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连锁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章程
医药连锁总部管理制度
医药连锁总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药连锁总部管理行为,加强业务管理,提高总部综合运营效能,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药连锁总部行政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管理等各项管理活动。
第三条医药连锁总部坚持以顾客为中心,推行综合管理、服务创新、经营创新,不断提高竞争力和盈利水平。
第四条医药连锁总部秉承诚信经营、科学经营和合法合规经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规章。
第二章行政管理第五条医药连锁总部应建立健全的行政管理制度,包括组织架构、职责分工、流程规范等内容。
第六条医药连锁总部组织架构应明确,职责分工应清晰,各部门间协作机制应畅通,确保管理决策的统一性和执行力。
第七条医药连锁总部应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确保员工工作目标与公司整体目标的一致性,提高企业整体绩效。
第八条医药连锁总部应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系统,提高管理效率,降低成本,实现数据的有效整合和共享。
第三章财务管理第九条医药连锁总部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包括财务预算、会计核算、财务审计等内容。
第十条医药连锁总部要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高效使用,提高资金周转效率。
第十一条医药连锁总部要加强成本控制管理,对成本进行全面的核算和分析,降低成本,提高盈利能力。
第十二条医药连锁总部要严格遵守税收法规,做好税务申报和纳税工作,提高税收合规性。
第四章人力资源管理第十三条医药连锁总部要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包括招聘、培训、考核、激励等内容。
第十四条医药连锁总部要注重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员工的职业培训和技能提升,提高员工整体素质。
第十五条医药连锁总部要建立健全员工薪酬福利制度,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员工满意度。
第十六条医药连锁总部要加强员工激励管理,建立激励机制,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
第五章市场营销管理第十七条医药连锁总部要建立健全市场营销管理制度,包括市场调研、产品策划、渠道管理等内容。
第十八条医药连锁总部要加强品牌建设,提高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提高市场竞争力。
加盟连锁药店策划书3篇
加盟连锁药店策划书3篇篇一加盟连锁药店策划书一、前言随着人们健康意识的提高和对药品的需求不断增长,药品零售市场呈现出广阔的发展前景。
本策划书旨在为有意加盟连锁药店的创业者提供一份全面、系统的指导方案,帮助他们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得成功。
二、市场分析1. 目标市场社区居民上班族老年人2. 市场需求方便快捷的购药方式高质量的药品和服务合理的价格3. 市场竞争现有连锁药店单体药店网上药店三、加盟优势1. 品牌形象统一的品牌形象和标识,提升知名度和信誉度。
2. 专业支持提供专业的药学服务和培训,确保顾客得到优质的用药指导。
3. 采购优势与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确保药品的质量和价格优势。
4. 运营管理提供标准化的运营管理模式,包括店面装修、商品陈列、库存管理等。
5. 营销支持制定营销策略和促销活动,提升销售额和市场份额。
四、加盟条件1. 认同加盟连锁药店的经营理念和价值观。
2. 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管理能力。
3. 有合适的店面位置和经营场所。
4. 遵守加盟连锁药店的管理制度和规定。
五、加盟流程1. 咨询了解填写加盟申请表,提交相关资料。
总部进行资格审核和市场调研。
2. 考察洽谈受邀到总部进行实地考察和洽谈。
了解加盟连锁药店的运营模式和支持政策。
3. 签订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加盟合同。
缴纳加盟费用和保证金。
4. 店面筹备协助选址、店面装修和设备采购。
招聘员工并进行培训。
5. 开业运营制定开业计划和促销活动。
正式开业运营,总部提供持续的支持和指导。
六、运营管理1. 商品采购建立科学的采购体系,确保药品的质量和供应稳定性。
2. 库存管理采用先进的库存管理系统,控制库存水平,降低成本。
3. 员工管理招聘、培训和激励优秀的员工,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4. 客户服务5. 营销活动定期策划和开展促销活动,吸引顾客,提升销售额。
七、财务分析1. 投资预算包括加盟费用、店面装修、设备采购、人员工资、首批药品采购等费用。
连锁药店总部管理规章制度
连锁药店总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总部管理,提高公司运营效率,保障公司利益,特制定本管理规章制度。
第二条公司总部是公司的领导机构,负责公司业务的管理和运营。
第三条公司总部的工作性质是围绕公司战略目标、组织架构、工作任务、管理制度、工作流程等制定和实施方案。
第四条公司总部各领导干部应当模范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国家法律法规,提高执行力和执行效率。
第五条公司总部设有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市场部、采购部、物流部等职能部门。
第六条公司总部领导应当始终站在公司全局的高度,做好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部署。
第七条公司总部每季度应当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对公司的运营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
第八条公司总部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
第九条公司总部领导要严格执行公司规章制度,不能擅自擅权。
第十条公司总部领导要建立和完善奖惩机制,激励和约束员工。
第二章公司总部相关制度第十一条公司总部的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第十二条公司总部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第十三条公司总部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的工作纪律,不能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第十四条公司总部领导要每日对公司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第十五条公司总部领导要每周向公司总裁汇报工作进展。
第十六条公司总部领导要每月开展员工培训活动,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
第十七条公司总部领导要每年定期评估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奖惩。
第十八条公司总部领导要处理公司内部纠纷和冲突,保持公司内部稳定。
第十九条公司总部领导要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制定市场营销策略。
第二十条公司总部领导要关注公司的财务情况,合理分配资金。
第三章公司总部运营管理第二十一条公司总部的运营管理要遵循公司整体发展规划,确保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第二十二条公司总部要根据市场需求和公司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公司的业务结构。
第二十三条公司总部要根据公司制定的战略目标,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方案。
药店公司章程
药店公司章程1. 公司名称及注册资本•公司名称:药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注册资本:XXX万人民币2. 公司宗旨本公司的宗旨是合法、规范经营,为广大顾客提供优质和安全的药品、医疗器械以及相关服务,推动健康产业的发展。
3. 公司经营范围1.销售处方药、非处方药及其他药品;2.销售医疗器械、保健品及相关产品;3.普及健康知识,提供用药指导和咨询服务;4.组织健康宣传活动、药品展览等。
4. 公司注册地址本公司的注册地址为XXX。
5. 公司股权结构1.公司股权分为普通股和优先股。
普通股股东享有表决权和分红权。
2.公司股权合计为注册资本的100%。
6. 公司治理机构1.公司设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实行董事会全面负责制。
2.董事会由董事组成,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3年,可以连选连任。
3.监事会由监事组成,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3年,可以连选连任。
4.经理层由总经理及其下属人员组成,由董事任命。
7. 公司财务管理1.本公司执行合规经营,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和报表编制。
2.公司财务报告由监事审查后提交给股东大会。
3.公司资产、负债以及利润归属等信息公开。
8. 股东大会1.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由股东按照股权比例参加。
2.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章程的修改,股东投资、分红等重大事项的决策。
3.股东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会主持并提前十五天通知股东。
9. 盈余分配规定1.公司依法按照年度利润计提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金等。
2.分配利润的比例,由股东大会决定。
10. 公司章程的修改1.公司章程的修改需经股东大会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同意。
2.公司章程修改后,须及时办理相关工商登记手续。
11. 公司解散及清算1.公司清算由董事会负责,并由股东大会决定清算组织和方法。
2.公司解散决议需经股东大会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同意。
12. 其他事项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在公司章程变更时予以修正。
医药公司加盟店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药公司加盟店的管理,规范加盟店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权益,维护医药市场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医药公司加盟店,包括加盟店的管理人员、员工及加盟商。
第三条加盟店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公司管理制度,确保药品质量,维护公司形象。
第二章加盟店设立与管理第四条加盟店设立条件:1. 符合国家药品经营企业设立标准;2. 具备一定的经营规模和经营能力;3. 具有良好的信誉和经营业绩;4. 拥有合法的经营场所和经营设施。
第五条加盟店设立程序:1. 加盟商向公司提交加盟申请,经公司审核通过后,签订加盟协议;2. 加盟商按照公司要求,办理相关证照和手续;3. 公司对加盟店进行培训和指导,确保加盟店符合经营要求。
第六条加盟店管理职责:1. 严格执行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确保药品质量;2. 规范经营行为,维护消费者权益;3. 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员工素质;4. 积极配合公司开展市场推广活动。
第三章药品采购与销售第七条加盟店药品采购:1. 加盟店应从公司指定供应商处采购药品;2. 采购药品必须符合国家药品质量标准,确保药品安全;3. 加盟店不得采购假冒伪劣药品。
第八条加盟店药品销售:1. 加盟店应遵守国家药品销售政策,不得销售过期、失效、变质药品;2. 加盟店应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的药品信息;3. 加盟店不得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第四章员工管理第九条员工招聘:1. 加盟店应按照公司要求,招聘具备相应资质的员工;2. 员工招聘程序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第十条员工培训:1. 加盟店应定期对员工进行药品知识、法律法规、服务礼仪等方面的培训;2. 培训内容应满足员工实际工作需求。
第十一条员工考核与奖惩:1. 加盟店应建立完善的员工考核制度,对员工进行定期考核;2. 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对违反公司规定的员工进行处罚。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二条加盟店财务制度:1. 加盟店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报表真实、准确;2. 加盟店应定期向公司报送财务报表。
连锁药店管理规章制度(四篇)
连锁药店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连锁药店的规范运营和管理,保障顾客权益和公共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连锁药店,包括直营店和加盟店。
第三条连锁药店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医药行业的行业准则和道德标准。
第四条连锁药店应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确保药店的正常运营和服务品质。
第五条连锁药店应建立健全员工培训和考核机制,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第六条连锁药店应加强与相关政府部门和医疗机构的合作,共同推进药店管理的规范化。
第七条连锁药店应加强药品进销存管理,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药品管理第八条连锁药店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行药品的采购、储存、销售和处方审核等程序。
第九条连锁药店应建立药品进销存管理制度,确保药品的有效期和质量。
第十条连锁药店应建立药品销售记录和处方审核记录,以便追溯和监管。
第十一条连锁药店应定期组织药品库存盘点,确保库存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三章服务管理第十二条连锁药店应建立健全的服务流程,确保顾客的需求得到及时的满足。
第十三条连锁药店应提供专业的药品指导和咨询服务,确保顾客正确使用药品。
第十四条连锁药店应加强与医疗机构的合作,提供药品配送和配方服务。
第十五条连锁药店应加强与顾客的沟通与交流,及时解决顾客的投诉和意见。
第十六条连锁药店应建立顾客服务满意度评估机制,提高服务品质和顾客满意度。
第十七条连锁药店应进行员工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服务质量。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八条连锁药店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药店的安全和顾客的人身安全。
第十九条连锁药店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和防范突发事件的发生。
第二十条连锁药店应建立视频监控系统,监控药店的日常运营和顾客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连锁药店应建立紧急救援机制,确保药店在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章业绩考核第二十二条连锁药店应建立科学的业绩考核机制,激励员工努力工作和提高业绩。
第二十三条连锁药店应定期评估和奖励优秀员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
连锁药店总部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连锁药店总部的组织结构、经营管理、权利义务等事项,确保总部高效、合规地运作。
第二条连锁药店总部(以下简称“总部”)为连锁药店集团的母公司,负责对旗下各连锁药店进行统一管理、运营和监督。
第三条总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原则,以提供优质药品和健康服务为核心,努力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总部设立董事会,为最高决策机构。
董事会由股东代表、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组成。
第五条董事会职权:(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经营规模和重大投资计划;(二)选举或者更换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三)审议批准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解聘及薪酬待遇;(四)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五)审议批准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六)决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七)审议批准公司重大资产转让、对外投资等事项;(八)其他应由董事会决定的事项。
第六条董事会下设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
第七条监事会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监督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三)要求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纠正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行为;(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五)其他应由监事会行使的职权。
第三章经营管理第八条总部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第九条总经理职权:(一)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二)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三)组织实施公司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四)组织实施公司重大投资计划;(五)决定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六)其他应由总经理行使的职权。
第十条总部下设各职能部门,负责具体业务管理和协调。
第四章股东权益第十一条股东享有以下权利:(一)依照出资比例获取股息、红利;(二)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三)依法转让、继承或赠与其出资;(四)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提出建议;(五)其他依法享有的权利。
药品连锁总部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药品连锁总部的管理,确保药品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药品连锁总部及其下属各门店,包括药品采购、销售、储存、运输、质量监管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药品连锁总部应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岗位的职责,确保各项业务有序开展。
第二章质量管理第四条药品连锁总部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药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第五条药品采购、销售、储存、运输等环节应严格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
第六条药品采购应选择有合法资质、信誉良好的供应商,并签订供货合同。
第七条药品入库前应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验收内容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日期、生产厂家、数量、包装等。
第八条药品储存应按照药品性质分类存放,确保药品干燥、通风、避光、防潮、防虫、防鼠。
第九条药品运输应采用符合要求的运输工具,确保药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
第十条药品销售应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药品信息,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家、用法用量、禁忌等。
第十一条药品连锁总部应定期对药品进行质量抽检,确保药品质量符合要求。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十二条药品连锁总部应配备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员工,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员工上岗前应经过岗前培训,熟悉各项业务操作规程和质量管理要求。
第十四条员工应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十五条员工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确保身体健康。
第十六条员工应按照规定着装,保持仪容整洁。
第四章考核与奖惩第十七条药品连锁总部应建立健全员工考核制度,对员工的工作表现、业务能力、服务质量等进行考核。
第十八条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进行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药品连锁总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以下是药品连锁总部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一、质量管理1. 药品采购(1)选择合法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
药店的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药店的组织和运营,保障药店健康发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药店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药店的名称为:[药店名称],以下简称“本店”。
第三条本店的经营宗旨: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至上,质量第一,诚信经营,为顾客提供安全、有效、方便的药品和服务。
第四条本店的经营地点:[具体地址]。
第五条本店经营范围:零售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本店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全面负责药店的经营管理工作。
第七条本店设立以下部门:1. 药品采购部: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等工作。
2. 药品质量管理部:负责药品质量监督、检查、检验等工作。
3. 营销部:负责药品销售、市场推广、客户服务等工作。
4. 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招聘、培训、薪酬福利等工作。
5. 财务部:负责药店财务核算、资金管理等工作。
第八条各部门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经董事会批准后任命。
第三章经营管理第九条本店经营药品必须符合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确保药品质量。
第十条本店应建立健全药品采购、验收、储存、销售、退换货等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本店应严格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确保药品质量。
第十二条本店应定期对员工进行药品知识、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培训。
第十三条本店应建立健全顾客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顾客投诉。
第四章财务与审计第十四条本店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收支合法、合规。
第十五条本店应定期进行财务审计,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五章人力资源第十六条本店应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本店应建立健全员工培训体系,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
第十八条本店应关心员工福利,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福利待遇。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第十九条本店章程的修改,必须由董事会提出,并经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同意。
第二十条本店章程的修改,应报送有关部门备案。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设置细则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设置细则一、总则为进一步规范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的用药安全,提高药品零售的服务质量,特制定本细则。
二、设置标准1.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应拥有至少5个实体店铺,布局范围应覆盖城市的主要区域以及农村地区。
3.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应设立总部,并拥有专门的管理团队,负责各店铺的统一管理和运营。
三、人员配备3.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应定期进行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知识水平和服务质量。
四、商品管理1.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应根据市场需求和消费者的购买习惯,合理选择销售的药品种类和品牌。
2.所有销售的药品必须按照药品管理法规及相关标准进行采购和储存,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3.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应采取科学的库存管理方法,避免过期药品的出现,及时下架和销毁过期药品。
五、销售服务2.执业药师应耐心解答消费者对药品使用方法、不良反应及药物相互作用等方面的问题,确保消费者的用药安全。
3.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应提供药品配送服务,确保消费者在购买药品后能够及时到达手中。
六、经营行为1.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应遵守药品管理法规及相关标准,不得销售过期药品、假冒伪劣药品及没有药品审批文号的药品。
2.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应公示药品价格,不得以低价虚假宣传来诱骗消费者,保证价格的公正合理。
3.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应及时报告药品市场监管部门有关药品质量安全的信息和不良反应的情况。
七、监督管理1.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自查自纠制度,定期对经营行为进行检查,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应配合药品监管部门的日常巡查和抽检工作,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3.对于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药品监管部门有权对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进行警告、罚款、责令停业整顿等处罚措施。
综上所述,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设置细则是为了规范药品零售行业的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的用药安全。
企业应符合一定的设置标准,配备专业人员,管理商品,提供优质服务,遵守法律法规,并接受监督管理。
药房连锁公司总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药房连锁公司总部的管理,提高公司整体运营效率,确保药品质量与安全,保障顾客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架构1. 药房连锁公司总部设总经理、副总经理、各部门经理及员工。
2. 总经理负责公司整体运营,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各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工作。
三、职责与权限1. 总经理:(1)制定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方针;(2)审批公司重大决策;(3)对公司各部门进行考核;(4)任免各部门经理及员工。
2. 副总经理:(1)协助总经理制定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方针;(2)分管公司业务板块,负责业务板块的运营管理;(3)对公司各部门进行考核。
3. 各部门经理:(1)负责本部门工作,确保工作质量与效率;(2)对本部门员工进行管理、培训和考核;(3)向总经理、副总经理汇报工作。
4. 员工:(1)服从上级领导安排,完成工作任务;(2)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3)积极参与公司各项活动。
四、质量管理1. 药品质量管理:(1)严格执行国家药品质量管理规范(GSP);(2)确保药品质量,杜绝假冒伪劣药品流入市场;(3)加强药品采购、验收、储存、销售等环节的管理。
2. 设备管理:(1)确保公司设备正常运行,定期进行维护保养;(2)对设备使用、维护人员进行培训,提高设备使用效率。
3. 人员管理:(1)加强对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员工素质;(2)定期对员工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员工业务水平;(3)严格执行员工考勤、请假、奖惩制度。
五、财务管理1. 严格执行国家财务制度,确保财务真实、合法、合规;2. 加强资金管理,合理使用资金,降低财务风险;3. 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及时向总经理、副总经理汇报财务状况。
六、安全与环保1. 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确保公司生产安全;2. 加强环保意识,落实环保措施,降低环境污染。
七、监督与检查1. 公司设立监察部门,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及员工进行监督与检查;2. 监察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部门及员工进行考核,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连锁药店管理规章制度(4篇)
连锁药店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连锁药店的管理工作,规范员工的行为规范,保障员工的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连锁药店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连锁药店的员工,员工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的各项规定。
第三条连锁药店应当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宣传教育制度,确保员工了解并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四条连锁药店应当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执行和监督机制,确保规章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二章:岗位职责第五条连锁药店应当根据员工的能力和特长,确定各岗位的职责,并在入职时向员工进行明确说明。
第六条员工应当按照岗位职责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保证工作质量和效率。
第七条连锁药店应当定期评估岗位职责,并根据评估结果,合理调整并完善岗位职责。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八条员工应当准时上班,不得迟到早退,如确因事不能正常上班,需提前请假,并经过批准。
第九条员工应当按照工作安排做好本职工作,不得擅自更改工作内容或者无故推诿责任。
第十条连锁药店应当建立考勤制度,并对员工的出勤情况进行记录和评估。
第十一条员工应当服从上级的命令和指示,不得违抗或者抵触。
第十二条员工应当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不能泄露给外部人员。
第十三条员工应当尊重公司的财产,妥善保管工作用品和设备,如有损坏或丢失,应及时上报。
第四章:行为规范第十四条员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从事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五条员工应当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职业道德,不得对顾客或同事进行侮辱、欺凌等行为。
第十六条员工应当遵守连锁药店的文明用语规定,禁止使用低俗或有损连锁药店形象的言辞。
第十七条员工应当保持工作环境整洁,不得在工作区域堆放垃圾或乱扔废弃物。
第十八条员工应当遵守连锁药店的安全制度,不得在工作中从事违规操作或者危害安全的行为。
第五章:奖惩制度第十九条连锁药店应当建立健全员工奖励制度,对出色完成工作任务,提高绩效的员工进行奖励。
第二十条员工在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职、违反规章制度、违法违规行为,连续超过三次即可受到相应的惩罚。
药品连锁企业总部制度范本
药品连锁企业总部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药品连锁企业总部(以下简称“总部”)的运营管理,确保药品质量安全,提高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总部应遵循合法、合规、诚信、透明的原则,建立健全药品经营管理体系,严格执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总部应承担药品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加强药品采购、储存、配送、销售等环节的管理,确保药品来源合法、质量可靠、供应稳定。
第四条总部应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各部门及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制定合理的业务流程和操作规程,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第五条总部应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统一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实现对总部和门店的统一管理。
第六条总部应制定员工培训计划,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确保员工熟悉药品法律法规和业务操作。
二、药品采购管理第七条总部应建立药品采购制度,明确采购流程、采购渠道和采购要求。
第八条总部应对供应商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其合法资质,并与供应商签订质量保证协议。
第九条总部应统一采购药品,门店不得自行采购。
采购的药品应符合国家药品标准,并具备合法的进货凭证。
第十条总部应建立健全药品验收制度,对采购的药品进行验收,确保药品质量。
三、药品储存与配送管理第十一条总部应建立健全药品储存制度,确保药品储存条件符合国家药品储存标准。
第十二条总部应建立健全药品配送制度,确保药品及时、安全地送达门店。
第十三条总部应对门店的药品库存进行统一管理,定期对门店的药品库存进行盘点,确保药品库存数据的准确性。
四、药品销售管理第十四条总部应建立健全药品销售制度,规范销售行为,确保药品销售符合国家药品销售规定。
第十五条总部应统一制定药品售价,门店不得擅自调整售价。
第十六条总部应加强对门店销售票据的管理,确保销售票据的统一性和完整性。
五、药学服务与管理第十七条总部应制定药学服务标准,统一门店的药学服务水平。
连锁药房商业策划书3篇
连锁药房商业策划书3篇篇一《连锁药房商业策划书》一、项目概述随着人们健康意识的不断提高和医疗体制的逐步完善,医药市场呈现出持续增长的态势。
我们计划打造一家连锁药房,通过提供优质的药品和专业的药学服务,满足广大消费者的健康需求,同时实现商业盈利。
二、市场分析1. 市场需求:人们对药品的需求日益增长,尤其是慢性疾病用药、常用药品和保健品等。
2. 竞争态势:现有药房竞争较为激烈,但市场仍有较大拓展空间,可通过差异化服务和优质产品脱颖而出。
3. 目标客户:涵盖各个年龄段和社会阶层的人群,包括患有慢性疾病的患者、普通疾病患者、老年人以及注重健康养生的人群。
三、服务内容1. 提供广泛的药品品类,包括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药饮片、医疗器械等。
2. 配备专业的药师团队,提供用药咨询、用药指导等服务。
3. 开展健康讲座、义诊等活动,增强与客户的互动和信任。
4. 提供便捷的购药方式,如线上购药、送货上门等。
四、运营模式1. 连锁经营:通过统一品牌、统一管理、统一采购等方式,实现规模效应和成本控制。
2. 多元化销售渠道:包括实体门店、线上平台等,满足不同客户的购物需求。
3. 会员制度:设立会员积分、优惠等政策,增加客户粘性和忠诚度。
五、选址与布局1. 选择人流量较大、交通便利的区域,如居民区、商业区等。
2. 门店布局合理,设置药品陈列区、咨询区、收银区等功能区域。
六、营销策略1. 广告宣传: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推广。
2. 促销活动:定期开展打折、满减、赠品等促销活动。
3. 社区合作: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合作,开展健康服务活动。
七、人员配置1. 招聘专业药师、营业员等人员。
2. 定期进行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
八、财务预算1. 初始投资预算,包括店面租赁、装修、设备采购、药品采购等费用。
2. 运营成本预算,包括人员工资、水电费、采购成本等费用。
3. 盈利预测,根据市场分析和运营模式,预测未来的盈利情况。
药品零售连锁总部制度范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药品零售连锁总部的规范化管理,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总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总部及下属各门店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
(二)质量第一原则:将药品质量放在首位,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三)统一管理原则:实行统一品牌标识、统一财务管理、统一采购配送、统一质量管理、统一人事管理、统一信息管理、统一服务标准。
(四)持续改进原则:不断完善管理体系,提高管理水平。
二、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四条我总部设立以下部门:(一)质量管理部: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药品质量。
(二)采购部:负责药品采购、供应商管理、库存管理等工作。
(三)销售部:负责药品销售、客户服务、市场推广等工作。
(四)财务部:负责财务管理、资金管理、成本控制等工作。
(五)人事部:负责人事管理、员工培训、绩效考核等工作。
(六)信息部:负责信息化建设、网络管理、数据统计分析等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职责:(一)质量管理部: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质量管理体系,组织内部质量审核,确保药品质量。
(二)采购部:负责药品采购、供应商管理、库存管理等工作,确保药品来源合法、质量可靠。
(三)销售部:负责药品销售、客户服务、市场推广等工作,提高顾客满意度。
(四)财务部:负责财务管理、资金管理、成本控制等工作,确保企业财务稳健。
(五)人事部:负责人事管理、员工培训、绩效考核等工作,提高员工素质。
(六)信息部:负责信息化建设、网络管理、数据统计分析等工作,为各部门提供信息支持。
三、质量管理第六条质量管理体系(一)制定质量方针和目标,确保药品质量。
(二)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明确各部门职责。
(三)定期进行内部质量审核,及时发现和纠正质量问题。
连锁店分店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连锁店分店的管理,保障分店合法权益,提高连锁店整体运营效率,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所有连锁店分店,包括直营分店和加盟分店。
第三条本章程遵循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公司规章制度,坚持诚信经营、公平竞争、顾客至上的原则。
第二章分店定义与职责第四条分店是指由连锁店总部授权,在一定区域内独立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第五条分店的职责包括:1. 严格执行总部制定的各项经营策略和规章制度;2. 维护连锁店品牌形象,提升顾客满意度;3. 负责分店日常运营管理,确保分店正常营业;4. 按时完成总部下达的各项销售目标和任务;5. 配合总部进行市场调研,收集顾客意见,为总部决策提供依据;6. 参与分店所在区域的市场拓展活动,扩大品牌知名度。
第三章分店组织架构第六条分店组织架构应包括以下部门:1. 总经理:负责分店的全面管理工作;2.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进行分店管理工作;3. 各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的日常运营管理;4. 员工:负责分店各项业务的具体实施。
第七条分店内部实行层级管理,各部门之间应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合力。
第四章分店经营与管理第八条分店应严格按照总部要求,执行统一的经营策略和销售政策。
第九条分店应定期进行库存管理,确保商品质量,避免滞销。
第十条分店应建立健全顾客服务体系,提高顾客满意度。
第十一条分店应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财务状况透明、合规。
第五章分店人员管理第十二条分店应按照国家规定,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分店应建立健全员工培训制度,提高员工综合素质。
第十四条分店应关心员工生活,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分店应严格执行员工考勤制度,确保员工出勤率。
第六章分店与总部的合作第十六条分店应积极配合总部进行市场拓展、品牌推广等活动。
第十七条分店应按照总部要求,定期向上级汇报分店经营状况。
第十八条分店应遵守总部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本章程由连锁店总部负责解释。
医药公司商业管理制度范文
医药公司商业管理制度范文医药公司商业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药公司的商业行为,保护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药公司的所有商业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采购、销售、营销、促销、市场开发、渠道合作等。
第三条医药公司的商业行为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遵循诚信原则,不得有欺诈、虚假、不正当竞争等行为。
第四条医药公司应建立健全商务管理制度,明确责任、程序和流程,确保商业活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决策管理第五条医药公司的决策管理应经过科学分析、论证和评估,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六条医药公司应制定决策流程和程序,明确决策的责任人、权限和程序,确保决策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第七条医药公司的决策应充分考虑市场需求、竞争状况、合作伙伴意见等因素,确保决策与市场需求相匹配。
第八条医药公司的决策应定期评估和审查,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确保决策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九条医药公司应建立健全人员管理制度,确保人员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第十条医药公司应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岗位职责和职业资格要求,明确人员的工作职责和权限。
第十一条医药公司应加强人员培训和管理,提升员工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十二条医药公司应建立绩效评价和激励机制,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进行绩效评价和激励。
第四章采购管理第十三条医药公司的采购行为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供应商的合法权益,确保采购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第十四条医药公司的采购应经过科学论证和评估,确保采购的物品和服务的质量和性价比。
第十五条医药公司应建立供应商管理制度,明确供应商的准入标准和评估程序,确保供应商的合规性和可靠性。
第十六条医药公司应建立采购合同管理制度,明确采购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终止等事项,确保采购合同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第五章销售管理第十七条医药公司的销售行为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确保销售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医药连锁公司门店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医药连锁公司门店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门店职责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公司规章制度,确保门店经营合法合规。
2. 负责门店日常运营,包括药品销售、顾客服务、环境卫生、设备维护等。
3. 严格执行药品分类储存、陈列要求,确保药品质量。
4. 积极开展药品知识宣传,提高消费者用药安全意识。
5. 做好门店防盗、消防安全等工作,确保门店安全。
6. 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三、门店管理内容1. 人员管理(1)门店负责人应具备高中(含)以上文化程度,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
(2)员工应具备相关药品知识和销售技巧,持证上岗。
2. 药品管理(1)严格执行药品分类储存、陈列要求,确保药品质量。
(2)定期检查柜台药品质量,防止不合格药品售出。
(3)正确向顾客介绍药品性能、用途、禁忌、注意事项,不夸大宣传,不欺骗顾客。
3. 顾客服务(1)热情接待顾客,礼貌用语,保持微笑待客。
(2)耐心解答顾客咨询,提供专业用药建议。
(3)做好顾客投诉处理,及时反馈给公司。
4. 环境卫生(1)保持门店整洁,定期清洁卫生。
(2)规范药品陈列,确保药品标签清晰可见。
(3)做好门店消防安全工作,确保消防设施完好。
5. 设备维护(1)定期检查门店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发现设备故障,及时报修。
(3)合理使用设备,降低能耗。
四、奖惩制度1. 对门店在经营管理、服务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表现突出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降职等处罚。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总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连锁药店公司运营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连锁药店公司的运营管理,提高药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消费者用药安全,依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架构与职责1. 药店公司设立总经理、副总经理、各部门经理、门店店长及员工等岗位。
2. 总经理负责公司整体运营,对董事会负责;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分管各部门;各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工作;门店店长负责门店日常运营;员工按照岗位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门店管理1. 门店卫生管理:门店应保持环境整洁,每日进行清洁,定期进行消毒,确保药品储存条件符合规定。
2. 药品质量管理:门店必须严格执行药品质量管理规范,对进货、储存、销售、退换货等环节进行严格把控,确保药品质量。
3. 顾客服务:门店员工应热情服务,耐心解答顾客疑问,提供专业用药指导,保障顾客用药安全。
4. 顾客投诉处理:门店设立顾客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顾客问题,确保顾客满意度。
四、人力资源管理1. 招聘与培训:公司应制定招聘计划,选拔具备专业知识、敬业精神、服务意识的员工。
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培训,提高员工综合素质。
2. 考勤与薪酬:公司实行考勤制度,员工需按时上下班,遵守劳动纪律。
薪酬制度根据岗位、业绩、绩效等因素制定,确保员工待遇合理。
3. 激励与晋升:公司设立激励机制,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为员工提供晋升通道,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
五、财务管理1. 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2. 定期进行财务审计,对财务状况进行监控。
3. 合理控制成本,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六、信息安全管理1. 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公司信息资源安全。
2. 对员工进行信息安全培训,提高员工信息安全意识。
3. 加强网络设备安全管理,防止网络攻击和数据泄露。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总经理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另行规定。
3. 本制度如有修改,需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发布。
药店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旨在规范本药店的组织结构、经营理念、服务宗旨以及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药店合法、合规、高效地开展药品零售业务。
第二条本药店名称:[药店名称]。
第三条本药店经营地点:[经营地址]。
第四条本药店经营范围:药品零售、保健品销售、医疗器械销售及咨询服务。
第五条本药店以“诚信为本,质量第一,顾客至上”为经营宗旨,全心全意为顾客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的药品及健康服务。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本药店实行总经理负责制,下设以下部门:1. 药品部:负责药品的采购、储存、销售及质量管理。
2. 保健品部:负责保健品的采购、销售及咨询服务。
3. 医疗器械部:负责医疗器械的采购、销售及咨询服务。
4. 客户服务部:负责顾客接待、咨询解答、售后服务等工作。
5. 财务部:负责药店财务管理、成本控制及资金筹集等工作。
第七条本药店各部门职责明确,相互配合,共同确保药店经营目标的实现。
第三章经营管理第八条本药店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经营,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第九条本药店建立健全药品采购、储存、销售、退换货等各项管理制度,确保药品流通环节的安全。
第十条本药店定期对员工进行药品知识、服务技能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员工综合素质。
第十一条本药店设立顾客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顾客问题,维护顾客合法权益。
第四章服务宗旨第十二条本药店秉承“顾客至上”的服务理念,为顾客提供以下服务:1. 优质、高效的药品销售服务;2. 专业、贴心的健康咨询服务;3. 及时、有效的售后服务;4. 公平、合理的价格体系。
第十三条本药店对特殊人群(如老年人、残疾人等)提供优先服务和优惠政策。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四条本药店严格执行国家财务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本药店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财务状况的透明度和合理性。
第十六条本药店根据经营情况,合理制定年度财务预算,确保药店稳健发展。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本药店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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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连锁医药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xx发起、xx、xx共同出资设立xx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全体股东表决同意,并共同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所表述的“以上”、“以内”、“以下”均包含本数;“不满”、“不足”、“以外”均不包含本数。
第二章公司的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xx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第四条公司住所:xx市xx区xx南路xx号xxx负xx楼。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含冷藏冷冻药品);一、二、三类医疗器械;消毒用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食品、乳制品零售;日用杂品、百货、服装、办公设备、五金交电、钢材、玩具、化妆品、农副土特产品、眼镜、日用化学品销售;汽车零部件加工、销售;室内外装饰;广告设计、制作、发布;健康咨询服务。
(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 万元;第五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七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如下:第八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置备股东名册。
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九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监事的报告;(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一)修改公司章程;(十二)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第十条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定期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一)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全体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二)股东会会议作出除前款以外事项的决议,须经代表全体股东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四条委托人依法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力。
第十五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由股东会作出决定。
其中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决议。
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该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
第十六条公司股东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公司根据股东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第十七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任期三年,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由公司出资额或股权占比最多的股东担任,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执行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任。
第十八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一)制定“公司发展基金”、“董事长基金”的标准和决定其调配使用;(十二)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第十九条对前款所列事项执行董事作出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执行董事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第二十条公司设经理一名,由股东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执行董事可以兼任经理。
经理每届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任。
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决议;(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八)经执行董事授权可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九)股东会或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一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人,任期三年,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监事任期届满,可以连任。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二条公司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草案;(六)依法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第二十三条监事可以对执行董事决定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二十四条公司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七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二十五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担任。
第八章股权转让第二十六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七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九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
第九章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第三十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委托国家承认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书面报告。
第三十一条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及公司股东会决议执行。
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第三十二条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
第三十三条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第三十四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长期,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五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予以解散。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第三十六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第三十七条公司因本章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解散时,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清算组成员及负责人备案、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公告。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三十八条清算组由股东组成,具体成员由股东会决议产生。
第十一章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第三十九条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本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和公司另行行政文件规定的岗位或人员。
第四十条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与之签署各项协议、合同、谅解备忘录、高管申明、职业准则,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四十一条股东、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挪用公司资金;(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三)未经股东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四)未经股东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五)未经股东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