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科标本管理制度知识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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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科标本管理制度
1. 目的:
加强检验标本的管理,明确各类标本采集、接收、拒收、保存和处理要求,规范标本管理工作流程。
2. 范围:
适用于本科所有标本的管理,包括标本的采集、运送、接收及保存等。
3. 职责:
质量管理小组负责样本采集作业指导书的编制,科室秘书负责本部门具体措施的落实,科主任负责检查和监督标本管理各项工作。
4. 总则:
(1)检验标本包括从门急诊、住院患者和体检人员等处采集的标本。
(2)检验申请包括下列信息:
①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床号
②申请医生
③标本来源
④是否优先处理
(3)如患者存在下列情况,申请者必须在申请单上注明:
①正在接受抗凝治疗。
②确认或怀疑患者有蛋白异常血症。
(4)优先处理的检验标本:
①紧急:来自急诊室、手术室、其它临床患者需要急诊处理的标本,实验室将尽快地为其完成各项检验。
②门诊:对于需在同一天内复诊的患者。
③处理时间的长短对标本的结果有影响的项目如血气等。
5.标本采集和送检:
(1)标本由以下资格人员采集:
①注册护士。
②执业医生。
③检验技术人员。
(2)病区标本采集和送检程序:
①医生开具检验项目。
②急诊检验医嘱立即通知责任护士,护士确认后对该病人进行采集标本,标本采集时要对病人的基本信息进行核对。信息包括患者姓名、年龄、病历号、床号、检验项目、标本类型及特殊要求等;采集完毕后,将病人的基本信息写在标本容器上。并将采集者及采集时间写在检验申请单上。通知检验科的工作人员。
③住院病人的血液标本由病区护士负责采集。
④采集者在标本采集前仔细核对患者姓名、年龄、床号、病历号、检验项目,无误后将真空管上的条码贴于申请单上,采集完毕后并将采集者及采集时间采集者及采集时间写在检验申请单上,标本由检验科工作人员早上8:00和早上10:00两个时间点到各病区对标本进行接收。由护士与检验科人员当面清点标本数量,并在标本登记本上签字。
(3)门急诊、体检标本采集和送检程序:
①医生开具检验申请单后。
②患者或家属到付费窗口进行付费。
③门急诊病人(包括体检)血液标本由本科负责采集,急诊室行动不便的急诊病人的血液标本由急诊室护士负责采集。
④患者凭发票及检验申请单到化验室采血或留样。
⑤工作人员核对发票和检验申请单,并与患者本人或病人亲属进行交流以确定患者身份包括(姓名、年龄等),无误后将真空管上的条码贴于申请单上,采集完毕后并将采集者及采集时间写在检验申请单上,并根据相应操作程序进行采集。
⑥尿液、粪便、痰液等标本由医生、护士或检验人员指导下,病人自行留取。
⑦脑脊液、关节液、胸腹水、前列腺液、阴道分泌物等标本由临床医师采集。
(4)标本接收:
①核对送检标本,并在标本接收登记本上签字确认。
②对不符合要求的标本处理见下述第六款。
③将标本送往科内相应检验部门或区域。
6.不符合要求的标本:
(1)定义:
由于某个或多个原因,患者标本在检验时可能出现不稳定或不可靠的结果,这些标本称为不符合要求的标本。具体包括如下:
①标本类型与医生的申请不符。
②标本容器上条形码申请单上的条形码不符。
③标本量太少。
④真空管用错(试管或容器不符合相应的检验项目的要求)。
⑤标本抗凝不完全或有凝块。
⑥血与抗凝剂比例不当(血过多)。
⑦严重溶血。
⑧严重脂浊。
⑨标本污染。
⑩标本未用无菌容器送检。
⑾未按标本采集要求采集与送检。
⑿标本干燥。
⒀⒁试管破损。
⒁在绝对要求空腹抽血的情况下未做到空腹。
⒂其它不合格情况。
(2)实验室对不符合要求标本的处理方法:
①联系相应病房护士。
②退回标本,要求更正。
③退回标本,要求重新采集后及时送检。
④病人禁高脂饮食或停用脂肪乳剂1天后再重新抽血送检。
⑤标本容器外的标签只能由标本采集者更正,在错误未被纠正之前不得再次送检。
⑥检验科记录不符合要求的标本,定期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协商改进。
7.标本管理要求:
(1)全体工作人员要十分重视检验标本,正确采集、验收、保存、检测,避免错采、错收、污染、丢失,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
(2)检验标本的采集必须严格按照检验项目的要求进行采集,包括容器、采集时间、标本类型、抗凝剂选择、采集量、送检及保存方式等。
(3)接收标本须严格实行核对制度,包括对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床号、标本类型、标本量、容器、标识、检验目的等的审核,所送标本必须与检验申请单上的信息相符,不符合要求的应退回重送。在核对检验标本的同时,应查对临床医生检验申请是否正确、完整、规范,如有不符合要求者,应予退回,要求在纠正以后,再予接收。
(4)标本接收后应及时处理,防止标本中被测成份降解或破坏。如当天不能检测,则应分离出血清或血浆,按各自要求(冷藏或冷冻)保存。
(5)对检测后的标本必须妥善保存。要求一般标本冰箱保存一周,标本的保存及废弃均需记录。
(6)急诊标本及特殊标本(心包穿刺液、胸腹水等)的接收和报告除电子记录外,还要书面逐项登记(如接收和报告时间等),以备查询。
(7)各实验室要做好标本交接班工作,交班人要与接班人员以书面形式进行交接。
(8)各室废弃标本处理严格按《实验室感染性稠•料和废弃物管理规定及处置要求》执行。
(9)对不负责任,造成标本遗失者按差错标准处罚(参照“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