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寺镇石寺中心小学办学章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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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庙小学3年级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信息 (1)

石庙小学3年级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信息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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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入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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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庙村 中石庙村 中石庙村 中石庙村 中石庙村 中石庙村 中石庙村 中石庙村 中石庙村 中石庙村 中石庙村 中石庙村 中石庙村 中石庙村 中石庙村 中石庙村 中石庙村 中石庙村 中石庙村 中石庙村 中石庙村 中石庙村 中石庙村 中石庙村 中石庙村 中石庙村 中石庙村 中石庙村 中石庙村 中石庙村 中石庙村 中石庙村 中石庙村 中石庙村 中石庙村 中石庙村 中石庙村 中石庙村 中石庙村 中石庙村 中石庙村 中石庙村 中石庙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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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川镇中心小学章程

镇川镇中心小学章程

镇川镇中心小学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促进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为创建现代化的一流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是一所公立镇级中心小学,承担小学义务教育任务,学制为六年。

第三条学校以“团结、严谨、勤奋、创新”为校训,以“诚信、勤学、励志、文明、创新、奋进”为校风,以“科学、严谨、细致、朴实、善诱、创新”为教风,以“厚德、勤奋、博学、求真、活泼、向上”为学风。

第四条学校建校时间为1915年。

第二章办学宗旨与教育目标第五条办学理念是:德育为首,五育并举,全面发展,学有特长。

具体地讲,学校管理以人为本,教书育人以学生为本;课堂教学以学生为中心,培养人才以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宗旨。

学校发展目标是:坚持依法治校、科研兴教的方针,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全面素质的个性特长的充分、和谐发展,把学校建成具有一流师资、一流管理、一流设施、一流质量的农村示范小学。

第三章组织机构与管理体制第六条学校由榆阳区教育局主管,学校按编制设置校长、副校长;根据学校规模按省编制文件规定配置专任教师、工勤人员。

各岗位人员履行规定岗位职责。

第七条校长是学校法人代表,校长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依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

副校长由校长提名经区教育局考察后任用。

第八条根据本镇小学管理特点,学校设书记、副书记、主任、副主任共5名,由校长提出建议名单,经地方政府考察同意后,按规定程序竞聘任命。

第九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岗位责任制、教师聘用合同制、考核奖惩制,一切管理制度均以依法治校为原则。

第十条校长有下列职权:(一)重大事务决策权。

在综合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校长对学校重大行政事务有最后的决定权。

(二)人事任免使用权。

田径社团组织机构与社团章程

田径社团组织机构与社团章程

石寺镇中心小学田径社团组织机构与社团章程第一则社团名称石寺镇中心小学田径社团,简称“田径社团”。

第二则社团性质田径社团是一个专业组织队伍,由学校里专职田径老师贾仁敏担任指导教师。

队员由热爱运动,具有一定的田径基础,运动成绩较优秀的学生组建而成,具有专业性。

第三则社团宗旨1.丰富学生课余生活,提高学生自身素质,促进学生健康发展。

2.培养学生坚忍不拔的毅力、勇往直前的动力及艰苦奋斗的作风。

3.培养学生竞争与合作的精神,提高人际交往的能力。

4.丰富校园生活,发展学生的田径运动,提高身体素质。

第四则社团日常事务及选举1.社团事务由常设机构统一计划、协调和实施。

2.设定和修改社团章程由全体社员代表讨论决定。

3.听取社员好的意见和建议。

4.组织学校田径运动会。

5.组队参加县、镇级以上田径运动会。

第五则活动及比赛1.活动及比赛不能影响学习,一切活动应尽量安排课余时间。

2.有针对性的挑选运动员为县镇田径运动会做好准备。

第六则社员权利1.对社团领导人员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对社团有意见权。

3.对长设机构各部和领导人享有监督权、批评权、罢免权第七则社员义务1.遵守校规校纪,遵守社团章程,维护社团声誉。

2、认真积极参加每一次的训练,不断提高自己的田径水平。

3、外出交流、比赛活动时要树立田径队的良好形象。

4、爱护一切训练器材,不得故意损坏。

第八则社员纪律1、遵守学校的纪律。

遵守队规。

2、积极认真对待每一次的训练,有特殊情况可向教练请假。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每一次活动。

4、服从教练的训练安排。

社长冯志祥,副社长2名王永恒许文豪第九条职权1、由教练制定和执行田径队的工作计划。

2、监督田径队的训练工作情况。

3、修改和完善田径队章程。

4、加强队伍的建设,发扬运动拼搏精神。

第十条社员的奖惩1、在各项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者,按照学校的奖励方案对获奖者进行奖励。

2、队员如果不听从教练、好打架斗殴者、搞小团体主义,有作风问题或不良情节严重者一律开除社籍。

(完整)田径社团活动计划

(完整)田径社团活动计划

石寺镇中心小学少年宫田径社团活动计划一、教学训练的任务:1、培养学生对田径运动的兴趣,组织和吸引更多的学生参加田径活动.2、发展柔韧、协调、灵敏、速度、弹跳等运动事故。

3、学习和掌握田径各项运动所需的基本活动技能,逐步培养完成各种练习的正确姿势,对学生的特长的培养。

4、在训练过程中努力培养学生守纪律、爱集体、懂礼貌、爱学习、勇于吃苦、意志顽强的品质,使其能够全面发展.5、引导学生通过训练获得一些运动和健康的基础知识,初步掌握运动技术与技能。

二、兴趣小组开展内容:1.速度、灵敏练习:(1)高抬腿跑、小步跑、后踢腿跑、十字交叉步,(2)加速跑30、60米。

(3)蹲居式起跑、站立式起跑30-40米。

(4)各种快速反应练习. (5)30米、60米计时跑。

4、耐力练习:12分钟跑、变速跑、走跑交替等。

5、弹跳力和力量练习:(1)各种跳跃练习.(2)各种腰、背、腹肌练习.三、训练负荷及强度:每周训练1次,每次1节课。

训练时间每周星期五下午最后一节课.四、考核:1、各专项要求每两周测一次成绩的计时跑。

2、学生按自己的专项每月进行一次考核。

3、每一个月底进行一次高要求的考核。

五、训练要求:1、学生训练课的内容、形式、节奏安排等,要求多种变化,各种练习手段尽量与游戏活动相结合,以激发学生对田径运动的爱好与兴趣.2、各种练习中,要指导学生进行正确科学地联系方法与技能。

六、思想教育和管理:要把训练和思想教育结合起来,有意识地在教学训练过程中,培养学生“爱祖国、爱学校、懂礼貌、讲文明、爱吃苦”的品质,有计划地安排优秀运动事迹的讲解,加强跟班主任、家长、校领导的联系,使学生能安心训练,无“后固之忧"。

通过田径兴趣小组的开展以及在师生的共同努力下,希望我校在田径活动方面有所成就!。

西麓中心小学招生简章

西麓中心小学招生简章

西麓中心小学招生简章尊敬的家长朋友:西麓镇第四中心小学(原石头庙小学)在各级领导和众乡亲们的支持与期盼中诞生了。

这是王集镇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划片招生、就近入学”政策、经过长时间的调查研究,报请省政府和省教育厅批准改建的。

学校于2012年秋季开始招收小学四年级学生,以后招收三至六年级学生。

办学意义:整合优质资源,优化基础教育,共享现代教育成果。

办学宗旨:办社会满意的学校,创孩子喜爱的乐园。

办学理念:教育学生一时,受益学生一生。

办学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一代新人。

办学优势:1、教学管理:①学校集中选拔优秀教师,坚持质量强校,坚持过关制度。

保证学生学得好,学得扎实。

②重视体音美教学。

学校选配专职体育、音乐、美术教师,增添器材,开足开齐课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③特色办学。

学校把英语教学和经典诵读作为特色科目,从低年级开始进行教学研究与实践。

让孩子从小奠定坚实的双语基础。

④利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

学校将逐步使用电视、电脑、幻灯机、DVD、录音机…让多媒体走进课堂,让孩子享受真正的优质教育;⑤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

活跃学校生活,陶冶学生情操,发展学生特长。

为孩子的健全性格,奠定情商基础。

2、生活管理:①学校聘请业务熟悉的炊事人员做饭,选派专职教师管伙,定点采购餐饮用品。

保证伙食干净卫生,营养全面。

②选派专职生活教师,教会学生洗刷叠被等技能,并于学生同住一室,负责晚上管理。

③对自理能力特差的学生,学校实行代理家长活动,帮助孩子迅速适应学校生活。

④重视养成教育。

学校制定学生在校一日规范,实行量化管理。

逐步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学习、交往习惯。

⑤、照顾贫困生。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申请扩大补助名额,保证他们每天享受国家4元的伙食补助。

⑥关爱留守儿童,建立爱心专线,加强心理辅导,促进孩子健康成长。

3、安全管理:①建立健全安全制度,签订目标责任书。

每天由专门领导带班、教师值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②班主任实行全天跟班。

小学生奖励考核细则

小学生奖励考核细则

石寺镇中心小学学生奖励考核细则目的:为转变学校风貌,形成一个“勤、竞、敬、静、净”的校风,让大家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现根据学校实际,制定了如下奖励考核细则。

一.出勤、仪表(考勤纪律基本要求)1、每迟到一次扣2分,不请假者未到每次扣2.5分。

2、早读迟到或缺席(迟到≥10分钟为缺席)每次分别扣0.5分。

3、升旗仪式、课间操、眼保健操(无特殊原因)每缺一次扣0.5分。

4、在校内穿拖鞋、背心,男生留长发,女生佩带首饰等,每次扣1分。

二.纪律基本要求(一)课前及课堂纪律第一条:上课铃响后,全体同学要立即进入班级,做到“快、静、齐”,做好上课前的准备;第二条:如因特殊情况班级纪律混乱,相关责任人要及时提醒大家保持安静,等待任课老师上课;第三条:上课时间,不交头接耳、不做与课堂无关的事。

(二)大课间及集体活动纪律1、眼保健操第一条:做眼保健操时,全班同学要保持安静;第二条:所有同学必须认真做操,不得讲话、睡觉或者睁着眼睛做;2、大课间第一条:大课间前所有同学现在教室外由体育委员整好队,然后按音乐的伴奏进入操场,行进间要保持队列整齐;第二条:进入活动区域后做到“快、静、齐”,在出操中表现不好的同学,要到前排为全班同学做示范;退场时要服从安排,整齐退场。

(三)课余纪律1、在课堂上讲与本课无关的话或做与课堂无关的动作事情,影响课堂教学秩序,产生不良影响的,每次扣2分,因为此类事件被任课老师点名批评的扣3分。

2、课间休息时,在教室及走廊追逐打闹,每次扣0.5分。

3、上课期间在课堂上打瞌睡或因不专心听讲而影响上课老师情绪的,每次扣1分。

4、在课堂上或自习期间说话或讨论问题的,每次扣1分。

在校园内吃零食的,每人次扣1分5、破坏或毁坏班级与学校公物,除按原价赔偿外,每次视情节轻重扣1~3分(尤其要注意教室墙壁、瓷砖等)。

6、严重违反学校纪律,班主任接到整改通知的情况下每人每次扣3~5分。

7、到营业性网吧、游戏机室等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的娱乐场所玩耍的,每人次扣≥2分。

小学办学章程

小学办学章程

小学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进程,全面提高学校办学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和教育部《小学管理规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隶属天祝县华藏寺镇,是实施义务教育全日制学校。

学校承担着对学龄儿童、少年实施初等义务教育。

第二章校务管理第三条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课程改革,实施素质教育,推进教育现代化。

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第四条坚持依法治校,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第五条学校以“德、馨、文、雅”为校训,以“团结进取求实创新”为校风,以“勤学乐学会学善学”为学风,以“敬业乐业创业献业”为教风,为学生的幸福和发展奠基,为教师的事业和人生增辉。

第六条学校发展目标:以教科研为先导,以课堂教学为突破口,全面推进教育信息化,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强化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稳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把学校办成有水平、有质量、有特色的农村一流学校。

第七条制定水泉小学校歌;制定校徽。

第八条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由华藏教育辅导站主管,下设教导处、总务处、少先队部。

每职能机构配备一名负责人,在校长的领导下,按照“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履行规定职责。

第九条实行校长负责制,全员聘用制、岗位责任制、结构工资制,坚持民主管理学校,实行校务公开。

第十条校长是学校的第一负责人,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工作全面负责,统一领导。

有下列主要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党教育方针、教育政策法规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指示;(二)组织制定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和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学校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和评价;(三)领导学校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完善岗位设置,维护学校秩序;(四)负责学校日常事务管理,主持校务会议审议重大事项并作出决策;(五)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六)负责师资队伍建设,促进教师队伍专业发展,维护教师合法权益;(七)负责规定范围内学校财务、重要设施设备购置的审批,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八)负责学校安全工作;(九)自觉接受党组织监督,充分发挥民主,发挥教职工积极性;(十)组织协调学校与政府、社区、家庭等方面关系,创造良好育人环境。

石寺镇中心小学荣获2015年新安县秋季运动会小学组团体总分第一名

石寺镇中心小学荣获2015年新安县秋季运动会小学组团体总分第一名

石寺镇中心小学荣获2015年新安县秋季运动会小学组团体总分第一名在刚刚结束的2015新安县秋季运动会中,石寺镇中心小学代表队在教练贾仁敏精心培养训练下,荣获新安县秋季运动会小学组团体总分第一名!
在田径项目比赛中,石寺镇中心小学的张龙、刘元基、吴佳佳,在男女50米、400米、立定跳远中拿下第一名,自此,石寺镇中心小学拿分势头一发不可收拾!队员王显明、王双、段存雨、也在该项目中顺利拿下第二名,在田径的最大拿分项目8*50米接力比赛中,石小运动健儿不畏强手,以1分05秒的成绩取得第二名,获得宝贵的14分!
值得一提的是队员张祥、李菁、介国华也在自己项目中,取得了全县前六名的好成绩!
在疯狂拿分的背后,还有我们教练团队运筹帷幄,还有在大本营为全体运动员做好后勤保障的工作人员,还有在看台上拼命为我们加油的爸爸妈妈们和百忙之中赶来现场加油的领导们!正是有了这么一个分工明确、团结协作、目标一致的强大团队,才造就了我们石寺镇中心小学军团总分第一名的优异成绩!
祝福石寺镇中心小学在风雨中不断丰满羽翼,走向辉煌!
(石寺镇中心小学贾仁敏王海涛)。

石桥中心小学学校章程

石桥中心小学学校章程

学校章程沂源县石桥镇中心小学石桥中心小学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启动教育现代化工程,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创建具有中国特色的面向二十一世纪的现代新型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办学理念:以生为本.课比天大第三条培养目标:培养学生成为身心健康、审美高雅、富有文化修养与社会责任,兼具家国情怀及国际视野的公民。

第四条教育原则:以德育为主导,以教学为中心,以育人为根本。

第五条办学规模:服务于23个行政村,总人口约 2.4万。

第六条:校风:尊师爱生自律担当教风:敬业乐群知人善教学风:乐学善思自主合作考风:自立自强诚实坦荡校训:责任铸就幸福人生校徽名称:托起明天的太阳椭圆中的绿色团部分,是“人”字的变形,与太阳浑然一体,体现了学校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

三条平行的曲线,意喻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育人格局。

太阳,又是地球的变形,与曲线构成的完美图形,蕴含着石桥中心小学这个育人团队锐意进取,责任担当,誓夺第一的豪情壮志。

校旗:椭圆中的绿色团部分,是“人”字的变形,与太阳浑然一体,体现了学校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

三条平行的曲线,意喻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育人格局。

太阳,又是地球的变形,与曲线构成的完美图形,蕴含着石桥中心小学这个育人团队锐意进取,责任担当,誓夺第一的豪情壮志。

底色为蓝色代表海洋,寓意着学生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

也寓意着教师的胸怀像大海一样宽广,迎接着八方的学子。

校歌:《学校是我们的乐园》第二章行政管理第七条学校由沂源县教育体育局主管,隶属于石桥镇教体办。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

校长负责学校的行政工作,对外代表学校。

第八条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代替政府主管部门承担学校管理的责任,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工作全面负责,统一领导。

郭秀云五年级上册数学教学计划

郭秀云五年级上册数学教学计划

2016-2017上学期五年级数学教学计划石寺镇中心小学郭秀云一、教材分析本册教材共编排了十个单元的教学内容。

在“数与代数”领域教学负数的初步知识、小数的意义与性质、小数的四则计算,结合解决实际问题教学周期现象。

在“空间与图形”领域教学三角形、平行四边形、梯形的面积公式,公顷与平方千米这两个较大的计量土地面积的单位。

在“统计与概率”领域教学复式统计表和复式条形统计图。

联系上述三个领域的教学内容编排3次实践活动,教学一些基本的数学思想和方法。

教材离编排了一些“你知道吗”,介绍数学背景知识。

编排一些思考题,作为弹性的教学内容。

二、教学目标基础知识①通过合理的分类,并借助直观,让学生体会正负数与0的关系。

②要借助直线上的点,使学生初步体会负数的大小。

③要让学生经历公式推导的完整过程。

④把握探索小数性质和小数大小比较方法的思路。

⑤联系整数加、减法的计算方法理解小数点对齐的道理。

⑥要鼓励学生画图列举寻找规律。

⑦理解用计算器探索小数点移动规律的活动线索。

⑧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让学生体会1公顷的实际大小。

⑨引导学生依据具体数量关系列出乘、除法算式,逐步丰富对乘除法运算的理解。

⑩要让学生感受复式统计表与复式条形统计图在描述数据方面的特点。

基本技能充分利用新旧知识间的联系,联系学生的生活实际,通过知识间的迁移、类推、比较、拓展,将新知识点与学生原有的知识体系联系起来进行教与学。

教学重点难点教学重点:多边形面积的计算、小数的乘法和除法的意义和计算法则、小数加减法;教学难点:理解小数的乘法和除法的意义和计算方法的道理, 准确计算,[莲~山课件]引导梳理适合学生自主解决的实际问题。

三、教学方法(1)创设愉悦的教学情境,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

(2)提倡学法的多样性,关注学生的个人体验。

(3)课堂训练形式的多样化,重视一题多解,从不同角度解决问题。

(4)加强基础知识的教学,使学生切实掌握好这些基础知识。

本学期要以新的教学理念,为学生的持续发展提供丰富的教学资源和空间。

中心小学学校章程

中心小学学校章程

阜南县方集镇中心小学学校章程第一章学校基本情况第一条为适应现代化教育发展需要,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保障学校依法自主管理,保障学生与教职工合法权益,全面提高办学品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校全称为安徽省阜南县方集镇中心小学,;住所地址为:方集镇方集居委会,邮政编码为:236303;第三条本校为实施义务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教育机构。

第四条学校一年级招生对象为方集镇内适龄儿童。

办学规模为六个年级18个班级。

第二章办学理念与学校文化第五条【办学宗旨与使命】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培养全面加个性发展的优秀公民,使学生学会合作、学会健体、快乐成长。

学校的办学理念是:为学校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为学生终生发展奠定基础。

第六条【学校发展目标】坚持“科学发展观”引领学校事业发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三个面向”为指导,以学生发展为本,充分挖掘每位师生的潜能,培养具有健全人格和独立个性的受社会认可的现代合格公民,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教师乐教、学生愿学、家长满意、具有地方特色的学校。

第七条【师生发展目标】学生培养目标为:通过加强学生公民素养的培养,引导学生“存善心”、“行善事”、“说好话”、“做好人”,同时有着健康的体魄和积极心理品质,并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保持学习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成为具有健全人格和独立个性的受社会认可的现代合格公民。

教师发展目标为: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形成自主的队伍建设。

以激活教师主动和谐发展的内驱力为主要策略,以青年教师发展为重点,努力建设素质优良并具有奉献和创造精神的教师队伍。

第八条【文化精神与办学特色】校训:诚信做人,踏实做事校风:文明勤奋进取和谐教风:乐教善导求实敬业学风:勤学善思求真创新第九条【学校发展规划的制定】学校按照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自主发展的要求,科学制订发展规划,健全评价机制,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

石龙小学办学章程样本

石龙小学办学章程样本

广元市利州区石龙小学学校办学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 结合利州区教诲实际状况和石龙小学学校办学追求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 广元市利州区石龙小学第三条学校性质:直属于利州区教诲局公办九年一贯制学校, 是由利州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第四条学校定位: 利州区窗口学校第五条办学宗旨:学校坚持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引, 贯彻科学发展观, 全面贯彻教诲方针, 大力推动素质教诲, 努力把学生培养成为“有抱负、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六条办学理念:以学校发展为中心, 以教师发展为基本, 以学生发展为目。

第七条办学目的: 学生成才、教师成功、学校领先第八条校训: 重德善学健体尚美校风: 活泼俭朴勤奋守纪尊师爱友教风: 修身敬业爱生学风: 勤学守纪求实创新精神: 自立合伙进取第九条学校地址: 广元市利州区宝轮镇白龙村三组第二章组织构造与职责第十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党支部保证监督、教代会民主管理三位一体管理体制。

学校在行政上、业务上受利州区教诲局领导。

第十一条实行校长负责制、教职工聘请制、岗位责任制、构造工资制、奖惩制。

全面履行干部任期制、任期目的责任制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制。

干部任期普通为三年。

任职期满后, 经考核合格可以连任连聘, 须重新任命或聘请。

第十二条学校建党(总)支部、校长办、工会委员会、团委会暨少先队大队部。

学校设行政办公室、教务处、教科室、政教处、总务处、技术装备室、安全管理办公室等行政职能部门。

各处室设主任或副主任1-2名, 各处室依照需要设干事。

校团委书记和少先队大队辅导员设1名。

学校实行学段学科负责制。

学段内依照实际状况设教研组、备课组。

学段对学校各部门负责, 其她各组对学段负责。

淳安县石林中心小学章程

淳安县石林中心小学章程

淳安县石林镇中心小学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现代教育发展需要,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保障学校依法自主管理,保障学生与教职工合法权益,全面提高办学品质,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校全称为淳安县石林镇中心小学,所在地址为:淳安县石林镇富德村11号,邮政编码为:311701。

第三条本校由杭州市淳安县教育局举办,经杭州市淳安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本校为实施六年制(小学)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教育机构,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条学校面向石林镇全镇招生,招生对象为6-11周岁儿童。

办学规模为6个年级6个班级,总体不超过200人。

第二章办学理念与学校文化第五条学校确立“求真、求实、求精、求美”的办学宗旨,以让学生更喜欢,让家长更满意,让教师更自信,让社会更认可,让每个学生享受优质教育为使命。

积极凝练“坚毅、质朴、灵动”的校园文化精神。

第六条学校发展目标是“规范求真开拓发展”,即办学规范、教学求真、务实开拓、特色发展。

确立“立足规范求发展,围绕文化创特色”发展规划。

第七条学生培养目标为:道德品质优秀,行为习惯规范,劳动习惯良好,身体素质棒,学习能力强,个性发展好。

教师发展目标为:编制到达省编标准,学科结构合理,学历层次高;有效开展教师培训,积极参与教育科研,走专业发展之路;群体师德师风好,优秀教师脱颖而出,学科骨干明显增加。

第八条校训为:不抛弃不放弃校园文化主题:弟子规办学特色项目:石文化第九条校标、校旗图案标识:(说明: S、L是“石林”的拼音,代表石林的社会各界;Y、Y 代表蓬勃向上的学生,寓意学生在教师的呵护下茁壮成长。

)第十条学校按照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自主发展的要求,定期制订三年发展规划,并形成和健全自评机制,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

第三章学校管理结构与运行机制第十一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

石寺镇中心小学2019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方案

石寺镇中心小学2019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方案

石寺镇中心小学2019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方案针对4月25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结合七五普法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现决定开展石寺镇中心小学2019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国家安全,人人有责
二、时间:4月9日-4月15日
三、宣传内容:大力开展国家安全教育,努力提高师生国家
安全意识,增强师生国家安全素质,大力开展《宪法》,《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四、活动内容
1、国旗下讲话号召全体师生学习国家安全法。

2、各班召开一次主题班会,向本班学生普及国家安全
知识。

3、各班出一期普及国家安全知识的手抄报
4、利用电子屏、乐教乐学、微信等平台展示国家安全
知识宣传法规
5、收看《新闻联播》,《焦点访谈》,法制频道等节目
6、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共同提高家长国家安全意识。

五、有关要求:
1、精心组织,确保活动实效。

在全体教师会议和学生
集会上,要求全体师生充分认识全民国家安全教育的重要意义,增强自觉知法、学法、用法的积极性。

2、周密安排,加强领导。

成立2019年全民国家安全教
育日宣传活动领导小组,由少先队对各班活动指导,及早筹划,
制定方案,有保障措施。

3、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保存好活动资料,按照要求
上交各种资料。

附石寺镇中心小学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王卫民
副组长:吴文国董志伟
成员:郭亚娜贾仁敏刘银西胡宗昌各班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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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寺镇中心小学办学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发展教育事业,促进全民族素质的提高,依据《中华人民共过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小学管理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石寺镇中心小学;学校地址:石寺村老街东头,新峪公路西侧。

石寺镇中心小学实行在上级教育部门领导下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校长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校性质:本校是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

举办者为石寺镇人民政府及石寺村联办。

第四条办学宗旨:遵照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为提高全民素质,为培养实施科研成果、科教兴国战略需要的各类人才,打好小学阶段全面的素质基础,学校以“养成教育”为办学特点,“立足潜能开发,培养健全人格,促进学生的最优发展”,办成具有一定示范作用的农村中心小学,为探索农村小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路子做出贡献。

第五条学校培养目标:培养初步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感情和良好的品德,初步具有遵守社会公德的意识和文明习惯,初步具有良好的意志品格和活泼开朗的性格,初步具有自己管理自己、帮助别人、为集体服务和辨别是非的能力,初步具有相应的文化知识的身体健康的小学毕业生。

第六条学校资金来源:财政按规定拨给学校经费;学校举办者补助经费;学校事业收入;学校其他收入。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七条按照“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学校举办者的主要职责是:(一)决定学校的发展规模;(二)提供办学条件及经费,改善教师待遇;(三)为学校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四)确定学校的化转撤并及终止后的清理;(五)修改学校的章程;(六)其他应由举办者决定和实施的事项。

第八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

校长为法定代表人,由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聘用。

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制定教育教学计划、确定学校办学目标和学校发展规划;(二)依据国家的教育方针和实际情况,决定学校教育、教学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指挥学校教育、教学及一切教育教学服务行政事项;(三)合理安排使用学校经费和各种资源;(四)制定学校内部管理的方案;(五)制定学校管理的规章制度;(六)任免学校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七)聘任、聘用教师和职工,对教职工进行考核、评估;(八)组织实施学校教职工的继续教育;(九)维护学校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十)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举办者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九条根据工作需要,可设副校长一名,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后由校长聘任,协助校长工作。

第十条学校设教导处、总务处等中层机构,其负责人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后由校长聘任。

第十一条充分发挥党支部在学校的政治核心作用。

第十二条建立由校长主持的校务委员会,学校的重大问题经校务委员会审议决定。

第十三条建立由校长主持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并充分发挥教代会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

第十四条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设立隶属于教代会的校内教师申诉小组,由党、政、工、团的有关人员和教职工代表组成,受理教师的申诉。

第三章财务和财产管理第十五条学校的一切财务在校长的领导下,有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十六条学校中的固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学校不得随意转让、拍卖,确保国有资产不受损失。

第十七条学校严格执行国家财务法规以及在财政部、原国家教委颁发的《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并以此建立本校的财务、会计制度。

每学期结束时向教代会或全体教职工做财务会计报告,公布帐目,接受监督。

第十八条学校每学期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清查盘点,做到帐、卡、物相符。

第十九条学校严格执行国家物价部门的规定,按批准的项目和标准收费。

第四章教育教学工作第二十条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充分发挥学科课和活动课的整体功能,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促进学生主动、全面、和谐发展,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办学水平。

第十二条学校德育工作:(一)将学校德育摆在首位,校长负责,教职工全员参与,教书育人,服务育人。

(二)切实发挥德育对学生成长和学校工作导向、动力和保证作用。

实施德育紧密同学科教学结合,通过工作和各种教育活动,结合团队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等途径,发挥各自作用,形成合力,形成良好的社区育人环境,完成德育任务。

第二十二条学校教学工作(一)实施国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课程计划、新课程标准,使用经国家或国家授权的省级教材审定的教材,使用实验教材,乡土教材须经有关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二)学校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为汉语言文字,推广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文字。

有条件时在适当的年级开设外语课程。

(三)学校教学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和教师的主导作用,重视基础知识教学和基本技能训练,激发学习兴趣,培养正确的学习方法,学习习惯,注重创造能力的培养。

(四)坚持以教学为中心,抓教学质量管理,通过对教学常规,课堂教学,课外活动等教程管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五)建立全面评价教学质量的科学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举行考试和考查,通过各种形式测评教学质量。

第二十三条学校体育卫生工作(一)严格执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通过体育课及其他形式的体育活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

(二)确定学校传统体育项目和活动,组建学校运动队。

(三)严格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学校环境卫生和教学卫生条件,加强对传染病、常见病、食物中毒的预防和治疗,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

(四)加强安全工作,开展安全教育,保障师生安全。

第二十四条学校教育科研和教学研究。

运用教育理论指导教育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科研活动,奖励和推广运用科研成果。

第五章教师、职工第二十五条教师应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

享受和履行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六条教职工应服从校长的领导,认真完成本职工作。

关心学校,热爱学生,爱岗敬业,奉献进取,具有高尚的师德。

第二十七条实行教职工全员聘任(用)制,双向选择,竞争上岗,定期考核,能上能下,能进能退。

第二十八条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教师资格、职务聘任制度,建立、健全业务考核制度和教师奖励晋级制度,建立教师管理的运行机制,实行多劳多得,优质优酬的工资、奖金制度,重奖为学校做出重大贡献的教师。

第二十九条学校为教师继续教育创造条件。

教师应根据学校工作需要,按以在职为主,自学为主,所教学课为主的原则各级参加进修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三十条学校尊重教职工的民主权利,听取教职工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建议。

第三十一条改善教职工工作、生活条件,提高福利待遇。

第三十二条教职工应遵守国家规定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给予处分或者解聘;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履行岗位职责,完不成任期目标的;(二)、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三)、因失职发生事故造成重大影响的;(四)、违犯教职工道德规范,损害学校利益和声誉的;(五)、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或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第六章学生第三十二条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本地区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入学,不择优、不考试,按照规定时间到学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即取得学籍。

第三十三条学生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学校开展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使用学校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二)获得公正的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三)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上级部门提出申诉,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诉讼;(四)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第三十四条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二)遵守《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听从老师的正确教导,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品德和行为习惯;(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四)遵守学校的管理制度。

第三十五条学生因病不能坚持学习的,由家长提出申请,乡(镇)以上医院的证明,经学校批准第三十六条学生因户籍变准,可以休学,办理休学证书。

因病休学者,病愈后应立即复学,根据学生成绩编入相应年级。

第三十六条学生因故在非户籍所在地申请就学,经学校批准,可准其借读,并收取教育成本补偿费。

第三十七条学生因户籍变更申请转学,学校应妥善安置。

第三十八条严格控制留级学生比例。

无特殊原因,留级次数不超过一次,毕业年级不得留级。

第三十九条学生操行、体育合格,学生成绩优异,提高达到更高年级程度,经教导处考核,学校批准,可提前破格升入相应年级,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十条对修完规定课程且成绩合格者,发给毕业证书,不合格者发给结业证书。

第四十一条防止学生辍学,发现学生辍学,应与有关部门配合,依法使其复学。

第四十二条建立表彰品学兼优的学生制度,对严重违反学校纪律,屡教不改的学生适当根据其所犯错误程度,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可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和记过处分,受处分学生改正错误的,要及时撤销其处分。

学校不得开除学生。

第七章学校、家庭与社会教育第四十三条学校主动与社会联系,发挥社会教育的作用,争取社会支持学校工作,利用社会教育资源,优化育人环境,学校应成为当地精神文明建设的窗口。

第四十四条学校通过成立家长委员会,举办家长学校,召开家长会,家庭访问等形式,指导、帮助学生家长树立正确的教子观念,掌握正确的教育方法和教育水平,创设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

第八章对村小学的管理指导第四十五条在上级教育部门的指导下,中心校要在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管理好学校,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建设优良学风、校风、教风等方面为村小起示范作用。

第四十六条中心校要成为村小思想政治教育,教学研究,教师进修培训的基地,成为图书资料信息中心,全面指导带动村小提高教学质量。

第四十七条对村小学实施过程管理,建立村小学检查评估督导制度。

第九章办学章程的修订第四十八条学校根据需要可以修改章程,修改章程应由校务委员会讨论通过,经学校举办者审定,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章学校的划转撤并第四十九条学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可以划转撤并:(一)隶属关系改变或建制划转;(二)因布局不合理,需要进行合并;(三)因违犯法纪,需要责令撤销。

第五十条学校划转撤并按有关法规进行财产清算,并报有关部门确认核准。

第十一章附则第五十一条学校的重大管理制度有:(一)《石寺镇中心小学实施职工聘任聘用方案》(二)《石寺镇中心小学主要人员工作职责》(三)《石寺镇中心小学教职工工作考核评估方案》(四)《石寺镇中心学校管理村小学工作意见》(五)《石寺镇中心小学财务管理制度》(六)《石寺镇中心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制度》(七)《石寺镇中心小学教育常规管理制度》(八)《石寺镇中心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制度》(九)《石寺镇中心小学关于教职工奖金发放办法》(十)《石寺镇中心小学校务公开制度》(十一)《石寺镇中心小学教职工考勤制度》第五十二条本章程未尽事宜,经校务会研究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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