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 JT
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
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Type dividing and class rating forCommercial motor-vehicles of passenger transport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JT/T 325—2004)代替JT/T 325—2002 2004-11-12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发布前言本标准代替JT/T325-2002《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
本标与JT/T325-2002的主要差异如下:1. 根据GB 7258-2004《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及GB 1589-2004《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修改或增补下列评级指标:营运客车安装ABS、行驶记录仪、车外顶行李架、汽车安全带、匀速(50km/h)行驶车内噪声及特大型营运客车;2. 增加了一些条款的具体要求或规定:车身承载式结构、复合悬架、比功率及人均通风量计算等;3. 修改了高级卧铺客车卧铺布置及各部位尺寸的规定;4. 新增了特大、大型高三、高二级的客车“在底盘动力总成间配置CAN总线”;5. 表格中减少文字叙述内容。
本标准由交通部公路司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公路学会客车分会、中国公路车辆机械总公司、吉林大学交通学院、南京依维柯汽车有限公司及常州公路运输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金铭、孟秋、王云耀、蔡团结、吴明、谢星、李显生。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发布情况为:JT/T325-1997,JT/T325-2002 。
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营运客车类型、等级划分及评定内容、规则和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在道路上使用的经营性客车。
是交通管理部门对其评级的依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订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准则,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纯电动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
制定过程
制定背景 编制进程
制定依据 起草工作
制定背景
新能源汽车特别是纯电动汽车的推广应用力度持续加大,推广使用规模不断扩大,纯电动汽车保有量持续增 长,加强纯电动汽车售后维护的规范管理,确保纯电动汽车运行技术状况良好,是行业管理部门、生产企业、维 修企业及社会的普遍诉求,关系纯电动汽车产品使用性能稳定,关系老百姓日常出行的品质需求,关系新能源汽 车产业的健康发展。
制定实施该标准,一是可进一步促进纯电动汽车有关技术普及运用,加速纯电动汽车运行的实践积累及技术 提升,保障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有序开展,支撑国家汽车相关发展战略。二是促进汽车后市场特别是维修领 域转型升级发展,可以加强对纯电动汽车维护、保养的技术储备,可进一步提高维修行业整体技术水平。三是促 进汽车用户安心、便利使用,让社会切实感受到新技术对生活质量的改善提高,增强社会获得感。
标准目次
标准目次
参考资料:
内容范围
内容范围
行业标准《纯电动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JT/T 1344-2020)规定了纯电动汽车维护的作业安 全和作业要求等。该标准适用于在用纯电动汽车。
引用文件
引用文件
参考资料:
意义价值
意义价值
行业标准《纯电动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JT/T 1344-2020)基于纯电动汽车推广应用现状及 技术发展特点,对纯电动汽车维护作业的主要内容、作业要求进行明确,以达到指导和规范纯电动汽车售后维护 单位开展维护作业的目的。提出的技术内容紧密结合了现行相关政策标准,增强了同现行有关标准的协调性和统 一性,遵循了行业发展实际和现实需要,注重条款的可操作性,具有较强的适用性。该标准的实施,对推动纯电 动汽车规模化应用,保障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有序开展,实现纯电动汽车推广应用目标等具有积极的促进作 用。该标准的发布实施为纯电动汽车的安全维护、规范维护等提供了技术支撑,对加强维修人员对纯电动汽车维 护规范性的认识,提高纯电动汽车维护规范化水平月19日,行业标准计划《纯电动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JT 2018-42)下达,项目周期 24个月,由全国汽车维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上报及执行。
《快速公共汽车交通站台门系统》标准全文及编制说明
4.1 系统 站台门系统由门体结构、门机、监控系统、电源及接地系统、声光提示装置等组成。
4.2 系统组成 4.2.1 门体结构由滑动门、固定侧盒、固定门/围栏等静态结构件构成。 4.2.2 门机由电机、传动机构以及承载和导向机构构成。 4.2.3 监控系统包括监视系统、控制系统,由站台控制盘、站台无线接收装置、门控器、信号转换器、 总线网络、接口模块、手持无线遥控装置等组成。
II
JT/T 933—××××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JT/T 933—2014。
II
JT/T 933—××××
快速公共汽车交通站台门系统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快速公共汽车交通站台门系统的系统组成、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 包装、运输与储存、安装与维护。
本标准适用于快速公共汽车交通站台门系统的设计、制造、检测、验收、安装和维护。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699 优质碳素结构钢 GB/T 700 碳素结构钢 GB/T 1220 不锈钢棒 GB/T 1804 一般公差 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 GB/T 3190 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分 GB/T 3280 不锈钢冷轧钢板和钢带 GB/T 4171 耐候结构钢 GB/T 4237 不锈钢热轧钢板和钢带 GB/T 5237(所有部分) 铝合金建筑型材 GB 6388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 8624 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 GB 9254 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电骚扰限值和测量方法 GB/T 10125 人造气氛腐蚀试验 盐雾试验 GB/T 13384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 14050 系统接地的型式及安全技术要求 GB 15763.2 建筑用安全玻璃 第2部分:钢化玻璃 GB 15763.3 建筑用安全玻璃 第3部分:夹层玻璃 GB/T 17626.2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3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4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5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 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6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 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 GB/T 17626.8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 工频磁场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11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 电压暂阵、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抗扰度试验 GB 50054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JC/T 882 幕墙玻璃接缝用密封胶 JGJ 102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QC/T 625 汽车用涂镀层和化学处理层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道路货物运输企业等级JT/T631—2005
表1 安 全 状 况 指 标 表
事 故 率 死 亡 率 伤 人 率
驶 资历 这 一 不易 考 证 的指 标 予 以 删除 ,用 “ 全 状 安
况” 指标 来涵 盖 。
一
70 o 指标 01 车 指 标 00 人, ot . 次, . 2 车 指标 0 5 车 . 人, O 级 次数
维普资讯
公路工鏖与运辅 ・ C MNAO A A ITN S . O UCIST D DAOIUN 5 M ITNSN RZ I E o4 S 1
标 进行 了删 除 ,用“ 服务 质量 ” 指标 来涵 盖 。
8本标 准 将体 现 企业 安全 水 平 的驾 驶 员 安全 行 .
式 中 :口 —— 车辆新度 系数 :
. — —
所 有 的 修 改单 ( 包 括 勘误 的 内 不
容) 或修 订 版均不 适用 于本 标准 , 然而鼓励 根据 本标 准达 成协 议 的 各方研 究是 否可 使用这 些 文件 的
最 新版 本 。凡是不 注 日期 的 引用
42 0 的规定 。
寸 、轴荷及质量 限值
J/4 2 汽车货运站 ( ) TI 0 ' 场 级
别划分和建设要求
3 术 语 和 定 义
货 运企 业 分 为一 、二 、三 、
四 、五级 。
42 企 业 条 件 .
421 ... 安全状 况 5
上一年 度行 车责任 安全 事故
421 一级 企 业条件 ..
J / 3 — 0 5 T T6 2 0 1
维普资讯
C M ITNS N RZ I UN5 ・ 公瞄工矗与运辋 O UC IST D DAOI Eo4 M NAO A A ITN S . S 1
2018车辆技术管理规范1045-2016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 道路运输企业车辆技术管理规范
甘祖荣 2018.4.18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发布 •道路运输企业车辆技术管理规范 • 2016-04-08发布 •2016-07-01实施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道路运输企业(以下简称企业)车辆 技术管理的机构及人员、车辆选购、车辆使用、车辆维 修、车辆检测评定、车辆处置、车辆技术档案管理和车 辆技术管理考核。 • 本标准适用于道路旅客运输车辆(以下简称客车)、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以下简称普通货车)、道路危 险货物运输车辆(以下简称危货运输车)的技术管理, 其他车辆的技术管理可参照执行。
•
• d) 危货运输车、国际道路运输车辆,以及从事高速公 路客运或营运线路长度在800km以上客车的技术等级应达 到JT/T 198规定的一级,其它车辆技术等级应达到二级 以上; • e) 从事高速公路客运、包车客运、国际道路旅客 运输,以及营运线路长度在800km以上客车的类型等级应 达到JT/T 325规定的中级以上; • f) 旅游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危货运输车、 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应安装符合JT/T 794要求的 卫星定位装置; • g) 食品与生物制品冷藏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和 甩挂运输车辆技术条件除了满足上述相关要求外,还应 分别符合GB 29753、JT 617和JT/T 789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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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B/T 8226 道路运输术语 • GB/T 18344 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 • GB 18565 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 方法 • GB/T 27876 压缩天然气汽车维护技术规范 • GB/T 27877 液化石油气汽车维护技术规范 • GB 29753 道路运输 食品与生物制品 冷藏车 安全要求及试验方法
解析交通运输部JTT 1094-2016文件营运客车安全技术条件
1、文件4.1.5中明确规定“车长大于9m的营运客车应装置符合JT/T 833规定的车道偏离预警系统(LDWS),还应装备自动紧急制动系统(AEBS)。AEBS的前撞预警功能应符合JT/T 883的规定,其他功能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
车元素的车道偏离预警系统和前撞预警功能就符合该要求。车元素还针对客运车提出了ADAS(车道偏离+前防碰撞)+77ghz毫米波雷达(前防碰撞)相结合的安全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2016.12.30发布了中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JT/T1094-2016号文件《营运客车安全技术条件》,且明确规定该文件与2017.04.01起正式实施。
汽车智能安全辅助驾驶系统
该文件规定了营运客车的整车、主要总成和安全防护装置的安全技术要求。
今天我们主要来解析一下该文件中ADAS相关的汽车安全防护装置。
通过该文件的发布实施,在现有基础上,相信营运客车辅助驾驶安全水平将有很大的升级,这对于道路运输主管部门、客运企业、客车生产企业、城市公交企业来讲,该标准出台的很及时,从车辆安全技术出发,遵循安全管理理念,可以大大提升客车的安全性,避免很多交通事故的发生。
相关车企表示:从安全角度出发,安装AEBS后可能给司机驾驶习惯带来影响,所以车企须在不超过标准的前提下,严格把控实验过程,并做权威认证后,根据驾驶员驾驶习惯和驾驶情况来设定,否则极易给司机和乘客带来安全威胁。
2、文件4.1.6中明确规定“营运客车出厂时应装备具有存储和上传功能的车内外视频监控系统,以及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视频监控系统应符合JT/T 1076和JT/T 1078的规定,视频监控覆盖范围至少应包含驾驶区、乘客门区、乘客区及车外前部区域”
车元素的ADAS-3LF均符合该条款要求,具有行车记录功能,可连续存储10个小时内的高清视频记录,新一代产品已高达1080P程度高清。
《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行车操作规范》
ICS03.220.20R10备案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JT/T1134 2017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行车操作规范Driving specifications for road passenger and freight transport driver2017-04-27发布2017-08-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发布JT/T1134 2017目次…………………………………………………………………………………………………………前言Ⅱ………………………………………………………………………………………………………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一般要求1…………………………………………………………………………………………………4 出车前准备2……………………………………………………………………………………………………………………………………………………………………………………5 行车中安全驾驶操作36 应急处置7…………………………………………………………………………………………………7 交通事故现场处置9…………………………………………………………………………………………………………………………………………………………………………………8 车辆回场后检查11附录A(资料性附录) 车辆日常检查表样式12……………………………………………………………附录B(资料性附录) 客车驾驶员行车日志样式15………………………………………………………ⅠJT/T1134 2017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 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㊂本标准由全国道路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21)提出并归口㊂本标准起草单位: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㊁国家车辆驾驶安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㊂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初娜㊁曾诚㊁孟兴凯㊁蔡凤田㊁金会庆㊁夏海英㊁杨泽中㊁赵侃㊁晋杰㊁王波㊁石慧奇㊁耿岚鑫㊁赵旭升㊁张德福㊁巩建强㊁张树林㊂ⅡJT/T1134 2017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行车操作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行车操作的一般要求,和出车前准备㊁行车中安全驾驶操作㊁应急处置㊁交通事故现场处置及车辆回场后检查的相关要求㊂本标准适用于驾驶汽油发动机和柴油发动机车辆的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的安全行车,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可参照使用㊂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㊂GB/T18344 汽车维护㊁检测㊁诊断技术规范JT/T915机动车驾驶员安全驾驶技能培训要求3 一般要求3.1驾驶员的视力㊁辨色力㊁听力㊁肢体运动功能等身体条件应符合机动车驾驶证使用的要求,应持有合法有效㊁与驾驶车辆车型相符的机动车驾驶证和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㊂3.2所驾驶车辆除应有合法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㊁道路运输证㊁车辆检验合格标志㊁车辆保险证明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a) 客运车辆有以下合法有效的牌证:1)班线客运车辆有班车客运标志牌;2)包车客运车辆有包车客运标志牌㊁包车票或包车合同;3)旅游客运车辆有旅游客运标志牌㊂b) 超限货物运输车辆有合法有效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㊂3.3驾驶员在每日首次出车前应保证不少于6h的睡眠;连续驾驶时间超过4h,应停车休息不少于20min;行车中感到疲倦时,应及时选择停车场㊁服务区等区域停车休息㊂3.4客车驾驶员除满足3.3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a) 24h内驾驶时间累计不超过8h;b) 夜间22时至凌晨6时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2h,每次停车休息不少于20min;c) 长途客运车辆在凌晨2时 5时停止运行,或实行接驳运输,做到停车换人㊁落地休息;d) 从事高速公路单程运行600km以上㊁其他公路单程运行400km以上的客运任务时,有至少2名驾驶员轮流驾驶㊁轮换休息㊂3.5班线客运车辆应按许可的线路㊁站点运行,在规定的途经站点进站上下乘客,不应随意改变行驶线路;包车客运车辆应按约定的起始地㊁目的地和线路运行㊂3.6因发生自然灾害㊁公共事件㊁交通事故或其他原因,按原路线行驶会使乘客的安全受到威胁时,客车驾驶员应报告所属单位,在得到允许的条件下,可选择安全的路线行驶㊂1JT/T1134 20174 出车前准备4.1 熟悉行车路线和行车计划4.1.1应提前熟悉高速公路出入口㊁沿线服务区或其他中途休息场所㊁备用行车路线等信息㊂4.1.2应按以下要求提前了解运行路线沿线的道路情况㊁交通环境和气候特点:a) 沿线道路等级㊁道路线形及中央隔离带㊁护栏的设置等情况;b) 沿线桥梁对通行车辆的总质量㊁轴重等限值,沿线涵洞㊁隧道对通行车辆的高度和宽度的限值;c) 沿线地区台风㊁暴雨㊁暴雪㊁寒潮㊁沙尘暴㊁泥石流㊁山体塌方等天气和地质灾害预警信息;d) 沿线道路容易出现团雾㊁结冰㊁横风的路段信息㊂4.1.3根据运行路线沿线的道路交通环境,提前做好以下准备:a) 应根据沿线地区的季节性气候变化情况,及时更换相适应的冷却液㊁机油㊁燃油等;b) 冬季行经严寒地区时,宜随车携带防滑链㊁垫木等防滑材料;c) 行经高原地区时,宜提前备好应急药物和器材㊂4.2 驾驶员生理㊁心理状况自我检查4.2.1身体应处于健康状态,精力充沛㊂有疲劳㊁头晕㊁恶心㊁乏力㊁幻象等现象时,不应驾驶车辆上道路行驶㊂4.2.2情绪应处于心平气和㊁不急不躁的状态㊂情绪不良时,不应驾驶车辆上道路行驶㊂4.2.3宜每年进行一次身体健康检查,按医嘱要求做好行车安全防范措施㊂4.3 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检查4.3.1应按照JT/T915的要求做好出车前检查,并如实填写车辆日常检查表(参见附录A);按照GB/ T18344的要求做好车辆日常维护㊂4.3.2安装有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设备㊁行车记录设备㊁视频监控设备等的,确认设备齐全㊁工作正常㊂4.3.3除满足4.3.1和4.3.2的要求外,客车驾驶员还应按以下要求做好出车前的安全检查:a) 确认乘客座椅的安全带齐全,能正常调节长度和锁止,无破损;b) 确认应急门㊁应急窗能正常开启和锁止;安全锤齐全㊁有效㊁位置正确;设有撤离舱口的,撤离舱口能正常开启和锁止;c) 确认灭火器齐全㊁有效,放置于明显㊁便于取用的位置;d) 车辆起步前,做好以下检查:1)在临时停靠站点,对上车乘客进行实名验票,检查乘客所携带的物品,防范携带㊁夹带危险物品或国家规定的违禁物品上车;2)确认乘客行包摆放整齐稳妥,安全出口和通道畅通㊁无行包物品;3)清点乘客人数,确认无超员情况,督促乘客系好安全带;4)确认行李舱门和车门关闭锁止㊂4.3.4除满足4.3.1和4.3.2的要求外,货车驾驶员还应按以下要求做好出车前的安全检查:a) 确认无擅自改变车辆类型或用途㊁车辆外廓尺寸㊁轮胎数量或尺寸㊁车轴数量㊁承载限值等情形,无擅自更换车辆燃料类型㊁发动机㊁变速器㊁车架㊁车桥㊁悬架㊁罐车罐体等主要总成部件的情形;b) 确认装载货物包装完好㊁捆绑固定牢固,无载客㊁人货混装㊁超载㊁超限㊁装载货物质量分布失衡等现象;2JT/T1134 2017c) 冷藏车驾驶员确认车辆的制冷设备㊁温湿度记录仪工作正常,门封严密,车厢保温;d) 罐式车辆驾驶员确认罐式容器内预留膨胀空间;e) 大型物件运输车辆驾驶员确认车辆的标志旗或标志灯齐全㊁有效,位置合适;f) 车辆起步前,确认车厢关闭锁止,罐式车辆还应确认灌装软管拆除,阀门关闭㊂4.4 发车前安全告知和安全承诺4.4.1班线客车和旅游客车驾驶员应口头或通过播放宣传片㊁在车内明显位置标示等方式,对乘客进行安全告知,告知内容包括:a) 客运公司名称㊁客车号牌㊁驾驶员及乘务员姓名和监督举报电话;b) 车辆核定载客人数㊁行驶线路㊁经批准的停靠站点㊁中途休息站点;c) 车辆安全出口及应急出口的逃生方法,安全带和安全锤的使用方法;d)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㊂4.4.2客车驾驶员应向乘客进行安全承诺,承诺内容包括:a) 不超速,严格按照道路限速要求行驶;b) 不超员,车辆乘员不得超过核定载客人数;c) 不疲劳驾驶,日间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h,夜间22时至凌晨6时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2h,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min;d) 不接打手机,在驾驶过程中保持注意力集中;e) 不关闭动态监控系统,做到车辆运行实时在线;f) 确保提醒乘客系好安全带,全程按要求佩戴使用;g) 确保乘客生命安全,为旅途平安保驾护航㊂5 行车中安全驾驶操作5.1 基本要求5.1.1应按照JT/T915的要求规范操作车辆操纵装置;车辆行驶方向㊁速度等变化时,提前观察内㊁外后视镜,视线不应持续离开行驶方向超过2s㊂5.1.2应根据道路条件㊁道路环境㊁天气条件㊁车辆技术性能㊁车辆装载质量等,合理控制行驶速度和跟车距离㊂行驶速度与跟车距离应满足以下要求:a) 按照道路限速标志㊁标线标明的速度行驶㊂b) 在没有限速标志㊁标线且没有施画道路中心线的城市道路上,最高速度为30km/h;在没有限速标志㊁标线且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城市道路上,最高速度为50km/h㊂c) 在没有限速标志㊁标线且没有施画道路中心线的公路上,最高速度为40km/h;在没有限速标志㊁标线且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公路上,最高速度为70km/h㊂d) 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及时降低车速,行驶速度不超过30km/h:1)进出非机动车道,通过铁路道口㊁急弯路㊁窄路和窄桥时;2)掉头㊁转弯㊁下陡坡时;3)遇雾㊁雨㊁雪㊁沙尘㊁冰雹,能见度在50m以内时;4)在冰雪㊁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时;5)牵引发生故障的机动车时㊂e)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速超过100km/h时,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m以上的距离;车速低于100km/h时,与同车道前车保持50m以上的距离㊂f)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有雾㊁雨㊁雪㊁沙尘㊁冰雹等能见度较低时,应遵守以下要求:3JT/T1134 20171)能见度小于500m且大于或等于200m时,速度不超过80km/h,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50m以上的距离;2)能见度小于200m且大于或等于100m时,速度不超过60km/h,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m以上的距离;3)能见度小于100m且大于或等于50m时,速度不超过40km/h,与同车道前车保持50m以上的距离;4)能见度小于50m时,速度不超过20km/h,并从最近的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㊂5.1.3行车中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㊁法规的规定,不应有以下不安全驾驶行为:a) 车门㊁行李舱门或车厢未关闭锁止时行车;b) 下陡坡时熄火或空挡滑行;c) 占用应急车道行驶;d) 长时间骑轧车道分界线行驶;e) 在高速公路停车上下乘客;f) 驾驶时聊天㊁使用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g) 带不良情绪驾驶车辆㊂5.2 行驶位置和路线选择应按照以下要求选择合适的行驶路线,并操控车辆保持正确的行驶位置:a) 在道路同方向施画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路段行驶时,靠右侧的慢速车道行驶,不得长时间占用左侧的快速车道行驶㊂b) 在未施画道路中心线的路段行驶时,靠道路中间偏右位置行驶㊂c) 在交叉路口右转弯时,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操作:1)通过后视镜观察右侧后轮的行驶轨迹,为右侧后轮与路肩之间预留足够的转弯空间,同时观察两侧盲区内的交通情况,确认安全后,缓慢向右侧转向;2)在施画两条以上右转弯车道的交叉路口时,选择靠左侧的右转弯车道转弯㊂d) 在交叉路口左转弯时,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操作:1)靠路口中心点的左侧转向;2)在施画两条以上左转弯车道的交叉路口时,选择靠右侧的左转弯车道转弯㊂e) 在交叉路口转弯需要借用对向车道时,做好让车准备,为对向驶来的车辆预留足够的转弯空间㊂f) 通过弯道时,提前降低车速,根据道路曲线的弯度调整转向盘,沿道路右侧行驶,不得借用对向车道行驶;通过急弯路段时,还要注意内侧后轮的行驶轨迹,为内侧后轮与路肩之间预留足够的转弯空间㊂5.3 上坡路段行驶观察到上陡坡标志或上长而陡的坡路时,应按照以下要求操作:a) 提前预测坡度㊁坡长,选择右侧的慢车道或爬坡车道行驶;b) 提前将变速器操纵杆置于合适的低挡位,在坡路时保持加速踏板位置;c) 当发动机提供的动力不足时,及时降挡;d) 不定时察看水温表,当冷却液温度超过95ħ时,及时选择安全区域停车降温;e) 在坡路临时停车时,拉紧驻车制动器,挂入低速挡,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车辆前轮适当转向路肩㊁路侧山体等安全的一侧,并在成斜对角的两侧轮胎的后侧垫三角木,正确摆放危险警告标志㊂4JT/T1134 2017 5.4 下坡路段行驶观察到下陡坡标志㊁连续下坡标志或通过陡坡㊁连续转弯下坡路段时,应按照以下要求操作:a) 提前检验车辆制动性能是否正常,若制动性能异常,应及时停车检查处理;b) 离合器保持接合状态,发动机不熄火,视坡度大小将变速器操纵杆置于合适的挡位,坡度越大,挡位越低;c) 根据速度情况,间歇使用行车制动器制动控制车速;装备有缓速器㊁排气制动等辅助制动装置的车辆,应充分利用辅助制动装置减速;d) 不占用对向车道行驶;e) 通过后视镜观察后侧来车情况,发现后侧来车出现制动失效等异常情况时,及时根据道路情况采取避让措施;f) 在坡路临时停车时,拉紧驻车制动器,挂入倒车挡,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车辆前轮适当转向路肩㊁路侧山体等安全的一侧,并在成斜对角的两侧轮胎的前侧垫三角木,正确摆放危险警告标志㊂5.5 急弯路段行驶5.5.1观察到急弯标志或通过急弯路段时,应提前减速,不占用对向车道行驶,在缓慢驶近弯道的过程中观察并判断弯道内的道路路面㊁转弯空间等情况,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㊂5.5.2通过有视线障碍的急弯路段,无法确认安全时,应按以下要求操作:a) 在入弯道前的安全区域停车,拉紧驻车制动器,必要时在车轮下垫三角木,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放置危险警告标志;b) 查看弯道处的转弯空间㊁路基坚实情况,确认安全后,低速平稳通过弯道,必要时由随车人员指挥通过㊂5.6 傍山险路行驶5.6.1观察到傍山险路标志或通过傍山险路时,应按照以下要求操作:a) 靠近道路中间或靠山体侧低速行驶;b) 遇对向来车时,判断对向来车的车型㊁速度㊁装载㊁拖挂等情况,选择道路较宽㊁视线良好㊁无障碍物的路段交会;对向来车不靠山体时,让对向来车先行㊂5.6.2观察到注意落石标志或通过易出现塌方㊁山体滑坡㊁泥石流的危险路段时,应按照以下要求操作:a) 靠近道路中间低速行驶;b) 观察前方路侧及山坡的情况,确认安全后迅速通过,不应在该区域停车;c) 观察到以下异常情形时,及时选择安全区域停车:1)山坡土体出现变形㊁鼓包㊁裂缝,坡上物体出现倾斜;2)山坡有落石,且伴有树木摇晃;3)动物惊恐异常;4)山坡上出现 沙沙 或 轰轰 等异常声音㊂5.7 高速公路行驶5.7.1从匝道驶入高速公路时,应开启左转向灯,在加速车道加速至最低速度要求的同时,观察左后侧来车情况,确认安全后,平缓地变更至行车道行驶,关闭转向灯㊂5.7.2行驶速度与跟车距离应符合5.1.2的要求㊂5JT/T1134 20175.7.3不应长时间占用内侧快速车道行驶,不应在应急车道或硬路肩上行驶㊂5.7.4车辆在高速公路行驶出现故障需要停车时,应按照以下要求操作:a) 选择安全区域停车,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同时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在来车方向距车辆150m以外摆放危险警告标志;b) 将人员疏散到来车方向距车辆100m以外的护栏外侧的安全区域;c) 报警或向所属单位报告㊂5.8 客运站内行驶在客运站内,应按照以下要求操作:a) 服从工作人员指挥,按站内限速规定行驶,按规定停放;b) 关闭车门,确认乘客已坐稳㊁系好安全带,再起步;c) 依次有序进出客运站,若出入口为同一个通道,进站车辆让出站车辆先行;d) 停车后,先确认车辆已停稳,再打开车门㊂5.9 夜间行驶5.9.1夜间驾驶时,应按照以下要求正确使用车辆灯光:a) 开启示廓灯,在路侧紧急停车时同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放置危险警告标志㊂b) 在有路灯㊁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驶时,开启近光灯㊂c) 在没有路灯㊁照明不良的道路上行驶,速度超过30km/h时,开启远光灯;遇以下情况时,及时改用近光灯:1)与同车道前车的距离小于50m时;2)与相对方向来车的距离小于150m时;3)在窄路㊁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㊂d) 通过急弯㊁坡路㊁拱桥㊁人行横道或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交替使用远㊁近光灯示意㊂5.9.2夜间驾驶时,应按照5.1.2的要求适当降低车速,加大跟车距离;客车夜间22时至凌晨6时行驶速度不应超过该路段限速的80%㊂5.10 恶劣气象条件下的行驶5.10.1在雾㊁雨㊁雪㊁沙尘㊁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行驶时,应按照以下要求正确使用车辆灯光:a) 开启近光灯㊁示廓灯;b) 能见度小于200m时,同时开启雾灯和前后位灯;c) 能见度小于100m时,同时开启雾灯㊁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㊂5.10.2在雾㊁雨㊁雪㊁沙尘㊁冰雹等恶劣气象条件下行驶时,应按照5.1.2的要求适当降低行驶速度,加大跟车距离㊂5.10.3雨天行车时,除满足5.10.1和5.10.2的操作要求外,还应按照以下要求操作:a) 根据雨量大小使用刮水器挡位,使用车内空调清除风窗玻璃和车门玻璃上的水雾;b) 遇暴雨时,及时选择空旷㊁安全区域停车,待雨量变小或雨停后再继续行驶;c) 遇大风时,握稳转向盘,保持低速行驶,在避让障碍物或转弯时缓转转向盘,轻踩制动踏板;若感觉车辆行驶方向受大风影响时,立即选择空旷㊁安全区域停车;d) 遇连续下雨或久旱暴雨时,不应靠近路侧行驶;e) 遇积水路段,先观察和判断积水的深度㊁流速等情况,确认安全后,低速平稳通过;通过积水路段后,轻踩制动踏板;遇路段积水严重时,选择其他安全路线行驶㊂5.10.4雾天行车时,除满足5.10.1和5.10.2的操作要求外,还应按照以下要求操作:6JT/T1134 2017a) 开启车窗,适当鸣喇叭提醒;b) 发现后侧来车的跟车距离过近时,在保持与前车足够的跟车距离的情况下,适当用制动减速提醒后车㊂5.10.5冰雪天行车时,除满足5.10.1和5.10.2的操作要求外,还应按照以下要求操作:a) 加速时,轻踩加速踏板;减速时,轻踩制动踏板或利用低速挡减速,不应紧急制动;b) 转向时,缓转转向盘,不应急转向;c) 遇路面被冰雪覆盖时,循车辙行驶,并利用道路两侧的树木㊁电杆㊁交通标志等判断行驶路线㊂5.10.6高温天行车时,按照以下要求操作:a) 不定时察看水温表,当冷却液温度超过95ħ时,应及时选择阴凉㊁安全区域停车降温;b) 宜每隔2h或每行驶150km停车检查轮胎压力㊁温度,发现胎温㊁胎压过高时,选择阴凉㊁安全区域停车降温,不可采取放气或泼冷水方式降压㊁降温;c) 连续频繁使用行车制动器时,宜每行驶3km 4km选择阴凉㊁安全区域停车,检查行车制动器状况,采取自然降温方式降低行车制动器温度㊂5.11 行车中检查5.11.1应不定时查看车上各种仪表,察听发动机及底盘声音,辨识车辆是否出现异常状况㊂出现以下情况时,应立即选择安全区域停车检查:a) 仪表报警灯亮起时;b) 操纵困难㊁车身跳动或颤抖㊁机件有异响或有异常气味㊁冷却液温度异常时;c) 发动机动力突然下降时;d) 转向盘的操纵变得沉重并偏向一侧时;e) 制动不良时;f) 车辆灯光出现故障时㊂5.11.2中途停车时,应逆时针绕车辆一周,按照JT/T915的要求检查车辆仪表㊁轮胎㊁悬架系统㊁螺栓等重点安全部件是否齐全㊁技术状况是否正常,车辆有无油液泄漏,尾气颜色是否正常,并如实填写车辆日常检查表(参见附录A)㊂5.11.3中途在服务区休息时,在车辆重新起步前,客车驾驶员应清点乘客人数,确认无漏员情况㊂5.11.4货车驾驶员应随时通过后视镜观察货物的捆绑㊁覆盖情况;中途停车时,应检查货物捆绑㊁固定是否牢固,覆盖是否严实,货厢栏板锁止机构有无松动㊂6 应急处置6.1 遇前方有障碍物车辆遇前方有障碍物时,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应急处置:a) 握稳转向盘,立即减速,同时迅速观察车辆前方和两侧的交通情况;b) 待车速明显降低后,转动转向盘绕过障碍物,或操控车辆向道路情况简单或人员㊁障碍物较少的一侧避让;转动转向盘的幅度不应过大,转动速度不应过猛;c) 车辆重心较高或车速较高时,不得采取紧急转向避让措施㊂6.2 车辆转向失灵车辆转向失灵时,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应急处置:a) 立即采取以下强制减速措施,保持车辆平稳减速,并尽快平稳停车:1)踩踏制动踏板并注意制动强度不要过大,降低挡位;7JT/T1134 20172)装备有缓速器等辅助制动装置的车辆,同时开启辅助制动装置㊂b) 全面观察周边的交通情况,通过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㊁交替变换远近光灯㊁鸣喇叭或打手势,向其他道路交通参与者发出警示信号㊂6.3 车辆制动失效车辆制动失效时,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应急处置:a) 握稳转向盘,控制车辆行驶方向;b) 降低挡位至最低挡,逐渐拉紧驻车制动器,装备有缓速器等辅助制动装置的车辆,同时开启辅助制动装置,保持车辆平稳减速停车;c) 观察周边的地形条件,利用紧急避险车道㊁坡道或用车辆侧面擦碰岩壁㊁安全护栏等方式减速停车;d) 全面观察周边的交通情况,通过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㊁交替变换远近光灯㊁鸣喇叭或打手势,向其他道路交通参与者发出警示信号㊂6.4 车辆爆胎车辆发生爆胎时,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应急处置:a) 遇前轮爆胎,立即握稳转向盘,尽量控制车辆直线滑行,不可踩踏制动踏板;若已有方向偏离,控制行驶方向时,不可过度矫正;待车速明显降低后,就近选择安全区域停车;b) 遇后轮爆胎,立即握稳转向盘,轻踩制动踏板,选择安全区域停车㊂6.5 车辆侧滑车辆发生侧滑时,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应急处置,使车辆迅速恢复到正常行驶状态:a) 发生整车侧滑时,按照以下要求操作:1)迅速向侧滑的方向小幅转动转向盘,并及时回转转向盘进行调整;2)若车辆配备防抱制动装置,立即踩踏制动踏板到底;若车辆未配备防抱制动装置,连续踩踏㊁放松制动踏板㊂b) 发生前轮侧滑时,迅速向侧滑的相反方向小幅转动转向盘,并及时回转转向盘进行调整㊂c) 发生后轮侧滑时,迅速向侧滑的方向小幅转动转向盘,并及时回转转向盘进行调整㊂d) 遇路面湿滑时,除按a)㊁b)或c)的要求操作外,还可同时轻踩加速踏板㊂6.6 车辆自燃车辆发动机舱㊁车厢㊁行李舱㊁轮胎等部位出现冒烟㊁火苗时,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应急处置:a) 立即选择安全区域停车,打开车门,关闭点火开关㊁电源总开关;b) 按照以下要求组织现场人员安全疏散:1)遇电气开关无法打开车门时,通过操纵设置在车门附近的应急阀手动开启车门或使用安全锤破窗,组织现场人员逃生;2)将现场人员疏散到来车方向距事故发生地点100m以外道路或护栏外侧的安全区域;有人员受伤时,及时采取自救和互救措施㊂c) 拨打119报警电话,并向所属单位报告㊂d) 起火初期,按照以下要求采取控制火势的措施:1)灭火时,站在上风位置,将灭火器对准火焰根部喷射,由近及远,左右扫射,快速推进;2)遇发动机舱内冒烟或出现火苗,尽量不要打开发动机罩,从车身通气孔㊁散热器或车底侧采取灭火措施;8。
《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JTT816-2011
《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JTT816-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JT/T 816--2011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Service Specification for motorvehicle maintenance and repair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机动车维修服务的总要求、维修服务流程、服务质量管理及服务质量控制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整车维修企业和发动机、车身、电气系统、自动变速器专项维修业户,其他的机动车维修企业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798.1 汽车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第1部分:载客汽车GB/T 3798.2 汽车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第2部分:载货汽车GB/T 3799.1 商用汽车发动机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第1 部分:汽油发动机GB/T 3799.2 商用汽车发动机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第2 部分:柴油发动机GB/T 5624 汽车维修术语CB/T 16739.1 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第1部分:汽车整车维修企业GB/T 16739.2 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第2部分:汽车专项维修业户/T 18344 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 GBGB/T 21338 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从业资格条件3 术语和定义GB/T 5624所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客户customer接受机动车维修服务的组织或个人。
3.2机动车维修服务service for motor vehicle maintenance andrepair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以下简称经营者)向客户提供机动车维护和修理及相关活动的总称。
3.3整车修理 whole motor vehicle repair通过修复或更换机动车零部件(包括基础件),恢复机动车完好技术状况和完全(或接近完全)恢复机动车寿命的修理。
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JTT816-2011最新版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JT/T 816--2011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Service Specification for motorvehicle maintenance and repair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机动车维修服务的总要求、维修服务流程、服务质量管理及服务质量控制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整车维修企业和发动机、车身、电气系统、自动变速器专项维修业户,其他的机动车维修企业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798.1 汽车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第1部分:载客汽车GB/T 3798.2 汽车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第2部分:载货汽车GB/T 3799.1 商用汽车发动机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第1 部分:汽油发动机GB/T 3799.2 商用汽车发动机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第2 部分:柴油发动机GB/T 5624 汽车维修术语CB/T 16739.1 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第1部分:汽车整车维修企业GB/T 16739.2 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第2部分:汽车专项维修业户GB/T 18344 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 21338 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从业资格条件3 术语和定义GB/T 5624所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客户customer接受机动车维修服务的组织或个人。
3.2机动车维修服务service for motor vehicle maintenance and repair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以下简称经营者)向客户提供机动车维护和修理及相关活动的总称。
3.3整车修理 whole motor vehicle repair通过修复或更换机动车零部件(包括基础件),恢复机动车完好技术状况和完全(或接近完全)恢复机动车寿命的修理。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 JT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 JT/T 796—2011目次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架构 (2)5 政府监管平台 (2)6 企业监控平台 (6)7 性能与技术要求 (9)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技术要求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架构,以及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中政府监管平台和企业监控平台的功能要求、平台性能与技术要求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政府监管平台及企业自建或运营商搭建的卫星定位系统平台。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7859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GB 20263 导航电子地图安全处理技术基本要求JT/T 794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3 术语和定义JT/T 794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简称卫星定位系统)GNSS system for operating vehicles 以提供道路运输车辆实时位置和状态信息为特征,具有运输车辆驾乘人员及运输车辆管理者等用户远程信息服务,反映运输车辆实时动态数据,满足政府监管部门及运营企业对系统信息运用要求,能对服务范围内的车辆进行管理和控制的综合性信息处理系统。
3.2 政府监管平台(简称政府平台)government monitoring and management platform 以计算机系统及通信信息技术为基础,通过卫星定位技术等手段,实现对管辖范围内的车载终端和接入平台进行管理的系统平台,主要实现对上级平台的数据报送和对下级政府平台的管理、对企业平台的监管和服务。
3.3 企业监控平台(简称企业平台)enterprise monitoring and managementplatform 企业自建或委托第三方技术单位建设的卫星定位系统平台,以计算机系统为基础,通过接入通信网络对服务范围内的车载终端和用户进行管理,并提供安全运营监控的系统平台,主要实现对平台中的车辆安全运营的实时监控。
发布的34项交通运输行业标准一览表-交通运输部
11
JT/T 1224.3—2018
交通运输数据中心互联技术规 范第3部分:数据交换
JT/T1224的本部分规定了交通运输数据中心互联的 数据交换总体要求、数据交换方式和数据交换管理。
本部分适用于交通运输数据中心互联的数据交换。
2018-12-01
12
JT/T 1225.1—2018
本标准适用于跨座式单轨道岔设备的维护与更新。
2018-12-01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主要内容
代替标准号
实施日期
6
JT/T1221—2018
跨座式单轨轨道梁桥维护与更 新技术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跨座式单轨轨道梁桥维护与更新的基 本要求、维护要求、更新改造、质量控制与验收、维护数 据管理的一般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跨座式单轨轨道梁桥的维护与更新。
JT/T536—2004
2018-12-01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主要内容
代替标准号
实施日期
24
JT/T537—2018
钢筋混凝土阻锈剂
本标准规定了钢筋混凝土阻锈剂的产品分类、技术要
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路工程用钢筋混凝土阻锈剂的生产、 检验和使用。水运、港口、水利、铁路等工程用钢筋混凝 土阻锈剂可参照使用。
跨座式单轨车辆维护与更新技 术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跨座式单轨车辆维护与更新的基本要 求、维护要求、软件升级与硬件更新改造、质量控制与验 收、维护数据管理的一般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跨座式单轨车辆的维护与更新。
2018-12-01
5
JT/T1220—2018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 794-2011)发布实施后,在加强道路运输车辆 动态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截止到2016年底,通过规范相关技术要求和通讯 协议,在保证车载终端各项基本功能正常、完备的同时,又能让道路车辆运输企业根据实际使用需求,添加个性 化功能,实现了绝大多数安装在两客一危车辆的终端满足了标准的技术要求。针对当前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工 作的新形势新要求,亟需对《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监管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标准进行修订。
行业标准《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 794-2019)的修订,可以进一步对车 辆监控系统的建设起到显著的规范作用,为行业主管部门和运输企业在运输全过程中监管或监控车辆、驾驶员和 货物的实际状况提供了技术支撑,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确保运输生产和社会公共安全。同时收集大量运输行 业数据,为道路运输行业信息化、智能化奠定坚实基础。
主要起草单位: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福建省交通运输厅、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山东广安车联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首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华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有为信息技术发展有限 公司、深圳市保千里电子有限公司、宁波金洋化工物流有限公司、杭州海康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董轩、李小楠、周炜、邱淮、李文亮、沈兵、王薇、宋苏镔、姚羽、马志然、张旭、王醒、刘 晓松、刘应吉、何兆广、岳宪雷、翁伟民、邱自力、陈文明、江常杯、许忠、袁立、龙刚、赵玉平、林宋伟、胡 佳妮、翁永祥。
标准目次
参考资料:
内容范围
行业标准《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 794-2019)规定了道路运输车辆卫星 定位系统车载终端的一般要求,功能、性能和安装要求,以及检验规则。该标准适用于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 统中安装在车辆上的车载终端设备。
公路试验检测数据报告编制导则
公路试验检测数据报告编制导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公路试验检测数据报告编制导则》JT/T828-2012.(2012.9.1实施)一、范围公路试验检测数据报告编制导则规定了公路试验检测数据报告编制的总则、格式与要素、试验检测记录表编制要求、试验检测报告编制要求等内容。
该标准适用于公路工地试验室及等级试验检测机构的试验检测数据记录及报告编制。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时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标准(交质监发[2008]274)三、术语和定义1. 等级试验检测机构按照《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部2005年第12号令)的要求,取得“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的机构。
2. 工地试验室工程建设过程中为控制质量由等级试验检测机构在工程现场设立的试验室。
3. 母体试验室在工程现场设立工地试验室的等级试验检测机构。
四、总则通过对公路试验检测数据报告格式的统一,达到推动试验检测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目的,提高质量控制水平,为试验检测数据信息化管理创造基础条件。
五、格式与要素1. 分类公路试验检测数据报告包括公路试验检测记录表(以下简称“记录表”)和公路试验检测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2. 格式公路试验检测数据报告按格式内容,有标题区、表格区、落款区三部分组成,其中表格区按内容又可分为基本信息区、检验对象属性区(仅用于报告)、检验数据区和附加声明区等。
试验检测记录表及试验检测报告格式见附录A。
公路试验检测数据报告按内容属性,由管理要素和技术要素构成,其中管理要素包括标题区、落款区、基本信息区和附加声明区等内容,技术要素包括检验对象属性区和检验数据区等内容。
3.要素(1)管理要素1)标题区又称“表头”,位于记录表/报告表格区外部上方,用于表征记录表/报告的属性信息。
JT_T_1094_2016_营运客车安全技术条件
营客车装备的ESC应符合附录A的要求。ESC的电磁兼容性应符
合 GB/T 18655 及 GB/T17619的规定
4.1.5 车长大于 9m 的运营客车应装备符合JT/T883《营运车
辆行驶危险预警系统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规定的车道偏离预警系 统(LDWS),还应装备自动紧急制动系统 ( AEBS) 。 AEBS的前撞 预警功能应符合JT/T883的规定,其他功能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
讲演者:刘利华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
JT/T 1094-2016
营运客车安全技术条件
Safety specifications for commercial bus
2016-12-30 发布
2017-04-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发布
目次
前言
范围
规范性引用 文件
术语和定义
技术要求
客车应急锤
GB/T3730.1 、GB/T6323 GB13094、GB/T15089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 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术语和定义
◆营运客车 commercial bu要求
4.1 整车
4.1.1
营运客车车顶不应布置压缩天然气(CNG)、液
化天然气(LNG)、液化石油气(LPG) 燃气瓶。
驾驶辅助系统(ADAS)----提升了车辆安全性能,减 少了由驾驶员操作不当引发的交通事故。
JT/T 1030 JT/T 1076 JT/T 1078
标 准 JT/T 1095
QC/T 480
QC/T 1030 QC/T 1048
客车电磁击窗器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 车载视频终
定位系统
端技术要求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 视频通信协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城市轨道交通设备设施维护与更新技术规范第2部分车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标准起草组二O一七年三月目录一、任务来源 (3)二、标准制定的目的和意义 (3)三、标准制定的原则 (4)1.依据标准化法律法规 (4)2.体现原则性和基本要求 (4)3.充分继承已有研究成果 (4)四、标准编制主要工作过程 (5)五、标准主要内容 (6)1.标准范围说明 (7)2.标准主要内容说明 (8)3.标准主要指标出处说明 (11)六、预期的效果 (12)七、贯彻标准的要求和建议措施 (12)八、与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关系 (12)九、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 (13)十、作为推荐性标准的建议 (13)十一、其他应予说明的事项 (13)一、任务来源2016年8月,交通运输部正式下达了《2016年交通运输标准化计划》(交科技函〔2016〕506号),《城市轨道交通设备设施维护与更新管理规范第2部分:车辆》的计划编号为JT2016-33,计划完成时间为2017年12月。
本标准归口全国城市客运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客标委)管理。
本标准的主编单位为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另有多家机构参与本部分标准的起草,包括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深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市地下铁道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等。
二、标准制定的目的和意义目前我国城市轨道交通行业进入高速发展期,国内各轨道交通运营单位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陆续构建了自己的设备设施技术管理体系。
但行业范围内还没有权威性的设备设施维护和更新技术规范,通过长期运营实践摸索出来的好的管理办法没有得到提炼和推广,新开通地铁的城市缺乏运营经验,没有统一、权威的工作指引,制约了城市轨道交通整体健康有序的发展。
因此,需要出台适应我国城市轨道交通行业设备设施维护与更新的技术规范,以便为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设备设施维护与更新工作提供科学的理论指导和技术支持,规范各运营单位的技术管理,为城市轨道交通主管部门制定各项政策措施、开展相关检查工作提供理论参考,对促进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JT∕T1180-11-2018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基本规范第11部分:港口客运
目㊀㊀次…………………………………………………………………………………………………………前言Ⅲ………………………………………………………………………………………………………1㊀范围1…………………………………………………………………………………………2㊀规范性引用文件1………………………………………………………………………………………………3㊀术语和定义1…………………………………………………………………………………………………4㊀基本要求1…………………………………………………………………………………………………5㊀通用要求1…………………………………………………………………………………………………6㊀专业要求1……………………………………………………………………㊀6.1㊀资质㊁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1……………………………………………………………………………………………㊀6.2㊀安全投入3㊀6.3㊀工艺与设备设施3………………………………………………………………………………………………………………………………………………………………………㊀6.4㊀科技创新与信息化5……………………………………………………………………………………………㊀6.5㊀教育培训5㊀6.6㊀作业管理5…………………………………………………………………………………………………………………………………………………………………………………………㊀6.7㊀职业健康7……………………………………………………………………………………………㊀6.8㊀应急救援7………………………………………………………………………………………㊀6.9㊀事故调查处理7………………………………………………………………………………………………………参考文献8Ⅰ前㊀㊀言JT/T1180‘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基本规范“分为21个部分:第1部分:总体要求;第2部分: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第3部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第4部分: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第5部分: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第6部分:机动车维修企业;第7部分:汽车客运站;第8部分:水路旅客运输企业;第9部分:水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第10部分:水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第11部分:港口客运(滚装码头㊁渡船渡口)企业;第12部分:港口普通货物码头企业;第13部分:港口危险货物码头企业;第14部分: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企业;第15部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企业;第16部分:交通运输建筑施工企业;第17部分:公路水运工程施工项目;第18部分:高速公路运营企业;第19部分:公路隧道运营企业;第20部分:公路桥梁运营企业;第21部分:公路养护企业㊂本部分为JT/T1180的第11部分㊂本部分按照GB/T1.1 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㊂本部分由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提出㊂本部分由全国港口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30)归口㊂本部分起草单位: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㊂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蔡靖㊁占小跳㊁程霄楠㊁赵文文㊁周亚飞㊁刘智刚㊁赵平㊁谢天生㊁崔迪㊁宋辉㊁黄明㊁孙永健㊂Ⅲ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基本规范第11部分:港口客运(滚装码头㊁渡船渡口)企业1㊀范围JT/T1180的本部分规定了港口客运(滚装码头㊁渡船渡口)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基本要求㊁通用要求,以及资质㊁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投入,生产工艺与设备设施,科技创新与信息化,教育培训,作业管理,职业健康,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处理等专业要求㊂本部分适用于港口客运(滚装码头㊁渡船渡口)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以及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技术服务和评价工作㊂2㊀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㊂JTS165㊀㊀㊀㊀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T1180.1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基本规范㊀第1部分:总体要求3㊀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㊂港口客运(滚装码头㊁渡船渡口)企业㊀portoperatorsengagedinpassengertransport(ro⁃rowharf,ferryboatandferry)在港口内为客渡船㊁客滚船㊁高速客船和邮轮提供码头设施,为旅客提供候船与上下船舶设施和服务的港口经营人㊂4㊀基本要求港口客运(滚装码头㊁渡船渡口)企业(以下简称 企业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基本要求按JT/T1180.1的有关规定执行㊂5㊀通用要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通用要求按JT/T1180.1的有关规定执行㊂6㊀专业要求6.1㊀资质㊁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6.1.1㊀资质港口经营许可证应合法有效,经营范围应符合要求㊂1JT/T1180.11 20186.1.2㊀法律法规识别每年应至少一次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㊁法规㊁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符合性评价,以保证所有安全生产法律㊁法规㊁标准及其他要求均为适用㊁有效版本㊂6.1.3㊀安全管理制度6.1.3.1㊀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征求工会及从业人员意见和建议,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工作㊂6.1.3.2㊀企业应确保从业人员及时获取制度文本㊂6.1.3.3㊀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目标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㊁标准规范管理;安全生产承诺;安全生产投入;安全生产信息化;四新 (新技术㊁新工艺㊁新设备和新材料)管理;文件㊁记录和档案管理;安全风险管理㊁隐患排查治理;职业病危害防治;教育培训;班组安全活动;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建设项目 三同时 管理;设备设施管理;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危险物品管理;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安全警示标志管理;安全预测预警;安全生产奖惩管理;相关方安全管理;变更管理;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安全生产报告;绩效评定管理㊂6.1.4㊀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6.1.4.1㊀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结合港口客运企业服务流程,售票㊁检票㊁安检㊁衡重㊁丈量㊁船舶调度等服务环节的作业特点,岗位作业安全风险,编制适用的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发放到相关岗位员工,并严格执行㊂2JT/T1180.11 20186.1.4.2㊀企业应确保从业人员参与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编制和修订工作㊂6.1.4.3㊀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船舶靠离泊作业操作规程;系解缆作业操作规程;滚装作业操作规程;车辆固定㊁绑扎作业操作规程;停送电作业操作规程;高压倒闸作业操作规程;旅客上下船安全操作规程;装卸设备操作规程;场地运输设备操作规程;消防设备操作规程;其他操作规程㊂6.1.5㊀制度执行企业应明确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时机和频次,定期进行评审和修订,确保其有效性㊁适用性㊁与相关法律法规的符合性,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培训学习修订后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使用最新有效版本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㊂6.2㊀安全投入6.2.1㊀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至少应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的1.5%平均逐月提取㊂6.2.2㊀企业应按规定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合理使用㊂6.3㊀工艺与设备设施6.3.1㊀一般要求6.3.1.1㊀企业应根据客运量及客流特性㊁船型㊁航线㊁航班㊁水位变化情况和码头形式等因素选择合适的符合规范要求的工艺设施㊂6.3.1.2㊀企业应确保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㊁同时施工㊁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㊂6.3.1.3㊀企业应明确设备设施选型㊁购买㊁安装㊁验收㊁使用㊁维护㊁拆除㊁报废各个环节的管理要求,使用质量合格㊁符合设计要求的生产设备设施㊂6.3.1.4㊀企业应编制设备设施检维修计划,建立设备设施点检/巡检卡,实行日常检查㊁定期检测及特殊检测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对出现的异常现象和故障及时处理,并保存记录㊂6.3.1.5㊀设备设施检维修前应制定检维修方案㊂6.3.1.6㊀设备设施检维修过程中应执行隐患控制措施并进行监督检查㊂6.3.1.7㊀拆除作业前应制定拆除方案㊂6.3.1.8㊀企业应建立设备设施台账㊁档案㊂6.3.2㊀工艺设备6.3.2.1㊀应配备符合相关安全规范和技术要求的设备,设备相关证书应齐全有效㊂6.3.2.2㊀应按规定对设备等进行定期检验,检验证书应合法有效㊂6.3.2.3㊀旅客和车辆的登船设施宜分开设置,条件不具备时,应采取人车分时作业等安全措施㊂3JT/T1180.11 20186.3.2.4㊀旅客运输港口企业应当配备船票㊁身份证件扫描设备和信息存储设备等必要设备㊂6.3.2.5㊀候船建筑物与接岸设施之间宜设置全天候专用旅客通道,旅客通道应安全畅通㊂6.3.2.6㊀旅客登船梯的设置应符合JTS165的要求㊂6.3.3㊀港口设施6.3.3.1㊀企业应具备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建筑㊁场地㊁消防等设施,并符合相关安全规范和技术要求㊂6.3.3.2㊀企业应设立港口设施维护管理机构,并配备相应的专职人员㊂6.3.3.3㊀企业应组织对港口设施的技术状态进行评估㊂6.3.3.4㊀企业应加强对港口设施的检查㊁检测㊁评估和维修,保持港口设施处于良好技术状态㊂6.3.3.5㊀企业应按照有关技术规范㊁标准的规定,对本单位的港口设施实施定期检查㊁定期测量观测㊁定期检测和特殊检测㊂6.3.3.6㊀企业应制订港口设施维护计划,组织编制港口设施维护技术方案㊁组织实施港口设施维护工程㊂6.3.3.7㊀企业应建立港口设施维护技术档案,档案应包括基础资料及维护管理资料㊂6.3.4㊀安检与监控设备6.3.4.1㊀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在作业场所配备有效的安全㊁消防㊁救生和环境保护设备㊂6.3.4.2㊀企业应配备安检设备设施㊂6.3.4.3㊀企业应设有覆盖安全重点部位视频监控设备,并保持实时监控㊂6.3.4.4㊀企业应按相关规定设置专用应急通道,并规范标识㊂6.3.4.5㊀企业应严格执行安检与监控设备管理制度,对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㊁保养,保证其能正常使用㊂6.3.4.6㊀安检与监控设备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并应建立设备台账㊂6.3.5㊀特种㊁强检设备6.3.5.1㊀企业应指定专人对特种设备进行管理㊂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企业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㊂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㊂6.3.5.2㊀企业应将使用的强检设备登记造册,报当地县(市)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备案,并向其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㊂不得使用未经检定或经检定不合格的强检设备㊂6.3.6㊀消防设备设施6.3.6.1㊀企业应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配备相应等级和危险类别的消防控制系统㊁火灾报警系统㊁消防给水系统㊁泡沫/干粉灭火系统等消防设备设施㊁器材,并设置消防安全标志㊂6.3.6.2㊀企业应制定消防设备设施管理制度,消防设备设施应有专人负责,定期组织检查㊁维修,保存检验㊁维修记录,确保所有消防设备设施可靠㊁有效,随时可用㊂6.3.6.3㊀企业应保障消防通道畅通,消防通道应有明显的指示标志㊂6.3.6.4㊀企业应建立消防设备设施台账㊂6.3.7㊀电气安全企业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码头电气安全管理,满足一㊁二级配电标准㊂4JT/T1180.11 20186.4㊀科技创新与信息化6.4.1㊀科技创新及应用6.4.1.1㊀企业应使用先进的㊁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㊁新工艺㊁新设备和新材料,优先选购安全㊁高效㊁节能的先进设备㊂6.4.1.2㊀企业应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科技攻关或课题研究㊂6.4.2㊀科技信息化6.4.2.1㊀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利用科技信息化手段,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㊂6.4.2.2㊀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监管信息化软硬件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保证企业安全监管信息系统的安全㊂6.5㊀教育培训6.5.1㊀资格培训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接受安全培训,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㊂6.5.2㊀日常安全教育培训6.5.2.1㊀企业应对相关方进港作业人员进行进港安全教育,发放临时进港证,保存安全教育记录㊂6.5.2.2㊀企业应告知外来参观㊁学习等人员进港有关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㊂6.6㊀作业管理6.6.1㊀一般要求6.6.1.1㊀企业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作业规定,不得违章指挥㊁违章操作㊁违反劳动纪律㊂6.6.1.2㊀企业应具有与经营规模㊁范围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㊁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㊂6.6.1.3㊀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旅客候船㊁上下船及有关作业场所㊂6.6.1.4㊀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㊂6.6.1.5㊀企业应制定危险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㊁人员㊁许可范围㊁审批程序㊁许可签发人员等㊂危险作业包括:危险区域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断路作业;吊装作业;抽堵盲板作业;设备检修作业;其他危险作业㊂6.6.1.6㊀企业应指定专人对危险作业进行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㊂6.6.1.7㊀企业应按规定开展防火检查和防火巡查工作㊂6.6.1.8㊀企业应建立工作台账,并规范填写㊂5JT/T1180.11 20186.6.2㊀安全值班企业应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值班计划和值班制度,重要时期实行领导到岗带班,并做好值班记录㊂6.6.3㊀相关方管理6.6.3.1㊀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用同一设施设备进行生产经营的,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应明确,并落实到位㊂6.6.3.2㊀企业对外发包或出租生产经营项目㊁场所㊁设备时,应对其资格预审㊁选择㊁服务前准备㊁作业过程㊁提供的产品㊁技术服务㊁表现评估㊁续用等进行管理,并应建立合格相关方的名录和档案,根据服务作业行为定期识别服务行为风险,采取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㊂6.6.3.3㊀企业应与旅客运输经营者㊁外来施工(作业)方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双方各自的安全责任㊂6.6.3.4㊀企业应对短期合同工㊁临时用工㊁实习人员㊁外来参观人员㊁客户及其车辆等进入作业现场有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㊂6.6.4㊀危险物品查堵6.6.4.1㊀企业应制定并落实危险物品查堵制度㊁防止危险物品进港上船的有效措施和检查工作程序㊂6.6.4.2㊀企业应设立专门的危险物品查堵岗位,配有危险物品检查员㊂6.6.4.3㊀企业应对进站旅客携带的行李物品和托运行包进行安全检查,对查获的危险物品要进行登记并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确保危险物品不携带进入码头㊂6.6.5㊀进出港管理6.6.5.1㊀企业应有严格的进出站安全检查制度和流程,不应有超载超员船舶离港㊂6.6.5.2㊀无关船舶不应进入相关水域㊂6.6.5.3㊀应有专人指挥,调度船舶进出港,疏导旅客,确保安全通道畅通㊂6.6.6㊀站务管理6.6.6.1㊀企业应对规定范围内的旅客运输实施实名制管理㊂6.6.6.2㊀企业应按船舶核定人数售票㊁检票㊂6.6.6.3㊀企业应制定并落实船舶报班制度㊂6.6.6.4㊀因天气㊁水位等原因影响船舶航行安全时,视情发班或要求停班㊂6.6.6.5㊀企业应配备必要的急救药品㊂6.6.7㊀警示标志6.6.7.1㊀售票厅㊁候船室㊁旅客通道等位置应设置宣传告知设备㊁安全警告标志㊁指示牌㊁示意图;悬挂安全警示图文;张贴旅客须知㊁禁运限运物品宣传图㊁安全宣传画㊁宣传标语㊂6.6.7.2㊀设备设施检修㊁施工等作业现场应设置警戒区域和警示标志㊂6.6.7.3㊀企业应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主要出入口设置固定的 消防安全告知书 和 消防安全承诺书 ㊂6.6.8㊀劳动防护用品6.6.8.1㊀企业应安排专项经费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㊂6.6.8.2㊀企业应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㊂6.6.8.3㊀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按照规章制度和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㊂6JT/T1180.11 20186.6.8.4㊀企业应对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㊁储存㊁发放㊁维护㊁更新等环节进行严格管理㊂6.6.8.5㊀企业应对应急劳动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维护㊁检修,定期检测劳动防护用品的性能和效果,保证其完好有效㊂6.7㊀职业健康6.7.1㊀工伤保险企业应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㊂6.7.2㊀职业危害告知和警示企业应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宣传培训,使其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和职业危害㊁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理措施,降低或消除危害后果等事项㊂6.8㊀应急救援6.8.1㊀预案制定6.8.1.1㊀应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经评审或论证后的应急预案,并及时发放到有关部门㊁岗位和相关应急救援队伍㊂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其他单位㊁人员的,企业应当将有关事故风险的性质㊁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的其他单位和人员㊂6.8.1.2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并归档:依据的法律㊁法规㊁规章㊁标准及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面临的事故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在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中发现问题需要修订的;企业认为应修订的其他情况㊂6.8.2㊀应急队伍企业应成立扑救初起火灾的组织机构,建立志愿消防队,并有明确的任务分工,以及时扑灭初起火灾㊂6.9㊀事故调查处理6.9.1㊀接到事故报告后,企业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㊂6.9.2㊀发生事故后,企业应及时召开安全生产分析通报会,对事故当事人的聘用㊁培训㊁考核㊁上岗以及安全管理等情况进行责任倒查㊂6.9.3㊀企业应定期组织员工开展事故/事件案例分析讲评,以杜绝类似事故/事件的再次发生㊂7JT/T1180.11 2018参考文献[1]㊀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号,2013⁃06⁃29[2]㊀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价管理办法:交安监发 2016 133号,2016⁃07⁃26[3]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8号,2016⁃06⁃038。
港口机械钢结构表面防腐涂层维护保养技术规范
2016年8月8日,行业标准计划《港口机械钢结构表面防腐涂层维护保养技术规范》(JT 2016-148)下达, 项目周期12个月,由全国港口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上报及执行。
2020年7月31日,行业标准《港机械钢结构表面防腐涂层维护保养技术规范》(JT/T 1336-2020)由中华 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发布。
截至2019年,由于相关行业和国家技术标准的缺失,导致了港口机械表面防腐涂层在严苛工况服役过程中没 有得到有效的维护,破坏了钢结构表面防腐涂层,加速了设备钢结构的腐蚀形成与扩散。同时,自改革开放以来 投产的各种大型港口机械涂层已接近或达到预期设计使用寿命,大面积进入“老龄化”阶段,亟需通用指导性文 件给港口机械现场涂装维修提供技术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在此背景下组织制定了行业标准《港口机 械涂层维护保养技术规范》。
主要起草单位: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常州油漆有限公司、交通 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
主要起草人:徐正斌、宋笑、蔡晓旭、叶勇、刘建波、朱建国、王兆荣、杜渝、朱琪江、陈益、熊章吉、周 军、刘楠楠、梁瑶。
标准目次
参考资料:
内容范围
行业标准《港口机械钢结构表面防腐涂层维护保养技术规范》(JT/T 1336-2020)规定了港口机械钢结构表 面防腐涂层维护保养的基本要求、涂层检查要求、涂层修补要求涂装施工要求、安全和环境保护以及涂层验收。 该标准适用于岸边集装箱起重机、集装箱门式起重机和散货机械等大型港口机械钢结构表面涂层的维护保养和修 补涂装,其他应用领域的机械钢结构或类似条件下的钢结构防腐涂层的维护保养和修补涂装也可参照使用。
2020年11月1日,行业标准《港口机械钢结构表面防腐涂层维护保养技术规范》(JT/T 1336-2020)实 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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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 JT/T 796—2011目次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架构 (2)5 政府监管平台 (2)6 企业监控平台 (6)7 性能与技术要求 (9)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技术要求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架构,以及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中政府监管平台和企业监控平台的功能要求、平台性能与技术要求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政府监管平台及企业自建或运营商搭建的卫星定位系统平台。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7859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GB 20263 导航电子地图安全处理技术基本要求JT/T 794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3 术语和定义JT/T 794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简称卫星定位系统)GNSS system for operating vehicles 以提供道路运输车辆实时位置和状态信息为特征,具有运输车辆驾乘人员及运输车辆管理者等用户远程信息服务,反映运输车辆实时动态数据,满足政府监管部门及运营企业对系统信息运用要求,能对服务范围内的车辆进行管理和控制的综合性信息处理系统。
3.2 政府监管平台(简称政府平台)government monitoring and management platform 以计算机系统及通信信息技术为基础,通过卫星定位技术等手段,实现对管辖范围内的车载终端和接入平台进行管理的系统平台,主要实现对上级平台的数据报送和对下级政府平台的管理、对企业平台的监管和服务。
3.3 企业监控平台(简称企业平台)enterprise monitoring and managementplatform 企业自建或委托第三方技术单位建设的卫星定位系统平台,以计算机系统为基础,通过接入通信网络对服务范围内的车载终端和用户进行管理,并提供安全运营监控的系统平台,主要实现对平台中的车辆安全运营的实时监控。
JT/T 796-20113.4 接入平台access platform 接入到政府平台的平台,包括企业平台和下级政府平台。
3.5 车载终端vehicle terminal 安装在道路运输车辆上满足工作环境要求,具有卫星定位系统、移动网络接入、道路运输车辆行驶记录、道路运输车辆相关信号采集和控制,与其他车载电子设备进行通信,提供政府平台或企业平台所需的信息,完成卫星定位系统对车辆控制功能的装置。
3.6 在线车辆online vehicles 当前连接到政府平台和企业平台,且正常定位的车辆。
3.7 上线车辆previously online vehicles 政府平台或企业平台设定时间内在线连接,且当前处于运营状态的车辆。
3.8 入网车辆access vehicles 当前或曾经接入政府平台或企业平台的车辆。
3.9 车牌license plate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机动车号牌以及车牌颜色的简称,如闽AY3154 黄。
4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架构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由政府平台、企业平台、车载终端、计算机通信网络等组成。
通过系统各组成部分之间的互联互通,实现业务管理以及数据交换和共享。
政府平台通过平台接口及统计分析功能,主要实现对上级平台的数据报送、对下级政府平台的管理和对企业平台的监管和服务。
企业平台接入到政府平台,主要通过对车载终端的控制,实现对营运车辆安全运营的监控,并实时上报各项数据给政府平台。
政府平台之间通过专线网络或互联网络VPN方式进行连接,企业平台与政府平台可以通过互联网或专线网络方式进行连接,车载终端与企业平台或政府平台之间通过无线通信网络进行连接。
5 政府监管平台5.1 基本功能5.1.1 接入平台管理接入平台管理应具备接入平台配置管理、信息查询和考核等功能。
具体功能要求如下:—接入平台配置管理具备接入平台参数配置、接入平台参数查询及接入平台参数统计等基本功能;—接入平台信息查询具备平台基本情况、平台在线车辆、平台历史上线车辆、平台未上线车辆、平台运行日志和平台巡检日志等查询功能;—接入平台考核包括平台自动查岗、平台手工查岗、平台动态数据传输情况、平台链路通断情况、平台车辆上线情况、平台车辆在线情况和动态数据传输及质量情况等,具备对接入平台按日、周、月、季和年进行考核的功能。
5.1.2 报表导出功能平台中所有查询结果及统计分析结果均应支持excel的报表导出功能。
5.1.3 车辆数据定时下发功能定时向接入平台下发其上报的正常汇报车辆列表及异常车辆列表。
5.1.4 报警政府平台应具备接收由接入平台上报的报警信息的功能,包括紧急报警、偏离路线报警、超速报警、区域报警、疲劳驾驶报警等。
产生报警时,可通过声、光、图片和文字等方式提示并显示车辆动态位置信息和静态信息及相关信息。
5.1.5 报警管理政府平台应具备接收接入平台上报的报警信息及对应的报警处理信息的功能。
如下级监管平台或企业平台未在约定时间内上报报警处理信息,监管平台应自动向其发送报警处置请求指令。
5.1.6 基本资料管理政府平台应具备与各地运政信息系统联网对接、数据交换等信息共享功能。
基本资料管理应具备对接入平台的各种车辆、从业人员和运输企业等基本资料的查询管理功能。
5.1.7 危险品车辆/企业管理5.1.7.1 危险品车辆管理危险品车辆管理应具备查询和统计功能。
具体要求如下:a) 危险品车辆查询,包括在线危险品车辆查询、上线危险品车辆查询、跨域危险品车辆查询、运输危险品货种信息查询、危险品运输线路查询和报警情况查询等;b) 危险品车辆统计,包括危险品车辆在线情况统计、危险品车辆上线情况统计、危险品车辆跨域(不同地区监管平台间)情况统计、危险品车辆报警情况统计和危险品车辆分布情况统计等。
5.1.7.2 危险品运输企业管理危险品运输企业管理应具备查询、统计及考核功能。
具体要求如下:a) 危险品运输企业查询,包括危险品运输企业详细情况查询;b) 危险品运输企业统计,包括危险品企业分布情况统计、危险品运输企业所属车辆上线情况统计,以及危险品运输企业所属车辆报警情况统计等;c) 危险品运输企业考核,包括危险品运输企业的月度、季度和年度考核。
5.1.8 班线客运车辆/企业管理5.1.8.1 班线客运车辆管理班线客运车辆管理应具备查询和统计功能。
具体要求如下:a) 班线车辆查询,包括在线班线车辆查询、上线班线车辆查询、跨域班钱车辆查询和报警情况查询等;b) 班线车辆统计,包括班线车辆在线情况统计、班线车辆上线情况统计、班线车辆跨域(不同地区监管平台间)情况统计、班线车辆报警情况统计和班线车辆分布情况统计等。
5.1.8.2 班线客运企业管理班线客运企业管理应具备查询、统计和考核功能。
具体要求如下:a) 班线客运企业查询,包括班线客运企业详细情况查询和班线客运线路查询;b) 班线客运企业统计,包括班线客运企业分布情况统计、班线客运企业所属车辆上线情况统计,以及班线客运企业所属车辆报警情况统计等;c) 班线客运企业考核,包括班线客运企业的月度、季度和年度考核。
5.1.9 旅游包车/企业管理5.1.9.1 旅游包车查询管理旅游包车车辆管理应具备查询和统计功能。
具体要求如下:a) 旅游包车查询,包括在线旅游包车查询、上线旅游包车查询、跨域旅游包车查询和报警情况查询等;b) 旅游包车统计,包括旅游包车在线情况统计、旅游包车上线情况统计、旅游包车跨域(不同地区监管平台间)情况统计、旅游包车报警情况统计和旅游包车分布情况统计等。
5.1.9.2 旅游包车企业管理旅游包车企业管理应具备查询、统计和考核功能。
具体要求如下:a) 旅游包车企业查询,包括旅游包车企业详细情况查询和旅游包车营运线路查询;b) 旅游包车企业统计,包括旅游包车企业分布情况统计、旅游包车企业所属车辆上线情况统计和旅游包车企业所属车辆报警情况统计等;c) 旅游包车企业考核,包括旅游包车企业的月度、季度和年度考核。
5.1.10 货运车辆/企业管理5.1.10.1 货运车辆管理货运车辆管理应具备查询和统计功能。
5.1.10.1 货运车辆管理货运车辆管理应具备查询和统计功能。
具体要求如下:a) 货运车辆查询,包括在线货运车辆查询、上线货运车辆查询、跨域货运车辆查询和报警情况查询等;b) 货运车辆统计,包括货运车辆在线情况统计、货运车辆上线情况统计、货运车辆跨域(不同地区监管平台间)情况统计、货运车辆报警情况统计和货运车辆分布情况统计等。
5.1.10.2货运企业管理货运企业管理应具备查询、统计及考核功能。
具体要求如下:a) 货运企业查询,包括货运企业详细情况查询;b) 货运企业统计,包括货运企业分布情况统计、货运企业所属车辆上线情况统计,以及货运企业所属车辆报警情况统计等;c) 货运企业考核,包括货运企业的月度、季度和年度考核。
5.1.11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车辆动态监控应至少具备以下功能:a) 提供对车辆的实时监控、单向监听等功能,提供对多车的车辆跟踪、报文发送和车辆拍照等功能,并可支持对反馈报文、车辆行驶记录数据及照片的历史数据查询功能;b) 提供对指定车辆历史轨迹回放功能,并支持在历史轨迹点提供车辆事件的提示;c) 提供查询指定时间段、经过指定区域的车辆信息,应支持多区城多时间段的联合查询。
5.1.12 车辆视频监控政府平台应具备对单车或多车的视频信号监控查看功能,并应支持实时监控及历史视频数据调用查看。
5.1.13 电子地图管理5.1.13.1 电子地图基本功能电子地图应具备包括漫游、放大、缩小、全图、拉框放大、拉框缩小、距离量算、比例尺显示、打印和当前屏幕图像保存等基本操作;具备电子地图的鹰眼功能、标注功能、图层控制功能、量算功能、地理信息查询功能和路径分析功能;具备对电子围栏设置、行驶区域设置和行驶路线设置功能。
地理信息查询具备对设施点、地名、道路和行政区域的模糊检索功能。
5.1.13.2 电子地图表达电子地图表达应符合GB 20263的规定。
5.1.13.3 目标影像展现政府平台应支持车辆等动态目标、自定义设施和点线面叠加;支持地图显示、影像显示、影像和地图叠加显示。
5.2 平台接口功能5.2.1 与其他平台信息交换政府平台应具备与上级政府平台及接入平台之间的信息交换功能,包括车辆动态信息、静态信息和跨域信息的交换。
政府平台应具备下发通知、指令信息给接入平台、车载终端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