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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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

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

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计价规那么〔2020〕1 总那么1.0.1为规范本省工程造价计价行为,一致树立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度规范GB50500-2020«树立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33号«陕西省树立工程造价管理方法»,制定本规那么。

1.0.2本规那么适用于树立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1.0.3依法必需招标的工程树立项目,必需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1.0.4依法可不招标的工程树立项目,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1.0.5工程量清单、招标最高限价、招标报价工程价款结算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资历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承当。

上述造价文件必需由造价工程师或中级造价员签字并加盖执业公用章。

1.0.6树立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应遵照客观、公正、公允的原那么。

1.0.7本规那么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应作为编制工程量清单的依据。

1附录A为修建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那么,适用于工业与民用修建物和构筑物工程。

2附录B为装饰装修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那么,适用于工业与民用修建物和构筑物的装饰装修工程。

3附录C为装置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那么,适用于工业与民用装置工程。

4附录D为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那么,适用于城市市政树立工程。

5附录E为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那么,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

1.0.8树立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除应遵守本规那么外,尚应契合国度现行有关规范的规则。

2 术语2.0.1树立工程造价树立工程从筹建到完工验收交付运用所需的全部投资。

本规那么中树立工程造价仅指修建装置工程费,即树立工程实施阶段构成的修建产品的价钱,包括本钱、利润和税金。

2.0.2树立工程计价依照计价依据、顺序和方法计算树立工程造价的活动。

2.0.3计价依据计算工程造价的依据,包括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规范、规那么定额以及树立工程的计价技术资料。

陕西省建设工程预算定额

陕西省建设工程预算定额

陕西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定额2012版以下资料仅供参考如有疑问请来电咨询电话:阳阳老师 Q:58一、配套标准:1.《陕西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配套表格及使用指南》2.《陕西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实施办法》3.《西安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4.《西安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监督技术文件管理实施办法》二、适用对象:陕西省建筑、安装、市政等施工企业或监理企业编制内业技术资料、安全资料三、包含内容:01.《陕西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配套表格及使用指南》配套表格02.《陕西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实施办法》配套表格03.《西安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配套表格04.《西安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监督技术文件管理实施办法》配套表格05.《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城建[2002]221号)配套表格06.陕西省创建文明工地资料配套表格,含西安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资料表格07.陕西安全资料、西安安全资料,含全统安全资料;陕西监理资料、西安监理资料,含全统监理资料08.《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配套表格09.《园林绿化工程监理规程(DB11/T 245-2004)配套表格10.《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339-2003》配套表格1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1-2005》配套表格12.《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34-2004》配套表格13.《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411-2007》配套表格14.提供建筑工程常用技术规范、交底资料、海量施工图库等(赠送)15.施工方案132篇(word格式)、应急预案37篇(word格式)、施工工法与施工工艺223篇(word格式)16.施组设计:建筑\安装\市政工程施组设计精选模板50多份(包含住宅\商用\学校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装饰工程等)陕西水利水电工程造价定额2012版1、包含定额:陕西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0)陕西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0)水电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3)水土保持工程概算定额(2003)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2)水利建筑工程概算定额(2002)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1999)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概算定额(1999)水力发电安装工程概算定额(2000)水力发电建筑工程概算定额(1997)水利水电安装工程预算定额(1992)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1986)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补充定额(1994)2、涉及内容:适用于水利、水电项目、造价咨询及施工单位编制招标标底、投标报价,也可用于编制水利水电项目投资估算和设计概算等。

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计价规则

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计价规则

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计价规则
一、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为了准确计算工程量和工程造价,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应遵循以下原则:
1.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特点,确定工程量的范围和项目组成;
2.统一编制工程量清单,根据工程的性质和规模分类编制;
3.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应明确具体的工程构成,并按照工程项目施工
工艺的要求进行细分;
4.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项目应具体明确单位工程量,例如长度、面积、体积等。

二、计价方法的确定
1.直接计价法:将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项目按照预先确定的单价进行
计算,并累加得出工程总造价;
2.地区定额法:根据地区的特点和统计数据,编制出标准的地区定额表,并根据工程量进行计算;
3.综合单价法:根据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综合考虑材料、人工、机
械设备等因素,确定单价进行计算。

三、工程量计价规则举例
1.土方工程量计价规则:土方工程量应按照填土和挖土的实际情况进
行计算,其中填土应按照标准压实度进行计价,挖土应按照挖掘深度和类
型进行计价;
2.混凝土工程量计价规则:混凝土工程量应按照实际施工情况计算,
其中水泥、砂、石、水等的用量和质量应具体计价;
3.钢筋工程量计价规则:钢筋工程量应按照实际用量进行计算,不同
规格和品种的钢筋价格应按照市场行情确定。

总结起来,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计价规则是对建设工程工程量计价
的具体规定,包括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计价方法的确定和具体的计价规则。

只有按照规则进行计价,才能准确地计算出工程量和工程造价,确保工程
的施工质量和经济效益。

陕西省定额办关于《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相关问题解释

陕西省定额办关于《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相关问题解释

陕西省定额办关于《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相关问题解释2007年12月30日星期日 18:45l、《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与《消耗量定额》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不一致是否可以统一?如不能统一怎样编制工程量清单及进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答:《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与《消耗量定额》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不一致是因为工程量清单项目划分是以构成工程实体为原则进行项目划分,一般包含了多项工程内容,所以《计价规则》中规定计算的工程量均为形成工程实体的数量。

而《消耗量定额》中的项目划分,一般是按施工工序来进行项目划分的,其包含工程内容也是单一的,所以《消耗量定额》中规定工程量应按形成工程实体数量再加规定余量计算。

编制工程量清单计算工程量应严格按照《计价规则》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执行。

用《消耗量定额》进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组价时,应按《消耗量定额》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执行,并将余量计入到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内。

2、招标人编制的工程量清单中工程数量不实或有误差,应如何处理?答: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体现的是风险共担的原则,即招标方编制并公开提供工程量清单,承担工程量方面的风险,投标方根据招标方提供清单进行报价,承担价格方面的风险,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转嫁风险因素。

因此工程竣工结算时,工程量均应按实调整。

3、招标人编制的工程量清单中工程数量与工程结算时的工程实际数量不符,其相应综合单价是否可做调整?答:按《计价规则》第4.2.8条规定办。

4、对于措施项目清单中的环境保护费,由于参考费率中没有规定其参考费率,应如何计价?答:编制标底时,应按工程所在地环保部门的规定计算,而投标人进行投标报价时,应参考工程所在地环保部门的规定,自主报价。

5、招标人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中如有漏项,应如何处理?答:《计价规则》中规定措施项目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于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必然发生的,但不形成工程实体的项目组成,因此清单编制人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实际,并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参照《计价规则》中规定的通用项目和专业项目,详细列出符合拟建工程实际的措施项目清单。

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2009

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2009
2、编制最高限价,应以本计价费率中费率为依据。以体现招标最高限价为社会平均价的编制原则。
3、编制投标报价,除规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和税金三项不可竞争费率外,其余费率由投标人自主确定,也可参考本计价费率中相关费率。
4、约定合同价,招标工程应以中标价中的计价费率为依据,不得改变其计价费率。
5、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直接发包的工程,合同中的规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和税金三项不可竞争费应按规定费率计取,其他费率可由发承包双方协商确定,也可参照本计价费率计取。
一、计价费率的项目组成
计价费率的项目由规费、企业管理费、利润、以费率计取的措施费和税金组成。
(一)规费。内容包括:
1、社会保障保险
(1)养老保险(劳保统筹基金)
(2)失业保险
(3)医疗保险
(4)工伤保险
(5)残疾人就业保险
(6)女工生育保险
2、住房公积金
3、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二)企业管理费
(三)利润
当发包人对专业工程进行分包、自行采购供应部分材料设备(计入建筑安装工程费的设备)时,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总承包人服务的范围及深度,总承包人应在报价中计取总承包服务费。
编制最高限价时应根据招标文件明确的总承包服务范围及深度,计列总承包服务费,专业工程的总承包服务费可按分包工程造价2-4%的计取;发包人只采购供应材料、设备的可按其总价值的0.8-1.2%计取。
租房公积金
意外伤害保险
分部分项费+措施费+其他项目费
3.55
0.15
0.45
0.07
0.04
0.04
0.3
0.07
2、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1)建筑、安装、装饰工程(%)
计费基础

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

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

按设计图示长度乘以高度以面积计算
43
6、石材楼梯面层020106001 块料楼梯面层020106002 水泥砂浆楼梯面层020106003 现浇水磨石楼梯面层020106004 地毯楼梯面020106005 木板楼梯面020106006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楼梯(包括踏步、休息 平台及500mm以内的楼梯井)水平投影 面积计算。楼梯与楼地面相连时,算至梯 口梁内侧边沿;无梯口梁者,算至最上一 层踏步边沿加300mm 。
58
19、隔断020209001
按设计图示框外围尺寸以面积计算。扣 除单个0.3m2以上的孔洞所占面积;浴厕 门的材质与隔断相同时,门的面积并入隔 断面积内。
32
1、水泥砂浆楼地面020101001 现浇水磨石楼地面020101002 细石砼楼地面020101003 菱苦土楼地面020101004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扣除凸出地面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 铁道、地沟等所占面积; 不扣除间壁墙和0.3 m2以内的柱、垛、 附墙烟囱及孔洞所占面积。 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 分不增加面积
25
水泥砂浆面层属于整体面层,应按主墙间净空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S净 = ( 5.1– 0.24 ) × ( 3.0 – 0.24 ) × 2 + ( 3.0×2 – 0.24 ) × ( 3.9 – 0.24 ) = 47.91 m2
26
8、聚氯乙烯板面层010801005 块料防腐面层010801006
47
10、墙面一般抹灰020201001 墙面装饰抹灰020201002 墙面勾缝020201003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扣除墙裙、门窗洞口及 单个0.3m2以外的孔洞面积,不扣除踢脚线、挂镜 线和墙与构件交接处的面积,门窗洞口和孔洞的侧壁 及顶面不增加面积。附墙柱、梁、垛、烟囱侧壁并入 相应的墙面面积内 1.外墙抹灰面积按外墙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2.外墙裙抹灰面积按其长度乘以高度计算 3.内墙抹灰面积按主墙间的净长乘以高度计算 (1)无墙裙的,高度按室内楼地面至天棚底面计算 (2)有墙裙的,高度按墙裙顶至天棚底面计算 4.内墙裙抹灰面按内墙净长乘以高度计算

建筑定额说明(陕西)

建筑定额说明(陕西)

总说明一、《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建设部1995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和2002年《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的基础上,结合陕西省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实际情况,按照《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的要求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项工程所需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社会平均消耗量标准,与《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配合使用。

是编制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造价,制定招标工程标底、企业定额的基础和投标报价的参考。

三、本定额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多数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五、本定额是依据国家和地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陕西省02系列建筑标准设计图集》中的建筑用料及做法进行编制的,并参考了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试验室资料和其他资料。

六、本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和辅助用工。

工日消耗量是参照现行的全国建筑安装工程、建筑装饰工程劳动定额为基础进行计算的。

七、本定额材料消耗量的确定:1.本定额采用的建筑材料、装饰装修材料、半成品、成品均按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考虑。

2.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计入了相应的损耗,其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用量很少、占材料费比重很小的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以占材料费的百分比表示。

3.本定额中的周转性材料(钢模板、钢管支撑、木模板、脚手架)已按规定的材料周转次数摊销计入定额内,并包括必要的回库维修费用。

陕西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陕西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完美WORD格式编辑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9)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09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的通知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杨凌示范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为全面贯彻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依据《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结合全省工程量清单计价实际,我厅组织编制了2009《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陕西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价目表》、《陕西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价目表》、《陕西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勘误及补充定额》,现予以印发,自2010年3月1日起实施,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一、2010年3月1日起新开工的建设工程应执行新的计价依据。

2010年3月1日前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在建工程,合同约定执行国家调价政策的,2010年3月1日以后完成的工作量执行新的计价依据;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是否调整及调整幅度由合同双方商定。

二、依法可不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如不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时,可参照2004《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陕西省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及新的计价依据编制工程预结算。

其计价程序另行通知。

三、原2004《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6《陕西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价目表》、2004《陕西省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参考费率》、2005《陕西省施工机械台班参考价目表》同时废止。

2004《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陕西省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继续使用。

四、上述计价依据的日常管理工作由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负责。

附件:2009《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陕西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价目表》、《陕西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价目表》、《陕西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勘误及补充定额》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目录1 总则 (04)2 术语 (04)3 工程量清单编制 (06)4 工程量清单计价 (09)5 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 (18)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 (52)附录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58)1 总则1.0.1为规范本省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33号《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则。

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简介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是指建设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

工程量清单是依据招标文件规定、施工设计图纸、计价规范(规则)计算分部分项工程量,并列在清单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可提供编制标底和供投标单位填报单价。

工程量清单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础。

是编制招标标底(招标控制价、招标最高限价)、投标报价、计算工程量、调整工程量、支付工程款、调整合同价款、办理竣工结算以及工程索赔等的依据。

一、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是由构成工程实体的分部分项项目组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数量。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根据附录“实体项目”中规定的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五个要件)。

(其中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过去称为“四统一”)(一)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按规定编码项目编码是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的数字标识。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编码以五级设置,用12位数字表示,前9位全国统一,不得变动,后3位是清单项目名称编码,由清单编制人设置,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编码不得有重码。

编码选择与设置的原则:一是准确,二是后三位不同的项目特征、不同的工程内容应不同编码(不同的编码反映不同的项目特征和不同的工程内容)例如:01 04 01 002 001一、二位为工程分类码 01为建筑工程三、四位为专业顺序码(章) 04 是第四章砼及钢筋砼工程五、六位为分部工程顺序码(节) 01 第一节现浇砼基础七~九位为分项工程顺序码(项目名称) 002 独立基础十~十二位清单项目名称顺序码,由清单编制人依据项目特征的区别设置,由001开始,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编码不得有重码(二)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应与项目特征并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情况确定项目名称原则上以形成工程实体而命名。

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本条规定了投标人对措施项目费投标报价 的原则。
由于各投标人拥有的施工装备、技术水平 和采用的施工方法有所差异,招标人提出的措施 项目清单是根据一般情况确定的,没有考虑不同 投标人的“个性”,投标人投标时可根据自身编 制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确定措施 项目,并可对招标人提供的措施项目进行调整。
程量清单计价费率及其他相关计价依据和办法; 6 省、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工程造价信息没有发布的参照市场价; 7 合理的施工方案。
4.2.4 分部分项工程费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分部 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及综合单价计算。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应符合该
项目的特征描述及有关要求,并应包括招标文件 中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费用。
分部分项工程费报价的最重要依据之一是 该项目的特征描述,当出现招标文件中分部分 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特征描述与设计图纸不符 时,应以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特征描述为准;当 施工中施工图纸或设计变更与工程量清单项目 的特征描述不一致时,发、承包双方应按实际 施工的项目特征,依据合同约定重新确定综合 单价。
投标人在自主决定投标报价时,还应考虑招 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 (幅度)以及相应的风险费用。在施工过程中, 当出现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在招标文 件规定的范围内时,综合单价不得变更,工程 价款不做调整。
4.1.9 材料、设备的暂估价应计入分部分项工程 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内。
4.1.10 规费和税金应按国家、省政府和省级 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为不可竞争费。
4.1.11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对工程计 价风险实行发包人、承包人合理分担,发包人 承担工程量清单计量不准、不全及设计变更引 起的工程量变化风险,承包人承担合同约定的 风险内容、幅度内自主报价的风险。

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09规则主要变化及影响分析
• 【04条文】1.0.6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由具有建 设项目管理能力的业主、承包商或具有相应资 质的中介机构完成。 • 【09条文】1.0.5工程量清单、招标最高限价、 投标报价、工程价款结算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 制与核对应由具有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承 担。上述造价文件必须由造价工程师或中级造 价员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
安全文明施工费: 应按照国家或省 级、行业建设主 管部门的规定计 价,不得作为竞 争性费用。
第三部分 新《规范》的基本内容和亮点
二.新《规范》修编的亮点 5.其他项目清单的调整
其他项目
暂列金额 : 因一些不能预 见、不能确定 的因素的价格 调整而设立 。
暂估价是指招标 阶段直至签定合 同协议时,招标 人在招标文件中 提供的用于支付 必然要发生但暂 时不能确定价格 的材料以及专业 工程的金额。
• 招标最高限价(招标上线控制价)=投标价
相关条款
• 4.2.8 招标最高限价应在招标时公布,并不得 上调或下浮。 • 4.2.9 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最 高限价未按照本规则的规定进行编制的,可向 招标人提出未按规定编制的具体内容,并可提 出更正要求。若招标人不予受理或受理后办理 情况投标人不满意的,投标人应按招投标监督 机构规定的时限在开标前向招投标监督机构和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
二.新《规范》修编的亮点 3.单位工程造价构成及综合单 价组成的变化 分部分项工程费
人工费 材料费 施工机械使用费 管理费 利润 风险费用:材料价格5%以内的 风险,施工机械费的10%以内的 风险等
措施项目费
(通用措施项目由原来的11项变为9 项) 暂列金额
单 位 工 程 造 价
暂估价:材料暂估价,专业工程 估价

陕西省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陕西省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陕西省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9)1总则1.0.1为规范本省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33号《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则。

1.0.2本规则适用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1.0.3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1.0.4依法可不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1.0.5 工程量清单、招标最高限价、投标报价工程价款结算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承担。

上述造价文件必须由造价工程师或中级造价员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

1.0.6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本规则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应作为编制工程量清单的依据。

1附录A为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和构筑物工程。

2附录B为装饰装修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装饰装修工程。

3附录C为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安装工程。

4附录D为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城市市政建设工程。

5附录E为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

1.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除应遵守本规则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建设工程造价建设工程从筹建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所需的全部投资。

本规则中建设工程造价仅指建筑安装工程费,即建设工程实施阶段形成的建筑产品的价格,包括成本、利润和税金。

2.0.2建设工程计价按照计价依据、程序和办法计算建设工程造价的活动。

2.0.3计价依据计算工程造价的根据,包括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则定额以及建设工程的计价技术资料。

2.0.4工程量清单建设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

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相关问题解释范文

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相关问题解释范文

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相关问题解释1。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与《消耗量定额》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不一致是否可以统一?如不能统一怎样编制工程量清单及进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答:《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与《消耗量定额》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不一致是因为工程量清单项目划分是以构成工程实体为原则进行项目划分,一般包含了多项工程内容,所以《计价规则》中规定计算的工程量均为形成工程实体的数量。

而《消耗量定额》中的项目划分,一般是按施工工序来进行项目划分的,其包含工程内容也是单一的,所以《消耗量定额》中规定工程量应按形成工程实体数量再加规定余量计算.编制工程量清单计算工程量应严格按照《计价规则》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执行。

用《消耗量定额》进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组价时,应按《消耗量定额》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执行,并将余量计入到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内。

2.招标人编制的工程量清单中工程数量不实或有误差,应如何处理?答: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体现的是风险共担的原则,即招标方编制并公开提供工程量清单,承担工程量方面的风险,投标方根据招标方提供清单进行报价,承担价格方面的风险,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转嫁风险因素。

因此工程竣工结算时,工程量均应按实调整。

3.招标人编制的工程量清单中工程数量与工程结算时的工程实际数量不符,其相应综合单价是否可做调整?答:按《计价规则》第4.2。

8条规定办。

4。

对于措施项目清单中的环境保护费,由于参考费率中没有规定其参考费率,应如何计价?答:编制标底时,应按工程所在地环保部门的规定计算,而投标人进行投标报价时,应参考工程所在地环保部门的规定,自主报价。

5.招标人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中如有漏项,应如何处理?答:《计价规则》中规定措施项目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于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必然发生的,但不形成工程实体的项目组成,因此清单编制人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实际,并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参照《计价规则》中规定的通用项目和专业项目,详细列出符合拟建工程实际的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规则》规定,投标人投标时可根据拟建工程及企业实际、施工方案等在投标报价中调整措施项目(但必须在投标书中标明),一旦中标,则所调内容、费用即被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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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09)说明根据《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33号)、《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9)》,在2004年颁布的《陕西省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参考费率》的基础上,编制了《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以下简称“计价费率”)。

一、计价费率的项目组成计价费率的项目由规费、企业管理费、利润、以费率计取的措施费和税金组成。

(一)规费。

内容包括:1、社会保障保险(1)养老保险(劳保统筹基金)(2)失业保险(3)医疗保险(4)工伤保险(5)残疾人就业保险(6)女工生育保险2、住房公积金3、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二)企业管理费(三)利润(四)以费率计取的措施费。

内容包括:1、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1)安全文明施工费(2)环境保护费(含工程排污费)(3)临时设施费2、冬雨季、夜间施工措施费3、二次搬运4、测量放线、定位复测、检测试验费(五)税金二、计价费率的适用范围计价费率适用于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新建、扩建工程。

各专业使用范围如下:(一)建筑工程1、人工土石方工程:人工施工的土石方工程。

2、机械土石方工程:机械施工的土石方及强夯土工程3、桩基工程:机械施工各种混凝土预制桩、钢板桩及各种类灌注桩、挤密桩、震冲桩、深层搅拌喷粉(粉)桩等桩基工程。

4、一般土建工程:不含人工土石方、机械土石方及桩基工程。

(二)装饰装修工程(三)安装工程(四)市政工程1、市政工程(土建):市政工程的道路、桥涵、隧道、排水工程、以及土石方【包括市政工程(安装)项目的土石方】工程。

2、市政工程(安装):市政工程的给水、燃气、集中供暖、路灯工程。

(五)园林绿化工程三、计价费率的基期综合人工单价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的基期综合人工单价为42元/工日,装饰工程为50元/工日。

综合人工单价包括: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辅助工资、福利费、劳动保护费以及实行社会保障保险(规费)按规定应由职工个人缴纳的部分。

四、计价费率的使用规定1、计价费率中的规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和税金为不可竞争费率,编制最高限价、投标报价、约定合同以及竣工结算均必须按照规定计取、不得缺项,也不得对费率实行浮动。

2、编制最高限价,应以本计价费率中费率为依据。

以体现招标最高限价为社会平均价的编制原则。

3、编制投标报价,除规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和税金三项不可竞争费率外,其余费率由投标人自主确定,也可参考本计价费率中相关费率。

4、约定合同价,招标工程应以中标价中的计价费率为依据,不得改变其计价费率。

5、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直接发包的工程,合同中的规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和税金三项不可竞争费应按规定费率计取,其他费率可由发承包双方协商确定,也可参照本计价费率计取。

6、竣工计算依据合同约定的计价费率计取。

7、要老保险(劳保统筹基金)实行行业统筹,由项目业主交纳。

编制招标最高限价和投标报价时按规定计价,结算工程价款不包括养老保险(劳保统筹基金)。

8、税金不分专业,以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之和为基础计价。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1、关于总承包服务费的计价当发包人对专业工程进行分包、自行采购供应部分材料设备(计入建筑安装工程费的设备)时,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总承包人服务的范围及深度,总承包人应在报价中计取总承包服务费。

编制最高限价时应根据招标文件明确的总承包服务范围及深度,计列总承包服务费,专业工程的总承包服务费可按分包工程造价2-4%的计取;发包人只采购供应材料、设备的可按其总价值的0.8-1.2%计取。

投标人自主确定总承包服务费的报价。

2、关于停工损失费的索赔承包人按照双方约定进入施工现场后,因发包人原因造成连续停工超过24小时,且不存在转移施工机械和人员的必要条件,发生的停工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并应按索赔程序办理。

停工损失费的索赔应按承发包双方约定计算,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参照下式计算:施工机械停工损失费=停工天数×陕西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价目表单价×0.4施工人员停工损失率=施工现场所有工作人员停工总工日数×基期综合人工单价周转性材料停工损失率=停工天数×周转性材料租凭单价/天上述周转性材料是指,模板及支架、脚手架钢管、扣件等。

计价费率一、不可竞争费率:12(1)建筑、安装、装饰工程(%)二、企业管理费、利润、措施费费率1、建筑工程(2)利润2、装饰工程3、安装工程4、市政工程(2)利润(3)措施费(以费率计取部分)(%)(2)利润附录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筑安装工程费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一、分部分项工程费由直接工程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组成。

(一)直接工程费:是指施工过程中消耗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内容包括:(1)基本工资;(2)工资性补贴(3)生产工人辅助工资(4)职工福利费(5)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6)参加社会保障保险安规由职工个人缴纳费用。

2、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

内容包括:(1)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2)材料运杂费:是指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3)运输损耗费: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

(4)采购及保管案费: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

3、施工机械使用费:只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按拆费和场外运输。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应由下列七项费用组成:(1)折旧费: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施工年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值及购置资金的时间价值。

(2)大修理费:只施工机械按规定的大修理间隔台班进行必要的大修理,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

(3)经常修理费:指施工机械除大修理以外的各级保养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

包括为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设备与所及配备工具的摊销和维护费用,机械运转中日常保养所需润滑与擦拭的材料费用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和保养费用等。

(4)中小型机械按拆费及场外运费:按拆费指施工机械在现场进行安装和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运行费用以及机械辅助设施的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场外运费指施工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施工地点运至另一施工点的运输、装卸、辅助材料及架线等费用。

(5)人工费:指机上司机(司炉)和其他操作人员的工作日人工费及上述人员在施工机械规定的年工作台班以外的人工费。

(6)燃料动力费:指施工机械在运转作业中所消耗的固体燃料(煤、木材)、液体燃料(汽油、柴油)及水、电等。

(7)车船使用税:指施工机械按照国家规定和有关部门规定应缴纳的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及年检费等。

(二)企业管理费:是指建筑安装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费用。

内容包括:1、管理员工工资:是指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等。

2、办公费3、差旅交通费4、固定资产使用费5、固定电话使用费6、工会经费7、职工教育经费8、财产保险费9、财务费10、税金:是指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11、技术开发、技术转让费12、其他:包括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由企业按规定支付离退休职工的各项经费、六个月以上的病假员工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金等。

(三)利润二、措施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过程中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

内容包括:(一)通用措施项目费1、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1)安全文明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所需的各项费用。

(2)环境保护费(含工程排污费):是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及施工现场按规定缴纳的工程排污费。

(3)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工程施工所必需大色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等。

临时设施包括: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业房屋与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加工厂以及规定范围内道路、水、电、管线等临时设施和小型临时设施。

临时设施费用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费或摊销费。

2、冬雨季及夜间施工措施费(1)冬雨季施工费:是指在冬雨季施工期间为确保工程质量所采取的技术措施及施工降效多发生的费用。

(2)夜间施工费:是指因夜间施工所发生的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

3、二次搬运费:是指因施工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而发生的二次搬运费用。

4、测量放线、定位复测、检验试验费(1)测量放线、定位复测费(2)检测试验费:是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实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

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和建设单位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验,对构件破坏性试验、地基基础承载力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

5、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按拆费:是指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场地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个施工地点运至另一个施工地点,所发生的机械进出场运输及转移费用及机械在施工现场进行安装、拆卸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试运转费和安装所需的辅助设施份的费用。

6、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是指竣工验收前,对已完工程及设备进行保护所需要的费用。

7、施工排水、降水费:是指为确保工程在正常条件下施工、采取各种排水、降水多发生的各种费用。

8、施工影响场地周边地上、地下设施及建筑物安全的临时保护设施。

(二)专业工程措施项目费三、其他项目费由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计日工和中承包服务费等组成。

1、暂列金额: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

2、暂估价: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你另行分包专业工程的金额。

3、计日工:在施工过程中,完成发包人提出的施工图纸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按合同中约定的综合单价计价。

4、总承包服务费:总承包人对发包人另行分包工程进行施工现场协调、服务,对发包人采购设备、材料、服务以及竣工资料汇总服务所需的费用。

四、规费:是国家、省级有关主管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的费用(简称规费)。

包括:(一)社会保障保险1、养老保险(劳保统筹基金)2、失业保险3、医疗保险4、工商保险5、残疾人就业保险6、女工生育保险(二)住房公积金(三)意外伤害保险五、税金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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