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生态控制线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生态控制线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珠府办函[2015]204号【发布部门】珠海市政府【发布日期】2015.09.23【实施日期】2015.09.2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生态控制线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珠府办函〔2015〕204号)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珠海市生态控制线划定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9月23日珠海市生态控制线划定工作方案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构建城乡生态空间管控格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生态控制线划定工作的通知》以及《广东省城市生态控制线划定工作指引》的要求,结合珠海市实际市情,制定珠海市生态控制线工作方案。
一、工作组织与计划(一)领导组织成立珠海市生态控制线划定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主要领导任组长,市规划、国土、环保、园林林业、交通、海洋农渔水务等行政管理部门和各区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对我市生态控制线划定工作全面统筹和指导,审议生态控制线划定工作方案和划定成果,协调解决划定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在市领导小组统筹下,设立生态控制线划定专责工作组,由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指派本部门至少一名在编技术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专责工作组负责组织推进生态控制线的划定工作,协调国土、环保、园林林业、交通、海洋农渔水务等行政管理部门的空间发展意图,促进不同类型环境保护管制区的有效衔接。
原则上,在生态控制线划定期间,专责工作组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通报工作进展,研究下阶段工作计划,积极协调存在问题,将重大事项及时报请市领导小组协调解决。
(二)职责分工市人民政府:组织开展生态控制线划定,建立生态控制线管理联席会议机制,协调处理生态控制线的划定、调整及管理实施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制定生态控制线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
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
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国务院关于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国函[2003]48号)广东省人民政府:你省《关于上报审批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1999-2020年)的请示》(粤府函〔2001〕177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修编后的《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珠海是经济特区,珠江三角洲中心城市之一,东南沿海重要的风景旅游城市。
珠海市的城市建设与发展要遵循经济、社会、人口、资源和环境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通过推动科技进步和优化产业结构,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把珠海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文明、布局合理、环境优美的现代城市。
三、同意《总体规划》确定的全部行政区域7653平方公里的城市规划区范围。
在城市规划区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
主城区由中心城区(包括新老香洲、吉大、拱北、前山等片区)和南湾城区(包括南屏、湾仔、洪湾等片区)组成。
中心城区以发展第三产业为主,继续按照《总体规划》的要求疏散部分工业;南湾城区以发展第二产业为主。
要以主城区为中心,以金湾区、斗门区为次中心,形成由“主城区——次中心——外围新城——中心镇”构成的组团型城镇空间布局,构建合理的市域城镇体系,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四、严格控制城市的人口和用地规模,节约用地,保护耕地。
到2005年,主城区实际居住人口要控制在75万人以内,建设用地控制在63平方公里以内;到2010年,主城区实际居住人口要控制在85万人以内,建设用地控制在72平方公里以内。
到2020年,主城区实际居住人口要控制在101万人以内,建设用地控制在85平方公里以内。
五、加强基础设施规划建设。
要重视城市道路交通设施建设,大力发展以公共交通为主、多种交通方式有机结合、各种交通枢纽相互衔接的综合交通体系。
要统筹规划和建设给排水、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提高污水处理率和水的重复利用率。
珠海城市规划发展简介
珠海市规划局2009.07港36海里,南与澳门接壤,西邻江门市,北接中山市。
市域总面积7653平方公里,其中陆地面积1687.8平方公里,海洋面积5965.2平方公里,海岛146个,海岸线总长约690公里。
1979年设市至今,珠海在由昔日的边陲渔村发展成为一个经济活跃、市容整洁、空气清新、人口适度、交通顺畅、秩序井然、环境优美的现代化海滨花园城市,城市规划与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并孕育了“城市规划先行、环境保护优先、基础设施先导、制度法规护航”的宝贵经验,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和发展大致经历了以下四个阶段:珠海经济特区起步面积只有6.81平方公里,1984年扩大到121平方公里。
城市发展主要集中于现主城区范围(拱北、吉大、香洲、前山),兴办了一批纺织、建材、电子、食品等“三来一补”工业企业。
1979-1984年特区初创时期珠海市第一轮总体规划于1980年编制完成,城市性质确定为:出口商品基地、风景游览区、新型的边境城市。
城市格局为“五朵金花式”组团格局。
这一时期珠海提出了“开发大港口、带动大工业、发展大经济、实现大繁荣”的发展思路,突出强调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作用,确立了以工业为主导的产业发展方向。
城市建设以主城区为依托,向北(唐家湾)、向南(南湾、横琴)、向西(三灶、临港)扩张,以基础设施建设带动了城市的增长。
珠海在全国率先推出土地管理“五个统一”和城市建设“八个统一”。
通过土地筹资、引进外资和举债投资,建成了以机场、高栏港、九洲港为重点的一大批交通设施,拉开了城市骨架,奠定了城市发展空间格局。
1984-1998年大规模建设时期珠海第二轮总体规划于1986年编制完成,将特区与非特区统一规划,城市性质确定为:工业、旅游、商贸,外向型综合性经济特区,现代花园式海港城市。
规划范围扩大为50.15km2,城市格局进一步向南、北拓展,形成以中心城区为一主,唐家、南湾为两翼的“一主两翼”组团式格局。
第三轮城市总体规划于1993年编制完成,包括市区总体规划和西区发展战略规划。
珠海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实施办法-珠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35号
珠海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实施办法正文:----------------------------------------------------------------------------------------------------------------------------------------------------珠海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实施办法(2016年9月21日珠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13号发布,2021年3月15日珠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35号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实施《珠海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根据《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珠海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
发展和改革、交通运输、水务、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文体、市政、教育、卫生、人民防空等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本办法的实施工作。
第三条横琴新区管理机构依法行使市一级规划管理权限。
各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区政府)、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镇政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辖区范围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各经济功能区管理机构履行区政府的职责。
第四条市城乡规划委员会是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进行城乡规划决策的议事机构,其审议意见是审批规划和项目的重要依据。
确需对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成果进行修改的,相关部门、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组织编制单位提出申请,由组织编制单位充分论证并组织审查后,报告市城乡规划委员会或者提交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
需再次提交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的事项,依法需公示的,应当在审议前进行公示。
第二章城乡规划的制定和调整第一节城乡规划的制定第五条市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统筹全市城乡规划编制工作,协调和平衡全市范围内各层次、各类别涉及空间利用的城乡规划。
市自然资源部门和市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区政府,镇政府和有关建设单位依据职责组织或者参与相关城乡规划编制。
珠海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珠海城市概念性空间发展规划的决定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珠海城市概念性空间发展规划的决定【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发文字号】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8届]第27号【发布部门】珠海市人大(含常委会)【发布日期】2015.09.30【实施日期】2015.09.3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八届]第二十七号)《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珠海城市概念性空间发展规划的决定》经珠海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5年9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5年9月30日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珠海城市概念性空间发展规划的决定(2015年9月25日珠海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为了保障城乡空间发展和布局的科学性、连续性和稳定性,建设环境宜居、功能完善、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城市和国际宜居城市,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珠海经济特区实际,对珠海城市概念性空间发展规划的有关事项,作出如下决定:一、珠海城市概念性空间发展规划是对本市空间发展模式、城市规模、功能结构及城市环境等重大事项作出的长远展望和安排,是引导及控制城市开发边界和建设管理的基础性、宏观性、战略性规划。
二、珠海城市概念性空间发展规划是本市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的依据,并用以指导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环境建设规划以及涉及空间的各类规划的编制。
三、珠海城市概念性空间发展规划由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和实施,具体工作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
四、编制珠海城市概念性空间发展规划遵循下列程序:(一)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本市空间布局现状和发展趋势进行评估和预测,提出编制建议;。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2015年修订)的通知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2015年修订)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珠海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5.04.17
•【字号】珠府函〔2015〕110号
•【施行日期】2015.04.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乡规划
正文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
年)(2015年修订)的通知
珠府函〔2015〕110号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2015年修订)》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2015年4月17日。
(完整版)纲要: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
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第1章总则 (3)第2章城市发展目标与策略 (4)第3章城市性质 (6)第4章城市规模与城镇化水平 (7)第5章城市发展的不确定性及其对策 (8)第6章市域资源保护与利用 (9)第7章城市发展结构与用地布局 (11)第8章城市住区发展与居住用地规划 (15)第9章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17)第10章城市工业和仓储用地规划 (21)第11章城市对外交通规划 (23)第12章城市道路交通规划 (25)第13章城市园林绿化规划 (28)第14章城市景观风貌与历史保护规划 (30)第15章城市旅游规划 (32)第16章城市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33)第17章城市环境保护规划 (39)第18章城市防灾规划 (41)第19章主城区规划指引 (43)第20章城市近期建设规划 (51)第21章城市远景发展构想 (53)第22章实施规划的措施 (54)第23章附则 (56)附录一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 (56)附录二城市总体规划用地汇总表 (58)附录三城市主要道路一览表 (60)附录四主城区公园一览表 (63)附录五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图纸目录 (65)附录六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强制性内容 (68)第1章总则第1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为适应新的发展需要,更好地指导城市各项建设活动,对珠海市上一版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修编。
第2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4、国务院“国发【2002】13号”文件及建规【2002】204号文件5、《珠江三角洲经济区规划研究(1995年)》6、《珠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与2010年远景发展目标纲要》、《珠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7、国家、省、市相关的其他法规第3条本次规划在地域空间上分为市区、主城区两个层次:1、市区范围为珠海市行政辖区范围,全境约7653平方公里。
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
目录第1章总则 (1)第2章城市发展目标与策略 (2)第3章城市性质 (4)第4章城市规模与城镇化水平 (4)第5章城市发展的不确定性及其对策 (5)第6章市域资源保护与利用 (6)第7章城市发展结构与用地布局 (8)第1节城市发展结构 (8)第2节主城区布局 (10)第3节次中心城布局 (10)第4节外围新城布局 (10)第8章城市住区发展与居住用地规划 (11)第9章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13)第10章城市工业和仓储用地规划 (17)第11章城市对外交通规划 (18)第12章城市道路交通规划 (20)第13章城市园林绿化规划 (23)第14章城市景观风貌与历史保护规划 (24)第15章城市旅游规划 (26)第16章城市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27)第1节城市给水工程 (27)第2节城市排水工程 (28)第3节城市电力工程 (30)第4节城市电信工程 (30)第5节城市信息工程 (31)第6节城市燃气工程 (31)第7节城市环卫设施 (32)第17章城市环境保护规划 (32)第18章城市防灾规划 (34)第1节抗震与地质灾害防治 (34)第2节防洪 (35)第3节消防 (35)第4节人防 (36)第19章主城区规划指引 (36)第20章城市近期建设规划 (42)第21章城市远景发展构想 (44)第22章实施规划的措施 (45)第23章附则 (47)附录一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 (48)附录二城市总体规划用地汇总表 (49)附录三城市主要道路一览表 (50)附录四主城区公园一览表 (52)附录五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图纸目录 (53)附录六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强制性内容 (55)第1章 总则第1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为适应新的发展需要,更好地指导城市各项建设活动,对珠海市上一版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修编。
第2条 规划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3.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4. 国务院“国发【2002】13号”文件及建规【2002】204号文件5. 《珠江三角洲经济区规划研究(1995年)》6. 《珠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与2010年远景发展目标纲要》、《珠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7. 国家、省、市相关的其他法规第3条 本次规划在地域空间上分为市区、主城区两个层次:1. 市区范围为珠海市行政辖区范围,全境约7653平方公里。
【精品文档】珠海市城市规划明细
目录前言 (1)第一章地理位置、自然条件、现状及评价 (6)第一节地理位置 (6)第二节自然条件 (6)第三节港口现状 (21)第四节港口现状评价 (25)第二章吞吐量发展水平预测 (32)第一节腹地经济 (32)第二节港口吞吐量发展水平预测 (42)第三章船型发展预测 (56)第一节到港船型现状 (56)第二节船型发展预测 (58)第四章性质和功能 (63)第五章岸线利用规划 (68)第一节规划原则 (68)第二节岸线利用现状及资源评价 (68)第三节港口岸线利用规划 (73)第六章总体布局规划 (81)第一节规划原则 (81)第二节陆域布置规划 (81)第三节水域布置规划 (93)第四节港界 (96)第七章配套工程规划 (100)第一节主要集疏运通道规划 (100)第二节供电规划 (104)第三节给排水规划 (105)第四节消防规划 (107)第五节通信导航 (108)第八章环境影响评价及环境保护规划 (112)第一节规划港区的环境现状 (112)第二节规划期各阶段主要污染源和污染物分析 (113)第三节港区可能出现的生态变化 (115)第四节控制污染和生态变化的规划和治理措施 (116)第五节环境影响分析和评价 (118)第九章规划的分期实施 (121)第十章问题和建议 (124)附件:珠海港吞吐量发展水平预测报告附图:1. 珠海港地理位置及经济腹地形势图2. 珠海港港口现状图3. 珠海港岸线利用规划图4-1. 高栏港区规划图4-2. 高栏港区南迳湾作业区规划图4-3. 高栏港区南水作业区规划图4-4. 高栏港区黄茅海作业区规划图4-5. 高栏港区虫雷蛛作业区规划图4-6. 高栏港区荷包岛作业区及黄茅海作业区西区规划图5. 万山港区桂山作业区规划图6. 九洲港区规划图7. 香洲港区规划图8. 唐家港区规划图9-1. 洪湾港区洪湾冲作业区规划图9-2. 洪湾港区保税区作业区规划图10-1. 斗门港区斗门作业区规划图10-2. 斗门港区井岸作业区规划图11. 珠海港各港区布置及集疏运通道规划图12. 珠海港水域布置规划图前言一、工作背景珠海市地处广东省中南部沿海、珠江口西岸、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南缘,濒临南海,东与深圳、香港隔海相望,南与澳门陆地接连,北距广州约140公里。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城乡规划编制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城乡规划编制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8.04•【字号】珠府[2009]105号•【施行日期】2009.09.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城乡规划编制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珠府〔2009〕105号)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市人民政府同意市规划局拟订的《珠海市城乡规划编制管理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珠海市人民政府二○○九年八月四日珠海市城乡规划编制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珠海市城乡规划编制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珠海市城市规划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实行城乡规划编制统一计划、统一规范、统一管理,坚持政府组织、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原则。
第三条市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城乡规划编制的综合管理。
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镇政府及有关建设单位(以下统称“规划编制组织单位”)根据职责范围组织或参与相关城乡规划的编制。
第四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从事城市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分区规划、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镇村规划等城乡规划的编制、报审和审批,均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城乡规划编制的组织第五条市规划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全市城乡规划编制,协调各规划编制组织单位开展相关工作。
全市范围内各层次、各类别涉及空间利用的城乡规划由市规划主管部门进行协调和平衡。
第六条城市总体规划的组织编制,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一)全市总体规划由市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具体工作由市规划主管部门承担;(二)经济功能区(产业园区)的总体规划由所在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负责组织编制,市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和平衡。
对《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修改》的认识
对《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修改》的认识摘要:随着《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以下简称01版总规)实施以来,珠海的社会经济和城市发展取得了较大的成绩,总体规划在其中起到了较好的指导作用,受宏观经济环境、政策、外部发展条件等因素变化的影响,01版总规的实施存在一些不足,文章结合01版总规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与珠海未来发展新形势的不适应,对《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修改》的认识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城市规划;总规编制;实施效果;修改Of the zhuhai city master plan (2001 ~ 2020) modification of cognitionWenLingHuiZhuhai municipal planning and design institute of guangdong zhuhai 519000Pick to: along with the zhuhai city master plan (2001 ~ 2020) "(hereinafter referred to as the" 01) total), since the implementation of zhuhai's social and economic and urban development has made great achievements, the overall plan in which played a good guide, the macroeconomic environment, policy, changes in the external development conditions and other factors, 01 versionof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regulations exist some deficiencies, based on the 01 version always rules in the process of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future development with zhuhai is not adapt to the new situation, to the zhuhai city master plan (2001 ~ 2020) modificationof the understanding of the are analyzed.Key words: urban planning; The regulatory planning;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effect; modify1 01版总规的编制背景1998年3月,珠海市规划局委托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和珠海市规划院合作承担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
珠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2035五年远景目标纲经济发展更为高质高效
珠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2035五年远景目标纲经济发展更为高质高效珠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成效“十三五”时期,珠海市2020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GDP)达到3482亿元,升至全省第六位,实现比2010年翻一番的目标。
人均GDP位居全国第四、全省第二,达到高收入经济体标准。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达到379亿元,年均增长8。
4%。
固定资产投资额5年累计超过9千亿元,年均增长11。
3%。
会展、物流等服务业加快发展,金融运行总体平稳,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突破10%。
民营经济、海洋经济稳步发展,民营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40。
8%,海洋经济总产值接近1600亿元。
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超过2100家。
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广东省实验室(珠海)、横琴先进智能计算平台布局建设,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累计达到8家,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累计达到16家,省级以上工程研究中心累计达到284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覆盖率达到45%。
“珠海英才计划”效果明显,人才净流入率约6。
1%,位居珠三角首位。
进出口总额累计14629亿元,一般贸易出口持续超过加工贸易。
国务院批复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总货值超过30亿元。
利用外资提质增效,5年新增外商投资企业9895家,累计实际利用外资达到121。
4亿美元,17条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完成“初见成效”评估,污水厂网建设、垃圾分类工作、前山河治理成效明显。
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5。
27万亩。
实现100%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固体废物自主处理,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6。
8%。
全市100%村庄达到省定干净整洁村标准。
森林覆盖率达到32。
2%,森林蓄积量达到243万立方米,获得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十三五”期间发展成效列表珠海市“十三五”规划主要指标实现情况珠海市人民政府珠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锚定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着眼珠海新发展阶段定位,综合研判发展趋势和发展条件,推动全市经济超常规跨越式高质量发展,我市“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要努力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珠海城市规划与发展思路
珠 海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珠海港 珠海港两个5万吨集装箱码头、 石化码头以及珠海电厂二期
本轮总规采用了不确定性分析的方法 对未来发展的多种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预测
在总规分析中原为不确定的因素有些已基本确定
跨海大桥的建设期限和桥位随着 港珠澳大桥项目的正式启动由不确定变为基本确定
由港深珠澳协调发展而形成的跨越型发展模式已经随着粤港 澳合作的加强而形成 港口及交通枢纽型城市的雏型随着临港产业的迅速发展和区 域性交通枢纽设施的完善而呈现出来
——《大珠江三角洲城镇规划前景与规划管理》研讨会
珠海城市规划与发展思路 简 介
珠海市规划局
一、珠海市概况
珠海市区域位置
广东省珠江
三角洲南部, 珠江口西岸
东距香港36海里
南连澳门 西邻江门市
区 域 位 置
北接中山市
距广州138公里
行 政 区 划 与 人 口
1979年建市,1980年设立经济特区; 市域总面积:7653平方公里(陆地面积:1653平方公里); 海岛:146个,海岸线:690 公里; 全市总人口:123.35万人,户籍人口:78.61万人(2001年)
这轮总体规划范围包括吉大、拱北、湾仔地区,规 划面积15.16Km2。
l
城 市 规 划 历 程
l 城市性质定位为“具有相当水平的工、农、渔业相 结合的出口商品基地,风景游览区和新型的边境城市”。
l 1983 年 6 月,国务院批准珠海经济特区调整扩大为 15.16 Km2 。
第一轮城市总体规划是珠海经 济特区起步和发展的指导蓝图,其 中有关园林绿化与风景旅游区的规
城 市 规 划 历 程
珠海市东区、西区的发展战略规划完成后,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珠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珠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10.08•【字号】粤府函〔2023〕242号•【施行日期】2023.10.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珠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粤府函〔2023〕242号珠海市人民政府,省自然资源厅:《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上报〈珠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珠府〔2023〕23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珠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珠海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
《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围绕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支撑珠海市建设民生幸福样板城市、知名生态文明城市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化经济特区。
二、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
珠海市要立足国家战略、区域功能定位和本地实际,打造成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化经济特区、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连接港澳的枢纽城市、区域性海洋中心城市、国际滨海旅游城市。
发挥比较优势,深度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全面参与珠江口西岸一体化建设,完善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治理能力,增强澳门—珠海在粤港澳大湾区中的重要极点功能。
三、严守国土空间安全底线。
到2035年,珠海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9.06平方公里(8.86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8.54平方公里(7.28万亩);陆域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194.63平方公里(29.19万亩);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525.16平方公里(78.77万亩)以内。
珠海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04-2020)
珠海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04-2020)----规划文本规划文本目录第 1 章总则 (201)第 2 章规划目标与指标 (202)第 3 章市域绿地系统规划结构 (203)第 4 章主城区绿地系统规划结构 (204)第 5 章主城区生态健康游憩系统规划(康体绿道) (205)第 6 章主城区绿地分类规划 (206)第7 章主城区防灾避灾绿地规划 (208)第8 章树种规划 (209)第9 章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建设规划 (209)第10 章城市水土保持规划 (210)第11 章古树名木保护规划 (210)第12 章主城区分期建设规划 (211)第13 章规划实施措施 (214)第14 章附则 (215)珠海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04-2020)规划文本第 1 章总则第1条为了适应城市的发展目标,加强珠海市园林绿化事业的建设和发展,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创造优美的城市景观与可持续的人居环境,把珠海建设成为国际知名、国内一流的国家级滨海生态园林城市,增进市民身心健康,促进城市和谐发展。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法令等文件编制此规划。
第2条本规划是对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中绿地专项规划的深化和完善,作为珠海市园林绿地详细规划和建设管理的指导性文件。
第3条规划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86年颁布,1998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纲要》●《全国生态保护纲要》●《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1992]100号令)●《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国发[2001]20号)●《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建设部,城建[1993]784号)●《城市绿线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2号●《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暂行建设部[2004] )●《国家园林城市评选标准》(建设部,建城[2000]106号)●《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建设部,城建[2001]192号)●《公园设计规范》(CJJ48-92)●《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97)●《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1999年)●广东省:《区域绿地规划指引》(GDPG-003)●广东省:《环城绿带规划指引》(GDPG-004)●珠海市城市相关规划文件●《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珠海市近期建设规划(2003)》●《珠海市珠港新城总体规划》●《珠海市城市生态规划》●《珠海市绿地系统规划(1993-2000)》●《珠海市唐家湾地区分区规划(2005)》●《珠海市金湾区整合规划与研究(2004)》●《珠海市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集疏运网络规划(2005-2020)》第4条规划范围与期限●本次规划在地域空间上分为市域、主城区两个层次。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3.04•【字号】珠府〔2024〕16号•【施行日期】2024.03.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珠海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珠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2024年3月4日珠海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一、2024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思路和预期目标(一)发展环境从宏观环境看,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国际力量对比深刻调整,大国博弈更趋激烈,地缘政治冲突加剧,在高通胀、高债务、高利率制约下,世界经济增长动能趋弱,风险挑战增多,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预测世界经济增长2.9%,较2023年回落0.1个百分点。
从国内形势看,我国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并存,国内有效需求不足、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社会预期偏弱、风险隐患仍然较多,但也要看到,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体制优势、超大规模市场的需求优势、产业体系配套完整的供给优势持续显现,宏观政策空间仍然充足,发展的韧性强、潜力足、回旋余地广,经济回升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世界银行预计2024年中国经济增长4.5%,我国仍是全球增长的主要动力源和稳定器。
从珠海自身看,今年是澳门回归25周年、珠海建市45周年、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成立3周年,各类政策红利不断显现。
随着过去两年我市抢抓发展机遇,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加速重构,积极发展产业新赛道,加快推进项目落地攻坚,经济增长的动力不断增强、动能持续释放,必将带动珠海高质量发展加速崛起。
(二)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十三届三次、四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1313”思路举措,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树立新作风、扛起新使命、增创新优势、展现新担当、干出新作为,为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作出珠海贡献。
珠海市西部中心城区
珠海市西部中⼼城区珠海市西部中⼼城区定位⽬标珠海市城市格局珠海市西部中⼼城区发展定位为粤港澳合作的⾼端要素聚集区,西岸崛起的⽣产性服务中⼼以及特区转型的新兴服务区和⽣态宜居⽰范区;发展的⽬标是区域服务中⼼、滨江⽥园之城,职能定位为“三基地⼀新区”,即区域⽣产性服务基地、商贸物流业基地、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和⽣态宜居新城⽰范区。
珠海市西部中⼼城区,被赋予了"世界⼀流⽔平、紧凑集约型⽣态新城"的使命,⼀座总⾯积达193平⽅公⾥的⽣态新城将拔地⽽起,从2010年12⽉26⽇挂牌施⼯以来,珠海西部中⼼城区就采⽤以⽣态理念为指导的发展模式,引领未来城市发展。
发展规划珠海市西部中⼼城区实景图(1)珠海市西部中⼼城区定位做⽣态新城。
按照珠海市西部中⼼城区的概念规划,这193平⽅公⾥的新城区域是指东⾄天⽣河、坭湾门⽔道,南⾄西湖⼤道,西⾄机场⾼速,北⾄粤西沿海⾼速。
该区域规划定位为珠江⼝西岸制造业基地的重要组成部分,珠中江(珠海、中⼭、江门)城市群的⾼质量⽣活中⼼,产业服务中⼼以及智⼒创造和管理调控的⾼地。
2010年12⽉26⽇,珠海市西部中⼼城区开发建设启动仪式隆重举⾏,珠海市西部中⼼城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同时挂牌成⽴。
珠海市西部中⼼城区建设是珠海新⼀轮⼤发展的⼜⼀个重要标志,珠海构筑"三区⼀城(⾹洲核⼼城区+横琴新区+西部中⼼城区=新的主城区)"城市发展新格局实现了重⼤新突破。
⼀座新的⽣态新城将拔地⽽起。
珠海市西部中⼼城区实景图(2)据介绍,珠海市在2008年就曾提出:以世界的眼光和区域战略思维、⾯向江中珠,⾼起点、⾼标准谋划珠海市西部中⼼城区的发展;其中最重要的⼀点就是:向国际先进城市看齐,打造世界⼀流⽔平、紧凑集约型⽣态新城,突出地⽅特⾊,塑造滨江⽥园城市风貌。
根据《珠海市西部中⼼城区概念规划》,将以世界的眼光和区域战略思维、⾯向江中珠,⾼起点、⾼标准重新谋划珠海市西部中⼼城区总⾯积193平⽅公⾥的发展。
珠海城市调研报告
珠海市房地产市场调研报告本报告目的在于对珠海市区房地产市场进行调研,为公司领导层提供决策支持。
期间走访了珠海市统计局、珠海市发展计划局、珠海市城市规划局、珠海市国土资源管理局、珠海市土地交易中心、珠海市房产管理局、珠海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等政府机关相关负责人,并约见了珠海房地产业内人士,现将有关情况做如下汇报。
一、珠海市概况一)地理位置:珠江口右岸,东望深圳香港,南接澳门。
珠海市位于广东省南部,珠江口西岸,濒临南海,东与香港水路相通,南与澳门陆地相连,西邻江门市,北与中山市接壤。
全市总面积7653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1687.8平方公里,下辖香洲、金湾、斗门三个行政区。
珠海市行政区分布图:二)交通现状;沿海高速、京珠高速、九洲港。
沿海高速西通阳江,京珠高速北通中山,接广深高速可至广州东莞深圳,江珠高速贯江门,九洲港已开通至香港屯门码头、香港港澳码头、香港中港城和深圳蛇口码头航线。
1.114.72.万人,其中户籍人口数据来源:01-05年数据来自《珠海市06年统计年鉴》;06年数据暂未对外公布,根据《珠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推算。
常住人口指户籍人口和暂住人口之和。
3.居民生活水平较高。
2001—2005年珠海市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不大,但增长平稳,年均增幅为5.68%。
数据来源:01-05年数据来自《珠海市06年统计年鉴》;从2006年统计口径从原来的香洲区,扩大到香洲、斗门、金湾三个行政区,拉低数值。
4.固定资产投资增速较快。
2006年珠海市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55.02亿元,增长16.7%。
其中,房地产开发投资63.61亿元,增长24.0%。
二)“十五”期间珠海与珠三角城市主要经济指标比较。
1.“十五”期间珠海GDP总量列珠三角九市中第八位,年均生产总值增速排名第五。
“十五”珠三角城市生产总值(单位:亿元)2.“十五”期间珠海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列珠三角九市第三位。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城乡规划和土地管理委员会议事办法(试行)的通知-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城乡规划和土地管理委员会议事办法(试行)的通知正文:----------------------------------------------------------------------------------------------------------------------------------------------------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城乡规划和土地管理委员会议事办法(试行)的通知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市人民政府成立城市规划委员会和土地管理领导小组以来,不断加强城乡规划和土地管理,着力规范行政管理行为,特别是2005年制订和完善市土地管理领导小组议事办法之后,在规范决策审批行为、加强城乡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促进了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当前,我市正处于抢抓机遇、开创新局和加速转型、蓄势跨越的关键时期,进一步明晰城乡规划和土地管理层级事权,强化集体决策,优化工作程序,提升审批效率,是加强我市城乡规划和国土资源行政管理的必然要求,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对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建设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都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市人民政府决定:原市土地管理领导小组改为市城乡规划和土地管理委员会(加挂“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牌子),并印发实施《珠海市城乡规划和土地管理委员会议事办法(试行)》,请遵照施行。
施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直接向市人民政府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二○一二年五月七日珠海市城乡规划和土地管理委员会成员名单主任:何宁卡(市人民政府)副主任:刘小龙(市人民政府)王庆利(市人民政府)潘明(市人民政府)委员:张松(市人民政府)何庆明(市人民政府)钟国胜(市人民政府)陈哈理(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夏克军(市国土资源局)黄锐(市发展和改革局)朱权伟(市监察局)周昌(市财政局)杨静辉(市法制局)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主任由张松同志兼任,副主任由何庆明、钟国胜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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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设计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珠海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主要编制人员:罗赤、李晓江、张全、孔令斌、朱力、杨峥屏、但秋君、李海涛目录第1章总则第2章城市发展目标与策略第3章城市性质第4章城市规模与城镇化水平第5章城市发展的不确定性及其对策第6章市域资源保护与利用第7章城市发展结构与用地布局第1节城市发展结构第2节主城区布局第3节次中心城布局第4节外围新城布局第8章城市住区发展与居住用地规划第9章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第10章城市工业和仓储用地规划第11章城市对外交通规划第12章城市道路交通规划第13章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第14章城市景观风貌与历史保护规划第15章城市旅游规划第16章城市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第1节城市给水工程第2节城市排水工程第3节城市电力工程第4节城市电信工程第5节城市信息工程第6节城市燃气工程第7节城市环卫设施第17章城市环境保护规划第18章城市防灾规划第1节抗震与地质灾害防治第2节防洪第3节消防第4节人防第19章主城区规划指引第20章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第21章城市远景发展构想第22章实施规划的措施第23章附则附录一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附录二城市总体规划用地汇总表附录三城市主要道路一览表附录四主城区公园一览表附录五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图纸目录附录六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强制性内容第1章总则第1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为适应新的发展需要,更好地指导城市各项建设活动,对珠海市上一版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修编。
第2条规划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3.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4. 国务院“国发【2002】13号”文件及建规【2002】204号文件5. 《珠江三角洲经济区规划研究(1995年)》6. 《珠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与2010年远景发展目标纲要》、《珠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7. 国家、省、市相关的其他法规第3条本次规划在地域空间上分为市区、主城区两个层次:1. 市区范围为珠海市行政辖区范围,全境约7653平方公里。
其中陆域面积约1687.8平方公里,海域面积约5965.2平方公里。
其行政建制为香洲区、金湾区和斗门区。
由香洲区所辖的东部海岛岛屿面积为86.89平方公里。
2. 主城区范围由新老香洲、吉大、拱北、前山、南屏、湾仔、洪湾组成,面积约190平方公里。
第4条城市规划区即珠海市行政辖区的范围,总面积约7653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约1687.8平方公里。
第5条本规划期限:近期为2001-2005年,中期为2006-2010年,远期为2010-2020年,2020年以后为远景。
第6条文中“黑体字”条文为本次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强制性内容是对城市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违反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进行建设的,属严重影响城市总体规划行为,应依法进行查处。
第2章城市发展目标与策略第7条城市发展的目标:在本规划期内,把珠海建设成为综合实力雄厚,社会、经济、人口、资源、环境全面协调发展的经济特区;成为有较强辐射力和吸引力,经济繁荣、交通发达、秩序优良、文明富庶的现代化区域性中心城市;成为以信息技术为龙头的高新技术产业基地,集聚力强的产、学、研一体化创新创业基地及高附加值的产品出口创汇基地;成为亚热带海滨花园城市和具有国际影响的滨海风景旅游胜地。
第8条产业发展策略:规划期内产业次序由二、三、一向三、二、一战略转变。
第一产业应向开放型、高效型、城郊生态型、观赏休闲型都市现代农(渔)业发展;第二产业以产业升级与结构优化为重点,发展综合集成、深度加工为特征的现代城市工业,优先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在特定职能的城市外围组团内积极促进空港产业、海洋产业、临海产业;第三产业重点发展旅游业,适度发展住宅产业,积极发展新型服务业和交通运输物流业。
第9条区域协调发展策略:加强与澳门的协调发展,促进两地在重要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方面的合作,支持澳门的长期繁荣稳定;加强与香港、广州、深圳等经济中心城市在区域性基础设施、交通走廊、住宅产业等方面的协调发展;加强与江门、中山等周边城市在区域性的经济、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与生态的保护、污染与灾害的防治等方面的协调发展。
第10条城市化策略1. 以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增强辐射能力和带动能力,建立起促进城市化的制度体系,引导农村人口和生产要素向小城镇集聚,理顺小城镇管理体制,培育中心城镇成长,合理扩大小城镇规模,以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为中心,加强城镇生态建设和污染综合治理,改善城镇环境。
2. 加强城乡协调发展,调整和改善管理机制,保障城市与乡村在空间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城市资源配置、土地收益分享、经济发展机会等方面的均衡协调。
积极促进西部地区城镇的经济发展,完善中心城镇职能;大力扶持农业地区与海岛小城镇的发展,尽快缩小城乡经济差别。
3. 远期严格控制主城区的规模,完善外围新城组团的用地职能和结构,加快重点农业镇、海岛镇的建设。
第11条最适宜居住城市发展策略:优化城市功能,全面提升城市生活品质,营造优良的人居环境;在满足不同人群对住房、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需求的同时,重视低收入人群对于住房和服务设施的基本需求。
第12条建设用地开发策略:建立供给-需求均衡、政府-市场互动的、有计划的、相对集中的土地资源配置机制,改善管理体制,调整开发政策,建设用地保持合理储备,规范房地产市场;盘整城市建设用地,重点盘活已出让的土地;严格控制重要地区的建设用地后备资源。
第13条基础设施发展策略:注意改善已有大型基础设施和已建地区内部的不配套状况,发挥整体效益;根据城市发展时序,采取适度超前的策略安排新的项目建设;有重点地发展区域性交通基础设施,促进区域交通枢纽职能的形成;对城市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战略性基础设施,应注重合理的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发展时序。
第14条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策略:坚持合理的工业布局和高标准的污染防治,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同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严格保护各类自然保护区和生态敏感区;重视土地、岸线、自然景观等稀缺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利用;培育资源节约型的生产与生活方式。
第15条各区发展目标:香洲区为主城区的所在地,是近期强化发展的重点地区,是全市行政、经济和文化的中心,并以第三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为主要发展方向;金湾区是待开发地区,具有较多的土地资源存量和基础设施条件,是重点发展临海产业、空港产业等第二产业的地区,发展过程中应注意土地的集约与合理利用;斗门区是以农业型发展向多元化发展转化的地区,转化过程中应强调次中心城和中心镇的带动作用,促进农村地区的城镇化进程,改善农村低收入人群的生活状况,发展过程中还应注意对于自然资源的保护。
第3章城市性质第16条城市性质:珠海是国家经济特区,珠江口西岸区域性中心城市和亚热带海滨风景旅游胜地。
第17条城市主要职能1. 应当继续加强和完善的城市职能有:国家综合性经济特区;具有国际影响的、以休闲康体度假、海洋海岛生态旅游、会议会展为特色的旅游产业;高附加值、无(轻)污染的出口创汇工业。
2. 需要大力促进发展的城市职能有:以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材料和光机电一体化为主的高新技术产业;高等教育;以会议商务、大型展览、竞技体育为特色的新服务产业;区域性市场的住宅产业;区域性商贸、服务和金融中心。
3. 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城市职能有:区域性交通枢纽和珠江三角洲西部临海产业基地。
第4章城市规模与城镇化水平第18条全市总人口控制规模与城镇化水平1. 近期为149万人,其中城市(镇)人口133万人,城镇化水平为89.2%;主城区人口75万人。
2. 中期为175万人,其中城市(镇)人口162万人,城镇化水平为92.6%;主城区人口85万人。
3. 远期为245万人,其中城市(镇)人口234万人,城镇化水平为95.5%。
主城区人口101万人。
第19条市区建设用地规模1. 近期市区总建设用地控制在133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00平方米。
2. 中期市区总建设用地控制在155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96平方米。
3. 远期市区总建设用地控制在210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90平方米以内。
第20条主城区建设用地规模1. 近期主城区建设用地控制在63平方公里以内,人均用地控制在84平方米以内。
2. 中期主城区建设用地控制在72平方公里以内,人均用地控制在85平方米以内。
3. 远期主城区建设用地控制在85平方公里以内,人均用地控制在85平方米以内。
第5章城市发展的不确定性及其对策第21条珠海市在发展前景上具有多种可能性,部分地区在发展内容或发展规模和时序上具有不确定性,需要采取更为灵活的、适应未来发展可变性的规划对策。
第22条唐家湾地区未来适宜发展的职能用地规模较大,发展中应注意有序且合理地分配用地;横琴地区的发展在规模和时间上有不确定性,应明确功能、限定条件、预留发展空间,适机发展;港区形成主枢纽港的规模在发展时序上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应保护岸线资源,保证岸线的有效利用,有序地进行填海开发;金湾次中心城地区的重要职能可能在规划的中远期加速发展,应特别重视土地资源和其他发展优势条件的保护;三灶地区适宜发展的各种职能在用地上具有较大冲突和竞争,发展中应协调好各种职能的空间分布,防止次要职能占用了主要职能所需的资源。
第23条斗门次中心城与斗门区内各中心城镇的发展具有较为确定的方向,应注重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城镇建设质量的提高;在时序上,区域性交通设施条件的改善将对斗门区的发展具有触发性的带动作用。
第24条主城区已具备良好的、明确的发展前景,应加强城市设施的配套建设,提升城市的综合环境质量。
第6章市域资源保护与利用第25条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控制建设用地总量,节约用地,全面规划,严格管理,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与效益,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第26条全市基本农田保护区至2010年面积不应少于24700公顷,主要分布于斗门区和金湾区范围内,应实施特殊保护。
严格按照已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严格管理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确保耕地总量。
第27条合理开发利用独特的海洋型、淡水型、河口型渔业资源。
渔业发展以人工养殖为主,结合海洋捕捞,突出名特优品种,改变捕捞作业结构,鼓励发展和培育外海远洋捕捞。
近中期以大陆为依托建设城市中心渔港,远期建设万山渔港与水产品交易中心。
第28条严格保护与培育自然保护区和生态敏感区。
自然保护区内禁止安排污染工业。
1. 全市自然保护区为:淇澳岛红树林自然保护区;内伶仃—牛头岛海域的中华白暨豚保护区;万山群岛自然保护区;内伶仃岛猕猴自然保护区;担杆岛猕猴自然保护区;黄杨山自然保护区;六乡竹篙岭保护区;尖峰山森林公园;凤凰山森林公园;板樟山森林公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