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制度正式样本
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制度范本(2篇)
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制度范本1. 引言民用爆炸物品是指在民用领域使用的能够产生爆炸效果的物质或装置。
为了确保社会的安全和稳定,必须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来规范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
本制度旨在为相关单位提供明确的操作规范,确保民用爆炸物品的合法使用和安全管理。
2. 法律法规依据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工作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
各级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擅自生产、购买、储存、使用和销售爆炸物品。
3. 管理机构3.1 管理机构的组织与职责:由相关政府部门设立专门的爆炸物品管理机构,负责监督和管理所有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
3.2 管理机构的人员配备:管理机构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并进行必要的培训,确保能够胜任管理工作。
4. 爆炸物品的分类与控制4.1 爆炸物品的分类:将爆炸物品分为多个不同的类别,根据其危险程度和使用场所的不同进行分类。
4.2 爆炸物品的控制:对不同类别的爆炸物品设置不同的控制措施,包括生产许可、销售许可、使用许可等。
5. 爆炸物品的生产管理5.1 生产许可证:生产单位必须取得相应的生产许可证,符合国家相关的安全标准和技术要求。
5.2 生产过程监控:生产单位必须建立完善的生产过程监控制度,确保每个生产环节的安全和质量。
5.3 产品质量检验:生产单位必须对生产出的爆炸物品进行质量检验,并保存检验记录。
5.4 产品追溯:生产单位必须建立产品追溯制度,确保能够查明产品的生产过程和去向。
6. 爆炸物品的储存管理6.1 储存场所选择:储存单位必须选择安全合理的场所进行存放,场所必须符合一定的防火和防爆要求。
6.2 储存条件控制:储存单位必须对爆炸物品的储存条件进行严格控制,确保温度、湿度等因素不影响物品的安全性。
6.3 安全设施设置:储存单位必须设置必要的安全设施,包括防火墙、防爆墙、防爆门等。
6.4 日常巡检:储存单位必须进行定期的巡检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保留巡检记录。
民用爆炸物品库房管理制度范文(3篇)
民用爆炸物品库房管理制度范文一、库房管理的基本要求1.1 库房负责人要具备相关管理知识和技能,并具备爆炸物品操作经验。
1.2 库房内应建立科学合理的货物存放布局,确保安全通道畅通。
1.3 库房要定期进行灭火器等消防设备的维护和检查,确保消防设备的完好有效。
1.4 库房内应建立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提醒工作人员注意爆炸物品的特性和安全操作方法。
二、库房进出物品管理2.1 库房入库物品的登记2.1.1 库房入库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并持有效资格证明。
2.1.2 库房入库人员对进库物品进行验收,并详细记录物品名称、数量、规格等信息。
2.1.3 库房入库人员应仔细检查物品的包装是否完好,并注意物品是否有破损、漏泄等情况。
2.2 库房出库物品的登记2.2.1 库房出库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并持有效资格证明。
2.2.2 库房出库人员对出库物品进行登记,记录物品名称、数量、规格等信息。
2.2.3 库房出库人员应仔细核对物品的数量,确保准确无误。
三、库房物品安全管理3.1 库房内物品保管要求3.1.1 库房内物品应分类存放,按照物品的特性和危险程度进行区分,并做好明显标识。
3.1.2 库房内易燃易爆物品应专门存放在防火设备区域内,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3.1.3 库房内危险化学品应与其他物品分开存放,避免发生化学反应导致事故。
3.2 库房储存条件要求3.2.1 库房内应保持干燥、通风、无明火及静电等环境,减少爆炸事故的机率。
3.2.2 库房内应设有温湿度监测设备,确保物品的质量不受影响。
3.2.3 库房内应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防止物品受到细菌和污染物的影响。
四、库房安全防范措施4.1 库房安全监控措施4.1.1 库房应安装视频监控设备,随时监测库房内的活动,及时发现安全隐患。
4.1.2 库房监控设备应定期维护和检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4.1.3 库房监控设备产生的录像资料应妥善保存,以备后续查看和备案使用。
4.2 库房安全通道和应急疏散措施4.2.1 库房内应保留足够宽敞的安全通道,方便物品的运输和疏散。
爆破物品管理制度样本(六篇)
爆破物品管理制度样本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矿山分厂内部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预防涉爆事故和各类案(事)件发生,保障公司生产建设、经营安全和职工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结合矿山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在矿山区域范围内储存、购销、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民用爆炸物品,是指在公司范围内使用、储存的各类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非电导爆系统、起爆药和爆破剂,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爆炸物品。
第五条由公司安全保卫部负责对公司区域内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第六条公司内储存爆炸物品的仓库在落实“三防”(人防、技防、犬防)措施的基础上,必须建立以下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一)建立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
收存和发放物品必须进行登记,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二)库房储存的爆炸物品数量不得超过设计容量,性质相抵触的爆炸器材必须分库储存,库内严禁存放其它物品。
(三)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
严禁在库区吸烟和用火。
严禁把其它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带入仓库。
(四)爆炸物品发生丢失、被盗和其他事故的,必须报公司安全保卫部和当地公安机关。
第七条采剥组应按规定到沾益县民用爆破器材有限公司购买,严禁私自买卖民用爆炸物品。
第八条使用民用爆炸物品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由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1《爆破员作业证》及其以上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操作爆破。
第九条进行爆破作业的单位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遵守爆破安全操作规程,要有专人负责指挥;在危险区的边界设置安全警戒岗哨和标志;在爆破前发出信号,待危险区的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后,始准爆破。
爆破后,必须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解除警戒信号。
第十条进行大型爆破作业,必须按规定事先将爆破作业方案报县级以上主管部门批准,并经当地公安机关同意,方准爆破作业。
第十一条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必须建立严格的领取、清退制度,领取的数量不得超过当天使用量,剩余的要当天返回仓库储存。
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制度范本
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确保公民、财产和环境的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各项经济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内所有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经营、使用、储存和运输等环节的管理。
第三条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应当坚持依法管理、综合治理、预防为主的原则,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社会的稳定。
第四条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中应当加强安全意识,强化风险管理,落实责任制,确保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第五条本制度的具体实施办法由上级主管部门根据本制度制定。
第二章生产管理第六条生产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进行生产,确保产品和原材料的质量安全。
第七条生产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生产许可证,严格按照许可范围和要求进行生产。
第八条生产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生产的流程和责任分工。
第九条生产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条生产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生产过程中的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第十一条生产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应当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二条生产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应当定期检查和维护生产设备,确保设备的安全和正常运转。
第三章经营管理第十三条经营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关的经营许可证,严格按照许可范围和要求进行经营。
第十四条经营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经营管理制度,明确经营的流程和责任分工。
第十五条经营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应当定期对存货进行盘点和检查,确保存货的安全和合规。
第十六条经营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应当落实购买者的身份验证制度,不得向无购买资格或违法违规行为的购买者出售民用爆炸物品。
第十七条经营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应当积极配合相关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接受执法部门的监管和指导。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制度(精选5篇)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制度(精选5篇)第一篇: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制度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项目部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煤矿安全规程》和《爆破安全规程》(GB 6722)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部成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项目经理党支部书记副组长:项目部副经理、安监站长成员:供应部长、技术人员、安监员、各队骨干第三条项目部财务、调度、安监、技术、供应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民用爆炸物品分别从库房建设、购买、运输、储存、使用、销毁、人员培训、证照办理审批等方面进行责任落实工作。
第四条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项目部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项目部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第一责任人,项目部要指定一名副职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综合管理,其他副职负责主管范围内的民用爆炸物品管理。
各项目部要层层签订责任状,责任到人,认真抓好民用爆炸物品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项目部要严格执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煤矿安全规程》及《爆破安全规程》(GB6722)等相关规定,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设置技术防范设施,防止民用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被抢。
第六条项目部生产副经理负责每月组织一次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工作检查,并不定期抽查,对查出的问题要立即整改;每旬组织召开一次专业例会,总结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情况,排查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制定合理措施。
要认真记录每次检查、抽查、整改情况和召开专题会议情况,确保记录完整、规范,以备检查。
第二章民用爆炸物品运输管理第七条地面运输爆炸物品必须采用专用车辆,且经过严格检查,确保性能良好的全封闭运输车,并配备必要的防爆安全设施和消防设备,不得采用三轮车、柴油车、畜力车、拖拉机、翻斗车和挂车运输,不准在交叉路口、人口聚集地、火源附近停留,不准载重加油,不准带客,不准超速行驶,雷管、炸药及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不准混装运输。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制度范文(3篇)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制度范文1、了严格管理爆炸物品,预防爆炸物品造成事故,影响财产和生命安全,防止爆炸物品外流,特制定本制度。
2、品的采购与押运:2.1、材料必须事先向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申报计划,经批准采购、运输、领取《爆炸物品运输证》,方可提货。
2.2、中要派专车,由押运员押运,司机必须按规定路线行驶,物品要封装严密,不得与其它物资混装,途中不得随意停留,以免发生意外。
2.3、发生丢失、被抢及发生爆炸事故,应立即向附近公安机关报告,并协助查找破案。
2.4、乘人员,禁止在爆炸物品附近吸烟、用火、禁止车辆超速行驶,禁止无关人员搭乘车辆。
2.5、物品的车辆,必须插有标着“危险”字样的红旗,夜间运输时,车辆前后应有标志危险的信号灯。
爆炸物品应用帆布覆盖捆紧。
运输爆炸材料的车辆严禁逗留在车库内。
2.6、运输爆炸物品时,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厢和突出车外。
2.7必须分别运输。
2.8中押运人员不得离开车辆,不准无关人员靠近车辆,因特殊情况需要在途中住宿时,要报告住宿地公安机关,采取措施保证安全。
2.9、员在装车时,负责清点查验爆炸器材的品名和数量是否与实际相符。
2.10、到货后,押运人员、保管员、验收员共同验收数量,并注意包装是否破损、异动或散落,确认无误后,方可验收入库。
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尽快妥善处理。
对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请示领导,在问题没有解决之前,不能验收入库,应做出标志单独保存。
2.11、装卸时一定要轻拿轻放,严禁倒置,装卸人员在搬运中不能吸烟、用火。
3、炸物品的管理和使用:3.1物品必须由专门仓库保管,并建有严格的出入库和仓库管理制度,严禁与其它物资共同存放。
库房要远离生活区,库房门窗牢固,防盗、防火、防雷等措施完备、通风良好、空气干燥、温度适宜。
3.2、持《爆炸物品保管人员许可证》上岗。
3.3、经常检查仓库安全,尤其门窗及仓库周围。
检查消防、避雷、报警装置是否安全有效,有问题及时向领导报告。
2024年民爆物品收发、储存管理制度样本(三篇)
2024年民爆物品收发、储存管理制度样本民用爆破器材仓库之管理,必须遵循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依法取得《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
仓库应配置专职管理人员,确保库存量不超过设计规定的最大容量。
具体管理要求如下:一、仓库内部应杜绝明火,保持环境整洁,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二、仓库应保持干燥,通风良好,物品堆放需便于通行及搬运,并配备温度计和湿度计,定期检查并记录,确保库内温度不超过35摄氏度。
三、进入库区的人员不得穿着带钉鞋或易产生静电的衣物,禁止使用可能产生火花的工具开启箱子,开箱操作应在库房防护屏障外的指定区域进行。
四、民用爆破器材的堆放需符合安全规范:炸药箱(含导火索箱)的堆垛高度不得超过1.8米,雷管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6米,每堆不超过300箱。
不同物品应分开放置,箱堆间距及堆垛与库房墙体的距离均不得小于0.3米,人行检查通道宽度不得小于0.8米,装运货物的主通道宽度不得小于1.2米。
五、针对民爆物品的物理和化学特性,应采取防潮、防热、防冻、防霉、防洪、防火、防雷、防虫、防盗、防破坏等综合防护措施,并确保库房内无尘土、禁物、水气凝结、漏雨、渗水、事故差错、包装损坏、锈蚀霉烂、鼠咬虫蛀等情况,库周边25米内不得有树木或竹林,水沟应保持通畅。
六、各类民爆物品宜单独存放于专用仓库,若条件限制需在同一仓库内存放两种以上民爆器材时,应遵守相关规定,同时确保所有民爆器材的包装完好无损。
七、民爆器材的发放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确保账物相符,清晰记录,并对库存定期检查,如有问题及时上报公司领导。
过期或变质的民爆器材,严禁发放使用。
八、民爆器材的编码登记,应严格按照公安部门的规定进行严格管理。
以上各项规定,旨在确保民用爆破器材仓库的安全管理,防范各类安全隐患,保障公共安全。
2024年民爆物品收发、储存管理制度样本(二)民用爆破器材仓库建设及管理规范如下:一、民用爆破器材仓库必须依法取得国家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
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制度样本(2篇)
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制度样本因河南省煤田地质局物探测量队(乙方)在本次施工中需暂租山西晋煤集团沁水胡底煤业有限公司(甲方)炸药库使用,乙方所使用的是震源药柱(47____)和地震勘探专用电雷管(G00),每次所存数量不超过700kg,为保证火工品的存放、领取安全,特制订以下制度:一、火工品的存放1.乙方负责公安、民爆公司审批手续(购买证及运输证的审批),民爆公司负责运输到甲方指定的炸药库,装卸由乙方专门人员负责。
2.入库时,乙方安排专门爆破人员入库登记。
3.乙方的炸药、雷管入库后,甲方负责看管,保证炸药、雷管在库内的安全。
二、火工品的领取1.乙方需用炸药、雷管时,须安排专门的爆破员配合药库库管员领取,清楚登记领取数量,出库后,乙方负责炸药、雷管的安全工作。
2.在运往工地过程中,乙方须安排危险品专用车辆到炸药库领取3.出库到工地的运输要有专门的押运人员押运三、火工品的使用1.乙方在使用炸药、雷管的过程中,要有专门爆破员负责管理炸药、雷管在工地的转移、发放工作。
2.乙方保证在使用炸药、雷管时,编码、登记清楚,每一编码对应一炮孔坐标。
3.每天工程结束后,乙方要核对炸药、雷管使用数量。
4.在爆破过程中,乙方要有专业爆破人员负责爆破,保证周围其它人员的安全。
5.使用火工品要轻拿轻放,要雷管、炸药分开存放,妥善管理。
发现雷管、炸药丢失,乙方要立即上报公安机关,并协助配合公安机关侦破,无甲方责任。
四、火工品的退库1.乙方在退库过程中,由指定的危险品专用车辆、爆破员和押运员负责运输。
2.乙方爆破员配合炸药库库管员登记入库。
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制度样本(2)爆炸物品在民用领域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但其所带来的潜在危险也不可忽视。
为了保障公共安全和个人财产安全,国家对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完善和规范。
本文将对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制度进行详细介绍。
一、立法依据及目的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制度的立法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物品管理法》以及相关的行政法规和规章。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制度(3篇)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制度引言民用爆炸物品是指民用领域中用于农业、工业、交通、日常生活等方面的可燃烧和可爆炸物品,包括炸药、火药、烟火、燃烧剂等。
由于其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为了确保安全,各国普遍建立了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制度。
本文将以中国为例,以____字详细介绍中国的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制度。
一、法律法规框架1.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中国最基本的生产安全法律法规。
2014年生效,明确了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责任主体、基本原则和管理制度等。
它要求制定并完善国家、行业和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标准、技术规范,对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存储、销售、运输等环节都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是中国的基本消防法律法规。
2019年生效,其中第十一章专门规定了对爆炸物品的预防和处置管理。
根据该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爆炸物品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标准和技术规程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确保防火、防爆设施的正常使用,提供预案和应急措施,并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以应对突发情况。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律制度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律制度实施条例》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具体实施细则。
根据该条例,爆炸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拥有相应的生产、销售许可证,法定代表人必须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同时对生产、质量控制、销售、运输过程中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二、民用爆炸物品准入管理2.1 准入许可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律制度实施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必须经过准入许可才能生产、销售和使用。
准入许可的主体是国家安全监管部门,准入许可的条件包括生产设施符合安全要求、生产工艺可行、质量控制措施到位等。
准入许可制度的实施确保了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和使用具有一定的安全可控性。
2.2 产品质量检测民用爆炸物品的产品质量检测是确保其安全性的重要环节。
民爆公司物品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防止爆炸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民用爆炸物品的采购、储存、使用、运输、销毁等环节。
第二章储存管理第三条建立健全民爆物品仓库,确保仓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
第四条仓库内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实行专人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第五条民爆物品分类存放,雷管、炸药等危险品应分开存放,并设置隔离带。
第六条储存民爆物品的库房应具备以下条件:1. 库房建筑结构符合国家规定;2. 库房内通风良好,温度、湿度适宜;3. 库房内设有消防设施,并定期检查、维护;4. 库房内设有应急照明设施。
第七条储存民爆物品时,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摆放,不得堆放过高,堆垛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
第八条储存民爆物品的库房应定期进行清理,确保库房内物品整齐、清洁。
第三章使用管理第九条使用民爆物品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第十条使用民爆物品前,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准备,确保操作安全。
第十一条使用民爆物品时,必须穿戴防护用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第十二条使用民爆物品过程中,应设置警戒区域,并配备专人负责警戒。
第十三条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理现场,将民爆物品按规定存放。
第四章运输管理第十四条运输民爆物品的车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并取得相应的运输资质。
第十五条运输民爆物品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 车辆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2. 运输途中不得超速、超载;3. 不得在禁行区域行驶;4. 不得在恶劣天气条件下行驶。
第五章销毁管理第十六条民爆物品达到报废期限或因其他原因需要销毁时,必须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销毁。
第十七条销毁民爆物品应由专人负责,并确保销毁过程安全、环保。
第十八条销毁民爆物品后,应及时清理现场,并将销毁情况记录在案。
第六章奖惩第十九条对严格执行本制度,在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民用爆炸物品消防管理制度模版
民用爆炸物品消防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民用爆炸物品的消防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并及时、科学地处理火灾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火灾防控责任第二条本单位的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条每个部门、区域的负责人是本部门、区域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组织本部门、区域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四条每个员工是自己所在工作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有义务维护本岗位的消防安全。
第三章民用爆炸物品的存储管理第五条民用爆炸物品的存储区域应设有防火墙,并保持通道的畅通,防止堆放过量物品。
第六条民用爆炸物品的存储区域应安装火灾报警器、消防栓、灭火器等防火设施,并定期检查维护。
第七条民用爆炸物品的存储区域应进行周边的环境清理,防止杂物、易燃物质的聚集。
第八条民用爆炸物品的存储区域不得与火源、热源、易燃易爆物质存放区域相邻,并应设有显著的安全警示标识。
第四章民用爆炸物品的使用管理第九条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合法有效的操作证明。
第十条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违规操作和私自改动操作程序。
第十一条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人员应定期参加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并掌握消防应急处理的相关知识。
第十二条民用爆炸物品的使用场所应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五章灭火设备的管理第十三条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场所应根据防火需要设置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并进行定期的检查充装。
第十四条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场所应配置适当类型的灭火器材,以及灭火器使用指南和应急疏散示意图。
第十五条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场所应设置明显的灭火器材存放位置,保证易于使用和取得。
第十六条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场所应设置定期检查、维护、充装和更换灭火设备的机构和制度。
第六章火灾应急救援第十七条火灾应急救援预案应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明确各级责任人,分工明确,流程合理,保证火灾事故发生后的及时处理。
爆炸物品领发使用管理制度样本(2篇)
爆炸物品领发使用管理制度样本1、目的为了加强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管理从严,服务生产,保障安全”的原则,使爆炸物品管理工作逐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堵塞爆炸物品被资流失渠道,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2、领发手续2.1各单位内部使用的爆炸物品,须由单位主管领导签安,凭手续由安全员和放炮员两人来领取,认真记录。
2.2其他单位因施工需要领取爆炸物品,须写出书面报告,经安全部门同意,公安分局批准,凭领料单在指定的仓库由专人领取、保管。
2.3外单位需借、购爆炸物品,须经地方公安机关批准,并报公司保卫处备案,凭手续领取。
3、领发规定3.1领用爆炸物品必须由安全员和放炮员两人凭有效手续来领取,互相督促。
3.2必须按当班需用量领取,并认真填写好领发记录,放于安全可靠地方,单领单放。
3.3不准一人同时领取两种性质相抵触的爆破器材,领出来的爆破器材按性质不同分别放在专用爆破箱内分别携带,严禁混发、混装。
3.4禁止使用自行车、拖拉机、摩托车等不安全的交通工具运送爆破器材,运送途中禁止在公共场所、村庄、集市、交通要道、重要建筑设施附近停留。
3.5禁止携带烟火4、退存规定4.1安全员和监炮员要认真做好放炮记录,数据准确,余数存库、目清月结,帐目相符。
4.2当天消耗的数量和余下的数量要如实送回仓库,分类保管,保管员凭放炮记录查验核收。
4.3严禁存放宿舍、办公室和其他地方过夜,严禁偷盗、遗失、私拿、私用、私藏、赠送、转让、转借。
4.4收发做到手续齐全、数目清楚、日清月结,帐长相符。
4.5爆破物品如有遗失、被盗和其他事故,应及时向公安保卫部门报告,并视情追究其责任,如领导不负责,忽视安全,遗漏丢失或被盗,发生重大事故,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领导人的责任,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爆炸物品领发使用管理制度样本(2)一、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爆炸物品的领发使用,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并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民爆物品管理规定范本
民爆物品管理规定范本一、概述本管理规定旨在加强对民爆物品的管理,确保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使用、存放、运输和销售民爆物品时,必须遵守本规定的各项要求,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责任部门及职责分工1. 公安机关负责对民爆物品的许可、监督和管理工作,制定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开展民爆物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并加强执法力度。
2. 地方政府负责监管民爆物品的存储和销售场所的安全,加强对民爆物品运输环节的管理,制定本地区的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措施。
3. 民爆物品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生产民爆物品,并主动接受公安机关的监管和检查。
4. 民爆物品流通企业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经营活动,并配备专业人员进行安全管理。
三、民爆物品的许可与管理1. 民爆物品生产许可1.1 申请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生产设备及技术条件,并通过公安机关的技术、设备审核。
1.2 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负责民爆物品生产许可的审批和管理。
1.3 未经生产许可证的民爆物品不得销售和使用。
2. 民爆物品运输许可2.1 进行民爆物品运输的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运输工具和驾驶员,保证运输安全。
2.2 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负责对民爆物品运输许可的审批和管理。
2.3 违规运输民爆物品的单位,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民爆物品的存放与销售1. 存放场所1.1 存放民爆物品的场所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并经过公安机关的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2 存放场所必须设有防火、防爆、防盗等安全设施,保障民爆物品的安全。
2. 销售场所2.1 销售民爆物品的场所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并经过公安机关的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2.2 销售场所必须配备专业人员,对购买民爆物品的人员进行身份核实,并保留相关购买记录。
五、民爆物品的安全使用1. 民众应当依法和合理使用民爆物品,不能擅自组织使用爆竹、烟花等爆炸物品,严禁在人群密集的场所使用。
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1.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对民爆物品的安全管理,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保护环境的安全。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生产、储存、运输和销售民爆物品的单位和个人。
3.定义(1)民爆物品:指民用爆炸性物品,包括炸药、炸药器材、烟火、焰火、爆竹、烟花等。
二、民爆物品的安全管理1.资质管理(1)经营资质:所有从事民爆物品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办理相应的经营资质,且经营资质必须处于有效期内。
(2)使用资质:所有使用民爆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经过培训并持有相应的使用资质证书。
证书有效期为两年,期满需重新培训和考试。
2.安全生产管理(1)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单位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明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内部建立健全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
(2)生产设备管理:生产民爆物品的单位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配备符合标准的生产设备,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
(3)原材料管理:生产民爆物品的单位必须采购符合标准的原材料,并建立相应的进货台账,确保原材料的安全性。
3.仓储管理(1)仓库选择:储存民爆物品的仓库必须具备相应的防火和防爆条件,并按照规定进行划定区域,做好区域标明和防护提示措施。
(2)仓库管理:储存民爆物品的仓库必须实行24小时监控,并设有专门的管理人员,对仓库进行定期巡查和检查,确保安全。
(3)库存管理:储存民爆物品的单位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库存管理,定期进行清点和核对,确保库存数量与记录一致。
4.运输管理(1)运输资质:从事民爆物品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持有相应的运输资质证书,并保证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运输工具管理:运输民爆物品的车辆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并按照规定进行日常维护和保养,确保车况良好。
(3)运输保护措施:运输民爆物品时,必须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确保物品不受损坏和外部因素影响。
5.销售管理(1)销售资质:销售民爆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持有相应的销售资质证书,并保证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民爆公司物品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民爆公司物品管理,确保公司物品的安全、合理使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民爆物品的采购、储存、使用、报废等环节。
第三条公司物品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物品采购与验收第四条物品采购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严格按照采购计划执行。
第五条采购部门应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确保物品质量。
第六条物品验收由专人负责,验收内容包括物品数量、规格、质量、包装等,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第三章物品储存与保管第七条物品储存应按照国家规定和公司内部要求,选择安全、干燥、通风的场所。
第八条储存物品应分类存放,标识清晰,防止误操作。
第九条储存场所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报警系统,确保消防安全。
第十条物品入库、出库应登记造册,建立物品台账,做到账物相符。
第四章物品使用与领用第十一条物品使用需遵循“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
第十二条物品领用需填写领用单,经批准后方可领用。
第十三条领用人应妥善保管所领物品,防止丢失、损坏。
第十四条物品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归还,不得擅自处理。
第五章物品报废与销毁第十五条物品达到报废条件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报废。
第十六条报废物品由专人负责,按照国家规定进行销毁。
第十七条销毁报废物品应采取安全措施,防止环境污染。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第十八条对在物品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九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安全事故或经济损失的,依法追究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制度旨在规范民爆公司物品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
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公司物品安全。
民用爆炸物品消防管理制度范本
民用爆炸物品消防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民用爆炸物品的消防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存储、运输、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民用爆炸物品指的是烈性易爆、燃烧性、气体压缩或液化等物质,主要用于爆破、炸药制造、焊接、起爆等相关行业。
第四条民用爆炸物品的消防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消防安全、防患未然”的原则。
第二章民用爆炸物品消防管理责任第五条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存储、运输、销售的单位和个人,应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建立健全消防管理体系。
第六条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单位应配备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并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
第七条民用爆炸物品存储单位应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确保消防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八条民用爆炸物品运输单位应采取有效的消防安全措施,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和器材。
第九条民用爆炸物品销售单位应对销售的民用爆炸物品进行质量检查,并确保销售场所的消防安全。
第十条人民政府应加强对民用爆炸物品消防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
第三章民用爆炸物品消防设施设备第十一条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存储、运输、销售单位应按照消防安全要求,配备合格的消防设施设备。
第十二条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单位应按照规定,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确保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民用爆炸物品存储单位应设置有效的防火墙,防止火灾蔓延。
第十四条民用爆炸物品运输单位应根据运输方式和货物特性,配置适当的消防设备和器材。
第十五条民用爆炸物品销售单位应设置灭火器、消防器材,并确保设备正常可用。
第四章民用爆炸物品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第十六条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单位应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明确消防安全措施。
第十七条民用爆炸物品存储单位应定期对存储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八条民用爆炸物品运输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的运输路线和运输方式,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九条民用爆炸物品销售单位应对销售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保证场所的安全。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规定范文一、概述为了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对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制定本规定。
二、管理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在境内销售、储存、使用和运输的民用爆炸物品。
民用爆炸物品指的是用于民用目的的爆炸物品,包括但不限于烟花爆竹、炸药、火焰发射器等。
三、销售管理1. 任何单位或个人在销售民用爆炸物品前,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并取得相应的销售许可证。
未取得销售许可证的,不得销售任何爆炸物品。
2. 销售单位应当在销售场所显著位置公示销售许可证,向消费者提供发票,并保留销售记录备查。
3. 销售单位不得销售过期或者已经损坏的爆炸物品,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
4. 销售单位应当配备专业人员,负责爆炸物品的销售和咨询,向消费者提供使用说明和安全提示。
四、储存管理1. 储存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和规定,取得储存许可证。
2. 储存场所应当设有专门的库房,并按照爆炸物品的不同性质、规模和储存量进行分区划分和防火隔离。
3. 储存单位应当配备专职负责人和专业人员,定期检查储存条件和安全设施,并制定应急预案。
4. 储存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演练,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并采取措施消除。
五、使用管理1. 在使用民用爆炸物品前,必须获取使用许可证,并遵守使用规定和安全操作程序。
2. 使用爆炸物品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具备相应的技术资质和安全知识,确保安全使用,并根据需要配备专业人员。
3. 使用单位或个人应当进行安全防护措施,如穿戴防护装备、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
4. 在使用爆炸物品过程中,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不得违反规定进行滥用或非法使用。
六、运输管理1. 运输民用爆炸物品必须符合国家的运输安全标准和规定,取得相应的运输许可证。
2. 运输单位或个人应当对运输工具和运载物品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容器封闭、抗压防漏、固定稳定等。
3. 在运输过程中,必须保持运载物品的安全性,避免与易燃物、易爆物等放置在一起。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管理制度范文(4篇)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民用爆炸物品购买的管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或涉及民用爆炸物品购买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各单位、个人在购买民用爆炸物品时,应遵循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本制度的要求,履行相应的购买程序和管理责任。
第四条民用爆炸物品指的是用于民用领域的具有爆炸性能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爆竹、烟花、炮竹等。
第二章购买程序第五条所有单位、个人购买民用爆炸物品时,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明确需求:根据实际需求,确定需要购买的民用爆炸物品的种类和数量,并填写购买申请表。
(二)选择供应商:在合法经营的供应商中选择合适的供应商,并进行评估和比较,选择性价比较高的供应商。
(三)签订合同:与供应商签订购买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四)支付款项:按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期限,支付款项给供应商。
(五)接收货物:在货物到达时进行验收,并确认货物的数量和质量是否符合合同要求。
(六)备案登记:将购买的民用爆炸物品相关信息进行备案登记,包括供应商信息、购买数量和用途等。
第三章管理责任第六条购买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购买管理工作,明确工作责任和权限。
第七条购买民用爆炸物品的个人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要求,履行购买程序和管理责任。
第八条购买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确保供应商的合法经营和产品质量安全。
第九条购买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建立健全防范意识,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防范和处理安全事故的能力。
第十条购买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一条监督部门应加强对民用爆炸物品购买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追究责任。
第十二条监督部门应加强对供应商的监管,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质量安全要求的供应商进行处罚和取缔。
第十三条监督部门可以对购买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例行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对违规行为予以处理。
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制度模版
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制度模版一、定义和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储存、运输和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烟花爆竹、炸药、火药等民用爆炸物品。
二、管理目标1.确保民用爆炸物品的合法、安全、有序的使用和管理;2.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3.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4.保障生产经营单位的合法权益。
三、主要责任部门和人员1. 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负有最终责任;2. 安全生产负责人负责组织和协调爆炸物品的管理工作;3. 爆炸物品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具体的日常管理工作;4.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培训和教育工作。
四、管理措施1. 爆炸物品销售管理a. 所有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许可证件;b. 销售民用爆炸物品必须对购买者进行身份核实和登记;c. 在销售点必须建立明显的警示标识,提醒顾客注意安全;d. 定期对销售点进行安全检查和巡视。
2. 爆炸物品储存管理a. 确保储存场所符合相关的安全要求;b. 储存区域必须明确划定,并设立标志和警示标识;c. 爆炸物品必须按照规定分类、包装和摆放;d.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清点,确保数量和质量的准确性。
3. 爆炸物品使用管理a. 使用民用爆炸物品必须事先取得合法的许可;b. 确保使用场所符合安全要求,并保证周围没有可燃物;c. 必须使用合格的引爆器材,并确保操作人员具备相应的技能和证书;d. 使用后必须及时清理和处理残留爆炸物品。
4. 爆炸物品运输管理a. 运输民用爆炸物品必须取得相应的运输许可;b. 运输工具必须符合相应的安全要求,并在运输过程中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c. 运输途中必须定期对爆炸物品进行检查,确保没有任何泄漏和损坏的情况;d. 运输结束后,必须对运输工具进行检查、清理和消防处理。
五、安全教育和培训1.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定期开展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2. 安全教育和培训内容必须包括爆炸物品的安全知识、防火措施、事故应急处理等;3. 新员工必须接受入职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024年废旧、过期民爆物品销毁管理制度样本(二篇)
2024年废旧、过期民爆物品销毁管理制度样本一、爆炸物品仓库保管制度1、爆炸物品入库的数量必须认真登记,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2、性质相抵触的____器材或其它____的化学物品不能储存同一库房内;3、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4、严禁在库区范围内出现明火、用水、不装架设架空电线。
____电灯照明,应按防爆要求____防爆电路及灯具。
5、____器材应包装严密,零星____应用软物填塞挤牢,剪割过的____、导爆索端头应用胶布包严;6、库内堆放器材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堆放要整齐、牢固,便于通风和搬运,距离墙壁不少于____米,堆放____高度不超过____米,____箱不超过四箱,包装箱不直接触地面;7、库内要经常打扫,保持整洁;8、库区内巡查要及时、认真、但不准随意开箱检查,如有必要,应移至库外____米以外进行。
二、爆炸物品使用制度1、爆炸物品要认真填写《爆炸物品逐日消耗登记表》,由现场负责人、保管员、____员、安全员核对签字领取当班使用量。
2、爆炸物品作业消耗及剩余回收实行严格的监督制度,每个施工队应指定可靠的安全员负责监督,并填写监督单交仓库存档、备查。
3、____作业应由经培训合格,取得《____员作业证》的正式____工担任。
____时,必须遵守爆____操作规程,专人____指挥。
按规定设置警戒岗哨和标志,并确保警戒范围内无人。
在____结束后,解除警戒信号。
4、严禁私拿、私用、私藏、赠送、转借、转卖,____器材或使用____、____炸鱼、炸兽等。
5、炸物品丢失、被盗、爆炸等问题要如实上报,如隐瞒不报,除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外,要追究单位主管领导的责任。
三、____器材安全生产管理规定1、____器材建立专用的库房进行堆放,并设专人管理,实行双人双锁制。
安全员、仓库管理员各执一把库房钥匙,凡进入库房必须二人同时在场,且进出均要登记注册。
2、库房内原则上不____任何电器照明,如有必要____时应具备防爆性能,严禁在库房内明火照明。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文件编号:TP-AR-L3863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制度
正式样本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制度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
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1、了严格管理爆炸物品,预防爆炸物品造成事故,影响财产和生命安全,防止爆炸物品外流,特制定本制度。
2、品的采购与押运:
2.1、材料必须事先向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申报计划,经批准采购、运输、领取《爆炸物品运输证》,方可提货。
2.2、中要派专车,由押运员押运,司机必须按规定路线行驶,物品要封装严密,不得与其它物资混装,途中不得随意停留,以免发生意外。
2.3、发生丢失、被抢及发生爆炸事故,应立即
向附近公安机关报告,并协助查找破案。
2.4、乘人员,禁止在爆炸物品附近吸烟、用火、禁止车辆超速行驶,禁止无关人员搭乘车辆。
2.5、物品的车辆,必须插有标着“危险”字样的红旗,夜间运输时,车辆前后应有标志危险的信号灯。
爆炸物品应用帆布覆盖捆紧。
运输爆炸材料的车辆严禁逗留在车库内。
2.6、运输爆炸物品时,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厢和突出车外。
2.7必须分别运输。
2.8中押运人员不得离开车辆,不准无关人员靠近车辆,因特殊情况需要在途中住宿时,要报告住宿地公安机关,采取措施保证安全。
2.9、员在装车时,负责清点查验爆炸器材的品名和数量是否与实际相符。
2.10、到货后,押运人员、保管员、验收员共同验收数量,并注意包装是否破损、异动或散落,确认无误后,方可验收入库。
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尽快妥善处理。
对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请示领导,在问题没有解决之前,不能验收入库,应做出标志单独保存。
2.11、装卸时一定要轻拿轻放,严禁倒置,装卸人员在搬运中不能吸烟、用火。
3、炸物品的管理和使用:
3.1物品必须由专门仓库保管,并建有严格的出入库和仓库管理制度,严禁与其它物资共同存放。
库房要远离生活区,库房门窗牢固,防盗、防火、防雷等措施完备、通风良好、空气干燥、温度适宜。
3.2、持《爆炸物品保管人员许可证》上岗。
3.3、经常检查仓库安全,尤其门窗及仓库周
围。
检查消防、避雷、报警装置是否安全有效,有问题及时向领导报告。
3.4、内严禁烟火,任何人不得将火种、火柴带入库区。
炸药库周围20米内不准有枯草和易燃、易爆物品。
3.5、制度,不经有关部门许可,任何人不准进入库内。
3.6、出入库必须经过严格审批,使用单位要建立台帐、并设专人保管,剩余物品及时退库,严禁随便存放,私自留用或转送、转借、转卖他人使用单位要保存使用原始记录。
3.7、要经常深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3.8、班期间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能私自找人
替班,不准在库区或库房内会客、留宿,严禁在库区内吸烟、用火。
3.9、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自觉接受安全员监督。
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全警戒规定,爆破后,必须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发出解除警戒信号或标志。
4、炸物品仓库管理员、押运员、爆破员以及领用人员等必须选用责任心强、政治可靠、经验丰富的人担任,不得指派临时工单独领用爆炸物品。
5、炸物品出库凭证必须由使用单位领导签字盖章,领用人签字,然后由武装保卫部门和辅助生产部门审批签字后方可领料。
此处输入对应的公司或组织名字
Enter The Corresponding Company Or Organization Name He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