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S技术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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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苏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东非公司
安哥拉议长办公楼EPS
技术协议
买方:中国江苏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东非公司
卖方:南京亚派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2010 年9月20日
技术协议
1总则
1.1中国江苏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东非公司(以下简称买方),南京亚派科技实业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卖方)就安哥拉议长办公楼EPS订货的有关技术事宜,经双方共同
协商,达成如下技术协议,作为设备订货合同的附件。本技术协议作为卖方投标的技
术相应部分与订货合同同时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果。
1.2本技术协议提出的是最低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用有关规
范和标准条文,卖方应保证提供符合国家现行有效标准、规范和本要求的优质产品及
服务。
1.3本技术协议经买、卖双方共同确认签字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协议,与商务合同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
1.4卖方所提供的标准及规范应就高不就低,卖方执行的标准、规范若有矛盾时,应由买
方确认。
1.5在合同签订后,买方有权因规范、标准、规程发生变化而提出一些补充要求。
1.6卖方应能提供的文件:
1.6.1生产资质证书
1.6.2质量保证模式
1.6.3销售及运行业绩
1.6.4主要技术文件和主要技术参数
2标准及规范
2.1卖方所提供的产品须符合如下标准:
GB/T21225-2007 《逆变应急电源》
GB751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
3使用环境条件及基本技术参数
3.1使用环境条件
3.1.1安装地点:户内式
3.1.2日均温度:24℃~29℃
3.1.3日照强度:
3.1.4相对湿度:
3.1.5海拔高度:≤1200m
3.2基本技术参数
3.2.1额定工作电压:380V
3.2.2额定绝缘电压:660V
3.2.3额定频率:50Hz±1%
3.2.4防护等级:IP30
3.2.5EPS负载形式:照明
4EPS柜结构及要求
4.1结构要求
4.1.1EPS柜柜体采用框架结构型式,使用锚固方式。柜的结构应保证运行人员的安全
和便于操作、维护、巡视、维修和试验。
4.1.2母线主元件需采用母排方式。柜体母排应具有足够的抗冲击力,以满足各种工况
下的要求。铜主母线、分支母线必须进行校平处理,且全部镀锡,母线相序色标
按新国标。接头处必须打麻,确保连接紧密,满足规范要求。
4.2技术要求
4.2.1EPS柜,电缆采用下进下出,出入口应采取密封圈以便电缆进出。
4.2.2柜内的主母线及所有分支母线均应套热缩管。
4.2.3进线电缆应通过端子连接到一次元件上,二次导线连接用接线鼻子必须镀锡。
4.2.4开关柜内端子应留有不少于10%的备用端子,二次回路采用BVR型绝缘铜芯线。
4.2.5柜子色标:买方通知卖方。
4.2.6其它技术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执行。
4.3柜体材料及工艺要求
4.3.1柜体钢板必须使用全新冷轧钢板,表面采用静电喷塑,具有较强的抗冲击和腐蚀
能力。
4.3.2柜体钢板的剪切,卷曲,开孔等都必须采用数控设备来完成。
4.3.3柜体安装维护为单正面维护(靠墙安装)。
5元件选型及要求
5.1开关柜内各元器件应符合它各自的技术标准(附带其合格证书,出厂试验单及详细技
术资料)
5.2柜内主要元器件为施耐德品牌,其它应严格按乙方提供的、甲方审核同意的配置清单
型号配置,如有变动应征得甲方同意。
5.3二次走线必须合理规范,捆扎牢固。
5.4设备所配蓄电池为免维护密封铅酸电池(乙方提供的配置清单),该电池为恒压限流充
电工作方式,不需根据维护人员来调整浮充电流,微机智能完成蓄电池的均充和浮充
功能。
5.5具有单只电池电压巡回检测功能;
5.6带有RS-485接口,具有与上位机通讯功能。
5.7柜内元件要求安装到位、标注清晰。所有端子排接线标记必须使用计算机打印。
5.8柜体正面上方标出本柜编号,其编号参见设计院提供的低压配电系统图。该标牌必须
采用金属激光刻字标牌(字体为中英文),并采用螺丝连接或铆接。
6设备供货范围
6.1设备清单:
7包装和运输
7.1为适应长途运输、多次搬运和装卸存储的需要,确保设备完全到达买方,所有交付的
设备要坚固牢靠,包装标准按机械部JB275980标准和设计的要求执行。
7.2属于卖方包装不善或标记不清造成的设备缺损,卖方负责修理、更换或补充。并承担
由此产生的直接费用。如由于买方保管不善,造成设备缺损时,买方承担由此引起的
直接费用,卖方协助解决。
7.3在每个包装箱两个相邻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涂料标明标记(见合同附件)
7.3.1要在包装箱外面用红色油漆标出箱内盘面的正面。其标记为:正。
7.3.2除上述标记外,还应按各种货物要求标明防雨、防潮、防倒置、易燃、易碎、有
毒等警告标记。
7.4包装箱内的散装零部件(如蓄电池),均应标明(用标签或不褪色的涂料书写)本部件名
称及本件在装箱单中序号和装配图上的序号。
7.5设备包装箱内应附有下列资料:
1.1.1装箱单:一式三份,内容应包括合同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
1.1.2产品合格证(含主要配套设备的原出厂合格证)一式三份(其中复印件二份)。
1.1.3产品检验记录一式三份。
1.1.4设备安装说明书一式三份。
1.1.5设备备品备件清单一式三份。
8交货要求:
交货时间:见合同
9设备检验、试验、验收
9.1EPS柜在出厂前均需完成出厂试验和检验,并通知买方参与。
9.2卖方需向买方提供试验和检验报告。
9.3所有产品均需买方验收合格方能出厂。
10技术文件
10.1卖方应提供以下图纸及资料(中英文):
10.1.1EPS柜的主要技术数据、安装结构图及平面详细布置图、断面图、外形及安装尺
寸图。
10.1.2EPS柜原理图、接线图及端子图(4套,其中一套粘贴柜内,便于查看)。
10.2卖方在设备交货时随机向买方提供技术资料:
10.2.1EPS系统安装、运行及维护说明书4套。
10.2.2产品检验记录一式三份。
11技术服务
11.1设备在买方现场安装、调试、试车期间,卖方负责解决设计及制造质量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