一个内在价值。
历史的经验表明,这一到了现代社会才得以彰显的价值,仍然遭遇重重阻力。其中,最大的阻力便是受到腐败侵蚀的公权力。
对于权力的监督必然引起权力操持者的不悦乃至反感,但是,人民主权的观念已深入人心。公民有权利以美国总统杜鲁门的话来质问:“如果你不能忍受高温,那就到厨房外待着。”
1970年代后,透明化是美国减少腐败行为的重要监管方法。毫无疑问,腐败不可能完全根除。但是,减少腐败仍然是可能的,通过敞开政府的门户,让阳光进入密室,允许调查人员严密审查政府行为,允许公众行使知情权。正如美国第四任总统詹姆斯•麦迪逊于1882年所言:“如果一个大众政府没有大众信息,如果大众没有获得信息的手段,那么这个政府
就只能是一场闹剧或悲剧或两者兼而有之的前奏曲。知识永远管理着无知,人民若真要自我管理,就必须用知情权来武装自己。”
“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政府、监督政府,同时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的话,引发了意外的影响力。但一个“让”字,以及发生在新闻人身上的各种职业困惑,也正在说明从理想到现实仍有不小的差距。这不由使人联想起另外一个事实。1957年,农业部部长助理和摄影记者发生肢体冲突之后。彭子冈为《文汇报》撰写社论《尊重新闻工作者》指出,“我们可以下这样一条定律:当一个政权反人民的时候,它是排斥记者、怀疑记者的。”
在当下的中国社会,政府正在竭力创造条件实现政务公开、信息公开,高层也以坚定的姿态回应民众的呼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然而,对于公众和新闻人来说,他们显然被这样一种事实笼罩着:真相并不能总是被摊到阳光底下,谎言也并未因为道德自觉而予以及时阻止。阴暗的角落依然存在,铁屋中的人们渴盼把窗户打开,让阳光照进来,而这,首先就是媒体的责任。正如李普曼所说:“新闻机构并不是制度的替代物。它像一道躁动不安的探照灯光束,把一个事件从暗处摆到明处再去照另一个。”
这必然对媒体和新闻人提出了要求。即媒体必须用职业化的态度与专业化的水准,来维护公民知情权,即发表完整的、准确的、不偏不倚的新闻报道,向公民传递他们需要的信息,以免公权力受到谣言的拖累。这是媒体的职责,亦是媒体的尊严所在。媒体机构以专业性的力量在影响着信息与舆论的数量和质量,而它本身则又受着政治、经济和技术条件的制约。对中国的媒体环境而言,这仍是一个十分凸显的特征。在正在转型的中国,要实现上述目标,仍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尽管已经走了100多年。当媒体的探照灯照进幽暗的历史长河,没有人能做旁观者。
1896年9月2日,李鸿章对《纽约时报》记者说:“中国办有报纸,但遗憾的是,中国的编辑们不愿将真相告诉读者,他们不像你们的报纸讲真话,只讲真话。中国的编辑们,在讲真话的时候十分吝啬,他们只讲部分的真实,而且他们的报纸,也没有你们报纸这么大
的发行量。由于不能诚实地说明真相,我们的报纸,就失去了新闻本身的高贵价值,也就未能成为广泛传播文明的方式了。”
事实一再表明,当下的中国,呼唤职业的尊严如同呼唤阳光一样,紧迫而又庄重。新闻人需要重申道德的自觉,发出作为公共知识分子职责的“高尚的不满”,恪守职业底线,寻找新的共识。
新闻人对职业尊严的诉求,并非个体私意恩仇,而是与公民的尊严须臾不可分割。因此,有了如下这些让人振奋和感动而又形态各异的声音。
时代周报:在当今转型语境下,您怎么理解新闻人的职业尊严?恪守与捍卫职业尊严要靠什么?这对我们的时代意味着什么?
周瑞金
《人民日报》前副总编
尊严首先是个人权问题,即宪法规定的几大自由。尊严偏重政治权利。人的尊严要保障,就是人的权利必须得到保障,生存权和民主权都必须得到保障,这样才能谈尊严,如果人的社会地位及该享受的权利都得不到保障,还奢谈什么尊严呢?而没有尊严那何来幸福呢?
在信息社会,再不能搞信息封锁和垄断了;在现代社会,再也不能无视公众的知情权了。推动信息公开,媒体责任重大。我们的政府现在高调谈要接受监督,温总理的话要落实谈何容易啊!我觉得政府要真正落实这句话,至少要落实好下面4个方面:
1.要保证民众的知情权,政府的政务信息要公开透明,不要遮遮掩掩,情况都不知道人民怎么监督你呢!
2.要拓宽批评渠道,要广开言论渠道,利用各种渠道接纳民声,比如充分利用网络,接受网民的批评,因为网络信息传播得快,可以使政府及时快捷地纠正自己的误差。
3.民主的选举要落实,要真正自然地选举官员,选出符合民意的官员。
4.司法要公正,要守住法律的底线,实行“言者无罪”,法律应该保护建言者,这样大家才敢说。
范以锦
暨南大学新闻学院院长、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前董事长、南方日报社前社长
我们自己要有尊严,要让人家尊重我们,要先自尊。自尊,对传媒人来讲,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传媒人要坚持新闻的真实性,要讲真话,不做虚假的报道。如果你讲假话,就失去了诚信,没有了诚信,就不能取得别人对你的尊重。如果不讲新闻的真实性,那么当民众的利益需要我们维护的时候,我们就没有勇气去维护。新闻真实性有两种情况,一种是采访不细致,搞失实的报道,还有一种是政府发布假新闻,我们就跟着发布虚假的报道。第二,要自尊,就必须要讲究职业道德,抵制不正当的商业利益的诱惑,不能别人用金钱收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