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估价基本理论-价格形成法则【精品文库】
第4章 房地产估价的价格理论
4.2.2 地租形态
1.绝对地租
由于土地空间位置的固定性和数量的有限性,土地的供 给是有限的。就整个人类社会而言,土地的总的供给量是 固定的,与社会对土地的需求或地租的高低无关。当然, 对于某一生产部门或某一城镇而言,土地的供给不是固定 不变的,是相对的。例如,可以通过支付较高的谷物地租 ,把原来用于种植棉花的土地转用于生产小麦;同样,由 于城市土地较高的收益能力,城郊结合部的农用地常被转 化为城市建设用地。此外,许多人为因素也可使利用的土 地的数量有所增加或减少。例如,围湖造田、修筑梯田、 治理沙漠等,可以增加可利用土地;而土地退化、水土流 失、洪涝灾害等则减少可利用土地。但是,从一般意义上 而言,土地的数量是固定不变的,即土地的供给是缺乏弹 性的,其供给曲线在供需关系中最终表现为一条与价格( 纵坐标)相平行的直线(如图4.1)。
土地作为房地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及形态,地价即是其价格的货币体 现,其与一般物品价格相比,具有明显的差异,从而使房地产价格具有 自身的特征。地价与一般物价的不同之处主要体现在:
1)生产成本不同 2)供求变化不同 3)价格差异不同 4)市场结构不同 5)折旧现象不同 6)形成时间不同
房地产经营管理第四章 房地产价格理论
房地产经营管理第四章房地产价格理论在房地产领域中,房地产价格的形成和波动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了解和研究房地产价格理论对于合理判断市场行情、做出正确投资决策至关重要。
本文将探讨房地产价格的形成原理、影响因素以及价格预测的方法。
一、房地产价格形成原理房地产价格的形成可以理解为供需关系和市场力量的结果。
一般来说,供求双方的交互作用将决定房地产的价格。
基于这一原理,有多种理论模型来解释房地产价格的形成过程。
1.1.1 均衡价格理论均衡价格理论认为,市场上房地产价格能够在供求关系调整的过程中达到一个动态平衡状态。
供给量与需求量相等时,即为均衡价格。
供给量增加或需求量减少时,房地产价格将下降。
相反,供给量减少或需求量增加时,价格将上升。
1.1.2 边际效用理论边际效用理论认为,房地产价格不仅仅取决于供求关系,也取决于个体对房地产的边际效用。
房地产价格的涨跌与个体对其使用价值的变化密切相关。
当个体对房地产的需求强烈时,价格上升;当需求减弱时,价格下降。
1.1.3 交易成本理论交易成本理论认为,买卖双方在交易过程中需要付出的成本也会对房地产价格产生影响。
交易成本包括信息获取成本、交通费用、法律费用等。
交易成本越高,房地产交易的价格也会相应增加。
二、房地产价格的影响因素除了供求关系和市场力量外,房地产价格还受到一系列因素的影响。
了解这些影响因素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房地产价格的波动和趋势。
2.1 宏观经济因素宏观经济因素包括国内经济形势、金融政策、通货膨胀水平等。
当经济繁荣时,人们的购买力增强,需求增加,房地产价格相应上涨。
相反,经济衰退时,需求减少,价格下降。
2.2 土地供给土地供给是影响房地产价格的关键因素。
土地供给受到政府政策、规划调控和土地储备等因素的影响。
供给紧张会导致房地产价格上升,而供给过剩会导致价格下跌。
2.3 建筑成本建筑成本包括土地开发、施工、装修等费用。
建筑成本的增加会导致开发商提高售价,从而影响房地产价格。
第二章 房地产价格的形成
需求——在某一特定时期内,对应于某一商品的各种价格,人们 愿意而且能够购买的数量。
供给——生产者(厂商)在一定时期和一定价格水平下愿意而且 能够提供的某种商品的数量。
三、供求理论:
房地产的供给量在较短的时间内具有一定的刚性,而在较 长的时间内还是具有相当的弹性。 房地产的需求,从较长时期看,是不断增加的。
三、根据因素自身性质划分的影响因素
行政与政治因素
国家或地方政府在财政、税收、金融、土地、住房、城市规划与 城市建设、交通消防、行政区划等方面的一些法律、法规、政策 和行政措施。
政局安定程度、国与国之间的政治、军事冲突等。
三、根据因素自身性质划分的影响因素
理化因素
土地的位置、面积、形状、建筑物的外观、朝向、结构、内部格 局、设备配置状况、施工质量,以及所处环境的地质、地貌、气 象、水文、环境污染情况等。
三、均衡与适合原理
房地产达到最高最佳使用的两个前提:
均衡:房地产内部各组成部分(如土地与建筑物,再如建筑结构 与设备、装修)处于均衡状态。
适合:房地产本体与周围环境处于适合状态。
四、替代原理
具有相似地段、相似建筑类型、相似房型,在效用上就具 有相似性,就有相互替代性。
对于能够相互替代的房地产,人们必然以价格低的来替代价格高 的。
二、从因素与房地产价值的关系角度来分 析的影响因素体系
需求(Demand)
直接需求——因直接使用需要而产生的需求,是一种现实的需求, 它受人口增长、经济发展因素所制约。
投资需求——为了投资目的而购买房地产(通常表现为将购买的 房地产出租,以获得较规则而稳定的收益)。在市场机制作用下, 投资需求会较为理性地随直接需求的变化而调节。
房地产估价基本理论概述
房地产估价基本理论概述房地产估价是指根据过去成交记录、市场变化、物业状况、面积区位等多种因素,对一个房地产资产进行评估,确定它的市场价值。
在房地产市场中,估价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
因此,本文将介绍房地产估价的基本理论,以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房地产市场。
一、市场比较法市场比较法是房地产估价的一种方法。
它通过分析同类物业的销售记录和价格,来推断目标物业的价值。
该方法的优点是可靠性高,数据来源广泛,因此是被广泛采用的一个方法。
具体来说,市场比较法的步骤如下:1.选择和目标物业同类的物业2.对选定的物业进行调查和比较3.通过比较建筑质量、面积等,确定物业的相对价值4.根据比价测算出目标物业的实际市场价值。
二、成本法成本法是以物业的重建成本作为评估依据来确定市场价值的。
该方法适用于新物业的估价,而不适用于旧物业的估价。
成本法的步骤如下:1.确定物业的净建筑面积和建成价格2.确定物业的折旧和损耗3.计算重建造的费用4.根据物业损减折旧后的重建成本来确定市场价值。
成本法的优点是可以避免非市场因素对市场价值的影响。
因此,在新物业估价中是最重要的估价方法之一。
三、收益法收益法是基于物业所能够创造的收益来确定市场价值的评估方法。
该方法的基本原理是通过评估物业所产生的未来收益来推断物业的市场价值。
具体来说,收益法的步骤如下:1.确定物业的当前收入和支出2.预测物业的未来收入和支出3.计算未来现金流,确定物业的净现值和内部收益率4.确定物业的实际价值。
收益法主要适用于商业用途的房地产估价。
通过预测未来现金流,有效地确定物业的价值和投资回报率,并为投资者提供决策支持。
总之,房地产估价是对房地产市场进行定价的过程。
在实际操作中,可以根据市场比较法、成本法和收益法等多种评估方法综合评估。
这些方法的优点各不相同,但它们共同的目标是准确地评估房地产市场和确定市场价值。
因此,在进行房地产交易时必须准确估价,以确保市场的公正和稳定。
房地产估价基本理论概述(doc 25页)
房地产估价基本理论概述(doc 25页)房地产估价基本理论概述一、房地产估价基本权意顾名思义,房地产估价可以简单地理解为估测房地产的价格。
但科学、准确且具有法律效力的评估,必须是由专业估价人员根据据估价目的,遵循房地产价格的形成规律与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运用科学的估价方法,并结合估价人员的丰富经验所进行的评估。
因此,理解房地产估价首先必须掌握如下有关概念。
(一)房地产估价专业人员房地产估价专业人员是指经房地产估价人员资格考试合格,由有关主管部门审定注册,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后专门从事房地产估价业务的专业人才。
在我国,房地产估价专业人员被称为估价师,在英国和香港等地被称为测量师,在日本和韩国被称为不动产鉴定士。
1.基本要求。
一名合格的房地产估价专业人员,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1)有扎实的房地产估价理论、方法及房地产制度政策、开发经营、城市规划、建筑等方面的知识。
(2)有丰富的房地产估价实务经验。
(3)具有较高的市场调查、推理判断技能。
(4)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
2.注册管理。
为了达到上述要求,建设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1998年8月颁布了《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管理办法》,自1998年9月1日起施行。
该办法共九章三十四条,规定房地产估价人员须经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按规定注册,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才能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
未经注册的人员,不得以“房地产估价师”的名义从事房地产估价业,不得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房地产估价报告书。
估价师分为全国注册的和地方注册的,分别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市、自治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注册工作。
该办法对初始注册、注册变更、续注册、撤销注册、执业、权利与义务、法律等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详见本卷附录。
(二)估价目的估价目的就是评估房地产的动机,即评估所服务经济行为的具体类型的价值的真实。
如是为了买卖、租赁还是为了抵押、典当等而评估房地产价值。
房地产估价基本理论 共149页
A、1667元/m2
B、1765元/m2
C、1875元/m2
D、2000元/m2
3、某宗土地面积为2000元/m2,城市规划规定的限 制指标为:容积率3,建筑密度30%,在单位建 筑面积所获得的利润相同的条件下,下列建设方 案中最可行的是( )
A、建筑物地面一层建筑面积为800,总建筑面积为5000
4)房地产抵押权 ——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房地产的占 有,将房地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5)房地产典权 ——指支付典价占有他人房地产而为自己使 用、收益的权利。
6)地役权 ——指土地所有权人或土地使用权人为使用
自己土地的便利而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
最典型的地役权:通行权
7)空间利用权 ——指房地产权利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
房地产估价基本理论
知识目标 能力目标 素质目标 任务分解
[知识目标]
1. 理解房地产价格的概念及形 成条件
2.掌握房地产价格的特征 3.理解并掌握估替代原则的操作
要求
[能力目标]
1.能结合房地产估价原则确定估价 案例的估价目的、估价时点
2.能把房地产估价原则中的合法原 则、最高最佳原则、替代原则应 用于实际估价业务中
Real Property: real estate plus bundle of legal rights.
(二)土地的概念
1、土地的定义 ——指地球的陆地表面及其上下一定范 围内的空间。
2、土地利用受到的限制 (1)土地权利的设立和行使的限制 (2)房地产相邻关系的限制 (3)土地使用管制
(1)土地权利的设立和行使的限制 土地权利种类: 1)所有权 2)使用权 3)租赁权 4)地役权 5)抵押权 6)典权
房地产价格评估
第二节 房地产价格的成本法评估一、成本法理论 MV =LV + (RCN - D) 二、重置成本估算(一)重置成本的构成(二)重置成本估算方法1、工料测量法2、分部分项法3、单位比较法4、指数调整法(三)土地(重置)价格估算土地价格=土地取得费+土地开发费+利息进行个别因素修正8. 确定比准价格 三、回归分析法 四、基准地价修正法五、比较法应用举例第四节 收益法一、收益法的基本理论二、净收益估算 1. 潜在毛收入估算 2. 有效毛收入估算 3. 经营费用估算 4. 净收益估算
三、折现率估算 1. 市场提取法(比较法) 2. 资本资产定价模型 3. 投资资本结构组合法 4. 债务保证率法四、残余法 A = VL * rL + Vb* rb VL =(A - Vb* rb)/ rL 或 Vb =(A - VL * rL)/ rb五、收益法应用举例第五节 房地产价格的假设开发法评估 一、假设开发法基本理论(一)假设开发法原理及适用范围
三、建筑物贬值(折旧)的估算(一) 贬值原因(二)贬值的估算第三节 房地产价格的市场法评估一、 比较法基本原理二、市场比较法估价步骤 1. 搜集交易实例 2. 选取可比交易实例 3. 建立价格可比基础 4. 进行交易情况修正 5. 进行交易日期修正 6. 进行区域因素修正
(二)假设开发法估价步骤: 1. 调查估价对象的基本情况 2. 选择最佳开发利用方式 3. 估计开发周期 4. 预测开发完成后的房地产价值 5. 估算开发成本、管理费用、投资利息、销售税费、开发利润、购买估价对象应负担的税费 6. 进行具体的计算二、应用举例第六节 在建工程评估一、在建工程的特点二、在建工程评估方法
房地产估价-房地产价格
(三)供需决定论 一种商品的价值,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是由该商品的需求和供给状况决 定的。当供过于求时,价格下降;当供不应求时,价格上升;而供求平衡时,则表 现为均衡价格。 (四)收益决定论 收益决定论认为商品之所以有价格,是因为它能在较长时间内给所有者带来一 定收益,这些收益通过一定方法折算成的现值就是商品的价格。
(三)抵押价值 从理论上讲,房地产抵押价值应当是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 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抵押房地产折价的价值或者拍卖、变卖最可能所得的价 款扣除法定优先受偿款后的余额。 (四)保险价值 保险价值是将房地产投保时,为确定保险金额提供参考依据而评估的价值。 (五)计税价值 计税价值,也称为课税价值,是为征税的需要,由估价师评估的作为计税依据 的价值。 (六)征收价值 征收价值是政府强制取得房地产时应给予的补偿金额。
房地产估价
学习单元1 房地产价格的确定 学习单元2 房地产价格和价值 学习单元3 影响房地产价格的因素
学习单元1 房地产价格的确定
一、房地产价格的含义和形成条件
(一)房地产价格概念 所谓房地产价格,是指在开发、建设、经营房地产过程中,所耗费的全部社会 必要劳动所形成的价值和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价格的综合性货币表现。 (二)房地产价格的形成条件 房地产之所以具有价格,同其他任何物品一样,需要同时具备有用性、稀缺性 和有效需求。
三、房地产的价格特征
房地产作为特殊商品,其价格与其他商品价格相比,既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 之处。相同之处在于:都是价格,用货币的形式来表示;都有价格波动,受供求关 系的影响;都是按质论价,质优价高,质劣价低。不同之处则构成了房地产价格的 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房地产价格实质的权益性 (二)房地产价格形式的双重性 (三)房地产价格范围的地区性 (四)房地产价格形成的长期性 (五)房地产价格表现的个别性 (六)房地产价格变化的敏感性
第四章 房地产价格评估基本理论
成本法
路线价法 基准地价修正法 直接资本化法 收益流资本化法
积算法
收益倍数法 剩余法 折现现金流分析法 使用完全产出率的益流资本化法 假设开发法
图4-1 房地产估价方法体系
务。 为信贷、保险等金融活动服务。 为市政建设、城市规划调整等城市建设和管理活动服务。 为政府征税服务。 为处理房地产经济纠纷的司法、仲裁活动服务。
第二节 房地产价格评 估的原则与方法
一、 房地产价格评估的原则
遵循房地产价格形成规律的原则 合法原则 公平原则 估价时点原则
二、房地产价格评估的基本思路与基本方法
第一节 房地产价格评 估概述
一、房地产估价评估的基本概念
房地产估价专业人员,根据特定的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 则,按照规范的估价程序,采用科学的估价方法,通过对 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分析,并结合自已的经验,对某一 特定房地产的真实、客观、合理价格所作的估计、推测和 判断。
一、房地产估价评估的基本概念
市场比较思路
利用与对象房地产有替代关系的其他房地产的成交价格,来推测 房地产最可能实现的市场价格。
成本积算思路
根据房地产开发所需的成本来评估房地产的价格。
收益资本化思路
房地产的价格是由房地产将来给业主带来的全部经济收益的资本 现值来决定的。
三、房地产价格评估的方法体系
市场比较法
房地产估价方法 收益法
区别:
房地产估价——经济鉴证性工作 房地产价格咨询——非经济鉴证性工作
三、房地产价格评估的特性
科学性和专业性 服务性和有偿性 经济鉴证性
四、房地产价格评估的意义和作用
意义
揭示较难被一般人所识别、认识的房地产价格; 仲裁不同利益主体对房地产价格的认识。
房地产市场营销课件:房地产价格的形成和影响因素
房地产价格的形成和影响因素 房地产买卖的理论价格
2
房地产价格构成的理解
房地房产地成产本成本
利润 税金
其他附加费 土地使用税(费)
营销宣传费 其他构成商品房价格 的因素 不得计入成本的费用
房地产成本构成:
(1)基地开发费 (2)勘察设计费 (3)动迁户用房建费 其他构成商品房价格 的因素 不得计入成本的费用
一般根据地理位置和面积大小不同来缴纳。
房地产价格的形成和影响因素 房地产买卖的理论价格
2
房地产价格构成的理解
房地产成本
利润 税金
其他附加费 土地使用税(费)
营 营销销宣宣传传费费
其他构成商品房价格 的因素 不得计入成本的费用
包括 : 从前期市场调查到销售阶段所进
2
房地产价格构成的理解
房地产成本
利润
税税金金
其他附加费 土地使用税(费)
营销宣传费 其他构成商品房价格 的因素 不得计入成本的费用
税金是应向国家缴纳的费用,反应单位对
国家的贡献程度。包括增值税、城市维护 建设税和教育附加费等内容。
房地产价格的形成和影响因素 房地产买卖的理论价格
2
房地产价格构成的理解
房地产价格的形成和影响因素 房地产价格的形成
房地产价格的形成因素
房地产成本 利润 税金
其他附加费用
房地产买 卖的理 论价格式
土地使用税(费) 营销宣传费
其他构成商品房价格的因素 不得计入成本的费用
房地产价格的形成和影响因素 房地产买卖的理论价格
2
房地产价格构成的理解
房地产成本
利润 税金
其他附加费 土地使用税(费)
房地产估价基本理论
房地产估价基本理论-房地产估价房地产估价程序,是指房地产估价作业按其内在联系,所形成的各个具体操作步骤和环节。
一般而言,评估一宗房地产主要包括如下六个基本步骤。
一、明确估价的基本事项在实际进行房地产评估过程中,会涉及到许多方面的问题,需要处理的事项也较多。
有些事项直接关系到估价作业的全过程,对估价额也有较大的影响,这些事项被称坦估价的基本事项,必须预先明确。
一般来说,估价的基本事项包括估价对象、估价目的、估价时点及评估前提四个方面。
(一)明确估价对象1.评估实体的确定。
即是要明确评估对象是什么、范围如何。
估价的是土地,还是建筑物,或是房地合一,包括坐落位置、面积、用途、结构等;如估价的是写字楼,是否包括其中配备的设备;如是酒店,是否包括其中的家具等。
2.评估对象权利状态的确定。
首先要明确所评估的是何种物权,是所有权,还是使用权或抵押权等。
在我国,尤其要注意所评估的是通过有偿出让方式获得的土地使用权,还土地使用权的批租年限,已使用年限、剩余使用年限受到限制、是否完整等。
如评估对象是否已设定了租赁权、抵押权和典权、地役权等,其年限如何。
(二)明确估价目的估价目的可具体分为买卖、交换、租赁、入股、抵押、典当、保险、课税、征用、拆迁补偿、投资决策、清产核资、区域规划、分析等。
不同的评估目的对于估价方法的选择和估价结果尽有一定影响的,因此,必须明确评估目的。
明确了评估目的,也就相应地确定了所要评估的价格类型,如买卖价格、租赁价格、入股价格、抵押价格、征用价格、课税价格等。
各种价格在评估时都有相应的注意事项,如抵押价格评估与买卖价格评估就有较大的差异,由于抵押价格评估要考虑抵押贷款清偿的安全性,因此其数额应等于评估对象的预期价格(抵押期限)减去处置税费等;征用价格和课税价格评估一般是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如有些国家及地区规定,土地的课税价格用路线价法评估;保险价格的评估仅指建筑物及其家具、设备的价值等。
(三)明确估价时点房地产价格受多种因素影响,是不断变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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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估价基本理论-价格形成法则【精品文库】房地产估价基本理论-价格形成法则======================================================================房地产价格的形成法则就是对房地产价格形成与运动的客观规律的简要概括。
具体来说,它是由房地产的自然特征、经济特征及房地产价格的各种影响因素所决定的。
其主要内容包括如下十项法则:?供求法则;?替代法则;?机会收益与分配法则;?收益递增递减法则;?均衡法成本法则;?变动法则;?则;?贡献法则;?适合法则;?竞争法则。
一、供求法则在自由竞争市场中,对于二般商品来说,供给和需求决定商品价格,同时,商品价格也对供给和需求产生一定影响。
房地产作为商品,其价格的形成与变化在本质上也与一般商品相同按供求法则的支配。
房地产价格与需求成正相关,与供给成负相关。
(一)供求法则成立的一般条件回供求法则是自由竞争市场的经济法则,其成立应具备如下四个基本条件:1.商品同质无差异。
2.供给者与需求者进出市场自由,竞争不受任何限制,可随商品价格变动而自由调节各自的供求数量。
3.市场信息充分,买卖双方对供求信息充分了解。
4.交易双方数量众多,任何一方不会形成垄断局面。
(二)房地产市场的供求特点房地产市场与自由竞争市场相差甚远,明显地体现出如下四个截然不同的特点:1.房地产普遍具有个别性,相互之间的替代性也受到一定限制。
2.受土地资源的局限,房地产开发投资规模受到制约,市场交易受到局限。
3.房地产市场信息不畅,交易双方都不容易充分了解房地产的供给和需求信息。
4.房地产市场存在种种限制,与一般市场相比,具有较大的垄断性。
(三)房地产供求法则的特点房地产市场与自由竞争市场之间所存在的巨大差别,使房地产价格的供求法则体现出如下三个主要特点:1.作用范围的区域性。
2.个别垄断价格存在的合理性。
这是由房地产品替代的有限性所决定的。
因此,在分析房地产价格时,对于所形成的种种垄断价格应进行具体的分析。
例如,对于购买邻地合并使用的限定价格,以及为使不动产的所有权与其他物权统一而形成的不动产物权的种种限定价格等非正常价格,应给予相应的肯定,并作出合理的判断。
3.房地产的供求状况,在总体上也呈买方、卖方市场均衡态势。
但有时是供不应求,有时也有空置而缺乏需求。
基于这一特点,在分析房地产的供求状况时,对于短期的供求波动应进行深入的分析,应结合长期供求趋势对短期波动所持续的时间及其对价格产生的实际影响要有合理的估计。
上述三点也可称之为房地产供求法则所受到的限制。
这些限制的存在及其作用程度的明显性,并不表明房地产价格不受供求法则的支配。
其实这只是要求我们在遵循供求法则分析房地产价格时,不仅要进行一般的分析,而且必须根据房地产供求法则所具有的特点,进行具体深入的分析,否则将失去应有的意义,甚至导致错误的结论。
(四)供求法则在估价上的运用在估价实务上,运用供求法则分析房地产价格时,一般可通过了解地方市场上的空房率、交易习惯以及房地产的一般价格走势来具体确定。
一般来说,在空房率极低的地方市场上,表明房地产的需求较旺、供给偏紧;在空房率较高的区域市场上则与之相反。
如果该区域市场的交易习惯是业主普遍愿意采取出租方式,则说明需求旺盛;反之则说明需求不振。
通常还可从房地产的一般价格走势中大致推测出某类房地产的供求状况,但对此应具体分析。
综合上述这些情况及其他市场特征,并进行量化分析,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掌握供求状况对价格的影响,并以此作为决定最终估价额的参考。
另外,对于我国来说,城市土地属国家所有,市场中能够流通的仅是有限年期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供给主要由国家控制,这一情况对地价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
此外,在进行供求分析时,应考虑时间因素,作动态分析。
因为现在的供求状况常常是在考虑将来发展状况而形成的,因此,供求法则在某种程度上是与下述的变动法则和竞争法则密切相关的,应进行综合分析。
二、替代法则从现实的经济行为上来看,任何经济主体都是要以最小的费用(或代价、投入)取得最大的收益(或效用、产出),他们在购买物品时,都要选择效用大而价格低的商品。
这样,在同一市场中,类似商品(包括有形的货物和无形的劳务)的价格将相互影响、相互牵制,价格最终彼此接近,这即是替代法则。
房地产价格也受替代法则的作用。
替代原理是市场比较法成立的理论依据。
替代法则实际上与收益法也有较深的渊源关系。
在估价实务上,我们可根据某房地产的价格来确定能与该房地产产生同等纯收益的其他房地产的价格。
另外,根据替代法则,如果现存房地产价格高于重新建造的具有同等效用的房地产成本,则自然会选择重新建造房地产,从而使可重置的现存房地产价格受到重置成本的牵制,重置成本必然成为现存房地产的价格上限。
因此,替代法则也是成本法的理论依据之一,它属于房地产价格形成法则的核心内容之一。
三、机会成本法则购买或生产某种物品的机会成本,等于放弃了最优替换物或放弃了的机会的价值。
房地产价格的形成也受机会成本的制约,机会成本法则与市场比较法、收益法和成本法都有着密切的关系。
使用者选择购置房地产的条件是,租金收益率大于或等于市场投资利率减去房地产的年增值幅度,否则使用者将不会购置房地产而选择租用,对于投资者来说也将不会投资购置。
因此,房地产价格受租金收益率与市场投资利润率及年增值幅度等制约。
这即是广义的房地产价格形成的机会成本法则。
四、变动法则变动法则即是房地产价格随着其影响因素之间的因果互动过程而不断变化。
由于房地产价格构成复杂、影响因素众多,因此,与其他商品相比,房地产的价格变动更为复杂、更为经常,也更为普遍。
可以说,实体形态上的不动产,其经济形态则为“普动产”,其价格受变动法则的支配比一般商品更为明显。
在估价实务上,无论是从运用各种估价方法的关键和难点所在上来看,还是从评估结果能否客观、准确地反映评估对象的市场价值上来看,在很大的程度上都取决于对房地产价格变动的把握是否准确上。
一般来说,在估价上准确地分析房地产的价格变动,要做到对影响与形成房地产价格的一般因素、区域因素和个别因素做动态把握,并把分析的着眼点落在房地产的效用、相对稀缺性和有效需求及其三者之间的因果互动关系上。
从中既要掌握房地产价格变动的一般趋势,又要区分出短期波动,分析的方法主要是预测方法。
五、收益与分配法则运用房地产所产生的收益,一般是由劳动、资本、经营和土地四种生产要素结合而产生的,应该分配给各个要素,这是基本的经济原理,被称之为收益与分配法则,也被称之为剩余生产力原理。
按照收益与分配法则,我们可以从运用房地产所获得的总收益中确定出由房地产所产生的收益,以及土地或建筑物分别产生的收益。
对这些收益分别以相应的资本化率进行还原,即可求出该房地产或土地、建筑物的收益价格,这是收益还原法(包括土地残余法和建筑物残余法)的基本原理。
因此,收益与分配法则是收益法的理论依据之一。
依此法则,分配给土地的收益是总收益的最后部分。
如果土地收益是最大的,即可认为该土地是处于最有效使用状态。
但在现实中,土地并不一定处于最有效利用状态,因此,收益与分配法则与其他法则,如均衡法则、贡献法则和适合法则等密切相关,综合运用这些法则可对房地产进行独立估价和部分估价等。
综上所述,收益与分配法则是普遍的经济法则,在估价实务上运用非常广泛。
六、均衡法则房地产价格受各生产要素的组合状态影响,当各生产要素的组合均衡时,房地产的效用或收益才能得以有效发挥,价格处于较高水平;当各生产要素的组合非均衡时,房地产的效用或收益则难以有效发挥,价格将受到制约而降低。
这就是均衡法则或称优化配置法则。
由于房地产是不动产,改变其用途或各生产要素的组合受到很大限制,在通常情况下是非常困难的,在一定条件下还可能不具备经济合理性,甚至是无法实现的。
因此,房地产价格受均衡法则的制约更大,尤其是土地投资对其价格的影响表现得更为明显。
以住宅为例,建筑物与其他用地比较,显得过大或过小,则土地与建筑物均衡受到破坏,该住宅的效用便不能有效发挥。
若用于出租,则该住宅的租金收益也将达不到应有的水平,这不仅影响整宗房地产的价格,对土地价格的影响更大。
因为在这种情况下,若恢复土地的效用,需要拆除建筑物,这将造成一定的损失,这个损失额即为土地的减价额。
,对土地的部分估价离不开均衡法则。
在估价实务上,均衡法则与最有效使用原则密切相关,它是从内部组成要素上来衡量房地产是否处于最有效利用状态。
七、收益递增递减法则此即经济学中的边际收益递增递减原理。
由于房地产的固定性和不可移动性等特征,报酬的增减是难以随意调整的,因此,其价格受此法则的制约更大。
对房地产进行投资时,一般是按收益递增递减法则来衡量投资规模是否合理。
如在某块土地上建设高层楼房,随着楼层增加,纯收益相应增加,但当超过某一层数之后,收益就很难成比例增加。
这个收益达到最高的层数,在经济上是最有利的。
为了确定这一点,必额就不们结构不同高度建筑物的必要成本、预计收入、经营支出等加以组合进行计算,以寻梦总收入上升和下降的转折点,即土地的边际利用点,也可称为最有效利用点。
因此,这厂法则与最有效使用原则和均衡法则密切相关。
运用收益法评估时,客观收益的确定也必须运用收益递增递减法则来衡量。
八、贡献法则可以把贡献法则简要地概括为。
房地产的某一部分对整体收益的贡献程度,会影响整体房地产的价格。
;房地产的总收益是由土地和建筑物等部分共同作用的结果,其中某一部分带来的收益,对总收益而言是部分与整体的关系。
因此,贡献法则和收益与分配法则密切相关,也是收益法及残余估价法的理论依据之一。
同时,这一法则还可用于判定土地或建筑物的追加投资,不动产的部分改良、改造等是否合理。
这对于确定房地产的客观收益大小,确定合理的评估前提条件都是非常重要的。
九、适合法则房地产总是处于一定的自然与社会经济环境之中,若房地产适应周围环境,则房地产的收益或效用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价格处于最佳水平。
反之,若房地产与周围环境不协调,则因其无法移动,其收益和效用只能相应降低,价格将处于最佳水平之下,这就是适合法则。
因此,在估价实务上,一定要认真分析房地产与周围环境是否协调。
这将直接关系到其收益量和价格,以及因不协调所造成的某一部分的减价额。
例l,2:对于一栋设计、施工和设备都非常良好的新建筑物,其建筑面积为5000平方米,成本价格为1000元,平方米。
若其坐落的土地面积为1000平方米,价格为1500元,平方米,但因地理位置的局限,该房地产的房地价格为1200元,平方米,则造成建筑物的减价,其数额为:该建筑物的合理市价一1200 X 5000—1500X1000,450(万元)建筑物的减价额一1000X5000—4500000,50(万元)十、竞争法则就一般商品而言,在供给和需求两个方面都存在着竞争,价格是由竞争结果确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