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相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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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1.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以及卫生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

2. 凡是卫生医务人员均为法定传染病的责任报告人。发现法定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必须按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疫情报告,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3. 责任报告人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后,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片,并进行传染病报告和做好疫情记录。

4. 报告时限:发现甲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乙类传染病中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的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应于2小时内进行报告。

对其它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乙肝、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城镇应在6小时内进行报告。

对丙类传染病和其它传染病,应在24小时内进行报告。

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在2小时内进行报告。

5. 对在传染病报告中不按规定报告,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责任报告人和责任报告单位,应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传染病报告管理奖惩制度

一、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管理组织,做到措施落实,任务到人,分工明确,各负其责。

二、坚持每月工作自查和半年、年终自查,结合平时随时检查。要有检查记录,对查出的问题要分清责任,谁出问题谁承担。

三、对在工作中责任心强,认真负责,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传染病报告和管理工作,尽到自身职责且成绩突出者,经单位检查核实后给予一定的奖励。

四、对在工作中不认真负责,没有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举行传染病报告和管理工作,没有尽到自己应尽职责,发生传染病迟报、漏报、瞒报、谎报和不认真书写门诊日志等失职行为者,经单位查处后给予一定的惩罚,构成犯罪的,由上级部门依据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对在传染病报告和管理工作中进行的检查奖励和惩罚应有记录。

传染病网络直报制度

1.每天24小时开通传染病网络直报。

2.每天要有专人到各科室收传染病报告卡。

3.每天要指定专人进行传染病直报工作。

4.双休日、节假日要有人值班,开通传染病网络直报工作。

5.随时检查电脑网络是否正常运行开通。

6.每天的传染病直报后,要有记录,并登记在案。

医院传染病疫情自查制度

1、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的督查由“传染病疫情管理领导小组”负责。

2、责任报告人发现传染病时,在抢救处置患者的同时应及时、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3、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传染病时,要立即电话报告预防保健科(暂挂医务科)。

4、预防保健科疫情管理人员每日2次到门诊部及住院部等科室收取传染病报告卡,并在登记本上签字。

5、疫情管理人员须将传染病报告卡和网络直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登记,汇总定期报院领导小组。

6、院领导小组组织院内自查传染病漏报外,配合市防疫站进行漏报抽查。并将检查结果报主管院长,必要时通报全院。

7、疫情管理人员应每周、月、季、年定期开展传染病漏报、迟报检查。

8、院领导小组根据各科的漏报和传染病报告卡,以及网络直报中存在的问题,按传染病疫情管理奖惩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处置。

传染病检查登记制度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执行职务的检验人员发现甲类、乙类、监测区域内的丙类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人,必须按照国务院、卫生部规定的时间向当地卫生防疫机构报告疫情,为此特制定传染病检验登记制度。

1.科内成立传染病检验管理小组,科主任任组长。

2.常规化验室作好肠道门诊、性病检验结果登记。

3.生化室做好甲肝、乙肝、结核病检验结果的登记。

4.细菌室定期对全院各科室进行一次性空针、消毒物品的登记与检测。

5.各种传染病检验结果登记要认真填写,项目要求齐全,字迹清楚,不得漏项。

传染病消毒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更好地控制疫情,消毒是切断传染病途径的重要措施,为此特制定本制度。

1.认真学习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和消毒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

2.门诊或急诊室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时,应立即就地隔离、消毒。

3.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人的排泄物和分泌物,须经过消毒或净化后再排入下水道。

4.工作人员进病房或门诊前,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和口罩,接触病员后应立即洗手。

5.传染病员离开或死亡后,室内床单应一律更换并进行终末消毒。

6.传染病员所住房间,应按时进行消毒,用过的家具、器具、被单,碗筷等用具须经过严格消毒再用。

传染病隔离制度

为防止院内交叉感染,控制疫情,减少死亡,特制定本制度。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和传染病防治实施办法。

2.凡在门诊或急诊室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时送入隔离室就地隔离,然后将患者送入传染病医院,并认真做好病员排泄物、分泌物、衣物、用具和其它污染物品的消毒处理。

3.传染病流行期间,设立临时检疫岗,对每一就诊病员,必须经过初步检查后,才能挂号,可疑者进行隔离处理。

4.隔离病员要加强管理,符合隔离要求的要加以隔离,防止交叉感染和疫情扩大蔓延。

预检分诊制度

1.导医要采取一级防护措施,简单了解就诊病人病情并测量体温,对体温≥38℃的立即提供一次性口罩并引导到发热门诊。对其他病人或体温<38℃的引导到挂号室和普通门诊。

2.发热门诊和普通门诊医生接诊时必须询问流行病学史、职业史并进行登记。

3.普通门诊医生结合病人主诉、病史、临床症状、体征等对病人进行传染病预检,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时立即电话通知导医,在对病人采取一级防护的情况下分诊到发热门诊。

4.发热门诊医生还需详细记录病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和地址。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检查,尽快作出临床诊断。

5.发热门诊医生发现可疑或疑似病例,必须立即报告院办公室,由专家诊疗小组会诊,确诊传染病病人由医院传染病专用车送定点医院隔离治疗,排除传染病的可以转到普通门诊就诊。不能够及时诊断的送隔离观察室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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