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从业行为十不准
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十不准
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十不准
一、不准有与党和国家法规政策纪律不一致的言行,发表、转发、编造散布、教授各种错误观点、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二、不准无备课上课,迟到、早退,随意调课、停课、旷课。
三、不准酒后驾驶、酒后上课、在校园内抽烟、课堂上非必要使用手机或其它通讯工具。
四、不准在工作时间内上网聊天、玩游戏、办私事等,做与教育教学工作无关的事情。
五、不准违规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六、不准讽刺、挖苦、歧视、体罚学生,训斥、指责和羞辱家长,动员、逼迫学生转学、休学、退学。
七、不准在非工作时间、非公共适宜场所,与异性学生单独相处。
八、不准向学生、家长推销教辅资料,或索要、变相索要、收受财物,利用职务谋取私利。
九、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迷信活动和伪科学组织。
十、不准从事有偿家教、第二职业或利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有偿给学生补课,推荐、暗示、组织学生接受有偿家教及各类形式的补习。
教师行为规范十不准
教师行为规范十不准教师是社会的灵魂工程师,他们的行为规范对于学生的成长和整个社会的发展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此,制定教师行为规范是必要的,其中十不准包括以下内容:一、不准用权谋私:教师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不得以个人利益为出发点,不得为自己谋取个人私利,包括获得财物、提升职位等。
教师应以学生的成长为核心,服务社会为宗旨。
二、不准接受贿赂:教师是知识的传播者和培养者,他们应该恪守职业道德,以清正廉洁的形象示范给学生。
任何形式的贿赂行为都是不可接受的,应该坚决抵制。
三、不准虐待学生:教师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不得对学生进行体罚、辱骂或其他形式的虐待。
教师应该用关爱和正确的引导来教育学生,给予他们积极的指导。
四、不准歧视学生:教师是平等教育的守护者,他们应该尊重每个学生的权利和个性。
不论学生的种族、性别、宗教、家庭背景等,都应该受到平等的对待和公正的评价。
五、不准侵犯学生隐私:教师应该尊重学生的个人隐私权,不得擅自公开或传播学生的隐私信息。
无论是在课堂上还是课外活动中,教师都应该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六、不准散布错误信息:教育是传播真理和知识的过程,教师应该具备良好的专业素养,并确保所传授的知识是准确、科学且符合教育规范的。
教师不得散布错误的信息,误导学生。
七、不准违规考试:教师在组织和监督学生考试时,应该遵守考试纪律和规范,严禁以违规手段提高学生成绩。
教师应该以公正和客观的态度评价学生的考试成绩。
八、不准违规补课:教师在补课过程中应该遵守学校和教育局的相关规定,不得擅自接受家长的要求进行额外的补课或提供不合规范的辅导。
教师应该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科学、合理的补课。
九、不准利用职务谋取私利:教师在担任学校管理职务时,不得以该职务为自己谋取私利或利用职务牟取不正当的经济收益。
教师应以公正、公平的原则履行职务,为学校和学生的利益着想。
十、不准忽视职业道德:教师是职业道德的代表,他们应该恪守教师职业的道德规范,不得从事违背职业道德的行为,包括教学过程中的作弊、抄袭,以及操纵评优评先等。
中学教职员工言行“十不准”
中学教职员工言行“十不准”是指在工作岗位上,教职员工需严守以下十项规定,以确保其言行得体、规范和合法。
以下是这十项规定的具体内容:1. 不准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传播和宣扬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思想和言论。
教职员工要做到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传承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得传播任何有害、违法、违纪的言论和文字。
2. 不准与学生发生不正当的关系,不准对学生进行任何身体上、心理上的伤害。
教职员工要正确对待和维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不得与学生发生性关系,不得进行体罚、侮辱、歧视等不人道行为。
3. 不准参与商业活动和与学生及其家长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
教职员工要坚守教育的纯洁性和公平性,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从学生及其家长那里获取金钱或其他利益。
4. 不准在课堂上讲授错误的知识和观点,不准歪曲历史事实和科学常识。
教职员工要具备良好的师德和扎实的学科知识,做到言教一致,不得在课堂上传播错误的知识和观点,不得歪曲历史事实和科学常识。
5. 不准使用不当的教育教学手段和方法,不准体罚、变相体罚学生。
教职员工要运用科学、合理、有效的教育教学手段,充分尊重学生的人格和权益,不得使用体罚、变相体罚等不当的手段对待学生。
6. 不准随意调整学生的成绩,不准泄露学生的个人隐私。
教职员工要公平、公正、公开地对待学生成绩,不得随意调整学生的成绩,不得泄露学生的个人隐私,包括但不限于家庭背景、身体情况等。
7. 不准以教育教学之名进行任何形式的非法活动和违规操作。
教职员工要以合法、规范的方式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得以教育教学之名进行任何形式的非法活动和违规操作,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8. 不准对学生进行身体上、心理上的威胁和暴力。
教职员工要以身作则,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不得对学生进行身体上、心理上的威胁和暴力,要注重培养学生的自主、自律和自信能力。
9. 不准在学校内外搞传销、赌博、涉及违法犯罪等活动。
教职员工要严守法律法规,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在学校内外搞传销、赌博等有损社会风气的活动。
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十不准(一)
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十不准
在中小学教育领域,教师的职业道德和师德师风至关重要,他们肩负教育接力棒,直接关系到学生成长和社会发展。
为了规范和提升中小学教师的师德师风,以下列出十项不准行为:
1.不准迟到早退。
教师应该严格遵守上下课的时间,做到守时。
2.不准擅自请假。
教师应该严格按照学校制度请假,不得擅自缺课。
3.不准违反教师伦理。
教师应该遵循教师职业道德准则,做到言行举止
规范。
4.不准以权谋私。
教师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得接受学生及家长的
贿赂。
5.不准体罚学生。
教师在教育学生时应该采取合适的教育方式,绝对不
得使用体罚手段。
6.不准与学生发生不当关系。
教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与学生发生不正当
关系。
7.不准泄露学生隐私。
教师应该严格保护学生的隐私,不得将学生的个
人信息泄露给他人。
8.不准懈怠教学。
教师应该认真备课,精心教学,不得对教学质量粗心
应付。
9.不准辱骂学生。
教师应该以身作则,用慈爱的态度对待学生,不得辱
骂、羞辱学生。
10.不准懒于自我提升。
教师应该注重自我学习和提升,不断丰富自己的
知识和教育技能。
以上十项不准行为是中小学教师在日常教育工作中应该严格遵守的规范。
只有做到这些,教师才能真正起到模范示范的作用,引领学生成长成才,为社会培养出更多优秀的接班人。
新时代教师职业道德十不准及典型案例-2学时
四、潜心教书育人。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因材施教,教学相长;不得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五、关心爱护学生。
严慈相济,诲人不倦,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不得歧视、侮辱学生,严禁虐待、伤害学生。
六、加强安全防范。
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保护学生安全,防范事故风险;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
七、坚持言行雅正。
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举止文明,作风正派,自重自爱;不得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严禁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八、秉持公平诚信。
坚持原则,处事公道,光明磊落,为人正直;不得在招生、考试、推优、保送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九、坚守廉洁自律。
严于律己,清廉从教;不得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不得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十、规范从教行为。
勤勉敬业,乐于奉献,自觉抵制不良风气;不得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一、华中科技大学教师张某某性骚扰学生问题。
自2019年9月起,张某某通过发送暧昧言语、不雅图片和视频,以及肢体接触等方式对女学生进行性骚扰。
张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六项规定。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张某某记过处分,取消其研究生导师资格,撤销其教师资格,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调离教师岗位。
对所在学院党委书记、院长进行问责通报。
二、湖南省株洲市攸县石羊塘镇中学教师周某某猥亵学生问题。
2021年上半年至2022年5月期间,周某某多次猥亵、强制猥亵未成年女学生,2022年11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十不准(一)
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十不准
教师师德建设是教育领域的重要议题,而中小学教师更是教育中的重要一环。
中小学教师的言行举止直接影响着学生的成长与发展,因此,为了提升教师的师德修养,制定一系列行为准则显得尤为重要。
以下是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的十大不准:
1.不准擅自批评学生的家庭背景或个人特点,尊重每个学生的差异与个
性,做到公平公正。
2.不准对学生进行心理或身体上的侮辱,不准以任何方式伤害学生的自
尊心。
3.不准推卸自己在教育过程中的责任,教师有责任关心每个学生的学习
情况和成长过程。
4.不准因个人偏见或偏执,对学生进行歧视或特殊待遇,要做到公平对
待。
5.不准玩忽职守,不准懒散教学,要求中小学教师认真备课,精心设计
教学内容,保证教学质量。
6.不准以任何形式索取学生或家长的礼物或金钱,要保持清廉的教师形
象,避免贪污腐败。
7.不准私下与学生搞不正当关系,不准涉足不良行为或非法活动,维护
良好的社会风气。
8.不准对同事进行人身攻击或诽谤,要维护师德和谐的工作环境。
9.不准在教学过程中恶意压制学生,要给予学生鼓励和支持,帮助他们
树立自信心。
10.不准教师之间互相攀比,追求名利,要把学生的成绩和未来发展放在
第一位,做一个称职的教师。
中小学教师作为教育者,师德建设不仅是一种责任,更是一种担当。
只有树立
正确的师德观念,遵守规范的行为准则,才能更好地为学生和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希望每位中小学教师能严格遵守以上十不准,做到言行一致,成为学生学习和生活的榜样。
中小学师德师风十不准
中小学师德师风十不准近年来,中小学教育行业的发展备受社会关注。
作为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的问题凸显出来。
为了建立良好的教育环境,中小学教师应当自觉遵守师德师风十不准。
本文将从教师角度出发,列举中小学师德师风十不准的具体要求。
一、不准违背职业道德中小学教师作为职业群体,应该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不准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准从事商业活动等与教育工作无关的事情,确保教育工作的纯洁性。
二、不准懈怠教育教学责任中小学教师将知识的传播和学生成长发展作为自己的首要责任,不准偷懒,不准虚报学生成绩,不准对教育教学工作漠不关心。
三、不准嫉妒与不公对待学生中小学教师应当做到公平、公正对待每一位学生,不准因私人情感而对学生偏爱或厌恶。
不准对成绩优异的学生嫉妒,不准对学困生或行为不端的学生歧视,构建平等和谐的教育环境。
四、不准恶意批评和侮辱学生无论学生的成绩表现如何,中小学教师都不应该使用恶意的语言批评或侮辱学生。
不准粗暴对待学生,不准侮辱学生的家庭背景或身体条件,保持对学生的尊重和关怀。
五、不准传播错误的教育观念中小学教师应该具备正确的教育观念和教学方法,并且积极传递给学生。
不准传播错误的教育观念,不准利用教育工作进行政治灌输,不准以个人偏见影响学生的价值观。
六、不准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中小学教师不准与学生发生亲密关系、恋爱关系或者其他不正当的关系。
教师应当保持专业的教育态度和职业操守,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个人尊严。
七、不准泄露学生个人信息中小学教师要尊重学生的隐私权,不准泄露学生个人信息,不准将学生的隐私信息用于非法用途。
教师应当妥善保管学生的个人信息,确保学生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八、不准懈怠自我教育中小学教师应该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不准懈怠自我教育的努力。
教师要不断学习新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能力,以更好地服务于学生的成长。
九、不准欺诈和作假中小学教师不准利用欺诈和作假手段来取得教育教学工作中的荣誉或利益。
教育部下发新时代教师规范教师“十项准则”和“十不准”
教育部下发新时代教师规范教师“十项准则”和“十不准”教育部下发了新时代教师规范教师“十项准则”和“十不准”,这是为了明确教师专业道德和行为准则,引导广大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教师的师德素养和教学水平。
下面将详细介绍这些“十项准则”和“十不准”。
首先,教师“十项准则”包括:忠诚立德,爱岗敬业,热爱学生,勤奋努力,严谨治学,严守纪律,关心学生,关心家长,关心社会,关心同事。
这些准则要求教师要始终以教育为己任,坚守初心,热爱学生,尽心尽责地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学服务;要具备扎实的学科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不断提升教学能力,不断追求教学艺术的创新;要恪守师德,规范自己的行为,严肃教学纪律,做到关心学生、家长、社会和同事,积极与其他教师进行交流,共同提高。
其次,教师“十不准”包括:不炒作不拜金,不追求形式,不搞封建迷信,不张扬个人英雄主义,不做套路教育,不滥用权力,不敷衍塞责,不埋头苦干,不纵容学生懒散,不以成绩论英雄。
这些不准则要求教师不得追求物质利益和虚荣,不得搞一切形式主义的教育活动,不得向学生灌输封建迷信的思想;要摒弃个人英雄主义和套路教育,不滥用自己的权力,不敷衍塞责地工作;不埋头苦干,要注重科学合理地工作方法;不纵容学生懒散和不努力,要正确评价学生的成绩,关注学生全面发展。
这些准则和不准则的出台,对于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规范教师的行为、提升教师的素养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这些准则和不准则明确了教师应该具备的专业道德和行为准则,使教师在教育实践中能够更好地履行教育使命,能够更好地适应教育的变革和社会的需求。
其次,这些准则和不准则能够引导广大教师养成正确的教育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帮助教师树立正确的人生追求和价值追求,提升教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最后,这些准则和不准则也能够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的素养和能力,加强教师的自我反思与自我修养,提升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出更大的贡献。
中小学师德师风十条禁令
中小学师德师风十条禁令
第一条:教师不得在任何场合或网络平台上发表带有侮辱、歧视、挑衅等不良
言论,维护教师职业形象。
第二条:教师不得私自泄露学生的隐私信息,确保学生信息安全。
第三条:教师不得私自与学生交换个人联系方式、建立不当私人关系,保持师
生关系的专业性。
第四条:教师不得擅自安排与学生独处的私下活动,始终保持公开、公正的态度。
第五条:教师不得收受学生或家长的礼品、礼金等财物,维护校园风清气正的
环境。
第六条: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不得出现怠慢、懒散、丧失耐心等现象,要以身
作则,为学生树立榜样。
第七条:教师在日常工作中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得对学生施加不当压力,保障学生的权益。
第八条:教师不得与他人合谋捏造考试成绩,篡改评定结果,或以不正当手段
获取荣誉称号,坚守职业操守。
第九条:教师不得在学校内吸烟、饮酒等有损形象的行为,做学生良好榜样。
第十条:教师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不得体罚学生,保持耐心、理解和尊重,建立和谐的教育关系。
以上是中小学师德师风十条禁令,希望广大教师能自觉遵守,为构建和谐的教
育环境而共同努力。
中小学教师行为十不准
中小学教师行为“十不准”
1)、不准有违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2)、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及学生进行精神伤害;
3)、不准收受、索要或变相索要学生和家长财务;
4)、不准向学生和家长推销书籍、复习资料等商品;
5)、不准超标准收费或巧立名目乱收费;
6)、不准乱补课、乱办班或擅自到校外兼课:
7)、不准刁难、歧视学生和家长;
8)、不准弄虚作假,骗取荣誉、职务、职称、待遇和其
9)、不准参与黄、赌、毒、封建迷信及邪教活动;
10)、不准拨弄是非,破坏团结。
教师课堂教学“十不准”
1)、不准酒后进课堂
2)、不准无教案进课堂
3)、不准着浓妆、穿奇服进课堂
4)、不准带着疑问进课堂
5)、不准带着不良情绪进课堂
6)、不准上课迟到
7)、不准随意抢堂、拖堂
8)、不准讽刺挖苦学生、歧视后进生
9)、不准带手机进课堂
10)、不准只管教不管学。
长春市二道区教师从教十不准
《二道区中小学教师从教十不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不准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观点和思想。
二、不准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不给学生停课,不劝迫学生退学或转学。
三、不准在招生、考试、职称评定、成果评审等工作中弄虚作假。
四、不准穿与教师身份不符的服装或酒后进教室。
五、不准参与赌博等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
六、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七、不准擅自办班或参与有偿补课。
八、不准收受学生或家长财物。
九、不准以教师工作之便向学生推销商品、乱收费用,违规强迫学生购买书籍、资料。
十、不准在工作时间玩电子游戏、炒股、在课堂接打手机。
教师违反1-5情形之一,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处分。
教师违反6-10情形之一,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情节严重者,解聘相应职务,调离教师岗位,撤销教师资格。
违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十不准”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十不准”
(1)不准参与邪教活动,宣传封建迷信,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观点和思想;
(2)不准参与赌博、色情、吸毒、酗酒等违反社会公德和教师职业道德的不健康不文明活动;
(3)不准从事有偿家教和违规从事校外教学、培训、辅导或商业活动;
(4)不准出现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学生人格尊严、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5)不准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商品;不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礼金、财物卡及其他有价证券。
不接受学生家长任何形式的宴请;
(6)不上无备之课、不布置、不批改学生作业;
(7)不准上课迟到、早退、擅自停课、缺课,在工作时间不饮酒、下棋、炒股、玩游戏、聊天;
(8)不准上课期间接听电话或做与课堂无关的事;
(9)不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他人学术、科研成果获考试泄密、徇私舞弊,搞学钱交易;
(10)不准破坏团结、阳奉阴违,侮辱伤害同事和领导。
师德师风 十不准(一)
师德师风十不准在教育事业中,师德师风是尤为重要的。
优秀的教师不仅要有扎实的教学技能,更应该拥有良好的师德师风,以身作则,对学生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
为了规范教师的师德师风,我们提出了以下“十不准”原则,希望每位教师能够时刻谨记。
一、言行不当教师在日常工作中,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
不准粗言秽语、暴力行为,不准对学生进行身体或精神上的伤害。
二、漠视教学教师不准漠视教学,不准懒散敷衍。
应该尽心尽力地为学生传授知识,认真备课,切实提高教学质量。
三、不尊重学生教师应该尊重每一个学生,不准对学生进行人身攻击,不准歧视任何学生,要给予每个学生平等的关爱和尊重。
四、利用职权谋私利教师不准利用职权谋取个人私利,不准接受学生或家长的贿赂,不准利用学生为自己谋取利益。
五、不落实教育规章制度教师不准不遵守学校的教育规章制度,不准擅自变更教学计划或安排,要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
六、不懂学生心理教师应该了解学生的心理特点,不准对学生施加不当压力或刺激,要关心学生的情感需求,给予适当的支持和指导。
七、不尊重同行教师不准互相攀比,不准互相诋毁,要建立良好的师德师风,互相尊重、互相帮助。
八、不注重自我提升教师应该不断学习、不断进步,不准自满自足,不准停止对新知识和新技术的学习。
九、不尊重家长教师应该尊重家长的意见和建议,不准对家长态度恶劣,要保持良好的沟通与合作。
十、不廉洁自律教师应该保持廉洁自律,不准参与任何违法活动或不道德行为,要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榜样。
师德师风是教师岗位上的灵魂,只有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才能更好地为教育事业做出积极贡献。
希望每位教师都能严格遵守“十不准”,做一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
中学教职员工言行“十不准”
中学教职员工言行“十不准”中学是学生学习和成长的重要阶段,教职员工作为学校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的言行举止直接影响着学生的成长和发展。
为了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和良好教育环境,中学教职员工需要遵守一系列的行为规范,即“十不准”,以确保他们的言行举止符合教育教学的要求和社会道德的规范。
第一,不准懈怠教学责任。
作为教育工作者,教职员工首要的职责是教书育人,他们应该严守教学纪律,认真备课,认真批改作业,做到对学生负责、对教育事业负责。
第二,不准私自给学生补课。
学校的课程设置和教学计划是经过严格审定的,为了保证学生的正常学习进度,教职员工不得私自给学生安排补课,必须按照学校的教学安排进行教学。
第三,不准对学生进行体罚或者言语上的侮辱。
体罚和侮辱是对学生人格尊严的侵犯,是不可接受的行为。
教职员工应该用尊重和理解的态度对待学生,帮助他们成长,而不是通过暴力或侮辱来解决问题。
第四,不准私自对学生进行家访。
教职员工对学生的家庭情况要保持尊重和隐私,不得擅自到学生家庭进行家访,只有在必要的情况下经过学校和家长的同意方可进行家访活动。
第五,不准接受或索取学生及家长的礼物。
教职员工是为了教育学生而存在的,不应该将教育事业与个人利益挂钩。
他们不能接受学生及家长的礼物,以免引起贪污腐败的问题。
第六,不准随意制定或修改考试试卷。
考试是对学生学习成果的测试和检验,教职员工不得随意制定或修改考试试卷,必须按照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的要求进行考试。
第七,不准滥用职权和权力。
教职员工在教育工作中应该始终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不得滥用职权和权力。
他们应该以学生的利益为重,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第八,不准参与商业活动或经商获利。
教职员工在教育工作中应专心致志,不得以教育工作为借口从事商业活动或谋取私利,以免干扰教育教学的正常进行。
第九,不准擅自泄露学生的个人信息。
学生的个人信息是敏感的,教职员工必须妥善保管学生的个人信息,严防泄露,确保学生的隐私权利得到保护。
学校规章制度之学校教师职业行为“十不准”
学校规章制度之学校教师职业行为“十不准”
1、不准发表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言论,参与有损教师形象的活动;
2、不准在工作日中饮酒;
3、不准讽刺、侮辱、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4、不准用粗鲁言行对待学生家长;
5、不准在上班期间上网聊天、查阅与工作无关的内容,玩电脑游戏。
6、不准在上课期间使用通讯工具;
7、不准要求学生家长为自己或亲友谋私利,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的钱物或宴请;
8、不准从事违规家教;
9、不准向学生推销或强制购买上级规定以外的教辅资料或其它物品。
教师行为规范十要求、十不准
教师行为规范十要求、十不准为了规范教师的行为,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以下是教师行为规范的十个要求和十个不准。
十要求1. 热爱教育事业:教师应当对教育事业充满热爱,以培养学生为己任。
热爱教育事业:教师应当对教育事业充满热爱,以培养学生为己任。
热爱教育事业:教师应当对教育事业充满热爱,以培养学生为己任。
2. 关心学生:教师应该关心每个学生的发展和需求,尊重学生的个性。
关心学生:教师应该关心每个学生的发展和需求,尊重学生的个性。
关心学生:教师应该关心每个学生的发展和需求,尊重学生的个性。
3. 严格纪律要求:教师应该要求学生遵守学校纪律,建立良好的教学秩序。
严格纪律要求:教师应该要求学生遵守学校纪律,建立良好的教学秩序。
严格纪律要求:教师应该要求学生遵守学校纪律,建立良好的教学秩序。
4. 掌握专业知识:教师要具备扎实的学科知识,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
掌握专业知识:教师要具备扎实的学科知识,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
掌握专业知识:教师要具备扎实的学科知识,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
5. 灵活运用教学方法:教师应根据学生的特点和教学内容,灵活运用各种教学方法。
灵活运用教学方法:教师应根据学生的特点和教学内容,灵活运用各种教学方法。
灵活运用教学方法:教师应根据学生的特点和教学内容,灵活运用各种教学方法。
6. 激发学生研究兴趣:教师应该通过生动的教学方式和案例,激发学生的研究兴趣。
激发学生研究兴趣:教师应该通过生动的教学方式和案例,激发学生的研究兴趣。
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教师应该通过生动的教学方式和案例,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7. 严守职业道德:教师应该自律,秉持崇高的职业道德标准。
严守职业道德:教师应该自律,秉持崇高的职业道德标准。
严守职业道德:教师应该自律,秉持崇高的职业道德标准。
8. 积极与家长沟通:教师应当与家长保持良好的沟通,共同关注学生的研究和成长。
积极与家长沟通:教师应当与家长保持良好的沟通,共同关注学生的研究和成长。
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十条禁令
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十条禁令
1.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中小学教师在履行教育教学工作中,
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牟取私利,包括但不限于收受礼品、索要贿赂等行为。
2.不得辱骂、歧视学生: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尊重学生,不得对学生
进行辱骂、歧视等行为,要平等对待每一位学生。
3.不得泄露学生隐私:教师应严格尊重学生的隐私权,不得擅自泄露
学生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成绩、家庭状况等。
4.不得私自接受家长礼物:教师不得以个人名义接受学生家长的礼物,
以避免可能带来的不必要矛盾和误解。
5.不得随意批评同事:教师之间应相互尊重,不得随意批评、指责同
事,要以合作共赢的态度面对工作中的问题。
6.不得利用职务对学生进行打压:教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对学生进行
打压、惩罚,要以公正、客观的态度处理问题。
7.不得涉足商业活动:教师应专注于教育教学工作,不得涉足商业活
动,以免影响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利益。
8.不得迟到早退:教师应树立榜样形象,不得迟到早退,要以身作则,
为学生树立正确的行为榜样。
9.不得传播虚假信息:教师在工作中应准确传递信息,不得散布虚假
信息,以免对学生造成误导和困扰。
10.不得违反教职工基本规范:教师在工作中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
教职工基本规范,不得违反职业操守和道德规范。
以上是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十条禁令,每一位教师都应自觉遵守,以确保教育
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和学生成长发展。
中小学师德师风十不准(一)
中小学师德师风十不准在中小学教育领域,师德师风一直被视为尤为重要的标准。
具备良好的师德和师风不仅是教师自身素养的体现,也直接关系到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未来。
鉴于此,教育部门和学校通常会制定一系列的师德师风准则来规范教师行为。
本文列举了中小学教师应遵守的「中小学师德师风十不准」,旨在引导广大教师提高自身素养,全面培养学生,构建和谐教育环境。
1.不准以权谋私教师在教育工作中不应该利用自身职权谋取私利,包括但不限于索取礼物、索要好处等。
要以公正的态度对待每一位学生,公平公正地对待工作。
2.不准虐待学生教师在与学生相处时,绝不应该采取任何形式的体罚或虐待。
应该关爱学生,体谅他们的难处,用心去帮助他们成长。
3.不准谩骂、伤害学生教师要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的言行举止。
绝不应该在学生面前说粗话、侮辱学生,更不能对学生进行人身攻击。
4.不准迟到早退教师作为学生的楷模,应该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准随意迟到早退。
要以身作则,为学生树立榜样。
5.不准敷衍了事教师的工作是神圣的,绝不应该敷衍塞责。
应该认真备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尽心尽力做好每一件事情。
6.不准传播不良信息教师作为学生的引导者,要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
绝不应该传播不良信息,影响学生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
7.不准违规补课教师不应该违规进行补课,不应该利用补课来谋取私利。
要严格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合法有序地进行教学工作。
8.不准私自销售教辅资料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积累了大量的教学资料,不应该将这些资料私自销售。
应该充分利用这些资料服务于教学工作,促进学生的学习。
9.不准违规补课教师在互动过程中应该坚守职业道德底线,不应利用职权谋取私利,避免发生腐败问题。
10.不准教学不端教师在教学中要遵循教育规律,不应该以任何方式对学生进行不当引导,要尊重学生的差异性,提倡平等教育。
中小学教师作为社会中的栋梁,师德师风的建设是教育事业的基石。
只有秉持高尚的道德品质,教师才能真正成为学生的楷模,引领学生走向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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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从业行为十不准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切实规范教师从业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规定,现就教师从业行为提出十不准:
一、不准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不准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三、不准讽刺、挖苦、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四、不准歧视、指责、训斥学生家长。
五、不准接受学生家长宴请、收受学生或者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
六、不准要求学生家长为自己办私事。
七、不准从事有偿家教家养。
八、不准违反规定为学生统一订教辅资料、向学生推销商品。
九、公办教师不准到民办培训机构兼职兼课、替民办培训机构招揽生源、收受招生回扣。
十、不准在评优评选、评职晋级和学术活动等工作中弄虚作假。
市教育局结合“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将研究制定中小学教师从业行为准则,并作为规范性文件印发。
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十不准”要求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加大督查力度,对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真正把教师从业行为“十不准”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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