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5篇)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在禁火区域内进行的电焊、气焊、切割、喷灯、火炉、电炉、熬沥青、锤击(产生火花)物件,以及生产装置和罐区临时用电,包括使用电钻、砂轮、风镐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2职责本制度的实施由安全环保处负责。
3动火作业分三级管理3.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指在处于运行状态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重要部位及其他具有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
3.2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内的动火作业。
3.3二级动火作业:指特殊动火和一级动火以外的动火作业。
停车检修,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火灾、爆炸危险性的大小,经安全环保处批准,动火作业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动火作业,保障人员身心安全和财产安全,减少事故发生,提高工作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其所属各部门、单位的动火作业。
第三条动火作业是指使用明火、电离辐射、易燃气体等形式进行的点火、烘烤、焊接、切割、热处理等活动。
第四条动火作业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
第五条动火作业必须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未经专业人员批准和监督,任何人不得从事动火作业。
第六条动火作业必须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并保证工作人员熟悉并遵守施工方案。
第七条动火作业必须准备充足的安全防护装备,并保证工作人员正确使用。
第八条动火作业必须落实责任,明确各责任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九条动火作业必须加强现场管理,保持清洁、整齐的工作环境。
第十条动火作业必须进行事故预案演练,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及时处置和应对。
第二章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动火作业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动火审批手续,未经审批不得进行动火作业。
第十二条动火作业必须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规范作业程序和操作步骤,确保安全。
第十三条动火作业必须由经过资格认证的作业人员进行,未经培训和考核合格不得从事动火作业。
临时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本(五篇)
临时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临时动火作业的安全,保护人身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进行临时动火作业的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临时动火作业是指在建筑物、管线、设备和其他工作场所等进行临时性火焰作业的行为,包括焊接、切割、烧烤、烘烤、打火、点燃等。
第四条临时动火作业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安全规范,做到安全、科学、规范。
第五条临时动火作业应严格按照计划进行,确保无论是从时间上还是空间上都不对周围环境造成安全隐患。
第六条进行临时动火作业的单位应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事故时及时处置,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第七条进行临时动火作业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如焊工证等),并定期接受相关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章临时动火作业管理第八条进行临时动火作业的单位和人员应遵守以下管理规定:(一)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的安全规范进行作业,不得擅自改变作业方式和方法。
(二)作业前应制定详细的作业计划,并明确作业人员的任务分工和工作责任。
(三)作业人员应佩戴符合规定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服等。
(四)动火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确保没有可燃、可爆物品存在。
(五)动火前应将附近的可燃物品和易燃品转移或遮挡,确保作业安全。
(六)作业现场应设置明确的安全警示标志,警示牌应清晰可见。
(七)动火现场应周围设立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和灭火器具,并保持有效性。
(八)作业期间应定期检查作业场所及设备的安全状况,及时处理安全隐患。
(九)临时动火作业结束后,应及时对作业现场进行整理和清扫,保持整洁。
第九条临时动火作业时,如遇下列情况之一,应停止作业:(一)出现强风、降雨、雷电等恶劣天气情况。
(二)作业现场发现可燃物品或易燃物品堆放不当,存在潜在火灾隐患。
(三)作业人员出现身体不适、醉酒、疲劳等情况。
(四)作业现场附近发生火灾、爆炸等突发事件。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通用7篇)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篇1动火作业是指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明火、爆破、焊接、气割或采用酒精炉、煤油炉、喷灯、砂轮、电钻等工具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从统计数据发现,大量的施工现场火灾均是由于动火作业引起,其原因是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多,动火管理缺失和动火作业不慎,引燃动火点周边的易燃、可燃物所致。
一、安全操作规程1、动火作业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遵守公司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焊割工必须具有焊工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即:IC卡。
2、动火作业前,操作者必须对现场安全确认,明确高温熔渣、火星及其它火种可能或潜在喷溅的区域,该区域周围10米范围内严禁存在任何可燃品(化学品、纸箱、塑料、木头及其它可燃物等),确保动火区域保持整洁,无易燃可燃品。
3、对确实无条件移走的可燃品、动火时可能影响或损害无条件移走的设备、工具时,操作者必须用严密的铁板、石棉瓦、防火屏风等将动火区域与外部区域、火种与需保护的设备有效的隔离、隔绝,现场备好灭火器材和水源,必要时可不定期将现场洒水浸湿。
4、高处动火作业前,操作者必须辨识火种可能或潜在落下区域,明确周围环境是否放置可燃易燃品,按规定确认、清理现场,以防火种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室外进行高处动火作业时,5级以上大风应停止作业。
5、凡盛装过油品、油漆稀料、可燃气体、其它可燃介质、有毒介质等化学品及带压、高温的容器、设备、管道,严禁盲目动火,凡是可动可不动的火一律不动,凡能拆下来的一定拆下来移到安全地方动火;特殊情况下必须动火时,要保证容器、设备、管道处于常温、常压状态,通过切断、加装符合要求的盲板等措施保证动火设备或管道与生产系统的物料彻底隔离,动火前必须检查分析容器、设备、管道中的化学品性质及周围环境,利用空气、惰性气体(氮气、氩气等)、水蒸汽、水等经过充分的吹扫、清洗、置换后,经反复确认无危险隐患后,方可动火;该动火作业属于A级动火,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并派人监火,现场备好灭火器材和水源,沙子。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3篇)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工作场所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规范动火作业行为,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动火作业是指在施工、维修、检修等过程中,为了完成某项任务,需要使用明火进行焊接、切割等作业的行为。
第三条动火作业必须按照本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严格控制作业过程中的火源,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第二章动火作业准备第四条执行动火作业的单位或个人应提前编制作业计划,并经相关部门审批,作业计划包括动火的具体时间、地点、作业人员名单、作业的方式和方法等。
第五条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现场勘察,评估火灾风险,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现场勘察包括检查场地、环境和周边设施等是否具备安全条件。
第六条动火作业现场必须设置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应急设备。
作业人员应穿戴好适当的防护装备,确保作业安全。
第七条动火作业前,必须组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所有作业人员都必须了解动火作业的相关风险和安全措施。
第三章动火作业流程第八条动火作业必须在风力、气候和温度等条件适宜的情况下进行。
如遇恶劣天气或其他不适宜作业的情况,必须暂停作业。
第九条动火作业前,必须清除作业区域内易燃物、可燃气体等火灾隐患,确保作业区域安全。
第十条动火作业必须按照规定的作业工艺和安全操作程序进行。
禁止在未获得许可的情况下违规使用明火进行作业。
第十一条动火作业期间,必须进行有效的火源监控。
如发现火源失控或其他安全风险,必须立即采取适当的措施予以控制和处理。
第四章动火作业安全措施第十二条动火作业必须明确火源的位置和供应方式,并设置专人监控供应情况,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火灾事故。
第十三条动火作业必须清理作业区域内的可燃物、易燃物,确保周围环境无明火。
第十四条动火作业现场必须设立明显的警示标识和安全提示牌,提醒周围人员注意作业风险,并采取防护措施。
第十五条动火作业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和应急设备,并经常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工作。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为了确保施工现场动火作业的安全,保障工人和财产的安全,我公司特制定了以下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工作范围:本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施工现场的所有动火作业。
二、工作人员要求:1. 所有从事动火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并获得相应的证书。
2. 所有动火作业人员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耳塞、安全帽、护目镜、防尘口罩等。
3. 动火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体检,确保身体健康,不得患有精神疾病或其他不适宜从事动火作业的疾病。
三、动火作业前的准备工作:1. 动火作业前必须制定详细的动火作业计划和安全措施。
2. 动火作业前必须通知施工现场周边的相关人员,确保安全范围内无人员滞留。
3. 动火作业前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无泄露气体、易燃物质等情况。
4. 动火作业前必须准备好应急灭火器材,并设置消防器材专人负责。
四、动火作业操作要求:1. 动火作业必须由专人负责,其他人员禁止靠近作业区域。
2. 动火作业必须按照计划进行,不得擅自更改作业内容或范围。
3. 动火作业必须保持通风良好的环境,确保燃烧物质能够顺利燃烧,防止烟雾堆积造成窒息等危险。
4. 动火作业必须保持作业区域清洁,防止燃烧物质外溅导致火灾事故。
五、动火作业后的处理:1. 动火作业结束后必须对作业区域进行清理,清除燃烧物质和垃圾。
2. 动火作业结束后必须关闭动火设备,并确保没有隐患。
3. 动火作业结束后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没有残留的火源或其他危险。
4. 动火作业结束后必须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做好记录。
六、事故应急处理:1. 发生动火作业事故时,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扑灭火源,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救援。
2. 发生动火作业事故时,必须及时报告公司领导和施工管理人员,协助处理事故。
3. 发生动火作业事故时,必须妥善保护现场,确保不被扩散到其他区域。
七、违规处罚:对于违反本安全管理制度的人员,公司将根据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纪律处罚,包括罚款、停工整顿、解除劳动合同等。
工程临时动火管理制度
工程临时动火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并有效防范和控制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工程建设有序进行,特制订本工程临时动火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施工现场及工程临时场所内的临时动火活动。
各相关方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共同维护施工现场的安全和秩序。
第二章动火范围及限制1. 动火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焊接、切割、钻孔、烧烤、明火加工等活动;2. 以下情况禁止动火:a) 当现场气温达到30℃及以上时;b) 当天气风力达到6级及以上时;c) 有易燃易爆危险品存在的场所;d) 有爆炸危险的工程设备和设施的附近;e) 其他明火不宜使用的场所。
第三章动火审批程序1. 动火前,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的负责人应及时审批动火作业计划,包括动火的时间、地点、动火方式、防护措施等;2. 每次动火前应向安全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3. 动火前应通知现场所有人员,并明确动火的时间、地点及安全注意事项。
第四章动火作业规定1. 动火作业前,操作人员应穿戴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具,确保自身安全;2. 动火人员必须持有效上岗证,并由具备专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指导;3. 动火作业时,必须将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可燃物品清理干净,确保动火过程中无危险;4. 动火前必须进行现场检查,确保动火设备正常运转,无泄漏现象;5. 动火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并设有专人负责监督,随时准备应对突发火灾。
第五章灭火演练及应急措施1. 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动火作业人员进行灭火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2. 发生火灾事故时,应立即向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火势;3. 全体工程人员应按照应急预案中规定的程序行动,有序疏散;4. 确保火灾事故得到及时处置,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六章复工验收1. 动火作业完成后,负责安全的部门应进行现场检查,确保动火作业的安全性;2. 动火留有安全隐患或问题的地方必须及时整改,方可进行下一步工作;3. 各级部门应定期检查,确保制度执行效果。
临时动火管理制度
临时动火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止因动火作业而导致的火灾和事故,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临时动火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施工现场的所有动火作业,包括焊接、切割、钻孔、热作业等。
三、责任人及职责1、项目经理负责全面贯彻执行本制度,在施工现场必须加强对动火作业的监督管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2、安全员负责对动火作业进行安全检查和监督,确保动火作业符合安全规范。
3、动火作业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作业许可证制度,保障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四、动火管理流程1、申请动火作业人员在进行动火作业前,必须填写《动火作业申请表》,并由项目经理和安全员进行审核。
2、审批经审核通过后,领取《动火作业许可证》,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3、实施动火作业人员须在规定的安全区域内进行作业,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4、监督安全员对动火作业进行日常巡查,确保动火作业符合安全规范。
5、报备动火作业结束后,需向项目经理和安全员报备,领取《动火作业报备表》。
五、动火作业安全措施1、消防设施在动火作业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消防栓等。
2、防火隔离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将作业区域与其他区域进行隔离,确保火灾发生时不会蔓延。
3、人员安全动火作业人员必须佩戴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包括防火服、防护眼镜等。
4、作业设备动火作业时,必须使用符合安全标准的设备和工具,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5、作业环境动火作业现场必须保持干燥,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存在。
六、动火作业禁止事项1、禁止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动火作业。
2、禁止未经许可证审批的动火作业。
3、禁止在有风的天气进行气焊和切割。
4、禁止在没有监护人员的情况下进行动火作业。
5、禁止在安全措施不到位的情况下进行动火作业。
七、处罚规定对违反本制度的操作人员,依照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并要求重新接受培训。
八、制度的执行和监督本制度由项目经理负责执行,安全员负责监督执行,如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生,安全员有权制止并上报项目经理处理。
临时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临时动火作业管理制度一、背景动火作业是指带有明火、弧光、高温等不安全因素的作业,是生产、学习、生活等各个方面必不可少的一种手段。
但是,假如未经科学合理的管理和掌控,动火作业极易引发安全事故,给人身、财产和环境带来巨大损失。
因此,订立和实施一套科学合理的临时动火作业管理制度,对确保生产、学习和生活的安全、稳定很有必要。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下列情况下的临时动火作业:1.工艺设备、管道、容器、设施等的安装和维护和修理;2.现场检修、调试;3.清理、洗刷等作业时,需用到明火,以及其他产生火花、高温等不安全因素的动火作业。
三、管理原则安全第一、防备为主、综合整治、科学管理、责任到人是临时动火作业的管理原则。
1.安全第一:安全生产是企业最基本的努力探求,安全管理是企业人文管理的紧要构成部分。
企业应将安全生产摆在首位,保证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富安全。
2.防备为主:防备事故是除去安全隐患的前提,企业应事先订立好规范严谨的操作规程,订立好防范安全事故的措施。
3.综合整治:企业应实行多种措施,从理论、物质、制度、技术等多个方面,来实现临时动火作业的安全。
4.科学管理:还需要有科学合理的临时动火作业管理制度和体系,标准化的管理程序,加强管理、监督、考核。
5.责任到人:全部的动火作业都要有专人负责,动火作业前必需先经过安全交底、现场验收和监测,责任到人的思想要贯穿于整个临时动火作业中。
四、动火作业申请程序1.动火作业申请:安全负责人依据工作计划确定临时动火作业项目,则由动火作业执行人进行动火作业申请,包括动火地点、时间、作业人员、作业实在内容、所需安全防护措施等。
2.审批:安全生产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批,核实动火作业项目是否符合临时动火作业管理要求,对未达标的要积极提出合理的建议和要求。
3.实施:经过审批后,动火作业就可以进行了。
现场施工应严格遵从操作规程,适时发觉和排出安全隐患。
五、施工要求1.动火前防范措施:在申请临时动火作业之前,应依据实在情况,订立好防范措施,明确每个人员的责任和任务。
临时动火管理制度
临时动火管理制度1. 引言为了确保企业的生产和工作环境安全,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生命资产安全,订立本《临时动火管理制度》。
本制度重要适用于企业内对临时动火作业的管理和安全掌控。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各部门、各岗位进行的临时动火作业。
3. 管理标准3.1 动火工作许可1.全部临时动火作业需事先申请动火工作许可。
2.动火工作许可申请人应填写《动火工作申请表》,并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查批准。
3.动火工作许可应明确工作地方、动火作业内容、动火工具及设备、动火作业人员、作业时间等相关信息。
4.动火工作许可应事先与四周部门协调,确保无安全隐患。
3.2 动火作业人员1.进行临时动火作业的人员必需具备相应的培训和技能,并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件。
2.动火作业人员必需熟识临时动火作业管理制度,了解动火作业的不安全性及防范措施。
3.动火作业人员必需配备个人防护装备,并按要求正确佩戴使用。
3.3 安全措施1.全部动火作业现场必需清理干净,清除可燃和易爆物品,堆放区域必需保持乾净有序。
2.动火作业专用器具应符合安全要求,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3.动火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明确禁止闲人靠近。
4.动火作业现场应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和消防设备,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5.动火现场必需订立消防预案,确保在发生火灾时能够快速有效地处理。
3.4 动火监管和检查1.职能部门应定期对临时动火作业进行监管和检查,确保作业符合规定,并能及时发现和矫正不安全行为。
2.监管和检查人员应有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3.动火作业人员在接受监管和检查时应乐观搭配,并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3.5 火灾事故的处理1.发生火灾事故时,动火作业人员应立刻采取紧急措施,尽量扑灭火灾或掌控火势,并立刻向上级汇报。
2.火灾事故发生后,应及时组织人员疏散,并依照预案进行应急处理。
3.火灾事故发生后,应进行事故调查分析,总结教训并提出改进措施,避开仿佛事故再次发生。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范文(5篇)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范文动火作业是指在生产、施工活动中进行火源引入、使用明火等作业。
由于动火作业存在一定的危险性,为了保证作业安全、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制定和实施动火作业管理制度是非常重要的。
下面是一个动火作业管理制度的范本,供参考。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范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为了保证动火作业的安全,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的依据是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公司的管理要求。
第二条适用范围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外进行的所有动火作业活动,包括施工、生产等领域。
2.涉及到特殊作业环境或作业内容的动火活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专门管理制度。
第二章责任与权限第三条责任归属1.公司安全生产部门负责制定和修订动火作业管理制度,并监督、指导动火作业活动的执行。
2.各部门负责制定本部门的动火作业管理细则,并组织、实施本部门的动火作业活动。
3.动火作业的施工人员负责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动火作业,确保作业安全。
第四条权限划分1.安全生产部门有权对动火作业进行监督、检查和执法,有权要求作业人员提供作业资质证件和必要的安全保证措施。
2.部门主管有权对本部门的动火作业进行管理,有权要求作业人员按照本制度执行动火作业。
3.作业人员有权要求提供必要的安全保证措施,并有权终止或拒绝执行未按照本制度要求进行的动火作业。
第三章动火作业前的准备工作第五条动火作业计划1.进行动火作业前,应编制动火作业计划,包括作业时间、地点、作业内容、动火人员、安全措施等。
2.动火作业计划应提前报备安全生产部门,并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六条人员资质要求1.进行动火作业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件,包括动火作业证、特种作业操作证等。
2.对于不具备相应资质证件的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执行动火作业。
第七条安全保证措施1.动火作业前,应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火灾隐患、可燃物储存、消防设施等。
2.根据动火作业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保证措施,包括使用防火小工具、设置警戒线、提供灭火器材等。
商场临时动火管理制度
商场临时动火管理制度一、动火管理概述为了保护商场及其人员、财产的安全,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商场内临时动火的管理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管理,确保动火作业安全有效进行。
二、动火管理范围商场内临时动火指商场内进行烟火、明火、高温热源等动火作业。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焊接、切割、烧焊、火烧、烧烤等作业。
三、动火管理责任1. 商场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并落实临时动火管理制度,指导商场内相关单位执行。
2. 商场内各单位负责具体的动火作业管理,包括工艺过程、防护措施等。
3. 动火操作人员需遵守动火作业规范,确保操作安全。
4. 安全监控部门负责对动火作业进行监管和检查。
五、动火管理措施1. 动火前必须经过商场管理部门批准,办理相应的手续。
2. 进行动火前,必须制定详细的动火计划,并具备相应的急救措施。
3. 动火作业现场应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限制非作业人员进入。
4. 动火现场应配备足够的防火器材,并保持设备的正常运行状态。
5. 动火过程中,必须有专人全程监督并配备应急方案。
6. 动火结束后,必须及时清理现场,保持整洁。
七、动火管理流程1. 提交申请:动火操作人员应向商场管理部门提交动火作业申请,包括动火计划、安全措施等。
2. 审批批准:商场管理部门对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批,审核通过后批准动火作业。
3. 准备工作:动火操作人员在进行动火作业前,应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包括材料准备、工具检查等。
4. 动火作业:按照动火计划,执行动火作业。
5. 监控考核:商场安全监控部门对动火作业进行监控考核,确保动火作业符合安全标准。
6. 动火结束:动火结束后,应及时清理现场,整理工具和设备。
八、动火管理注意事项1. 禁止在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场所进行动火作业。
2. 禁止在密闭、无通风的地点进行动火作业。
3. 动火时应注意周围环境,避免引起火灾事故。
4. 动火时严禁酒后操作,保持清醒。
5. 发生火灾或其他危险情况时,必须迅速报警并采取适当的救援措施。
动火临时用电管理制度(5篇)
动火临时用电管理制度为规范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属区域由企业组织实施的所有动火、用火作业。
外来单位在本公司所属区域进行动火作业,应遵守本制度,若其动火作业对企业构成影响、危及安全,应及时制止。
1、动火作业的分类1.1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危险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二级动火作业。
1.2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处于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装置和大型危险品储罐为特殊动火。
1.3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区域动火为一级动火。
我厂各生产车间、物管处的重点防火部位所属区域____米范围内为一级动火区域。
1.4二级动火作业:除特殊、一级动火区域以外的其它区域的动火作业。
1.5遇节假日或其它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2、动火作业安全要求2.1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电炉、塑焊、使用明火、打水泥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的临时性作业,在非禁火区域的气焊作业,都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证。
进入设备内、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还须办理下釜证、登高作业证。
在固定动火区设立标志,界定动火范围,制定安全措施,不再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由检修班长负责管理。
固定动火区设立条件:(1)固定动火区设置在易燃易爆区域主导风向的上风向;(2)距易燃易爆厂房、罐区、设备、阴井、排水沟、水封井等,不应小于____米;(3)室内固定动火区应以实体防火墙与其它部分隔开,门窗向外开,道路要畅通;(4)生产正常放空或发生事故,可燃气体应不会扩散到固定动火区内;(5)固定动火区内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质和其它杂物,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6)固定动火区设立明显标志,落实专人管理。
2.2凡盛有或盛过危化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儲存装置,必须在动火作业前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经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2.3高空进行动火作业,其下部地面如有可燃物、地沟、阴井、水封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事故。
临时动火焊割作业安全管理规定(5篇)
临时动火焊割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为规范在市场范围内从事临时动火焊割作业的单位和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消防管理规则及省、市消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一、申请需要在市场范围内进行临时动火、焊割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提前向市场事务所提出书面动火申请,申请时列明动火作业时间、范围、内容及操作者姓名,并承诺遵守市场一切规定,同时提交操作者的有效操作证书复印件。
市场事务所接到申请后两个工作日内审批。
审批申请过程中若认为有必要,事务所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交操作者操作证原件及消防部门的有关批文原件,以供查验。
二、分级审批管理根据用火的危险程度,把审批动火管理权分为三级:1.一级动火需由用火部门防火负责人会同物业管理员、消防保卫负责人、电工等认真检查施工现场,制定出可靠的防火措施,填写一级动火申请单(重大动火项目要写出专题备忘录),由市场防火总负责人签批后,报当地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审批,经现场检查确认措施可靠,逐条落实后,方可批准动火。
2.二级和三级动火必须由用火部门防火负责人制定消防措施,填写动火申请单后,报市场防火总负责人批准,消防保卫人员现场监督。
3.焊接和切割(简称焊割)属于明火作业。
公安消防管理部门规定,从事烧焊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当地部门培训后发放的焊工证,方可上岗烧焊。
三、动火作业的”八不”、”四要”和”一清”4.动火中”八不”⑴防火、灭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
⑵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
⑶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措施不动火。
⑷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液体的容器、管道,未经洗涮干净、排除残存的油质不动火。
⑸凡盛装过气体受热膨胀有爆炸危险的容器和管道不动火。
临时动火焊割作业安全管理规定(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工作场所的安全,提高动火焊割作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进行动火焊割作业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动火焊割作业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安全管理制度,并保证工作场所的安全。
临时动火管理制度
临时动火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保障企业的安全生产,有效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规范和管理临时动火行为,订立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全部临时动火行为,包含但不限于临时设备、工具、料子的动火作业。
三、术语定义1.临时动火:指在正常生产运营中,因特殊需要需进行的临时性动火行为,包含火焰、电火花、高温热源等。
2.动火人员:指经合格培训,持有有效动火作业证的人员。
3.监护人员:指受聘于企业的专职安全监护人员或特定任务的临时安全监护人员。
4.安全技术措施:依据实际情况采取的防火措施、防护措施、疏散措施等。
四、临时动火管理程序1.临时动火审批•动火前,全部临时动火行为需提前向职能部门提交《临时动火申请表》,并认真说明动火原因、时间、地方、动火工具、设备及料子。
•职能部门接收申请后,布置专业人员对申请进行审查,并依据现场实际情况订立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确认安全技术措施无误后,职能部门进行审批,并将审批结果及安全技术措施通知申请人。
•申请人在收到审批结果及安全技术措施后,才略开始临时动火作业。
2.临时动火许可证•职能部门将经审批的临时动火申请记录在《临时动火许可证》中,并将其交给动火人员持有。
•动火人员必需在动火作业前,携带有效的《临时动火许可证》到动火现场,并依照审批结果及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作业。
•动火作业结束后,动火人员将《临时动火许可证》返还职能部门进行归档。
3.安全技术措施执行•动火人员在动火现场,应依照审批结果及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进行作业,并及时向监护人员汇报动火情况。
•动火人员应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严禁将开火设备无人看护,并确保其周边环境安全。
•监护人员负责对动火现场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
•如发现不安全因素或意外情况,动火人员应立刻停止作业,并向监护人员汇报,由职能部门依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4.安全教育培训•职能部门应定期组织动火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包含但不限于动火作业流程、安全技术措施、应急处理等内容。
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5篇)
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一、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应明确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用火、动火的审批范围、程序和要求以及电气焊工的岗位资格及其职责要求等。
二、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1.需要动火施工的区域与使用、营业区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
2.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前,实施动火的部门和人员应填写《单位临时用火、用电作业审批表》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3.禁止在营业时间进行动火施工。
4.演出、放映场所需要使用明火效果时,应落实相关的防火措施。
5.不应使用明火照明或取暖,如特殊情况需要时应有专人看护。
6.烟道等取暖设施与可燃物之间应采取防火隔热措施。
7.厨房的烟道应至少每季度清洗一次。
8.燃油、燃气管道应经常检查、检测和保养。
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单位内部的火、动火活动安全,保证人员、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相关消防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1.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内所有的火、动火活动。
2.单位内的员工、合同工、临时工等所有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火、动火的定义:1.火:包括直接使用明火进行烧烤、炒菜、焊接等活动。
2.动火:包括使用火种、火花、电火花等引发的火灾活动。
第四条基本原则1.安全第一原则:在所有的工作中,安全是首要考虑的因素。
2.预防为主原则:通过预防控制措施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3.综合治理原则:综合运用技术、管理、制度等手段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4.分级管理原则:根据火、动火的危害程度,划分为不同级别进行管理。
第二章火、动火管理责任第五条负责人的责任:1.单位负责人要确保单位内的火、动火活动安全,负有最终责任,并且要制定火、动火安全工作的目标和计划。
2.负责人要保证单位内的人员都能够接受必要的消防培训,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六条管理人员的责任:1.每个部门负责人要严格执行单位的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部门内的具体工作目标和计划。
消防管理制度_临时动火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临时动火作业。
第三条临时动火作业是指在本单位进行焊接、切割、烘烤等明火作业的活动。
第四条临时动火作业必须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确保作业安全。
第二章临时动火作业管理第五条临时动火作业审批(一)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临时动火作业,必须事先向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
(二)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接到申请后,应进行现场勘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方可批准。
(三)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进行临时动火作业。
第六条临时动火作业现场管理(一)动火作业前,必须清除作业现场及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并采取必要的隔离措施。
(二)动火作业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沙等。
(三)动火作业人员应穿戴防火服、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品。
(四)动火作业结束后,应立即清理现场,确保无火种遗留。
第七条临时动火作业监护(一)动火作业期间,应指定专人进行现场监护,确保作业安全。
(二)监护人员应熟悉消防知识和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三)监护人员应随时检查现场消防设施是否完好,发现问题立即报告。
第八条临时动火作业记录(一)临时动火作业完成后,应填写《临时动火作业记录表》,详细记录作业时间、地点、内容、监护人员等信息。
(二)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临时动火作业记录,确保记录完整、准确。
第三章临时动火作业安全措施第九条作业前安全措施(一)检查作业现场,清除易燃易爆物品。
(二)切断作业现场附近可能产生火花的电源。
(三)确认消防器材完好,数量充足。
(四)对作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十条作业中安全措施(一)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改变作业方式。
(二)监护人员应密切观察作业现场,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作业。
(三)作业过程中,应保持现场通风良好。
临时动火管理制度
临时动火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临时动火活动的监督和控制,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各类临时动火活动的管理。
第三条临时动火活动是指在生活和工作中需要进行的、在有限地点范围内、时间较短、使用明火的燃烧作业。
第二章临时动火活动的分类和审批程序第四条临时动火活动根据风险等级分为三类:低风险、中风险和高风险。
第五条动火活动的风险等级应根据燃烧物质、动火场所、动火方式、工程规模等综合因素来确定。
第六条临时动火活动的审批程序如下:(一)低风险动火活动:由动火负责人填写《临时动火申请表》,并提交安全保卫部门备案。
(二)中风险动火活动:由动火负责人填写《临时动火申请表》,并提交安全保卫部门审批。
安全保卫部门审核通过后,由动火负责人组织动火活动。
(三)高风险动火活动:由动火负责人填写《临时动火申请表》,并提交安全保卫部门审核。
安全保卫部门审核通过后,由动火负责人组织动火前召开安全会议进行动火方案的研究和讨论。
经与相关部门协商一致后,方可进行动火活动。
第三章临时动火活动的安全措施第七条临时动火活动进行前,必须做好以下准备工作:(一)准备好动火作业所需的消防器材和器具,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二)对动火工作区域进行清理和防护,将可燃易爆物品及时清除,确保动火场所的安全。
(三)对动火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灾害防范能力。
(四)制定详细的动火方案,明确动火时间、地点、方式和责任人等要素。
第八条在进行临时动火活动期间,必须严格按照动火方案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动火过程中的安全。
第九条进行临时动火活动时,必须做好火源监控和防护措施,及时发现和处理火灾隐患。
第四章违反规定和责任追究第十条违反本制度规定,未经批准私自进行临时动火活动的,将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一条紧急情况下,临时动火活动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应急处置,并尽力避免人员和财产损失。
动火管理制度
动火管理制度动火管理制度11、参照《石油库动火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明火管理规定并严格落实。
2、凡是的爆炸危险区域和火灾危险区域内,使用各种直接或间接明火施工作业,均应按规定办理“动火票”手续。
3、“动火票”应经主管加油站审批,并报当地消防安全部门备案。
作业期间,站长应亲临现场指挥,作业现场应临时增设消防器材,安全监护人必须在场。
4、严格执行“三不动火”规定,即“没有批准动火证不动火,监护人不在场不动火,防护措施不落实不动火”。
动火完毕,由监护人和动火人共同对现场进行检查和清理。
经防火责任人确认后,方可离开。
5、不得自行变更或扩大用火范围和随意动火。
因设备检修等情况必须动用明火时,要经批准后,停止加油作业,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后方可动火。
6、加油站内不得采用明火取暖。
动火管理制度2一、动火等级的划分:1.一级动火:禁烟区域内,油灌、油箱、油槽车和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质的场所。
在古建筑和重要文物单位等场所动火作业也属于一级动火。
2.二级动火: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等用火作业。
3.三级动火:在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
二、动火审批程序:一级动火作业由项目负责人组织编制防火安全技术方案,填写动火申请表,报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二级动火作业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拟定防火安全技术措施,填写动火申请表,报项目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项目专职安全员审查,报项目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三、动火许可证的办理、使用:1.在禁火区,除生产工艺用火外,其他可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作业均属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禁无动火证动火,否则从严论处,电工必须持有效动火证后,接电焊机,否则从严论处。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3篇)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动火作业是指在日常生产、施工、维修等活动中,需要使用明火、电热器械等能够产生火花、火焰或者加热源的操作行为。
为了保障人员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需要制定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一、总则1.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动火作业。
2. 动火作业包括明火作业、电焊、割炬切割、热剪等。
3. 所有从事动火作业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操作技能和安全防护知识,并持有相应的证书。
4. 动火作业必须在专人监护下进行,确保操作安全可控。
二、动火作业准备1. 动火作业前必须编制详细的动火作业方案,并报报安全主管部门审批。
2. 动火前必须清理作业区域内的易燃物、易燃液体等,采取防火措施。
3. 设置动火警示标志,并配备合适的灭火器材。
4. 动火作业前,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和指导。
三、动火作业操作1. 动火作业操作前必须配备个人防护装备,包括防火服、防护手套、防毒面具等。
2. 动火人员必须按照动火作业方案的要求进行作业,严禁违章操作。
3. 动火作业期间必须保持通风良好,防止烟雾积聚造成中毒和火灾。
4. 动火作业结束后,必须彻底清理作业区域,确保没有残留物和隐患。
四、安全监控和应急措施1. 动火作业期间,必须有专人负责监控火源情况,及时处理异常情况。
2. 在动火作业现场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并与消防车辆保持联络。
3. 如果发生火灾事故,请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如使用灭火器材、报警、疏散人员等。
4. 动火作业结束后,必须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和事故调查,总结经验教训并落实防范措施。
以上是动火作业管理制度的基本要点,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
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动火作业的安全可控,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2)制度名称:动火作业管理制度制度目的:确保动火作业安全有序进行,防止火灾事故和人员伤亡,保护财产安全。
适用范围:该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动火作业的人员。
制度内容:1. 动火作业许可:所有动火作业都必须事先申请许可,并由专门的负责人进行审批和签字。
临时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临时动火作业管理制度一、前言为了保障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工程建设必须实行严格的动火管理制度,特制定本《临时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生产、维修、施工等现场工作的临时动火作业管理。
三、定义临时动火作业:指工程建设过程中,必须临时展开的火源动火行为。
火源:喷灯、电焊机、火钳、明火等发出的热源。
动火:用火源进行焊接、切割、加工等操作。
四、职责及义务1. 班组长、工长、主管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负责动火安全技术教育和防火宣传,确保作业现场的安全。
2. 施工队必须落实工程动火的责任主体,做好计划和安全措施,进行现场监督和安全管理。
3. 动火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动火安全规定,并按规定要求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动火作业顺利进行。
五、管理程序1. 动火作前的准备工作1.1 工程部门提出动火作业申请,填写《动火作业申请表》并交与安全主管。
1.2 安全主管对《动火作业申请表》进行核对,确认申请人员已经接受过火灾危险性教育,检查火灾控制设施是否齐全,确认实施动火作业的必要性。
1.3 安全主管将申请表送到总经理审批,并查验动火现场安全标志和栏杆是否齐备。
1.4 管理人员审批并确定动火时间和作业范围,向相关部门和受影响的人员通知动火作业计划和操作过程,确保工作全面承担。
1.5 工作人员携带防火设备及灭火器械,检查防火路线、灭火器械以及灭火器材在动火现场位置是否合理。
1.6 按照动火安全程序组织对施工区域以及动火设备进行检查,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2. 动火作业期间的安全管理2.1 勘察动火现场,了解环境以及容易引起火灾的物品,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宣传和技术指导。
2.2 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和灭火器材,确保作业现场的消防器材在容易使用的地方。
2.3 严格遵守动火作业规则,采取适当的防火措施,对动火前检查电线电器、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4 发现火源可能出现的问题,立即报告抢救,同时采取措施防止扩散或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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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经批准临时动火的部分,有实施临时动火作业时,必须做到动火前“八不”,动火中“四要”,动火后“一清”。
一、动火前“八不”
1、防火、灭火措施没落实不动火。
2、周围的杂物和易燃品、危险品未清除不动火。
3、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物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
4、繁盛装过油类等易燃、可燃液体的容器、管道用后未清洗干净不动
火。
5、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车间和场所未采取安全措施,危险性未
排除不动火。
6、在进行高空焊割作业时,未清除地面的可燃物品和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不动火。
7、未有配备灭火器材或器材不足时不动火。
8、现场安全负责人不在场不动火。
二、动火中“四要”
1、现场安全负责人要坚守岗位。
2、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作业人员要加强观察、精心操作,发现不安全苗头时,立即停止动火。
3、一旦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要立即报警和组织扑救。
4、动火作业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三、动火后“一清”
完成动火作业后,动火人员和现场责任人要彻底清理动火作业现场后,才能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