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乡村旅游发展基本情况介绍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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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乡村旅游发展基本情况介绍安徽省位于华东腹地,是我国东部襟江近海的内陆省份,跨长江、淮河中下游,东连江苏、浙江,西接湖北、河南,南邻江西,北靠山东。安徽清初属江南省,康熙6年(公元1667年),析江南省为江苏、安徽两省而正式建省,取当时安庆、徽州两府首字得名。境内有皖山、皖水,即现今的黄山、天柱山和皖河,春秋时期(公元前722-前481年)曾被封为皖国,故安徽简称皖。全省东西宽约450公里,南北长约570公里,总面积13.96万平方公里,全省总人口6740万人。安徽省乡村旅游发展起步较早,开始于上个世纪80年代,经过20多年的努力,全省乡村旅游发展步伐日益加快,但与四川、浙江、贵州等兄弟省相比我们还有很大差距。我省是个农业大省,也是旅游资源大省,2008年元月份,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安徽时曾指出“要提高乡村旅游业发展水平”,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我省旅游业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战略部署,在国家旅游局、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有力指导下,统一认识,围绕中心,立足省情,服务大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三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主旨,牢固树立“大旅游、大产业”的观念,以旅助农,借农强旅,把握机遇,乘势而上,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扎实开展乡村旅游工作,加快了乡村旅游发展步伐。

一是制定了乡村旅游创建计划。2007年8月份,在全省旅游系统建设旅游产业大省电视电话会议上,省旅游局发出了建设县域旅游和乡村旅游的动员令,就是要实施县域旅游发展工程“525”计划,即到2010年,全

省建成50个旅游县(市、区)、200个旅游乡镇、500个旅游村(星级农家乐),其中部分县(市、区)和乡(镇)村进入全国乡村旅游“百千万”行列,以旅游强县、优秀旅游乡镇和星级农家乐等多级创建活动为抓手,以创促建、以点带面,形成综合创建体系,全力推进乡村旅游发展。截止2009年底,全省先后授予35个县(市、区)为旅游经济强县或旅游经济强县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其中被国家旅游局批准的中国旅游经济强县1名。命名最佳旅游乡镇49家,优秀旅游乡镇133家,旅游乡镇66家,优秀旅游乡镇总数达到248家。农家乐示范点124家,评选出全省星级农家乐583家,其中五星级农家乐30家、四星级农家乐75家。2010年3月份,我省有4个乡镇被国家住房和城市建设部、国家旅游局共同命名为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

二是出台了乡村旅游创建政策。发展乡村旅游是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措施和有力抓手。早在我省发展乡村旅游伊始,就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省领导多次听取有关乡村旅游工作的汇报,提出要求。06年初,我省在全国率先提出创建旅游乡镇活动,3月17日,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开展创建优秀旅游乡镇活动的意见》(皖政办〔2006〕19号),在全省启动安徽优秀旅游乡镇创建工作。08年3月,制定出台了《安徽省乡村旅游实施意见》;4月份,召开了全省乡村旅游现场推进会,对全省乡村旅游的发展“把好脉”、“开好方”,决定充分运用“三农”资源发展乡村旅游业,全面拓展农业的功能和领域,积极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我省大部份市县乡镇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也

相继出台了发展乡村旅游扶持政策和安排乡村旅游发展资金(如:我省的合肥、宣城、马鞍山、巢湖、阜阳、六安等市对创建优秀旅游乡镇和被评为四、五星级农家乐给予1至10万元政府财政扶持)。近年来,省旅游局还先后与省农委、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体育局等部门达成战略合作关系,一批“农家乐”、“森林人家”、“水上人家”应运而生。

三是制定了乡村旅游创建标准。以标准为抓手,推进乡村旅游标准化工作。2004年10月,我局会同省发改委,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安徽省《创建旅游强县实施标准》,在我省开展旅游强县创建活动,奏响了“大旅游”与“大农业”相融合的序曲。2006年初,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安徽省创建优秀旅游乡镇评定标准》,后又相继制定了《省“农家乐”评定标准》、《“农家乐”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在农家乐旅游快速发展的同时,各市也开始着手规范农家乐旅游,合肥市、黄山市、池州市分别制定了《合肥农家乐旅游等级评定标准》、《农家乐(乡村酒店)旅游服务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池州市农家乐服务质量通用要求》。标准化的建设,提升了旅游产品质量,规范了旅游经营行为、服务管理,保障了旅游者合法权益,实现可持续发展。

四是推出了乡村旅游创建典型。从90年代开始,我省就在全国率先开展了“旅游开发扶贫”工作,并取得了喜人的成绩,涌现出一批“旅游扶贫”、“旅游富民”的典型。如:位于黄山脚下的汤口镇农民依托黄山风景区,纷纷放下锄头从事旅游,开餐馆,跑客运,从昔日偏僻的穷山村,变为现今名闻遐迩的“旅游专业村”;颍上县八里河镇,坚持政府主导,围

绕改善农业生态条件,不断壮大产业链,以生态农业景区带动乡村旅游发展,走出了一条“农民动手办旅游,荒滩变明珠”的成功之路等;位于安徽省省会合肥东南“上风口”的包河区大圩乡,通过发展休闲乡村旅游,由一个“负债乡”变成了一个“富裕乡”,成为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示范乡、都市农业的特色乡、农民人均收入过万元的富裕乡、“国家AAAA 级风景区”的旅游乡;肥西的三岗更是通过苗木花卉、农业与旅游业的结合,探索出了一条都市依托型乡村旅游发展的好路子,蚌埠市怀远县禾泉农庄通过发展生态休闲农业,创办出了一条特色化农产品销售产业链,农庄每年的产值近5000万元,成为我省皖北乡村旅游的一棵明珠。对于这些“旅游一业兴、带动百业旺”的突出典型,我们切实发挥好“典型推动、示范带动”的综合效应:一是对重点乡村旅游项目和乡村旅游点重点扶持,通过重点项目的支撑和带动,重点乡村旅游点的示范推动和促动作用,促进旅游资源整合与乡村旅游发展;二是总结经验,模式引导。根据这些成功的经验和市场需求,向全省进行推广与交流,并要求各市结合资源条件和人文实际,因地制宜,创新机制,创新模式,分类指导,鼓励探索多种不同的旅游开发经营模式与管理模式。

五是积极推进乡村旅游健康有序发展。近年来,结合我省乡村旅游发展现状,省旅游局先后编制制定了《2009-2012年安徽省乡村旅游行动计划》、编制《安徽省乡村旅游指南》,为了加快皖北旅游发展组织召开了皖北乡村旅游论坛,每年还组织省内旅游院校专家教授分多批次的到全省各地旅游乡镇、农家乐点就如何提升乡村旅游管理、服务、营销、宣传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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