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教育经费统计报表填表说明及指标解释讲义
全国教育经费统计报表填表与审核说明(省本级)
五、主要指标解释--教财基1-2表(续)
目录 基表 综表 分析表 重点
4. 教育费附加:填报按照国家规定比例向缴纳增值税 、营业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教育费附加 。该指标应填报统计年度内学校实际收到的教育费 附加拨款数。
“其中:普通本专科学费”填报统计年度内学校按照 规定的标准向普通本专科学生实际收取的学费。
五、主要指标解释--教财基1-2表(续)
目录 基表 综表 分析表 重点
14.“附:经营支出”填报学校在教学业务活动及其 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的支出。
15.补充资料“捐赠收入中港澳台及海外捐赠”:填 报海外侨胞、港澳台胞、外籍团体、友好人士等对 教育的资助和捐赠资金。
五、主要指标解释--教财基1表
目录 基表 综表 分析表 重点
《高等学校教育经费统计报表基层表》
教财基1表的填报范围:列入《政府收支分类科 目》第205类“教育支出”科目中的普通高校和成 人高校填报。高等学校附属独立设置的中小学、幼 儿园填报教财基2表,不填报此表。
目录 基表 综表 分析表 重点
五、主要指标解释--教财基1-1表
2、职业初中按普通初中填报。 3、高等学校附设的中小学校、幼儿园等单位代码按相
对应的学校类别代码单独填列。
4、对于没有国家标准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其单位代 码必须按如下规则编码:首位码为1,第二、三位为 省(区)、直辖市代码,第四位必须为英文字 母, 第五位为数字或英文字母。如山西大学师范学院, 其单位代码可编为114A5或114AA。
全国教育经费统计报表填表说明及指标解释讲义
五、主要指标解释--教财基1-1表(续)
目录 基表 综表 分析表 重点
5.年末校舍面积:按统计年度12月31日实际数填报。校舍面 积指产权归学校所有的各种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行政办公 用房、生活服务用房及其他用房的建筑面积。不包括已交付 使用但未完成固定资产移交的各种用房的建筑面积及尚未竣 工的在建工程、借用(租用)的房舍或临时搭用的棚舍、房 改中已售给教职工个人并完成固定资产移交的房屋面积。 “其中:危房”填报统计年度12月31日校舍建筑总面积中由 授权机关按照建设部颁发的《危险房屋鉴定标准》(中华人 民共和国行业标准〔JGJ125-99〕)进行鉴定,并出具危险 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的校舍面积,包括B、C、D三个级别。 6.年末固定资产总值:填报统计年度末学校固定资产总价值, 即会计报表固定资产科目的期末数。 (1)房屋和建筑物:填报统计年度末学校固定资产中按 固定资产分类房屋和建筑物价值。 (2)专用设备:填报统计年度末学校固定资产中按固定 资产分类专用设备价值。
二、统计范围
目录 基表 综表 分析表 重点
本表统计范围包括: 1、凡列入财政部制定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第 205类“教育支出”科目的: * 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单位(部门)。 * 教育部门办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教育事业 单位;其他部门办各级各类学校。 * 独立师资并按学校体制管理的中央、省(自治 区、直辖市)、地(市)、县各级党委举办的 党校,各级政府举办的社会主义学院、行政学 院(不含行业、部门办的党校和行政学院); 财政部举办的国家会计学院。
四、代码说明--补充说明(续)
目录 基表 综表 分析表 重点 下一重点
5、对于由省本级财政拨款、教育部门或其他部门举 办的各级各类学校,其地区代码统一填写省本级代码。 6、教育行政单位:指在《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05 类第1款“教育管理事务”中列支的各级教育行政部 门。 除第205类第1款“教育管理事务”外,教育行 政单位用于补助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事业费收支,按 照经费使用的具体“学校类别”分别填报。
2全国教育经费统计综合报表说明
全国教育经费统计培训材料二全国教育经费统计综合报表说明教育部财务司二Ο一二年十二月全国教育经费统计综合报表说明全国教育经费统计综合报表是根据教育经费统计基层报表数据汇总而生成的。
一、综合报表的内容综合报表包括:——按教育经费来源渠道统计的“教育经费总收入表(教财综1表)”;——各级各类学校按教育经费来源渠道统计的“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经费收入情况表(教财综2表)”;——各级各类学校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统计的“教育经费支出明细表(教财综3表)”及“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拨款和基建支出明细表(教财综4表)”;——反映各级各类学校人员情况的“各级各类学校基本数字表(教财综5表)”;——反映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及效益的“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及效益表(教财综6表)”;——反映不同办学主体普通高等学校收入、支出情况的“普通高等学校教育经费收支情况一览表(教财综7表)”;——反映地(市)、县(市、区)财政对教育投入情况的“地(市)、县(市、区)基本情况表(教财综8表)”;——反映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对教育投入情况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基本情况表(教财综9表)”;——反映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级财政对教育投入情况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级教育经费基本情况表(教财综10表)”。
——反映各级各类学校债务情况的“各级各类学校年末债务情况表(教财综11表)”及“各级各类学校本年新增债务余额情况表(教财综12表)”——反映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事业单位以外的培训机构(如:就业培训中心、社会培训机构等)承办农民工培训、复转军人培训、岗前培训等继续教育培训的财政拨款及其支出情况的“其他教育培训机构继续教育培训财政拨款及其支出情况表(教财综补1表)”。
二、综合报表的特点1.教财综1表中央、地方是按资金来源划分;其余教财综表中央、地方是以学校(单位)隶属关系划分。
2.教财综1表既反映了教育部门和其他部门、企业办学、民办学校教育经费总投入中资金的来源渠道,又能分清这些资金是来自于中央的还是来自于地方的。
中国教育经费统计数据库指标解释
中国教育经费统计数据库指标解释中国教育经费统计数据库指标解释一、学校基本情况1、各类学校的教职工数:划分以工资关系为准。
(1)年末教职工数:指当年12月31日在册的公、民办教职工数。
其中,教师指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公办教职工指在学校或教育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固定教职工数,包括经批准招收的合同制工;民办教职工指由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录用,并由国家教育事业费开支工资或给予补助费的人数。
对于临时工、代职代课教职工、大集体人员、领退职退休补差的人员、停薪留职人员等不计算在内。
(2)年平均教职工数:采用间隔相等的序时平均数公式计算。
2、年末离退休人数:指在学校或教育事业单位领取离退休金的离退休人员。
3、学生数:指上级教育计划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并具有学籍的全部学生数,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函授夜大学生、来华留学生、国家统招生、自费生、委培生。
不包括各种培训班学生数。
(1)博士生、硕士生、函授夜大学生、来华留学生按折算数填报:博士生一个折三个,硕士生一个折两个,函授夜大生三个折一个,来华留学生一个折两点五个(四舍五入)。
(2)成人中等学校学生:包括独立设置教师进修学校的短期培训和函授的学生数。
(3)幼儿园在园人数:指由教育部门举办的并由“教育事业费”开支的人数(包括小学附设的幼儿班和学前班人数)。
(4)年末在校学生数:指当年12月31日的在册人数。
(5)年平均学生数:采用间隔不相等的序时平均数公式计算。
4、年末校舍面积:按当年末12月31日实际数填报。
5、年末固定资产总值:包括校舍和设备等财产,为会计报表固定资产科目的期末数。
其中,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按固定资产六大分类中的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分类。
6、本年改造危房面积:指危险房屋无维修价值予以拆除并已改建的房屋面积和危房经过维修加固后,已将险情彻底排除,房屋完好,能正常使用的房屋面积。
改建的危房面积指已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当年交付使用的面积。
7、本年改造危房金额:指在本年度内的各项经费实际支出数中用于危房改建和危房维修加固并已排除险情所支出的全部金额。
全国教育经费统计报表填表说明
L全国教育经费统计报表填表说明教育部财务司制定二OO三年九月全国教育经费统计报表填表说明I 基层报表填表说明一、制定基层报表的目的 为了准确、及时、全面地反映全国教育经费投入及使用情况 , 为国家和地方政府编制 教育发展规划,制定教育政策,加强教育经费管理,提供重要决策的参考依据,更好地利 用电子计算机的先进技术手段进行信息分析处理,使教育经费统计工作更加规范完善,特 制定全国教育经费统计报表基层表式,供全国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事业单位和省 ( 自治区、 直辖市 ) 、地(市、州、盟 ) 、县( 市、区、旗 )教育行政部门填报。
二、统计范围本表统计凡列入国家教育事业单位预算支出科目第13 类“教育事业费”支出的教育部门办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事业单位和其他部门办各级各类学校, 企业办并在企业营业外资 金列支或企业自有资金列支的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普通中学、职业 学校、小学和经过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学 等;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并承认学历的社会团体、公民个人办大学、中专、中学、小学 校。
三、统计时间统计时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四、代码说明1. 地址代码采用统计部门制定、全国通用的行政区划代码。
其代码以 8 位阿拉伯数 字组成, 其中第一、第二位数为省、自治区、 直辖市标识, 第三、第四位数为地 ( 市、 州、盟 ) 标识,第五、第六位数为县 ( 市、区、旗 ) 标识,第七、第八位为乡、镇标识。
其 中前六位为国家统计部门制定、全国通用的行政区划代码。
第七、第八位从 01 开始自行顺 序编制乡镇代码。
省、地 (市、州、盟 ) 、县( 市、区、旗 ) 本级代码均在其标识代码末位 后相应加 00,全部补齐八位数字。
如:山西省的代码为 14;山西省晋中地区的代码为 1424 ; 山西省晋中地区左权县的 代码为 142422。
山西省晋中地区左权县麻田镇为 14242201 。
3全国教育经费统计分析报表说明
全国教育经费统计培训材料三全国教育经费统计分析报表说明教育部财务司二Ο一二年十二月全国教育经费统计分析报表说明全国教育经费统计分析表是根据教育经费统计综合报表按地区过录的数据和上年数据汇总生成的。
一、分析报表的内容分析报表包括:——反映落实《教育法》规定“三个增长”、“两个比例”情况的“教育经费‘三个增长’、‘两个比例’情况分析表”(教财分析1表);——反映教育经费来源渠道和构成情况的“教育经费总投入来源分析表”(教财分析2-1表)及“教育经费总投入来源构成分析表”(教财分析2-2表);——反映经济和教育水平的“预算内教育经费基本情况分析表”(教财分析3表);——反映教育部门和其他部门各级学校平均每生教育经费和办学条件情况的“生均经费及办学条件情况分析表”(教财分析4表);——反映教育部门和其他部门各级学校平均每生日常公用经费情况的“各级各类学校生均日常公用经费分析表”(教财分析5表);——反映中央企业办各级学校平均每生教育经费和办学条件情况的“生均经费及办学条件情况分析表”(教财分析6表);——反映中央企业办各级学校平均每生日常公用经费情况的“各级各类学校生均日常公用经费分析表”(教财分析7表);二、分析报表的特点1.分析1表集中反映政府对教育投入的努力程度和进步程度的“三个增长”、“两个比例”。
2.分析2、3、4、5、6、7表在反映各指标本年、上年、增减情况的分析表基础上均增加了单独反映本年情况的分析表,作为各教财分析表的附表。
3.分析1、2、3、4、5表中涉及到的生均指标是反映地方教育部门和地方其他部门办各级学校的生均经费和办学条件情况,涉及到的教育经费指标只反映教育部门和其他部门、地方企业办、民办学校来自于地方政府的资金情况,经济指标也是地方的。
分析6、7表中涉及到的生均指标是反映中央企业办各级学校的生均经费和办学条件情况。
4.分析3、4、5、6、7表中的每一个本年、上年指标均有按数值的降序依次从1开始排位的“位次”指标。
附录 全国教育经费统计指标说明
,
,
如地 方政 府 按增 值 税 营业 税 消 费 税 的 , − 征 收 的 用 于 教 育 的 税
、
、
% 地 方 教 育基 金
的 其 他 财政 性经 费拨 款
指 地 方各 级 政 府除 预 算 内教 育经 费 教 育 费 附加 地 方 教 育 附 加 以外
。
如 国 有 土 地 使用 权 出 让 金 收 人 能 源 建 设 基 金 收 人 国 有 资 源 ) 资
。 、
社 会捐 赠 经 费
指 境 内外社 会各 界及 个 人 对 教 育 的 资助 和 捐 赠
,
事业收 入
,
指 学 校 和 单 位 开 展 教学 及 其 辅 助 活 动 依 法 取 得 的 经 财 政部 门核 准 留 用
∋
的 预 算外 资金 以 及经 财 政 专 户 核 拨 回 的 预 算 外 资 金 包 括教 学 收 人 和 科 研 收 人 ∋ 义 务教 育
反 映 非 各级 发 展与 改 革 部 门 集 中 安 排 的用 于 购 置 固 定 资产 土 地
、
。
# 其他 资本 性 支 出
,
.
、
和 无 形 资产 以 及购 建基 础 设 施 大 型 修缮 所 发生 的 支 出
基 本 建 设支 出
,
,
反 映 各级 发 展 和 改革 部 门集 中安 排 用 于 学 校购 置 固 定 资产 土地 和
“
”
科 目中教 育 经 费 拨款 数 不含
! 类第 ∀
。
款 教 育 附加及 基 金 支 出
“
”
。
# 科研 拨 款
”
指 高 等 学校 从 中 央 和 地 方 取 得 的 《 府 收 支 分 类 支 出 科 目 》 政 第
全国教育经费统计分析报表说明
全国教育经费统计分析报表说明教育部财务司全国教育经费统计分析报表说明全国教育经费统计分析表是根据教育经费统计综合报表按地区过录的数据和上年数据汇总生成的。
一、分析报表的内容分析报表包括:——反映落实《教育法》规定“三个增长”、“两个比例”情况的“教育经费‘三个增长’、‘两个比例’情况分析表”(教财分析1表);——反映教育经费来源渠道和构成情况的“教育经费总投入来源分析表”(教财分析2-1表)及“教育经费总投入来源构成分析表”(教财分析2-2表);——反映经济和教育投入水平的“人均教育经费投入基本情况分析表”(教财分析3表);——反映教育部门和其他部门各级学校平均每生教育经费支出水平和办学条件情况的“生均经费及办学条件情况分析表”(教财分析4表);——反映教育部门和其他部门各级学校平均每生维持学校日常运转的公用经费情况的“各级各类学校生均日常公用经费分析表”(教财分析5-1表)及反映教育部门和其他部门各级学校平均每生维持学校日常运转的公共财政预算公用经费情况的“各级各类学校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日常公用经费分析表”(教财分析5-2表);——反映中央企业办各级学校平均每生教育经费支出水平和办学条件情况的“生均经费及办学条件情况分析表”(教财分析6表);——反映中央企业办各级学校平均每生维持学校日常运转的公用经费情况的“各级各类学校生均日常公用经费分析表”(教财分析7-1表)及反映中央企业办各级学校平均每生维持学校日常运转的公共财政预算公用经费情况的“各级各类学校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日常公用经费分析表”(教财分析7-2表);——反映教育部门和其他部门高等学校平均每生事业性支出不同用途情况的“高等学校生均事业性支出分析表”(教财分析8表);——反映教育部门和其他部门各级学校平均每个教职工年收入水平情况的“各级各类学校年人均教职工收入分析表”(教财分析9表);二、分析报表的特点1.教财分析1表集中反映政府对教育投入的努力程度和进步程度的“三个增长”、“两个比例”。
全国教育经费统计报表填表说明及指标解释课件
2019年5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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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二、主要指标解释—基1-1表
6.年末固定资产总值:填报统计年度末学校固定资产总 价值,即会计报表固定资产科目的期末数。
16
二、主要指标解释—基1-2表
15.补充资料
(1)“捐赠收入中港澳台及海外捐赠”:填报海外侨 胞、港澳台胞、外籍团体、友好人士等对教育的资助 和捐赠资金。
(2)“事业收入中从非本级财政或其他政府部门①、 公办科研机构②取得的用于科研的财政拨款”:填报高 等学校从非本级财政或其他政府部门、公办科研机构 取得的,未列入“科研拨款”的所有用于科学研究并 源自财政拨款的经费。
“其中,专任教师”填报年初正式在编的教职工中专门从事 教学工作的人员。
2.年末在职教职工:填报统计年度12月31日正式编制在学校, 并从事教学、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的固定人员(不含临时工和 编制外聘任人员)。
“其中,专任教师”填报年末正式在编的教职工中专门从事 教学工作的人员。
3.年末离退休人员: 填报学校离退休人员年末数,包括已纳 入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管理并发放离退休费用的退休人员。
8.经营收入:填报学校在教学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 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9.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填报学校附属独立核算的单位按 照有关规定上缴的各种收入。
10.上级补助收入:填报学校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 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11.其他收入:填报除上述各项收入以外的其他各项收 入。如:捐赠收入、投资收益、利息收入、联合办学 (班)收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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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代码说明--县级属性代码
目录 基表 综表 分析表 重点
行政区划属性:按照经国务院批准,由民政部编 制、中国地图出版社最新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 政区划简册》填报。具体标识代码如下: “1”表示市辖区 “2”表示县级市 “3”表示非少数民族县 “4”表示少数民族自治县(凡少数民族自治州下属 各县均属少数民族自治县) “5”表示非少数民族自治旗 “6”表示少数民族自治旗(同少数民族自治县) “7”表示特区 “8”表示农场(林场、牧场)
目录 基表 综表 分析表 重点
主要指标解释:
教财基1表 --教财基1-1 --教财基1-2 --教财基1-3 --教财基1-4
教财基4
教财基2表 --教财基2-1 --教财基2-2 --教财基2-3 --教财基2-4
教财基3表 --教财基3-1 --教财基3-2 --教财基3-3 --教财基3-4
教财基5
重点讲解
一、统计目的
目录 基表 综表 分析表 重点
为了准确、及时、全面地反映全国教育经费投入 及使用情况,为国家和地方政府编制教育发展规划、制 定教育政策提供重要决策参考依据, 依法保障教育经费的投入, 加强教育经费管理, 特制定全国教育经费统计报表基层报表表式,供 全国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事业单位和省(自治区、直辖 市)、地(市、州、盟)、县(市、区、旗)教育行政部门 等填报。
四、代码说明--补充说明(续)
目录 基表 综表 分析表 重点 下一重点
5、对于由省本级财政拨款、教育部门或其他部门举 办的各级各类学校,其地区代码统一填写省本级代码。 6、教育行政单位:指在《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05 类第1款“教育管理事务”中列支的各级教育行政部 门。 除第205类第1款“教育管理事务”外,教育行 政单位用于补助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事业费收支,按 照经费使用的具体“学校类别”分别填报。
五、主要指标解释--教财基1-1表(续)
目录 基表 综表 分析表 重点
5.年末校舍面积:按统计年度12月31日实际数填报。校舍面 积指产权归学校所有的各种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行政办公 用房、生活服务用房及其他用房的建筑面积。不包括已交付 使用但未完成固定资产移交的各种用房的建筑面积及尚未竣 工的在建工程、借用(租用)的房舍或临时搭用的棚舍、房 改中已售给教职工个人并完成固定资产移交的房屋面积。 “其中:危房”填报统计年度12月31日校舍建筑总面积中由 授权机关按照建设部颁发的《危险房屋鉴定标准》(中华人 民共和国行业标准〔JGJ125-99〕)进行鉴定,并出具危险 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的校舍面积,包括B、C、D三个级别。 6.年末固定资产总值:填报统计年度末学校固定资产总价值, 即会计报表固定资产科目的期末数。 (1)房屋和建筑物:填报统计年度末学校固定资产中按 固定资产分类房屋和建筑物价值。 (2)专用设备:填报统计年度末学校固定资产中按固定 资产分类专用设备价值。
五、主要指标解释--教财基1-1表(续)
目录 基表 综表 分析表 重点
10.年末图书:一般图书册数:填报统计年度末学校 固定资产分类中列入图书设备项的实有的、学校图书 馆馆存的图书数量(以册为计量单位)。 电子图书册数:填报统计年度末学校固定资产分类中 列入图书设备项实有的、学校图书馆馆存的电子出版 物数量(以册为计量单位)。册数的统计方法按每张 光盘中实际包含的图书册数计算,软件光盘不在此填 报,购买使用权的电子阅览书不在此填报。 补充资料: 11.机构数:经教育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 批准的高等学校填列机构个数“1”,对高校分校、各 大专班以及高校附设的学院都不计算校数,机构数填 “0”。 12.学校另有年末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填报统计年 度末在学校教职工编制以外、聘用期一年以上的人员。
全国教育经费统计报表 填表说明及指标解释
目录
目录 基表 综表 分析表 重点
第一部分全国教育经费统计基层报表填报说明
统计目的
明
统计范围
统计时间
代码说
主要指标解释 第二部分全国教育经费统计综合报表说明 内容 特点 与基层报表的关系
第三部分全国教育经费统计分析报表说明 内容 特点 与综合报表指标的关系
全国教育经费统计基层报表填报说明
以下编码规则由教育部财务司制定,首位码为学 校类别码,后4位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 列市自行定义。 2.中等专业学校代码:首位码为2。 3.职业高中:首位码为2。 4.技工学校:首位码为2。 5.中 学:首位码为4。 6.小 学:首位码为6。 7.特殊教育学校:首位码为7。 8.幼儿园:首位码为8。 9.教育事业单位、教育行政单位、党校、社会主义 学院、行政学院、国家会计学院等:首位码为9。
“其中,专任教师”填报年末正式在编的教职工中专门从 事教学工作的人员。 3.年末离退休人员:填报学校离退休人员年末数,包括已 纳入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管理并发放离退休费用的退休人员。
五、主要指标解释--教财基1-1表(续)
目录 基表 综表 分析表 重点 下一重点
4.学生数:填报由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 并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包括博士生、硕士生、普通 本科生、普通专科生、高职生、函授夜大学生、来华 留学生、中专生等。 成人高校脱产本专科生作为函授夜大学生 学生数=博士生*3+硕士生*2+普通本专科生 (高职生)+函授夜大生/3+来华留学生*2.5+中 专生/1.5。 (1)年初学生数:填报统计年度1月1日在册的 学生数。 (2)年末学生数:填报统计年度12月31日在册 的学生数。
四、代码说明--单位代码
目录 基表 综表 分析表 重点
单位代码指统计范围所列填报单位的代码,由5位 阿拉伯数字组成。 1.普通高等本科、普通高等专科、普通高等职业学 校和成人高等学校代码:采用教育部制定、全国通用 的普通高等学校代码,其首位码为“1”。
四、代码说明--单位代码(续)
目录 基表 综表 分析表 重点
五、主要指标解释--教财基1表
目录 基表 综表 ຫໍສະໝຸດ 析表 重点《高等学校教育经费统计报表基层表》 教财基1表的填报范围:列入《政府收支分类科 目》第205类“教育支出”科目中的普通高校和成人 高校填报。高等学校附属独立设置的中小学、幼儿园 填报教财基2表,不填报此表。
五、主要指标解释--教财基1-1表
五、主要指标解释--教财基1-1表(续)
目录 基表 综表 分析表 重点
7.本年新建、改扩建校舍:填报统计年度内学校完 成并投入使用且已完成固定资产移交的新建、改扩建 校舍面积以及该项目所支出的全部金额。 8.本年购置专用设备:填报统计年度内用各种资金 购置专用设备(含电教设备)所支出的金额。 9.本年购置图书:一般图书:填报统计年度内用各 种资金购置的图书册数及所支出的金额。 电子图书:填报统计年度内用各种资金购置的电子出 版物册数及所支出的金额。 10.年末图书:一般图书册数:填报统计年度末学校 固定资产分类中列入图书设备项的实有的、学校图书 馆馆存的图书数量(以册为计量单位)。 电子图书册数:填报统计年度末学校固定资产分类中 列入图书设备项实有的、学校图书馆馆存的电子出版 物数量(以册为计量单位)。
二、统计范围(续)
目录 基表 综表 分析表 重点
2、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举办的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 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普通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 九年一贯制学校、普通小学和经过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承认 学历的成人高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学、成人小 学等。 3、由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 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 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的普通高等学校(含按新机 制和模式举办的独立学院)、职业高中、普通中学、十二 年一贯制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普通小学、特殊教育学 校等;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 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 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等。 说明:本套报表中央所属教育行政单位、各级各类学校、 教育事业单位按照属地统计的原则进行填报。
二、统计范围
目录 基表 综表 分析表 重点
本表统计范围包括: 1、凡列入财政部制定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第 205类“教育支出”科目的: * 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单位(部门)。 * 教育部门办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教育事业 单位;其他部门办各级各类学校。 * 独立师资并按学校体制管理的中央、省(自治 区、直辖市)、地(市)、县各级党委举办的 党校,各级政府举办的社会主义学院、行政学 院(不含行业、部门办的党校和行政学院); 财政部举办的国家会计学院。
四、代码说明--县级属性代码(续)
目录 基表 综表 分析表 重点
经济属性:按照国务院扶贫办或省级扶贫办公布的 数字填报。 “1”表示非贫困县 “2”表示省级贫困县 “3”表示国家级贫困县 义务教育普及情况:按照截至统计年度末由教育部 公布的全县(市、区、旗)九年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填报。 “1”表示已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 “2”表示未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 边境属性:按照国家民委公布的中国陆地边境县 (旗)、市(市辖区)名单填报。 “1”表示非陆地边境县 “2”表示陆地边境县
三、统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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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时间: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代码说明--地区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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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重点
地区代码由8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其中前六位采 用国家统计局颁布的统一标准行政区划代码,后两位 为自编码。编码规则如下: 第一、第二位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标识。 第三、第四位为地(市、州、盟)标识。 第五、第六位为县(市、区、旗)标识。 第七、第八位为乡、镇标识。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从01开始自行按顺序编码。 省、地(市、州、盟)、县(市、区、旗)本级代码均 在其国标代码末位后加00,全部补齐八位。
四、代码说明--单位隶属关系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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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隶属关系码由2位阿拉伯数字组成。 首位码代表学校或单位的具体隶属级别,分别采用 “1”和“2”标识,其中,“1”表示中央所属单位,指 国务院各部委所属的各类学校和中央所属企业举办的各 类学校,教育部、教育部直属的教育事业单位等;“2” 表示地方所属单位,指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州、 盟)、县(市、区、旗)教育及其他部门所属的各级各类学 校和地方所属企业举办的各级各类学校,教育行政部门、 教育事业单位等。 第二位码代表部门类别,分别采用“1”、“2”、 “4”、“5”标识,其中,“1”表示教育部门办;“2” 表示在《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5类“教育支出”科目 中列支的其他部门办;“4”表示企业办;“5”表示民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