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制度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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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制度参考
学生宿舍是学生在校期间除了教室之外的第二大阵地,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工作工作责
任重大,与学生身心安全和财产安全密切相关,还关系着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下
面爱汇小编整理的关于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制度参考,供你参考。
1、发生学生夜宿不归:首先向本室人员了解情况,接着打电话给班主任,再打电话
给家长,再作好记录。
2、学生打架:若是个别学生打架,首先立即劝阻、制止,平息后要求舍长等监视,
然后在半小时内再进行一次检查,作好记录,第二天通报给班主任;若事态严重,当即向汇报分管校长和校长。 3、学生生病、受伤:一名宿舍管理员陪同去医院,另一名宿舍管理
员与班主任联系,班主任立即到医院,班主任到后,联系家长,宿舍管理员返回;
若学生有重、急病或受重伤,则立即通知班主任、学校带班领导和校长,由宿舍管理员陪同去镇卫生院,班主任立即联系家长,再根据医生意见,决定采取进一步措施
4、发生火灾:若火情较小,则一名宿管员指导学生撤离,通知学校带班领导和校长,另一名宿管员用水或消防器材灭火。
若火情较大,则迅速拉响警报,立即进行紧急疏散,拨打119,并立即向学校领导汇报。
5、发生校外人员进入宿舍区,影响学生人身安全:宿管员要上前制止,确保学生不
受侵害,并立即报告安保室,调动学校保卫人员制止伤害,并立即拨打110。
一、水电安全
及时关水、关灯,禁绝使用任何违规私带电器。发现水电故障不得私自处理,应报告
宿管老师,学校派水电工维修。
二、消防安全
宿舍楼区,严禁烟火,安全第一,从我做起。不得将火柴、打火机等火源带入宿舍,
不许抽烟、点蜡烛、烧纸物,坚决消除一切火灾隐患。宿管办要组织宿管老师学习消防安
全知识、紧急救生常识等,必须演练掌握灭火器等消防器材的操作,定期检查更新各种消
防设施。
三、财物安全
不将过多的钱物带入宿舍,贵重物品请锁入个人箱柜。离开宿舍必须锁好门窗。特别
是一层各宿舍(含水房、卫生间,由宿管老师负责)要及时关锁窗户,严防任何人从窗户出入,相关舍长要严把此关,绝无疏漏。
四、上下楼梯安全
在紧急集合、下课出入等学生人流量高峰期,各楼层宿管老师必须提前敞开大门、敞
通疏散通道、打开楼梯照明灯并常备手电筒和应急灯,按时站在相应的楼梯口指挥疏导,
及时化解各种紧急突发事件。学生上下楼要按规定东、西楼梯分流,并必须靠右行。同学
之间要礼让三先,不得拥挤起哄。
五、值班安全
每天宿舍楼区总值班老师必须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并做好值班记录。上课(含自习)
期间学生不得回宿舍,特殊情况须持有班主任签字的假条,并详细登记后方可出入。学生
不在时外来陌生人员不得进入宿舍。
双休日值班老师负责清点留宿生人数、开具离校单(留宿生出入校门专用)、接听电话、安全保卫等。
六、生活安全
宿舍是我们的共同家园,需要大家携手共建。同学们要学会生活、学会做人、学会与
他人友好相处,要与人为善、与邻为伴,杜绝打架斗殴等恶性事件的发生。不许窜床窜宿,严禁男、女生互窜宿舍。不得在宿舍、楼道、水房等地聚集吵闹、推桑起哄。舍长要观察宿舍动态,化解矛盾,防患于未然,教育和引导大家逐步建立起积极向上、和谐健康的人际安全关系。
第一条学生宿舍是公共聚集场所,属于重点要害部位,其安全直接关系到学校的稳定和学生的生命财产的安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为了确保学生宿舍的安全,根据教育部、公安部有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学生宿舍的主管部门对学生宿舍的安全负责,必须指定一名领导具体负责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工作,制订具体的安全措施,明确安全管理责任,组织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和经常性的安全巡查,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和事故隐患,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和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学生宿舍安全。
第三条防火是学生宿舍安全工作的重点。必须保证学生宿舍内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经常处于良好状态,宿舍工作人员和住宿的学生都有保护、爱护的责任,并会使用灭火器、会使用室内消防栓。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损坏应及时报修,过期不能使用的要及时更换。发现起火时要立即报警,并立即使用灭火器材灭火,将火扑灭在初起阶段。学生宿舍要按照学校规定建立以宿舍管理人员为骨干、学生为主体的义务消防队,担负学生宿舍火灾初发时的扑救工作。
第四条在学生宿舍居住的所有人员,均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和安全用火规定。在学生宿舍中布设电源线路,必须经学校主管部门批准,并有专业电工施工,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违章使用电器。禁止在学生宿舍内生明火、焚烧物品、点蜡烛、使用液化气等,确需使用明火时,必须经保卫部门批准。
第五条学生宿舍要建立门卫值班制度,落实值班人员,严格值班纪律。未经允许外来人员不得进入,确需进入的要进行登记。持物出宿舍时应查验身份证件,并对所持物件进
行登记,特别是对计算机出楼要严加盘问。学生宿舍不准留宿其他人员,特殊情况需要在
学生宿舍临时住宿的,必须经学生所在院、系领导批准并出据文字证明,宿舍管理部门才
能安排住宿,否则要令其离开,不听劝阻交保卫部门处理。
第六条禁止在学生宿舍内进行经商性活动,凡发现工作人员或者学生有经商行为的,宿舍值班人员要及时制止,制止不听的,报告保卫部门处理。禁止外来人员到学生宿舍推销产品或买卖物品,一经发现,保卫部门要扣留产品或物品,严格查对其证件,对无证或证件不齐的人员没收其物品,并进行处罚。
第七条学生宿舍是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必须经常保持楼梯和通道畅通无阻。禁止在楼梯和通道上堆放杂物或者停放自行车,严防在出现突发事件时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事故。学生宿舍建筑设计的紧急疏散通道要能随时打开,禁止将疏散通道隔断作其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