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局调整优化年度劳动用工结构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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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局调整优化年度劳动用工结构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局文件要求结合本局实际情况,为切实做好本局年度
调整优化劳动用工结构工作,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成立区邮政局合同用工转招工作考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转招条件
(一)转招为合同用工A类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合同用工B类或劳务用工,可据实转招为合同用工A类。

1.荣获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的;
2. 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称号的;
3. 荣获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集体或全国“五一”劳动奖状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
4. 荣获全国邮政系统先进个人称号的;
5. 荣获全国邮政系统先进集体称号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
6. 荣获全国技术能手、全国邮政通信技术能手称号的;
7. 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担任县市区邮政局、市局职能部门、经营生产单位或直属单位以及省公司专业局、直属单位的内设机构正职(含主持工作的副职)2年及以上,或连续担任副职4年及以上,工作表现优秀的。

(二)转招为合同用工B类条件
符合下列基本条件,同时符合必要条件之一的劳务用工,可直接或者
择优转招为合同用工B类。

A、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无违法、违规、违纪记录;
2.派遣到邮政企业工作满3年及以上(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及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1年及以上);
3.取得本岗位职业资格等级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4.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本岗位工作。

B、必要条件
符合基本条件,同时符合下列必要条件第1条至第3条中所列情形之一的,据实直接转招;符合基本条件,同时符合下列必要条件第4条至第9条中所列情形之一的,择优转招。

1.取得中级以上职业资格等级证书,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市级市政府命名表彰的市劳模、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
(2)获得省总工会命名表彰的“富民兴鲁”劳动奖章荣誉称号的;
(3)获得全省邮政系统先进个人称号的;
(4)获得集团公司综合性或专业性劳动竞赛先进个人称号的;
(5)获得集团公司综合性或专业性劳动竞赛先进集体称号的单位(班组或团队)主要负责人(带头人);
(6)获得山东省技术能手、山东省邮政通信技术能手称号的。

2.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担任县市区邮政局、市局职能部门、经营生产单位或直属单位以及省公司专业局、直属单位的内设机构副职2年及以上,工作表现优秀的。

3.取得高中(含中专、技校、职高,下同)及以上学历的全省销售骨干,销售业绩连续两年进入全省前100名,或连续两年被评为全省“销售精英”的。

4. 支局长、专业公司经理、销售团队负责人:任职3年以上,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在读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在农村地区支局担任支局长3年以上的,学历可放宽到高中),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连续3年完成上级下达的业务收入或销售计划的;
(2)获得市局或以上单位授予的“优秀支局长”、“优秀班组长”“优秀销售团队负责人”荣誉称号的;
(3)任职期间所在支局、专业公司、销售团队获得市局或以上单位授予的“先进支局”、“先进班组”、“优秀销售团队”等综合性荣誉称号的;
(4)连续2年完成上级下达的业务收入,且2010年业务收入完成进度超过一个月及以上的,任职年限可放宽到2年。

5. 营销人员:取得高中及以上学历,且具备下列业绩条件之一:
(1)2009年销售业绩进入全省前600名,且2010年销售业绩进入全省前300名;
(2)个人获得市局或以上单位授予的营销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的。

6.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在市局职能部门、经营生产单位、直属单位或县市区邮政局从事业务管理、综合管理等工作3年及以上(从支局长、班组长岗位改任的,担任支局长、班组长年限连续计算),且获得市局或以上单位授予的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

7. 技术人员: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在市、县局名址信息管理、信息技术维护或广告设计制作等技术岗位工作3年以上,成绩突出,且获得市局或以上单位授予的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

8.操作人员: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全国邮政通信特有技能比赛中获得“个人优秀奖”、“个人单项奖”的;在全省邮政业务技能竞赛中获得全能前10名或单项第1名的;在2010年全省技术比武大赛中获得前5名的;其中表现特别突出的,学历可
以放宽到高中;
(2)取得邮政通信特有工种技师(业务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等级证书,业绩突出的;
(3)取得本岗位高级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或连续担任支局长、班组长3年以上的,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可放宽到中级),且获得市局或以上单位授予的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
其中,从事投递和部分内部处理(含接发转运、生产运输、押运、分拣分发等)岗位工作3年以上的,以上学历条件可放宽到高中;
(4)根据《全省邮政营业、投递、速递物流揽收人员及服务窗口“双星”评定办法》(鲁邮政〔2009〕195号)文件,被省公司评为五星级或连续两年被评定为四星级的。

9.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专科学历,获得市局或以上单位授予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

转招条件中有关时间及业绩的认定截至2010年12月31日。

三、组织程序
1、报名阶段
由各单位根据报名条件,将本单位符合条件人员于3月5日11:00前上报区局,由区局考评小组进行资格审定。

报名时同时上报《邮政企业合同用工A类/B类转招审批表》、学历证书(在学人员提供入学通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及学历认定(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职鉴证书、荣誉证书、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工作业绩说明(500字以内)。

2、考核评审阶段
经资格审定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评审。

由区局考评领导小组根据思想品德(10分)、个人营销业绩(50分)、工作业绩(20分)、履职情况(支局长、公司经理、副经理为10分,副支局长为6分,一般员工为3分)、业务知识技能(10分)、进行严格筛选排名,综合评定确定合格人员。

3、择优上报
由区局按照市局要求,整理相关资料上报市局。

4、市局审核阶段
市局人力资源部对各单位上报材料进行审核,若实际符合条件人员多于岗位分配名额的,市局将组织考试考评,择优选拔。

5、整理上报
市局人力资源将拟转招人员名单提交局长办公会。

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整理相关材料,报省公司预审。

6、公示
省公司预审通过后,市局将拟转招人员在市局及其所在的县(区)局、支局班组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5天。

7、省公司审核批复
公示无异议,市局以正式文件将人员名单上报省公司。

省公司经审核并报经集团公司同意后,下发转招批复文件,市局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四、工作要求
转招工作中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肃纪律,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格审核。

对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市邮政局员工行为规范》及《市邮政局劳务人员行为规范》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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