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杯申报表(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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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杯申报表(质量)

湖北省建筑优质工程(楚天杯)

申报表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报单位:----------------------------------

工程结构、装饰装修、电气及设备安装的主要质量特色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应用情况:

盖章年月日

省建筑优质工程(楚天杯奖)核查组推荐意见:

核查组长:年月日

省建筑优质工程(楚天杯奖)评委会评审意见:

于开展2011年度湖北省建筑优质工程(楚天杯)评选活动的

通知2011-5-5 0:00:00

为引导企业积极开展质量精品创建活动,增强质量品牌意识,促进全省

工程质量水平不断提高,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1年度湖北省建筑优质工程(楚天杯)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应根据《湖北省建筑优质工程(楚天杯)评审办法》

(鄂建质安协[2006]15号)规定的申报范围、程序和条件,精心组织、严格

年月日

把关,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工作,《评审办法》及申报表格见附件。

二、申报省优质工程的项目,应为2010年12 月31日以前竣工验收合格且在申报前备案手续齐全的工程。凡申报省优质工程的项目,必须获得省建筑结构优质工程奖。

三、申报材料必须内容真实,签章齐全,填写准确,统一用A4幅面纸张打印并装订整齐。申

报表一份单独装订,另一份同其他申报资料一并装订。

四、请以市、州为单位2011年5 月18 日前将申报资料报送省优质工程评审办公室,武汉市推荐项目由各申报单位自行送至省优质工程评审办公室,我会组织专家现场核查的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质监科汪麟

联系电话:027--67120972 附件:1、湖北省建筑优质工程(楚天杯)评审办法2、湖北省建筑优质工程(楚天杯)申报表

湖北省建筑优质工程(楚天杯)

评审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 和“质量兴业” 的方针,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加强质量管理,争创优质工程,推动全省工程质量的普遍提高,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湖北省建筑优质工程(楚天杯)(以下简称省优质工程)是我省建筑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由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协会组织每年评选一次,对其中技术含量高、施工质量精细,在全省范围内具有推广价值的,推荐为观摩工程。

第三条成立由省内工程类专家若干名组成的省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

(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委会下设评审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审办),评审办设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协会秘书处,负责评委会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参加省优质工程评选活动,本着企业自愿,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共同认可的原则。

第二章申报范围

第五条在本省范围内,符合相应基本建设程序,达到下述规模,并已建成投产或使用的新建工程均可申报。

1、总建筑面积在5 万m2以上,设施配套的住宅小区(组团);

2、同一标段建筑面积在2 万m2以上的群体工程;

3、建筑面积在2000m 2以上的住宅单体工程;

4、市、(州)建筑面积在4000m 2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县、市3000m 2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

5 、工程造价在500 万元以上的专业建筑安装工程;

6 、投资在1500 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桥梁、给排水、污水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7、投资在2500 万元以上的工业、交通、水利等建设项

目。第六条申报项目规模未达到上述要求,但设计新颖、技术先进,质量水平高,社会效益好的,可破格申报。

第七条以下工程不列入申报范围:

一、上年度及以前参评落选的工程;

二、未竣工验收或验收备案手续不齐全的工程;

三、甩项或装修、设备安装未完工的公建工程;

四、停工一年以上的工程;

五、使用国家、省明令淘汰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产品、卫生器具的工程;

六、在申报评审过程中因施工质量问题有投诉、举报且已核实的工程;

七、工程竣工后被隐蔽或保密的工程。

第八条为鼓励参与工程施工的其他企业共同创优,除总承

包单位外,一项工程允许有不多于2 个施工企业作为主要参建单位参与评选。

主要参建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 、与总包企业(或建设单位)签订了分包合同;

2 、完成的工作量占工程总造价的20% 以上;

3 、完成的分部工程或单位工程达到相关设计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具有明显的质量特色。

第三章申报程序

第九条申报和评审时间:每年5 月31 日前受理申报上年度12 月31 日前竣工验收并备案的工程,6 月份评审办组织专家逐项核查后,提交省评委会组织评审,7 月份公布评审结果。

第十条申报省优质工程,由工程总承包单位或主承建单位申报。如

两家及以上承建单位联合承包一项工程,并签订了联合承包合同的,可以联合申报。群体、住宅小区(组团)等有多家主承建单位的工程可由建设单位申报。申报程序如下:

一、申报项目应经各市、(州)质量监督机构初审、市(州)建设业协会或建设工程质量协会推荐,并签章后向省评委会申报。

二、申报省优质工程的项目,按属地原则由工程所在地推荐申报

三、工业、交通、水利等其它行业申报省优质工程,应经工程建设有关部门推荐。特殊情况,施工企业可直接向省评委会申报。

第十一条省优质工程申报材料的内容和要求。

一、申报材料的内容:

1 、湖北省建筑优质工程(楚天杯)申报表一式两份;

2 、有关工程概况和工程质量情况文字材料一份;

3、省建筑结构优质工程证书复印件一份;

4 、市州优质工程证书复印件一份;

5、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

6 、能反映工程外形、主要部位并附文字说明的5 寸彩照8-10

张;

7 、拟申报国优、鲁班奖的工程应附10 分钟左右的工程情况介绍光盘1 张。

二、申报材料的要求

1、凡需有关单位签署意见的各栏内,必须签署对工程质量的具体评价意见,不能仅仅写上“同意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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