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植物检验检疫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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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预防措施、保护措施和减损措施。
8.有害生物风险分析:评价生物学或其他科学、经济学证据,确定某种有害生物是否应予限制以及限制所采取的植物卫生措施力度的过程
9.检疫性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的标准程序:
㈠起始
㈡有害生物风险评估适当的保护水平(ALOP)
风险评估三个步骤:1)有害生物分类,2)评估传入、定殖和扩散的可能性
3)评估潜在的经济影响:包括直接影响和间接影响
㈢有害生物风险管理
1、风险水平及其可接受性
2、确定和选择适当的风险管理方案
10.有害风险分析的方法:
1、定性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其结果用风险的高、中、低等指标来描述。一般以专家经验及
模糊判断为主,是目前世界各国进行有害生物风险评估的主要方式。
2、定量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其结果用风险发生的概率估计来表示,是未来有害生物风险分
析发展的方向,
11.转基因生物:又称为基因修饰生物体CMO,是采用基因工程将外源基因(从各种生物中分离或人工合成)转移到原来不具有这种基因的生物体内,使之有效表达并遗传,由此获得的基因改良生物
12.转基因作物及产品的风险主要集中在:食用安全性、环境安全性。
13.基因流:又称基因漂流,指转基因生物的商业化生产造成大规模环境释放,可能使传入的外源基因流向其近缘植物,造成遗传物质的转移。其造成的转基因杂交影响可称为“基因污染”
14.转基因食品安全性评估的原则
1)实质等同原则2)个案分析原则3)逐步完善原则
15.转寄因生物环境风险分析的基本原则:
1)科学性2)熟悉性3)逐步评估4)个案评估5)实质等同性
第九章植物检疫法规
1.植物检疫法规分类:按权利机构分,可分为国际性、国家性和地方性;
按内容分,可分为综合性法规和单项法规
2.IPPC《国际植物保护公约》
SPS协定《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
CBD《生物多样性公约》
第十章植物检疫的主要措施
1.国内植物检疫行政措施主要包括:禁止性措施,防疫消毒措施,强制性检疫处理措施和紧急防治措施
2.疫区:是指在某一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分布未广的情况下,对发生了这一有害生物的地区,为了防止其向未发生地区传播扩散,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而划定,并采取封锁、消灭措施的区域。
3.保护区:是指在某一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发生已较普遍的情况下,对尚无此有害生物分布的地区,为了防止其被污染或被人为传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而划定,并采取保护措施的区域。
4.根据疫区内特定有害生物发生,危害的程度分类:
1)有害生物低度流行区3)受控制区
2)缓冲区4)保护区
5.非疫区:是指有科学证据证明未发现某种有害生物并由官方维持地区。
一个非疫区比一个非疫产地大的多。非疫区一般可以还不间断地保持许多年,而非疫产地的状况可能仅保持一个或几个生长季节。非疫区常由输出国植物保护组织来管理,而非疫产地则是在国家植物保护组织监督和负责下由生产者独立经营管理。
6.非疫区和非疫产地的区别:
1)一个非疫区比一个非疫产地大得多
2)非疫区一般可毫不间断地保持许多年,而非疫产地的状况可能仅保持一个或几个生长季节。
3)非疫区常由输出国植物保护组织来管理,而非疫产地则是在国家植物保护组织监管和负责下由生产者独立经营管理。
7.产地检疫:通常是指植物检疫机构对申请检疫的单位或个人所生产的种子、苗木等繁殖材料及农产品(含森林植物的种子、苗木个林产品)等,在原产地生产期间所进行的检疫检查、检测以及必要时的监督除害处理,并根据检查、检测和除害处理结果出具相关证明的全过程。
8.实施产地检疫的意义:
1)在植物生长期间,病、虫、杂草的为害情况及症状、形态特征等均表现明显,容易发现和识别,便于诊断、鉴定,可大大提高检疫工作的准确性、可靠性。
2)经过产地检疫合格后的种子、苗木等植物及其产品,在国内调运和进出境时不再检验检疫,简化了国内调运和进出境时的手续,加快商品流通。
3)事先申报产地检疫,能够在植检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采取预防和综合性措施,在生产过程中,防止和消除有关检疫性有害生物的为害,生产出更高合格的种子、苗木和有关农、林产品,这样在国内调运和进出境时,就可避免因检疫不合格不得不进行除害处理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9.国内产地检疫的具体做法:
申报进行产地检疫→填写产地检疫申请表→确定建议方案→实施检疫
10.植物检疫审批:是指从国外输入某些检疫物或引进国家法规规定的禁止进境物时,或在国内县级行政区以上范围之间调运时,事先都必须向有关的植物检疫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输入或调运计划的一种检疫制度。
11.植物检疫审批的意义:可以从宏观上对国外引进或国内调运种苗等植物、植物产品进行控制和管理,从而对检疫性有害生物或限定性有害生物实施超前性预防,同时对于保护农业、林业和生态环境安全是十分重要的。
12.引种单位应在签订贸易合同、协议的30日之前,向检疫机构提出申请。
13.办理特许建议审批时,申报单位或个人需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提出申请。
进出境口岸检疫由口岸植物检疫机关负责。
14.国内调运检验程序:
㈠准备工作
㈡现场检查
1)现场检查内容:现场调运应检农业植物、植物产品及其包装材料、运载工具、堆放场所等,是否有检疫性有害生物,有无病原物和害虫、各虫态及其排泄物、分泌物、蜕皮壳、蛀孔等痕迹。复检时应该检查调运应检农业植物及其产品与检疫证书是否符合。
2)抽样3)检查
㈢室内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