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投资控制监理实施细则(附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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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工程建设施工监理投资控制
监
理
实
施
细
则
公司项目监理部
二0一六年十月
编制:审核:批准
投资控制监理工作实施细则
1.总则
工程投资控制工作,是实现工程价值功能和对工程有非常直接影响的关键环节,监理工程师必须在工程的施工全过程对直接影响工程造价的各种因素进行动态控制。我们的控制目标就是要把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在批复的概算之内,随时纠正可能出现的工程超概偏差,并严格执行工程计量、工程款支付及工程竣工结算的程序。
2.工程投资控制监理的依据
2.1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及其合同主要协议条款;
2.2中标通知书;
2.3投标书及其附件;
2.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5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及设计变更、洽商;
2.6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业主、监理工程师的指令性签认文件;
2.7市场信息价格;
2.8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报验认可单;
2.9《工程建设预结算管理办法》;
2.10 国家和本地区有关经济法规和规定。
3.工程造价控制的原则
3.1监理部应依据施工合同有关条款、施工图,对工程项目造价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并应制定防范性对策;
3.2总监理工程师应从造价、项目的功能要求、质量和工期等方面审查工程变更的方案,并宜在工程变更实施前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协商确定工程变更的价款。
3.3监理部应按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支付条款进行工程量计量和工程款支付。
3.4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建立月完成工程量和工程量统计表,对实际完成量与计划完成量进行比较、分析,制定调整措施,并应在监理月报中向建设单位报告。
3.5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收集、整理有关的施工和监理资料,为处理费用索赔提供证据。
3.6监理部应及时按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竣工结算,并应对竣工结算的价款总额与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进行协商。
3.7未经监理人员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或不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工程量,监理人员应拒绝计量和该部分的工程款支付申请。
4. 工程造价控制措施与方法
监理工程师在施工阶段全面实施监控的过程中,对于工程造价控制应从组织、经济、技术、合同等多方面采取措施,严格把项目工程造价控制在国家批复的概算投资内。
4.1组织措施:
4.1.1每个项目监理部中,必须配备造价控制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并明确落实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分工。
4.1.2要求承包单位按照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总进度网络计划的工期目标,编制合理的资金使用计划,并按使用时间进行分解,确定各项分目标值,以提供业主单位按计划划拔资金,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4.2经济措施:
4.2.1专业监理工程师每月原则上计量一次,其周期从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承包商应及时将工程量和工作量资料报送监理部审核,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在五日内认真进行计量和确认,同时还须复核工程付款账单,签发付款凭证。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款支付申请表进行审核时,应会同承包单位对现场实际完成情况进行计量,对验收手续齐全、资料符合验收要求并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计量范围内的工程量予以核定。工程款支付申请中包括合同内工作量、工程变更增减费用、经批准的索赔费用,应扣除的预付款、保留金及施工合同约定的其他支付费用。专业监理工程师应逐项审查后,提出审查意见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
4.2.2对于一些不可预见的工程量(如地基基础处理,装饰、安装变更,社会环境影响,突发性气候灾害等),监理工程师应会同业主、总承包商据实进行计量。对特定的分项(部)工程的计量方法则由监理工程师与业主、总承包商约定。
4.3技术措施:
4.3.1监理工程师应严格审查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对于主要施工技术方案进行全面的技术经济分析,防止在技术方案中隐含着发生增大工程造价的漏洞存在。
4.3.2对每一个较大的设计变更都必须进行技术经济比较、分析,严格控制增大费用的设计变更发生,与此同时,还应经常与设计人员探讨,寻找通过修改不合理设计、进行设计挖潜来节约资金的途径。发生工程变更,无论是由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提出的,均应经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的代表签认,并通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变更指令后,承包单位方可进行施工。同时,承包单位应按照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编制工程变更概算书,报送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确认,经建设单位、承包单位认可后,方可进入工程计量和工程款支付程序。
4.3.3监理工程师还应通过工程投资风险分析,找出工程造价最易突破的部分和最易发生费用索赔的原因和部位,制定出防范对策。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风险分析主要是找出工程造价最易突破部分(如施工合同中有关条款不明确而造成突破造价的漏洞,施工图中的问题易造成工程变更、材料和设备规格不确定等)以及最易发生费用索赔的原因和部位(如建设单位资金不到位、施工图纸不到位,建设单位供应的材料、设备不到位等),从而制定出防范对策,书面报告总监理工程师,经其审核后向建设单位提交有关报告。
4.3.4对工程结算容易引起争议的部分和容易引起工程超概的各种潜在因素,应事先提出并建议业主与承包商签定施工合同补充条款,例如:余土外运的运距、车辆类型,基础处理过程中发生费用的计算方法,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内容的费用控制原则等。
4.3.5对于没有市场信息价格的工程材料应约定市场询价的程序规定:先由承包方在材料采购之前提交《工程材料报价清单》,再由承包、监理、业主三方共同进行市场询价,市场询价时应选择三家以上材料供应商,由材料供应商提供《产品报价清单》后,进行货比三家,最后投资监理工程师
出具《工程材料造价核定单》并经三方签字确认后,承包方才可采购。
4.4合同措施:
4.4.1监理工程师在进行有效的日常工程管理之中,要求切实认真做好工程施工记录,建立健全工程量、工作量、工程款支付管理台帐;施工机械设备进出场、材料进场与清退、劳动力使用情况、灾害性气候、承包单位自身因素等引起的费用增减均应设立详细的工程造价台帐。
4.4.2在工程的实施过程中,还应保存好各种资料,注意积累素材,为正确处理可能发生的索赔提供依据。涉及工程索赔的有关施工和监理资料包括施工合同、协议、供货合同、工程变更、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承包单位工、料、机动态记录(文字、照相等)、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的有关文件、会议纪要、监理工程师通知等。
4.4.3监理工程师要经常检查工程款支付和使用情况,对实际发生值与计划值进行动态分析、跟踪统计。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用《监理通知》或发函的形式与业主和总承包商沟通信息,提出工程造价控制的合理建议,以掌握工程造价控制的主动权。
5. 工程造价控制程序
5.1月工程计量与工程款支付程序
5.1.1承包单位统计经专业监理工程师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填报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5.1.2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计量,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审核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并报总监理工程师审定;
5.1.3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建设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